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防爆间电缆穿管问题
爆炸危复险环境的电气线路制
3.1 一 般 规 定
3.1.1 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和敷设路径,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中有明确的规定,施工应按设计规定进行。但鉴于工程的具体情况,对那些既可由设计规定,亦可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条件决定的问题,可采取设计图纸有规定时按设计施工,若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可按本条规定执行的方法。本条的规定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有关条文的规定而作出的。
3.1.2 本条是为了防止电气线路因外界损伤而破坏绝缘,击穿打火而引起爆炸事故。
3.1.3 本条是为了避免因线路的绝缘不良产生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事故。
3.1.4 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对于不同的爆炸危险区所采用的电气设备和器材的选型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施工安装时应按设计规定选用相应类型的连接件。
3.1.5 导线或电缆的连接应可靠。绕接是一种不可靠的连接,往往会由于受外界的影响而松动,连接处的接触不良,接触电阻增大,引起接头发热;铝芯电缆与设备连接应采用铜
② 人防工程中电气保护管暗敷设的保护层厚度是多少
人防工程一般都复是按照《爆炸制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施工的,其暗敷电气保护管的保护层的厚度是根据房间或场所的性质不同也会有所不同的敷设方式。根据管路的长短其保护层也有所不同。一般室内墙体暗敷管保护层1.5m以下的35mm。1.5m-3m的50mm。3m-6m的70mm。6m以上的100mm。室外墙体暗敷为100mm。人防地面暗敷为150mm。
③ 电气设计规范大全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2007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3-199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4-1995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CB 50060-2008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62-2008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CB 50227-2008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 /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 /T 621-1997
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SDJ 9-199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 16 -2008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 /T601-1996
常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1993
电热设备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6-1993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1992 35-110KV
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9-1992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 50062-2008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GB/T 50063-2008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 JGJ/T 163-2008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89-2001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 45-2006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 50293-1999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 措施 —电气(2009)<建设部发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 GB 50057-94
建筑照明设计设计标准 GB 50034-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343-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7588-2003
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 5429-200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3-92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GB 14050-2008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 19517-2004
阻燃和耐火电缆通则 GB/T 19666-2005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规范 GB50034-9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06年版)GB50156—2002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6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电力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50297-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2-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3-9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2008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83-2004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200—94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5—9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GB/T50063-2008
石油化工企业照度设计标准 SH/T3027-2003
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装置电力设计技术规范 SH3038—2000
石油化工企业厂区总平面布置设计规范 SH/T 3053-2002
石油化工企业工厂电力系统设计规范 SH3060—1994
石油化工企业电气设备抗震鉴定标准 SH3071—1995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SH3097—2000
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 SH/T3081-2003
石油化工仪表供电设计规范 SH/T3082-2003
炼油厂用电负荷设计计算 方法 SH/T3116—2000
石油化工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设计导则 SHB-Z06-1999
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SHSG-033-2008
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SHSG-053-2003
仪表供电设计规定 HG/T20509-2000
信号报警、安全连锁系统设计规定 HG/T20511-2000
化工企业电力设计图形和文字符号统一规定 HG/T20686-1990
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 CECS31: 2006
石油设施电气设备安装区域一级、0区、1区和2区区域划分推荐作法 SY/T6671-2006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5220-2005
油气田变配电设计规范 SY/T0033-2009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GB/T6451-2008
隐极同步发电机技术要求 GB/T7064-2008
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GB/T10228—2008
电力变压器 第7部分:油浸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 GB/T1094.7-2008
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 GB/T15543—2008
三相交流系统短路电流计算 GB/T15544—1995
低压成套无功功率补偿装置 GB/T15576—2008
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 GB/T17468—2008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 GB50045—95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50061—2010
住宅设计规范(2003年版) GB50096—199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0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2006
④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电力线路及电气装置有何规定呢
新建、扩建、大小修、预试的一、二次变电设备,必须颁布的有关规程和技术标准经过验收合格、手续完备后方能投入运行。
设备的安装或检修,在施工工程中需要中间验收时,变电站负责人应指定专人配合进行,对其隐蔽部分,施工单位应做好记录,中间验收项目,应由变电站负责人与施工检修单位共同商定。
在大小修、预试、继电保护、仪表检验后,由有关修试人员将有关情况记入记录簿中,并注明是否可以投入运行,无疑问后方可办理完工手续。
验收的设备个别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而系统又急须投入运行时,需经主管局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投入运行。
⑤ 建筑电气,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第五节,进行设备采购和施工,
一、电气线路应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环境或远离释放源的地方敷设。
1.当易燃物质比空气重时,电气线路应在较高处敷设或直接埋地;架空敷设时宜采用电缆桥架:电缆沟敷设时沟内应充砂,并宜设置排水措施。
2.当易燃物质比空气轻时,电气线路宜在较低处敷设或电缆沟敷设。
3.电气线路宜在有爆炸危险的建、构筑物的墙外敷设。
二、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电缆或钢管,所穿过的不同区域之间墙或楼板处的孔洞,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三、当电气线路沿输送易燃气体或液体的管道栈桥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沿危险程度较低的管道一侧;
2.当易燃物质比空气重时,在管道上方;比空气轻时,在管道的下方。
四、敷设电气线路时宜避开可能受到机械损伤、振动、腐蚀以及可能受热的地方,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预防措施。
五、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内,低压电力、照明线路用的绝缘导线和电缆的额定电压,必须不低于工作电压,且不应低于500V。
工作中性线的绝缘的额定电压应与相线电压相等,并应在同一护套或管子内敷设。
六、在1区内单相网络中的相线及中性线均应装设短路保护,并使用双极开关同时切断相线及中性线。
七、在1区内应采用铜芯电缆;在2区内宜采用铜芯电缆,当采用铝芯电缆时,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应有可靠的铜-铝过渡接头等措施。
八、选用电缆时应考虑环境腐蚀、鼠类和白蚁危害以及周围环境温度及用电设备进线盒方式等因素。在架空桥架敷设时宜采用阻燃电缆。
九、对3~10kV电缆线路,宜装设零序电流保护:在1区内保护装置宜动作于跳闸:在2区内宜作用于信号。
第2.5.9条本质安全系统的电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本质安全系统电路的导体与其它非本质安全系统电路的导体接触时,应采取适当预防措施。不应使接触点处产生电弧或电流增大、产生静电或电磁感应。
二、连接导线当采用铜导线时,引燃温度为T1~T4组时,其导线截面与最大允许电流应符合表2.5.9的规定。
铜导线截面与最大允许电流(适用于T1~T4组)表2.5.9
爆炸危险环境钢管配线技术要求表2.5.11
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为了防腐蚀,钢管连接的螺纹部分应涂以铅油或磷化膏。
在可能凝结冷凝水的地方,管线上应装设排除冷凝水的密封接头。
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处宜采用挠性连接管。
第2.5.12条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内钢管配线的电气线路必须作好隔离密封,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内,下列各处必须作隔离密封:
1.当电气设备本身的接头部件中无隔离密封时,导体引向电气设备接头部件前的管段处;
2.直径50mm以上钢管距引入的接线箱450mm以内处,以及直径50mm以上钢管每距15mm处;
3.相邻的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之间;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与相邻的其它危险环境或正常环境之间。
进行密封时,密封内部应用纤维作填充层的底层或隔层,以防止密封混合物流出,填充层的有效厚度必须大于钢管的内径。
二、供隔离密封用的连接部件,不应作为导线的连接或分线用。
⑥ 危险品库房对电气的要求
首先,电气应选择防爆电气。其次电气线路需穿钢管保护,装防爆开关、防爆灯。如仓库设有排气扇,也应采用防爆型设备。各种电器设施应选用本质安全型。详情请查阅《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⑦ 我国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关于电力线路及电器装置有哪些规定
1)架空电力线与甲、乙类厂房(仓库),可燃材料堆垛,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的最近水平距离应符合表7-1的规定。
35kV及以上架空电力线与单罐容积大于200m3或总容积大于1000m3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
表7-1架空电力线与甲、乙类厂房(仓库)、可燃材料堆垛等的最近最平距离(m)
2)电力电缆不应和输送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可燃气体管道、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管沟内。
3)配电线路不得穿越通风管道内腔或直接敷设在通风管道外壁上,穿金属导管保护的配电线路可紧贴通风管道外壁敷设。
配电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时,应采取穿金属导管、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4)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卤钨灯和额定功率不小于100W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其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保护。
额定功率不小于60W的白炽灯、卤钨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荧光高压汞灯(包括电感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或采取其他防火措施。
5)可燃材料仓库内宜使用低温照明灯具,并应对灯具的发热部件采取隔热等防火措施,不应使用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配电箱及开关应设置在仓库外。
6)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的规定。
7)下列建筑或场所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宜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①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
②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③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④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⑧ 我国现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关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有哪些规定
(1)一般规定
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用于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
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由下列部分或全部设备组成:
①电气火灾监控器。
②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③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及电气火灾危险性设置,并应根据电气线路敷设和用电设备的具体情况,确定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形式与安装位置。在无消防控制室且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数量不超过8只时,可采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4)非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不应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器回路。
5)在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电气火灾监控器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应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但该类信息与火灾报警信息的显示应有区别。
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不应影响供电系统的正常工作,不宜自动切断供电电源。
7)当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用于电气火灾监控时,可接入电气火灾监控器。
(2)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
1)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以设置在低压配电系统首端为基本原则,宜设置在第一级配电柜(箱)的出线端。在供电线路泄漏电流大于500mA时,宜在其下一级配电柜(箱)设置。
2)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不宜设置在IT系统的配电线路和消防配电线路中。
3)选择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时,应计及供电系统自然漏流的影响,并应选择参数合适的探测器;探测器报警值宜为300mA~500mA。
4)具有探测线路故障电弧功能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其保护线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00m。
(3)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
1)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设置在电缆接头、端子、重点发热部件等部位。
2)保护对象为1000V及以下的配电线路,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采用接触式布置。
3)保护对象为1000V以上的供电线路,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宜选择光栅光纤测温式或红外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光栅光纤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直接设置在保护对象的表面。
(4)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
1)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2)、(3)的规定。
2)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应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但该类信息与火灾报警信息的显示应有区别。
3)未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将报警信号传至有人值班的场所。
(5)电气火灾监控器的设置
1)设有消防控制室时,电气火灾监控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或保护区域附近;设置在保护区域附近时,应将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传入消防控制室。
2)未设消防控制室时,电气火灾监控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
⑨ 请教一下,用的化工厂电气设计中的规范有哪些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
《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
《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装置电力设计技术规范》(SH3038-200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1996)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1990)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
《石油化工仪表供电设计规范》(SH/T3082-200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1995)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2-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