1. 收購家用廢舊器材違反哪個法律法規
違反國家規定收購廢舊專用器材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這些違法犯罪行為需要嚴厲打擊,同時也需要加強對廢舊物品收購業的管理,以切斷違法犯罪分子的獲利途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典當業工作人員承接典當的物品,不查驗有關證明、不履行登記手續,或者明知是違法犯罪嫌疑人、贓物,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
(二)違反國家規定,收購鐵路、油田、供電、電信、礦山、水利、測量和城市公用設施等廢舊專用器材的;
(三)收購公安機關通報尋查的贓物或者有贓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購國家禁止收購的其他物品的。
2. 收購報廢氣瓶處罰依據
法律分析:廢舊液化石油氣瓶屬於特種危險化學品容器,未經破壞性處理的液化石油氣瓶極有可能非法用於翻新後繼續使用,存在極大安全隱患。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擅自收購未經破壞性處理的廢舊氣瓶,也不能將到期或報廢的液化氣瓶當廢鐵直接賣給廢品收購站,必須送有資質的檢驗單位進行破壞性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典當業工作人員承接典當的物品,不查驗有關證明、不履行登記手續,或者明知是違法犯罪嫌疑人、贓物,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二)違反國家規定,收購鐵路、油田、供電、電信、礦山、水利、測量和城市公用設施等廢舊專用器材的;(三)收購公安機關通報尋查的贓物或者有贓物嫌疑的物品的;(四)收購國家禁止收購的其他物品的。
3. 什麼樣的廢品禁止回收 法律禁止回收的廢品
近日,龍崗區環保水務局局提醒所有再生資源回收站按照規定對廢品回收嚴格把關,危險廢物一律禁止回收。廢品老闆們注意啦!下面這五類固廢,廢品收購站點一律禁止回收!
一、廢棄危化品容器:天那水容器、油漆桶(水性漆除外)、機油桶、農葯以及其他不明化學物質的化學製品容器和包裝袋。
二、醫療廢物:注射器、葯瓶、葯品以及被污染的塑料包裝。
三、易造成污染物質:線路板邊角料、廢柴油汽油桶、廢舊電池。
四、放射性物質:放射性物質及被放射性物質污染的器械。
五、家庭廢棄物:殺蟲劑噴霧罐、葯瓶和葯品、廢舊電池。
上述五大類廢品的回收、分揀、加工、打包和銷售,需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沒有資質回收、處置上述廢品,不止會面臨罰款,可能還會受到更嚴重的處罰。
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法》:危化品儲存、銷售不符合規定等可入刑,未依法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可入刑。
因此各位廢品回收老闆們如果遇到這幾類固廢,一定不能回收!
附報道:
注意!這些危險廢物一律禁止回收!
2018年8月以來,龍崗區啟動再生資源回收站點專項整治工作,對全區回收站點逐一排查,嚴格把關危險廢物處理。
近日,記者從龍崗區環保水務局獲悉,部分違規儲存危險廢物的站點已經按照規定完成整改。該局提醒所有再生資源回收站按照規定對廢品回收嚴格把關,危險廢物一律禁止回收。
廢品回收站點在選址、回收類型,以及是否對廢品從事再生資源拆解和加工利用等很多方面,都有著嚴格的規定和標准。龍崗區環保水務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再生資源回收需要注意兩個方面。
一是廢棄危化品容器、醫療廢物、線路板邊角料、廢舊電池、放射性物質等類型的廢物一律禁止回收。
二是如果再生資源回收站點在回收經營基礎上再開展分揀、加工然後打包和銷售,需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辦理環評審批手續。「面對托運過來的危險廢物,再生資源回收站點應及時分辨並拒收,交由專業機構處理。」他說。
此外,龍崗區環水局還積極協同相關部門,探索規劃一系列可行性做法,提升再生資源回收站點整治力度。如對轄區再生資源回收站點的環境保護及污染防治情況進行全面監管並開展職業教育,向從業人員發放「明白卡」,用最直接的方式向從業人員說明哪些物品可以收集、哪些不能收集,哪些危險廢物會引發重度污染要高度重視等。
4. 違規收購廢品如何處罰
法律分析:違反國家規定收購廢舊專用器材的,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罰款。這些違法犯罪行為需要嚴厲打擊,同時也需要加強對廢舊物品收購業的管理,以切斷違法犯罪分子的獲利途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典當業工作人員承接典當的物品,不查驗有關證明、不履行登記手續,或者明知是違法犯罪嫌疑人、贓物,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
(二)違反國家規定,收購鐵路、油田、供電、電信、礦山、水利、測量和城市公用設施等廢舊專用器材的;
(三)收購公安機關通報尋查的贓物或者有贓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購國家禁止收購的其他物品的。
5. 您好 老師 我想回收各種電力器材 比如瓷瓶、玻璃瓶、絕緣子之類的該向哪個部門聯系呢
回收絕緣子等還是去電力局吧。
絕緣子安裝在不同電位的導體或導體與接地構件之間的能夠耐受電壓和機械應力作用的器件。絕緣子種類繁多,形狀各異。不同類型絕緣子的結構和外形雖有較大差別,但都是由絕緣件和連接金具兩大部分組成的。
絕緣子是一種特殊的絕緣控制項, 能夠在架空輸電線路中起到重要作用。早年間絕緣子多用於電線桿,慢慢發展於高型高壓電線連接塔的一端掛了很多盤狀的絕緣體,它是為了增加爬電距離的,通常由玻璃或陶瓷製成,就叫絕緣子。絕緣子不應該由於環境和電負荷條件發生變化導致的各種機電應力而失效,否則絕緣子就不會產生重大的作用,就會損害整條線路的使用和運行壽命。來源:回收絕緣子,參考:http://www.hsjueyuanzi.com,網頁鏈接
6. 報紙塑料玩具殺蟲劑生菜葉可樂罐平板玻璃一次性餐具舊衣物哪些是可以回收利用
報紙塑料玩具殺蟲劑樂罐平板玻璃次性餐具舊衣物是可以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是將廢物拉回去之後進行分類、整理和拆解。風干、分離、物化、生化等將有價值的東西篩選出來。
這一種流程叫著廢物的回收利用,廢鐵回收後可以重新去利用,去鑄鐵。

回收利用的發展歷程
1962年,廢品行業從五金交電器材公司劃出,成立區廢品公司,下設6個中心店,有回收站、攤46個,從業人員233人。1968年,區廢品公司改名廢舊物資回收利用公司。
1962到1993年,區廢舊物資利用公司共收購各類廢舊物資302萬噸,其中廢鋼鐵收購110.21萬噸,廢紙48.7萬噸。1993年12月,公司改制為經營管理型機構,改名上海虹口亞東物資總公司。
組建上海市虹口金屬材料、上海虹口紙塑包裝、上海虹口鋼管金屬材料、上海虹口金屬建材、上海虹口機電金屬等5個分公司,設立虯江路商場、和平物資利用商店、虹口區物資利用總店、振興五金橡塑商店等5家中心店級企業。
7. 廢品回收分類都有哪些
現今,物資回收的公司越來越多,到底有哪些是可以進行加工再利用呢, 進而以節約資源、維護環境 。其有助於整個社會的范圍內形成「自然資源—產品—再生資源」循環經濟環路。回收的好處,即舊物調劑和資源回收產業。
一、廢電子:電子腳、含銀錫、無鉛錫、含鉛錫、錫渣、錫條、錫線、錫灰、錫膏、線路板、IC電容、二極體、三極體、變壓器、充電器、廢電纜電線、電阻、等廢電子回收。
二、廢塑料:廢蠟燭、亞加力、硅膠、尼龍、菲林、吸塑、賽鋼、等廢塑料件回收。
三、廢 鈷:鈷粉、鈷酸鋰、鎳鈷酸鋰、鋁鈷紙、電池正極片、負極片、電池正極邊料、42#沖邊料、79#沖邊料、電鍍陽極料等廢品回收。
四、廢電池:鋰電池、鎳氫電池、鎳鎘電池、鋰離子電池、聚合物電池、鋰動力電池、太陽能電池、手機電池、筆記本電池、攝錄機電池、數碼相機電池、PDA電池、對講機電池等廢電池回收。
五、廢鎳:電解鎳、鎳邊料、電鑄鎳、電池導電鎳片、發泡鎳、鎳帶、電池導電鎳片、鎳紙、鎳箔、鎳網、含鎳合金、鎳光碟、廢鎳錫珠、廢鎳珠\亞鎳粉等廢料回收。
六、廢矽片:廢單晶硅、多晶硅、籽晶、破碎矽片、光刻片、藍膜片、太陽能電池片、邊皮硅材料、電池片、硅棒、硅頭尾料、硅晶圓、IC級矽片、裸片等廢矽片回收。
七、貴金屬:鍍金、金水、銀靶、鍍銀、鎳、銠、鈀、鉑 鈷、鎢鋼、鈦、等貴金屬廢料回收。
八、其 回收各種廢舊機器、電腦耗材、機械設備、廢電纜電線、庫存貨清倉、廢置廠房拆遷。
九、廢玻璃的分類廢玻璃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平板廢玻璃、壓花廢玻璃、中空廢玻璃、鋼化廢玻璃、夾絲廢玻璃、高性能中空廢玻璃、玻璃馬賽克、夾層廢玻璃、有機廢玻璃、無機廢玻璃、磨砂廢玻璃、防火廢玻璃、防彈廢玻璃、特種廢玻璃。
8. 違規收購廢品處罰依據
法律分析:違反國家規定收購廢舊專用器材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這些違法犯罪行為需要嚴厲打擊,同時也需要加強對廢舊物品收購業的管理,以切斷違法犯罪分子的獲利途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典當業工作人員承接典當的物品,不查驗有關證明、不履行登記手續,或者明知是違法犯罪嫌疑人、贓物,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
(二)違反國家規定,收購鐵路、油田、供電、電信、礦山、水利、測量和城市公用設施等廢舊專用器材的;
(三)收購公安機關通報尋查的贓物或者有贓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購國家禁止收購的其他物品的。
9. 個人收購廢鐵是否違法
法律分析:個人收購廢鐵是否違法,關於這個問題徐亞視情況而定,我國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中規定,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必須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記條件,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從事經營活動。如果沒資格去收購則是違法的,會被依法取締並處罰款。
法律依據:《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 第六條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必須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記條件,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從事經營活動。
第七條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後30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向登記注冊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同級商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機構備案。
備案事項發生變更時,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屬於工商登記事項的自工商登記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商務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典當業工作人員承接典當的物品,不查驗有關證明、不履行登記手續,或者明知是違法犯罪嫌疑人、贓物,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
(二)違反國家規定,收購鐵路、油田、供電、電信、礦山、水利、測量和城市公用設施等廢舊專用器材的;
(三)收購公安機關通報尋查的贓物或者有贓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購國家禁止收購的其他物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