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舊費=原值-殘值(原值*5%).這個公式算出來的值指的是該項固定資產在服務年限內可版提取的折舊額權。
年折舊=折舊費/服務年限
月折舊=折舊費/服務年限/12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條 :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㈡ 設備折舊費怎麼算
計算方法:
1、年限平均法(也稱直線法)
年折舊率 = (1 - 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使用壽命(年)× 100%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年折舊率 ÷ 12
2、工作量法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 1 - 預計凈殘值率 )/ 預計總工作量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 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 ×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3、雙倍余額遞減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 =2÷ 預計使用壽命(年)× 100%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凈值 × 年折舊率 ÷ 12
4、年數總合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 = 尚可使用壽命/ 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合 × 100 %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預計凈殘值 )× 年折舊率 ÷ 12
(2)機械折舊費怎麼計算擴展閱讀:
計算折舊的基數為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固定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
(1)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3)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4)盤盈的固定資產:以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為計稅基礎。
(5)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6)改建的固定資產:除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以及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外,以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㈢ 如何計算折舊費
1、按照你的實例,應該採用直線法即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首先計算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原值:*(1-3%)=50440/20=2522元(每年的折舊額)/12=210.17(月折舊額)。
2、至於你給的綜合折舊率是沒有用的:因為按照稅法規定只能採用直線法計算折舊額。但是還有個問題是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問題,不是你規定20年就是2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除了房屋建築物的使用年限為20年,機器設備的使用年限為10年,殘值率企業自行確定,但是要報稅務機關備案。
按照稅法的規定,你單位設備的年折舊額和月折舊額重新計算如下:
52000*(1-3%)/10/=5044(年折舊額)/12=420.33(月折舊額)。
3、月度賬務處理:
借:製造費用-折舊費420.33
貸:累計折舊420.33
(3)機械折舊費怎麼計算擴展閱讀:
計算折舊的方法是多種多樣,採用不同方法,可能出現計算的某一會計期間的折舊費是不相等的,從而就影響到該會計期間的產品成本,同時還會影響到固定資產的賬面凈值,因此必須根據具體情況慎重地選擇應用折舊方法。在同一個企業里,由於固定資產用途不同、性能不同,可以選用不同的折舊方法。
例如電子工業企業的房屋和其他企業房屋一樣,可採用年限法(直線法),而電子機械、電子儀器、儀表以及配套的計算機等機器設備,則因科學技術發展迅速,為避免其陳舊過時,提前報廢不能收回原值而遭受損失,可考慮採用加速折舊法對它們計提折舊。
即使是同一種固定資產,由於使用情況不同,也可以考慮選用不同的折舊方法。例如企業中經常使用的機械設備,採用年限法計提折舊,而對某些不經常使用的機械設備(如大型的刨床),可以採用工作時數法或產量法等等。
使用年限法
是指按預計的使用年限平均分攤固定資產價值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若以時間為橫坐標,金額為縱坐標,累計折舊額在圖形上呈現為一條上升的直線,所以稱它為「直線法」。
工作量法
折舊費,是指按規定的總工作量(總工作小時、總工作台班、總行駛里程數等)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應用於某些價值很大,但又不經常使用或生產變化大,磨損又不均勻的生產專用設備和運輸設備等的折舊計算。根據設備的用途和特點又可以分別按工作時間、工作台班或行駛里程等不同的方法計算折舊。
加速折舊法
(1)使用年限數字總和法:亦稱年限總數法或年數比例法,是指將應計折舊總額乘以剩餘可用年數(包括計算當年)與可使用年數所有數字總和之比,作為某年的折舊費用額。
(2)雙倍余額遞減法:是指根據各年年初固定資產折余價值和雙倍的不考慮殘值的直線法折舊率計提各年折舊額。
㈣ 設備折舊費的計算公式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1、年限平均法(也稱直線法)
年折舊率 = (1 - 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使用壽命回(年)× 100%月折舊額答 = 固定資產原價× 年折舊率 ÷ 12
2、工作量法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 1 - 預計凈殘值率 )/ 預計總工作量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 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 ×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3、雙倍余額遞減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 =2÷ 預計使用壽命(年)× 100%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凈值 × 年折舊率 ÷ 12
4、年數總合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 = 尚可使用壽命/ 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合 × 100 %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預計凈殘值 )× 年折舊率 ÷ 12
注會
㈤ 所有的機械設備折舊費怎麼計算,
看你採用什麼折舊方法
一般實務中採用的都是年限平均法
年折舊=資產原專值*(1-經殘值率)/折舊年限屬
月折舊=年折舊/12
你這里沒有說有殘值率,就可以視同無殘值,看你們集團怎麼規定的,一般設備的殘值率都是3%或者5%
㈥ 設備折舊費用怎麼計算
折舊費=原值-殘值(原值*5%)。這個公式算出來的值指的是該項固定資產在服務年限內可提取的折舊額。年折舊=折舊費/服務年限月折舊=折舊費/服務年限/12。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五)電子設備,為3年。
(6)機械折舊費怎麼計算擴展閱讀:
計算折舊的基數為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固定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
(1)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3)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4)盤盈的固定資產:以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為計稅基礎。
(5)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6)改建的固定資產:除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以及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外,以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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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機械加工機床折舊費怎麼計算
機械加工機床屬於: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最低折舊年限為10年。
企業可以按照自己固定資產所含經濟利益預期實現方式選擇不同的折舊方法:即直線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和加速折舊法(包括年數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
一、需要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1)房屋建築物;
(2)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車輛、工具器具;
(3)季節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設備;
(4)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和以融資租賃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二、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2)以前年度已經估價單獨入賬的土地;
(3)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
(4)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和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7)機械折舊費怎麼計算擴展閱讀
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注意問題
1、注意計提折舊的范圍,按現行企業會計准則規定,除以下情況外,企業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2、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3、按照規定單獨計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4、處於更新改造過程中的固定資產。
5、未使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工具器具、季節性停用也要計提折舊。
6、注意再計提固定資產這就是應考慮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7、注意折舊期間跨年度時年折舊額的確定。
固定資產提取的折舊額大小受計提折舊基數、凈殘值、折舊年限、折舊方法等因素的影響,《企業會計准則》(簡稱准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簡稱稅法)分別對固定資產折舊的提取作了相應規定。
只有把握固定資產計提舊的因素,才能保證計提的折舊額正確,納稅不受影響。現就影響固定資產折舊額的各因素分別從准則、稅法作以比較。
㈧ 機械折舊費如何計算
固定資產的應提折舊額一般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值、預計殘值率和分類年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的預計殘值率為固定資產原值的3%-5%。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一)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方法:
年折舊率=(1-預計殘值率)/ 折舊年限×100% =95% / 折舊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備註:預計殘值率=5% (
二)工作量法的固定資產折舊額計算方法: 按照行駛里程計算折舊: 單位里程時折舊額=原值(1-預計殘值率)/ 總行駛里程 按照工作小時計算折舊: 每工作小時折舊額=原值(1-預計殘值率)/總工作小時 按照台班計算折舊: 每台班折舊額=原值(1-預計殘值率)/總行駛里程
(三)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方法: 年折舊率=2/折舊年限×100% 年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帳面凈值×月折舊率 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固定資產,應當在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到期以前兩年內,將固定資產凈值平均攤銷。
(四)年數總和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方法: 年折舊額=(折舊年限-已使用年數)/[ 折舊年限(折舊年限+1)÷2] ×100% 年折舊率=年折舊率÷12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稅法規定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殘值率一般為5%。(內資企業5%,外資企業10%) 殘值率是固定資產的殘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