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化工廠安全知識
化工廠安全教育
1.
安全工作的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2、安全生產管理有規范:安全生產法,消防法,職業病防治法
。
3、三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
5.
生產操作人員四懂:懂設備構造,懂設備性能,懂設備用途,懂工藝原理
。
6.
三會:會操作,會維護保養,會排除事故
。
7.
操作記錄五化:記錄規格化,字體仿宋化,檢查經常化,展覽制度化,管理標准化
。
8.
消防器材三定一交:定點,定人,定檢查,列入交接班中交接。
9.十四不準
(1)、加強明火管理,廠區內不準吸煙;
(2)、生產區內,不準未成年人進入;
(3)、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干私活、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
(5)、不準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6)、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不準進入生產崗位;
(7)、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工具不準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
(9)、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
(10)、停機後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啟用
;
(11)、未辦高處作業證,不帶安全帶,腳手架、跳板不牢,不得登高作業;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作業
;
(13)、未安裝觸電保安器的移動式電動工具,不準使用
;
(14)、未取得安全作業證的職工,不準獨立作業
;
10、《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
不服從管理
),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者操作(規程
)的,由生產經營單位給予(批評教育),依照有關規章制度給予(處分);造成(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責)。
11、接到違反安全規程或違章指揮的命令時,應拒絕執行。
12、操作的六嚴格: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度;嚴格控制工藝指標;嚴格執行操作法規;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安全規定
、
13、危險化學品:指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性質,易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毀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品。
14、《安全生產法》規定,從業人員發現(
直接危及人身安全
)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
)後撤離作業場所。
15、《安全生產法》規定,從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
),應當立即向(現場生產管理
)人員或者(本部門負責人)報告;
16、除辦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檢修班組室外,(
任何
)人進入生產現場,必須戴(
安全帽
)。
17、「四不放過」事故處理原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
18、燃燒的三要素為(可燃物
)、(助燃物
)、(達到可燃物著火點的溫度
)。
19、在缺氧、有毒環境中,應佩帶(供氣式防毒呼吸)面具。
20、對電擊所致心博驟停病人實施胸外心臟擠壓法,應每分鍾擠壓(
60-80)次。
❷ 化工行業常見的安全隱患都有哪些
化工廠常見的安全隱患,包括設備,儀表,工藝等各個方面,關注化工易(廣化交易),給您更多化工資訊。
一、設備設施
反應釜、反應器
1、存在突發反應,缺乏應對措施及培訓;
2、隨意改變投料量或投料配比;
3、改進工藝或新工藝,未進行安全評估;
4、工藝變更未經過嚴格審訂、批准;
5、工藝過程在可燃氣體爆炸極限內操作;
6、使用高毒物料時,採用敞口操作;
7、未編寫工藝操作規程進行試生產;
8、未編寫所用物料的物性資料及安全使用注意事項;
9、所用材料分解時,產生的熱量未經詳細核算;
10、存在粉塵爆炸的潛在危險性;
11、某種原輔料不能及時投入時,釜內物料暫存時存在危險;
12、原料或中間體在貯存中會發生自燃或聚合或分解危險;
13、工藝中各種參數(溫度、壓力等)接近危險界限;
14、發生異常狀況時,沒有將反應物迅速排放的措施;
15、沒有防止急劇反應和制止急劇反應的措施。
❸ 化工行業安全問題有哪些
化工生產處理的物質往往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性強和有毒害物質多等特點,且生產裝置趨向大型化,一旦發生事故,波及面很大,對國民經濟及所在地區的人民安全,帶來難以估計的損失和災害。故化工安全的意義十分重大,是化工生產管理中的重要部分。
化工安全技術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
◆①預防職業性危害的技術。
例如防塵、防毒、採暖通風、採光照明、震動和雜訊等的控制和治理,高溫、高頻、放射性等危害的防護,以及對工人作業環境的各種衛生監測技術。
◆②預防發生各類事故的技術。
例如化工生產過程中的防火、防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安全貯存和運輸,壓力容器和設備的安全使用、維護、檢修,人身保護,事故的數理統計分析,以及安全系統工程等。
◆③制訂和不斷完善各種化工安全技術的標准、規程和規范。
危險品的分類和貯存用途較廣的化學危險品約有2000種,按主要特性劃分10大類,即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自燃物品、遇水燃燒物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氧化劑、劇毒品和毒害品、腐蝕物品以及放射性同位素。除腐蝕物品和放射性物品各有其特殊要求外,其他一般化學危險品的貯存也都有其要求(表1化學危險品分類貯存原則)。
防火、防爆技術是化工安全技術的主要內容之一。
做好預防工作,首先應消除或控制生產過程中引起燃燒和爆炸的因素。
火災和爆炸的基本概念對於處理易燃、易爆物質十分重要的概念是爆炸極限、燃燒危險度和爆炸危險度。
◆爆炸極限
當可燃氣體、可燃蒸氣或粉塵與空氣組成的混合物,在一定濃度范圍內,遇到明火或其他點火源時,就會發生爆炸。此濃度范圍,就是某物質的爆炸極限。可燃氣體、可燃蒸氣或粉塵在空氣中形成爆炸混合物的最低濃度(通常用體積百分比表示)稱作爆炸下限,最高濃度稱爆炸上限。可燃氣體、可燃蒸氣和粉塵的爆炸極限是防止爆炸的原始數值,是防爆技術中的重要數據。
爆炸極限不是一個固定值,隨溫度、壓力、惰性氣體、容器情況等各種因素而變更。其中爆炸性混合物的原始溫度越高,則爆炸極限越大,即爆炸下限降低而爆炸上限增高。
爆炸性混合物的原始壓力對爆炸極限有很大影響:
壓力降低,則爆炸極限縮小;待壓力降至某值時,其下限與上限重合,此時的壓力稱為爆炸臨界壓力;若壓力在爆炸臨界壓力以下,系統便不會爆炸。混合物中惰性氣體的含量增加、爆炸極限縮小;惰性氣體的濃度提高到一定值,可使混合物不爆炸。充裝容器的管子直徑越小,爆炸極限范圍越小。當管徑(或火焰通道)小到一定程度時,其火焰即不能通過。其他如火花的能量、受熱表面的面積、火源與混合物的接觸時間以及光的照射等,對爆炸極限均有影響。
◆燃燒危險度
從預防火災的角度將易燃固體和易燃液體進行分級。易燃固體一般以其燃點作為燃燒危險度的分級依據。易燃液體則按其閃點(液體的蒸氣發生閃燃的最低溫度)分為四級(表2液體燃燒危險度分級標准),第一、二級稱為易燃液體,第三、四級稱為可燃液體。
◆爆炸危險度
易燃氣體、易燃蒸氣和粉塵的爆炸濃度用下式來計算:爆炸危險度的數值(表3典型易燃氣體的爆炸危險度)越大,則表示其危險性越大,反之則其危險性較小。
火災危險性分類對於化工生產過程的火災危險性進行綜合分析,確定在生產或貯存中的火災危險性類別,以便從開始設計時即作為重點考慮。
中國將化工生產和貯存的火災危險性分別分為甲、乙、丙、丁、戊五類。
◆甲類---使用或產生閃點<28℃的易燃液體;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氣體;常溫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氣中氧化即能導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質;常溫下受到水或空氣中蒸汽的作用能產生可燃氣體並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遇酸、受熱、撞擊、摩擦以及遇有機物或硫磺等易燃無機物,極易引起燃燒或爆炸的強氧化劑;受撞擊、摩擦或與氧化劑、有機物接觸時能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在壓力容器內超過自燃點的物質。
◆乙類---使用、貯存或生產中產生閃點為28~60℃的易燃、可燃液體;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氣體,助燃氣體和不屬於甲類的氧化劑;不屬於甲類的化學易燃危險固體;生產、使用中排出浮游狀態的可燃纖維或粉塵,並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混合物。貯存物質中在常溫下與空氣接觸緩慢氧化,積熱不散,引起自燃的危險物品。
◆丙類---使用、貯存或生產中產生閃點≥60℃的可燃液體;可燃固體。
◆丁類---對非燃燒物質進行加工,並在高溫或熔化狀態下經常產生輻射熱、火花或火焰的生產;利用氣體、液體、固體作為燃料,或將氣體、液體進行燃燒作其他用的各種生產;常溫下使用或加工難燃燒物質的生產和貯存。
◆戊類---常溫下使用或加工非燃燒物質的生產。
甲類的危險性為最大,應重點採取措施。
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火災、爆炸的危險性取決於可燃物的種類、性質及用量,生產裝置區域及廠房空間的大小,生產裝置的技術狀況和先進程度,通風換氣條件和設備,以及裝置是否可能泄漏和操作是否可能出差錯,等等。
通常採取的基本措施有:
◆嚴格控制點火能源。
主要是指明火(加熱用火、維修用火等)、高熱物及高溫表面、電火花、靜電火花、沖擊和摩擦、絕熱壓縮、自然發熱、化學反應熱、光線和射線等。
◆嚴格控制工藝參數在安全限度以內操作,最好採用自動調節和控制。
提高自動控制與安全保險裝置的能力是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
此外,限制火災或爆炸後果的蔓延,在開始設計布局時就要考慮,既能預防事故災害的擴大,又要便於運行管理。例如,預防爆炸的破壞作用,廠房或裝置應有防爆泄壓設施,也可採用隔離或露天安裝,以及遠距離操縱等。
中國對石油化工廠的防火間距做出了規定
例如,化工廠與居住區、鄰近工廠、交通線路等的防火間距規定:在工廠總平面布局上,工藝生產裝置,全廠性重要輔助生產設施,以及機修、儀表與電器修理、汽車庫、中心試驗室等有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易燃與可燃液體貯罐等,都有防火間距規定;工藝生產裝置內設備、建築物、構築物之間的防火間距規定;以及化工廠建設場所及其他防火間距等共16項規定。
職業性危害的預防,主要是預防塵(矽)肺、職業中毒、灼傷、雜訊、輻射等職業傷害。
中國對車間空氣中有害氣體、蒸氣和粉塵的最高允許濃度作了規定
預防灼傷、雜訊、輻射主要是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以及設置可靠的預防或防護設施。
◆防止造成危險性較大的物質形成燃燒爆炸的條件。
首先應盡量改進工藝,以危險性較小的物質取代之。若不可能則採取適當措施,如採取惰性介質保護,密閉或加強通風以降低物質的濃度或在負壓下操作,等等。
❹ 化工廠的安全知識,有哪些
我有,你要哪方面的啊?太多了。我吧最近我做氧氣廠是給你!【案例一】氧氣瓶充裝爆炸事故
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2003年1月16日上午12時許,一位氧氣代充客戶到江都市某工業氣體充裝站充裝氣氣,共6隻氧氣瓶。充裝工將氧氣瓶卸下後,先將30隻氧氣瓶分兩組各15隻進行充裝。約在12點50分左右,其中一組充裝結束,現場充裝工關掉充裝總閥,緊接著就開始卸充裝夾具,當充裝工卸下第3隻氣瓶夾具時,其中一隻氣瓶發生了爆炸,一名充裝客戶當場炸死在充裝台上,一名操作人員受傷,該站共有6間充裝間,每站站房長6m,寬4 m。充裝間設有30個充氣頭,氣瓶爆炸後,後浪把主充裝間的防火牆推倒,把充裝間充裝管線全部炸壞,窗子的玻璃被震碎,充裝間屋面全部掀光。爆炸氣瓶被炸成3塊,大塊重29kg,中塊得23.5kg,小塊重3.5kg,氣瓶爆炸後3.5kg的小塊瓶片從屋內飛到充裝站圍牆外的麥田裡,距爆炸點有35m。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從現場取證情況和查閱有關資料分析,意見如下:
1.對該站儲罐內剩餘液氧,邀請了揚子石化西歐氣體有限公司有關專家進行現場取樣,並帶回南京分析,結果確認該儲罐內液氧合格,排除了氣源不合格的因素;
2.根據爆炸碎片上原有的氣瓶製造和檢驗標記,從無縫氣瓶檢驗站查閱該瓶檢驗報告,得知該瓶檢驗合格,並在檢驗有效期范圍內,排除了過期瓶充裝的因素;
3.在爆炸現場,發現該瓶主體被炸成3塊(後在清理過程中發現頸圈),經稱重約為56kg,與檢驗報告上稱重量相符,一塊重約3.5kg的碎片飛離充裝站圍牆外,距爆炸點約為35m。又從爆炸碎片中發現,瓶體內中下部一側表面有一段400mm×150mm范圍的金屬燒熔痕跡,並留下了金屬氧化物,這些情況都說明此次氧氣瓶爆炸具有化學性爆炸的特徵;
4.通過查閱相關資料和充裝記錄,並對現場進行勘察,同有關人員進行了詢問、筆錄,了解到充裝台上的安全閥、壓力表均在有效期內,有校驗報告,當時充裝壓力為11.0MPa。又對爆炸現場進行了清理,發現爆炸瓶右側有3隻瓶內尚有氣體,現場進行壓力測試,發現這3隻瓶內均有壓力,且在10.0MPa左右,這就進一步排除了物理性爆炸的可能(不超壓);
5.對上述3隻氣瓶採用吸耳球取樣,並用著火煙頭試驗,發現並無氣體爆鳴,同時對1隻氣瓶又進行了壓力測試顯示為9.0MPa。之後將3隻瓶壓力降至2.0MPa左右,經可燃性氣體報警儀測試,未發現瓶內有可燃性氣體。
綜上所述,該起事故是由於氧氣瓶內混有其它可燃性物質(該可燃性物質為油脂類的傾向較大),該瓶內可燃性物質在充裝過程中與氧氣混合發生了化學性爆炸。
(二)間接原因
1.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得不夠嚴格。根據氣站有關氣瓶充裝管理制度規定,該充裝站屬於易燃易爆場所,非充裝人員不允許進入氣瓶充裝站,而該站卻允許充裝客戶進入氣瓶充裝場所,根據事故現場清理分析,右側3隻氣瓶尚有氣體,可能是死者參與了氣瓶關閥操作,氣站沒有人發現,說明該站安全管理工作上還存在較多的薄弱環節;
2.氣站沒有嚴格執行氣瓶充裝前安全檢查的規定。按照國家氣瓶充裝有關規定,氣瓶在充裝前應進行外觀檢查,充裝過程中還應不斷對瓶體溫進行逐個檢查,目的是防止氣瓶內混有其他可燃性物質,防止氣瓶溫度在充裝中升高,這也是氣瓶爆炸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事故教訓
1.氣體充裝前,除嚴格執行外檢工作外,還需要進行取樣分析和充裝過程中的檢查,這是防止氣瓶爆炸的重要措施;
2.氣站充裝間必須嚴格執行閑人免進的安全管理制度;
3.加強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不斷增強其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案例二】氣瓶爆炸事故
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某市黃金冶煉廠一輛130型汽車在沁陽市化肥廠裝上兩只充裝了液氨的鋼瓶後返回濟源市。返回途中,行至沁陽市西萬鎮稅務所前時,一隻液氨鋼瓶突然發生爆炸,爆炸的鋼瓶飛起後將汽車駕駛室撞扁,駕駛室內的司機當場死亡,供銷采購員受重傷。爆炸了的鋼瓶內的液氨從瓶內噴出並迅速擴散,使現場的群眾不同程度地被傷害。另一隻沒有爆炸的鋼瓶,從車上被拋出4.8米。這起爆炸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7人受重傷,7人受輕傷。造成的經濟損失達175000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沁陽市化肥廠充裝液氨管理混亂,沒有嚴格的充裝管理制度。沒有執行氣瓶稱重充裝,更沒有控制超裝的設備、裝置。充裝工人僅憑肉眼觀察鋼瓶氣相閥是否有霧狀液滴噴出作為充裝要求的標志而不用衡器稱重,充裝後也沒復秤檢查。根據實踐,這種充裝辦法,極易造成液氨的超量充裝。事故發生後,對未爆炸的那隻液氨鋼瓶進行檢查,該瓶實際充裝了247.8公斤液氨,而鋼瓶規定的最大充裝量為200公斤。因此,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是液氨鋼瓶超裝。
2.人員素質差、責任心不強。130型汽車的駕駛員,在裝載了兩只液氨鋼瓶之後,沒有按規定路線直接返回工廠,而應本場供銷業務員的要求開車往其家中送化肥,私自改變行車路線,繞行13公里,且從集市中穿越,延長了裝運時間,由於當日氣溫較高且沒有遮陽,暴露時間又長,為超裝鋼瓶升溫超壓提供了外部條件,從而導致了爆炸後事故災害的擴大。因此,這起事故是人為的責任事故。
三、防止同類事故的措施
1.氣瓶充裝單位必須嚴格按《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液化氣體的充裝必須嚴格執行逐只稱重並進行復稱檢查的規定,嚴禁超裝。
2.對於充裝了介質的氣瓶,白天運輸應按指定路線行駛採用遮陽措施,禁止曝曬,並應避開鬧市等人員集中的地區。
【案例三】某市電冰箱工業公司圍堤道維修部氟里昂氣瓶爆破
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1989年3月21日,某市電冰箱工業公司圍堤道維修部一隻氟里昂氣瓶爆炸,未造成人員傷亡及其他設施破壞和財產損失。
3月21日,冰箱維修人員在圍堤道維修部給該氣瓶充氟。據事後調查,充裝前未見氣瓶有異常,充裝過程中,該操作人員未稱重,有超裝過量的跡象。下午維修人員用該氣瓶給4台冰箱充了氟,將近下班,維修人員全部離開現場,16時15分維修人員聽到爆破聲,立即進入現場,發現氣瓶已經破裂。氣瓶是沿縱向撕裂,根據機械性能試驗,屈服強度遠大於0.8倍的抗拉強度,不符合標准要求。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是氣瓶充裝過量。氣瓶的使用人員不懂得氣瓶的使用知識,充裝前不進行檢查,充裝過程中也未稱重,造成充裝過量。
2.設備安技部門沒有制定氣瓶管理制度及充裝操作規程,也未對維修人員進行過氣瓶使用知識的教育。
三、防止同類事故的措施
1.將該型號的全部23個氣瓶立即停止使用。待事故處理後再確定能否使用,並且立即購置了新的氣瓶。
2.制定了氣瓶管理細則和氣瓶操作工藝,立即下發執行。
3.已和市製冷劑銷售部聯系好,從門市部直接購買小瓶,這些氣瓶屬門市部所有,充裝、定期檢驗都由門市部負責。此措施一旦實施,公司原有小氣瓶全部停用。
4.立即對氣瓶使用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案例四】哈爾濱某化工廠氣瓶爆炸事故
一、事故情況概述
1998年10月8日10時40分左右,哈爾濱某化工廠四車間成品庫發生氧氣瓶爆炸事故。導致現場的2名裝卸工(臨時工)1死1傷。事故發生前四車間充灌崗,操作壓力為12MPa,操作溫度為20度,成品庫房有氧氣瓶45隻。
二、事故破壞情況
經現場勘察,共3隻氣瓶爆炸,其中1隻氣瓶外表為綠色油漆,檢驗期為1989—1994年,公稱壓力15.0MPa,容積為40.4L,這只氣瓶爆破成十幾塊碎片。碎片內壁呈黑色,斷口呈「人」字紋,無明顯的塑性變形,全部為脆性斷裂。其角閥為氬氣閥。
爆炸的另2隻氣瓶顏色為淡酞蘭,呈撕裂狀,斷口有明顯的被打擊的痕跡,被打擊處向內凹陷,並有高溫氧化的痕跡。另外3隻被擊穿的氣瓶,均留有不規則孔洞,其中1隻在氣瓶上方,直徑各約5cm,另外2隻在氣瓶下方,直徑約8cm和30cm,破口向內凹陷,並有高溫氧化的痕跡。
面積為70m2的氧氣瓶成品庫天棚和西側牆被炸塌,山牆嚴重變形,鐵皮包的門被爆炸碎片穿出一個直徑20cm的洞,附近2處廠房玻璃被震碎。
死者身體被炸成多塊碎片,傷者被炸成終生殘疾。
三、事故原因分析及結論
從爆炸碎片的內外表面顏色看,其中1隻氣瓶的碎片外表為綠色漆,內表面呈黑色,角閥為氬氣瓶閥,說明這只氣瓶為氫氣瓶。被檢回的內壁呈黑色的碎片共有十多片,其斷口形貌沒有明顯的塑性變形,斷口呈「人」字紋,均為脆性斷裂。分析認為這只氫氣瓶內殘余有氫氣。充裝氧氣(氫氣在空氣中的爆炸極限為4.1%—74.1%),形成了可爆性混合氣體,在轉動角閥時,產生靜電引發了氫氧混合氣體的化學爆炸。
另外2隻被撕裂的氣瓶內壁只有銹蝕,無黑色油脂,斷口呈脆性斷裂形貌,斷口局部有明顯的被擊打的痕跡,內凹並有高溫氧化痕跡,說明這2隻氣瓶距爆炸點很近,被爆炸碎片的沖擊波打擊超過其呈受力,失穩破裂,屬物理爆炸。
直接原因:裝卸工在裝運氫氣瓶(錯充氧氣)前試壓轉動角閥時產生靜電,引發瓶內的氫氧混合氣體爆炸,是導致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主要原因:(1)氣瓶充裝前檢查員在檢瓶過程中,由於被檢查氣瓶油漆脫落嚴重,且污物多,未認真辨認,錯將氫氣瓶當成氧氣瓶,送充裝崗充裝,充裝人員也未及時發現,是導致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車間、工廠領導在貫徹執行國家標准規程中,貫徹執行不認真,對工人的工作質量要求不嚴,充裝前後的檢查出現紕漏,檢查不夠,存在問題未能及時發現,是導致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四、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
1.責令工廠立即停止氧氣瓶的充裝和檢驗業務,待勞動部門重新進行審查合格後,方可從事上述業務工作。
2.今後在氣瓶充裝驗收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氣瓶安全監察規程》和《永久氣體充裝規定》及工廠車間有關操作規程、安全規定。
3.儲存、裝卸運輸過程中,嚴格執行《關於氣瓶充裝運輸、儲存使用安全管理規定》。
4.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充裝前、後的檢查制度,在空瓶驗收工作中,對超期氣瓶、漆色嚴重脫落,辨認不清的氣瓶,嚴禁充裝,對充裝後有異常或發現漆色不對等情況時要做好記錄,並報有關領導妥善處理。
5.在氣瓶出廠前應由專人負責試壓工作,嚴禁裝卸人員進行試壓。
6.工廠主管安全的領導要定期對氧氣充裝車間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做好檢查和處理的記錄。
【案例五】某市第二住宅建築工程公司勞動服務公司氧氣瓶爆炸
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1989年7月8日上午,在某市道里區河潤街住宅建築工程高壓消防泵房工地,工人們正從事地溝管道的切割與焊接作業。工人在使用由銷售點拉回的氧氣時,發現瓶閥有漏氣現象,並嗅出明顯的酒味,但未引起重視,用扳手扣緊閥門止漏後又開始工作。近中午時,一工人用長300毫米的扳手關閉氧氣瓶閥時,氣瓶突然爆炸。爆炸的氣瓶共炸成11塊碎片,向約為45度的夾角范圍飛出。最遠的一塊飛出約481.3米,這塊碎片重量約為13公斤。另一碎片,約重26.5公斤,飛出33米,擊中一龍門架體的36米高處,架體嚴重損壞,另一重約3.2米的碎片,飛出33米擊中一塔吊26.1米高處角鋼上,將角鋼切開一條8毫米長斷口。氣瓶爆炸時將關閉瓶閥的工人當場炸死,另一名在現場的工人被爆炸沖擊波拋出11米遠,頭撞在圍牆上,右足被碎片擊斷並被拋到20米以外的居民住宅樓六層陽台上。另有兩名在場人員一人被炸重傷,一人被炸成輕傷,共死1人,傷3人。爆炸造成約28000元的直接經濟損失。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造成氣瓶爆炸的直接原因是充裝氧氣的氣瓶內含有乙醇,氧、乙醇在混合比例達到爆炸極限范圍內,當給予起爆能量時,混合氣會發生爆炸。
2.氣瓶爆炸的間接原因是操作工違章作業,關閉瓶閥時用力過猛。
三、事故責任分析
1.哈爾濱制氧機廠生產服務公司氧氣站,在7月7日充裝氣瓶前,沒有認真進行充裝前的檢查,造成不合格的混有乙醇的氣瓶充裝了氧氣。充裝單位對這起事故的發生應負直接責任。
2.哈爾濱市第二住宅建築工程公司勞動服務公司未對操作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操作工人違章作業,勞動服務公司領導負有間接領導責任。
四、防止同類事故的措施
1.充裝單位的領導應認真學習國家有關充裝安全的規定,並在本單位認真貫徹執行。充裝單位應建立完整的各項規章制度,以保證充裝安全,並應對用戶的安全負責。
2.充裝工應認真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做好充裝前的檢查,將不合格的氣瓶選出,杜絕錯裝、混裝。
3.氣瓶的使用單位應嚴格遵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不要擅自對氣瓶進行改裝或改變充裝介質。氣瓶內充裝介質需改變時,應由氣瓶檢驗單位按規定進行氣瓶改裝工作。
【案例六】低級違章作業 造成觸電死亡
一、 事故經過
2002年5月17日,某電廠檢修班職工刁某帶領張某檢修380 V直流焊機。電焊機修後進行通電試驗良好,並將電焊機開關斷開。刁某安排工作組成員張某拆除電焊機二次線,自己拆除電焊機一次線。約17:15,刁某蹲著身子拆除電焊機電源線中間接頭,在拆完一相後,拆除第二相的過程中意外觸電,經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 刁某已參加工作10餘年,一直從事電氣作業並獲得高級維修電工資格證書;在本次作業中刁某安全意識淡薄,工作前未進行安全風險分析,在拆除電焊機電源線中間接頭時,未檢查確認電焊機電源是否已斷開,在電源線帶電又無絕緣防護的情況下作業,導致觸電。刁某低級違章作業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 工作組成員張某雖為工作班成員,在工作中未有效地進行安全監督、提醒,未及時制止刁某的違章行為,是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3) 該公司於2001年制訂並下發了《電動、氣動工器具使用規定》,包括了電氣設備接線和15種設備的使用規定。《規定》下發後組織學習並進行了考試。但刁某在工作中不執行規章制度,疏忽大意,憑經驗、憑資歷違章作業。
(4) 該公司領導對「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認識不足,存在輕安全重經營的思想,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三、同類事故防範措施
(1) 採取有力措施,加強對現場工作人員執行規章制度的監督、落實,杜絕違章行為的發生。工作班成員要互相監督,嚴格執行《安規》和企業的規章制度。
(2) 所有工作必須執行安全風險分析制度,並填寫安全分析卡,安全分析卡保存3個月。
(3) 完善設備停送電制度,制訂設備停送電檢查卡。
(4) 加強職工的技術培訓和安全知識培訓,提高職工的業務素質和安全意識,讓職工切實從思想上認識作業性違章的危害性。
(5) 完善車間、班組「安全生產五同時制度」,建立個人安全生產檔案,對不具備本職崗位所需安全素質的人員,進行培訓或轉崗;安排工作時,要及時了解職工的安全思想狀態,以便對每個人的工作進行周密、妥善的安排,並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確保工作人員的安全可控與在控。
(6) 各級領導要確實提高對電力多經企業安全生產形勢的認識,加大對電力多經企業的安全資金投入力度,加強多經企業人員的技術、安全知識培訓,調整人員結構,完善職工勞動保護,加強現場安全管理,確保人員、設備安全,切實轉變電力多經企業被動的安全生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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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化工廠工作中如何確保自身安全
(一)上崗前認真主動接受企業提供的崗前安全教育和培訓。崗前培訓主要學習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技術交底、企業和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及防範應急措施等,要認真學習,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術水平。
(二)做好作業前的安全准備。
1.檢查自己的作業環境和設備、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
2.作業前正確佩戴企業發放勞動防護用品。
(三)作業過程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作業的過程中要注意力集中,認真嚴格地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養成遵章作業的好習慣。
(5)化工廠設計與裝置安全方面的事例擴展閱讀
化工廠工作注意事項
1、在現場或者是一線操作工,對產品化學毒性一定要有所了解,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來進行操作,爭取做到零失誤!
2、在化工廠內,遇到危險情況,除非你是專業人員,否則一定不要違規操作處理,應立即告訴相關管理技術人員,事後再了解詳情也不晚。
3、聞到或接觸到化學品,不要慌張,保持鎮靜。一般接觸到化學品都可以先用大量水洗,嚴重者則需要就醫;聞到異味以後,立刻往上風頭走,呼吸到新鮮空氣即可,嚴重的就就醫,吸氧。
4、熟悉操作規程、工藝流程,否則出現問題不知道從何分析,怎麼去處理。再一個就是要多看事故處理方面的資料,要防患於未然。
5、有一定的消防和應急措施知識的儲備是必需的,平時空閑之時,應該多學習這方面的知識,以備不時之需。
6、服從管理,遵守規章制度,不抱怨,不埋怨。
7、有強烈責任心、安全意識,有團隊精神。
8、做到與工序間崗位間相互協調、溝通。
只有安分守已、循規蹈矩、踏踏實實做人做事,強化安全意識,增強責任心,生產的安全才不受威脅。
❻ 化工廠安全生產的注意事項及措施
化工生產常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的物質;生產操作條件有時需要高溫、高壓;這些因素給化工生產帶來了極大的危險性。化工生產必須將安全放在第一位,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看看以下安全操作你都做對了嗎,這些安全設置你們廠都有了嗎?
安全開/停車注意事項
1.安全開車
檢查並確認水、電、汽(氣)符合開車要求,各種原料、材料的供應必須齊備、合格。
檢查閥門開閉狀態及盲板抽加情況,保證裝置流程暢通,各種機電設備及電氣儀表等均應處在完好狀態。
保溫、保壓及洗凈的設備要符合開車要求,必要時應重新置換、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安全、消防設施完好,通訊聯絡暢通,危險性較大的生產裝置開車,應通知消防、醫療衛生部門到場。
開車過程中要加強有關崗位之間的聯絡,嚴格按開車方案中的步驟進行,嚴格遵守升降溫、升降壓和加減負荷的幅度(速率)要求。
開車過程中要嚴密注意工藝變化和設備運行情況,發現異常現象應及時處理,情況緊急時應中止開車,嚴禁強行開車。
2.安全停車
正常停車必須按停車方案中的步驟進行,用於緊急處理的自動停車聯鎖裝置,不應用於正常停車。
系統降壓、降溫必須按要求的幅度(速率)並按先高壓後低壓的順序進行。
凡需保壓、保溫的設備(容器)等,停車後要按時記錄壓力、溫度的變化。
大型傳動設備的停車,必須先停主機、後停輔機。
設備(容器)泄壓時,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學危險物品的排放和散發,防止造成事故。
泄壓操作應緩慢進行,在壓力未泄盡之前,不得拆動。
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的設備進行置換。
一般用於置換的氣體有氮氣、蒸汽,要優先考慮用氮氣置換,因為蒸汽溫度較高,置換完畢後,還要涼塔,使設備內溫度降至常溫。
化工過程中化學反應的注意事項
1.氧化反應中的注意事項
氧化過程中如以空氣或氧氣作氧化劑時,反應物料的配比應嚴格控制在爆炸范圍以外。
空氣進入反應釜之前,要有凈化裝置,消除空氣中的灰塵、水分、油污以及使催化劑作用降低或能引起中毒的雜質,以保持催化劑活性,減少火災、爆炸的可能。
為防止接觸器在萬一發生爆炸或著火時危及人員和設備的安全,在反應器前和管道中應安裝防火器。
為防止接觸器發生爆炸,接觸器應有泄壓裝置(防爆膜、防爆片),並盡可能採用自動控制進行調節以及報警聯鎖裝置。
2.硝化反應中的注意事項
硝化是一個放熱反應,所以硝化過程需要在降溫條件下進行。
必須注意:硝化反應中若稍有疏忽,中途攪拌停止、冷卻水效果不良、加料速度過快等,都會使溫度猛增,並有多硝基物生成,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
硝化劑具有一定的氧化性,常用的硝化劑如濃硝酸、硝酸、濃硫酸、發煙硫酸、混合酸都具有較強的氧化性、吸水性和腐蝕性。
在使用過程中要避免其與油脂、有機物,特別是不飽和有機化合物接觸,否則會引起燃燒。
在制備硝化劑時,不能超溫或進入少量水(保證設備不漏),否則可引起燃燒爆炸。
被硝化的物質大多數易燃,如苯、甲苯、氯苯、萘的衍生物等,這些物質不僅易燃,有的還兼有毒性,在使用過程中要注意落實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以免發生火災、爆炸及中毒事故。
3.氯化反應中的注意事項
該反應過程所用原料大多數為有機易燃物和強氧化劑,如甲烷、乙烷、苯、甲苯、乙醇、液氯等,生產過程中要嚴格控制火源的安全距離,嚴格遵守廠房的防火防爆要求等。
氯化過程常用的氯化劑為液氯或氣態氯,氯氣本身毒性較大(屬於Ⅱ級,高度危害),通常液氯在使用之前,必須先進入蒸發器進行氣化。
在一般情況下不準把儲存氯氣的氣瓶或槽車當貯罐使用,防止被氯化的有機物倒流進入氣瓶或槽車引起爆炸,其中間必須設氯氣緩沖罐。
氯氣在使用過程中要配備齊全個人防護用品及制定出可靠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預案中的安全措施必須得到落實。
氯化反應是一個放熱反應,尤其是在較高溫度進行氯化,反應更為劇烈。氯化反應設備必須有良好的冷卻系統,控制好氯氣流量,以免反應劇烈,溫度驟升而引起事故。
另外,氯化反應幾乎都有氯化氫氣體生成,因此,在使用過程中其設備的耐腐蝕性選材、氯化氫氣體的回收特別值得關注。
防火防爆注意事項
1.防火防爆設置
在容易引起火災、爆炸的部位,應充分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報警(聲、光)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
在有可燃氣體(蒸汽)可能泄漏擴散處,應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器,其報警信號值應定在該氣體爆炸下限的20%以下。
所有與易燃、易爆裝置連通的惰性氣體、助燃氣體的輸送管道,均應設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質竄入的設施,但不宜單獨採用單向閥。
反應物料爆聚、分解等造成超溫、超壓的設備,應設置自動和手動緊急泄壓排放處理槽等設施。
應在可燃氣體(蒸汽)的放空管出口處設置阻火器,在便於操作的地方設置截止閥。
以便在放空管出口處著火時,切斷氣源滅火。放空管最低處應裝設滅火管接頭。
2.防火防爆原理及做法
發生燃燒必須具備可燃物、助燃物和著火源三個條件。
控制可燃物:防止可燃氣體、蒸汽、粉塵和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消除著火源;
隔絕空氣:除掉助燃物如氧氣等。
化學危險品搬運注意事項
?在裝卸搬運化學危險物品前,要預先做好准備工作,了解物品性質,檢查裝卸搬運的工具是否牢固,不牢固的應予更換或修理。
如工具上曾被易燃物、有機物、酸、鹼等污染的,必須清洗後方可使用。
?操作人員應根據不同物資的危險特性,分別穿戴相應合適的防護用具,工作對毒害、腐蝕、放射性等物品更應加強注意。
防護用具包括工作服、橡皮圍裙、橡皮袖罩、橡皮手套、長筒膠靴、防毒面具、濾毒口罩、紗口罩、紗手套和護目鏡等。
操作前應由專人檢查用具是否妥善,穿戴是否合適。操作後應進行清洗或消毒,放在專用的箱櫃中保管。
?操作中對化學危險物品應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摩擦、碰摔、震動。
液體鐵桶包裝下垛時,不可用跳板快速溜放,應在地上,垛旁墊舊輪胎或其他松軟物,緩慢下,標有不可倒置標志的物品切勿倒放。
發現包裝破漏,必須移至安全地點整修,或更換包裝,整修時不應使用可能發生火花的工具。
❼ 論述分析一項化工安全生產或化工安全事故事例; 安全生產論述可包括生產狀況、安全問題、安全技術、安全措
雲南南磷集團電化有限公司「9.17」氯氣泄漏事故
2008年9月17日,位於雲南省昆明市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的雲南南磷集團電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磷電化公司)發生氯氣泄漏事故,造成71人中毒。
1、企業概況
發生事故的南磷電化公司屬新建企業,建設項目已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正在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目前主要產品為燒鹼(生產能力10萬噸/年)、聚氯乙烯樹脂(生產能力13萬噸/年)、液氯(生產能力2萬噸/年)。事故發生在該公司氯鹼分廠液氯充裝站。
2、事故經過及原因分析
9月17日15時35分,液氯充裝站操作工將液氯鋼瓶充滿、關閉液氯充裝閥後,沒有及時調節液氯充裝總管迴流閥,充裝總管短時壓力迅速升高,造成充裝系統壓力表根部閥門上部法蘭的墊片出現泄漏。泄漏的液氯氣化並擴散,造成該名操作工和下風向其他崗位的6名操作工、以及正在該企業的二期建設項目施工的 64名施工人員不同程度中毒。
3、事故教訓與預防對策措施
① 要加強化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對新建的化工項目(特別是危險化學品項目)生產准備工作要細致,安全設備、設施的調試要認真,崗位責任要落實到人。發生此次事故的氯氣充裝崗位,操作工人沒能及時調節液氯充裝總管迴流閥,導致充裝總管壓力迅速升高,新建項目充裝系統壓力表根部閥門上部法蘭墊片出現泄漏,就是由於准備工作不細致,設備的調試不認真,工人崗位職責沒落實造成的。
② 要加強化工企業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危險化學品事故具有易發性,要求相關從業人員要具備一定的安全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水平,要對他們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生產操作技能。危險化學品事故還具有突發性,要求從業人員具備一定的事故應急處置能力,遇到突發事故時要能展開自救和互救,減少突發事故造成的危害。
③ 加大危險化學品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用風險評估的方法確定企業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區域、重點裝置和重點崗位,加大這些區域、裝置和崗位的監控力度和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排除隱患,減少事故的發生。
❽ 對一具體工藝事故案例分析,並提出解決措施(案例分析請借鑒近期化工廠發生事故)
某日下午,某化工廠發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叄佰萬元,間接經濟損失約伍佰萬元。
一、事故發生經過
某日下午,某化工廠一車間(氰酸鈉、氰酸鉀車間)尾氣(氨氣)吸收裝置附近有一台水吸泵工作不正常,該廠分管生產和安全的副廠長郭某便利用職工交接班間歇,指揮機修工陶某(無特種作業操作證)對該泵邊上一台不用的泵通過氣割作業進行割除,以方便對有問題的水吸泵進行維修,但氣割作業前未對裝置內殘留氨氣進行置換,也未檢測可燃氣體濃度。約16時45分左右,氣割作業引發裝置內可燃氣體發生爆炸。當時在爆炸現場的人員有:副廠長郭某,機修工陶某,在該廠送貨的某運輸公司押運員魏某,在一車間內作業的操作工馬某、戴某,以及在一車間附近的操作工劉某。爆炸造成郭某和魏某當場死亡,一車間北牆倒塌,屋頂全部掀翻,周圍200米以內建築物玻璃全部破碎、屋頂受到不同程度破壞。陶某和戴某被爆炸廢墟掩埋死亡,馬某、劉某在爆炸中頭部和手臂分別不同程度受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1、郭某作為企業分管生產和安全的副廠長,安全意識淡薄,違反動火作業規程,在動火作業范圍內,未進行可燃氣體檢測,硫酸氨儲罐未進行置換的情況下,違章指揮不具備焊接作業資格的機修工陶某進行氣割作業;2、陶某在不具備資質的情況下,違章操作,引發可燃氣體爆炸。
間接原因:該化工廠在廠房、倉庫未經消防驗收的情況下就投入使用,企業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未能教育和督促員工嚴格執行本單位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事故教訓與防範措施
一是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相關規定,取得本單位建設項目的行政許可,確保本單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二是要加強對企業員工的安全培訓和教育,確保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三是要督促員工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嚴禁出現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的情況。
希望廣大企業要引以為戒,從該事故中吸取深刻的教訓,切實提高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在工作中把各項規章制度落到實處,強化對特種作業的管理,確保高危作業管理制度得到有效的實施。
❾ 南京揚子石化丁苯裝置起火爆炸,化工廠施工安全如何保障
據”南京消防“微博通報,南京 揚子石化橡膠有限公司丁苯裝置發生爆炸起火,南京消防指揮中心調集消防救援力量趕赴現場。與此同時,“中國石化揚子石化公司 ”微博通報稱,揚子橡膠公司順丁裝置發生火情,環境監測無異常,污水圍在圍堰中,無外排。
一、保證裝置安全運行
查詢獲悉,揚子石化 是中國石化全資孫公司,成立於2005年7月,注冊資本為4.87億元,經營范圍 包括有關 丁苯橡膠和順丁橡膠產品的生產與銷售等。在進行影響丁苯橡膠裝置安全運行過程中,要充分的保證丁苯橡膠裝置生產控制的精確度,進而有效保證丁苯橡膠裝置的安全運行。在這樣的背景下,就需要進行丁苯橡膠裝置的危害因素分析,並充分重視到對丁苯橡膠裝置內部的化學反應基本原理、反應條件的分析研究工作,拿出相應的安全策略。
❿ 在化工廠要注意的安全事例
20世紀60年代以來,隨著石油化工的發展和化工裝置大型化的進程,化工安全逐漸成為全球性的課題而引起廣泛注意,安全與生產之間的密切關系越來越被人們所認識.
化工安全屬工業安全衛生學范疇,其地位和作用是由化工本身的特點決定的.在化工產品的開發和生產中,從原料、中間體到成品,大都具有易然、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性,化工工藝過程復雜多樣化,高溫、高壓、深冷等不安全因素很多.近年來,隨著世界高新技術的發展,開發專用產品、高增值產品和具有先進功能的產品,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化工,不斷提出化工安全的一些新問題.化工事故案例史表明,對加工的化學物質性質及有關的物理化學原理不甚了解,忽視過程和操作的安全,違章操作,是釀成化工事故的主要原因.據有關資料介紹,在各類工業爆炸事故中.化工爆炸佔32.4% ,所佔比例最大,事故造成的損失也是以化學工業為最,約為其他工業部門的五倍.因此,提高安全意識,增長安全知識,進行安全技術基礎訓練,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