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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人員對綜合自動化裝置檢修試驗開工和驗收作業指導書

發布時間:2021-02-24 04:46:26

1. 電氣設備檢修的調度管理有哪些規定

××××××電力公司 電力檢修及新設備投運調度管理規程(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電力系統的安全、經濟、可靠運行直接關系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的安定,電力生產的特點是「發、供、用」同時完成,要求電網必須統一調度管理。為此,根據《電力法》、《電網調度管理條例》、《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四川動力系統調度管理規程》,結合本公司電網實際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本規程實用於本公司電網,凡是接入本公司電網的發、輸、變、配電設備必須服從本公司電網調度管理機構的統一調度管理,以保證安全、可靠、不間斷供電。本公司電網的統一調度管理機構為公司生產調度部,在調度業務上受宜賓電力局調度中心(以下簡稱「地調」)領導,對內負責縣調管轄范圍內所有發電廠(站)、變電站、開關站、供電所發、輸、變、配電的統一調度管理工作。
第三條 凡屬本公司電網內的各級運行人員、調度人員、檢修試驗人員必須熟悉貫徹本規程。本公司各生產部門的負責人和其他負責繼電(微機)保護、技安、通訊、基建、用電管理等與電網運行有關的專業人員也應熟悉並遵守本規程。
第四條 本公司電網內各生產部門的現場規程、有關制度與本規程有矛盾的,應以本規程為准;本規程與上級規程、有關制度有矛盾的,應以上級規程、制度為准。
第二章 電力檢修管理
第五條電力檢修的分類 電力檢修分為計劃檢修(包括節日檢修)和非計劃檢修(包括臨時檢修和事故檢修)。
1、計劃檢修是指納入年度、季度、月度檢修計劃,並按照計劃進行的電力設備、線路的檢修、維護、試驗。
2、非計劃檢修是指因電力設備、線路缺陷、故障、事故處理,以及事故後檢查等,臨時安排進行的檢修、維護、試驗。
第六條電力檢修安排的原則
1、檢修的工期與間隔應符合國家有關檢修規程規定。
2、發輸變配電設備的檢修應根據電網特點安排,盡量避免重復停電。安排原則:發電廠機組設備和並網線路的計劃檢修主要安排在枯水期進行,非計劃檢修盡量安排在平段或谷段進行(事故除外);輸變配電設備的檢修應配合發電廠機組設備的檢修進行;輔助設備的檢修應配合主設備的檢修進行;二次設備的檢修配合一次設備的檢修進行;低壓檢修配合高壓檢修進行;局部檢修配合整體檢修進行。
第七條檢修計劃的編制與報批
1、凡屬地調管轄設備的檢修計劃由公司生產調度部負責編制,送地調審查、批准。
2、凡屬縣調管轄設備的檢修計劃由設備主管部門負責編制,送公司生產調度部審查,分管領導批准。
3、用戶設備的檢修計劃由用戶負責編制,送公司生產調度部審查,分管領導批准。
4、已經分管領導批准並下達的檢修計劃必須執行,不得隨意更改。
第八條計劃檢修管理
1、凡屬縣調管轄設備的計劃檢修計劃,應在分管領導批准後送公司生產調度部備查。
2、各設備維護與檢修單位應在每月20日前編制次月計劃檢修計劃,送公司生產調度部審查。用戶設備的計劃檢修計劃應列入所屬設備維護與檢修單位的月度計劃檢修計劃。
3、各設備維護與檢修單位應將已下達的月度計劃檢修計劃分解為周執行計劃,並於每周四之前向公司生產調度部報送次周執行計劃。公司生產調度部於每周五向各設備維護與檢修單位回復可以安排的次周執行計劃。
4、未列入月度計劃檢修計劃的設備,除事故處理外,原則上不安排檢修。確需檢修的,應經設備維護與檢修單位的分管領導和生產調度部的分管領導批准,並按非計劃檢修統計。
5、經批準的計劃檢修,在開工前必須向公司生產調度部辦理停電檢修申請書。
6、計劃檢修確定後,除不可抗力外原則上不予改變工期。因電網原因引起的計劃變動,由公司生產調度部重新安排檢修時間,並提前通知設備維護與檢修單位。
第九條非計劃檢修管理
1、非計劃檢修一般應按計劃檢修的程序辦理審批手續。急需處理的可以向值班調度員申請。值班調度員有權批准下列非計劃檢修:
(1)設備異常需緊急處理,以及設備故障停運後的緊急搶修。
(2)在當值時間內可以完工的,與已批準的計劃檢修相配合的檢修。但不得超過已批準的計劃檢修時間,不得擴大停電影響范圍。
(3)在當值時間內可以完工的,不涉及對用戶少送電也不影響上網電力,對系統運行影響不大的檢修。
(4)在已停電設備上進行的檢修。
2、非計劃檢修將導致系統運行方式超出運行規定的,必須經有關專業人員同意方可進行。
3、非計劃檢修工作開始後當日內不能完工的,即使在設備停運或工作已開始後,設備維護與檢修單位也應向公司生產調度部補辦停電檢修申請書。
第十條檢修申請
1、對已列入月度檢修計劃的設備進行檢修,設備維護與檢修單位必須在開工前向公司生產調度部辦理停電檢修申請書。
2、為了檢修安全,除特殊情況和本條第5款所列內容外,公司生產調度部一般不受理口頭或電話停電檢修申請。
3、涉及用戶停電的一般設備檢修,應提前3~5天向公司生產調度部辦理停電檢修申請書。凡影響110KV及35KV系統運行方式,需改變保護定值,影響大中用戶生產或停電的檢修,應提前10~15天向公司生產調度部辦理停電檢修申請書。
4、繼電(微機)保護、自動裝置退出運行進行檢修、試驗的,按繼電保護運行規程、檢修規程的有關規定辦理停電檢修申請書。
5、為了消除設備隱患,對不需停電、不影響出力及系統運行方式,且當值時間內可以完工的檢修,可以向當值調度員口頭或電話申請,當值調度員有權批准,但應作好電話錄音和書面記錄。
6、對地調管轄設備的檢修,由設備維護與檢修單位在當月10日前向公司生產調度部申報次月檢修計劃,由公司生產調度部在當月20日前向地調申報次月檢修計劃,並按規定辦理停電檢修手續。
7、各設備維護與檢修單位辦理停電檢修申請時,應向公司生產調度部明確提出:
(1)檢修設備的名稱、編號,以及主要工作內容和停電范圍;
(2)檢修後的一、二次接線、設備規范有無變化;
(3)因檢修需同時停電的同桿架設線路、交叉跨越線路,以及其它停電的名稱和桿號;
(4)應斷開的開關、刀閘;
(5)要求調度採取的安全措施;
(6)檢修時間超過一天的,原則上應恢復夜間供電。不具備夜間供電條件時,應向調度明確要求連續停電;
(7)檢修後是否需要校核相序或相位。
8、當值時間內不能完成或對系統運行有較大影響的事故搶修,值班調度員應及時報告部長或分管領導。
9、對有安全保證的帶電檢修作業可以當日口頭申請,但必須向值班調度員講明工作區域、工作時間、工作負責人,以及是否停用重合閘等內容。值班調度員應作好書面記錄,並按要求停用重合閘操作後方能許可工作負責人開工。工作負責人在工作完畢後,應立即向值班調度員報告。
10、若檢修後要改變一、二次接線方式,或更換、增加、改建設備時,應在辦理停電檢修申請書的同時辦理設備異動報告,並將變化前後的調試資料等一並送交生產調度部及相關部門。涉及相序、相位者,應在申請書中明確提出,並事先作好檢驗相序、相位的工作安排。若申請書中未提出檢驗相序、相位要求的,則公司生產調度部將認為其相序、相位正確。投入該設備時,如因相序、相位錯誤造成後果,則由該檢修工作的申請單位和申請人負責。
11、凡在縣調管轄的設備上進行重大試驗(如機組甩負荷試驗、機組失磁試驗、系統性試驗、電容器投切試驗等),設備運行單位應提前7日向公司生產調度部提出書面申請,報告試驗方案,經審查同意後方能進行。
12、對縣調管轄設備的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或故障錄波器、通信、自動化設備等進行檢修、試驗、停運或其他改進工作時,應與一次設備同樣按規定辦理申請手續。
13、凡基建施工需要對調度管轄設備停電、退出備用、降低出力或改變運行方式的,由施工單位按規定向公司生產調度部提出申請。
14、所有的停電檢修申請應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
第十一條檢修時間
1、發電設備的檢修時間是從發電設備停運或退出備用時開始計算,到按調度要求轉為運行或備用時終止。其間,自設備停運或退出備用,到轉為運行或備用所進行的一切操作(包括起動、試驗以及投運後的試運行)均計算在檢修時間內。
2、輸、變、配電設備的檢修時間是從輸、變、配電設備停運並做好安全保護措施後,值班調度員下達開工命令時起計算,到值班調度員接到檢修工作已全部結束,現場安全措施已全部拆除,可以恢復送電的工作報告時終止。
第十二條檢修申請的批復
1、檢修申請由公司生產調度部負責審查批復。凡計劃檢修,生產調度部應於開工前3~5天內批復;凡臨時檢修,設備維護與檢修單位可於開工前24小時提出申請,經相關部門通知重要用戶並徵得重要用戶同意後,生產調度部立即批復;凡事故檢修,設備維護與檢修單位可向當值調度員口頭或電話申請後,由當值調度員依據前述許可權批復。超出前述許可權的,當值調度員應報告部長或分管領導審批。
2、批復檢修申請時應充分考慮系統運行方式是否安全合理,有功負荷是否平衡,電壓是否合格,以及倒閘操作時潮流分布的變化、繼電(微機)保護和自動裝置的配置和調整,保護靈敏度是否滿足要求,事故處理的注意事項等。
第十三條 檢修停電申請的填寫要求
1、填寫《電氣設備檢修停電申請書》應完整、准確、清楚,並不得塗改。
2、更改《電氣設備檢修停電申請書》內容應提前24小時辦理,並在原申請書上註明「作廢」字樣。
3、《電氣設備檢修停電申請書》的申請人、審批人必須使用真實簽名,禁止使用印鑒。
4、不合格的《電氣設備檢修停電申請書》,公司生產調度部應拒絕受理。
第十四條關於檢修安全措施的若干規定
1、已經批準的檢修申請在執行前仍須得到當值調度員的許可,嚴禁未經當值調度員的許可即在已停電設備或線路上工作。
2、嚴禁任何單位(包括用戶)未經申請擅自利用其他單位停電檢修時間在已停電設備或線路上工作。
3、發電廠、變電站因檢修工作涉及到的內部安全措施由所在單位負責落實,做好安全措施後應及時報告當值調度員備案。安全措施有變動時也應及時報告當值調度員備案。檢修工作完成後,相應的開關設備及其兩側的刀閘均應處於分閘位置。
4、所有的電氣設備檢修必須嚴格按照《安規》的有關規定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嚴禁約時停送電,嚴禁約時裝拆短路接地線,嚴禁約時開工檢修。
5、線路停電檢修時,兩端的安全措施由當值調度員負責命令相應的廠、站值班人員完成,線路工作班工作現場的安全措施在許可開工後由相應的檢修工作班自行負責完成。檢修工作完成後,相應的工作負責人必須向當值調度員作出「工作人員已全部撤離線路,線路上安全措施已全部拆除,可以恢復送電」的報告。
6、線路或發電廠、變電站檢修時,凡是非當值調度員命令而作的安全措施,在送電或轉入備用前必須自行拆除,然後向當值調度員辦理工作結束手續。
7、各檢修單位(包括用戶)應將有權申請檢修工作的人員名單書面報送公司生產調度部備案,人員有變動時也應及時書面報告更改情況,公司生產調度部只批准有權申請檢修工作的人員提出的檢修申請。
8、檢修工作的申請人應為發電廠(站)、相關部所(隊)及用戶主管生產的負責人。線路檢修停送電的聯系人應為工作班負責人,其它檢修停送電的聯系人應為相應廠(站)的值長、電氣值班長或正值班員。檢修停送電申請人應為工作班負責人或管理檢修設備的專責人員。
第十五條檢修延期手續的辦理
1、凡月度計劃中的檢修項目如不能按時開工,檢修單位應在計劃開工日前二天向公司生產調度部申請辦理延期手續,否則公司生產調度部將認為該計劃已自行取消。
2、因天氣或准備工作不足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開工或中途停工,檢修單位應至少在停電前二小時向公司生產調度部申請辦理延期開工或更改工作時間的手續。因檢修或試驗過程中發生意外而不能保證按期完工時,檢修單位應在原批準的計劃檢修工期未過半之前向公司生產調度部提出延期申請。
3、延期申請應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
4、因檢修工作延期影響用戶供電時,申請延期的單位和相關主管部門應主動向有關用戶闡明延期供電的原因。
第十六條關於用戶通知
1、因計劃檢修停電影響供電的,設備停電檢修申請單位或用戶的對應職能管理部門提前3~4天通知受停電影響的所有用戶。
2、因臨時檢修停電影響供電的,設備停電檢修申請單位或用戶的對應職能管理部門應在開工前24小時通知重要用戶。
3、因事故檢修停電影響供電的,當值調度員應在可能的情況下,盡可能的事先通知所有重要用戶,以減少停電損失。
第三章 新設備投運管理
第十七條 凡屬本公司電網管轄范圍內新建、擴建或改建工程中安裝或更換的主要發、輸、變、配電設備及其相應的繼電(微機)保護裝置、自動裝置、遠動和通訊裝置投入本公司電網系統運行,通稱為「新設備投運」。
第十八條 新設備投運的申請
1、新設備投運前,該設備的運行維護主管部門或其施工負責部門應事先向公司生產調度部辦理《新設備加入系統運行申請書》。送電線路及兩端的變電設備同時投入運行的,線路及變電設備應分別辦理申請。
2、《新設備加入系統運行申請書》由申請單位按規定填寫,並按規定的份數(包括圖紙)於預定加入系統前20個工作日報送公司生產調度部。涉及繼電(微機)保護整定值計算所需圖紙、資料的,應再提前30個工作日報送公司生產調度部。涉及全站或新建系統整體加入系統運行的,應至少在3個月前報送公司生產調度部。
3、辦理《新設備加入系統運行申請書》應具有本公司允許接入本公司電網運行的批復。
4、《新設備加入系統運行申請書》為一式三份,一份由公司生產調度部存檔,一份交公司技術安全部存檔,另一份退申請單位存檔。申請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申請單位,即新設備的運行管理單位或其產權單位,並加蓋單位公章;
(2)新建、擴建或改建工程名稱,啟動、試運行范圍;
(3)預定的啟動、試運行計劃(包括試驗項目)、試運行日期,有關運行規程、事故處理規程及說明書;
(4)啟動負責人,接受調度命令人員名單和聯系方法;
(5)申請單位負責人、申請人(申請單位負責人為申請單位主管該設備運行的負責人,申請人為申請單位主管該設備運行的技術負責人。下同)
5、圖紙資料。包括:一次設備結線圖、三相相序相點陣圖、控制盤排列及盤面布置圖、室內外設備平面布置圖、線路資料(包括線路長度、導線型號、設計輸送容量等)、繼電保護原理結線圖和說明書、安全自動裝置原理結線圖和說明書、遠動資料、通訊裝置資料、主要設備技術參數(包括主要設備規范、特性、實測參數及試驗記錄等,必須在設備投運後才能測得的,應在設備投運一周內補報)、運行規程和事故處理規程、本公司允許接入本公司電網運行的批復等。
6、申請單位遞交《新設備加入系統運行申請書》前應將所有設備的鑒定性資料報送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審驗。已正式送達公司生產調度部的《新設備加入系統運行申請書》將被視為上述審驗工作已經完成,審驗結果合格。
第十九條 新設備投運申請的批復
1、公司生產調度部收到《新設備加入系統運行申請書》及圖紙資料後,應在新設備正式投運前七個工作日完成批復工作。
2、《新設備加入系統運行申請書》的批復內容應包括:
(1)確定新設備調度管轄范圍,一次電氣結線設備調度編號,擬訂通電程序。
(2)制定新設備投運後的正常運行方式和有關規定,確定主變壓器分接頭位置。
(3)給出繼電(微機)保護、自動裝置整定值,發出定值調整通知單(用戶產權設備除外)。
(4)明確調度單位有權發布調度命令的人員名單。
(5)在《新設備加入系統運行申請書》上簽注意見。
3、公司生產調度部完成上述批復後,由公司各相關職能部門會簽,最後送分管總經理批准。
第二十條 凡屬公司生產調度部直接調度管轄的新設備投運單位,在新設備投運前至少應具備一個主要調度電話和一個可靠備用電話,否則不予通電。
第二十一條 凡屬地調直接管轄的新設備投運單位,在向地調報送圖紙資料時,應同時報送公司生產調度部備案。公司生產調度部直接調度管轄的新設備投運對地調所轄網路有影響的,在新設備正式投運前應徵得地調的同意,並將有關圖紙資料報送給地調備案。
第二十二條 新建、擴建或改建單位在新設備投運前,應組織運行人員熟悉調度規程、新設備啟動運行方式及有關安全規程,並經有關部分考試合格。
第二十三條 新建、擴建或改建單位由於資料不全,或設備安裝試驗不合格,或調度通訊及應具備的其他條件不完善,導致公司生產調度部認為不能投入系統運行的,則公司生產調度部有權拒絕該單位的新設備加入系統運行。
第二十四條 經公司批准並按當值調度員命令加入系統運行的新設備,其運行人員必須遵守調度規程,並接受調度管理。
第二十五條 新設備、異動設備的啟動投運規范 1、新設備、異動設備的啟動投運條件:
(1)運行人員已經《電網調度管理規程》、《安全工作規程》、《現場運行規程》、《現場事故處理規程》培訓並考試合格;
(2)申請單位已向調度管理機構提出投運申請並獲批准;
(3)啟動投運設備的運行維護管理職責已明確;
(4)啟動投運設備的調試、驗收工作已結束,質量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5)啟動投運設備的竣工資料已齊全,參數測試工作已結束;
(6)啟動投運設備已按要求完成現場命名和編號,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定值已整定;
(7)相應的通信、自動化設備運行正常;
(8)啟動試驗方案已獲批准;
(9)啟動委員會已同意啟動。
2、值班調度員或現場啟動負責人必須得到啟動委員會的許可後才能進行啟動投運,啟動投 運時必須得到值班調度員的指令或徵得其許可。
3、啟動投運設備自啟動委員會同意啟動時起,按運行設備進行調度管理,其運行方式的改變、試驗等必須得到當值調度員的指令或徵得其許可。
4、投產設備試運行結束後,由啟動委員會移交運行單位按運行設備進行管理。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規程經公司總工程師審查、分管總經理審核、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後試行,由公司生產調度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規程試行過程中的相關問題由公司生產調度部負責協調處理,所涉部門應注意及時反饋試行情況。

2. 檢修規程和檢修作業指導書的區別

規程,簡單說就是「規則+流程」。所謂流程即為實現特定目標而采專取的一系列前後相繼的行動屬組合,也即多個活動組成的工作程序。規則則是工作的要求、規定、標准和制度等。因此規程可以定義為:將工作程序貫穿一定的標准、要求和規定。
作業指導書,是作業指導者對作業者進行標准作業的正確指導的基準。作業指導書基於零件能力表、作業組合單而製成。是隨著作業的順序,對符合每個生產線的生產數量的每個人的作業內容及安全、品質的要點進行明示。
檢修規程是檢修的標准、要求和規定,作為作業指導及必須嚴格執行,是總則。
檢修作業指導書則是根據特定項目而制定的,根據檢修規程、作業環境、作業項目的特點及工藝進行編制,是獨立項。

3. 誰能發資料員一本通電子版 及全套的從開工到竣工的資料範本給我啊(化工廠設備和管道安裝的)非常感謝

資料沒有通用的,因為每個地方一些監理、甲方等要求不一樣了。一般主要項目有就差不多了,至於具體表格形式網上很多這個一般也沒有具體要求了,需要什麼直接下就可以了。
當然如果你的資料要交地方檔案管,這個就比較麻煩了。

發送兩份資料參考

工業管道安裝竣工資料一般應提供以下資料工業管道安裝竣工資料一般應提供以下資料工業管道安裝竣工資料一般應提供以下資料工業管道安裝竣工資料一般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質量體系資料
1、工程規劃(立項)文件;
2、開工備案(告知書)手續;
3、監督檢驗申報書;
4、設計單位、安裝單位、監理單位、檢測單位、防腐單位等單位資質;
5、項目部文件及各人員資格證書;
6、特殊工種(主要指焊工、無損檢測人員)名表及各人員資格證書;
7、施工方案和安裝工藝資料;
8、吹掃方案、試壓方案,隱蔽工程等特殊工藝方案;
9、焊接工藝評定和焊接作業指導書;
10、設計更改、材料代用資料;
二、安裝過程資料
1、圖紙會審記錄;
2、技術交底記錄;
3、材料(包括管道組成件:如管子、管件、閥門、法蘭、安全保護裝置等與支承件)驗收記錄;
4、焊接材料的驗收記錄;
5、絕熱(保溫、保冷)材料、防腐材料的驗收記錄;
6、管溝開挖、回填記錄;
7、焊接材料烘乾、發放、回收記錄;
8、管道加工記錄;
9、每個焊口(包括角接接頭)組對、施焊、外觀檢查記錄;
10、焊縫熱處理及硬度檢查記錄;
11、無損檢測記錄及報告(報告中要明確每條管道編號、管道規格、焊口總數、探傷焊口數量及探傷比例、合格標准、探傷位置或布片示意圖等);
12、閥門試壓記錄;
13、防腐、脫脂等檢查記錄或報告;
14、埋地管道的防腐及隱蔽工程檢查記錄;
15、管道預拉伸或預壓縮記錄;
16、膨脹指示器、監察管段、管道蠕脹測點的安裝記錄;
17、補償器安裝記錄;
18、閥門安裝與安全保護裝置安裝記錄;
19、支、吊架的安裝記錄;
20、法蘭間電阻、靜電接地檢查記錄;
21、壓力試驗和泄漏性試驗記錄和報告;
22、各種管道組成件和焊接材料質量證明書;
23、壓力管道單線圖和壓力管道安裝竣工圖;
24、壓力管道特性表

4. 我現在在做一個110kV新建變電站的資料員,誰可以告訴我從開始到最後竣工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前期應該把工程的開工所需的資料報審,包括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安全內工器具、特種工容作人員、項目部管理人員、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劃、工程創優實施細則、安全管理綱要、安全施工措施、管理制度、單位資質等。
土建方面: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分項分部工程質量報驗申請單,主要就是做驗收的,沒做完一道工序就要一個驗收記錄。
電器的主要就是設備開箱記錄、調試報告、電纜敷設記錄、安裝方案、安裝記錄等
知道的就這么多

5. 如何做好一名運行值班人員

kxu5.2.1 工作票應使用統一格式(票樣見附圖),一式兩份,可由計算機生成工作票、或填用印刷工作票,工作票應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與簽發,不得任意塗改,如有個別錯、漏字需要修改的,按照「5.2.2」規定執行。計算機系統生成工作票,列印並手工簽字後方能生效。帶有附頁工作票,附頁一欄中的張數應列印後由工作負責人手工填寫,填寫含附頁和主票的總張數。
5.2.2 每份工作票簽發方和許可方修改不得超過兩處。工作票中的設備名稱、編號、接地線位置、日期、時間、動詞以及人員姓名不得改動;錯漏字修改應遵循以下方法,並做到規范清晰:填寫時寫錯字,更改方法為在寫錯的字上劃兩道水平線,接著寫正確的字即可;審查時發現錯字,將正確的字寫到空白處圈起來,將寫錯的字也圈起來,再用線連接;漏字時,將要增補的字圈起來連線至增補位置,並畫「∧」符號。禁止使用「……」、「同上」等省略詞語;修改處要有運行人員簽名確認。
5.2.3 工作票由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填寫。一份工作票中,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一個工作負責人不得在同一時間內擔任兩個及以上工作任務的工作負責人;在一項工作未結束工作票前需進行另一項或幾項工作時,工作負責人需將工作票押回運行單位,方能辦理新的工作票。
5.2.4 緊急情況下的故障排除工作,如使用標准工作票,且涉及標准工作票的主要安全措施沒有改變,可不經工作票簽發人簽發,經值長批准後即可履行工作許可手續;
5.2.5 機組大、小修或臨檢時,可按設備、系統、專業工作情況使用一張工作票;
5.2.6 同一生產專業(機、電、爐、熱、化、燃、除)的(項目承包商、項目部)、設備工程部有兩個及以上班組在同一個設備系統、同一安全措施內(或班組之間安全措施范圍有交叉)進行檢修工作時,一般應由項目承包商(項目部)按專業簽發一張總的工作票,並指定一個總的工作負責人,統一辦理工作許可和工作終結手續,協調各班組工作的正確配合,各班組的工作負責人仍應對其工作范圍內的安全負責,工作完成後在運行記錄本上交待。
5.2.7 在同一個設備系統上依次進行同類型的設備檢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開始前一次完成,應分別辦理工作票;
5.2.8 生產現場禁火區域內進行動火作業,應同時執行動火工作票;
5.2.9 我公司長期外委項目部(陡電項目部、下電項目部、天建項目部、華北電科院項目組)可由承包方填寫、辦理工作票,但必須是由經過我公司的「四種人」培訓、考試、審批、公布的人員擔任,除此之外的對外承包作業,由我公司設備工程部和常駐項目部監護人員填寫、辦理工作票;
5.2.10 對於機組大、小修中對外發包作業,承包方是系統內發電廠檢修隊伍的可由承包方填寫、辦理工作票,但必須是由經過本單位的「四種人」培訓、考試、審批、公布的人員擔任,除此之外的對外發包作業,由本廠項目部監護人員填寫、辦理工作票;
5.2.11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必須辦理工作票的對外承包工作,由本廠監護人員辦理工作票手續。承包方必須制定在施工中應採取的安全措施,並經廠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始工作,設備工程部作為工程發包部門,有義務對施工中的安全措施進行審查,並對施工工程開工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5.3 工作票的編號
5.3.1 工作票必須編號工作票的編號應有兩種,一種為工作票的自身順序號,在票面左上角標示,標示為「No. ××× 」;一種為工作票在執行時,由運行人員填寫(工作票登記本或微機辦票系統的工作票台帳登記序號),在票面右上角標示;
5.3.2 為確保每份工作票在本廠內的編號唯一,且便於查閱、統計、分析。
5.4 工作票的填寫
5.4.1 工作票的填寫必須使用標準的名詞術語、設備的雙重名稱。
標準的名詞術語:系指國標、行標、中國大唐集團公司規范的標准稱謂;
設備的雙重名稱:系指具有中文名稱和阿拉伯數字編號的設備,如斷路器(以下稱開關)、隔離開關(以下稱刀閘)、保險等,在工作票的內容中,凡涉及到的設備都要寫上;在設備標示牌中,都要一並使用。不具有阿拉伯數字編號的設備,如線路、主變等,可以直呼其名。票面需要填寫數字的,應使用阿拉伯數字(母線可以使用羅馬數字);
5.4.2 工作票填寫要做到字跡工整、清楚,不得塗改、刮改,使用微機辦票時,要採用宋體五號字。票面上填寫的數字,用阿拉伯數字(1、2、3、4、5、6、7、8、9、0)表示,時間按24小時(制)計算,年度填寫四位數字,月、日、時、分填寫兩位數字。如:2006年11月03日18時18分;
5.4.3 對於設備編號用數字加漢字表示,如:2號爐5號磨煤機,或#2爐#5磨煤機表示,「#」號在數字前;
5.4.4 每份工作票必須附有一份針對該項作業的《危險點控制措施票》;對於熱力機械第二種工作票及熱控第二種工作票可在「危險點分析及控制措施」欄填寫具體的控制措施,不必再附《危險點控制措施票》;《危險點控制措施票》微機系統使用中:「工作負責人」在票列印出來以後,不用重復手簽字確認,但工作負責人同工作成員一樣應在「作業成員聲明」欄中進行簽字聲明;「工作票簽發人意見」欄,簽發人對危險點分析的針對性、與工作內容是否相符進行審核,審核確認後應填寫「有針對性、與工作內容相符」並在「工作票簽發人「欄中簽名。
5.4.5 「工作負責人」欄:工作負責人即為工作監護人,單一工作負責人或多項工作的總負責人(一人)填入此欄;
5.4.6 「班組」欄:一個班組檢修,班組欄填寫工作班組全稱;幾個班組進行綜合檢修,則班組欄填寫檢修單位專業(班組不允許用簡稱、檢修單位名稱可用簡稱但必須一致,如「陡電項目部電氣專業」);
5.4.7 「工作班成員」欄:工作班成員在10人及10人以下的,應將每個工作人員的姓名填入「工作班成員」欄,超過10人的,只填寫10人工作姓名,並寫明工作班成員人數(如***等共 人)。「共 人」的總人數包括工作負責人;配合工種人員和生產用工人員可直接填寫其姓名;工作負責人的姓名不填寫工作班成員內;
5.4.8 「工作地點」欄:寫明被檢修設備所在的具體地點;
5.4.9 「工作內容」欄:描述工作內容,要求准確、清楚和完整;
5.4.10 「計劃工作時間」欄:根據工作內容和工作量,填寫預計完成該項工作所需時間;
5.4.11 「必須的安全措施」欄:填寫檢修工作應具備的安全措施,安全措施要求周密、細致,做到不丟項、不漏項:
5.4.11.1 要求運行人員在運行方式、操作調整上採取的措施;
5.4.11.2 要求運行人員採取隔斷的安全措施。如:斷開設備電源、隔斷與運行設備聯系的熱力系統等工作;
5.4.11.3 熱控人員為保證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必須採取的防範措施;
5.4.11.4 如不需要做安全措施則在相應欄內填寫「無」,不得空白;
5.4.12 「工作票簽發人」欄:填寫該工作票的簽發人姓名;
5.4.13 「點檢簽發人」欄:填寫該工作票的點檢員簽發人姓名;
5.4.14 「工作票接收人」欄:填寫接收該工作票運行值班負責人的姓名;
5.4.15 工作票安全措施「執行情況」欄:根據「必須採取的安全措施」欄中的要求,需要運行值班人員執行的,由工作許可人完成安全措施後,在相應欄內做「√」記號,如不需要做安全措施的,工作許可人在對應的「執行情況」欄中填寫「無」;需要檢修作業人員執行的安全措施,由工作票填寫人在相應的措施後註明「(檢修自理)」,工作負責人完成該項安全措施後,在對應的「執行情況」欄內填寫「檢修自理」;
電氣第一種工作票「安全措施」中「下列由工作許可人填寫」欄由工作許可人完成安全措施後,按照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所填寫的安全措施逐一填寫;操作監護人和當班的值班負責人在檢查、核對無誤後,分別在「安全措施」中「下列由工作許可人填寫」欄的「工作許可人」和「值班負責人」處簽名;
5.4.16 「運行值班人員補充的安全措施」欄的內容包括:
5.4.16.1 由於運行方式或設備缺陷需要擴大隔斷范圍的措施;
5.4.16.2 運行人員需要採取的保障檢修現場人身安全和運行設備安全的措施;
5.4.16.3 補充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提出的安全措施;
5.4.16.4 提示檢修人員的安全注意事項(如:燙傷、機械傷害、觸電傷害等);
5.4.16.5 如無補充措施,應在該欄中填寫「無補充」,不得空白。
5.4.17 「批准工作結束時間」欄:由值長根據機組運行需要填寫該項工作結束時間;
5.4.18 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在檢查核對安全措施落實無誤後,由工作許可人填寫「許可工作開始時間」並簽名,然後,工作負責人確認簽名;
5.4.19 「工作票延期」欄:工作負責人填寫,當班值長(單元長)或值班負責人確認簽名;
5.4.20 「允許試運時間」及「允許恢復工作時間」欄:當班工作許可人填寫並簽名,工作負責人確認簽名;
5.4.21 「工作終結時間」欄:工作負責人填寫並簽名,點檢員和工作許可人分別簽名確認;
5.4.22 使用熱控工作票時,「需要退出熱工保護或自動裝置名稱」欄由工作負責人填寫,同時填寫主保護退、投申請單,履行審批手續,並將審批單附在工作票後。
5.4.23 「備注」欄填寫內容:
5.4.23.1 運行人員根據工作票安全措施要求所使用電氣倒閘操作票和熱力機械操作票的票號,如:使用電氣倒閘操作票票號為××××××;使用熱力機械操作票票號為××××××;
5.4.23.2 需要特殊註明以及仍需說明的交待事項,如該份工作票未執行以及電氣第一種工作票中接地線未拆除的原因等;
5.4.23.3 中途增加工作成員的情況;
5.4.23.4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5.5 工作票的執行程序
5.5.1 工作票的生成
5.5.1.1 工作票簽發人根據工作任務的需要和計劃工作期限,確定工作負責人;
5.5.1.2 工作負責人根據工作內容及所需安全措施選擇使用工作票的種類,調用標准工作票;
5.5.1.3 針對工作場地、工作環境、工具設備、技術水平、工藝流程、作業人員身體狀況、思想情緒、不安全行為等可能帶來的危險因素,工作負責人要組織分析制訂預防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起重傷害等發生頻率較高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機組強迫停運、火災等事故的控制措施,補充和完善《危險點控制措施票》或熱力機械第二種工作票及熱控第二種工作票的「危險點分析及控制措施」。
5.5.2 工作票的簽發
5.5.2.1 當工作負責人填寫好工作票時,應交給工作票簽發人審核,由工作票簽發人對票面內容、危險點分析和控制措施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後簽發;在危險點分析的簽發人意見中填寫「有針對性,與工作內容相符」點檢員也應對工作票及危險點分析和控制措施進行審核並簽發;
5.5.2.2 簽發工作票的同時,要簽發《危險點控制措施票》,不得簽發沒有《危險點控制措施票》的工作票。(熱機和熱控二種票除外)。
5.5.3 工作票的送達
計劃工作需要辦理第一種工作票的,應在工作開始前,提前一日(16小時)將工作票送達值長處,臨時工作或消缺工作可在工作開始前,直接送值長處。
對於不涉及運行方式而進行臨時消缺的第一種工作票以及配合熱機檢修的電氣第一種工作票,可當天辦票。
5.5.4 工作票的接收
5.5.4.1 值班人員接到工作票後,單元長(或值班負責人)應及時審查工作票全部內容,必要時填好補充安全措施,確認無問題後,填寫收到工作票時間,並在接票人處簽名。
5.5.4.2 審查發現問題應向工作負責人詢問清楚,工作票存在以下問題必須重新辦理工作票:
a. 工作票使用種類不對;
b. 安全措施有錯誤或遺漏;
c. 安全措施中的動詞被修改,設備名稱及編號被修改,接地線位置被修改,日期、姓名被修改等;
d. 錯字、漏字的修改不符合規定;
e.「必須採取的安全措施」欄空白;
f. 沒有附帶《危險點控制措施票》(熱機和熱控二種票除外);
g. 在易燃易爆等禁火區進行動火工作沒有附帶「動火工作票」;
h. 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票簽發人不符合規定。
5.5.5 安全措施的布置
5.5.5.1 根據工作票計劃開工時間、安全措施內容、機組啟停計劃和值長(或機組長)意見,由運行值長(或機組長)安排運行人員執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運行人員根據工作票的要求填寫操作票,依據操作票做好現場安全措施;
5.5.5.2 安全措施中如需由集控值班人員執行斷開電源措施時,輔控班長應填寫停送電聯系單,送集控機組長據此布置和執行斷開電源措施。措施執行完畢,填好措施完成時間,執行人簽名後,通知輔控班長,並在聯系單上記錄受話的輔控班長姓名,停電聯系單保存在集控機組長處備查,輔控班長接到通知後,應做好記錄。對於集控運行的單元機組,使用電氣倒閘操作票即可,但應在操作票的備注欄填寫操作原因和相應的工作票左上角的編號。
5.5.6 工作許可
檢修工作開始前,工作許可人會同工作負責人共同到現場對照工作票逐項檢查,確認所列安全措施完善和正確執行。工作許可人向工作負責人詳細說明哪些設備帶電、有壓力、高溫、爆炸和觸電危險等,雙方共同簽字完成工作票許可手續。工作票一份由工作負責人持有,一份收存在運行人員處。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不允許在工作許可開工後,單方面變動安全措施。
5.5.7 開始工作
工作開始前,工作負責人應針對危險點分析落實相應的控制措施,並將工作地點和工作任務、危險點分析與控制措施以及注意事項向全體工作班成員交代清楚,確認熟知、掌握,並分別在《危險點控制措施票》「聲明欄」上或在熱力機械第二種工作票或熱控第二種工作票的「聲明欄」中簽字承諾後,方可下達開工命令。
5.5.8 工作監護
5.5.8.1 開工後,工作負責人必須始終在工作現場認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認真監護工作全過程;
5.5.8.2 工作期間,工作負責人因故暫時離開工作地點時,應指定能勝任的人員臨時代替並將工作票交其執有,交待注意事項並告知全體工作班人員,原工作負責人返回工作地點時也應履行同樣交接手續;離開工作地點超過兩小時者,必須辦理工作負責人變更手續;
5.5.8.3 工作期間,如果需要增加(變更)工作班成員,新加入人員必須進行工作地點和工作任務、危險點分析和控制措施學習、接受安全措施交底並在《危險點控制措施票》上簽名後,方能加入工作。由工作負責人在兩張工作票的「備注」欄分別註明增加(變更)原因、增加(變更)人員姓名、增加(變更)時間並簽名;
5.5.8.4 工作負責人變動時,應經工作票簽發人同意並通知工作許可人,在工作票上辦理變更手續。工作負責人的變更情況應記入運行值班日誌;
5.5.8.5 運行值班人員發現檢修人員違反《電業安全工作規程》、本規定以及擅自改變工作票內所列安全措施,應立即停止其工作,並收回工作票。
5.5.9 工作間斷
工作間斷時,工作班人員應從現場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動,工作票仍由工作負責人執存。間斷後繼續工作,無須通過工作許可人,但開工前,工作負責人應重新認真檢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針對危險點分析落實相應的控制措施,並將危險點分析與控制措施以及注意事項向全體工作班成員交代清楚,確認熟知、掌握後,方可工作。若無工作負責人帶領,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工作地點。
5.5.10 工作延期
5.5.10.1 工作票的有效期,以值長批準的工作期限為准;
5.5.10.2 工作若不能按批准工期完成時,工作負責人必須提前兩小時向工作許可人(班長、機組長或值長)申明理由,辦理申請延期手續;
5.5.10.3 延期手續只能辦理一次,如需再延期,應重新簽發新的工作票,並註明原因。
5.5.11 設備試運
5.5.11.1 設備試運項目:
a. 對於不能直接判斷的檢修設備的性能及檢修質量是否達到要求的,工作終結前必須進行試運;
b. 所有泵、風機、電機、開關、電動(氣動)閥門(檔板)等設備大修或解體檢修後均需進行試運;
c. 所有保護、連鎖迴路檢修後,必須進行相關聯鎖試驗;
d. 所有輔機的控制迴路檢修後,必須進行相關聯鎖試驗。
5.5.11.2 檢修設備試運工作由工作負責人提出申請,經工作許可人同意並收回工作票,在不變動其它工作組安全措施時,進行試運工作。在試運前,工作負責人負責將全體工作班成員撤離工作地點,履行試運許可手續後,方可試運;
5.5.11.3 如果需要變動其他工作組的安全措施,工作許可人應同時將相關工作票全部收回,經其他工作組的工作負責人同意,並且工作成員全部撤離後,方可變動安全措施,履行試運許可手續,開始試運。試運後,應及時恢復變動安全措施;
5.5.11.4 試運結束後尚需工作時,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仍應按「安全措施」執行欄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後,方可恢復工作。如需要改變原工作票安全措施,應重新簽發工作票;
5.5.11.5 運行值班人員應將拆除安全措施的原因以及相關工作票的收回、試運情況和重新布置安措、許可繼續工作等內容詳細記錄在運行日誌內。
5.5.12 工作終結
工作結束後,工作負責人應全面檢查並組織清掃整理工作現場,確認無問題後,帶領工作人員撤離現場,在檢修交待本上詳細記錄檢修項目、發現的問題、試驗結果和存在的問題以及有無設備變動等,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共同到現場驗收,檢查設備狀況,有無遺留物件,是否清潔等,然後在工作票上填寫工作結束時間,雙方簽名,工作方告終結。
實行點檢定修的發電廠,還應由管轄該設備的點檢員對檢修質量進行確認後在「點檢驗收人「處簽名。
凡主設備、重要輔機大小修或電氣設備、公用系統經過改進,在設備恢復備用前,檢修及試驗人員應向有關運行單位做書面交底,以備查閱,否則工作許可人應拒絕辦理工作終結手續。
檢修人員在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前,尚應注意恢復設備的明顯標志,電氣一次設備的雙重名稱及二次設備的名稱,復查核對熱機設備的閥門名稱、編號、旋轉方向、介質流動方向、管道色環等,若運行人員發現標志及雙重名稱不全或不符,或安全設施標准化不滿足要求等,有權拒絕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
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等二次設備經過改進或定值變動後,有關負責人應進行詳細的書面交底,否則工作許可人有權拒絕終結工作票。
5.5.13 工作票終結
運行值班人員拆除臨時圍欄,取下標示牌,恢復安全措施,匯報值長(班長、機組長)。對未恢復的安全措施,匯報值長(班長、機組長)並做好記錄,在工作票右上角加蓋「已執行」章,工作票方告終結。
對於電氣第一種工作票在履行上述檢查、交待、確認、雙方簽字手續後,運行人員應將所做安措拆除情況詳細填寫在「接地線(接地刀閘)共 組,已拆除(拉開) 組,未拆除(拉開) 組,未拆除接地線的編號 」欄,值班負責人確認後簽字,工作票方告終結。rfy58

6. 變電運行事故分析及處理論文答辯會問哪些問題

合理有效的安全管理能夠預防變電運行事故,並且能夠及時地應對已經發生了的變電運行事故。以下是由查字典範文大全為大家整理的變電運行事故分析及處理,希望對你有幫助,如果你喜歡,請繼續關注查字典範文大全。
摘要:變電運行事故嚴重影響了電網的安全、穩定、可靠運行,給用戶帶來了極大的不便。導致變電運行事故的原因包括設備製造和設計問題、設備老化與維護問題、電網結構影響穩定運行、安全管理問題等。為了有效地防範、處理變電運行事故,相關單位應當加強基礎設備管理、完善綜合自動化裝置、提高運行設備的可靠系數、加強設備治理、優化安全管理。
論文關鍵詞:變電運行事故;分析;處理
隨著國民經濟的突飛猛進,電力需求增長日益加劇,電網規模不斷擴大,電力的穩定運行顯得非常重要。一旦出現運行事故,就將給人民生活與社會經濟帶來較大的損失。所以,分析變電運行事故,探究有效地處理措施,確保電力安全、穩定運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變電運行事故原因分析
1.設備製造和設計問題
設備製造和設計問題是引發變電運行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不合格的產品質量會嚴重影響電力設備的安全運行,入網運行的電力設備如果存在製造或設計上的問題,將會埋下重大的安全隱患。通常,設備製造或設計問題主要包括製造質量問題、設計缺陷、設備選型問題等。據相關研究表明,投入運行不到三年的新設備和投入運行20年以上的老設備出現故障的概率最高。由於部分新設備是新研發產品,設計、製造工藝、技術等仍然不是非常成熟,在實際的運行中非常容易出現問題。此外,部分製造廠家片面追求經濟利益,在生產時過分壓縮成本,導致產品難以完全達到相應的質量指標要求,無法滿足變電運行的標准。還有一些新增的設備、技改更換的設備在運行時無法匹配原有的設施,從而導致變電運行事故。
2.設備老化與維護問題
設備運行老化的原因主要有兩個。首先,變電站投入運行時間較長,在電網中長期運行的設備的機能、零部件逐漸老化,比如閘刀銹蝕難以合到位,從而引發事故。其次,非正常使用導致設備老化加劇。例如溫度對變壓器的使用壽命有著較大的影響,在運行過程中過高的絕緣材料溫度,會縮短變壓器的使用壽命。因為目前的用電負荷增長日益加劇,在用電高峰時部分變壓器會滿負荷,甚至超負荷運行,導致絕緣材料溫度升高過快,加劇老化。要想保持設備能夠正常運行,就必須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及時地檢修處理各種設備問題。然而,由於變電運行的設備相對較多,設備檢修人員不足,在用電高峰期設備無法退出滿負荷重載運行等原因,正常的設備檢修、維護難以按照計劃實施,從而埋下了設備安全運行隱患。
3.電網結構影響穩定運行
近年來,我國用電需求增長迅猛,用電負荷越來越重。雖然供電公式不斷擴大電網改造,但是仍然難以充分滿足用戶用電的需求,供需矛盾突出,電力供應量不足,每逢到了夏季或冬季的用電高峰期,大部分變電站都會滿載荷,甚至超負荷運行,拉閘限電現象時有發生。因為過大的用電負荷,電網經常處於零備用狀態,導致電網安全穩定裕度保持在最低水平,從而極易導致變電運行事故,造成大面積停電。
4.安全管理問題
在管理上的一些問題是導致變電運行事故的間接原因。第一,變電運行管理工作隨意性大,部分領導沒有轉變傳統的管理理念,習慣於發號施令,不能結合變電運行實際開展安全管理工作,沒有將安全管理落實到行動當中。在變電運行管理上,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沒有合理的管理規劃。第二,各種監督機制、規章制度落實不到位。為了強化電力運行管理工作,相關部門陸續出台了《變電站管理規范》、《安全生產工作規定》、《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等行為標准規范。只要嚴格執行相關規范,就能夠有效地保障電力安全。然而,在實際的工作中,許多單位沒有認真落實這些規章制度,沒有將這些規章制度落實到具體工作當中,從而導致管理的漏洞。第三,不科學的管理方法。部分電力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將嚴格管理片面地理解為處罰、震懾,缺乏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難以實現管理的目標。第四,缺乏有效地激勵機制。變電運行管理沒有建立起有效地激勵機制,難以激發員工工作的積極主動性,難以充分防範安全隱患。
二、變電運行事故處理對策
1.加強基礎設備管理
在改造變電站或新建變電站時,必須嚴格控制設備的質量。避免由於設備的設計或質量缺陷導致變電運行事故。在選擇設備時,必須嚴格篩選製造廠家,對不符合相關規定要求或出現過產品質量問題的予以排除,在設備招投標時不允許其參加。選定設備生產廠家後,應當採取相應的措施確保生產廠家能夠嚴格按照標准進行生產,控制產品質量,做好出廠試驗工作。杜絕材質、製造等存在問題的設備投入到變電站改造或新建項目中,防範於未然。變電站各個安全管理部門,需要嚴格把控設計、規劃、設備選型、設備選廠、安裝、調試等相關環節。實行工程質量終身制和質量驗收責任追究制度,提高設計、采購、安裝等各個環節人員的設備質量意識,確保入網設備符合相關標准,杜絕安全生產隱患。
2.完善綜合自動化裝置
綜合自動化裝置能夠對設備的運行狀態進行實時監控,防止由於設備異常而引發事故。變電運行綜合自動化裝置能夠監視、調節、協調、控制電力系統的各個元件,將能量的不正常釋放控制在允許的范圍之內,確保電力設備穩定運行。它可以採集高壓電氣設備的信息,以判斷避雷器、變壓器、斷路器等的狀態;可以採集故障錄波器、繼電保護裝置的各種數據,以便於檢測電氣設備。在線監視系統對設備運行狀態、電網運行參數進行監測,判斷設備是否出現異常狀況,一旦發生異常運行,就會馬上自動報警、閉鎖出口,避免事態擴大。在實際的操作中,應當應用微機防誤閉鎖系統,減少人員操作時的誤操作,確保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3.提高運行設備的可靠系數
要確保變電安全運行,避免由設備缺陷而導致的異常事故,就必須加強設備運行狀況監控,提高運行設備的安全系數。電力生產運行人員應當配備電力電纜故障探測儀、成像儀、遠紅外測溫等先進的監控設備、儀表、儀器,正確評估設備的運行狀況,從而爭取能夠及時發現設備故障,並進行及時地處理,杜絕安全隱患。與此同時,還必須提高電力運行設備的檢修維護質量。在設備檢修中,應當遵循應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則,確保運行設備的性能符合相關標准要求。嚴格控制檢修質量關,詳細記錄檢修過程,建立修後檔案台帳,保存相關的檢修資料,為分析、判斷設備的運行狀態提供客觀的參考依據。為了有效地提高設備檢修的質量,應當完善設備檢修制度,實行以狀態為依據的檢修,替代過去定期檢修。以設備的實際運行狀態作為檢修的依據,能夠使設備檢修更加科學、有效,更好地利用人力、物理,確保設備運行質量。
4.加強設備治理
設備老化是導致變電運行事故的重要原因。為了避免設備老化導致的安全運行隱患,就應當評估運行設備的狀況。根據設備的具體狀況,採取針對性的措施,制定設備整改、改造、綜合治理規劃。對負荷不均衡或容載比較小的變電站,可以更換有載調壓大容量變壓器。在更換時,應當考慮負荷的增加情況,預先留有一定的裕度。及時更換使用性能差、運行不穩定、技術落後、運行多年的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刀閘、開關等老舊設備。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以使用先進的組合電器。如果暫時無法更換接地網、支柱、設備架構、蓄電池、電容器、避雷器等輔助設備,就應當對這些設備進行全面的維修檢查。
5.優化安全管理
合理有效的安全管理能夠預防變電運行事故,並且能夠及時地應對已經發生了的變電運行事故。為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相關部門可以採取風險管理法,切實提高員工和管理者的風險意識,提高他們的防控風險能力,使變電運行安全管理工作從嚴格監督向自主管理邁進,再從自主管理向團隊互助邁進,提高預防控制各種安全隱患事故的能力,從而實現超前防範、控制。與此同時,還必須不斷優化安全管理監督與保證體系,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職工隊伍,確保各項設施、設備處於良好的狀態,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監督與保證體系、企業安全文化以及員工激勵機制共同構成了全面安全管理。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應當對設備維護、員工培訓等安全管理過程進行科學評估,找出其中存在的問題,並採用恰當的方法加以改進,建立起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
三、結語
綜上所述,導致變電運行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設備製造和設計問題、設備老化與維護問題、電網結構影響穩定運行、安全管理問題等。為了確保電網的穩定運行,就應當採取相應的措施加以解決,在具體工作實踐中應當加強基礎設備管理、完善綜合自動化裝置、提高運行設備的可靠系數、加強設備治理、優化安全管理,多管齊下,處理變電運行事故。

7. 設施檢修後的驗收和試運行有哪些要求

1.工作抄票結束前,檢修人員應將現場清潔干凈、保證開關和機構箱內無遺留物件,設備周圍整潔; 2.檢查控制迴路、輔助迴路、控制電源、防誤閉鎖裝置均正常,儲能機構已儲能,即具備運行條件; 3.停用 10天以上或檢修後、在開關兩側刀閘分開的情況下,進行分、合閘試驗,檢查開關動作是否良好;長期停用的開關,經 3 次操作應無異常; 4.結束工作票,工作負責人向值班人員介紹修試情況,並在檢修工作記上作詳細記錄; 5.拆除檢修中為保證人身安全所布置的全部安全措施,恢復常設遮欄; 6.檢查有關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是否完整,並按有關規定將其投入; 7.開關的實際短路開斷容量接近於運行地點的短路容量時,應停用自動重合閘,在短路故障開斷後禁止強送; 8.開關操作前後重點檢查下列項目: 1) 信號指示位置正確;

8. 有人值守和無人值守變電所巡檢具體有什麼規定

國家電網公司無人值守變電站運維管理規定

第五章 設備巡視

第三十條運維班負責所轄無人值守變電站的現場設備相關巡視工作。

第三十一條巡視的一般要求:

(一)對於不具備可靠的自動監視和報警系統的設備,應適當增加巡視次數;

(二)變電站生產現場應具備完善的安全措施和標識,站內施工區域必須與運行區域可靠隔離;

(三)為確保夜間巡視安全,變電站應具備完善的設備區照明;

(四)現場巡視用具應合格、齊備;

(五)例行巡視、全面巡視和專業巡視時,運維人員應持標准化巡視作業指導書(卡)開展設備巡視,巡視項目和標准按照各單位審定的標准化巡視作業指導書(卡)執行;

(六)備用變壓器應按照運行設備的要求進行巡視。

第三十二條無人值守變電站的設備巡視檢查,分為例行巡視、全面巡視、專業巡視、熄燈巡視和特殊巡視。

第三十三條例行巡視:一類變電站每2天不少於1次;二類變電站每3天不少於1次;三類變電站每周不少於1次;四類變電站每兩周不少於1次。

配置智能機器人巡檢系統的變電站可降低例行巡視頻次。例行巡視是指對站內設備及設施外觀、異常聲響、設備滲漏、監控系統、二次裝置及輔助設施異常告警、消防安防系統完好性、變電站運行環境、缺陷和隱患跟蹤檢查等方面的常規性巡查,具體巡視項目按照現場運行規程執行。

第三十四條全面巡視:一類變電站每周不少於1次;二類變電站每15天不少於1次;三類變電站每月不少於1次;四類變電站每兩月不少於1次。

全面巡視是指在例行巡視項目基礎上,對站內設備開啟箱門檢查,記錄設備運行數據,檢查設備污穢情況,檢查防火、防小動物、防誤閉鎖等有無漏洞,檢查接地網及引線是否完好,檢查變電站設備廠房等方面的詳細巡查。

第三十五條專業巡視:一類變電站每月不少於1次;二類變電站每季不少於1次;三類變電站每半年不少於1次;四類變電站每年不少於1次。專業巡視指為深入掌握設備狀態,由運維、檢修、設備狀態評價人員聯合開展對設備的集中巡查和檢測。

第三十六條熄燈巡視每月不少於1次。熄燈巡視指夜間熄燈開展的巡視,重點檢查設備有無電暈、放電,接頭有無過熱現象。

(8)值班人員對綜合自動化裝置檢修試驗開工和驗收作業指導書擴展閱讀

無人值守變電站系統適用行業

1、能源行業:電力行業變電站,水利行業變電站/泵站;

2、通信行業:電信/網通機房,移動/聯通/小靈通基站,其他行業計算機機房;

3、倉儲行業:軍隊/武警倉庫,糧庫/煙草庫/冷庫;其他行業倉庫監控;

4、環保行業:重大污染源監控, 發電廠核電站等高輻射、高污染的場所;

5、保密機構:政府機關,重大安全機構監控,保密場所的遠程綜合監控

6、醫療生產:病房監護、特殊病人的隔離護理、制葯企業精密車間、生產線綜合監控,冶金、石化,工藝流程管理、設備的無人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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