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06與《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 》GB50160-2008區別
兩者側重點不同,《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是針對石化企業,強調總平面布置內、工藝裝置和系統、儲運容設施、管道布置等,而《GB 50016-2006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是通用性針對建築的規范,兩者不矛盾。石化企業必須執行《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同時也要執行《GB 50016-2006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如果兩者出現重復點且不一致時,應該執行更嚴格的一個規范。如果不是石化企業就執行《GB 50016-2006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但有類似石化企業的內容也可參照《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執行。
㈡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簡要介紹一下
GB50016
適用范圍
1.廠房;倉庫;民用建築;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區);可燃、助燃氣體儲罐(區);可燃材料堆場;城市交通隧道。
2.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氣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和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等的建築防火設計,當有專門的國家標准時,宜從其規定。
3.本規范不適用於火葯、炸葯及其製品廠房(倉庫)、花炮廠房(倉庫)的建築防火設計。
主要內容
本規范共分12章和3個附錄,主要內容有:
生產和儲存的火災危險性分類、高層公共建築的分類要求。
廠房、倉庫、住宅建築和公共建築等工業與民用建築的建築耐火等級分級及其建築構件的耐火極限、平面布置防火分區與防火分隔、建築防火構造、防火間距和消防設施設置的基本要求。
工業建築防爆的基本措施與要求。
工業與民用建築的疏散距離、疏散寬度、疏散樓梯設置形式、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門設置的基本要求。
甲、乙、丙類液體、氣體儲罐(區)和可燃材料堆場的防火間距、成組布置和儲量的基本要求。
木結構建築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設計的基本要求。
各類建築為滿足滅火救援要求需設置救援場地、消防車道、消防電梯等設施的基本要求。
建築供暖、通風和空氣調節和預防電氣火災的線路等方面的防火要求和消防用電設備的電源與配電線路等基本要求。
㈢ 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 50183-2015實施了嗎
GB 50183-2015
實施日期:2016-07-01
現 行
中文名: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范
英文名:
㈣ 《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50183-2004適不適用於 LNG氣化站 的設計使用
LNG為液化天然氣,那麼氣化站的設計應該適用《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50183-2004的!
㈤ 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
依據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標准》 ;
《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等消防法規。
各機電專業的消防設計
1、多層建築和高層工業建築各層的每個防火分區,當其通風、空氣調節系統均系獨立設置時,則被保護防火分區內的送、回風水平風管與總管的交接處可不設防火閥;
2、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可採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但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於20min;
3、火災照明應在下列設置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前室;
4、按規定應設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建築的疏散走道;
5、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應低於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備發電機房的照明支線,應接在消防配電線路上;
6、散指示標志宜放在太平門的頂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牆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標志間距不宜大於20m。
火災自動報警及消控室
1、報警區域按防火區域劃分,一個報警區域可以有幾個防火分區組成;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形式有:集中報警系統:區域報警系統;控制報警系統(消控中心),一個區域報警控制器可警戒多個樓層(看產品的功能)安裝位置距地面1.3-1.5米,報警電話安裝位置1.3-1.5米;
3、建築面積大於500m的地下商店應設火災自動報警裝置;
4、獨立設置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採用耐火極限分別不低於3h的隔牆和2h的樓板,並與其他部位隔開和設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5、消控室應設置下列功能:接受火災報警,發出火災的聲、光信號,事故廣播和安全疏散指令等:控制消防水泵,固定滅火裝置,通風空調系統,電動的防火門、閥門、防火卷簾、防煙排煙設施。顯示電源、消防電梯運行情況等;
6、火災報警按鈕安裝在距地面1.5米;
7、報警線預留100-200毫米長度,綁紮成束、+紅、—蘭線或黑;
8、報警線敷設不應有接頭、紐結,導線接頭應在接線盒內用接線端子或焊接連接(每個接線端子接線不超過2根),盒內外加螺母。不同電壓、電流、不同迴路、不同系統、不同類別的線不能放在同一線槽內;
9、線槽每隔1.5米設吊架及支架,吊拉桿不小於6mm;
10、消防電源應為專用電源,不允許插接接頭;
11、消控室門向疏散方向開門,允許有送回風管但應加防火閥。嚴禁無關電氣線路穿越,控制台周圍留1米通道和檢修通道;
12、消防控制的功能:控制消防設備的開啟、關閉;消防水泵、防煙、排煙風機的開關;關閉防火閥,停止空調送風機;顯示火災、故障報警的位置;疏散通道、出口等;顯示保護地圖(模擬圖、平面圖);顯示消防電源的狀態;配備火災報警應急廣播控制裝置;
13、消防控制狀態的過程:當火災報警時;火災報警系統報警;自動滅火系統啟動;室內消防栓系統啟動(消防水泵啟動);電源進行切換(非消防電源停電,應急消防電源啟動),並接通報警裝置和應急照明裝置和疏散指示照明。電梯迫降在首層;,加壓送風機啟動(風口開啟),隔離系統啟動(防火卷簾下降);防火門關閉;
14、每隔防火分區至少設置一個手動火災報警裝置,兩個手動火災報警裝置的距離不超過30米,安裝位置1.3-1.5米。
防煙、排煙系統
1、一二類建築(高度超過50米)、建築高度超過32米的建築物應設置防煙分區;
2、防煙分區一般不超過500平方米,不大於防火分區;不跨越防火分區,防排煙系統設置一般在走廊、防煙道、排風井道各自獨立,耐火等級1小時;
3、高層建築的防煙、排煙系統。分為機械加壓送風防煙系統和自動排煙系統(可開啟外窗);自動排煙系統(可開啟外窗)分為:機械排煙系統和可開啟外窗的自然排煙系統;
4、塔樓建築應設有兩個疏散防煙樓梯;並設有前室,前室設有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樓梯間每隔2-3層設置一個加壓送風口,前室每層都設加壓送風口;
5、防煙樓梯間。合用消防前室設計風量18000-20000。28000-30000M3、H。層數超過32層的分段計算。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1、機械加壓送風系統設置在前室、樓梯間、合用前室、消防電梯間前室;當樓梯間和消防前室加壓送風系統必須合用時應設置壓差自動調節裝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全壓除計算最不力點的的壓頭損失,其餘壓應符合下列規定:
2、防煙樓梯間為50PA;
3、前室、樓梯間、合用前室、消防電梯間前室、避難間為25PA;
4、樓梯間每隔2-3層設置一個加壓送風口,前室每層都設加壓送風口。
5、機械加壓送風系統和機械排煙系統的風速規定
(1)採用金屬風管,風速不大於20米/秒
(2)混凝土結構管道風速不大於15米/秒
(3)送風口的風速不大於7米/秒;排煙口的風速不大於10米/秒;
6、排煙系統的設置的:一般設置在樓梯間、前室、消防前室,合用前室。避難層。
7、超過32層的建築樓梯間的送風量和排風量應分段計算
8、剪力樓樓梯間可供用一個風道其風量按兩個樓梯間計算,風口分別設置。
9、避難層的加壓送風量按凈面積計算不小於30立方米/秒,避難層應設有消防電梯出口、應急照明、廣播、消防電話、消防栓、並設有獨立的防煙設施,防煙樓梯進行分割。
機械排風(防煙)系統
1、排煙系統的設置條件:
(1)建築高度超過32米,
(2)內走廊超過20米。並設有自然採光、自然通風設施
(3)面積超過100平方米
(4)通風和空調系統應設置排煙系統
2、防煙系統的安裝位置:
(1)擔負一個防煙分區凈空高度大於6米的房間,每平方米不小於60立方米
(2)擔負一個防煙分區凈空高度大於6米的房間,每平方米不小於120立方米
(3)排煙口安裝在屋面及頂棚位置;排煙量不小於60立方米/秒;
(4)防煙口設置水平距離不超過30米防煙閥關閉溫度280℃
(5)走廊的防排煙系統豎向設置,室內的按防火分區設置
(6)機械防排煙系統可以與通風空調系統合用但必須採用可靠的防火措施
(7)防火風管為建築中的安全救生系統:主要應用於火災時的排煙和正壓送風的救生保障系統,一般可分為1h、2h、4h等的不同要求級別。
3、通風與空氣調節
(1)通風系統應設置,橫向按防火分區設置,豎向每五層設置(不超過5層);
(2)通風空調系統穿越下列情況時安裝防火閥700C(穿越防火分區牆、樓板變形縫等)。
防火分區
1、一類建築:1000平方米;二類建築:1500平方米;地下室:500平方米;
2、高層建築與裙樓有防火牆及良好的防火措施時最大防火分區不應超過2500平方米;
3、高層建築有自動扶梯、上下層連通、上下開口通道樓梯等,防火分區應按上下連通作分防火分區,面積疊加計算
4、每層防火分區安全通道門不應小於兩個,兩個安全門的距離不小於5米。一般在24-40米,環形走廊10-20米;安全疏散門距離室內的任何一點不超過40米,室內到室內門不超過15米。
5、首層消防通道走廊寬1100-1200毫米;門900-1300毫米,門往外開。門外1。4米內不應有踏步104、防火卷簾耐火等級一般為3小時;
6、十八層及十八層以下的建築,面積不超過650平方米,住戶不超過八戶,應設有防煙樓梯間和消防電梯;
7、消防電梯的配置:小於1500平方米設置一台消防電梯,大於1500小於4500平方米2台,4500平方米3台;
8、消防電梯應設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區內;消防電梯前室不小於6平方米;
9、十層以上的建築應在單元內的陽台進行連通或凹陷。
消防給水及消防滅火設備
1、消防電梯前室設有消火栓;
2、消防泵房耐火等級為2級。消防水箱樓板厚15毫米,隔牆耐火2小時,甲級防火門;
3、超過100米的高層建築均應設有自動噴水滅火設備。
其他
1、玻璃幕的耐火等級應耐火1小時;
2、建築變形縫等應加防火保護層;
3、無框玻璃幕牆及間隔玻璃幕牆應耐火1小時,應有800mm高實體牆;
4、發電機房儲油不能超過8小時用量;
5、高層建築的間距13米、群樓6米;
6、消防車道寬度不小於4米,與建築物距離不小於5米,高度不超過4米;
7、建築物的變形縫及金屬結構要加防火保護層;
8、一、二級建築防火分區最大允許距離150米,面積2500平方米。電纜井、管道井、排風井、防煙井應每層進行分隔。
(5)石油工程防火設計規范裝置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消防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落實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安全責任,規范消防監督管理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築保溫、用途變更)等建設工程的消防監督管理。
本規定不適用住宅室內裝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災和其他非人員密集場所的臨時性建築的建設活動。
第三條 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應當遵守消防法規、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法規和國家消防技術標准,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安全負責。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對建設工程進行消防監督。
第四條 除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承擔轄區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工作。具體分工由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確定,並報公安部消防局備案。
跨行政區域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指定管轄。
第五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應當遵循公正、嚴格、文明、高效的原則。
第六條 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
新頒布的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實施之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已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合格或者備案的,分別按原審核意見或者備案時的標准執行。
第七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建設工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應當由兩名以上執法人員實施。
參考資料:網路: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
㈥ 大型油庫防火設計要點
(1)大型油庫的選址應考慮風向、地勢等因素的影響。儲罐應布置在其所在地區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且應是地勢平坦、開闊、不易積存油氣的地段,同時應避開雷區、地震帶和易受洪水侵襲等地區;
(2)根據《城鎮燃氣設計規范》和《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要求來確定其與建、構築物的防火間距。如儲罐與居民區的防火問距不應小於120m;總容量大於5O00m的儲罐與居民區的防火間距應大於500m;生產區的儲罐與工藝明火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60m;
(3)罐區應嚴格分區布置。生產區和輔助區之間應設置不低於2m的非燃燒實體圍牆隔開。並分別設置出入口;
(4)罐區應設置寬度不少於3。5m的環行消防車通道;
(5)罐區應設置防火堤。防火堤應為高度lm的非燃燒體實體防護牆;
(6)罐區所有建、構築物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
(7)消防設施。消防設施是油罐區設計中十分重要的問題,也是消防部門審查的重要方面,其目的是當事故發生後,有消滅事故的手段。轉危為安。
①消防站的設定。油罐區一般應設有專用消防站,但其機動靈活性差。事實證明,特大火災發生時還是以外援消防為主。因此,油庫、煉油廠附近應有專業或企業的較大消防力量,以便特大火災發生時能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②固定水噴淋裝置。為防止火災時儲罐超溫超壓而引發爆炸,要對著火罐及周邊鄰罐及時降溫設置固定水噴淋裝置是行之有效的措施之一。陔系統的消防水源有3種,一是外部的給水管網;二是天然水源;三是自備消防水池。由於可燃液體貯罐區的火災危險性大。涉及范圍廣,根據目前各工程的實際情況及消防主管部門的要求,消防水源一般採用自備消防水池貯水;
③消火栓系統。罐區消防給水管網應採用環行管網,給水干管不應少於2條,為便於消防車向管網供水,還應設水泵接合器,且至少2個。罐區內應設消火栓,其間距一般為60m。水槍具有射程遠、流量大、旋轉靈活等特點。防火防爆,是罐區消防的重要設施之一;
④半固定式蒸汽滅火系統。該系統投資少應用靈活、操作方便、實用性強,並且石化行業蒸汽
來源豐富,可對罐區泄漏的油氣進行連續驅散和稀釋,在防火防爆中具有獨特作用;
(8)消防綜合監控系統。為了更好地保護油庫的安全,加強油庫消防監控,很有必要把消防自動檢測、自動滅火、視頻監控等系統納入到消防綜合監控系統中統一管理,綜合監控。
①火災自動檢測系統。油庫常以溫度突然急劇升高作為火災發生的判定標準是由於油品燃燒後能迅速釋放能量使環境溫度升高。大型油庫常用感溫電纜、光纖光柵等溫度感測器等火災探測器。光纖光柵火災探測器作為新型的火災自動檢測設備。已在國內多處石油化工企業的大型油庫及儲油罐上應用。該探測器所採用的光纖光柵屬於光纖感測器。是一種先進的無電化溫度感測技術,具有本質防爆、測量精度高、抗電磁干擾、抗腐蝕、耐高溫等特點。通過在罐頂外壁和罐頂入孔分別安裝光柵探頭。綜合監測罐頂外壁和罐內油氣的溫度。並根據預先設定的報警溫度設定值和報警溫升速率實時給出過熱預警和火災報警信號。為避免誤報警,應結合該儲罐上其餘探測器進行綜合判斷。以確定是否真正失火;
②可燃氣體監控系統。在儲罐區、泵房等易發生油品泄漏的部位。應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裝置,如一旦發生泄漏,能及時報警把現場檢測到的可燃氣體濃度信號傳輸至消防監控中心,並在可燃氣體探頭布置圖上顯示報警現場地點。當報警發生後,須通過視頻監控系統確認或立即派人前往現場確認,必要時自動啟動消防設施;
消防系統的投入使用大大提高了油庫消防自動化水平,為油庫的安全運營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石油化工火災的處置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只有對石油化工火災危險性進行科學、准確、全面地分析和評價,才能提出合理的措施和建議對化工火災進行有效預防。在分析石油化工火災撲救中,還有很多內容需要進一步的研究和完善。以利於更好地對石油化工火災進行有效預防和撲救,更好地服務於城鄉統籌、構建和諧社會。
來源:名城繪2020年10期
㈦ 一般精細化工裝置,套用建築防火規范還是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
這個說不準 化工行業有自己的防火標准 根據危險性是要給所有的化工公司的防火等級分類的 但是防火材料差不多 就是受監控的程度不一樣
㈧ 誰有GB50183-2015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范
GB50183-2015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范,被暫緩實施了。原「建標標函[2016]30號」文所定的2016年7月1日實施被取消。GB50183-2015並沒有發行。
2016年6月24日「住建部標準定額司關於暫緩實施國家標准《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50183-2015)的通知」:(以下通知內容來自網路)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全生產相關要求,進一步完善國家標准《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50183-2015的內容,經研究,暫緩實施國家標准《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50183-2015。該規范最新實施日期確定後,我司將在國家工程建設標准化信息網上公布。在新版規范實施日期未公布前,仍按《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50183-2004執行,請遵照執行。(落款)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
㈨ 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 附加2區指的是什麼
這個是爆炸危險區的范疇
《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中:(1)2區范圍的劃分①易燃物質重於空氣,釋放源在封閉建築物內,通風不良且為第二級釋放源的主要生產裝置區,其爆炸危險區域的范圍劃分為:以釋放源為中心,半徑為15m,地坪上的高度為7.5m及半徑為7.5m,頂部與釋放源的距離為7.5m的范圍內劃為2區;對於易燃物質重於空氣的貯罐,其爆炸危險區域的范圍劃分為:距離貯罐外壁和頂部3m的范圍內劃為2區;當貯罐周圍設圍堤時,貯罐外壁至圍堤,其高度為堤頂高度的范圍內劃為2區。②對於易燃物質輕於空氣,通風良好且為第二級釋放源的主要生產裝置區,其爆炸危險區域的范圍劃分為:當釋放源距地坪的高度不超過4.5m時,以釋放源為中心,半徑為4.5m,頂部與釋放源的距離為7.5m,及釋放源至地坪以上的范圍內劃為2區。對於易燃物質輕於空氣,通風不良且為第二級釋放源的壓縮機廠房,其爆炸危險區域的范圍劃分為:以釋放源為中心,半徑為4.5m,地坪以上至封閉區底部的空間和距離封閉區外壁3m,頂部的垂直高度為4.5m的范圍內劃為2區。③對於開頂貯罐或池的單元分離器、預分離器和分離器液體表面為連續級釋放源的,其爆炸危險區域的范圍劃分為:分離器的池壁外,半徑為3m,地坪上高度為3m,及至液體表面以上的范圍內劃為1區; 1區外水平距離半徑為3m,垂直上方3m,水平距離半徑為7.5m,地坪上高度為3m以及1區外水平距離半徑為22.5m,地坪上高度為0.6m的范圍內劃為2區。(2)附加2區范圍的劃分。當易燃物質可能大量釋放並擴散到15m以外時,爆炸危險區域的范圍應劃分附加2區。易燃物質重於空氣,以釋放源為中心,總半徑為30m,地坪上的高度為0.6m,且在2區以外的范圍內劃為附加2區。
㈩ 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的防火間距
目的是防止、減少火災的發生和蔓延,書面文字上講很容易理
解,但執行使用就覺得很空、不夠具體。為能更具體表達,引用API有關標准使用的語言有助於理解。
「間距是使潛在的小泄漏火災蔓延鄰近設備、設施的著火減少至最少,間距不打算為大的火災事故提供保護,而是可能防止一次較小的事故逐布升級為一次大的事故。」
防火是一個系統工程,間距還要與其他防護設施結合使用才能達到目的,但間距是永恆的保護,是至關重要的。
制定防火間距考慮的因素:
⑴將火源與燃燒物相遇機率降至最低,即將著火的機率降至
最低。我們常遇到的油氣源與火源的關系—引進爆炸危險區的概念,此區內不要有火源,進而規定了火源與燃燒物的間距要求。——不著火。
⑵將火源蔓延的機率降到最小,即著火後設法控制火災不蔓
延、減少蔓延,因而對兩相鄰設施規定了間距要求,同時輔以其他防護設施如消防冷卻等,防止一次較小事故逐步升級為一次大事故。——不蔓延。
⑶考慮救火的需要。著了火想方設法去撲救,這就需要有撲救
人員活動場所——有活動場地能撲救,如裝置內設備區內設備間的距離考慮操作、檢修、救火等。
⑷需要重點保護的對象:如人員多、貴重或出事故影響面大等,間距制定要加大。
具體對象物個體間距的制定:根據個體對象的性質不同,在制定間距時所考慮的因素可能為上述因素的全部或部分;另外兩對象物視為一體與分別按兩個獨立防護體考慮,間距顯然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