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架空乘人裝置三級制動有什麼作用
為了增加架空乘人裝置的安全性能,分別在高速端、低速端和鋼絲繩上安裝了制動器,即版具有三級制動功能權,極大的增強了停車制動的可靠性,確保乘人的人身安全。
第一級制動的作用:這是工作制動器,即設備正常工作的停止和開啟制動;
第二級制動的作用:這是安全制動,即設備故障時的停止和開啟制動;
第三級制動的作用:當第一級制動和第二級制動不能有效制動時,或者即使第一、二級能夠有效制動,但鋼絲繩依然打滑時,這些情況都會導致設備打滑或飛車而造成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因此,第三級制動是架空乘人裝置的終極制動,確保了設備運行安全。
2. 架空乘人裝置強制解鎖的用途及注意事項
架空復乘人裝置強制解鎖的用制途:是當速度檢測部分出現故障而暫時無法修復時,可按下此按鈕強制解鎖,作為拋開因速度保護的故障而停機的系統運行。
注意事項:
1、只有當速度檢測部分出現故障而暫時無法修復時,方可使用架空乘人裝置強制解鎖。
2、架空乘人裝置強制解鎖方式只能在制動器完好時短時運行。
3、架空乘人裝置強制解鎖不允許長期運行,必須盡快更換速度感測器,以免發生意外。
3. 用架空乘人裝置運送人員時應遵守哪些規定
1)巷道傾角不得超過設計規定的數值。
2)蹬座中心至巷道一側的距離不得小於專0.7m,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2m/s,乘坐屬間距不得小於5m。
3)驅動裝置必須有制動器。
4)吊桿和牽引鋼絲繩之間的連接不得自動脫扣。
5)在下人地點的前方,必須設有能自動停車的安全裝置。
6)在運行中人員要坐穩,不得引起吊桿擺動,不得手扶牽引鋼絲繩,不得觸及鄰近的任何物體。
7)嚴禁同時運送攜帶爆炸物品的人員。
8)每日必須對整個裝置檢查1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 《2016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架空乘人裝置須有哪些安全保護
須有斷軸安全保護、防脫繩安全保護、防打滑保護、張緊力下降保護
5. 架空乘人裝置是否要求必須是設計院給出的設計方案
分情況,在我國來南方的中小源型礦山,大多數的執行標准不是很嚴格,在技改規范等書中,設計院出具的架空乘人裝置規范不一定能滿足實際情況,且對於猴車廠家現在勘察的情況而言,大多數情況廠家計算出來的規格型號都會高於原本規范,且設計院也不一定有時間給您出完整的設計方案,畢竟猴車只是整個礦山建設很小的一部分,北方來言,因為規模及政策相對南方嚴格不少,會對這方面有比較高的要求,大多數處理方式也是由廠家跟設計院對接,由廠家根據礦方實際情況跟設計規范出具方案,再轉由設計院審核,雙方對接沒有問題以後,由設計院蓋審核章,平心而論,如果設計院都來做架空乘人裝置的設計方案了,他們的時間也完全不夠了,所以是一個多方合作,由廠家設計,設計院審查,礦方認可的多放合作設計。
6. 架空乘人裝置的鋼絲繩多長時間檢驗一次
GB/T5972-2016起重機 鋼絲繩 國家標准中規定,鋼絲繩的檢查分為內定期檢查和日常檢查,定期檢查周期的確定容,需要考慮鋼絲繩的使用頻率等因素。
一般而言,起重鋼絲繩定期檢查為一個月,至於乘人裝置,建議按照電梯鋼絲繩的檢查周期確定,僅供參考
起重設備常用鋼絲繩品種有錳系磷化塗層鋼絲繩和鍍鋅鋼絲繩,專利技術生產的錳系磷化塗層可以提高鋼絲繩的耐磨性和耐蝕性,不易磨損和不易銹蝕使其疲勞壽命是光面鋼絲繩的三倍,可以通過疲勞試驗進行驗證,使用壽命更長,使用成本更低,可靠性更高,僅供參考
7. 架空乘人裝置乘人間距包護原理圖
一、架空乘人裝置在運行前,必須對其安全保護裝置進行一次試驗,確認其動作靈敏可靠、無任何問題後方可開動架空乘人裝置。
二、安全保護試驗內容及工作原理:
1、機頭、機尾越位保護——當乘人乘坐吊椅上井或下井進入機頭或機尾的禁止越位點時,由越位保護裝置給控制系統一個越位的信號,控制系統停機並發出故障報警聲,同時顯示窗口顯示相應的「機頭越位」或「機尾越位」。
2、急停保護——在全巷道內設有緊急停車拉線開關,當巷內有緊急情況時,在沿線的任意一個地方只要拉動該鋼絲繩,相應的急停拉線開關將給系統一個急停信號,控制系統將自動停止運行,並發出故障報警,同時顯示窗將顯示「急停區域」故障。
3、過、欠速保護——當系統運行中速度感測器檢測到的實際運行速度超過PLC內設定正常速度的115%時或低於80%時,控制系統接到信號,自動控制系統停止運行,並發出故障報警聲,同時顯示窗口顯示相應的「過速保護」與「欠速保護」。
4、重錘下限位保護——當重錘因牽引鋼絲繩的伸長而下降,當下降到離地面200mm時,此限位保護裝置將給控制系統一個限位信號,控制系統將會自動停止運行,並發出故障報警,同時顯示窗口顯示相應的「重錘下限位」。
5、乘人間距保護——當乘員乘坐架空人車間距超過PLC系統內設定間距即14米時,此時保護裝置將給控制系統一個信號,控制系統接到信號,自動控制系統停止運行,並發出「乘人間距過近」故障報警聲。
6、上、下變坡點掉繩保護——由於牽引鋼絲繩的張緊力不夠或托壓繩輪的安裝的中心偏移,以及托壓繩輪的輪襯磨損未及時調整時, 都會導致牽引鋼絲繩從托繩輪上向下掉落,此時,安裝在上、下變坡點的捕繩器會自動捕繩,掉繩保護開關給控制系統一個信號,乘人裝置同時自動停機。
7、斷繩保護——鋼絲繩在長期運行中出現斷繩現象後,這是尾輪會迅速向後滑動,並觸動斷繩保護裝置,控制系統接到信號後,將自動停止運行,並發出故障報警聲,同時窗口顯示「斷繩故障」。
以上安全保護項目一旦發生或試驗後,顯示箱上立即顯示被保護項目的內容,同時發出報警聲,系統立即停止運行,與此同時電氣系統會自動閉鎖,只有在人為清除故障並按下「故障復位」按鈕後,系統才能重新啟動設備運行。
8、防掉繩保護——鋼絲繩因抖動而不在托繩輪的中心線時,鋼絲繩可能會脫離托繩輪而往下降,本保護裝置可防止此現象發生。
9、語音提示器——在離機頭、機尾下車點十五米處,安裝語音提示器,當乘坐人員到達離下車點十五米處時,語音提示器會發出「您已到站,請您下車」的提示音,提醒乘坐人員准備下車。
8. 求架空乘人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
能。驅動主軸的設計一般都有足夠的安全系數,但是井下環境比較惡劣,且部分版架空乘人權裝置運行時間長,負載大(特別是採用摩擦式可摘掛抱索器,若沒有控制好乘人間距造成超載時),驅動主軸是承受負載最大的部件,同時承受驅動輪轉動所需的大扭矩及沿鋼絲繩方向的徑向拉力,還時常會收到一些沖擊載荷,這些因素都可能會縮短主軸的使用壽命,產生裂紋甚至斷裂,所以現有的架空乘人裝置仍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需增加一種可靠的安全保護裝置防止這樣的事故發生。
9. 煤礦架空乘人裝置中防脫繩保護裝置安裝過程中有哪些要求
通過充分論證,防脫繩保護裝置在設計製造及使用應符合以下幾點:
1、先保護後捕繩
防脫繩保護裝置必須做到先保護後捕繩,保護開關的安裝位置應貼近托繩輪且在捕繩器之前(按乘人前進方向),當掉繩時,鋼絲繩應先碰觸檢測開關,在觸發保護停車後再掉落至捕繩器上。
2、捕繩器與掉繩檢測開關拉開間距
一般從檢測開關動作到保護停車會有0.2s~0.5s的滯後,所以捕繩器與掉繩檢測開關的間距宜在400~500mm。
3、採用活動式捕繩器
防脫繩保護裝置的捕繩器不宜採用固定式,應採用活動式,同時捕繩器擋板的高度以2/3的鋼絲繩直徑為宜。這樣能保證掉繩發生時,抱索器能沒有阻礙的順利經過捕繩器。
4、前後同時導向
防脫繩保護裝置應增加前後導向裝置,以防止吊椅因擺動而與掉繩檢測開關或捕繩器產生干涉,引發安全事故。導向裝置宜低於捕繩器的捕繩面,防止鋼絲繩掉落在導向裝置上運行,引起抱索器與導向裝置產生卡阻,從而導致鋼絲繩脫出捕繩器。
5、調整跑偏角度和行程
防脫繩保護裝置安裝後,需調跑偏開關觸桿的角度和動作行程,保證開關動作靈敏可靠,同時抱索器正常運行時,不能與感測器發生干涉。鋼絲繩脫離托輪掉落到捕繩器前應保證系統先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