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
合同的条款就是合同的内容。双方的权利义务,除法律规定的以外,主要由合同条款加以确定。条款是否齐备、准确,决定了合同能否成立、生效以及能否顺利履行,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合同的主要条款作出了规定。主要条款的规定也只具有提示性与示范性,提倡当事人尽量对合同的这些条款作出明确的约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本条的规定并不是说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中缺少了其中任何一项都会导致合同的不成立或者无效。因此,在行文上用的是“一般包括”的提法。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和情况,自愿确定合同的内容,可以不限于这些条款。
现将承包合同主要条款的内容分述如下: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这是承包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如果不写明当事人,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因此,要将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都规定清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五条已对发包方和承包方分别作出了规定。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这是承包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也是合同的必备条款,否则合同不能成立,承包关系无法建立。其中,土地的坐落是指土地的所在地,土地的质量等级是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评定的土地等级,是反映土地生产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对于这些内容,合同中要规定细致、清楚,以防止差错,避免纠纷。
(三)承包的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期限是承包方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期间。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权利义务的完成时间,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合同是否按时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的客观依据。由于土地承包期限是法定的,当事人只能在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范围内确定承包期限。另外,为了确定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期间,合同中还要规定合同的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承包土地只能用于农业。有关法律对“农业”的范围有所界定。农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因此,承包土地只能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农村土地承包法十三条至第十七条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分别作出了具体规定。除了这些权利义务之外,还包括其他法律如土地管理法、农业法、渔业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等法律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当然,当事人还可以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下,约定其他的权利义务。
(六)违约责任,是指承包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重要法律措施,也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因此,一般有关合同的法律对于违约责任都作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如合同法第七章规定的“违约责任”。农村土地承包法在第五十六条也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㈡ 常见的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都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又称建筑安装合同,主要条款有:内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容 (2)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4)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5)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造价; (6)建设工程施工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7)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 (8)建设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期限; (9)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10)建设工程施工违约责任。
㈢ 签订机械经营性租赁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型号,数量,规格,租赁交接时机械状况,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押金,使用操做的规程及注意事项,期满归还时的验收办法及程序,损坏的鉴定、赔偿及处理办法,逾期条款,违约的处理办法等
㈣ 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租赁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
签订租赁合同,应具备下列主要条款:
(一)符合租赁主体资格的双方当事人,指提供租赁物和承租租赁物的双方当事人都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也只有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才能履行租赁合同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合同才能依法成立。
(二)租赁物的名称。即租赁合同中确定的标的物,该标的物的名称应写全称,不可简化其称呼,以免发生歧义,产生纠纷,因此,该条对租赁标的物的名称应规范、具体、详细,有的标的物还应写清商标、规格、型号、编号、返还时的标准。
(三)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指提供租赁物的当事人提供租赁物的明确、具体的数量和应达到的要求,该条是确保承租人能获得符合要求的承租物的关键。
(四)租赁物的用途。在合同中确定租赁物的用途及使用方法,是确保提供租赁物的当事人的财产不受损失的保证。
(五)租赁期限。指提供租赁物当事人的义务的终止和承租人权利的终止,到期承租人应归还租赁物给出租人。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确定租赁期限的,依《合同法》的规定,出租人可以随时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反之亦可。
(六)租金及租金支付的方式、期限。租金,是承租人使用租赁物支付给出租人的报酬,出租人按出租的期限收取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是双方权利义务的体现,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租赁物的租金额,租金支付的方式、期限,如果承租人没有按规定的方式、时间支付租金,出租人应通知其按期支付,并可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租赁物的维修。租赁合同中,应对租赁物出租后应由出租人或是承租人承担维修、保养的责任及其费用的承担作出明确的规定,使租赁物始终处于完好和正常使用的状态,《合同法》规定,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租赁物的维修责任与费用承担,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由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
(八)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或者怠于履行义务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法有: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九)争议处置方法。双方当事人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解决争议,确保合同的继续履行还是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减少损失。解决争议处置的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选择诉讼的,不能再选择协商、调解和仲裁,但是,选择协商、调解,达不成协议或者又不服仲裁的,最终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争议。
二、租赁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
(一)租赁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
租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租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租赁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
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采用口头形式。
㈤ 租赁合同条款有哪些
现实困惑
孙某大学毕业后来到北京,欲在北京找份工作,可是找工作之前需要找房子,于是孙某向邓某租了一套小面积的房子。孙某应如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呢?
律师答疑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一般包含以下内容:(1)租赁物的名称。(2)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3)租赁物的用途。(4)租赁期限。(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6)租赁物的维修。(7)违约责任。可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及损害赔偿办法。(8)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案中的租赁合同可以参考以下格式: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邓某签订地点:北京市××区××路××号
承租人:孙某签订时间:2013年7月8日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北京市××区××路××号。间数:两间。建筑面积:40平方米。房屋质量:合格。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2013年7月9日至2014年7月8日。
第三条
租金(大写):12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按季度支付,在每季度的前十日内支付。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承租人个人居住。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由邓某负责维修。
第八条
未经出租人允许,承租人不得对租赁房屋本身进行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但承租人可以对屋内家具、电器、摆设等生活设施进行添设,承租人添设的生活设施在承租人时退租时应撤走。
第九条
未经出租人事先允许,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
第十条
定金1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承租人在该租赁合同签订后3日内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3个月以上;(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3000元,(大写)叁仟元以上;(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4)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或改装的;(5)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的;(6)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一个月以上;(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2014年7月10日。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按每日租金3%计算)。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出租人:邓某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北京市××区××路××号
电话:××××××××
承租人:孙某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签订地点:北京市××区××路××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法理荟萃
应当注意法律关于合同形式的要求。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㈥ 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 标的;
3、 数量和质量;
4、 价款或酬金;
5、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 违约责任;
7、 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指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它决定着合同的类型,确定着当事人各方权利义务的质和量,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在有些情况下,欠缺主要条款,合同即不成立。主要条款包括:
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质量和数量——标的的质量和数量是确定合同标的的具体条件,是这一标的区别于同类另一标的的具体特征。
价款和酬金-——是有偿合同的主要条款。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酬金是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代价。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到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违约与否的因素之一。
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债务,使守约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重大,合同对此应予明确。
解决争议的方法——一旦合同成立,履行中产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仲裁还是诉讼解决其争议,有利于合同争议的管辖和尽快解决,并最终从程序上保障了当事人的实体性权益
㈦ 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了哪些
我国《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中不仅要把应当规定的当事人都规定到合同中去,而且要把各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都规定准确、清楚。如果是自然人就是姓名。如果是法人、非法人组织就是它的名称,包括它的法定住址。有的时候企业名称可能比较复杂,在登记时,一定按照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名称来填写,不能简化,不能写别称。
②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有四类:一是有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二是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三是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行纪、居间行为等;四是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无形物。
③数量。注意,在写数量时,一定要用标准的计量单位,千万不要使用比较模糊的单位,如几厘利、几垧地。否则,一旦就此产生纠纷则法院难以认定其具体所指。
④质量。不同产品或劳务的质量评价方法不同,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监控测量的质量标准。国家有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
⑤价款或者报酬。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所付代价的货币支付。价款一般指对提供财产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果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要按照规定执行。如果总价款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值,则应当在合同中规定清楚或者明确规定计算价款或者报酬的方法。
在合同中,还要说明付款方式,即是分期付款还是一次性付款,付款的具体时间或具体环节等。合同中还要注意注明总价款和单位价款,单价和总价要分别进行约定。
有些合同比较复杂,如需要支付运费等,这时需要明确这些可能发生的费用由谁负担。
⑥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履行期限可以是即时履行的,也可以是定时履行的;可以是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也可以是分期履行的。但无论是哪种,在合同中都要进行明确的约定。
⑦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违约责任在合同中非常重要,因此一般有关合同的法律对于违约责任都已经作出较为详尽的规定。但法律的规定是原则性的,即使非常细致也不可能面面俱到,难以照顾到各种合同的特殊情况。因此,当事人为了特殊的需要,为了保证合同义务被严格履行,为了更加及时地解决合同纠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如约定定金、违约金、赔偿金额或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
在确定违约责任时,要分析哪些方面可能存在违约问题,并分别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在支付费用方面违约了怎么处理,在物品或劳务交付方面违约了怎么处理等。这样便于当事人处理违约问题。
⑧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指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的解释以及法律适用等。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四种途径来解决。一是用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这是最好的方式;二是用调解的方式,由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三是用仲裁的方式由仲裁机关解决;四是用诉讼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纠纷的解决。
当事人可以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除了通过诉讼解决争议的方式不用进行约定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的都要事先或者事后约定。依照仲裁法的规定,如果选择仲裁解决争议,除非当事人的约定无效,即排除法院对其争议的管辖。但是,如果仲裁裁决有问题,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或者申请法院不予执行。当事人选择和解、调解方式解决争议,都不能排除法院的管辖,事后当事人还可以提起诉讼。
一份严密合同的起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对于大宗的买卖。如有必要,最好请这方面的专业人员帮助起草。
㈧ 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 标的;3、 数量和质量; 4、 价款或酬金; 5、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 违约责任; 7、 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指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它决定着合同的类型,确定着当事人各方权利义务的质和量,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在有些情况下,欠缺主要条款,合同即不成立。主要条款包括: 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质量和数量——标的的质量和数量是确定合同标的的具体条件,是这一标的区别于同类另一标的的具体特征。 价款和酬金-——是有偿合同的主要条款。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酬金是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代价。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到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违约与否的因素之一。 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债务,使守约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重大,合同对此应予明确。 解决争议的方法——一旦合同成立,履行中产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仲裁还是诉讼解决其争议,有利于合同争议的管辖和尽快解决,并最终从程序上保障了当事人的实体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