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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发生炉连锁装置设计

发布时间:2025-08-22 07:56:08

Ⅰ 煤气发生炉为什么会发生事故都有那些事故

一、常见事故,以及防范措施:

(一)空气管爆炸事故

1、事故原因:

1) 鼓风机自动停车或跳闸引起空气管爆炸;

2) 加压机自动停车或跳闸引起空气管爆炸;

3) 全站停电引起空气管道爆炸:

a.全站停电处理不当

b.全站停电误操作

c.全站停电未处理

4) 全站停气时未拉开钟罩阀引起空气总管爆炸;

5) 鼓风机、加压机停车未停加煤机引起爆炸;

2、 防范措施:

1)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事故判断能力和事故处理水平;

2) 鼓风机、加压机或“双停车”时,要维持正压操作;

3) 在全站停电或停气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4) 在处理全站事故情况下要统一指挥,互相配合,分工明确;

5) 加强劳动纪律,严格工作岗位;

(二)发生炉炉底爆炸事故

1、 事故原因:

1) 自控煤气炉翻板关闭引起炉爆炸;

2) 送气时因两炉炉出压力过大引起炉底爆炸;

3) 炉底入孔未封严引起炉爆炸;

4) 送气时因炉出钟罩阀落下过早导致炉底爆炸;

5) 联锁失灵,鼓风机或加压机跳闸,导致炉底爆炸;

2、防范措施:

1) 使用自动调节时,流量不宜过小,以防煤气倒流;

2) 在停送气时要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分工明确;

3) 定时检查各入孔及水封是否正确;

4) 定期检查各联锁是否正确;

(三)发生炉炉体爆炸事故

1、事故原因:

1) 钟罩阀堵塞,用火烧钟罩阀引起炉体爆炸;

2) 联锁失灵,鼓风机或加压机跳闸导致炉体爆炸;

3) 运行中检修加煤机引起炉体爆炸;

4) 汽包缺水造成炉体水套爆炸;

5) 汽包超压导致水套爆炸;

6) 水套补水过急,流入空气管导致炉体爆炸;

7) 停气吹扫因水封回阀门不严导致炉体爆炸;

8) 热备炉检修造成炉体爆炸;

9) 热备炉启动操作失误造成炉挑剔爆炸;

2、 防范措施:

1) 处理钟罩阀堵塞时,要用蒸汽吹或用其他工具捅、掏、不能用火烧;

2) 运行中对设备进行检修时要做防护措施,动火要办理动火工作票;

3) 汽包缺水时应先对气包进行“叫水”;

4) 定期检查气包安全阀压力表是否正常;

5) 对气包补水时要缓慢,补至水位计1/2-2/3为宜;

6) 提高职工的责任心,要定时检查各水封正常;

7)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技术操作水平,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安全操作合格证才能独立操作;

8)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

9) 定期检查各辅助设备联锁是否正常;

(四)电捕焦操作事故

1、 事故原因:

1) 检修动火引起电捕焦爆炸;

2) 未吹扫或吹扫不彻底,动火检修引起电捕焦爆炸;

3) 送气时未经吹扫或吹扫不彻底,电捕焦送电造成爆炸;

4) 送入不合格煤气造成电捕焦爆炸;

5) 因联锁失灵,鼓风机跳闸,造成电捕焦爆炸;

2、防范措施、

1) 在煤气管道内动火,要先吹扫,并办理动火工作票;

2) 在送气之前要对电捕焦进行充分吹扫;

3) 送气时要化验煤气合格,氧气含量不超过0.8%;

4) 要定期检查鼓风机和加压机的联动试验;

(五)加压机爆炸事故

1、事故原因:

1).加压机检修动火,措施不当,引起爆炸;

2).加压机检修后未经吹扫试车,造成爆炸;

2、防范措施:

1).加压机检修动火要充分吹扫,并办理动火工作票;

2).加压机检修后,经吹扫后,才能试车;

(六)贮煤斗爆炸事故

1、事故原因:

1).检修加煤机动火引起爆炸;

2).加煤机卡,处理不当引起爆炸;

2、防范措施:

1).动火检修时要做好安全防火措施;

2).处理加煤机卡时,上下应密切配合,煤阀应开启缓慢;

二、着火事故案例分析

(一)贮煤斗着火事故

1、事故原因:

1).检修贮煤仓时火花落入煤斗;

2).其他火源引入(如烟斗及燃着物);

3).检修输煤带时带入火源;

2、防范措施:

1).检修动火或其他工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杜绝火花落入煤斗;

2).输煤带内禁止吸烟;

3).提高人员素质,增强防火意识;

(二)室外净化区域着火事故

1、事故原因:

1) 发生炉出口放散管经雷击着火;

2).旋风除尘器动火引起着火;

3).电捕焦送电未吹扫引起火灾;

4).焦油池着火引起火灾;

5).检修净化设备引起火灾;

6).电缆沟着火引起火灾;

7).其他外来火源引入导致火灾;

2、防范措施:

1).避雷针应定期做预防性检查;

2).设备动火检查时应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并办理动火工作票;

3).各消防设施、设备要齐全(消防栓、灭火器等);

4.定期进行烽火安全大检查,彻底清除火灾隐患;

5).电捕焦送电前要化验煤气中的氧含量;

6).煤气站禁止吸烟,使用明火设备要做安全措施;

三、中毒事故案例分析

(一)主厂房中毒事故

1、事故原因:

1).煤气管道泄露,未及时发现;

2).误操作导致煤气管道破裂;

3).钟罩阀水封破坏;

4).检修炉未按操作规程进行;

2、防范措施:

1).加强培训,提高职工技术水平,严守岗位;

2).及时检查各水封正常;

3).佩带好防护用品,并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二)输煤通廊和贮煤斗区域中毒

1、事故原因:

1).单人进入贮煤斗工作时发生中毒;

2).不慎掉入贮煤斗中毒;

3).在输煤通道或厂房附近休息发生中毒;

2、防范措施:

1).进入贮煤斗工作时,要有专人监护;

2).进入贮煤斗工作时,要将煤气吹扫彻底;

3).严禁在煤气通道或附近休息;

(三)加压机间中毒

1、事故原因:

1).加压机密封圈漏气;

2).加压机仪表管接头脱落

3).加压机底部排焦油时漏出煤气;

4).检修加压机进出口门时造成煤气泄漏;

2、防范措施:

1).禁止在加压机间休息;

2).定时巡检。准保设备正常;

3).室内要装报警设施且有事故通风装置;

4).检修加压机时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五)净化设备中毒事故

1、 事故原因:

1) 检修旋风除尘器、电捕间冷器因未吹扫或吹扫不彻底引起中毒;

2) 进修净化设备时,因安全措施不当,引起中毒;

3) 在净化设备附近休息,因煤气泄漏引起中毒;

4) 净化设备放散太低,导致中毒;

2、 防范措施;

1) 进入净化设备内工作知,应先吹扫,并设专人监护;

2) 检修净化设备要办理工作票,做安全措施;

3) 所有人员禁止在设备附近休息;

4) 工作时要戴好防护用品,以防中毒;

5)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四、设备事故原因

(一)水套烧坏事故

1、 事故原因;

1) 因长期使用自来水,导致水套结垢;

2) 软化水中断,未及时发现;

3) 水位计失灵造成假水位;

2、 防范措施:

1) 若长期使用自来水,要定期排垢;

2) 保证充足的软化水;

3) 认真巡检,及时发现问题;

(二)火层下降烧坏炉篦,炉底及炉裙

1、 事故原因:

1) 炉工层次控制不好,造成火层下降;

2) 设备有缺陷,灰盘漏水;

3) 灰盘断水,未及时发现;

4) 除灰过多;

2、 防范措施:

1) 司炉工要控制好炉内层次,不能出现偏灰等现象;

2) 要保证灰盘内有充足的密封水;

3) 根据炉内层次适当除灰;

(三)鼓风机、加压机轴承损坏事故

1、 事故原因:

1) 风机大修后中心不对导致轴承损坏;

2) 风机轴承振动导致轴承损坏;

3) 轴承缺油导致轴承损坏;

2、 防范措施:

1) 风机大修后要复查中心正确;

2) 定期给轴承加油;

3) 定时巡检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切换

(四)厂区管网设备事故

1、 事故原因:

1) 煤气管道防爆破自然破裂造成全厂停气;

2) 煤气管道下坠引起焊缝开裂;

3) 翻斗车作业撞裂煤气管道;

2、 防范措施:

1) 定期对管道防爆破进行检查;

2) 煤气管道的托架要坚固;

Ⅱ 无水氟化氢取样过程中如何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众所周知,无水氢氟酸(://www.sdqingfusuan.com )生产过程中存在着中毒、灼伤、触电等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因此在设计及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范标准,以免留下安全隐患。在此主要针对中毒、灼伤、触电等危害提出安全对策措施,限于篇幅,其他危险危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不在此进行讨论。
1、防中毒危害的对策措施
无水氢氟酸生产存在一些有毒物质,如无水氢氟酸、氢氟酸、硫酸、发烟硫酸和煤气等。尤其是无水氢氟酸、氢氟酸具有毒性高的特点,应作为防范重点。
(1)应当注意工艺参数的选择及量的控制,使无水氢氟酸生产装置在尾气风机抽吸下呈负压状态,在无水氢氟酸灌装口也设负压接口,以防止生产装置中的氟化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造成人员中毒。
(2)注意设备材质选型,为使泄漏的可能性降至最低,要注意设备和材质的选择。通过其他装置及同类工程的实践经验以及装置设计知识,选择耐腐蚀材料,确保设备的完整密闭性。
(3)对无水氢氟酸生产工段及岗位,如有毒物料在不正常操作时的排出口、取样口、贮罐阀、输送泵及压缩机等处可能泄漏或聚积有毒气体的地方,以及煤气站等处需设置有毒气体探测器,防止有毒物质浓度超标;若控制室、配电室与有毒物料的设备相距30米以内,也宜设相应的有毒气体探测器。
(4)设置不间断电源,在外电源断电时,可确保负压系统正常运转,以防止生产装置中的氟化氢气体外泄。
(5)无水氢氟酸生产厂房和煤气站等设计为半敞开式结构,以利于通风,减少有毒物质在工作场所的积聚。
(6)加强设备、管道、阀门密封材料检查和保养维修及岗位巡查,严防设备跑、冒、滴、漏。
(7)加强对现场操作人员的个体防护,有毒生产场所和岗位应配备专用的防毒面具、空气呼吸面具、手套和防护镜等劳动防护用品,并经常进行检查,对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如滤毒罐等应及时更换。对有毒岗位操作人员应定期体检,建立健康档案,防止慢性中毒。
2、防灼伤对策措施
(1)对高温设备如热风炉、回转炉、高温循环风机、煤气发生炉等采取应采取有效的隔热措施。设备及管道的保温设计应符合《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GB4272),以减少对操作环境的影响,预防发生灼烫事故。
(2)对存在无水氢氟酸、氢氟酸、硫酸和发烟硫酸等属强酸性腐蚀性物质的设备设施,在设计时应合理选择流程、设备和管道结构及材料,防止物料外泄或喷溅。
(3)具有化学灼伤危害作业应尽量采用机械化、管道化和自动化,并安装必要的信号报警、安全联锁和保险装置,禁止使用玻璃管道、管件、阀门、流量计、压力计等仪表。
(4)对无水氢氟酸等具有化学灼伤危险的生产装置,其设备布置应保证作业场所有足够空间,并保证作业场所畅通,危险作业点装设防护措施。
(5)对具有化学灼伤危险的作业区,应设计必要的洗眼器、淋洗器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在装置区设置救护箱。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3、防触电措施
(1)正常不带电而事故时可能带电的配电装置及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按《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的要求设计可靠接地装置。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定期检测接地电阻。并根据中国气象局第八号令《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防雷装置请有资质的单位实行定期进行检测。
(2)移动式电气设备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3)对设备内检修等应采用安全电压的场所,应采用安全电压。
(4)设计时,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确保检修、试验或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安全防护距离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电气设备检查检修时,要严格执行作业票制度,为电气操作人员配备完好的电工作业工具;进行电器维修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拉闸、断电、挂牌、接地、联锁等电力安全规章制度,防止误操作造成触电伤害。
(6)加强电气安全的技术培训,电工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掌握触电急救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Ⅲ 如何预防和扑救石油化工火灾爆炸事故

化工企业火灾爆炸事故不仅全国各地都有发生,且一个工厂各车间都有可能发生.原因从工艺操作、设备管道、生产维修到设计制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管理漏洞等都有.
火灾爆炸事故原因多样化
一些重点要害岗位和主要设备的重复事故相当多,如锅炉缺水爆炸事故,煤气发生炉夹套和汽包憋压爆炸事故,变换饱和热水塔爆炸事故,合成塔内件破坏及氨水槽爆炸事故等.
造成化工企业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有:化工企业原料多变,生产条件变化大;工艺复杂,操作控制点多,而且相互影响;设备种类多,数量大,开停车频繁,检修量大;自动化程度低、安全联锁装置不齐;相当数量的工人、企业负责人文化水平低,安全技术素质低,安全意识不强,防范事故能力不高;执行操作规程、检修规程的严肃性较差.
综合预防火灾爆炸事故
尽管化工企业火灾爆炸事故很多,有了不少经验教训,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也比较清楚,但生产过程中造成燃烧和爆炸的因素很多,涉及面也较广,特别是引起燃烧和爆炸的火源有的不易搞清楚.因此,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是一项细致复杂的工作.防火防爆的着眼点应当放在限制和消除可燃物质、助燃物质和着火源的控制上,千方百计地避免三者同时处于相互作用的状态.同时还要求在技术和管理上要集中采取严密可靠的措施,以控制事故状态的扩大.
(一)控制消除危险性因素
一是合理设计.在化工企业中,搞技术改造,结合大修进行小改革的机会较多,在设计变更过程中,要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技术水平高、可靠性强的防火防爆措施,采用安全的工艺指标和合理的配管.
二是正确操作,严格控制工艺指标.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是多年来安全生产的经验总结,只要严格按着规程进行作业,严格控制工艺指标,在规程规定的范围内超过指标界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扭转,而不是勉强维持,就能达到预想的安全结果.具体来说,有四个方面:(1)按照规定的开停车步骤进行检查和开停车;(2)控制好升降温、升降压速率;(3)控制好正常操作温度、压力、液位、成分、投料量、投料顺序、投料速度和排料量、排料速度等;(4)按照规定的时间、指定的路线进行巡回检查.
三是严格按照“四十一”条禁令和安全卫生管理工作规定办事.原化工部颁发的“四十一条禁令”中关于防止违章动火的“六大禁令”是为总结防止违章动火的教训制定的.因此,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卫生管理工作规定”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也必须努力遵守.
四是加强设备管理.火灾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生产装置缺陷.设备状况好,运行周期长,检修量小,事故隐患少,火灾爆炸发生率就低,凡是设备管理好的单位,安全生产的条件也好.搞好设备管理的手段有:(1)贯彻计划检修,提高检修质量,实行双包制度;(2)加强压力容器的管理,强化监察和检测工作;(3)对于超期服役的设备或有不符合现行法规规定的设备,一方面加强检测和监察,另一方面要有计划地逐步更新换代;(4)设备的安全附件和安全装置要完整、灵敏、可靠、安全好用,同时,要注意用比较先进的、可靠性好的逐步取代老式的;(5)推广检测工具的使用,逐步把对设备检查的方法从看、听、摸上升为用状态监测器进行,使之从经验检查变为直观化、数据化检查.
五是提高自动化程度和使用安全保护装置的程度.随着化工企业的发展,不仅安全需要提高自动化程度,而且从节能降耗提高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提高经济效益方面都需要提高自动化程度.多采用联锁保护装置,可以提高系统的安全性,一旦出现不正常情况,有了联锁保护自动切断或动作,不仅可以防止事故的发生,而且也遏止了事故的蔓延.当然,在使用安全联锁保护装置时,首先,应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查,保证灵敏可靠;同时,不应降低对安全工作的责任心,不能因有了联锁装置而麻痹大意,特别应重点保护危险性大的部件.
六是加强四种火源的管理,是避免火灾事故的基本措施.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缺少对火源的管理,化工企业的火源一般有以下几种:(1)明火:主要是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加热用火和维修用火;(2)摩擦与撞击;(3)电气火花和静电火花;(4)其他火源:指高温表面可产生自燃的物质、烟头、机动车辆、排气管等.
七是加强危险品的管理.火灾爆炸危险品有以下几种:爆炸性物品,氧化剂,可燃和助燃气体,可燃、助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水燃烧物品.根据各类危险物品的性质,按规定分门别类贮存保管.在贮存保管中必须把好“三关”,即入库验收关,在库贮存关,出库复验关.加强对危险物品保管期内的安全,特别要注意的是:(1)严禁将明火、火种带入库内,严格动火制度;(2)消除电气火花及静电放电的可能,库房用电必须按规定采取有效安全措施;(3)库房人员必须穿不带铁钉的鞋或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4)在搬运过程中要严格防止撞击、摩擦、翻滚.
(二)防爆泄压措施
常用的防爆泄压装置有安全阀、防爆膜、防爆门、放空阀、排污阀等,主要是防止物理性超压爆炸.安全阀应定期校验,选用安全阀时要注意使用压力和泄压速度.防爆膜和防爆门的作用,主要是避免发生化学爆炸时产生的高压,防爆膜和防爆门选用时应经过计算并选择合理的部件.放空阀和排污阀是在紧急情况下作为卸压手段而使用,但需要人操作.因此,一定要保证灵活好用.
(三)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防止火灾蔓延是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常用的阻火设施有:切断阀、止逆阀、安全水封、水封井、阻火器、挡火墙等.这些设施的作用是防止当火灾发生时火焰的蔓延.如压缩机与各工段之间的切断阀、止逆阀、气柜或乙炔发生器的安全水封,甲醇放空管的阻火器.电缆间的挡火墙.对这些设施,应当利用计划小修对其进行清理、检查、维护、保养,以保证安全生产,另一方面,在建筑上应采用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堤、防火带以及合理的间距,采取耐火等级厂房等措施.

Ⅳ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款 基本原则
第一条 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包括防火安全)和文明生产负责。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单位的每个员工,都应在各自岗位上,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第二款 各级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单位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和职工健康工作全面负责。
2、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目标,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消防安全符合规定要求。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工作责任书,并落实其中的相关条款,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防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的条件。
4、负责组建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管理机构,健全充实安全管理人员。
5、听取各级各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事项。
6、每月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形成记录文件。
7、每月组织一次以上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并检查考核同级副职和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应下达整改指令,审批整改经费和整改措施,督促复查整改到位。
8、组织开展全员性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对新员工实施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9、组织开展全员预防性的安全演练制定应急措施预案,提高员工在紧急状态下的应变能力和技能。
10、发生事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损失,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展开调查,处理好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改进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第四条 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职责
1、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直接指挥者,对单位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单位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和职工健康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按照本单位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总目标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条款要逐条抓好落实工作。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制定、修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4、带领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管理机构人员开展工作。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安全工作有关情况,实施安全工作的奖惩事项。
6、每月召集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安全生产内部资料。
7、每月至少一次带队进行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发现的隐患,应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直到隐患消除。
8、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教育档案工作。
9、组织安全演练的具体实施工作,考核员工的应变能力和技能,对应急措施预案进行演练实施。
10、对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直接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对外包或单位内临时施工项目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防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 公司其他副职安全生产职责
1、公司其他副职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分管的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负责。对所管辖的生产、经营、设备、物资、员工以及供销、后勤等工作的安全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2、在生产经营中遇到安全与效益、安全与速度、安全与任务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求效益、讲时效。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生产经营中的违章行为。
4、组织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防火工作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应报告、研究解决。
5、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对员工的应知应会事项要落实到每个人。
6、每月召开的安全例会,应分析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对临时性的任务,一定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容易造成事故的事项,要亲自指挥指导实施于全过程。
8、负责管辖范围内一般安全问题的审批,重大安全问题应提交安全分管或总经理审批。
9、管辖范围内安全状况与个人经济收入挂钩,具体办法另订。
10、管辖范围内发生事故,应积极参与抢救,并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治安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企业内消防、交通、门卫、要害岗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2、贯彻执行安全保卫的规定,维护企业治安秩序。
3、每天对本单位各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巡查,发现内部治安保卫隐患,督促其限期消除,并向领导报告。
4、经常进行防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培训演练。
5、负责灭火器材的计划编制,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
6、协助当地派出所加强单位流动人员的管理。
7、对本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及生产事故,应按规定向单位领导报告,并积极参与抢救工作,保护好现场,协助事故调查。
8、忠于职守、履行职责、不徇私情、提高水平、依法护厂。
第七条 车间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负责人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负总的责任。在组织管理车间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标准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本车间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全面责任。
2、在布置生产工作任务时,一定要对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对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要了如指掌,因人而异分配工作,确保安全与效益同步。
3、经常检查车间内建筑物、设备、设施、工具和安全器具完好情况,检查有否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时排除隐患。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4、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教育。对新员工、调换工种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教育。以上教育事项应留档。
5、教育员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协调各部门之间的人员关系,对各班完成的产量、质量进行记录跟踪。组织建立工人的技术档案。
6、参加安全例会,应及时报告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对制定的对策应负责抓好落实工作。
7、教育职工爱护设备,每天要组织进行设备检查,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搞好安全生产记录,每个月与职工进行一次座谈,分析在生产中的问题,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8、对检修和临时任务要交待有关安全事项,负责现场指挥。
9、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和防火责任书中相关条款,落实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对遵章守纪者提出奖励意见,对违章蛮干者提出惩罚意见。
10、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对造成事故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条 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1、入公司教育
对新入公司的或调动工作的工人(包括到企业参加生产实习的人员和参加劳动的学生),在没有分配到车间或工作岗位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生产、防火知识教育。入厂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本企业安全生产总体要求,介绍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一般情况,学习有关文件,讲解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②介绍企业内特殊危险地点;③一般电气和机械安全知识教育;④一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火灾、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和事故教训,从正反方面来讲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其受到安全生产和防火的初步教育。厂级教育应进行考试,并予以记录留档。
2、车间教育
新入公司的工人或调动工作的工人,经过入公司教育合格分配到车间后,还必须经过车间安全教育才能分配到班组。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管理员与安全员负责进行。车间教育的主要内容是:①本车间的概况、生产性质、生产任务、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特点、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形式、安全生产规程;②本车间的危险区域、有毒、有害作业的情况,防火工作的重点,以及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③本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问题,以及好坏典型事例等。
3、岗位教育
岗位教育是新工人或调动的工人到固定工作岗位后开始工作以前的安全教育。它的内容包括:①本班组的生产性质、任务、将要从事的生产岗位性质、生产责任、防火事项;②将要使用机器设备、工具的性质、特点及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性能、作用和维护方法;③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应遵守的纪律、制度;④保持工作场地整洁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应注意的事项;⑤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⑥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事故案例及教训;⑦单位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技术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受教育人员经考试合格并经实际操作技能熟练后方可独立操作。
第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制度
1、从事电工、锅炉司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包括升降机、货梯、桅杆吊等)、金属焊接(气割)、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经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从事作业。
2、对特殊工种人员,每两年应组织复审一次。
3、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时,应随身携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单位应复印存档。
4、特种作业人员应努力钻研,熟练操作,对安全技术及紧急状况能有过硬的处理技能。对外雇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等)应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方可使用。
5、特种作业人员要吸取血的教训,未遂事故等都要作为教训,牢牢记住,防止类似事故重演。
第三条 日常安全教育制度
1、公司领导和车间管理员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组织纪律性和防火工作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各岗位应充分结合业务工作,广泛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要用班前、班后、会议各种形式广泛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3、每月应组织开展一次以上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活动。
4、检修时,公司、车间领导应进行停车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专门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检修。
5、对电器维修、电气焊接作业等重大危险作业,在作业前,检修或施工的负责人必须按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检修或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得作业。
6、职工违章以及未遂事故责任者,由所属车间或公司领导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进行离岗安全教育。复工人员,要经车间管理员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并将有关违章事项记入安全档案。
第三章 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 安全检查基本要求
1、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安全和防火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防范和整改隐患。
2、检查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领导检查与群众自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3、安全检查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
4、各级安全检查都要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5、推广使用《安全检查表》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条 安全检查组织与形式
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各车间和人员进行,每月一次。
2、车间安全检查,由车间管理员组织,安全员、岗位负责人参加,每周进行一次。
3、岗位、班组每天都要进行检查。
4、企业每年应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起重机械、厂房建筑物、运输车辆、防火防爆和防尘防毒工作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5、企业应根据不同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特点以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台风、防雷电等工作,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6、专业检查和季节检查,可与公司级普通检查结合进行;单独进行专业检查或季节检查时,由该项公司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要上报。
7、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整改。
8、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进行每日巡回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应记入巡回检查记录内。
第三条 隐患整改制度
1、每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整改时间、定人员负责、定整改措施。凡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由公司领导进行验收。
2、对所有隐患问题都必须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当时的条件无法解决的,应订出计划,定期解决,并报告,还要有应急措施防止意外。
3、企业对隐患项目整改,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
《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的期限。通知书由安全员或公司领导填写,经分管安全的经理签署后发出。属于车间整改的交由车间管理员签收并负责处理;属于岗位的交岗位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
4、整改结果要反馈,通知书要留档备查。
第四章 安全检修制度
第一条 检修前准备工作的规定
1、编制检修计划,应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凡是有二人以上工作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检修单位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并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任务,交待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备,安全可靠。
4、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煤气发生炉等)清洗置换和分析检验工作,由设备所属车间负责进行。
5、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物质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在管道入口处加盲板。
6、生产车间管理员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并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置换情况,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第二条 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本工种安全规程。
2、高空作业,要按登高作业规定执行。凡离基准面2米以上作业,均要系安全带。
3、土方工程,要按土方作业施工规定执行。
4、吊装作业,要按吊装作业规定执行。
5、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要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6、凡转动设备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进口处挂设“禁止活动”警示牌。
7、检修中对特殊拆卸(如要加支撑的),必须严格控制,不经主要负责人批准,有关人员不到场,不得独自一人拆除。
8、检修用的临时照明灯必须采用低压24伏。池槽、沟道、潮湿场所必须使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9、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作应急之用。
10、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全面检查符合检修规定后,危险场所现场必须有人监护进行检修作业。
第三条 焊接(气割)作业安全规定
1、焊接气割动火,必须按“防火防爆”有关动火规定执行。
2、电气焊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临时外雇的焊接人员必须是有证的。否则不得使用。
3、乙炔器与氧气瓶要分开存放,其距离不少于5米,距离明火不少于10米。
4、电弧焊接(电焊)工具设备要符合标准:
(1)电焊机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易辨认,绝缘要良好。
(4)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5、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6、电焊作业,在地面上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靴,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7、焊接作业时,要配带好个人防护面具和口罩、护目镜。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8、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防止电弧和焊渣伤害。
第四条 电气检修安全规定
1、电气检修,要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2、凡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
(1)供电车间导电设备、线路检修,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
(2)车间所属电气检修,工作票由车间电工办理,电气负责人审查,主管主任批准。
3、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上工作(不论高低压)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上挂上“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专责挂牌人外禁止任何人随意拿掉标志牌或送电。
4、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认无电方可装接。
5、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6、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7、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企业电气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由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8、外线、杆、塔电缆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疑方可进行作业。
(1)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设置标志,并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塔。
(2)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点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3)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临近电缆。
(4)遇五级以上大风,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坑及在杆、塔作业时,必须认真检查并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第五章 工业卫生防尘与防毒制度
第一条 基本原则
1、企业必须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防尘防毒的基本要求是:限制有毒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护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采取有效的卫生和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定期监测和体检。
3、企业应依据以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编制防尘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结合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4、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尘毒危害严重的作业,要限期解决,否则应停止生产。
第二条 新建改建工程安全卫生规定
1、凡新的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矿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三废排放标准》,认真做到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必须同时审查、验收安全卫生设施,并要有安技、环保、卫生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参加。凡不符合防尘防毒要求的项目,不得施工和投产。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卫生和防护设施,经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生产。
第三条 尘毒治理与防护管理规定
1、凡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生产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噪音和高频辐射等作业,都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治理与防护措施。
2、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或加工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料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3、对散发出的有毒有害物质,应加强通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和净化处理等措施,不得随意排放。
4、在生产或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内,不得设置住房或工棚。
5、在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应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地面要有防水层和排水沟。
6、对产生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7、在使用和处理有毒有害物质 作业场所,应设置防护和急救器具专用柜、安全淋浴和洗眼喷泉,并有禁止饮食、吸烟以及按操作要求提出的警告标记。
8、所有装有毒有害物质的容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漏泄扩散,容器外部应有警告标签。
第四条 工业卫生检测与标准规定
1、企业应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空气中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
工人作业地点空气中粉尘及有毒物质的浓度应符合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
2、各项检测应由检测机构或专职人员按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结果应送交生产车间和安技、卫生部门,并及时公布。
3、对粉尘作业场所工人作业地点空气 粉尘浓度,每月至少测定二次。
对工人作业地点空气中粉尘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尘分散度,应根据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测定。
对作业场所工人作业地点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每月至少测定二次。生产条件改变时,应及时重新测定。
第五条 体检和职业病预防规定
1、新工人入厂后,应经过健康检查,不适于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不得分配到有毒有害岗位。
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接触粉尘作业人员,当粉尘中含游离二氧化硅在10%以上时,每两年至少检查一次;在10%以下时,每三年至少检查一次。
接触有毒物质作业人员,每年至少检查一次,除一般内科项目外,还需要进行职业病的特殊项目检验。
有特殊情况时,应及时进行检查。
3、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病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4、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和妥善安排
第六章 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管理规定
第一条 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规定
1、凡在生产中温度和压力及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装置、起重设备的行程开关和负荷限制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防护装置、火灾报警固定式装置、灭火装置以及危险气体自动检测装置,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静电和避雷防护装置等,均属安全装置。对上述装置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2、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高温鞋、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和绝缘台等,均属防护器具。对上述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第二条 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的维修与检验规定
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
2、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3、各种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所管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4、对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需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批准方可拆除。
5、凡经过改造或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装置,必须经安全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试验合格后方可投用。
6、对安全装置,除专责维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乱动。
第三条 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规定
1、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毒物浓度)、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范围,正确选用防护器材种类和型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2、煤气发生炉岗位配备的防一氧化碳防毒面具,应与有毒物质的性质和人员头型相适应。
3、凡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8%(体积)、有害气体含量高于2%(体积)的作业场所,严禁使用过滤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4、严禁使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5、面具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面具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6、各种防毒面具用前、用后均需仔细检查。过滤式面具滤毒罐每两个月定期检查一次。一氧化碳滤毒罐每月称重检查一次,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7、使用隔离式长管面具应将吸气口置于空气新鲜的地方,严禁折、压软管,管长不得超过二十米,否则应强制送风。
8、长管式防毒面具每月进行气密性检查一次。每次用后要进行外观检查,根据情况进行清洗;保持清洁。
9、氧气呼吸器的氧气瓶压力应保持100公斤/平方厘米以上。在使用中如压力降至30公斤/平方厘米时,应撤出现场。氧气呼吸器每季做前五项检查一次,每两年做十项检查一次。每次用后要清洗并进行周密检查。
库存氧气呼吸器每三年进行全面检查一次。
10、长期着用隔离服作业,其压缩空气必须进行净化,以保证空气新鲜。
11、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专人保管。车间、工段、岗位上的防护器材要设专柜保管,按班交接。
12、由个人使用保管的各种面具应建卡造册,定期检查。
13、车间应设立急救器材专用室(棚),备有担架、防爆手电、防毒面具、隔热手套、胶靴、防火服和安全带等急救器材,以备抢救用。
14、安全带用前要仔细检查,用后要妥善保管,防止潮湿霉烂强度下降,每年要进行一次强度试验。
15、绝缘手套、胶靴、绝缘棒、绝缘垫、绝缘台等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要定点专人保管。
16、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要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

Ⅳ 怎样才能预防化工火灾事故的发生

化工企业火灾爆炸事故不仅全国各地都有发生,且一个工厂各车间都有可能发生。原因从工艺操作、设备管道、生产维修到设计制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管理漏洞等都有。
火灾爆炸事故原因多样化
一些重点要害岗位和主要设备的重复事故相当多,如锅炉缺水爆炸事故,煤气发生炉夹套和汽包憋压爆炸事故,变换饱和热水塔爆炸事故,合成塔内件破坏及氨水槽爆炸事故等。
造成化工企业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有:化工企业原料多变,生产条件变化大;工艺复杂,操作控制点多,而且相互影响;设备种类多,数量大,开停车频繁,检修量大;自动化程度低、安全联锁装置不齐;相当数量的工人、企业负责人文化水平低,安全技术素质低,安全意识不强,防范事故能力不高;执行操作规程、检修规程的严肃性较差。
综合预防火灾爆炸事故
尽管化工企业火灾爆炸事故很多,有了不少经验教训,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也比较清楚,但生产过程中造成燃烧和爆炸的因素很多,涉及面也较广,特别是引起燃烧和爆炸的火源有的不易搞清楚。因此,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是一项细致复杂的工作。防火防爆的着眼点应当放在限制和消除可燃物质、助燃物质和着火源的控制上,千方百计地避免三者同时处于相互作用的状态。同时还要求在技术和管理上要集中采取严密可靠的措施,以控制事故状态的扩大。
(一)控制消除危险性因素
一是合理设计。在化工企业中,搞技术改造,结合大修进行小改革的机会较多,在设计变更过程中,要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技术水平高、可靠性强的防火防爆措施,采用安全的工艺指标和合理的配管。
二是正确操作,严格控制工艺指标。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是多年来安全生产的经验总结,只要严格按着规程进行作业,严格控制工艺指标,在规程规定的范围内超过指标界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扭转,而不是勉强维持,就能达到预想的安全结果。具体来说,有四个方面:(1)按照规定的开停车步骤进行检查和开停车;(2)控制好升降温、升降压速率;(3)控制好正常操作温度、压力、液位、成分、投料量、投料顺序、投料速度和排料量、排料速度等;(4)按照规定的时间、指定的路线进行巡回检查。
三是严格按照“四十一”条禁令和安全卫生管理工作规定办事。原化工部颁发的“四十一条禁令”中关于防止违章动火的“六大禁令”是为总结防止违章动火的教训制定的。因此,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卫生管理工作规定”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也必须努力遵守。
四是加强设备管理。火灾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生产装置缺陷。设备状况好,运行周期长,检修量小,事故隐患少,火灾爆炸发生率就低,凡是设备管理好的单位,安全生产的条件也好。搞好设备管理的手段有:(1)贯彻计划检修,提高检修质量,实行双包制度;(2)加强压力容器的管理,强化监察和检测工作;(3)对于超期服役的设备或有不符合现行法规规定的设备,一方面加强检测和监察,另一方面要有计划地逐步更新换代;(4)设备的安全附件和安全装置要完整、灵敏、可靠、安全好用,同时,要注意用比较先进的、可靠性好的逐步取代老式的;(5)推广检测工具的使用,逐步把对设备检查的方法从看、听、摸上升为用状态监测器进行,使之从经验检查变为直观化、数据化检查。
五是提高自动化程度和使用安全保护装置的程度。随着化工企业的发展,不仅安全需要提高自动化程度,而且从节能降耗提高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提高经济效益方面都需要提高自动化程度。多采用联锁保护装置,可以提高系统的安全性,一旦出现不正常情况,有了联锁保护自动切断或动作,不仅可以防止事故的发生,而且也遏止了事故的蔓延。当然,在使用安全联锁保护装置时,首先,应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查,保证灵敏可靠;同时,不应降低对安全工作的责任心,不能因有了联锁装置而麻痹大意,特别应重点保护危险性大的部件。
六是加强四种火源的管理,是避免火灾事故的基本措施。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缺少对火源的管理,化工企业的火源一般有以下几种:(1)明火:主要是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加热用火和维修用火;(2)摩擦与撞击;(3)电气火花和静电火花;(4)其他火源:指高温表面可产生自燃的物质、烟头、机动车辆、排气管等。
七是加强危险品的管理。火灾爆炸危险品有以下几种:爆炸性物品,氧化剂,可燃和助燃气体,可燃、助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水燃烧物品。根据各类危险物品的性质,按规定分门别类贮存保管。在贮存保管中必须把好“三关”,即入库验收关,在库贮存关,出库复验关。加强对危险物品保管期内的安全,特别要注意的是:(1)严禁将明火、火种带入库内,严格动火制度;(2)消除电气火花及静电放电的可能,库房用电必须按规定采取有效安全措施;(3)库房人员必须穿不带铁钉的鞋或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4)在搬运过程中要严格防止撞击、摩擦、翻滚。
(二)防爆泄压措施
常用的防爆泄压装置有安全阀、防爆膜、防爆门、放空阀、排污阀等,主要是防止物理性超压爆炸。安全阀应定期校验,选用安全阀时要注意使用压力和泄压速度。防爆膜和防爆门的作用,主要是避免发生化学爆炸时产生的高压,防爆膜和防爆门选用时应经过计算并选择合理的部件。放空阀和排污阀是在紧急情况下作为卸压手段而使用,但需要人操作。因此,一定要保证灵活好用。
(三)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防止火灾蔓延是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常用的阻火设施有:切断阀、止逆阀、安全水封、水封井、阻火器、挡火墙等。这些设施的作用是防止当火灾发生时火焰的蔓延。如压缩机与各工段之间的切断阀、止逆阀、气柜或乙炔发生器的安全水封,甲醇放空管的阻火器.电缆间的挡火墙。对这些设施,应当利用计划小修对其进行清理、检查、维护、保养,以保证安全生产,另一方面,在建筑上应采用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堤、防火带以及合理的间距,采取耐火等级厂房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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