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消防器材日常檢查維護要求
(一) 各類消防設備的檢查保養周期。
1、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①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器每天由消防員巡查一次。
② 消防組每天對煙感器檢測1-2次,每三年清洗一次。
③ 消防組每月必須抽查10%的手動報警按鈕。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① 消防組每季度檢查一次自動噴水系統。
② 消防水泵和噴淋水泵由保安部每半年手動或自動啟動檢查一次。
3、消水栓系統
① 消防組每季度檢查一次營業場所的消火栓。
② 消火栓每季度由消防組進行放水檢查一次,各部位水帶箱中的水帶和水槍每季度檢查一次。
4、滅火器
① 消防組每一年至一年半更換一次固定泡沫滅火裝置的葯劑。
② 每年更換一次各部位的輕便手提式和推車式泡沫滅火器。
③ 保持滅火器材的外表清潔。
④ 滅火器材附近不得堆放雜物。
⑤ 消防組工作人員不得隨意改變滅火器材的擺放位置。
5、防煙排煙系統
①消防組每月運行一次酒店各營業場所的消防加壓、送風、排煙風機,進行測試檢查。
②每季度對防煙排煙機和閥門啟動檢查一次。
6、消防安全疏散系統
① 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每月全檢一次。
② 每月對防火卷簾門手動、聯動測試一次。
③ 每月對防火門及閉門器、順位器,合頁密封情況檢查一次。
④ 每月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檢查一次。
⑤ 消防組每月測試一次酒店消防廣播。
7、其他消防器材
① 保安部每年對酒店的電氣設備組織一次聯合檢查。
② 消防組每半年檢測一次油庫的滅火裝置。
③ 每月檢查一次酒店的滅火機壓力狀況。
(二)檢查和測試記錄
消防組消防員根據上述規定,定期檢查、測試各類消防設備,尤其是重點部位,每次測試結束後,應認真、詳細地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三)消防設備故障的處理
消防組檢查消防設備時,若發現消防設備出現故障,應在當天及時修復。對於比較嚴重的故障,應及時向保安經理及工程部匯報,同時採取切實有效的防範措施,以保證酒店安全。
B. 消防設備需要年檢嗎
建築消防設施需要年檢,其他消防設備定期組織檢查和維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三)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准確,存檔備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五)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2)什麼消防器材需要定期檢查擴展閱讀
消防年檢也就是消防設施檢測是針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測,檢測主體必須政府委託並且有相關技術和相關資質的的將服務機構,這些機構多數是指具有相關資質的消防公司。
我國建築消防設施立法起步較晚,但發展很快,在1987年後頒布的《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等一系列消防技術法規中,規定了在一些高層建築、地下建築和大體量的建築中,強制設置自動消防設施和消防控制室。二十年來,在撲救建築火災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有效的保護了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的安全。
經濟發達國家建築消防設施建設比較成熟,例如美國在1904年就立法,強制現代建築設置消防安全設施,據美國消防學會統計,最近69年中,安裝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築中發生火災,消防設施的有效率高達96.1%。確實起到了保證建築物消防安全的作用。
C. 消防設施至少多久進行一次全面檢測
對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
根據《消防法》第十六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准確,存檔備查。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機構應當將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確定為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並由應急管理部門報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清洗、標定;產品說明書沒有明確要求的,應每年清洗、標定一次。
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標定。火災探測器、可燃氣體探測器的標定應由生產企業或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承擔標定的單位應出具標定記錄。
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設工程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使用。
依法實行強制性產品認證的消防產品,由具有法定資質的認證機構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強制性要求認證合格後,方可生產、銷售、使用。實行強制性產品認證的消防產品目錄,由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會同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制定並公布。
D. 消防設施每年一次檢測有哪些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按照消防技術標准,定期組織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驗、檢測、維修和保養,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單位自身不具備檢驗、檢測、維修、保養條件的,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驗、檢測、維修和保養。
E. 消防設施需要年檢嗎
建築消防設施需要年檢,其他消防設備定期組織檢查和維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三)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准確,存檔備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五)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什麼消防器材需要定期檢查擴展閱讀:
電氣化作為社會進步的標志,各種電氣設施越來越多地步入國民經濟和人民生活的各個領域。同時它也因各種原因誘發了大量的火災隱患,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觸目驚心!而電氣火災隱患具有一定的「隱蔽性」、「潛伏期「,肉眼檢查往往難以發現。
對於非專業的普通人來說,很難意識到並正確檢測電氣設備是否存在過熱、老化、破損等情況。因此根據電氣火災的規律和特點,有針對性地推廣應用一系列主動防範技術,尤其是一些高科技技術,可以大大提高防控電氣火災的能力。
這就迫切需要建立一套科學、准確、可操作的電氣消防安全檢測方法、手段和法規並成立相應的專業檢測機構。電氣消防安全檢測作為社會發展的需要,顯示出其在現代消防工作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電檢在西方經濟發達國家已有幾十年的歷史,其技術法規已相當完善,在我國電檢行業才剛剛起步,基於此,參考了發達國家的相關經驗,引進了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檢測儀器和設備,通過對電氣設施等進行全方位的量化監測。
全面、准確地反映電氣火災隱患的准確位置,把傳統的檢查工作提升到一個新的科學高度。做到了查明電氣火災隱患的科學化、圖譜化、數據化,這是科技進步的成果。
檢測內容
一、 變、配電設備
1 、變壓器接線點的溫度、乾式變壓器的鐵芯溫度、母線連接。
2 、低壓配電櫃內斷路器、刀開關、互感器等的接點溫度、導線連接。
3 、高低壓配電室內的線路敷設及燈具安裝。
4 、配電箱的材質及進出線的護口。
5 、電纜溝蓋的材料。
6 、配電室的孔洞是否封堵,直井的孔洞是否封堵。
二、線路敷設
1 、明敷布線是否規范。
2 、暗敷線路是否穿管
3 、悶頂內的線路敷設。
4 、臨時線路。
5 、線路是否老化、損傷。
三、照明燈具、開關、插座的安裝
1 、插座、燈具、開關的安裝。
2 、插座、燈具、壁燈的安裝是否有專用盒。
3 、鎮流器溫度。
四、其它規定檢測的內容
五、被檢測設施
1 、餐廳、旅店業、市場、歌廳、舞廳、酒吧等娛樂場所。
2 、倉庫、商店(場)、醫療機構、辦公場所、古建、公園、生產車間、高檔住宅。
3 、加油站、加氣站、液化氣站、火車站、汽車站、地鐵、飛機場。
4 、禮堂、影劇院、體育院、展覽館等公共場所。
5 、普通住宅、學校托幼兒園所、福利企業。
6 、改、擴建工程以及臨時用電裝置。
F. 請問消防器材檢查周期是多少
一般是一個月檢查一次,但出可每周檢查一次,記錄於檢查表中並簽名確認,檢查表可貼在或掛在消防器材(滅火器)上。
G. 對消防器材應定期進行全面檢查做好什麼的措施
對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
根據《消防法》第十六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准確,存檔備查。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機構應當將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確定為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並由應急管理部門報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7)什麼消防器材需要定期檢查擴展閱讀
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清洗、標定;產品說明書沒有明確要求的,應每年清洗、標定一次。
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標定。火災探測器、可燃氣體探測器的標定應由生產企業或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承擔標定的單位應出具標定記錄。
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設工程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使用。
依法實行強制性產品認證的消防產品,由具有法定資質的認證機構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強制性要求認證合格後,方可生產、銷售、使用。實行強制性產品認證的消防產品目錄,由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會同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制定並公布
H. 單位消防設備要定期檢查做到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定期檢查和試驗,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日應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功能,並應按附錄三、附錄四的格式填寫系統運行和控制器
日檢登記表。
二、每季度應檢查和試驗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下列功能,並應按附錄五的格式填寫季度登記表。
1. 採用專用檢測儀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及確認燈顯示。
2. 試驗火災警報裝置的聲光顯示。
3. 試驗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報警功能、信號顯示。
4. 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切換試驗。
5. 用自動或手動檢查下列消防控制設備的控制顯示功能:
(1)防排煙設備(可半年檢查1次)、電動防火閥、電動防火門、防火卷簾等的控制設備;
(2)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水系統的控制設備;
(3)鹵代烷、二氧化碳、泡沫、乾粉等固定滅火系統的控制設備;
(4)火災事故廣播、火災事故照明燈及疏散指示標志燈。
6. 強制消防電梯停於首層試驗。
7. 消防通訊設備應在消防控制室進行對講通話試驗。
8. 檢查所有轉換開關。
9. 強制切斷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
三、每年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功能,應做下列檢查和試驗,並應按附錄五的格式填寫年檢登
記表。
. 每年應用專用檢測儀器對所安裝的探測器試驗1次;
. 進行第4.3.2條二款中除1、2以外的各項試驗,其中第5項(3)試驗可作模擬試驗;
. 試驗火災事故廣播設備的功能。
第4.3.3條 探測器投入運行2年後,應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遍,並做響應閾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試驗,合格者方可繼續使用,不合格者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以上只是報警系統的
I. 新《消防法》規定每隔多久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根據《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7.1.1 建築消防設施應每年至少檢測一次,檢測對象包括全部設備、組件等,設有自動消防系統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以及其他一類高層公共建築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自系統投入運行後每一年底前,將年度檢測記錄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備案。
在重大的節日,重大的活動前或者期間,應根據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要求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檢測。
6.1.4 建築消防設施巡査頻次應滿足下列要求:
a) 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時,應結合公共娛樂場每2h巡查一次的要求,視情況將建築消防設施的巡查部分或全部納入其中,但全部建築消防設施應保證每日至少巡查一次;
b)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日巡查一次;
c) 其他單位,每周至少巡査一次。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部門每周一次,班組(車間)每日上下班檢查;消防安全專職人員每日巡查。一般單位每季至少組織一次。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期間每2小時巡查一次,營業結束後必須進行一次徹底的檢查,消除遺留的火種。
(9)什麼消防器材需要定期檢查擴展閱讀
1998年版消防法第十九條規定:消防產品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禁止生產、銷售或者使用未經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確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消防產品。
禁止使用不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配件或者滅火劑維修消防設施和器材。
新消防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消防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准;沒有國家標準的,必須符合行業標准。禁止生產、銷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產品以及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
依法實行強制性產品認證的消防產品,由具有法定資質的認證機構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強制性要求認證合格後,方可生產、銷售和使用。
J. 消防器材每月檢查一次,多長時間試驗一次
這個要看什麼器材了,並沒有太明確的規定。
比如滅火器,是不需要試驗的。
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火卷簾、防排煙系統,建議每月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