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放水器 瓦斯抽放管路手动放水器CWG-SQ型各字母代表什么意思
本公司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煤矿瓦斯灾害防治技术和瓦斯利用技术方面等应用研究工作,自主研发了煤矿井下瓦斯抽放系列关键技术装备:FBQ系列水封式泄爆装置与FHQ系列防回火装置;CWG-FY型负压和CWG-ZY型正压瓦斯抽放管路自动放水器;CWG-FY3型(简CF-3型)负压气阀式自动放水器;FLK型法兰取压标准孔板及KLG型法兰取压流量测量节流装置(孔板流量计);FW-2型高负压瓦斯采取器;ZJY压风自救装置;FZQ-K型快速排渣器等,另外还有各类规格的钻杆和钻头,广泛应用于煤矿和地质勘探行业。
负压手动放水器是煤矿瓦斯抽放系统不可缺少的自动放水装置,负压手动放水器适用于瓦斯抽放和利用系统的主管、干管、支管的自动放水。负压手动放水器的型号为CWG-SD,C指瓦斯抽放(采)中抽放(采)的简称;W瓦斯管道中瓦斯的简称;G指瓦斯抽放管路中管路的简称;SD是手动的简称,所以CWG-SD的意思为瓦斯抽放(采)管路所用负压手动放水器。
负压手动放水器的安装方法
1.本产品应当安装在管路的低洼处。
2. 进水管路安装,采用2寸的耐压黑布胶管与手动放水器的进水阀(1.5寸马牙扣管)连接。
3. 耐压黑布胶管另一端与瓦斯抽放管路底部焊接的1.5寸马牙扣管连接。
矿用负压手动放水阀的使用注意事项
1. 运输过程中严禁碰撞,要小心搬运。
2. 放水器安装后,放水阀不允许被巷道中的水淹没,否则将不能放水。
3.放水器周围要清洁,以免岩(煤)粉(泥)将放水阀堵埋。
4.使用前,确保进气阀,放水阀关闭
5.要定期检查放水器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Ⅱ 球阀好还是闸阀好
问题一:家里进水阀门用闸阀好还是球阀好 家里进水阀尽量不选用闸阀形式,闸阀用于放水排渣比较好,关闭都用上进下出的截止阀和球阀。只是不要买便宜货,便宜的球阀使用一段时间压盖漏水,阀芯锈蚀就得换。
问题二:球阀和闸阀哪个耐用 这是两个不同的阀种,不好说哪个耐用哪个不耐用的,选用主要看工作条件。闸阀的闸板一般需堆焊合金和阀体配的,金属对金属接触。球阀一般是软密封阀座。正常情况下,两种阀门正常使用个56年都没问题。
问题三:闸阀,蝶阀,球阀的优点和缺点?还有什么常用的阀门啊? 常用的阀门有:闸阀、截止阀、止回阀、球阀、蝶阀、安全阀、调节阀、旋塞阀等等
闸阀:闸阀是指关闭件(闸板)沿通道轴线的垂直方向移动的阀门,在管路上主要作为切断介质用,即全开或全关使用。一般,闸阀不可作为调节流量使用。它可以适用低温压也可以适用于高温高压,并可根据阀门的不同材质。但闸阀一般不用于输送泥浆等介质的管路中。
优点:①流体阻力小;②启、闭所需力矩较小;③可以使用在介质向两方向流动的环网管路上,也就是说介质的流向不受限制;④全开时,密封面受工作介质的冲蚀比截止阀小;⑤形体结构比较简单,制造工艺性较好;⑥结构长度比较短。
缺点:①外形尺寸和开启高度较大,所需安装的空间亦较大;②在启闭过程中,密封面人相对摩擦,摩损较大,甚至要在高温时容易引起擦伤现象;③一般闸阀都有两个密封面,给给加工、研磨和维修增加了一些困难;④启闭时间长。
蝶阀:蝶阀是用圆盘式启闭件往复回转90°左右来开启、关闭和调节流体通道的一种阀门。
优点:①结构简单,体积小,重量轻,耗材省,别用于大口径阀门中;②启闭迅速,流阻小;③可用于带悬浮固体颗粒的介质,依据密封面的强度也可用于粉状和颗粒状介质。可适用于通风除尘管路的双向启闭及调节,广泛用于冶金、轻工、电力、石油化工系统的煤气管道及水道等。
缺点:①流量调节范围不大,当开启达30%时,流量就将进95%以上。②由于蝶阀的结构和密封材料的限制,不宜用于高温、高压的管路系统中。一般工作温度在300℃以下,PN40以下。③密封性能相对于球阀、截止阀较差,故用于密封要求不是很高的地方。
球阀:是由旋塞阀演变而来,它的启闭件是一个球体,利用球体绕阀杆的轴线旋转90°实现开启和关闭的目的。球阀在管道上主要用于切断、分配和改变介质流动方向,设计成V形开口的球阀还具有良好的流量调节功能。
优点:①具有最低的流阻(实际为0);②因在工作时不会卡住(在无润滑剂时),故能可靠地应用于腐蚀性介质和低沸点液体中;③在较大的压力和温度范围内,能实现完全密封;④可实现快速启闭,某些结构的启闭时间仅为0.05~0.1s,以保证能用于试验台的自动化系统中。快速启闭阀门时,操作无冲击。⑤球形关闭件能在边界位置上自动定位;⑥工作介质在双面上密封可靠;⑦在全开和全闭时,球体和阀座的密封面与介质隔离,因此高速通过阀门的介质不会引起密封面的侵蚀;⑧结构紧凑、重量轻,可以认为它是用于低温介质系统的最合理的阀门结构;⑨阀体对称,尤其是焊接阀体结构,能很好地承受来自管道的应力;⑩关闭件能承受关闭时的高压差。⑾全焊接阀体的球阀,可以直埋于地下,使阀门内件不受浸蚀,最高使用寿命可达30年,是石油、天然气管线最理想的阀门。
缺点:①因为球阀最主要的阀座密封圈材料是聚四氟乙烯,它对几乎所有的化学物质都有是惰性的,且具有摩擦系数小、性能稳定、不易老化、温度适用范围广和密封性能优良的综合性特点。但聚四氟乙烯的物理特性,包括较高的膨胀系数,对冷流的敏感性和不良的热传导性,要求阀座密封的设计必须围绕这些特性进行。所以,当密封材料变硬时,密封的可靠性就受到破坏。而且,聚四氟乙烯的耐温等级较低,只能在小于180℃情况下使用。超过此温度,密封材料就会老化。而考虑长期使用的情况下,一般只会在120℃不使用。②它的调节性能相对于截止阀要差一些,尤其是气动阀(或电动阀)。
截止阀:是指关闭件(阀瓣)沿阀座中心线移动的阀门。根据阀瓣的这种移动形式,阀座通口的变化是与阀瓣行程成正比例关系。由于该类阀门的阀杆开启或关闭行程相对较短,而......>>
问题四:球阀和闸阀哪个耐温高?两种阀门各自最高能耐多少度温度 阀门的耐温等级与【阀体材质】和【结构密封材料】有关。球阀的工艺要求和使用范围都高于闸阀。
非特殊订制情况下,不锈钢(304、316、316L)球阀和闸阀,氟塑料密封,最高都可以达到耐温450℃。
问题五:蝶阀和闸阀的区别 蝶阀的作用 蝶阀是用圆盘式启闭件往复回转90°左右来开启、关闭或调节介质流量的一种阀门。蝶阀不仅结构简单、体积小、重量轻、材料耗用省、安装尺寸小、驱动力矩小、操作简便、迅速、防化学腐蚀的性能高,并且还可以同时具有良好的流量调节功能和关闭密封特性,蝶阀的使用非常广泛。,其使用的品种和数量仍在继续扩大,并向高温、高压、大口径、高密封性、长寿命、优良的调节特性,以及一阀多功能发展。其可靠性及其他性能指标均达到较高水平。缺点,对介质有一定的阻力。 闸阀多用在蒸汽管道和大直径的给水管道中,由于流体阻力一般要求较小,则采用闸阀。 闸阀是手轮旋转,阀杆做上升运动。流量不一样,闸阀要求全开。需要较高的安装空间,闸阀密封面有一定的自密封能力,它的阀芯靠介质压力紧紧地与阀座密封面接触,达到严密不漏。楔形闸阀的阀芯斜度一般为3~6度,当强制关闭过量或温度变化较大的阀芯容易卡死。所以,高温、高压楔形闸阀,在结构上都采取了一定的防止阀芯卡死的措施。闸阀在开启和关闭时阀芯和阀座密封面始终接触并相互磨擦,因而密封面容易磨损,特别是在阀门处于接近关闭状态时,阀芯前后压差很大,密封面磨损就更为严重。
问题六:冬天用暖气片管子上用球阀好还是闸阀好 阀门的选用要针对不同的使用场合。截止阀普遍适用于家庭暖气管道,因为阀门的关闭性能比较好,而且操作简单方便。 闸阀适用于水流大的管路,而且不经常启闭的场合。【初中物理老师为你解答】
问题七:油管上是用闸阀好还是球阀好? 油路上的阀门选用,和油路管径有关,大口径阀门应选用闸阀,小口径按安装位置,环境选用球阀、还是其他种类阀门
问题八:家用暖气阀门用截止阀好还是闸阀好 阀门的选用要针对不同的使用场合。截止阀普遍适用于家庭暖气管道,因为阀门的关闭性能比较好,而且操作简单方便。 闸阀适用于水流大的管路,而且不经常启闭的场合。【高中物理老师为你解答】
问题九:水泵出口的阀门用闸阀和蝶阀哪一个更好 给你几种建议
1、污水泵前是不需要阀门的,吸水管上最好应用闸阀的,因为水泵吸水管的频繁振动会导致碟阀的阀板晃动,容易导致误关,这也是消防规范不允许应用碟阀的原因。
2、按照管径来考虑,一般超过65就选用碟阀,安装方便,但碟阀严密性较闸阀差
3、现在有的水泵出口前是不装止回阀和闸阀或蝶阀的,一般就装一个水力控制阀。具有截至,止回,消除水锤的功能。
供参考 我建议选择闸阀,下面是理由:
选择闸阀,1、流体阻力小 , 密封面受介质的忡刷和侵蚀小。 2、开闭较省力。 3、介质流向不受限制 , 不扰流、不降低压力。 4、形体简单 , 结构长度短,制造工艺性好,适用范围广。蝶阀主要不足之处在于它使用压力和工作温度范围小。 而且密封性较差。所以应该首选闸阀。
问题十:给水管道闸阀和蝶阀哪个好 蝶阀相对比较适用
1 电动蝶阀0-90度旋转的角行程阀门,具体良好的流量特性,体积小,性价比高
2 电动闸阀上下运动的直行程控制方式,可做为切断阀,体积大,价格贵
3 电动蝶阀不能用于高温高压工况,不耐磨。电动闸阀一般用来关带颗料物质的介质,适用于高温高压工况
我公司专业生产各种类型阀门,有需要帮忙找我,愿意效劳
Ⅲ 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高频考点汇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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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置的核心要点
1.甲乙厂房仓库
(1)不应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室。
2.中间仓库
(1)甲、乙类中间仓库靠外墙布置,不宜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
(2)甲、乙、丙类中间仓库:要求防火墙加大于等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
(3)丁、戊类中间仓库:要求大于等于2h的防火隔墙和大于等于1h的楼板。
3.办公室、休息室
(1)甲、乙类厂房内不应设置,确需贴邻:要求耐火等级大于等于二级和大于等于3.00h的防爆墙加独立安全出口。
(2)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且不应贴邻。
4.变、配电站
(1)如果生产上确有需要,允许在厂房的一面外墙贴邻建造专为甲类或乙类厂房服务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站,并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
(2)对乙类厂房的配电所,如氨压缩机房的配电站,为观察设备、仪表运转情况,需要设观察窗,允许在配电站的防火墙上设置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不能开启的甲级防火窗。
5.总控制室与分控制室
(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
(2)分控制室在受条件限制时可与厂房贴邻建造,但必须靠外墙设置,并采用耐火极限≥3.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分隔开。
6.有爆炸危险的部位
(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部位,宜设置在单层厂房靠外墙的泄压设施或多层厂房顶层靠外墙的泄压设施附近。
(2)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宜避开厂房的梁、柱等主要承重构件布置。易产生爆炸的设备应尽量放在靠近外墙靠窗的位置或设置在露天,以减弱其破坏力。
(3)单层厂房中如某一部分用于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要求甲、乙类生产部位靠外墙设置。多层厂房应将其设置在最上一层靠外墙的部位。
(4)在厂房中,危险性大的车间和危险性小的车间之间,应用坚固的防火墙隔开。为了车间之间的联系,宜在外墙上开门,利用外廊或阳台联系。
(5)有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楼梯间、室外楼梯或有爆炸危险的区域与相邻区域连通处,应设置门斗等防护措施,在防火墙上设置双门斗,门斗的隔墙应为耐火极限≥2.00h的防火隔墙,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并应与楼梯间的门错位设置。
(6)生产、使用或储存相同爆炸物品的房间应尽量集中在一个区域。
(7)性质不同的危险物品的生产应分开,如乙炔与氧气必须分开。
7.其他平面和空间布置
(1)厂房内不宜设置地沟,必须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及粉尘、纤维在地沟积聚的有效措施,且与相邻厂房连通处应采用防火材料密封。
(2)使用和生产甲、乙、丙类液体厂房的管、沟不应和相邻厂房的管、沟相通,该厂房的下水道应设置隔油设施。
(3)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应设置防止水浸渍的措施。
(4)金属钾、钠、锂、钙、锶及化合物氢化锂等遇水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的仓库要求设置防止水浸渍的设施,如使室内地面高出室外地面、仓库屋面严密遮盖,防止渗漏雨水,装卸这类物品的仓库栈台有防雨水的遮挡等。
报警阀组设置要求
一、一般规定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报警阀组。保护室内钢屋架等建筑构件的闭式系统,应设独立的报警阀组。水幕系统应设独立的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报警阀。
2.串联接入湿式系统配水干管的其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报警阀组,其控制的洒水喷头数计入湿式报警阀组控制的洒水喷头总数。
3.干式消火栓系统的充水时间不应大于5min,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供水干管上宜设干式报警阀、雨淋阀或电磁阀、电动阀等快速启闭装置,当采用电动阀时开启时间不应超过30s。
2)当采用雨淋阀、电磁阀和电动阀时,在消火栓箱处应设置直接开启快速启闭装置的手动按钮。
4.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洒水喷头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不宜超过800只;干式系统不宜超过500只。
2)当配水支管同时设置保护吊顶下方和上方空间的洒水喷头时,应只将数量较多一侧的洒水喷头计入报警阀组控制的洒水喷头总数。
5.雨淋系统的喷水强度和作用面积应按规范规定值确定,且每个雨淋报警阀控制的喷水面积不宜大于规范作用面积要求。
6.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最高与最低位置洒水喷头,其高程差不宜大于50m。
7.报警阀组宜设在安全及易于操作的地点,报警阀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2m。设置报警阀组的部位应设有排水设施。
二、控制要求
1.雨淋报警阀的自动控制方式可采用电动、液(水)动或气动。当雨淋报警阀采用充液(水)传动管自动控制时,闭式喷头与雨淋报警阀之间的高程差,应根据雨淋报警阀的性能确定。
2.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和自动控制的水幕系统,应同时具备下列三种开启报警阀组的控制方式:
1)自动控制。
2)消防控制室(盘)远程控制。
3)预作用装置或雨淋报警阀处现场手动应急操作。
3.预作用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1)联动控制方式,应由同一报警区域内两只及以上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感烟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预作用阀组开启的联动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预作用阀组的开启,使系统转变为湿式系统;当系统设有快速排气装置时,应联动控制排气阀前的电动阀的开启。
4.雨淋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1)联动控制方式,应由同一报警区域内两只及以上独立的感温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感温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雨淋阀组开启的联动触发信号。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雨淋阀组的开启。
5.自动控制的水幕系统的联动控制
1)联动控制方式,当自动控制的水幕系统用于防火卷帘的保护时,应由防火卷帘下落到楼板面的动作信号与本报警区域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水幕阀组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的启动;仅用水幕系统作为防火分隔时,应由该报警区域内两只独立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作为水幕阀组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的启动。
三、进场检查要求
1.报警阀除应有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外,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
2.报警阀和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阀体内应清洁、无异物堵塞。
3.水力警铃的铃锤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传动轴密封性能好,不得有渗漏水现象。
4.报警阀应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保压时间不应小于5min,阀瓣处应无渗漏。
四、施工要求
1.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安装时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
2.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
3.水力警铃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05MPa,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在有人值班的地点附近或公共通道的外墙上。
2)与报警阀连接的管道,其管径应为20mm,总长不宜大于20m。
4.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排水能力应满足报警阀调试、验收和利用试水阀门泄空系统管道的要求。
5.报警阀组附件的安装
1)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的位置。
2)排水管和试验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3)水源控制阀安装应便于操作,且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设施。
6.湿式报警阀组的安装
1)应使报警阀前后的管道中能顺利充满水;压力波动时,水力警铃不应发生误报警。
2)报警水流通路上的过滤器应安装在延迟器前,且便于排渣操作的位置。
7.干式报警阀组的安装
1)应安装在不发生冰冻的场所。
2)安装完成后,应向报警阀气室注入高度为50mm~100mm的清水。
3)充气连接管接口应在报警阀气室充注水位以上部位,且充气连接管的直径不应小于15mm;止回阀、截止阀应安装在充气连接管上。
4)气源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安全排气阀应安装在气源与报警阀之间,且应靠近报警阀。
6)加速器应安装在靠近报警阀的位置,且应有防止水进入加速器的措施。
7)低气压预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配水干管一侧。
8)报警阀充水一侧和充气一侧、空气压缩机的气泵和储气罐上、加速器上应安装压力表。
9)管网充气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8.雨淋阀组的安装
1)雨淋阀组可采用电动开启、传动管开启或手动开启,开启控制装置的安装应安全可靠。水传动管的安装应符合湿式系统有关要求。
2)预作用系统雨淋阀组后的管道若需充气,其安装应按干式报警阀组有关要求进行。
3)雨淋阀组的观测仪表和操作阀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便于观测和操作。
4)雨淋阀组手动开启装置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在发生火灾时应能安全开启和便于操作。
5)压力表应安装在雨淋阀的水源一侧。
五、调试要求
1.湿式报警阀调试时,在末端装置处放水,当湿式报警阀进口水压大于0.14MPa、放水流量大于1L/s时,报警阀应及时启动;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应在5s~90s内发出报警铃声,不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应在15s内发出报警铃声;压力开关应及时动作,启动消防泵并反馈信号。
2.干式报警阀调试时,开启系统试验阀,报警阀的启动时间、启动点压力、水流到试验装置出口所需时间,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雨淋阀调试宜利用检测、试验管道进行。自动和手动方式启动的雨淋阀,应在15s之内启动;公称直径大于200mm的雨淋阀调试时,应在60s之内启动。雨淋阀调试时,当报警水压为0.05MPa时,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铃声。
六、验收要求
1.报警阀组的各组件应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2.打开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放水阀,测试的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3.水力警铃的设置位置应正确。测试时,水力警铃喷嘴处压力不应小于0.05MPa,且距水力警铃3m远处警铃声声强不应小于70dB。
4.打开手动试水阀或电磁阀时,雨淋阀组动作应可靠。
5.控制阀均应锁定在常开位置。
6.空气压缩机或水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应符合设计要求。
7.打开末端试(放)水装置,当流量达到报警阀动作流量时,湿式报警阀和压力开关应及时动作,带延迟器的报警阀应在90s内压力开关动作,不带延迟器的报警阀应在15s内压力开关动作。雨淋报警阀动作后15s内压力开关动作。
动水压力与静水压力
一、定义
动水压力: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水在流动时管道某一点的总压力与速度压力之差,简称动压。
静水压力: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水在静止时管道某一点的压力,简称静压。
二、静水压力
1.不同建筑最不利点处的静水压力
注:钢管连接宜采用沟槽连接件(卡箍)和法兰,当采用沟槽连接件连接时,公称直径小于等于DN250的沟槽式管接头系统工作压力不应大于2.50MPa,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DN300的沟槽式管接头系统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60MPa。
5.减压阀
减压阀的水头损失应小于设计阀后静压和动压差,当无资料时,减压阀阀前后静压与动压差应按不小于0.10MPa计算。减压阀在150%设计流量时,减压阀的出口动压不应小于设计值的65%。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喷头
系统最不利点处洒水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05MPa。
货架内置洒水喷头当采用流量系数等于80的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时,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20MPa;当采用流量系数等于115的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时,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10MPa。
(2)水力警铃:水力警铃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05MPa。
(3)配水管道:配水管道可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涂覆钢管、铜管、不锈钢管和氯化聚氯乙烯管,其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0MPa。
各类消防设施安装高度总结
01、墙壁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其安装高度距地面宜为0.7m;与墙面上的门、窗、孔、洞的净距离不应小于2.0m,且不应安装在玻璃幕墙下方。
02、地下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使进水口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大于0.4m,且不应小于井盖的半径。
03、室内消火栓应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栓口离地面的高度为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
04、喷头的感温组件与顶棚或梁底的距离不宜小于75mm,并不宜大于150mm。当在梁或其他障碍物的下方布置喷头时,喷头与顶板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300mm。
在梁间布置的喷头,在符合喷头与梁等障碍物之间距离规定的前提下,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550mm。
05、细水雾分区控制阀的安装高度宜为1.2m~1.6m,操作面与墙或其它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0.8m,并应满足操作要求。
06、气体灭火系统选择阀操作手柄安装在操作面一侧,当安装高度超过1.7m时采取便于操作的措施。
07、气体灭火系统设置在防护区处的手动、自动转换开关要安装在防护区入口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楼)面1.5m。
08、同一系统中容器阀上的压力表的安装高度差不宜超10mm。
09、气体灭火系统选择阀的安装位置靠近储存容器,安装高度宜为1.5m~1.7m。选择阀操作手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一面,当安装高度超过1.7m时应采取便于操作的措施。
10、气体灭火系统手动启动、停止按钮应安装在防护区入口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楼)面1.5m,手动启动、停止按钮处应有防止误操作的警示显示与措施。
11、喷头的保护高度和保护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最大保护高度不宜大于6.5m;最小保护高度不应小于0.3m;喷头安装高度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宜大于4.5m;喷头安装高度不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应大于7.5m。
12、建筑高度超过50m的每个垂直疏散通道及扩展区宜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
13、泡沫液储罐周围要留有满足检修需要的通道,其宽度不能小于0.7m,且操作面不能小于1.5m;当泡沫液储罐上的控制阀距地面高度大于1.8m时,需要在操作面处设置操作平台或操作凳。
14、泡沫混合液管道设置在地上时,控制阀的安装高度一般控制在1.1~1.5m。
15、泡沫混合液立管上设置的控制阀,其安装高度一般在1.1~1.5m之间,并需要设置明显的启闭标志;当控制阀的安装高度大于1.8m时,需要设置操作平台或操作凳。
16、泡沫灭火系统消防泵的出液管上设置的带控制阀的回流管,需符合设计要求,控制阀的安装高度一般在0.6~1.2m之间。
17、当用于扑救A类火灾时,泡沫淹没深度不应小于最高保护对象高度的1.1倍,且应高于最高保护对象最高点以上0.6m。
当用于扑救B类火灾时,汽油、煤油、柴油或苯类火灾的泡沫淹没深度应高于起火部位2m;其他B类火灾的泡沫淹没深度应由试验确定。
18、干粉系统对于贮压型系统,当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时,喷头的最大安装高度不大于7m;当采用局部应用系统时,喷头最大安装高度不大于6m;对于贮气瓶型系统,当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时,喷头的最大安装高度不大于8m;当采用局部应用系统时,喷头最大安装高度不大于7m。
19、干粉体系在操作面一侧安装选择阀操作手柄,当安装高度超过1.7m时,要采取便于操作的措施。
20、嵌墙式灭火器箱的安装高度,按照手提式灭火器顶部与地面距离不大于1.50m,底部与地面距离不小于0.08m的要求确定。
21、在潮湿场所插座应采用密封型并带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安装高度不低于1.5m。车间及试(实)验室的插座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小于0.3m;特殊场所暗装的插座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小于0.15m;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电源插座距地面安装高度应大于1.0m。
22、标志灯具表面应与地面平行,与地面高度差不宜大于3mm。
23、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
24、应急照明配电箱和分配电装置落地安装时宜高出地面50mm以上应急照明配电箱和分配电装置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0m。
25、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底边距地(楼)面高度为1.3~1.5m,靠近门或侧墙安装时应保证应急照明控制器门的正常开关,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坪0.1~0.2m。
机械排烟系统设置要求
1.当建筑的机械排烟系统沿水平方向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机械排烟系统应独立设置。
2.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住宅,其排烟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公共建筑每段高度不应超过50m,住宅建筑每段高度不应超过100m。
3.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分开设置;当确有困难时可以合用,但应符合排烟系统的要求,且当排烟口打开时,每个排烟合用系统的管道上需联动关闭的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控制阀门不应超过10个。
4.排烟风机宜设置在排烟系统的最高处,烟气出口宜朝上,并应高于加压送风机和补风机的进风口,两者垂直距离或水平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送风机的进风口不应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设在同一面上。当确有困难时,送风机的进风口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应分开布置,且竖向布置时,送风机的进风口应设置在排烟出口的下方,其两者边缘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0m;水平布置时,两者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
5.排烟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且风机两侧应有600mm以上的空间。对于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共用的系统,其排烟风机与排风风机的合用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房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机房内不得设置用于机械加压送风的风机与管道;
(3)排烟风机与排烟管道的连接部件应能在280℃时连续30min保证其结构完整性。
6.排烟风机应满足280℃时连续工作30min的要求,排烟风机应与风机入口处的排烟防火阀连锁,当该阀关闭时,排烟风机应能停止运转。
7.机械排烟系统应采用管道排烟,且不应采用土建风道。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内壁应光滑。当排烟管道内壁为金属时,管道设计风速不应大于20m/s;当排烟管道内壁为非金属时,管道设计风速不应大于15m/s;排烟管道的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定执行。
8.排烟管道的设置和耐火极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烟管道及其连接部件应能在280℃时连续30min保证其结构完整性。
(2)竖向设置的排烟管道应设置在独立的管道井内,排烟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
(3)水平设置的排烟管道应设置在吊顶内,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当确有困难时,可直接设置在室内,但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00h。
(4)设置在走道部位吊顶内的排烟管道,以及穿越防火分区的排烟管道,其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00h,但设备用房和汽车库的排烟管道耐火极限可不低于0.50h。
9.当吊顶内有可燃物时,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隔热,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
10.排烟管道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防火阀:
(1)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2)一个排烟系统负担多个防烟分区的排烟支管上;
(3)排烟风机入口处;
(4)穿越防火分区处。
11.设置排烟管道的管道井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00h的隔墙与相邻区域分隔;当墙上必须设置检修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12.排烟口的设置应按规范经计算确定,且防烟分区内任一点与最近的排烟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除13条规定的情况以外,排烟口的设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烟口宜设置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
(2)排烟口应设在储烟仓内,但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其排烟口可设置在其净空高度的1/2以上;当设置在侧墙时,吊顶与其最近边缘的距离不应大于0.5m。
(3)对于需要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小于50m²时,可通过走道排烟,排烟口可设置在疏散走道;排烟量应按规范计算。
(4)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启排烟区域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应在现场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5)排烟口的设置宜使烟流方向与人员疏散方向相反,排烟口与附近安全出口相邻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
(6)每个排烟口的排烟量不应大于最大允许排烟量,最大允许排烟量应按规范经计算确定。
(7)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13.当排烟口设在吊顶内且通过吊顶上部空间进行排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且吊顶内不应有可燃物;
(2)封闭式吊顶上设置的烟气流入口的颈部烟气速度不宜大于1.5m/s;
(3)非封闭式吊顶的开孔率不应小于吊顶净面积的25%,且孔洞应均匀布置。
14.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及消防电梯的两路低压电源应能在设备机房内自动切换,其他消防设备的电源应能在每个防火分区配电间内自动切换;消防控制室的两路低压电源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内自动切换。
Ⅳ 到底什么是负压自动放水器
负压自动排渣放水器,就是专门针对“瓦斯管抽放系统存在着大量的积水专和沉积物,经属常造成管路堵塞,抽排不畅”的问题研制的实用新型产品。该产品集排渣,放水为一体,自动进行排渣放水(不用电),始终保持管路畅通,保障了安全生产。
济宁三力机电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13853716375
二、使用范围及结构特点
负压自动排渣放水器主要适用于煤矿井下瓦斯管道负压抽放系统与瓦斯抽放管路可串联连接,也可并联连接。
该排渣放水器可串、并联接在采煤工作面顺枟及掘进工作面巷道内使用,也可串、并联接在钻孔竖管下口及龙门管下端和管路的低凹处使用。也可以安装在地面瓦斯抽排站使用,并且及时自动排渣,放水效果良好,性能稳定可靠,维修量小,使用寿命长,是人工操作无法比拟的最理想的自动排渣放水装置
Ⅳ 自动排渣放水器的工作原理是什么sh09
自动排渣放水器工作原理
自动排渣放水器的进水管和负压平衡管均与瓦斯管路连通,负压平衡管和进水阀开启,在瓦斯管路负压的作用下放水阀处于关闭状态。此时瓦山东斯管路里的水可通过进水管流进放水器,浮漂将神华随着水位上升而上升,桶内与大气相通,进水阀关闭。Shenhua09
在积水的静水压力作用下,放水阀被打开,开始放水。放水速度取决于桶内液面高度和放水管直径的大小。随着水的不断流出,浮漂下降,使负压平衡管开启,放水器重新与瓦斯管路连通,通大气阀与放水阀在大气压力作用下关闭,浮漂位置又处于初始状态。如此周而复始,实现自动放水。
Ⅵ 消防自动灭火系统验收规范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1 总则
1.0.1 为保障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简称系统)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减少火灾危害,
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
理。
1.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 尚应符
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准工作状态 condition of prepare operating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备性能及使用条件符合有关技术要求,发生火灾时,能立即动作、
喷水灭火的状态。
2.0.2 系统组件 system components
组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报警阀、水力警铃、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专用产
品的统称。
2.0.3 监测及报警控制装置 equipments for supervisery and alarm control
services
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某些部位进行监控并能发出控制信号和报警信号的装置。
2.0.4 稳压泵pressure maintenance pumps
能使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压力保持在设计工作压力范围内的一种专用水泵。
2.0.5 喷头防护罩 sprinkler guards and shields
保护喷头在使用中免遭机械性损伤,但不影响喷头动作、喷水灭火性能的一种专用罩。
2.0.6 水压气动冲洗 methods of hydropneumatic flushing
采用专用设备形成的压缩空气驱动一定量的水,使其从配水支管末端反向地朝配水管
流动,将堵塞物从配水干管底部出口处冲洗出去的方法。
2.0.7 末端试水装置 end water-test equipments
安装在系统管网或分区管网的末端,检验系统供水压力、流量、报警或联动功能的装
置。
3 施工准备
3.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应由通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经审核批准的施工
队伍承担。
3.0.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3.0.2.1 设备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安装图等施工图及有关技术文件应齐全;
3.0.2.2 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3.0.2.3 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设备、材料,应能保证正常施工;
3.0.2.4 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应满足施工要求,并应保证连续施
工。
3.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采用的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设备、材料进行现
场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3.0.3.1 系统组件、管件及其设备、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并应
具有出厂合格证;
3.0.3.2 喷头、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主要系统组件应经国家消防产
品质量监督检
验中心检测合格。
3.0.4 管材、管件应进行现场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3.0.4.1 表面应无裂纹、缩孔、夹渣、折迭和重皮;
3.0.4.2 螺纹密封面应完整、无损伤、无毛刺;
3.0.4.3 镀锌钢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不得有脱落、锈蚀等现象;
3.0.4.4 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应无折损、
皱纹等缺陷;
3.0.4.5 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
整、无损伤。
3.0.5 喷头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3.0.5.1 喷头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3.0.5.2 喷头的商标、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制造厂及生产年月等标志应齐全;
3.0.5.3 喷头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3.0.5.4 喷头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的现象;
3.0.5.5 闭式喷头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并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试验数量
宜从每批中抽
查1%,但不得少于5 只,试验压力应为3.0MPa;试验时间不得少于3min。当有两只
及以上不合格
时,不得使用该批喷头。当仅有一只不合格时,应再抽查2%,但不得少于10 只。重
新进行密封性
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亦不得使用该批喷头。
3.0.6 阀门及其附件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3.0.6.1 阀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3.0.6.2 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3.0.6.3 报警阀除应有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外,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
志;
3.0.6.4 报警阀和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阀体内应
清洁、无异物
堵塞;
3.0.6.5 水力警铃的铃锤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
3.0.6.6 报警阀应逐个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工作压力的2 倍,试验时间
应为5min。阀
瓣处应无渗漏。
3.0.7 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及水位、气压、阀门限位等自动监测装置应有清晰的铭
牌、安全操作指示标志和产品说明书;水流指示器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安装前应
逐个进行主要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 供水设施安装与施工
4.1 一般规定
4.1.1 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消防水泵接合
器等供水设施及其附属管道的安装,应清除其内部污垢和杂物。安装中断时,其敞口
处应封闭。
4.1.2 供水设施安装时,其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4.2 消防水泵和稳压泵安装
4.2.1 消防水泵、稳压泵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
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4.2.2 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
用说明书。
4.2.3 当设计无要求时,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安装止回阀和压力表,并宜安装检查
和试水用的放水阀门;消防水泵泵组的总出水管上还应安装压力表和泄压阀;安装压力表时
应加设缓冲装置。压力表和缓冲装置之间应安装旋塞;压力表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2~2.5
倍。
4.2.4 吸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2.4.1 吸水管上的控制阀应在消防水泵固定基础上之后再进行安装,其直径不
应小于消防水
泵吸水口直径,且不应采用蝶阀;
4.2.4.2 当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池位于独立的两个基础上且相互为刚性连接时,吸
水管上应加
设柔性连接管;
4.2.4.3 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气襄和漏气现象。
4.3 消防水箱安装和消防水池施工
4.3.1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施工和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
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4.3.2 消防水箱的容积、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时,消防水箱间的主要通道
宽度不应小于是1.0m;钢板消防水箱四周应设检修通道,其宽度不小于0.7m;消防水箱顶
部到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得小于0.6m。
4.3.3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溢流管、泄水管不得与生产或生活用水的排水系统直接
相连。
4.3.4 管道穿过钢筋混凝土消防水箱或消防水池时,应加设防水套管;对有振动的管
道尚应加设柔性接头。进水管和出水管的接头与钢板消防水箱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处应
做防锈处理。
4.4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安装
4.4.1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压罐,其容积、气压、水位及工作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4.4.2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上的安全阀、压力表、泄水管、水位指示器等的安装应符合
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4.4.3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安装位置、进水管及出水管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时其
四周应设检修通道,其宽度不应小于0.7m,消防气压给水设备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
得小于1.0m。
4.5 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
4.5.1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组装应按接口、本体、联接管、止回阀、安全阀、放空管、
控制阀的顺序进行。止回阀的安装方向应使消防用水能从消防水泵接合器进入系统。
4.5.2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5.2.1 应安装在便于消防车接近的人行道或非机动车行驶地段;
4.5.2.2 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应采用铸有"消防水泵接合器"标志的铸铁井盖,并
在附近设置指
示其位置的固定标志;
4.5.2.3 地上消防水泵合器应设置与消火栓区别的固定标志;
4.5.2.4 墙壁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其安装高
度宜为1.1m;
与墙面上的门、窗、孔、洞的净距离不应小于2.0m且不应安装在玻璃幕墙下方。
4.5.3 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使进水口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大于0.4m,且不
应小于井盖的半径。
4.5.4 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井的砌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4.5.4.1 在最高地下水位以上的地方设置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井时,其井壁宜
采用Mu7.5级
砖、M5.0 级水泥砂浆砌筑;
4.5.4.2 在最高地下水位以下的地方设置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井时,其井壁宜采
用Mu7.5 级
砖、Mu7.5 级水泥砂浆砌筑,且井壁内、外表面应采用1:2 水泥砂浆抹面,并应掺有
防水剂,其抹
面的厚度不应小于20mm,抹面高度应高出最高地下水位250mm。当管道穿过井壁时,
管道与井壁间
的间隙宜采用粘土填塞密实,并应采用M7.5级水泥砂浆抹面,抹面厚度不应小于50mm。
5 管网及系统组件安装
5.1 管网安装
5.1.1 管网安装前应校直管子,并应清除管子内部的杂物;安装时应随时清除已安装
管道内部的杂物。
5.1.2 在具腐蚀性的场所安装管网前,应按设计要求对管子、管件等进行防腐处理。
5.1.3 管网安装,当管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时,应采用螺纹连接;当管子公称
直径大于100mm 时,可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连接后,均不得减小管道的通水横断面面积。
5.1.4 螺纹连接连接符合下列要求:
5.1.4.1 管子宜采用机械切割,切割面不得有飞边、毛刺;管子螺纹密封面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基本尺寸要求》、《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管路旋入端螺纹尺
寸系列》的有关规定;
5.1.4.2 当管道变径时,宜采用异径接头;在管道弯头处不得采用补芯;当需要采用
补芯时,三通上可用1 个,四通上不应超过2 个;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管道不宜采用活接
头;
5.1.4.3 螺纹连接的密封填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填
料挤入管道内;连接后,应将连接处外部清理干净。
5.1.5 焊接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现场设备
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5.1.6 管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
楼板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5.1.6 的规定。
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的最小距离表 5.1.6
公称直径(mm)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距离(mm) 40 40 50 60 70 80 100 125 150 200
5.1.7 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1.7.1 管道应固定牢固;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表5.1.7的规定;
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表 5.1.7
公称直径(mm)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距离(mm) 3.5 4.0 4.5 5.0 6.0 8.0 8.5 7.0 8.0 9.5 11.0 12.0
5.1.7.2 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型式、材质、加工尺寸及焊接质量等应符合
设计要求和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1.7.3 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管道支架、吊架、
与喷头之间
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750mm;
5.1.7.4 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这间的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1 个;
当喷头之间
距离小于1.8m时,可隔段设置吊架,但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
5.1.7.5 当管子的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
支架不应少于
1 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5.1.7.6 竖直安装的配水干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其
安装位置距地
面或楼面的距离宜为1.5~1.8m。
5.1.8 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设置柔性短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
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墙体厚度,或应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
管道的焊接环缝不得位于套管内。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5.1.9 管道横向安装宜设0.002~0.005 的坡度,且应坡向排水管;当局部区域难以利
用排水管将水排净时,应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当喷头数量不于或等于5只时,可在管道低
凹处加设堵头;当喷头数量大于5 只时,宜装设带阀门的排水管。
5.1.10 配水干管、配水管应做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
5.1.11 管网在安装中断时,应将管道的敞口封闭。
5.2 喷头安装
5.2.1 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5.2.2 喷头安装时宜采用专用的弯头、三通。
5.2.3 喷头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
5.2.4 喷头安装应使用专用扳手,严禁利用喷头的框架施拧;喷头的框架、溅水盘产
生变形或释放原件损伤时,应采用规格、型号相同的喷头更换。
5.2.5 当喷头的公称直径小于10mm时,应在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上安装过滤器。
5.2.6 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的喷头,应加设喷头防护罩。
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通风管道腹面的最大垂直距离表 5.2.8
喷头与梁、通风道的水平距离 (mm)
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风管道腹面的最大垂直距
(mm)
300~600 25
600~750 75
750~900 75
900~1050 100
1050~1200 150
1200~1350 180
1350~1500 230
1500~1680 280
1680~1830 360
5.2.7 喷头安装时,溅水盘与吊顶、门、窗、洞口或墙面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5.2.8 当喷头溅水盘高于附近梁底或高于宽度小于1.2m 的通风管道腹面时,喷头溅水
盘高于梁底、通风管道腹面的最大垂直距离应符合表5.2.8 的规定。
5.2.9 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1.2m时,喷头应安装在其腹面以下部位。
5.2.10 当喷头安装在不到顶的隔断附近时,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和最小垂直距离应
符合表5.2.10的规定。
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和最小垂直距离表5.2.10
水平距离(mm) 150 225 300 375 450 600 750 >900
最小垂直距离(mm) 75 100 150 200 236 313 336 450
5.3 报警阀组安装
5.3.1 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应再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
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
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进,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
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
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5.3.2 报警阀组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3.2.1 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的位置;
5.3.2.2 排水管和试验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5.3.2.3 水源控制阀安装应便于操作,且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设施。
5.3.3 湿式报警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3.3.1 应使报警阀前后的管道中能顺利充满水;压力波动时,水力警铃不应发
生误报警。
5.3.3.2 报警水流通路上的过滤器应安装在延迟器前,而且是便于排渣操作的位
置。
5.3.4 干式报警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3.4.1 应安装在不发生冰冻的场所;
5.3.4.2 安装完成后,应向报警阀气室注入高度为50~100mm的清水;
5.3.4.3 充气连接管接口应在报警阀气室充注水位以上部位,且充气连接管的直
径不应小于
15mm;止回阀、截止阀应安装在充气连接管上;
5.3.4.4 气源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3.4.5 安全排气阀应安装在气源与报警阀之间,且应靠近报警阀;
5.3.4.6 加速排气装置应安装在靠近报警阀的位置,且应有防止水进入加速排气
装置的措施;
5.3.4.7 低气压预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配水干管一侧;
5.3.4.8 下列部位应安装压力表:
⑴报警阀充水一侧和充气一侧;
⑵空气压缩机的气泵和储气罐上;
⑶加速排气装置上。
5.3.5 雨淋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3.5.1 电动开启、传导管开启或手动开启的雨淋阀组,其传导管的安装应按湿
式系统有关要
求进行;开启控制装置的安装应安全可靠。
5.3.5.2 预作用系统雨淋阀组后的管道若需充气,其安装应按干式报警阀组有关
要求进行;
5.3.5.3 雨淋阀组的观测仪表和操作阀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便于
观测和操作;
5.3.5.4 雨淋阀组手动开启装置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在发生火灾时应
能安全开启和
便于操作;
5.3.5.5 压力表应安装在雨淋阀的水源一侧。
5.4 其它组件安装
5.4.1 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且应安装检修、测试用的
阀门。水力警铃和报警阀的连接应采用镀锌钢管,当镀锌钢管的公称直径为15mm 时,其长
度不应大于6m;当镀锌钢管的公称直径为20mm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0m;安装后的水力警
铃启动压力不应小于0.05Mpa。
5.4.2 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4.2.1 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应在管道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水流指示器的规格、
型号应符合
设计要求;
5.4.2.2 水流指示器应竖直安装在水平管道上侧,其动作方向应和水流方向一致;
安装后的水
流指示器浆片、膜片应动作灵活,不应与管壁发生碰擦。
5.4.3 信号阀应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与水流指示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300mm
5.4.4 排气阀的安装应在系统管网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排气阀应安装在配水干管
顶部、配水管的末端,且应确保无渗漏。
5.4.5 控制阀的规格、型号和安装位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方向应正确,控制阀
内应清洁、无堵塞、无渗漏;主要控制阀应加设启闭标志;隐蔽处的控制阀应在明显处设有
指示其位置的标志。
5.4.6 节流装置应安装在公称直径不小于50mm的水平管段上;减压孔板应安装在管道
内水流转弯处下游一侧的直管上,且与转弯处的距离不应小于管子公称直径的2 倍。
5.4.7 压力开关应竖直安装在通往水力警铃的管道上,且不应在安装中拆装改动。
5.4.8 末端试水装置宜安装在系统管网末端或分区管网末端。
6 系统试压和冲洗
6.1 一般规定
6.1.1 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
6.1.2 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宜用水进行。干式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
应做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
6.1.3 系统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6.1.3.1 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础、支墩等经复查符合设计要求;
6.1.3.2 试压用的压力表不少于2 只;精度不应低于1.5级,量程应为试验压力
值的1.5~2倍;
6.1.3.3 试压冲洗方案已经批准;
6.1.3.4 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应加以隔离或拆除;加设的
临时盲板应具有突出于法兰的边耳,且应做明显标志,并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
6.1.4 系统试压过程中,当出现泄漏时,应停止试压,并应放空管网中的试验介质,
消除缺陷后,重新再试。
6.1.5 系统试压完成后,应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验用的管道,并应与记录核对
无误,且应按本规范附录A 的格式填写记录。
6.1.6 管网冲洗应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应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
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
6.1.7 管网冲冼宜用水进行。冲洗前,应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止回阀和报警
阀等应拆除,冲洗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复位。
6.1.8 冲洗前,应对管道支架、吊架进行检查,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6.1.9 对不能经受冲冼的设备和冲冼后可能存留脏物、杂物的管段,应进行清理。
6.1.10 冲洗直径大于100mm 的管道时,应对其焊缝、死角和底部进行敲打,但不得损
伤管道。
6.1.11 管网冲洗合格后,应按本规范附录B 的格式填写记录。
6.1.12 水压试验和水冲洗宜采用生活用水进行,不得使用海水或有腐蚀性化学物质的
水。
6.2 水压试验
6.2.1 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低于5℃时,水压试验应采取防冻措施。
6.2.2 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
力的1.5 倍,并不应低于1.4Mp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
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
6.2.3 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
的空气排净,并应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m,目测管网应无泄漏和无变形,
且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
6.2.4 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
工作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
6.2.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源干管、进户管和室内埋地管道应在回填前单独地或与
系统一起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水压严密性试验。
6.3 气压试验
6.3.1 气压试验的介质宜采用空气或氮气。
6.3.2 气压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0.28Mpa,且稳压24h,压力降不应大于0.01Mpa。
6.4 冲洗
6.4.1 管网冲洗所采用的排水管道,应与排水系统可靠连接,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
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积不得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面积的60%。
6.4.2 管网冲洗的水流速度不宜小于3m/s;其流量不宜小于表6.4.2的规定。当施工
现场冲洗流量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按系统的设计流量进行冲洗,或采用水压气动冲洗法进行
冲洗。
冲洗水流量表6.4.2
管道公称直径(mm) 300 250 200 150 125 100 80 65 50 40
冲洗流量(L/s) 220 154 98 58 38 25 15 10 6 4
6.4.3 管网的地下管道与地下管道连接前,应在配水干管底部加设堵头后,对地下管道
进行冲洗。
6.4.4 管网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基本一致
时,冲洗方可结束。
6.4.5 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应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
6.4.6 管网冲洗结束后,应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必要时可采用压缩空气吹干。
7 系统调试
7.1 一般规定
7.1.1 系统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
7.1.2 系统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
7.1.2.1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已储备设计要求的水量;
7.1.2.2 系统供电正常;
7.1.2.3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气压符合设计要求;
7.1.2.4 湿式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已充满水;干式、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
的气压符合设
计要求;阀门均无泄漏;
7.1.2.5 与系统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工作状态。
7.2 调试内容和要求
7.2.1 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7.2.1.1 水源测试;
7.2.1.2 消防水泵调试;
7.2.1.3 稳压泵调试;
7.2.1.4 报警阀调试;
7.2.1.5 排水装置调试;
7.2.1.6 联动试验。
7.2.2 水源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7.2.2.1 按设计院要求核实消防水箱的容积、设置高度及消防储水不作它用的技
术措施;
7.2.2.2 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并通过移动式消防
水泵做供水试
验进行验证。
7.2.3消防水泵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7.2.3.1 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5min内投入正常运
行;
7.2.3.2 以备用电源切换时,消防水泵应在1.5min 内投入正常运行。
7.2.4 稳压泵调试时,模拟设计启动条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
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
7.2.5 报警阀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7.2.5.1 湿式报警阀调试时,在其试水装置处放水,报警阀应及时动作;水力警
铃应发出报警
信号,水流指示器应输出报警阀电信号,压力开关应接通电路报警,并应启动消防水
泵;
7.2.5.2 干式报警阀调试时,开启系统试验阀,报警阀的启动时间、启动点压力、
水流到试验
装置出口所需时间,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7.2.5.3 干湿式报警阀调试时,当差动型报警阀上室和管网的空气压力降至供水
压力的1/8以
下时,试水装置应能连续出水,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信号。
7.2.6 排水装置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7.2.6.1 开启排水装置的主排水阀,应按系统最大设计灭火水量做排水试验,并
使压力达到稳
定;
7.2.6.2 试验过程中,从系统排出的水应全部从室内排水系统排走。
7.2.7 联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并按附录C进行记录:
7.2.7.1 采用专用测试仪表或其它方式,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种探测器输入
模似火灾信
号,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2.7.2 启动一只喷头或以0.94~1.5L/s的流量从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水流指
示器、压力开
关、水力警铃和消防水泵等应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