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防雷装置检测的要求和时间间隔是多少
根据中国气象局第20号令《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检查的内容如下:
1、仪器仪表鉴定或校准:检查仪器、仪表鉴定证书、校准证书是否在有效期的范围内,一般要求每台检测仪器、仪表要纳入计量的检测,检测单位可委托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检定单位进行常规的计量检测,检测合格的,由检定单位核发给每台仪器、仪表一张计量认证合格证。
2、检査仪器仪表电池:检査仪器、仪表所使用的电池是否在正常值范围,如果电池的电压不足,则应立即更换新的电池如遇到在检测中仪器、仪表的电池电力不足时,建议随身携带一组与仪器、仪表相配套的备用电池。
3、检查检测设备外观及其附属设备:检査检测用测试线绝缘层是否有破损,如果有破损则应更换或采用绝缘胶带对破损的部位进行处理,避免让裸露的金属线在检测过程中碰到带电物体或接地体产生危及人身安全或影响检测数据情况出现如果发现检测线某处断开,可用万用电表的电阻挡寻找检测线断开位置并做处理,以免影响检测工作。
(1)防雷装置检测仪器设备清单扩展阅读
防雷装置检测顺序可按先检测外部防雷装置,再检测内部防雷装置进行。
外部防雷装置包括接闪器(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线、接闪网)、引下线、接地装置、金属门窗及屋面大型金属物体的等电位连接。
内部防雷装置包括各级电涌保护器(SPD)、屋内电子设备的等电位连接、电梯机房的等电位连接、均压环、电子设备安全距离等。
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检测完毕后应将每项检测结果填人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原始记录表中作为检测的原始记录。
防雷装置检测中的SPD是电涌保护器。
当电源采用TN系统时,从总配电盘(箱)开始引出的配电线路和分支线路必须采用TN-S或TN-C-S系统。
原则上电涌保护器(SPD)和等电位连接位置应在各防雷区的交界处,但当线路能承受顶期的电涌电压时,SPD可安装在被保护设备处。线路的金属保护层或屏蔽层宜首先与防雷区交界处进行等电位连接。
2. 用什么仪器测防雷接地电阻
可用接地电阻测量仪测量防雷接地电阻。
分为大型地网接地电阻测试仪与普通接地电阻测试仪,二者的功能与范围不同。普通接地电阻测试仪分为指针式(俗称接地摇表)、数字式接地电阻测试仪。
根据《接地装置安装》、《接地安装的施工和验收规范》的规定,一类、二类防雷装置的接地电阻小于等于10Ω,三类建筑物要求接地电阻小于等于30Ω。
(2)防雷装置检测仪器设备清单扩展阅读
工厂防雷分为整体结构防雷,就是主厂房防雷,主要基础打接地极、接地带,形成一个接地网,接地电阻小于10欧。再与主厂房的钢筋或钢构的主体连接。水泥混凝土屋顶接避雷带或避雷针,墙外地面还得留有接地测试点,钢构应用镀锌扁铁作直接引到屋顶。
供电系统接地分为保护接地和工作点接地,保护接地是带电设备外壳接地。工作点接地指零线接地,接地网做法与避雷接地方式一样,接地电阻小于4欧。如达不到要求,则应加接地极,条件不好的,应加电解物及(或)更换土壤。
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在配电室独立引出,系统可并为一个。工作方式,如地线和零线分开,也可合为一引到用电系统(或设备)。接地系统须重复接地。也有独立分开的方式,TN-S系统。零地不能再合为一。
仪器仪表接地系统。该系统接地电阻小于1欧,不能与防雷接地连接。
3.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是非常重要的,雨天防雷必不可少,虽然概率小,但有可能就要做好防护,每个细节都很关键。中达咨询就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和大家说明一下。
1.检测对象及检测部位
1.1接闪器现场检查接闪器的材料、规格、防腐措施及锈蚀情况,查看安装是否垂直,焊接是否牢固,有无折断、熔化现象。检查接闪器与引下线的连接是否可靠以及分流情况。对于单支或多支避雷针,应用滚球法确定其保护范围,确定是否能起到保护建(构)筑物的作用。
1.1.1建筑物接闪器对于楼房等建筑物的避雷网或避雷带,圆钢直径应大于等于8mm,培卜扁钢截面积大于等于48m㎡,厚度大于等于4mm.现场检测时用铁锤或钳子等硬器对网带做适当的敲打。查看是否有开焊和弯成直角或小于直角等敷设不合理的地方。
1.1.2水塔接闪器要求利用水塔顶部周围铁栅栏来保护接闪器或敷设环形避雷带边缘,塔顶中心安装避雷针一只。可以通过高倍望远镜来观察接闪器的状况。
1.1.3烟囱接闪器利用安装在烟囱顶部的避雷针或环形避雷带作为保护,多根避雷针应用避雷带连接成闭合环。
1.2引下线现场检查引下线是否垂直、牢固,是否遵循最短路径原则;检查引下线材料直径及截面积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引下线的布设是否合理,应视建筑物出入口、人行道之间距离采取保护措施,其距离必须大于等于3.0m;检查断接卡是否锈蚀、接触不良。宜在距地1.8m处设置断接卡;检查距地面1.5m以下是否设置了非金属防护套管;检查引下线是否变形和弯蓝处是否有直角、锐角弯;检查是否有断裂、机械损伤、严重锈蚀等状况,当截面锈蚀大于等于t/3时应予更换;检查引下线与接闪器、接地装置焊接是否牢固可靠,焊点有无裂缝等;引下线的布设应包括:能否引起雷电反击和雷电电磁脉冲干扰,附近是否有其他设备引线、是否有交叉或平行电气线路,如有应采取措施;引下线的过电压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穿过临时建筑物情况和是否便于检查等。对于高度小于等于40.0m的水塔,可以利用铁梯为引下线;高度大于40.0m时,应另加设一根引下线或利用支柱内主钢筋作为引下线。对于高度小于等于40.0m的烟囱,可利用铁扶梯作引下线;高度大于40.0m时,应另加装一根引下线或利用支柱或支座内主钢筋作引下线。
1.3接地装置接地装置的检测以实际测量接地工频电阻值为主要标志。接地装置主要检查安装位置、深度、规格、防腐、冲击接地电阻等,并要查阅基建档案中防雷设计图纸的接地装置材料、规格、布置等是否设计合理。
对于水塔、烟囱等构筑物。由于其防雷装置均暴露在外面,通常可以通过高倍望远镜进行避雷针、引下线的现场观察,可及时发现隐患。必要时,检测员要登到最高处进行实地检查和测量。
检测时应多选择几个点进行测量,最后通过求平均的方法确定该点的接地电阻值。如果测试出的工频接地电阻均合格的话,可以不用再测试该处的土壤电阻率,也不必计算出冲击电阻值。
2.检测前的准备以及检测程序
2.1检测前的准备
2.1.1检测计划由现场检测技术负责人制定,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施工方、建设方,施工到在那些部分、那些环节时,施工方必须通知检测站及时进行检测,作好原始记录资料;
2.1.2项目熟悉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检测人员熟悉检测项目的技术说明,这部分是熟悉的重点,是一项比较细致的工作,检测人员必须了解相关国家标准对各个检测项目的强制性指标要求。
2.1.3责任落实项目的防雷装置的施工,由土建施工方在负责,根据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原则,按照检测协议约定,检测单位具体落实检测人员工作职责,保证整个检测过程、检测资料的完整性,防雷装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
2.1.4检配镇穗测记录表格准备相关检测记录表格准备,根据新建建筑物的具体情况,准备一套从基础测试开始到工程竣工止的完整检测表格,并指定专人保管。
2.2检测程序
2.2.1前期准备阶段①接受检测任务,了解被检单位的情况。这是一件必要的前期准备工作,旅运是制定检测方案、签订协议、检测实施等后续工作的铺垫,至少应了解其大概情况,如具体地址、规模、性质、土壤类型、检测场所环境等。②制定检测方案。方案要尽量定得细一些。③签订检测协议或合同,也可以是委托书形式。④配备人员。根据被检单位的性质、行业特点,配备具有相应专业特长的检测技术人员。⑤掌握相关知识。了解和掌握与被检单位有关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的规范、规定,包括国家标准规范、行业规范、地方标准以及有关的安全程序、操作规程等。⑥准备仪器。不同的设备、设施所需的检测设备也不同,根据检测对象,准备并检查检测主、备用仪器设备,保证其在检定合格有效使用期内并能正常使用。
2.2.2现场检测阶段①到达受检单位,主动向被检单位出示有关证件。②查阅本次检测对象的防雷工程技术资料和图纸,了解并记录受检单体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和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后果,确定其防雷类别、防雷区划分和应检测项目。③巡视受检单体及周边环境,根据所使用仪器的测试原理和要求,合理布置接地电阻测试仪辅助桩位并连线,再次检查仪器设备,记录接地电阻测试仪型号名称及检测辅助桩位。④进行现场检测并记录数据。根据确定的检测项目,按先检测外部防雷装置,后检测内部防雷装置的顺序,由检测人员对建(构)筑物、设施的防雷装置的观感质量进行巡视检查,并对相关技术参数进行测量,同时进行接地电阻或过渡电阻测试点取样并绘制测点平面示意图,对测点进行标注和编号后进行接地电阻、过渡电阻等测量,测量结果—读数经复核无误后按要求记入相应的原始记录表。⑤复核、确认并签字。现场检测完毕,对仪器设备再次进行检查,确认其正常,由测试取样者、测试者、记录者对原始记录进行校对和复核后,在指定的主检与复核处签字。同时对现场检测当场发现并能确定的防雷装置缺陷进行汇总,形成存在问题通知书交受检单位现场负责人,由受检单位现场负责人对检测结果进行确认后在指定处签字。
2.2.3分析处理阶段①整理检测数据,出具相关检测文书。对检测原始记录表中的数据进行计算、整理和处理后,根据相应的技术标准进行判定,对新确定的存在的问题编制并出具存在问题通知书;对于定期检测或竣工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对于整改后进行的复检,编制并出具复检意见书。②审核、签发相关检测文书并盖章。③登记、发送相关检测文书,并建立档案。
2.2.4服务评价和跟踪回访①在被检单位领取检测报告等文书时,请被检单位填写防雷检测工作作风、服务质量评价表,收回评价表并建立台帐档案。②检测机构管理人员通过电话或上门了解或邀请召开座谈的形式,按不低于30%的比例对检测活动进行服务跟踪回访。
3.检测方法和注意事项
检测方法:包括查阅资料、检查观感质量、测量技术参数及分析处理。
3.1查阅资料指查阅设计图纸、隐蔽工程记录及竣工图等相关资料。
3.2检查观感质量指对各种防雷装置及措施的外露部分观感质量进行检查并记录和判断其是否符合要求的过程。
3.3测量技术参数指运用各种仪器、仪表设备对防雷装置各种技术参数进行测量、读数、记录。
3.4分析处理指对各种技术参数的测量数据进行计算分析处理并判断其是否符合要求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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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筑防雷检测需要用什么仪器
防雷检测仪器设备清单防雷装置检测专业设备防雷检测专业设备清单
1. 激光测距仪:量程:0-150m
2. 测厚仪:金属厚度测量,超声波
3. 经纬仪:量程:0-360°,分辨率:2″
4. 拉力计:量程:0-40kgf
5. 可燃气体测试仪:适用气体:可燃气体
6. 接地电阻测试仪:测试电流:>20mA(正弦波),分辨率:0.01Ω
7. 大地网测试仪:测试电流:>3A,分辨率:0.001~99.999Ω,频率可选
8. 土壤电阻率测试仪:四线法测量,测试电流:>20mA(正弦波)分辨率:0.01Ω
9. 等电位测试仪:测试电流:≥1A,四线法测试,分辨率:0.001Ω,具备大容量锂电池
10. 环路电阻测试仪:电阻测量分辨率:0.001Ω,电流测量分辨率:1μA
11. 防雷元件测试仪:测试器件:MOV,具备大容量锂电池
12. 绝缘电阻测试仪:0-1000MΩ
13. 表面阻抗测试仪:测量范围:103-1010Ω
14. 静电电位测试仪:测量范围:±20kv
15. 数字万用表:电压、电流、电阻测量,分辨率:3位半
16. 防爆对讲机;防爆对讲
17. 标准电阻:10-3~105欧姆,功率1/2w,线绕型
18. 钢卷尺:分辨率:0.01m
19. 游标卡尺:量程:0-150mm
5.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2020修订)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规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行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实施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是指对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连接导体等构成的,用以防御雷电灾害的设施或者系统进行检测的活动。第三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管理和认定工作。第四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
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第五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分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统一印制。资质证有效期为五年。第六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认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信赖保护的原则。第二章资质申请条件第七条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满足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
(三)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在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中,应当有一定数量的与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计算机相关专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并在其从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四)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安全管理制度;
(五)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技术能力和良好信誉;
(六)用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专用仪器设备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者校准,并在有效期内。第八条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六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四年以上,并具备甲级资质等级要求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近三年内开展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不少于二百个,且未因检测质量问题引发事故;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质量考核合格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三)具有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附表1);
(四)取得乙级资质三年以上。第九条申请乙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一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三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等工作两年以上,并具备乙级资质等级要求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具有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附表1)。第三章资质申请与受理第十条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向法人登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第十一条满足本办法第七条和第九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乙级资质。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附表2);
(二)《专业技术人员简表》(附表3),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
(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五)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以及检定或者校准证书;
(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二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甲级资质。申请单位除了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近三年已完成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表》(附表4);
(二)近三年二十个以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