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條例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預防和減少特種設備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的生產(包括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特種設備安全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特種設備,是指國務院批準的特種設備目錄確定的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的設備、設施,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第三條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節能環保、綜合治理的原則。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領導,督促和支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履行職責,保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經費,及時協調解決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中的重大問題,並將特種設備安全納入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第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發展改革、公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旅遊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應當配合、協助做好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相關工作。第六條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是特種設備的安全責任主體,對其生產、經營、使用的特種設備安全負責。第二章一般安全規定第七條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應當依法經許可、核准後,方可從事相關活動。第八條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應當具備與生產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設備、設施、場所和檢驗手段,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和各項規章制度,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和相關標准組織生產,並接受國家規定的監督檢驗。第九條特種設備銷售單位應當建立並執行特種設備進貨檢查驗收和銷售台帳制度,驗明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對其所銷售產品的合法性負責,不得銷售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不齊全的特種設備以及國家明令淘汰、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第十條銷售、轉讓使用過的特種設備的,應當向購買者或者受讓者提供原使用單位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注銷證明、安全技術檔案和監督檢驗或者定期檢驗合格證明。第十一條特種設備出租單位應當向特種設備承租單位提供出租的特種設備的使用登記證明、定期檢驗合格證明;配備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還應當提供作業人員資格證明。特種設備承租單位應當查驗。
物流園、批發市場、游樂場等場地的經營管理單位對進場使用的特種設備應當查驗特種設備的使用登記證明、定期檢驗合格證明以及作業人員資格證明。
證明文件不齊全的,特種設備承租單位不得投入使用,場地經營管理單位不得允許進場使用。第十二條進口特種設備的采購者應當在簽訂采購合同前,告知進口地設區的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提供政策咨詢和風險警示。第十三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要求:
(一)使用取得許可生產並經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
(二)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三)使用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從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
(四)建立特種設備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時消除使用過程中或者檢查、檢驗中發現的異常情況和事故隱患,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第十四條特種設備擬暫停使用一年以上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書面告知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重新啟用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啟用,並書面告知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第十五條特種設備過戶使用的,新使用單位應當持原使用單位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注銷證明等證明文件,到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使用登記。第十六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在核準的范圍、項目內,按照安全技術規范開展檢驗、檢測工作。
『貳』 進口的特種設備一律需要取得特種設備生產許可的說法是否正確
不正確。《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三十條「進口的特種設備應當符合我國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並經檢驗合格;需要取得我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的,應當取得許可」。
特種設備生產許可,是對國內企業生產的、並在國內銷售的特種設備的要求。進口的特種設備需要取得我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的,才取得許可。
『叄』 進口國外設備應注意哪些問題
二手機械設備/生產線類機械/儀器儀表類機械進口注意事項
1)設備包裝處理:
在拆卸設備的時候,要仔細檢驗設備本身外觀和包裝狀況是否存在外觀缺陷、殘損,如有要加以處理好。
2)設備機身處理:
對二手設備進行輻射檢測,檢查有無漏水、漏油、附著或者夾帶污物、泥土、超標准排煙現象,有的話,請一定要加以處理好。
3)設備外觀處理:
將二手設備本身的油污,灰塵,生產廢料等仔細清洗,清除干凈,千萬不可將這些帶到香港(國內),有了這些東西衛生檢驗這一關就會不合格,從而導致二手設備無法進口;
舊設備外部與內部要嚴格檢查,尤其是一些拐角與不明顯處,銹跡很多或銹跡十份嚴重部份要及時處理干凈並加以翻新處理。
4)設備安全性處理:
檢查設備外表安全標識和警告標記,在靜止狀態下防護裝置安全性,電器部件和機械部件的安全性;在二手設備具有危險性的地方增加懸掛或噴吐警世標記與圖案。
5)設備電氣裝置處理:
二手設備本身附帶的電線,電纜,電氣開關、插座,要嚴格檢驗是否有破損、毀壞、缺少現象,有的話,要及時加以更換。
6)設備裝櫃處理
在舊設備實際裝櫃時,要根據設備不同的用途與名稱分別裝櫃,不可以混裝,亂裝,以免在香港做檢驗和貨物到達國內現場檢驗時候,增加檢驗難度,甚至於增加檢驗時間與成本。
7)設備裝箱清單
在裝箱單清單中,要仔細,明理的羅列出每個櫃實際裝載的二手設備具體名稱與數量、重量,以便於二手設備進口時候檢驗與海關查驗。
8)設備功能說明書:
進口二手大型成套設備、流水線需提供設備配置圖、工藝流程圖等資料,這個十分重要,沒有這些資料,大型設備的備案在國內就無法通過。因此你們務必要請國外的供應商盡量提供這些資料!!!
以上這些務必在進口二手機械時候千萬要多加關注,及時處理妥當,避免進口舊設備時候造成額外的負擔與麻煩,從而對舊機械進口的時間,費用增加不必要的支出!!!
。。。。。。以上,只是一些有代表性的問題,更多問題,歡迎各位同行與各界朋友提出來,一起探討!!一起研究研究!
(鵬通舊機械進口項目部經理:梁浩然先生)
『肆』 從國外進口一批設備需要注意什麼
是自用的還是准備銷售的呢?如果自用可以用節省成本的方法進口。
『伍』 特種設備的使用都有哪些要求
特種設備的使用:
1、特種設備的購置
要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首先必須把好特種設備的准入關,特種設備在選購時,除滿足生產要求外,根據規定必須保證安全要求,選購必須進行嚴格審查,保證產品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出廠標准,同時達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對購置的特種設備是否符合以下相關文件進行判斷。
(1)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
(2)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3)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
(4)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2、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
新增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使用單位必須持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驗收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到所在的地、市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注冊登記。將安全檢查合格標志固定在特種設備顯著位置上後,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管理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在作業中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和考核,取得國家統一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後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4、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並保證特種設備技術檔案的完整、准確。特種設備檔案必須是從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使用、檢修全過程的文字記載,它向人們提供特種設備各個過程的具體情況,有利於掌握和分析特種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情況,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查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5、特種設備的安裝、維修保養與改造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進行安裝、維修保養和改造時必須請有相應資質證書的單位來完成。竣工後,安裝、維修保養、改造的施工單位應當在驗收後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將其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必須經過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檢驗,未經監督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得出廠或者交付使用。
6、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的定期檢驗
在用特種設備實行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使用單位必須按期向所在地的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志中的有關內容。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超過有效期的特種設備不得使用。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並作出記錄。當檢查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同時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特種設備的報廢
標准或技術規程中有壽命要求的特種設備或零件應當按照相應的要求予以報廢處理,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後,使用單位應向負責該特種設備注冊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報告。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及時予以報廢,並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部門辦理注銷。
8、建立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頇案
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應根據特種設備的不同特性建立相適應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定期演練,對其可行性、符合性和有效性進行檢驗,確保當事故發生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能真正起作用,防止災害擴大,將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一旦事故發生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及有關部門報告,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特種設備還必須符合防爆安全技術條件。
總之,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特種設備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同時還應當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包括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規檢查、維修保養、定期報檢和應急措施在內的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和運營的管理制度,使特種設備的管理部門和操作人員全面掌握其安全性能和技術狀況,了解和掌握運行規律,防止盲目使用特種設備,從而全面有效地控制特種設備事故的發生。
9、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及定期檢驗
1)特種設備行政許可
(1)特種設備行政許可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2)特種設備行政許可變更。特種設備停用、注銷、過戶、遷移、重新啟用應到質監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3)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經質監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證書方可上崗操作。作業人員必須與企業辦理聘任手續並到質監部門備案。
2)特種設備定期檢驗
(1)特種設備報檢。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在特種設備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各特種設備的檢驗日期可從檢驗報告、合格標志查看)。
(2)特種設備報檢要求。起重機械報檢時必須提供保養合同、有效的作業人員證件。
(3)特種設備換證。特種設備檢驗合格後,攜帶使用證、檢驗合格標志、檢驗報告、保養合同、保養單位的保養資質到質監部門辦理年審換證手續。
特種設備安全培訓: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落實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的基礎上,必須在本單位內對特種設備作業進行業務培訓和安全、節能教育。做到有安全培訓計劃,有培訓記錄,有培訓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