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检定可燃气体检测仪用什么标准气体
可燃气体检测仪广泛应用于冶金、石油、化工、煤炭等行业和市政煤气、仓储、交通、宾馆饭店和消防部门,并逐步应用于家庭防火。它主要是测定环境空气中可燃气体的浓度,当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达到一定量时,报警器就会自动报警,进而做出排风或使截止阀动作反应,起到防止火灾和中毒事故发生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管理办法》规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必须纳入依法强制管理范围,实施定点定周期强制检定。检定周期不超过一年。
一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结构与原理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可对作业环境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下限(简称LEL)以内浓度进行测定和报警。按使用方式,可分为便携式、可移动式和固定式3种。按工作原理,仪器可分为催化燃烧型、电化学型和半导体型等几种。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是由探测部分和报警指示仪部分组成。
以最常用的催化燃烧式为例,测量电桥由反应元件(或称工作元件)RM1和一个补偿元件RM2组成相邻的两个桥臂,另外两个桥臂由两个阻值相同的电阻组成,将其与相应电源及浓度指示仪、报警装置连接。
一定量的可燃性气体在通过通电电路中的反应元件后,在其表面产生无焰燃烧,产生一定的热量,改变电阻值使电桥失去平衡,产生电信号,将此产生的模拟信号通过数模转换成数字信号,在浓度指示仪上显示,达到一定浓度时,连接的报警装置会发出报警声。
二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
按检定规程要求,对可燃性气体报警器的检定环境要求比较严格,因其是一种电子仪器,其检定中的误差主要来自检定环境,不仅要求一定的环境温湿度,同时要求通风良好,无干扰被测成分。这是因为:第一,由于环境密闭缺氧,造成气体在燃烧元件表面不能完全燃烧,产生热量而改变燃烧元件阻值;第二,由于通入的可燃性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而缺氧,燃烧不能完全进行,因而不能完全检测出气体浓度;第三,由于环境中有害气体浓度虽然能完全燃烧,但由于其浓度已高于仪器测量范围,因而反应元件经高浓度气体冲击后,经过一段时间工作,仪器灵敏度有所升高的现象,将会大大影响检定的正确性。
具体鉴定步骤为:
(1)外观及通电检查:对于使用中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存在着不同情况,应按相关要求检定。
(2)示值误差的检定:给仪器通电预热稳定后才能检定,因为,在接通电源后有些传感器要经过一定时间的预热才会稳定下来,在此期间显示器指针可能会有些摆动,这只是一种过渡状态,并非探测器失灵,因此保证足够时间的预热稳定也是保证基本误差真实可靠的重要措施;同时在检定示值误差时应先把该仪器满量程标定出来,也可达到节约标准气体的目的。示值误差的检定步骤为:
第一,首先按说明书要求的流量通入零点气体调准零点,调零点时,电源电压应满足仪器规定的供电要求,这样调出的电零点也是稳定的。
第二,调整标定值,在通入标准气体进行检定时,对于不同的仪器,要通过该仪器上的不同电位器的调节来达到准确的标定值,有的指示刻度调节可能要反复2、3次。
第三,按检定规程要求,分别通入浓度约为10%LEL、40%LEL、60%LEL的标准气体,记录仪器稳定示值,根据计算结果取绝对值最大的为示值误差。
第四,在检定时要得到稳定的检定数据,对于仪器的检定应先通入低浓度气体,逐渐通入高浓度气体。
第五,对于不同浓度的标准气体在检定通气时要流量稳定、均匀,才能达到检定数值的准确、可靠。
(3)重复性的检定:由于重复性是在示值误差的检定之后去做的,因此不能简单地把示值误差的数据拿来用,而是要重新去做,得出数值。在正常的工作条件下,通入零点气体校准零点,再通入浓度约为40%LEL的标准气体,记录仪器稳定示值,而按规定要做6次
其结果不超过40%LEL点基本误差的1/3,注意不能与10%LEL点和60%LEL点基本误差的1/3相比。
(4)报警误差的检定:每种仪器有其相应的报警点,这在出厂时早已设定好,因此要按仪器说明书中设定的报警点对其进行标定,而标准气体浓度应选定报警设置点浓度大于1.1倍,一般选择1.5倍的标准气体来做。此标准气体浓度不能太小,也不能太大,否则不利于读数,或直接影响读数。
(5)响应时间的检定:一般按检定规程要求去做即可达到目的,同时要强调保证每次通入气体量的稳定、匀速。
对于有毒性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器的检定,往往要用到像一氧化碳、硫化氢等对人体有直接影响的气体,如一氧化碳达到1.6×10-9时,20min即可使人产生头痛、呕吐,2h致人死亡。因此,在检定室不仅要注意残留气体对检定的影响,同时要防护检定排出气体对人体的影响,增加必要的设备进行通风排风,保证室内空气清洁。
三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正确使用
当环境空气中可燃气体的浓度达到或超过报警设定值时,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立即发出报警信号,以提醒人们及早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现谈谈常用的固定式催化燃烧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正确使用。
(1)使用检测器时,应注意危险场所的级别要与仪器的防爆标志相适应。检测器的防爆类别、级别、组别必须符合现场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类别、级别、组别的要求。不得在超过防爆标志所允许的环境中使用,否则起不到现场防爆作用。
(2)检测器不能在含硫、砷、磷、卤素化合物的场所中使用。因为它们会使检测器中的检测元件中毒,使检测器灵敏度下降,使用寿命缩短,严重的还会使检测器失效。要对含有上述元素化合物的可燃气体进行检测,应选用抗毒性催化燃烧型检测器或半导体型检测器。由于催化燃烧型检测器对氢气有引爆性,因此对于氢气的检测应选用电化学型或半导体型检测器。
(3)检测器不能在可燃气体浓度高于爆炸下限的环境条件下使用。因为催化燃烧型检测器使用的检测元件是载体催化活性元件,检测可燃气体浓度高于爆炸下限的浓度时,将烧坏检测器内的检测元件。
(4)注意不要使检测器意外进水或受水蒸气喷射。因为检测器中的检测元件进水后会影响其性能,如果意外进水,要重新更换检测器内的检测元件。安装于室外的检测器则应装有防雨罩。
(5)检测器安装位置的高低要与被测气体的密度相适应。比空气轻的气体总是向上扩散,检测器应安装在泄漏源的上方。安装高度应高出释放源所在高度0.5~2m,且与释放源的水平距离适当减小至5m以内,可以尽快地检测到可燃气体。比空气重的气体,应安装在泄漏源的下方,且安装高度应高出地面0.3~0.6m。过低易造成因雨水淋溅对检测器的损害,过高时超出了比空气重的气体易于积聚的高度。
(6)仪器投入运行前,要进行检测器工作电流(电压)的调整。调整后的电流(电压)值应在仪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内,以保证检测器的正常工作。此电流(电压)调整后,除正常检修外,一般无需再动。
(7)维护仪器时,不得在仪器通电的情况下现场拆装检测器。拆装防爆零部件时要小心,注意不要损伤隔爆面和夹杂脏物。
(8)要正确选取报警器的安装位置。报警器属非防爆部分,固定安装于安全场所。其安装位置应选择在便于观察维护之处,周围不应有对仪器正常工作有影响的强电磁场。
(9)要正确设定报警器的报警值。一般情况下,报警器显示的可燃气体的浓度范围是0~100%LEL。报警设定值一般在20~30%LEL处。具有二级报警的仪器,一级报警(高限)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20%LEL;二级报警(高高限)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50%LEL。
(10)应按检定周期对仪器进行检定,平时应定期检查仪器的报警功能。对于有试验按钮的仪器,启动报警器的试验按钮,即可检查报警器的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2. 哪些设备属于计量器具
国家质检总局公告
2005年第145号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我局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现予以公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项目要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批准和进口计量器具检定。
实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按现有规定执行。专用计量器具目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计量机构拟定,报我局审核后另行公布。医用超声源、医用激光源、医用辐射源的管理按“关于明确医用超声、激光和辐射源监督管理范围的通知”(技监局量发[1998]49号)执行。
自即日起,未列入本目录的计量器具,不再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批准和进口计量器具检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
二〇〇五年十月八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
1. 测距仪:光电测距仪、超声波测距仪、手持式激光测距仪;
2. 经纬仪:光学经纬仪、电子经纬仪;
3. 全站仪:全站型电子速测仪;
4. 水准仪:水准仪;
5. 测地型GPS接收机:测地型GPS接收机;
6. 液位计:液位计;
7. 测厚仪:超声波测厚仪、X射线测厚仪、电涡流式测厚仪、磁阻法测厚仪、γ射线厚度计;
8. 体温计:测量人体温度的红外温度计(红外耳温计、红外人体表面温度快速筛检仪);
9. 辐射温度计:工作用全辐射感温器、工作用辐射温度计、500℃以下工作用辐射温度计;
10. 天平:非自动天平;
11. 非自动衡器:非自动秤、非自行指示轨道衡、数字指示轨道衡;
12. 自动衡器:重力式自动装料衡器、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皮带秤)、非连续累计自动衡器、动态汽车衡(车辆总重计量)、动态称量轨道衡、核子皮带秤;
13. 称重传感器:称重传感器;
14. 称重显示器:数字称重显示器;
15. 加油机:燃油加油机;
16. 加气机:液化石油气加气机、压缩天然气加气机;
17. 流量计:差压式流量计、速度式流量计、液体容积式流量计、转子流量计、靶式流量变送器、临界流流量计、质量流量计、气体层流流量传感器、气体腰轮流量计、明渠堰槽流量计;
18. 水表:冷水表、热水表;
19. 燃气表:膜式煤气表;
20. 热能表:热能表;
21. 风速表:轻便三杯风向风速表、轻便磁感风向风速表、电接风向风速仪;
22. 血压计和血压表:血压计、血压表;
23. 眼压计:压陷式眼压计;
24. 压力仪表:弹簧管式精密压力表和真空表、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膜盒压力表、记录式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轮胎压力表、压力控制器、数字压力计;
25. 压力变送器和压力传感器:压力变送器、压力传感器;
26. 氧气吸入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
27. 材料试验机:摆锤式冲击试验机、悬臂梁式冲击试验机、轴向加荷疲劳试验机、旋转纯弯曲疲劳试验机、拉力、压力和万能试验机、非金属拉力、压力和万能试验机、电子式万能材料试验机、木材万能试验机、抗折试验机、杯突试验机、扭转试验机、高温蠕变、持久强度试验机;
28. 振动冲击测量仪:工作测振仪、公害噪声振动计、冲击测量仪、基桩动态测量仪;
29. 测速仪:机动车雷达测速仪、定角式雷达测速仪;
30. 出租汽车计价器:出租汽车计价器;
31. 接地电阻测量仪器:接地电阻表、接地导通电阻测试仪;
32. 绝缘电阻测量仪:绝缘电阻表(兆欧表)、高绝缘电阻测量仪(高阻计);
33. 泄漏电流测量仪:泄漏电流测量仪(表);
34. 耐电压测试仪:耐电压测试仪;
35. 电能表:交流电能表、电子式电能表、分时计度(多费率)电能表、最大需量电能表、直流电能表;
36. 测量互感器:测量用电流互感器、测量用电压互感器;
37. 电阻应变仪:电阻应变仪;
38. 场强测量仪:干扰场强测量仪、近区电场测量仪;
39. 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
40. 心脑电测量仪器:心电图机、脑电图机、脑电地形图仪、心电监护仪;
41. 电话计时计费器:单机型和集中管理分散计费型电话计时计费器、IC卡公用电话计时计费装置;
42. 噪声测量分析仪器:声级计、噪声剂量计、噪声统计分析仪、个人声暴露计、倍频程和1/3倍频程滤波器;
43. 听力计:纯音听力计、阻抗听力计;
44. 医用超声源: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超声源、医用超声诊断仪超声源、医用超声治疗机超声源、超声多普勒胎心仪超声源;
45. 焦度计:焦度计;
46. 验光机:验光机;
47. 照度计:紫外辐射照度计、光照度计;
48. 医用激光源:医用激光源;
49. 活度计:放射性活度计、用152Eu点状γ标准源校准锗γ谱仪、低本底α、β测量仪、α、β和γ表面污染仪、γ放射免疫计数器;
50. 环境与防护剂量(率)计:环境监测用X、γ辐射热释光剂量测量装置、环境监测用X、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仪、辐射防护用X、γ辐射剂量当量(率)仪和监测仪、直读式验电器型个人剂量计、个人监测用X、γ辐射热释光剂量测量装置、X、γ辐射个人报警仪、中子周围剂量当量测量仪;
51. 剂量计:治疗水平电离室剂量计、γ射线水吸收剂量标准剂量计(辐射加工级)、γ射线辐射加工工作剂量计、电子束辐射加工工作剂量计;
52. 医用辐射源:外照射治疗辐射源、医用诊断X辐射源、医用诊断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CT)X射线辐射源、γ射线辐射源(辐射加工用);
53. 测氡仪:测氡仪;
54. 热量计:氧弹热量计、水流型气体热量计、示差扫描热量计;
55. 糖量计:手持糖量计、手持折射仪;
56. 电导仪:电导仪;
57. pH计:实验室pH(酸度)计、船用pH计;
58. 分光光度计:可见分光光度计、单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荧光分光光度计、色散型红外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全差示分光光度计;
59. 光谱仪:发射光谱仪、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
60. 旋光仪:旋光仪、旋光糖量计;
61. 色谱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凝胶色谱仪;
62. 浊度计:浊度计;
63. 烟尘粉尘测量仪:烟尘测试仪、粉尘采样器、光散射式数字粉尘测试仪;
64. 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
65. 大气采样器:大气采样器;
66. 水质分析仪:覆膜电极溶解氧测定仪、水中油份浓度分析仪、化学需氧量(COD)测定仪、氨自动分析仪、生物化学需氧量(BOD5)测量仪、硝酸根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分析仪、离子计;
67.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二氧化硫气体检测仪、硫化氢气体分析仪、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红外线气体分析器、烟气分析仪、化学发光法氮氧化物分析仪;
68. 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仪: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催化燃烧式甲烷测定器、催化燃烧型氢气检测仪;
69. 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
70. 烟度计:滤纸式烟度计、透射式烟度计;
71. 测汞仪:测汞仪;
72. 水分测定仪:烘干法谷物水分测定仪、电容法和电阻法谷物水分测定仪、原棉水分测定仪;
73. 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74. 光度计:火焰光度计、非色散原子荧光光度计;
75. 血细胞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
3. 哪些设备属于计量器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以下设备属于计量回器具:
1、测距仪答:光电测距仪、超声波测距仪、手持式激光测距仪;
2、经纬仪:光学经纬仪、电子经纬仪;
3、全站仪:全站型电子速测仪;
4、水准仪:水准仪;
5、测地型GPS接收机:测地型GPS接收机;
6、液位计:液位计;
7、测厚仪:超声波测厚仪、X射线测厚仪、电涡流式测厚仪、磁阻法测厚仪、γ射线厚度计;
8、体温计:测量人体温度的红外温度计(红外耳温计、红外人体表面温度快速筛检仪);
9、辐射温度计:工作用全辐射感温器、工作用辐射温度计、500℃以下工作用辐射温度计;
10、天平:非自动天平。
(3)硫化氢检测报警仪检定装置扩展阅读:
按结构特点分类,计量器具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量具是即用固定形式复现量值的计量器具,如量块、砝码、标准电池、标准电阻、竹木直尺。线纹米尺等;
2、计量仪器仪表。即将被测量的量转换成可直接观测的指标值等效信息的计量器具,如压力表、流量计、温度计、电流表、电压表。心脑电图仪等;
3、计量装置。即为了确定被测量值所必须的计量器具和辅助设备的总体组合,如里程计价表检定装置、高频微波功率计校准装置等。
4. 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指哪些
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有:社会公用的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四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对检定不合格的,发给检定结果或者注销原检定合格印、证。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使用加强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按照周期进行检定。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管理,1987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进行强制检定工作及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适用本办法。
根据本办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强制检定工作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并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指定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
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5. 煤矿安全设备包括哪些内容
矿井生产系统指的是在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人员安全进出、材料设备上下井、矸石出运、供电、供气、供水等巷道线路及其设施等组成的系统。那么,煤矿安全设备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介绍吧!
综采支架、单体液压支柱、采煤机、掘进机、可弯曲刮板运输机、皮带运输机、破碎机、乳化液泵、铰接顶梁、矿车、梭车、清车机、翻车机、爬车机、摇台、罐笼、提升机、调度绞车、回柱绞车、防爆开关、矿用水泵、主要通风机、局扇、自控风门、空压机等等。
监控系统及安全仪表
1、风速表:测量风速流量速度的仪器。
2、压差计:测量井巷或管道流体中两点间压力差的仪表。
3、检定管:根据管内指示剂的变色程度或变色长度来确定某种气体浓度的细玻璃管。
4、粉尘采样机:在含尘空气中采集粉尘试样的便携式器具。
5、个体粉尘采取机:由个人佩带可连续一个工作班采集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的器具。
6、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应用光干涉原理,测量空气中甲烷浓度的仪器。
7、催化燃烧式甲烷测定器:利用催化燃烧原理测量空气中甲烷浓度的仪器。
8、热导式甲烷测定器:利用甲烷和空气导热率不同的原理,测量空气中甲烷浓度的仪器。
9、甲烷警报器:能测定空气中甲烷浓度,且当甲烷含量达到一定浓度时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的仪器。
10、甲烷遥测仪:远距离集中测量井下各测点风流中甲烷浓度的仪器。
11、甲烷断电仪:井下甲烷浓度超限时,能自动切断受控设备电源的仪器。
12、粉尘浓度测定仪:测量空气中粉尘含有量的仪器。
13、风电闭锁装置:当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风筒风量低于规定值时,能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电源的装置。
14、风电甲烷闭锁装置:当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风筒风量低于规定值时,或空气中甲烷浓度超限时,能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电源的装置。
15、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煤矿通风安全及生产环节监控的系统,包括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煤矿瓦斯抽采(放)监控系统、煤矿轨道运输监控系统、煤矿胶带运输监控系统、煤矿供电监控系统、煤矿排水监控系统、煤矿火灾监控系统、矿山压力监控系统、煤与瓦斯突出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等。
1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主要用来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氧气浓度、硫化氢浓度、矿尘浓度、风速、风压、湿度、温度、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等,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等功能的系统。
17、煤矿瓦斯抽采(放)监控系统:主要用来监测甲烷浓度、压力、流量、温度、抽放泵状态、阀门状态等,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抽放泵和阀门控制等功能的系统。
18、煤矿轨道运输监控系统:主要用来监测信号机状态、电动转辙机状态、机车位置、机车编号、运行方向、运行速度、车皮数、空(实)车皮数等,并实现信号机、电动转辙机闭锁控制、地面远程调度与控制等功能的系统。
19、煤矿胶带运输监控系统:主要用来监测皮带速度、轴温、烟雾、堆煤、横向撕裂、纵向撕裂、跑偏、打滑、电机运行状态、煤仓煤位等,并实现逆煤流启动、顺煤流停止等闭锁控制和安全保护,地面远程调度与控制,皮带火灾监测与控制等功能的系统。
20、煤矿供电监控系统:主要用来监测电网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馈电开关状态、电网绝缘状态等,并实现漏电保护、馈电开关闭锁控制、地面远程控制等功能的系统。
21、煤矿排水监控系统:主要用来监测水仓水位、水泵开停、水泵工作电压、电流、功率、阀门状态、流量、压力等,并实现阀门开关、水泵开停控制、地面远程控制等功能的系统。
22、煤矿火灾监控系统:主要用来监测一氧化碳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氧气浓度、温度、风压、烟雾等,并通过风门控制,实现均压灭火控制、制氮与注氮控制等功能的系统。
23、矿山压力监控系统:主要用来监测地音、顶板位移、位移速度、位移加速度、红外发射、电磁发射等,并实现矿山压力预报等功能的系统。
24、煤与瓦斯突出监控系统:主要用来监测煤岩体声发射、瓦斯涌出量、工作面煤壁温度、红外发射、电磁发射等,并实现煤与瓦斯突出预报等功能的系统。
25、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主要用来监测井下人员位置、滞留时间、个人信息等功能的系统。
26、传感器:将被测非电量按一定规律转换为电信号输出,且通常具有显示和声光报警功能的设备。
27、执行器(含声光报警器和断电器):将来自分站等设备的控制信号转换为被控物理量的设备。
28、分站: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时分制或频分制等)远距离传送给传输接口,同时接收来自传输接口的多路复用信号(时分制或频分制等),且具有简单数据处理能力,能控制执行器工作的设备。
29、电源箱:将井下交流电网电能转换为系统所需电源的设备。
30、矿用风速传感器:连续监测矿井通风巷道中风速大小的装置。
31、矿用风压传感器:连续监测矿井通风机、风门、密闭巷道、通风巷道等地通风压力的装置。
32、矿用一氧化碳传感器:连续监测矿井中煤的自然发火区及胶带输送机胶带等着火时产生的一氧化碳浓度的装置。
33、矿用温度传感器: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温度高低的装置。
34、矿用二氧化碳传感器: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二氧化碳浓度的装置。
35、矿用氧气传感器: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氧气浓度的装置。
36、矿用烟雾传感器:连续监测矿井中胶带输送机胶带等着火时产生的烟雾浓度的装置。
37、矿用风筒开关传感器:连续监测风筒是否有风的装置。
38、矿用风门开关传感器:连续监测矿井风门开关的装置。
39、矿用馈电传感器:连续监测矿井中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器负荷侧有无电压的装置。
40、声光报警器:能发出声光报警的装置。
41、断电控制器:控制磁力启动器和馈电开关等的装置。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煤矿安全设备包括哪些内容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劳动安全的知识。请您多多关注倍领安全网吧!
6.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显示Err1是什么意思
Err1表示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故障,用户可以返厂进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