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气设备检修的调度管理有哪些规定
××××××电力公司 电力检修及新设备投运调度管理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电力系统的安全、经济、可靠运行直接关系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安定,电力生产的特点是“发、供、用”同时完成,要求电网必须统一调度管理。为此,根据《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四川动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结合本公司电网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实用于本公司电网,凡是接入本公司电网的发、输、变、配电设备必须服从本公司电网调度管理机构的统一调度管理,以保证安全、可靠、不间断供电。本公司电网的统一调度管理机构为公司生产调度部,在调度业务上受宜宾电力局调度中心(以下简称“地调”)领导,对内负责县调管辖范围内所有发电厂(站)、变电站、开关站、供电所发、输、变、配电的统一调度管理工作。
第三条 凡属本公司电网内的各级运行人员、调度人员、检修试验人员必须熟悉贯彻本规程。本公司各生产部门的负责人和其他负责继电(微机)保护、技安、通讯、基建、用电管理等与电网运行有关的专业人员也应熟悉并遵守本规程。
第四条 本公司电网内各生产部门的现场规程、有关制度与本规程有矛盾的,应以本规程为准;本规程与上级规程、有关制度有矛盾的,应以上级规程、制度为准。
第二章 电力检修管理
第五条电力检修的分类 电力检修分为计划检修(包括节日检修)和非计划检修(包括临时检修和事故检修)。
1、计划检修是指纳入年度、季度、月度检修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的电力设备、线路的检修、维护、试验。
2、非计划检修是指因电力设备、线路缺陷、故障、事故处理,以及事故后检查等,临时安排进行的检修、维护、试验。
第六条电力检修安排的原则
1、检修的工期与间隔应符合国家有关检修规程规定。
2、发输变配电设备的检修应根据电网特点安排,尽量避免重复停电。安排原则:发电厂机组设备和并网线路的计划检修主要安排在枯水期进行,非计划检修尽量安排在平段或谷段进行(事故除外);输变配电设备的检修应配合发电厂机组设备的检修进行;辅助设备的检修应配合主设备的检修进行;二次设备的检修配合一次设备的检修进行;低压检修配合高压检修进行;局部检修配合整体检修进行。
第七条检修计划的编制与报批
1、凡属地调管辖设备的检修计划由公司生产调度部负责编制,送地调审查、批准。
2、凡属县调管辖设备的检修计划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编制,送公司生产调度部审查,分管领导批准。
3、用户设备的检修计划由用户负责编制,送公司生产调度部审查,分管领导批准。
4、已经分管领导批准并下达的检修计划必须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第八条计划检修管理
1、凡属县调管辖设备的计划检修计划,应在分管领导批准后送公司生产调度部备查。
2、各设备维护与检修单位应在每月20日前编制次月计划检修计划,送公司生产调度部审查。用户设备的计划检修计划应列入所属设备维护与检修单位的月度计划检修计划。
3、各设备维护与检修单位应将已下达的月度计划检修计划分解为周执行计划,并于每周四之前向公司生产调度部报送次周执行计划。公司生产调度部于每周五向各设备维护与检修单位回复可以安排的次周执行计划。
4、未列入月度计划检修计划的设备,除事故处理外,原则上不安排检修。确需检修的,应经设备维护与检修单位的分管领导和生产调度部的分管领导批准,并按非计划检修统计。
5、经批准的计划检修,在开工前必须向公司生产调度部办理停电检修申请书。
6、计划检修确定后,除不可抗力外原则上不予改变工期。因电网原因引起的计划变动,由公司生产调度部重新安排检修时间,并提前通知设备维护与检修单位。
第九条非计划检修管理
1、非计划检修一般应按计划检修的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急需处理的可以向值班调度员申请。值班调度员有权批准下列非计划检修:
(1)设备异常需紧急处理,以及设备故障停运后的紧急抢修。
(2)在当值时间内可以完工的,与已批准的计划检修相配合的检修。但不得超过已批准的计划检修时间,不得扩大停电影响范围。
(3)在当值时间内可以完工的,不涉及对用户少送电也不影响上网电力,对系统运行影响不大的检修。
(4)在已停电设备上进行的检修。
2、非计划检修将导致系统运行方式超出运行规定的,必须经有关专业人员同意方可进行。
3、非计划检修工作开始后当日内不能完工的,即使在设备停运或工作已开始后,设备维护与检修单位也应向公司生产调度部补办停电检修申请书。
第十条检修申请
1、对已列入月度检修计划的设备进行检修,设备维护与检修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向公司生产调度部办理停电检修申请书。
2、为了检修安全,除特殊情况和本条第5款所列内容外,公司生产调度部一般不受理口头或电话停电检修申请。
3、涉及用户停电的一般设备检修,应提前3~5天向公司生产调度部办理停电检修申请书。凡影响110KV及35KV系统运行方式,需改变保护定值,影响大中用户生产或停电的检修,应提前10~15天向公司生产调度部办理停电检修申请书。
4、继电(微机)保护、自动装置退出运行进行检修、试验的,按继电保护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的有关规定办理停电检修申请书。
5、为了消除设备隐患,对不需停电、不影响出力及系统运行方式,且当值时间内可以完工的检修,可以向当值调度员口头或电话申请,当值调度员有权批准,但应作好电话录音和书面记录。
6、对地调管辖设备的检修,由设备维护与检修单位在当月10日前向公司生产调度部申报次月检修计划,由公司生产调度部在当月20日前向地调申报次月检修计划,并按规定办理停电检修手续。
7、各设备维护与检修单位办理停电检修申请时,应向公司生产调度部明确提出:
(1)检修设备的名称、编号,以及主要工作内容和停电范围;
(2)检修后的一、二次接线、设备规范有无变化;
(3)因检修需同时停电的同杆架设线路、交叉跨越线路,以及其它停电的名称和杆号;
(4)应断开的开关、刀闸;
(5)要求调度采取的安全措施;
(6)检修时间超过一天的,原则上应恢复夜间供电。不具备夜间供电条件时,应向调度明确要求连续停电;
(7)检修后是否需要校核相序或相位。
8、当值时间内不能完成或对系统运行有较大影响的事故抢修,值班调度员应及时报告部长或分管领导。
9、对有安全保证的带电检修作业可以当日口头申请,但必须向值班调度员讲明工作区域、工作时间、工作负责人,以及是否停用重合闸等内容。值班调度员应作好书面记录,并按要求停用重合闸操作后方能许可工作负责人开工。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完毕后,应立即向值班调度员报告。
10、若检修后要改变一、二次接线方式,或更换、增加、改建设备时,应在办理停电检修申请书的同时办理设备异动报告,并将变化前后的调试资料等一并送交生产调度部及相关部门。涉及相序、相位者,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提出,并事先作好检验相序、相位的工作安排。若申请书中未提出检验相序、相位要求的,则公司生产调度部将认为其相序、相位正确。投入该设备时,如因相序、相位错误造成后果,则由该检修工作的申请单位和申请人负责。
11、凡在县调管辖的设备上进行重大试验(如机组甩负荷试验、机组失磁试验、系统性试验、电容器投切试验等),设备运行单位应提前7日向公司生产调度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试验方案,经审查同意后方能进行。
12、对县调管辖设备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或故障录波器、通信、自动化设备等进行检修、试验、停运或其他改进工作时,应与一次设备同样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13、凡基建施工需要对调度管辖设备停电、退出备用、降低出力或改变运行方式的,由施工单位按规定向公司生产调度部提出申请。
14、所有的停电检修申请应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检修时间
1、发电设备的检修时间是从发电设备停运或退出备用时开始计算,到按调度要求转为运行或备用时终止。其间,自设备停运或退出备用,到转为运行或备用所进行的一切操作(包括起动、试验以及投运后的试运行)均计算在检修时间内。
2、输、变、配电设备的检修时间是从输、变、配电设备停运并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后,值班调度员下达开工命令时起计算,到值班调度员接到检修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场安全措施已全部拆除,可以恢复送电的工作报告时终止。
第十二条检修申请的批复
1、检修申请由公司生产调度部负责审查批复。凡计划检修,生产调度部应于开工前3~5天内批复;凡临时检修,设备维护与检修单位可于开工前24小时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通知重要用户并征得重要用户同意后,生产调度部立即批复;凡事故检修,设备维护与检修单位可向当值调度员口头或电话申请后,由当值调度员依据前述权限批复。超出前述权限的,当值调度员应报告部长或分管领导审批。
2、批复检修申请时应充分考虑系统运行方式是否安全合理,有功负荷是否平衡,电压是否合格,以及倒闸操作时潮流分布的变化、继电(微机)保护和自动装置的配置和调整,保护灵敏度是否满足要求,事故处理的注意事项等。
第十三条 检修停电申请的填写要求
1、填写《电气设备检修停电申请书》应完整、准确、清楚,并不得涂改。
2、更改《电气设备检修停电申请书》内容应提前24小时办理,并在原申请书上注明“作废”字样。
3、《电气设备检修停电申请书》的申请人、审批人必须使用真实签名,禁止使用印鉴。
4、不合格的《电气设备检修停电申请书》,公司生产调度部应拒绝受理。
第十四条关于检修安全措施的若干规定
1、已经批准的检修申请在执行前仍须得到当值调度员的许可,严禁未经当值调度员的许可即在已停电设备或线路上工作。
2、严禁任何单位(包括用户)未经申请擅自利用其他单位停电检修时间在已停电设备或线路上工作。
3、发电厂、变电站因检修工作涉及到的内部安全措施由所在单位负责落实,做好安全措施后应及时报告当值调度员备案。安全措施有变动时也应及时报告当值调度员备案。检修工作完成后,相应的开关设备及其两侧的刀闸均应处于分闸位置。
4、所有的电气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按照《安规》的有关规定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严禁约时停送电,严禁约时装拆短路接地线,严禁约时开工检修。
5、线路停电检修时,两端的安全措施由当值调度员负责命令相应的厂、站值班人员完成,线路工作班工作现场的安全措施在许可开工后由相应的检修工作班自行负责完成。检修工作完成后,相应的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当值调度员作出“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线路,线路上安全措施已全部拆除,可以恢复送电”的报告。
6、线路或发电厂、变电站检修时,凡是非当值调度员命令而作的安全措施,在送电或转入备用前必须自行拆除,然后向当值调度员办理工作结束手续。
7、各检修单位(包括用户)应将有权申请检修工作的人员名单书面报送公司生产调度部备案,人员有变动时也应及时书面报告更改情况,公司生产调度部只批准有权申请检修工作的人员提出的检修申请。
8、检修工作的申请人应为发电厂(站)、相关部所(队)及用户主管生产的负责人。线路检修停送电的联系人应为工作班负责人,其它检修停送电的联系人应为相应厂(站)的值长、电气值班长或正值班员。检修停送电申请人应为工作班负责人或管理检修设备的专责人员。
第十五条检修延期手续的办理
1、凡月度计划中的检修项目如不能按时开工,检修单位应在计划开工日前二天向公司生产调度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否则公司生产调度部将认为该计划已自行取消。
2、因天气或准备工作不足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中途停工,检修单位应至少在停电前二小时向公司生产调度部申请办理延期开工或更改工作时间的手续。因检修或试验过程中发生意外而不能保证按期完工时,检修单位应在原批准的计划检修工期未过半之前向公司生产调度部提出延期申请。
3、延期申请应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因检修工作延期影响用户供电时,申请延期的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应主动向有关用户阐明延期供电的原因。
第十六条关于用户通知
1、因计划检修停电影响供电的,设备停电检修申请单位或用户的对应职能管理部门提前3~4天通知受停电影响的所有用户。
2、因临时检修停电影响供电的,设备停电检修申请单位或用户的对应职能管理部门应在开工前24小时通知重要用户。
3、因事故检修停电影响供电的,当值调度员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的事先通知所有重要用户,以减少停电损失。
第三章 新设备投运管理
第十七条 凡属本公司电网管辖范围内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中安装或更换的主要发、输、变、配电设备及其相应的继电(微机)保护装置、自动装置、远动和通讯装置投入本公司电网系统运行,通称为“新设备投运”。
第十八条 新设备投运的申请
1、新设备投运前,该设备的运行维护主管部门或其施工负责部门应事先向公司生产调度部办理《新设备加入系统运行申请书》。送电线路及两端的变电设备同时投入运行的,线路及变电设备应分别办理申请。
2、《新设备加入系统运行申请书》由申请单位按规定填写,并按规定的份数(包括图纸)于预定加入系统前20个工作日报送公司生产调度部。涉及继电(微机)保护整定值计算所需图纸、资料的,应再提前30个工作日报送公司生产调度部。涉及全站或新建系统整体加入系统运行的,应至少在3个月前报送公司生产调度部。
3、办理《新设备加入系统运行申请书》应具有本公司允许接入本公司电网运行的批复。
4、《新设备加入系统运行申请书》为一式三份,一份由公司生产调度部存档,一份交公司技术安全部存档,另一份退申请单位存档。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单位,即新设备的运行管理单位或其产权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
(2)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名称,启动、试运行范围;
(3)预定的启动、试运行计划(包括试验项目)、试运行日期,有关运行规程、事故处理规程及说明书;
(4)启动负责人,接受调度命令人员名单和联系方法;
(5)申请单位负责人、申请人(申请单位负责人为申请单位主管该设备运行的负责人,申请人为申请单位主管该设备运行的技术负责人。下同)
5、图纸资料。包括:一次设备结线图、三相相序相位图、控制盘排列及盘面布置图、室内外设备平面布置图、线路资料(包括线路长度、导线型号、设计输送容量等)、继电保护原理结线图和说明书、安全自动装置原理结线图和说明书、远动资料、通讯装置资料、主要设备技术参数(包括主要设备规范、特性、实测参数及试验记录等,必须在设备投运后才能测得的,应在设备投运一周内补报)、运行规程和事故处理规程、本公司允许接入本公司电网运行的批复等。
6、申请单位递交《新设备加入系统运行申请书》前应将所有设备的鉴定性资料报送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审验。已正式送达公司生产调度部的《新设备加入系统运行申请书》将被视为上述审验工作已经完成,审验结果合格。
第十九条 新设备投运申请的批复
1、公司生产调度部收到《新设备加入系统运行申请书》及图纸资料后,应在新设备正式投运前七个工作日完成批复工作。
2、《新设备加入系统运行申请书》的批复内容应包括:
(1)确定新设备调度管辖范围,一次电气结线设备调度编号,拟订通电程序。
(2)制定新设备投运后的正常运行方式和有关规定,确定主变压器分接头位置。
(3)给出继电(微机)保护、自动装置整定值,发出定值调整通知单(用户产权设备除外)。
(4)明确调度单位有权发布调度命令的人员名单。
(5)在《新设备加入系统运行申请书》上签注意见。
3、公司生产调度部完成上述批复后,由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会签,最后送分管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条 凡属公司生产调度部直接调度管辖的新设备投运单位,在新设备投运前至少应具备一个主要调度电话和一个可靠备用电话,否则不予通电。
第二十一条 凡属地调直接管辖的新设备投运单位,在向地调报送图纸资料时,应同时报送公司生产调度部备案。公司生产调度部直接调度管辖的新设备投运对地调所辖网络有影响的,在新设备正式投运前应征得地调的同意,并将有关图纸资料报送给地调备案。
第二十二条 新建、扩建或改建单位在新设备投运前,应组织运行人员熟悉调度规程、新设备启动运行方式及有关安全规程,并经有关部分考试合格。
第二十三条 新建、扩建或改建单位由于资料不全,或设备安装试验不合格,或调度通讯及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不完善,导致公司生产调度部认为不能投入系统运行的,则公司生产调度部有权拒绝该单位的新设备加入系统运行。
第二十四条 经公司批准并按当值调度员命令加入系统运行的新设备,其运行人员必须遵守调度规程,并接受调度管理。
第二十五条 新设备、异动设备的启动投运规范 1、新设备、异动设备的启动投运条件:
(1)运行人员已经《电网调度管理规程》、《安全工作规程》、《现场运行规程》、《现场事故处理规程》培训并考试合格;
(2)申请单位已向调度管理机构提出投运申请并获批准;
(3)启动投运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职责已明确;
(4)启动投运设备的调试、验收工作已结束,质量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5)启动投运设备的竣工资料已齐全,参数测试工作已结束;
(6)启动投运设备已按要求完成现场命名和编号,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定值已整定;
(7)相应的通信、自动化设备运行正常;
(8)启动试验方案已获批准;
(9)启动委员会已同意启动。
2、值班调度员或现场启动负责人必须得到启动委员会的许可后才能进行启动投运,启动投 运时必须得到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或征得其许可。
3、启动投运设备自启动委员会同意启动时起,按运行设备进行调度管理,其运行方式的改变、试验等必须得到当值调度员的指令或征得其许可。
4、投产设备试运行结束后,由启动委员会移交运行单位按运行设备进行管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程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查、分管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试行,由公司生产调度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程试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由公司生产调度部负责协调处理,所涉部门应注意及时反馈试行情况。
2. 检修规程和检修作业指导书的区别
规程,简单说就是“规则+流程”。所谓流程即为实现特定目标而采专取的一系列前后相继的行动属组合,也即多个活动组成的工作程序。规则则是工作的要求、规定、标准和制度等。因此规程可以定义为:将工作程序贯穿一定的标准、要求和规定。
作业指导书,是作业指导者对作业者进行标准作业的正确指导的基准。作业指导书基于零件能力表、作业组合单而制成。是随着作业的顺序,对符合每个生产线的生产数量的每个人的作业内容及安全、品质的要点进行明示。
检修规程是检修的标准、要求和规定,作为作业指导及必须严格执行,是总则。
检修作业指导书则是根据特定项目而制定的,根据检修规程、作业环境、作业项目的特点及工艺进行编制,是独立项。
3. 谁能发资料员一本通电子版 及全套的从开工到竣工的资料范本给我啊(化工厂设备和管道安装的)非常感谢
资料没有通用的,因为每个地方一些监理、甲方等要求不一样了。一般主要项目有就差不多了,至于具体表格形式网上很多这个一般也没有具体要求了,需要什么直接下就可以了。
当然如果你的资料要交地方档案管,这个就比较麻烦了。
发送两份资料参考
工业管道安装竣工资料一般应提供以下资料工业管道安装竣工资料一般应提供以下资料工业管道安装竣工资料一般应提供以下资料工业管道安装竣工资料一般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质量体系资料
1、工程规划(立项)文件;
2、开工备案(告知书)手续;
3、监督检验申报书;
4、设计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防腐单位等单位资质;
5、项目部文件及各人员资格证书;
6、特殊工种(主要指焊工、无损检测人员)名表及各人员资格证书;
7、施工方案和安装工艺资料;
8、吹扫方案、试压方案,隐蔽工程等特殊工艺方案;
9、焊接工艺评定和焊接作业指导书;
10、设计更改、材料代用资料;
二、安装过程资料
1、图纸会审记录;
2、技术交底记录;
3、材料(包括管道组成件:如管子、管件、阀门、法兰、安全保护装置等与支承件)验收记录;
4、焊接材料的验收记录;
5、绝热(保温、保冷)材料、防腐材料的验收记录;
6、管沟开挖、回填记录;
7、焊接材料烘干、发放、回收记录;
8、管道加工记录;
9、每个焊口(包括角接接头)组对、施焊、外观检查记录;
10、焊缝热处理及硬度检查记录;
11、无损检测记录及报告(报告中要明确每条管道编号、管道规格、焊口总数、探伤焊口数量及探伤比例、合格标准、探伤位置或布片示意图等);
12、阀门试压记录;
13、防腐、脱脂等检查记录或报告;
14、埋地管道的防腐及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15、管道预拉伸或预压缩记录;
16、膨胀指示器、监察管段、管道蠕胀测点的安装记录;
17、补偿器安装记录;
18、阀门安装与安全保护装置安装记录;
19、支、吊架的安装记录;
20、法兰间电阻、静电接地检查记录;
21、压力试验和泄漏性试验记录和报告;
22、各种管道组成件和焊接材料质量证明书;
23、压力管道单线图和压力管道安装竣工图;
24、压力管道特性表
4. 我现在在做一个110kV新建变电站的资料员,谁可以告诉我从开始到最后竣工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前期应该把工程的开工所需的资料报审,包括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安全内工器具、特种工容作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工程创优实施细则、安全管理纲要、安全施工措施、管理制度、单位资质等。
土建方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申请单,主要就是做验收的,没做完一道工序就要一个验收记录。
电器的主要就是设备开箱记录、调试报告、电缆敷设记录、安装方案、安装记录等
知道的就这么多
5. 如何做好一名运行值班人员
kxu5.2.1 工作票应使用统一格式(票样见附图),一式两份,可由计算机生成工作票、或填用印刷工作票,工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的,按照“5.2.2”规定执行。计算机系统生成工作票,打印并手工签字后方能生效。带有附页工作票,附页一栏中的张数应打印后由工作负责人手工填写,填写含附页和主票的总张数。
5.2.2 每份工作票签发方和许可方修改不得超过两处。工作票中的设备名称、编号、接地线位置、日期、时间、动词以及人员姓名不得改动;错漏字修改应遵循以下方法,并做到规范清晰:填写时写错字,更改方法为在写错的字上划两道水平线,接着写正确的字即可;审查时发现错字,将正确的字写到空白处圈起来,将写错的字也圈起来,再用线连接;漏字时,将要增补的字圈起来连线至增补位置,并画“∧”符号。禁止使用“……”、“同上”等省略词语;修改处要有运行人员签名确认。
5.2.3 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一份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得在同一时间内担任两个及以上工作任务的工作负责人;在一项工作未结束工作票前需进行另一项或几项工作时,工作负责人需将工作票押回运行单位,方能办理新的工作票。
5.2.4 紧急情况下的故障排除工作,如使用标准工作票,且涉及标准工作票的主要安全措施没有改变,可不经工作票签发人签发,经值长批准后即可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5.2.5 机组大、小修或临检时,可按设备、系统、专业工作情况使用一张工作票;
5.2.6 同一生产专业(机、电、炉、热、化、燃、除)的(项目承包商、项目部)、设备工程部有两个及以上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内(或班组之间安全措施范围有交叉)进行检修工作时,一般应由项目承包商(项目部)按专业签发一张总的工作票,并指定一个总的工作负责人,统一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协调各班组工作的正确配合,各班组的工作负责人仍应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工作完成后在运行记录本上交待。
5.2.7 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5.2.8 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
5.2.9 我公司长期外委项目部(陡电项目部、下电项目部、天建项目部、华北电科院项目组)可由承包方填写、办理工作票,但必须是由经过我公司的“四种人”培训、考试、审批、公布的人员担任,除此之外的对外承包作业,由我公司设备工程部和常驻项目部监护人员填写、办理工作票;
5.2.10 对于机组大、小修中对外发包作业,承包方是系统内发电厂检修队伍的可由承包方填写、办理工作票,但必须是由经过本单位的“四种人”培训、考试、审批、公布的人员担任,除此之外的对外发包作业,由本厂项目部监护人员填写、办理工作票;
5.2.1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必须办理工作票的对外承包工作,由本厂监护人员办理工作票手续。承包方必须制定在施工中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经厂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始工作,设备工程部作为工程发包部门,有义务对施工中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并对施工工程开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3 工作票的编号
5.3.1 工作票必须编号工作票的编号应有两种,一种为工作票的自身顺序号,在票面左上角标示,标示为“No. ××× ”;一种为工作票在执行时,由运行人员填写(工作票登记本或微机办票系统的工作票台帐登记序号),在票面右上角标示;
5.3.2 为确保每份工作票在本厂内的编号唯一,且便于查阅、统计、分析。
5.4 工作票的填写
5.4.1 工作票的填写必须使用标准的名词术语、设备的双重名称。
标准的名词术语:系指国标、行标、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规范的标准称谓;
设备的双重名称:系指具有中文名称和阿拉伯数字编号的设备,如断路器(以下称开关)、隔离开关(以下称刀闸)、保险等,在工作票的内容中,凡涉及到的设备都要写上;在设备标示牌中,都要一并使用。不具有阿拉伯数字编号的设备,如线路、主变等,可以直呼其名。票面需要填写数字的,应使用阿拉伯数字(母线可以使用罗马数字);
5.4.2 工作票填写要做到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刮改,使用微机办票时,要采用宋体五号字。票面上填写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1、2、3、4、5、6、7、8、9、0)表示,时间按24小时(制)计算,年度填写四位数字,月、日、时、分填写两位数字。如:2006年11月03日18时18分;
5.4.3 对于设备编号用数字加汉字表示,如:2号炉5号磨煤机,或#2炉#5磨煤机表示,“#”号在数字前;
5.4.4 每份工作票必须附有一份针对该项作业的《危险点控制措施票》;对于热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及热控第二种工作票可在“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栏填写具体的控制措施,不必再附《危险点控制措施票》;《危险点控制措施票》微机系统使用中:“工作负责人”在票打印出来以后,不用重复手签字确认,但工作负责人同工作成员一样应在“作业成员声明”栏中进行签字声明;“工作票签发人意见”栏,签发人对危险点分析的针对性、与工作内容是否相符进行审核,审核确认后应填写“有针对性、与工作内容相符”并在“工作票签发人“栏中签名。
5.4.5 “工作负责人”栏:工作负责人即为工作监护人,单一工作负责人或多项工作的总负责人(一人)填入此栏;
5.4.6 “班组”栏:一个班组检修,班组栏填写工作班组全称;几个班组进行综合检修,则班组栏填写检修单位专业(班组不允许用简称、检修单位名称可用简称但必须一致,如“陡电项目部电气专业”);
5.4.7 “工作班成员”栏:工作班成员在10人及10人以下的,应将每个工作人员的姓名填入“工作班成员”栏,超过10人的,只填写10人工作姓名,并写明工作班成员人数(如***等共 人)。“共 人”的总人数包括工作负责人;配合工种人员和生产用工人员可直接填写其姓名;工作负责人的姓名不填写工作班成员内;
5.4.8 “工作地点”栏:写明被检修设备所在的具体地点;
5.4.9 “工作内容”栏:描述工作内容,要求准确、清楚和完整;
5.4.10 “计划工作时间”栏: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填写预计完成该项工作所需时间;
5.4.11 “必须的安全措施”栏:填写检修工作应具备的安全措施,安全措施要求周密、细致,做到不丢项、不漏项:
5.4.11.1 要求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措施;
5.4.11.2 要求运行人员采取隔断的安全措施。如:断开设备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等工作;
5.4.11.3 热控人员为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必须采取的防范措施;
5.4.11.4 如不需要做安全措施则在相应栏内填写“无”,不得空白;
5.4.12 “工作票签发人”栏:填写该工作票的签发人姓名;
5.4.13 “点检签发人”栏:填写该工作票的点检员签发人姓名;
5.4.14 “工作票接收人”栏:填写接收该工作票运行值班负责人的姓名;
5.4.15 工作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根据“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中的要求,需要运行值班人员执行的,由工作许可人完成安全措施后,在相应栏内做“√”记号,如不需要做安全措施的,工作许可人在对应的“执行情况”栏中填写“无”;需要检修作业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由工作票填写人在相应的措施后注明“(检修自理)”,工作负责人完成该项安全措施后,在对应的“执行情况”栏内填写“检修自理”;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安全措施”中“下列由工作许可人填写”栏由工作许可人完成安全措施后,按照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所填写的安全措施逐一填写;操作监护人和当班的值班负责人在检查、核对无误后,分别在“安全措施”中“下列由工作许可人填写”栏的“工作许可人”和“值班负责人”处签名;
5.4.16 “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的内容包括:
5.4.16.1 由于运行方式或设备缺陷需要扩大隔断范围的措施;
5.4.16.2 运行人员需要采取的保障检修现场人身安全和运行设备安全的措施;
5.4.16.3 补充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提出的安全措施;
5.4.16.4 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如:烫伤、机械伤害、触电伤害等);
5.4.16.5 如无补充措施,应在该栏中填写“无补充”,不得空白。
5.4.17 “批准工作结束时间”栏:由值长根据机组运行需要填写该项工作结束时间;
5.4.18 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检查核对安全措施落实无误后,由工作许可人填写“许可工作开始时间”并签名,然后,工作负责人确认签名;
5.4.19 “工作票延期”栏:工作负责人填写,当班值长(单元长)或值班负责人确认签名;
5.4.20 “允许试运时间”及“允许恢复工作时间”栏:当班工作许可人填写并签名,工作负责人确认签名;
5.4.21 “工作终结时间”栏:工作负责人填写并签名,点检员和工作许可人分别签名确认;
5.4.22 使用热控工作票时,“需要退出热工保护或自动装置名称”栏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同时填写主保护退、投申请单,履行审批手续,并将审批单附在工作票后。
5.4.23 “备注”栏填写内容:
5.4.23.1 运行人员根据工作票安全措施要求所使用电气倒闸操作票和热力机械操作票的票号,如:使用电气倒闸操作票票号为××××××;使用热力机械操作票票号为××××××;
5.4.23.2 需要特殊注明以及仍需说明的交待事项,如该份工作票未执行以及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中接地线未拆除的原因等;
5.4.23.3 中途增加工作成员的情况;
5.4.23.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5.5 工作票的执行程序
5.5.1 工作票的生成
5.5.1.1 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和计划工作期限,确定工作负责人;
5.5.1.2 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内容及所需安全措施选择使用工作票的种类,调用标准工作票;
5.5.1.3 针对工作场地、工作环境、工具设备、技术水平、工艺流程、作业人员身体状况、思想情绪、不安全行为等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工作负责人要组织分析制订预防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等发生频率较高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机组强迫停运、火灾等事故的控制措施,补充和完善《危险点控制措施票》或热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及热控第二种工作票的“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
5.5.2 工作票的签发
5.5.2.1 当工作负责人填写好工作票时,应交给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由工作票签发人对票面内容、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措施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发;在危险点分析的签发人意见中填写“有针对性,与工作内容相符”点检员也应对工作票及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并签发;
5.5.2.2 签发工作票的同时,要签发《危险点控制措施票》,不得签发没有《危险点控制措施票》的工作票。(热机和热控二种票除外)。
5.5.3 工作票的送达
计划工作需要办理第一种工作票的,应在工作开始前,提前一日(16小时)将工作票送达值长处,临时工作或消缺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直接送值长处。
对于不涉及运行方式而进行临时消缺的第一种工作票以及配合热机检修的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可当天办票。
5.5.4 工作票的接收
5.5.4.1 值班人员接到工作票后,单元长(或值班负责人)应及时审查工作票全部内容,必要时填好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填写收到工作票时间,并在接票人处签名。
5.5.4.2 审查发现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工作票存在以下问题必须重新办理工作票:
a. 工作票使用种类不对;
b. 安全措施有错误或遗漏;
c. 安全措施中的动词被修改,设备名称及编号被修改,接地线位置被修改,日期、姓名被修改等;
d. 错字、漏字的修改不符合规定;
e.“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空白;
f. 没有附带《危险点控制措施票》(热机和热控二种票除外);
g. 在易燃易爆等禁火区进行动火工作没有附带“动火工作票”;
h.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不符合规定。
5.5.5 安全措施的布置
5.5.5.1 根据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内容、机组启停计划和值长(或机组长)意见,由运行值长(或机组长)安排运行人员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运行人员根据工作票的要求填写操作票,依据操作票做好现场安全措施;
5.5.5.2 安全措施中如需由集控值班人员执行断开电源措施时,辅控班长应填写停送电联系单,送集控机组长据此布置和执行断开电源措施。措施执行完毕,填好措施完成时间,执行人签名后,通知辅控班长,并在联系单上记录受话的辅控班长姓名,停电联系单保存在集控机组长处备查,辅控班长接到通知后,应做好记录。对于集控运行的单元机组,使用电气倒闸操作票即可,但应在操作票的备注栏填写操作原因和相应的工作票左上角的编号。
5.5.6 工作许可
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对照工作票逐项检查,确认所列安全措施完善和正确执行。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说明哪些设备带电、有压力、高温、爆炸和触电危险等,双方共同签字完成工作票许可手续。工作票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持有,一份收存在运行人员处。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在工作许可开工后,单方面变动安全措施。
5.5.7 开始工作
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针对危险点分析落实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将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以及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班成员交代清楚,确认熟知、掌握,并分别在《危险点控制措施票》“声明栏”上或在热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或热控第二种工作票的“声明栏”中签字承诺后,方可下达开工命令。
5.5.8 工作监护
5.5.8.1 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工作全过程;
5.5.8.2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并将工作票交其执有,交待注意事项并告知全体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交接手续;离开工作地点超过两小时者,必须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5.5.8.3 工作期间,如果需要增加(变更)工作班成员,新加入人员必须进行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措施学习、接受安全措施交底并在《危险点控制措施票》上签名后,方能加入工作。由工作负责人在两张工作票的“备注”栏分别注明增加(变更)原因、增加(变更)人员姓名、增加(变更)时间并签名;
5.5.8.4 工作负责人变动时,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变更手续。工作负责人的变更情况应记入运行值班日志;
5.5.8.5 运行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本规定以及擅自改变工作票内所列安全措施,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收回工作票。
5.5.9 工作间断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须通过工作许可人,但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针对危险点分析落实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将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以及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班成员交代清楚,确认熟知、掌握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5.5.10 工作延期
5.5.10.1 工作票的有效期,以值长批准的工作期限为准;
5.5.10.2 工作若不能按批准工期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必须提前两小时向工作许可人(班长、机组长或值长)申明理由,办理申请延期手续;
5.5.10.3 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5.5.11 设备试运
5.5.11.1 设备试运项目:
a. 对于不能直接判断的检修设备的性能及检修质量是否达到要求的,工作终结前必须进行试运;
b. 所有泵、风机、电机、开关、电动(气动)阀门(档板)等设备大修或解体检修后均需进行试运;
c. 所有保护、连锁回路检修后,必须进行相关联锁试验;
d. 所有辅机的控制回路检修后,必须进行相关联锁试验。
5.5.11.2 检修设备试运工作由工作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工作许可人同意并收回工作票,在不变动其它工作组安全措施时,进行试运工作。在试运前,工作负责人负责将全体工作班成员撤离工作地点,履行试运许可手续后,方可试运;
5.5.11.3 如果需要变动其他工作组的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应同时将相关工作票全部收回,经其他工作组的工作负责人同意,并且工作成员全部撤离后,方可变动安全措施,履行试运许可手续,开始试运。试运后,应及时恢复变动安全措施;
5.5.11.4 试运结束后尚需工作时,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仍应按“安全措施”执行栏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恢复工作。如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5.5.11.5 运行值班人员应将拆除安全措施的原因以及相关工作票的收回、试运情况和重新布置安措、许可继续工作等内容详细记录在运行日志内。
5.5.12 工作终结
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工作现场,确认无问题后,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在检修交待本上详细记录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有无设备变动等,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验收,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结束时间,双方签名,工作方告终结。
实行点检定修的发电厂,还应由管辖该设备的点检员对检修质量进行确认后在“点检验收人“处签名。
凡主设备、重要辅机大小修或电气设备、公用系统经过改进,在设备恢复备用前,检修及试验人员应向有关运行单位做书面交底,以备查阅,否则工作许可人应拒绝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检修人员在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尚应注意恢复设备的明显标志,电气一次设备的双重名称及二次设备的名称,复查核对热机设备的阀门名称、编号、旋转方向、介质流动方向、管道色环等,若运行人员发现标志及双重名称不全或不符,或安全设施标准化不满足要求等,有权拒绝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等二次设备经过改进或定值变动后,有关负责人应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否则工作许可人有权拒绝终结工作票。
5.5.13 工作票终结
运行值班人员拆除临时围栏,取下标示牌,恢复安全措施,汇报值长(班长、机组长)。对未恢复的安全措施,汇报值长(班长、机组长)并做好记录,在工作票右上角加盖“已执行”章,工作票方告终结。
对于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在履行上述检查、交待、确认、双方签字手续后,运行人员应将所做安措拆除情况详细填写在“接地线(接地刀闸)共 组,已拆除(拉开) 组,未拆除(拉开) 组,未拆除接地线的编号 ”栏,值班负责人确认后签字,工作票方告终结。rfy58
6. 变电运行事故分析及处理论文答辩会问哪些问题
合理有效的安全管理能够预防变电运行事故,并且能够及时地应对已经发生了的变电运行事故。以下是由查字典范文大全为大家整理的变电运行事故分析及处理,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你喜欢,请继续关注查字典范文大全。
摘要:变电运行事故严重影响了电网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给用户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导致变电运行事故的原因包括设备制造和设计问题、设备老化与维护问题、电网结构影响稳定运行、安全管理问题等。为了有效地防范、处理变电运行事故,相关单位应当加强基础设备管理、完善综合自动化装置、提高运行设备的可靠系数、加强设备治理、优化安全管理。
论文关键词:变电运行事故;分析;处理
随着国民经济的突飞猛进,电力需求增长日益加剧,电网规模不断扩大,电力的稳定运行显得非常重要。一旦出现运行事故,就将给人民生活与社会经济带来较大的损失。所以,分析变电运行事故,探究有效地处理措施,确保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变电运行事故原因分析
1.设备制造和设计问题
设备制造和设计问题是引发变电运行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不合格的产品质量会严重影响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入网运行的电力设备如果存在制造或设计上的问题,将会埋下重大的安全隐患。通常,设备制造或设计问题主要包括制造质量问题、设计缺陷、设备选型问题等。据相关研究表明,投入运行不到三年的新设备和投入运行20年以上的老设备出现故障的概率最高。由于部分新设备是新研发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技术等仍然不是非常成熟,在实际的运行中非常容易出现问题。此外,部分制造厂家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在生产时过分压缩成本,导致产品难以完全达到相应的质量指标要求,无法满足变电运行的标准。还有一些新增的设备、技改更换的设备在运行时无法匹配原有的设施,从而导致变电运行事故。
2.设备老化与维护问题
设备运行老化的原因主要有两个。首先,变电站投入运行时间较长,在电网中长期运行的设备的机能、零部件逐渐老化,比如闸刀锈蚀难以合到位,从而引发事故。其次,非正常使用导致设备老化加剧。例如温度对变压器的使用寿命有着较大的影响,在运行过程中过高的绝缘材料温度,会缩短变压器的使用寿命。因为目前的用电负荷增长日益加剧,在用电高峰时部分变压器会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行,导致绝缘材料温度升高过快,加剧老化。要想保持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就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及时地检修处理各种设备问题。然而,由于变电运行的设备相对较多,设备检修人员不足,在用电高峰期设备无法退出满负荷重载运行等原因,正常的设备检修、维护难以按照计划实施,从而埋下了设备安全运行隐患。
3.电网结构影响稳定运行
近年来,我国用电需求增长迅猛,用电负荷越来越重。虽然供电公式不断扩大电网改造,但是仍然难以充分满足用户用电的需求,供需矛盾突出,电力供应量不足,每逢到了夏季或冬季的用电高峰期,大部分变电站都会满载荷,甚至超负荷运行,拉闸限电现象时有发生。因为过大的用电负荷,电网经常处于零备用状态,导致电网安全稳定裕度保持在最低水平,从而极易导致变电运行事故,造成大面积停电。
4.安全管理问题
在管理上的一些问题是导致变电运行事故的间接原因。第一,变电运行管理工作随意性大,部分领导没有转变传统的管理理念,习惯于发号施令,不能结合变电运行实际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没有将安全管理落实到行动当中。在变电运行管理上,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合理的管理规划。第二,各种监督机制、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为了强化电力运行管理工作,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变电站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行为标准规范。只要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就能够有效地保障电力安全。然而,在实际的工作中,许多单位没有认真落实这些规章制度,没有将这些规章制度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从而导致管理的漏洞。第三,不科学的管理方法。部分电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严格管理片面地理解为处罚、震慑,缺乏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难以实现管理的目标。第四,缺乏有效地激励机制。变电运行管理没有建立起有效地激励机制,难以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主动性,难以充分防范安全隐患。
二、变电运行事故处理对策
1.加强基础设备管理
在改造变电站或新建变电站时,必须严格控制设备的质量。避免由于设备的设计或质量缺陷导致变电运行事故。在选择设备时,必须严格筛选制造厂家,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或出现过产品质量问题的予以排除,在设备招投标时不允许其参加。选定设备生产厂家后,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生产厂家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控制产品质量,做好出厂试验工作。杜绝材质、制造等存在问题的设备投入到变电站改造或新建项目中,防范于未然。变电站各个安全管理部门,需要严格把控设计、规划、设备选型、设备选厂、安装、调试等相关环节。实行工程质量终身制和质量验收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设计、采购、安装等各个环节人员的设备质量意识,确保入网设备符合相关标准,杜绝安全生产隐患。
2.完善综合自动化装置
综合自动化装置能够对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防止由于设备异常而引发事故。变电运行综合自动化装置能够监视、调节、协调、控制电力系统的各个元件,将能量的不正常释放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确保电力设备稳定运行。它可以采集高压电气设备的信息,以判断避雷器、变压器、断路器等的状态;可以采集故障录波器、继电保护装置的各种数据,以便于检测电气设备。在线监视系统对设备运行状态、电网运行参数进行监测,判断设备是否出现异常状况,一旦发生异常运行,就会马上自动报警、闭锁出口,避免事态扩大。在实际的操作中,应当应用微机防误闭锁系统,减少人员操作时的误操作,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3.提高运行设备的可靠系数
要确保变电安全运行,避免由设备缺陷而导致的异常事故,就必须加强设备运行状况监控,提高运行设备的安全系数。电力生产运行人员应当配备电力电缆故障探测仪、成像仪、远红外测温等先进的监控设备、仪表、仪器,正确评估设备的运行状况,从而争取能够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并进行及时地处理,杜绝安全隐患。与此同时,还必须提高电力运行设备的检修维护质量。在设备检修中,应当遵循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确保运行设备的性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严格控制检修质量关,详细记录检修过程,建立修后档案台帐,保存相关的检修资料,为分析、判断设备的运行状态提供客观的参考依据。为了有效地提高设备检修的质量,应当完善设备检修制度,实行以状态为依据的检修,替代过去定期检修。以设备的实际运行状态作为检修的依据,能够使设备检修更加科学、有效,更好地利用人力、物理,确保设备运行质量。
4.加强设备治理
设备老化是导致变电运行事故的重要原因。为了避免设备老化导致的安全运行隐患,就应当评估运行设备的状况。根据设备的具体状况,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制定设备整改、改造、综合治理规划。对负荷不均衡或容载比较小的变电站,可以更换有载调压大容量变压器。在更换时,应当考虑负荷的增加情况,预先留有一定的裕度。及时更换使用性能差、运行不稳定、技术落后、运行多年的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刀闸、开关等老旧设备。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先进的组合电器。如果暂时无法更换接地网、支柱、设备架构、蓄电池、电容器、避雷器等辅助设备,就应当对这些设备进行全面的维修检查。
5.优化安全管理
合理有效的安全管理能够预防变电运行事故,并且能够及时地应对已经发生了的变电运行事故。为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相关部门可以采取风险管理法,切实提高员工和管理者的风险意识,提高他们的防控风险能力,使变电运行安全管理工作从严格监督向自主管理迈进,再从自主管理向团队互助迈进,提高预防控制各种安全隐患事故的能力,从而实现超前防范、控制。与此同时,还必须不断优化安全管理监督与保证体系,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确保各项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监督与保证体系、企业安全文化以及员工激励机制共同构成了全面安全管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应当对设备维护、员工培训等安全管理过程进行科学评估,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采用恰当的方法加以改进,建立起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结语
综上所述,导致变电运行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设备制造和设计问题、设备老化与维护问题、电网结构影响稳定运行、安全管理问题等。为了确保电网的稳定运行,就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应当加强基础设备管理、完善综合自动化装置、提高运行设备的可靠系数、加强设备治理、优化安全管理,多管齐下,处理变电运行事故。
7. 设施检修后的验收和试运行有哪些要求
1.工作抄票结束前,检修人员应将现场清洁干净、保证开关和机构箱内无遗留物件,设备周围整洁; 2.检查控制回路、辅助回路、控制电源、防误闭锁装置均正常,储能机构已储能,即具备运行条件; 3.停用 10天以上或检修后、在开关两侧刀闸分开的情况下,进行分、合闸试验,检查开关动作是否良好;长期停用的开关,经 3 次操作应无异常; 4.结束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员介绍修试情况,并在检修工作记上作详细记录; 5.拆除检修中为保证人身安全所布置的全部安全措施,恢复常设遮栏; 6.检查有关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是否完整,并按有关规定将其投入; 7.开关的实际短路开断容量接近于运行地点的短路容量时,应停用自动重合闸,在短路故障开断后禁止强送; 8.开关操作前后重点检查下列项目: 1) 信号指示位置正确;
8. 有人值守和无人值守变电所巡检具体有什么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无人值守变电站运维管理规定
第五章 设备巡视
第三十条运维班负责所辖无人值守变电站的现场设备相关巡视工作。
第三十一条巡视的一般要求:
(一)对于不具备可靠的自动监视和报警系统的设备,应适当增加巡视次数;
(二)变电站生产现场应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和标识,站内施工区域必须与运行区域可靠隔离;
(三)为确保夜间巡视安全,变电站应具备完善的设备区照明;
(四)现场巡视用具应合格、齐备;
(五)例行巡视、全面巡视和专业巡视时,运维人员应持标准化巡视作业指导书(卡)开展设备巡视,巡视项目和标准按照各单位审定的标准化巡视作业指导书(卡)执行;
(六)备用变压器应按照运行设备的要求进行巡视。
第三十二条无人值守变电站的设备巡视检查,分为例行巡视、全面巡视、专业巡视、熄灯巡视和特殊巡视。
第三十三条例行巡视:一类变电站每2天不少于1次;二类变电站每3天不少于1次;三类变电站每周不少于1次;四类变电站每两周不少于1次。
配置智能机器人巡检系统的变电站可降低例行巡视频次。例行巡视是指对站内设备及设施外观、异常声响、设备渗漏、监控系统、二次装置及辅助设施异常告警、消防安防系统完好性、变电站运行环境、缺陷和隐患跟踪检查等方面的常规性巡查,具体巡视项目按照现场运行规程执行。
第三十四条全面巡视:一类变电站每周不少于1次;二类变电站每15天不少于1次;三类变电站每月不少于1次;四类变电站每两月不少于1次。
全面巡视是指在例行巡视项目基础上,对站内设备开启箱门检查,记录设备运行数据,检查设备污秽情况,检查防火、防小动物、防误闭锁等有无漏洞,检查接地网及引线是否完好,检查变电站设备厂房等方面的详细巡查。
第三十五条专业巡视:一类变电站每月不少于1次;二类变电站每季不少于1次;三类变电站每半年不少于1次;四类变电站每年不少于1次。专业巡视指为深入掌握设备状态,由运维、检修、设备状态评价人员联合开展对设备的集中巡查和检测。
第三十六条熄灯巡视每月不少于1次。熄灯巡视指夜间熄灯开展的巡视,重点检查设备有无电晕、放电,接头有无过热现象。
(8)值班人员对综合自动化装置检修试验开工和验收作业指导书扩展阅读
无人值守变电站系统适用行业
1、能源行业:电力行业变电站,水利行业变电站/泵站;
2、通信行业:电信/网通机房,移动/联通/小灵通基站,其他行业计算机机房;
3、仓储行业:军队/武警仓库,粮库/烟草库/冷库;其他行业仓库监控;
4、环保行业:重大污染源监控, 发电厂核电站等高辐射、高污染的场所;
5、保密机构:政府机关,重大安全机构监控,保密场所的远程综合监控
6、医疗生产:病房监护、特殊病人的隔离护理、制药企业精密车间、生产线综合监控,冶金、石化,工艺流程管理、设备的无人值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