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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用自动隔爆装置安装标准

发布时间:2021-02-17 09:18:16

1. 煤矿低标准作业害了谁

煤矿粉尘预防措施及条列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国以来出台了一系列防治职业危害的法律、法规,并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为了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但由于我国煤矿的生产作业条件普遍较差,粉尘浓度超标现象严重,接尘人员劳动防范意识不强,给国家、企业、职工及家庭生命财成非常严重的经济损失,使得煤炭行业职业病形势仍相当严峻。
⒈总体要求
一、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落煤时产尘点下风侧10m—1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支护时产尘点下风侧10m—1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放顶煤时产尘点下风侧10m—1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回风巷距离工作面10m—1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
二、掘井工作面应采取综合治理措施,高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司机工作点和机组后回风侧产尘点下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0%;其他矿井的掘进司机工作点和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0%;呼吸性粉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钻眼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放炮15min后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
三、锚喷作业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作业人员的工作点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
四、井下煤仓放煤口、溜媒眼放煤口、转载及运输环节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
五、煤矿井下所使用的防、降尘装置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六、个体防护: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体防尘用具。
⒉粉尘治理
一、井下必须建立完善的符合要求的防尘供水系统:
①、永久性的防尘水池容量不小于200m3且贮水量不小于井下连续2h的用水量,并设有备用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永久性防水池的一半。
②、防尘水管应铺设到所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每隔50m或100m安设一个三统及阀门
③、防尘用水系统中,选装水质过滤装置,悬浮物的含量不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0-9.5范围内。
二、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媒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三、对产生煤(岩)尘的地点应采取防尘措施
①、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和巷帮、水泡泥、爆破喷雾、装煤(岩)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范措施,冻结法凿井和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用捕尘措施。
②、采煤工作面应有由国家认定的机构提供的煤层可注性鉴定报告,并应对可注水煤层采取注水防尘措施。
③、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钻研法,使用水泡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避,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④、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者放煤时同步喷雾。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降尘器。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和降尘器构成综合防尘系统。
⑤、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至少两道风流净化水幕,并宜采用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⑥、井下煤仓放煤口、溜媒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降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降尘器降尘。
⑦、在煤、岩层中钻孔,应采取湿式钻孔。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层或软煤层中瓦斯抽放钻孔难以采取湿式钻孔时,可采用干式钻孔,但必须采用捕尘、降尘措施,必要时必须采用降尘器降尘。
⑧、为提高防尘效果,可在水中添加降尘剂。降尘剂必须保证无毒、无腐蚀无污染环境,并不影响煤质。
四、预先湿润媒体:
①、煤层注水
a)注水过程中应进行流量及压力的计量。
b)单孔注水总量应使该钻孔预湿媒体的平均水分含量增量大于或等于1.5%
c)封孔深度应保证注水过程中煤壁及钻孔不渗水、漏水或跑水。
②、采空区注水:
当采用下行陷落法分层开采厚煤层时,可以采用在上一层的采空区内灌水,对下一层的媒体进行湿润,开采近距离煤层群时,在层间没有不透水岩层或夹矸的情况下也可以在上部煤层的采空区内灌水,对下部煤层进行湿润。
五 、煤矿防尘用喷嘴应符合MT/T240的规定,降尘器应符合MT159的规定。
六 采煤防尘
①、综采工作面防尘,采煤机割煤防尘
A、采煤机割煤必须进行喷雾并满足以下要求:
a)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0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0MPa.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8.0MPa。喷雾系统应与采煤机联动,工作免得高压胶管应有安全防护措施。高压胶管得来压强度应大于喷雾泵站额定压力的1.5倍。
b)泵站应设置两台雾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B、自移式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防尘,
液压支架应自动喷雾降尘系统并满足以下要求:
a)喷雾系统各部件的设置应可靠的防止砸坏措施,并便于从工作面一侧进行安装和维护。
b)液压支架的喷雾系统,应安设向相邻支架之间进行喷雾的喷嘴;采用放顶煤工艺时应安设向落煤窗口方向喷雾的喷嘴;喷雾压力均不得小于1.5MPa
c)在静压供水的水压达不到喷雾要求时,必须设置喷雾泵站,其供水压力及流量必须与液压支架喷雾参数相匹配。泵站应设置两台雾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②、炮采防尘
① 钻眼应采取湿式作业,供水压力为0.2MPa-1.0 MPa,耗水量为5Lmin-6Lmin,使排出的煤粉呈糊状。
② 炮眼内应填塞自封式水炮泥,水炮泥的充水荣容量应为200ML-250ML
③ 放炮时应采用高压喷雾等高效降尘措施,采用高压喷雾降尘措施时,喷雾压力不得小于8.0MPa
④ 在放炮前后宜冲洗煤壁、顶板并浇湿底板和落煤,在出煤过程中,宜边出煤边洒水。
七 掘进防尘
①、机掘作业的防尘
a)掘进机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0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
b)掘进机上喷雾系统的降尘效果达不到本标准(总体要求第2点)的要求时应采用除尘器抽尘净化等高效防尘措施。
c)采用除尘器抽尘净化措施时,应对含尘气流进行有效控制,以阻止截割粉尘向外扩散。工作面所形成的混合式通风应符合MT/T441的规定
②、炮掘作业防尘
a)钻眼应采取湿式作业,供水压力以3.0MPa左右为宜,但应低于风压0.1MPa-0.2MPa,耗水量以2L/min-3L/min为宜,以钻孔流出的污水呈乳状岩浆为准。
b)炮眼内应填塞自封是的水泥炮,水泥炮的装填量应在一节级以上。
c)放炮前应对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道周边进行清洗。
d)放炮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10m-15m地点安装压气喷雾器或高压喷雾降尘系统实行放炮喷雾。雾幕应覆盖全断面并在放炮后连续喷雾5min以上。当采用高压喷雾降尘时,喷雾压力不得小于8.0MPa
e)放炮后,装煤(矸)前必需对距离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道周边和装煤(矸)对洒水。在装煤(矸)过程中,边装边洒水,采用铲斗装煤(矸)机时,装岩机应安装自动或人工控制水阀的喷雾系统,实行装煤(矸)喷雾。
③、通风防尘:掘进巷道排尘风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④、其他防尘措施
a)、距离工作面50m内应设置一道自动通过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b)、距离工作面20m范围内的巷道,每班至少冲洗一次;20m以外的巷道每旬至少应冲洗一次,并清除堆积浮煤
八、锚喷支护的防尘
①、打锚杆眼宜实施湿式钻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后可采用干式钻孔。
②、锚喷支护的防尘:
a)、打锚杆眼宜实施湿式钻孔,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后可采用干式钻孔。
b)、喷射机上料口及排气口应配备捕尘除尘装置。
c)、采用低风压近距离的喷射工艺,其重点是控制一下参数:
输料管长度 小于或等于50m
工作风压 0.12—0.15MPa
喷射距离 0.4-0.8m
d)、距锚喷作业地点下风流方向100m内应设置两道义上的风流净化水幕,且喷射混泥土时工作地点应采用除尘器抽尘净化。
九、转载及运输防尘
① 转载点防尘
a)、转载点落差宜小于或等于0.5 m,如超过0.5m,则必须安装溜槽或导向板。
b)、各转载点应实施喷雾降尘,或采用除尘器除尘。
c)、在装煤点下风测20m内,必须设置一道风流净化水幕。
② 运输防尘
运输巷内应设置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3.粉尘检测
一、煤矿粉尘浓度和游离SiO2含量测定应按GB5748规定的方法进行,粉尘粒度分布测定应按MMT422规定的方法进行。
二、煤矿使用的粉尘检测仪器仪表,必须具有有效的计量检验合格证。
三、井下主要接尘人员应配戴个体粉尘采样器,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四、各矿测尘部门必须根据本矿的生产情况配备足够数量且经培训合格的测尘人员:每个采区至少一人。
五、煤矿井下粉尘测定时间
①、对井下每个测尘点的粉尘浓度每月测定两次。
②、采掘工作面每月应该进行一次全工作班连续粉尘测定。
③、粉尘粒度分布每半年测定一次,采掘工作面有变动时,应及时进行游离SiO2测定。
④、粉尘中游离的SiO2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
⑤、煤矿粉尘浓度测定结果按季度综合上报主管部门。
⑥、采掘工作面回风应安设粉尘浓度传感器进行粉尘浓度连续监测。
六、矿井井上下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
矿井上下作业场所测沉淀的选择和布置应符合表一1的规定。

表1煤矿井上下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要求
类别 生产工艺 测尘点布置
采掘工作面 1.采掘机割煤
2.移架
3.放顶煤
4.风镐落煤、手工落煤及人工攉煤
5.工作面巷道钻孔钻机
6.电煤钻钻眼
7.回柱放顶、移刮板运输机
8.落煤层工作面风镐和手工落煤
9.薄煤层刨煤机落煤
10.刨煤机司机操作刨煤机
11.倒台阶工作面风镐落煤
12.掩护支架工作面风镐落煤
13.工作面多工序同时作业
14.采煤工作面同时作业
15.带式运输机作业
16.工作面回风巷 采煤机回风侧10m—15m
司机工作地点
司机工作地点
司机工作地点
一人作业,在其回风巷3m处,多人作业,在最后一人会风侧3m出
打钻地点回风侧3m—5m处
操作人员回风侧3m—5m处
工作人员工作范围
作业人员回风侧3m—5m处
工作面作业人员回风侧3m—6m处
司机工作地回风侧3m—5m处
作业人员回风侧3m—5m处
作业人员回风侧3m—5m处
回风巷内距工作面端头10m—15m处
放炮后工人已经进入工作面开始作业前在工人作业的地点
转载点回风侧m—10m
距工面端头15m—20m
采掘工作面 1.掘进机作业
2.机械装岩
3.人工装岩
4风钻钻眼
5.电煤钻钻眼
6.钻眼与装岩机同时作业
7.砌碹
8.抽出式通风
9.切割联络眼作业
10.刷帮作业
11.挑顶作业
12.拉底作业
13.工作面放炮作业 机组后4m—5m处的回风侧
司机工作地点
在未安设风筒的巷道一侧,距装岩机4m—5m处的会风流中
在未安设风筒的巷道一侧,距矿车4m—5m处的会风流中
距作业点4m—5m巷道中部
距作业点4m—5m巷道中部
距装岩机回风侧3m—5m巷道中部
在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内
在距作业点回风侧4m—5m处
在距作业点回风侧4m—5m处
在距作业点回风侧4m—5m处
放炮工人在工作面开始作业前的地点
锚喷 ⒈钻眼作业
⒉打锚杆作业
⒊喷浆
⒋搅拌上料
⒌装卸料
⒍带式输送机 工人操作地点回风侧5m—10m处
工人操作地点回风侧5m—10m处
工人操作地点回风侧5m—10m处
工人操作地点回风侧5m—10m处
工人操作地点回风侧5m—10m处
转载地点回风侧5m—10m处

转载点 1. 刮板运输机
2. 带式运输机作业
3. 装煤岩点及翻罐笼
4. 翻罐笼及溜煤口司机进行翻罐笼和放煤作业
5. 人工装卸材料 1. 距两台输送机转载点回风侧5m—10m处
2. 距两台输送机转载点回风侧5m—10m处
3. 尘源回风侧5m—10m处
4. 司机工作地点
5. 作业人员工作地点
井下其他场所 1. 地质刻槽
2. 巷道内维修作业
3. 材料库、配电室、水泵房、机电硐室等处工人作业 1. 作业人员回风侧3m—5m处
2. 作业人员回风侧3m—5m处
3. 作业人员回和活动范围

4.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
一、新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生产矿井每延伸一个水平,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煤尘的爆炸性鉴定由国家授权单位为按MT78规定进行,鉴定结果必须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二、矿井每年应制定综合防治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矿井应每周至少价差一次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三、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掘进巷道同于相连的巷道间,必须用水棚或岩粉棚隔开。
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洗沉淀煤尘,每年应至少一次对主要进风大巷进行刷浆。
四、预防煤尘爆炸
①、井下运输机巷道、转载点附近、翻罐笼附近和装车站附近等地点的沉积煤尘应定期进行清扫,清扫周期有过矿总工制定,并将堆积的煤尘和浮煤清除。
②、对煤尘沉积强度较大的巷道,可采取水冲洗的方法、冲洗的周期应根据煤尘的沉积强度及煤尘的爆炸下限浓度确定,在距离尘源30m的范围内,沉积强度大的地点,应每班或每日冲洗一次;距离尘源较远的或沉积强度较小的巷道,可几天或一天冲洗一次;运输大巷可半月或一月冲洗一次;工作面巷道必须定期清扫或冲洗煤尘,并清除堆积的煤尘,清扫或具体冲洗周期有总工程师决定。
③、巷道内设置了隔爆棚,也应按下列规定撒岩粉:
a)、巷道的所有表面,包括顶、帮、底以及背板后暴露处都应岩粉覆盖;
b)、巷道内的煤尘和岩粉的混合粉尘中不燃物质组分不得低于60%,如果巷道中含有0.5%以上的甲烷,则混合尘中不燃物质组分不得低于90%;
c)、撒布岩粉巷道长度,不得小于300m,如果巷道长度低于300m时,全部巷道都应撒布岩粉;
d)、岩粉撒布周期按下式计算:
e)、岩粉(包括岩粉棚的岩粉)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可燃物的含有度不超过5%;
2.)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不超过10%;
3.)不含有任何有害或有毒的混合物(如磷、砷等);
4.)岩粉的粒度必须全部通过50目筛小于0.3mm),其中70%以上通过200目筛(小于0.075mm),一般采用石灰石岩粉;
f)撒布岩粉的巷道,应遵守下列规定定期进行检查:
1.)在距离采、掘工作面300mm以内的巷道每月取样一次;
2.)每隔300m为一个采样段,每段内设5个采样带,带间距约50m。每个采样带在巷道两帮顶底板周边采样,取样带宽0.2m;
3.)将每个取样带内的全部粉尘分别收集起来,除去大于1mm粒径的粉尘;
4.)化验室应及时将分析结果报告总工程师,如果不燃物组分低于规定,则该巷道应重新撒布岩粉。
五、隔绝煤尘爆炸
①、主要采用被动式隔爆水棚(或岩粉棚)也可采用自动隔爆装置隔绝煤尘爆炸的传播。隔爆棚分为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隔爆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要隔爆棚应在下列巷道设置:
a)、矿井两翼与井筒向联通的主要大巷;
b)、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
c)、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辅助隔爆棚应在下列巷道中设置:
a)、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
b)、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巷掘进巷道;
c)、采取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
②、水棚
a)、水棚包括水槽和水袋,水槽和水袋必须符合MT157的规定,水袋宜作为辅助隔爆水棚。
b)、水棚分为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各自的设置地点见4. 下五、下①、条,按布置方式又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分散式水棚只能作为辅助水棚。
c)、水棚用水量
集中式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水棚不小于400L/m2,辅助水棚不小于200L/m2;分散式水棚的水量按棚区所占巷道的空间体积计算,不小于水棚不小于1.2L/m2
d)、水棚的巷道设置位置:
 水棚应设置在直线巷道内;
 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须保持50m—75m,与风门的距离应大于25m;
 第一排集中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60m—200m,第一排分散式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30m—60m;
 在应设辅助隔爆棚的巷道应设多组水棚,每组距离不大于200m
e)、水棚排间距离与水棚的棚间长度:
 集中式水棚排间距离为1.2m—3.0m,分散式水棚沿巷道分散布置,两个槽(袋)组的间距为10m—30。
 集中式主要水棚的棚间长度不小于30m,集中式辅助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分散式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得小于200m。
f)、水棚的安装方式:
 水棚的安装方式,即可采用掉挂式或上托式,也可采用混合式;
 水袋(棚)安装方式的原则是当受到爆炸冲击力时,水袋中的水容易泼出;
 水袋(棚)的必须之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断面S<10m2时,nB/L×100≥35%;
断面S<12m2时,nB/L×100≥60%;
断面S<12m2时,nB/L×100≥65%;
g)、水棚的管理:
 要经常保持水槽和水袋的完好和规定的水量
 每半个月检查一次。
③ 岩粉棚
a)、岩粉棚分为重型岩粉棚和轻型岩粉棚,重型岩粉棚作为主要岩粉棚,轻型岩粉棚作为辅助岩粉棚。
b)、岩粉棚的岩粉用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岩粉棚为400kg/m2, 辅助岩粉棚为200kg/m2,
c)、岩粉棚及岩粉棚架的结构及其参数:
 岩粉棚的宽度为100mm—150mm;岩粉棚长度:重型棚为350m—500mm,轻型棚为≤350mm
 堆积岩粉的板与两侧支柱(或两帮)之间的间隙不得小于50mm;
 岩粉板面距顶梁(或顶板)之间的距离为250mm—300mm,使堆积岩粉的顶部与顶梁(或顶板)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0mm
 岩粉棚的排间距离:重型棚1.2m--3.0m,轻型棚为1.0m--2.0m;
 岩粉棚与工作面之间的距离,必须保持在60m--300m之间;
 岩粉棚不得用铁丝或铁钉固定;
 岩粉棚上的岩粉,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如果岩粉受到潮湿、变硬则应立即及更换,如果岩粉的量减少,则应立即补充,如果在岩粉表面沉积有煤尘则应将加以清除。
六、在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中,可采用自动隔爆装置,根据选用的自动隔爆装置性能进行布置原装。自动隔爆装置必须符合MT694的规定

2. 矿用井下自动隔爆装置与被动式隔爆棚装置的对比!

推荐答案 我给你一个煤矿电气设备失爆标准你看下就知道了 失爆:就是使用中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缆线)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 一、设备外壳: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 mm者。 (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 (四)、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七)、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ra 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ra 值)。 (八)、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九)、结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 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十)、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0.5mm ,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 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十一)、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十二)、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涂油应在防爆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1/3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十三)、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要上满扣,不满扣为失爆。紧固螺钉深入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要求的,则螺钉必须拧满扣,否则为失爆。 (十四)、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垫圈、平垫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十五)、卡兰式的进线嘴以压紧胶圈后一般用单手扳动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动时,喇叭嘴无明显晃动为准。螺旋式喇叭嘴最少啮合扣数不得低于6扣,拧紧程度一般用单手用力拧不动为合格。 (十六)、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圈或背帽(用弹簧垫圈时其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一致,紧固程度应以将其压平为合格),螺栓松动和弹垫不合格者均为失爆。 (十七)、隔爆设备的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必须保持原设计的防爆性能,否则为失爆。 二、设备的电缆引入装置: 喇叭咀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密封圈内径大于引入电缆外径1mm以上。 (二)、密封圈尺寸不符合规定。 (三)、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跟电缆。 (四)、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 (五)、密封圈部分破坏。 (六)、密封圈的硬度达不到氏硬度45o-55o的要求,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七)、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上。 (八)、密封圈与电缆护套之间有其他包扎物。 (九)、一个引入装置(喇叭咀)内用多个密封圈。 (十)、空闲引入装置(喇叭咀)没有密封挡板时;挡板直径比引入装置内径小2mm以上,挡板厚度小于2mm以上。 (十一)、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的;金属圈放在挡板和密封圈之间的。 (十二)、进线咀压紧后没有余量或进线咀内缘压不紧密封圈,或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的。 (十三)、压盘式引入装置缺压紧螺栓或未上紧。 (十四)、螺旋式引入装置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或用一只手的手指能使压紧螺母旋转超过半圈的。 (十五)、使用螺旋式引入装置,引入装置与密封圈之间缺少金属垫圈的。 (十六)、电缆在引入装置处能轻易来回抽动的。 (十七)、备用的高压接线口缺挡板或挡板不合格的。 (十八)、电缆引入装置(喇叭咀)有亲嘴现象。 (十九)、密封圈尺寸需符合以下规定,如有一项达不到均属于失爆。 a、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下表: d(mm ) d 0-d (mm ) 备 注 d≤20 ≤1 d 0表示进线装置内径 20<d≤60 ≤1.5 d 表示密封圈外径 d>60 ≤2 b、密封圈的宽度不小于电缆直径的0.7倍,且不小于10mm 。 c、密封圈的厚度不小于电缆直径的0.3倍(70平方毫米以上电缆除外),且不小于4mm 。 (二十)、密封圈刀削后应整齐圆滑不得出现锯齿状,锯齿直径不得大于2毫米(包括2毫米)。 (二十一)、不用的接线嘴要分别用密封圈、挡板、金属圈依次装入,压紧。 (二十二)、凡有电缆压线板的电器,引入、引出电缆必须用压线板压紧,压线板未压紧电缆均属失爆,压扁量不得超过电缆直径的10%。

3. 现行的防爆电气设备的国家标准是什么

现行的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是:
GB3836-2010《爆炸性环境》,于2011年8月1日实施,与国际电回工委员会标准IEC60079-0:2007,MOD同步答,分为若干部分:
GB3836.1 设备 通用要求
GB3836.2 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3836.3 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GB3836.4 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3836.5 正压外壳型“p”
GB3836.6 油浸型“o”
GB3836.7 充砂型“q”
GB3836.8 “n”型电气设备
GB3836.9 浇封型“m”
GB3836.11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定方法
GB3836.12 气体或蒸气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的分级
GB3836.1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
GB3836.14 危险场所分类
GB3836.15 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
GB3836.16 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煤矿除外)
GB3836.17 正压房间或建筑物的结构和使用

4. 煤矿井下瓦斯抽放管为什么要安装隔爆装置

因井下瓦斯抽放都是属于负压抽采,如果不安装会因为发生爆炸时负压转换为正压进入井下煤层,造成井下煤层中的瓦斯爆炸!

5. 煤矿隔爆水袋使用规定是什么

水棚是由架设于巷道顶部充满水的水槽或水袋组成。本设计采用水袋。水袋主要为塑料制品,对水袋作为盛水容器的材料,必须能经受水的长期浸泡,材质不腐烂和机械强度不下降,且具有阻燃和抗净电性能。水袋外形呈园弧有,其安置方式主要为悬挂式,并呈横向布置。水袋边缘与巷壁、支柱、顶板(梁)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00mm,水袋与顶板(梁)的距离不大于1.0m。
水袋结构:水袋必须符合MT157-87《煤矿用隔爆水槽、隔爆水袋通风技术条件》的规定,经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合格。
本设计选用GBSD-60水袋棚作为主要隔爆水棚,选GBSD-40水袋棚作为辅助隔爆水棚,其型号规格分别为:长×宽×高=900×400×250mm、长×宽×高=600×400×250mm
2.水棚的计算与布置
1)水棚的计算
(1)主要水棚
本矿初期暂不设置主要水棚,但在后期开采K17煤层时应按照要求和标准设置主要隔爆棚。
A、总水量(G)
以运输石门为例:G=gs=400×7.13=2852L
B、单架水棚水量(Gn)
设计选用的水袋每个容积60L,每架2个水袋,则Gn=120 L。
C、水棚架数(n)
n=G/gn=2852/120=23.77(架),取整为24架。
D、水棚区长度
L=(n-1)×C+0.4=(24-1)×1.5+0.4=34.9m。
满足辅助水棚区长度不小于30m要求。水棚间距一般为1.2~3.0m,该矿设计取1.5m。
(2)辅助水棚
A、总水量(G)
以回风顺槽为例:G=gs=200×8.1=1620L
B、单架水棚水量(Gn)
设计选用的水袋每个容积40L,每架2个水袋,则Gn=80 L。
C、水棚架数(n)
n=G/gn=1620/80=20.25(架),取整为21架。
D、水棚区长度
L=(n-1)×C+0.4=(21-1)×1.5+0.4=30.4m。
满足辅助水棚区长度不小于20m要求。水棚间距一般为1.2~3.0m,该矿设计取1.5m。
2)水棚的布置
(1)布置地点选择原则
主要隔爆水棚布置地点:暂不布置主要隔爆水棚。
辅助隔爆水棚设置地点:考虑在首采面119011回采工作面运输顺槽、回风顺槽设置辅助隔爆水棚;在119021运输、回风顺槽掘进头设置辅助隔爆水棚;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
(2)水棚布置方式
分集中式和分散式。设计均采用集中式布置。位置要求如下:
①水棚设置前后20m断面一致的巷道直线段;
②距掘进头、回采面上、下口、装载点距离为60~160m,但≯200m;
③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距离50~70m;
④与风门、调节风门距离>25m;
(3)设计水棚布置地点及数量
本次安全设施设计水棚具体设置地点详见下表3-3-1。

表3-3-1 隔爆水棚布置表

类 别 设置地点 组数 备 注
辅助隔
爆水棚 119011运输顺槽 6 GBSD-40水袋,每架2袋,架间距1.5m
119011回风顺槽 6
119021运输顺槽掘进头 前期安设1组,随掘进增加
119021回风顺槽掘进头 前期安设1组,随掘进增加
该矿利用井下消防洒水系统,在水棚附近管路上安装闸阀、接胶管向水棚供水。隔爆水棚布置详见图3-3-1。

图3-3-1 辅助隔爆水棚布置图
三、水棚的管理
1、生产期间,本矿的通风系统图上须根据生产情况的变动,表明水棚准确位置,注明棚区长度,水棚装置形式、总水量。
2、水棚区布置有上水管接头,备有上水软管。损坏的水棚必须及时更换,随时补充水棚内的水。
3、水棚与工作面距离超过规定时,要及时移动,移动水棚时必须按规定进行,先将一半水棚移到指定位置安装好,盛满水后,再移动另一半水棚到新指定的地点安装好并盛满水。
4、水面有沉积的煤尘及时清除。
5、矿井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瓦斯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6、井下使用的水棚必须是通过专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允许使用的,未经检验的水袋严禁使用。
7、在安装水袋棚时,棚子与棚子之间应用铅丝拉紧,以免水袋棚之间晃动,并应调整水袋架与金属支架连接构件使袋面保持水平。
8、矿井每年应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矿井应每周至少检查1次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四、水棚的布置原则
1.该矿井考虑采用集中式布置方式,集中式水袋棚位于一短段巷道里,两排水袋架之间的净间距1.2~3.0m。
该矿主要、辅助隔爆水棚采用1.5m的间距,满足要求。
2.水棚安设在直线巷道内,安设区前后至少20m长的范围内巷道断面形状尺寸应保持一致。水棚禁止安设在巷道掉顶的地方。
3.与采掘工作面、装载点等爆源的距离:水槽棚与工作面、装载点的距离为60~200m,而该矿水袋棚距掘进面、回采工作面上、下口,装载点的距离为60~160m,但不大于200m。
4.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之间的距离应为50~75m。距风门和调节风门的距离必须﹥25m。
5.在回采工作面巷道和煤层掘进巷道,两相邻集中式水棚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200m,特殊情况下不得大于250m。
6.水棚排间距为1.2~3.0m,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辅助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
该矿辅助棚区长度为30.4m,均满足要求。
7.棚列的水棚之间的间隙与水棚同支架或巷道壁之间的间隙之和≯1.5m,特殊情况下≯1.8m,两个水槽之间的间隙≯1.2m。
8.水棚边缘与巷壁、支架、顶板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00mm,水槽底部至顶板(或顶梁)的垂直距离≯1.6m,水槽底部至巷道轨面的垂直距离≮1.8m。
9.水袋在井下巷道的安装方式采用吊挂式,并呈横向布置。
10.水袋边缘与巷壁、支架、顶板(梁)之间的垂直距离≮100mm,水袋距顶板(梁)的垂直距离≯1.0m。
11.同一排(列)中水袋之间的最小间隙≮100mm,也≯1.2m。
五、水棚给水系统
本矿井利用井下消防洒水系统,在水棚附近管路上安装闸阀、接胶管向水棚供水。隔爆棚的设置见煤矿井下综合管网系统图。
六、其它要求
1、水袋内水中混入5%的粉尘后,应立即换水。
2、要水棚水袋内水量应保证60L,辅助水棚应保证40L,不足时及时补充。
七、隔爆岩粉棚
水的比热较高,比岩粉高5倍,因而吸热量大,隔爆效果更好,水在接触高温火焰时形成的水蒸气,更利于扑灭火焰;在冲击波的作用下,水飞洒的时间比岩粉更短;水的供给较岩粉更为方便,可长期使用不必更换,而岩粉必须经过加工和定期更换,本设计设置了隔爆水棚,因此不采用隔爆岩粉棚。

6.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标准是什么

煤矿粉尘预防措施及条列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国以来出台了一系列防治职业危害的法律、法规,并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为了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但由于我国煤矿的生产作业条件普遍较差,粉尘浓度超标现象严重,接尘人员劳动防范意识不强,给国家、企业、职工及家庭生命财成非常严重的经济损失,使得煤炭行业职业病形势仍相当严峻。
⒈总体要求
一、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落煤时产尘点下风侧10m—1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支护时产尘点下风侧10m—1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放顶煤时产尘点下风侧10m—1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回风巷距离工作面10m—1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
二、掘井工作面应采取综合治理措施,高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司机工作点和机组后回风侧产尘点下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0%;其他矿井的掘进司机工作点和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0%;呼吸性粉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钻眼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放炮15min后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
三、锚喷作业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作业人员的工作点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
四、井下煤仓放煤口、溜媒眼放煤口、转载及运输环节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
五、煤矿井下所使用的防、降尘装置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六、个体防护: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体防尘用具。
⒉粉尘治理
一、井下必须建立完善的符合要求的防尘供水系统:
①、永久性的防尘水池容量不小于200m3且贮水量不小于井下连续2h的用水量,并设有备用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永久性防水池的一半。
②、防尘水管应铺设到所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每隔50m或100m安设一个三统及阀门
③、防尘用水系统中,选装水质过滤装置,悬浮物的含量不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0-9.5范围内。
二、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媒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三、对产生煤(岩)尘的地点应采取防尘措施
①、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和巷帮、水泡泥、爆破喷雾、装煤(岩)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范措施,冻结法凿井和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用捕尘措施。
②、采煤工作面应有由国家认定的机构提供的煤层可注性鉴定报告,并应对可注水煤层采取注水防尘措施。
③、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钻研法,使用水泡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避,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④、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者放煤时同步喷雾。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降尘器。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和降尘器构成综合防尘系统。
⑤、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至少两道风流净化水幕,并宜采用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⑥、井下煤仓放煤口、溜媒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降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降尘器降尘。
⑦、在煤、岩层中钻孔,应采取湿式钻孔。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层或软煤层中瓦斯抽放钻孔难以采取湿式钻孔时,可采用干式钻孔,但必须采用捕尘、降尘措施,必要时必须采用降尘器降尘。
⑧、为提高防尘效果,可在水中添加降尘剂。降尘剂必须保证无毒、无腐蚀无污染环境,并不影响煤质。
四、预先湿润媒体:
①、煤层注水
a)注水过程中应进行流量及压力的计量。
b)单孔注水总量应使该钻孔预湿媒体的平均水分含量增量大于或等于1.5%
c)封孔深度应保证注水过程中煤壁及钻孔不渗水、漏水或跑水。
②、采空区注水:
当采用下行陷落法分层开采厚煤层时,可以采用在上一层的采空区内灌水,对下一层的媒体进行湿润,开采近距离煤层群时,在层间没有不透水岩层或夹矸的情况下也可以在上部煤层的采空区内灌水,对下部煤层进行湿润。
五 、煤矿防尘用喷嘴应符合MT/T240的规定,降尘器应符合MT159的规定。
六 采煤防尘
①、综采工作面防尘,采煤机割煤防尘
A、采煤机割煤必须进行喷雾并满足以下要求:
a)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0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0MPa.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8.0MPa。喷雾系统应与采煤机联动,工作免得高压胶管应有安全防护措施。高压胶管得来压强度应大于喷雾泵站额定压力的1.5倍。
b)泵站应设置两台雾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B、自移式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防尘,
液压支架应自动喷雾降尘系统并满足以下要求:
a)喷雾系统各部件的设置应可靠的防止砸坏措施,并便于从工作面一侧进行安装和维护。
b)液压支架的喷雾系统,应安设向相邻支架之间进行喷雾的喷嘴;采用放顶煤工艺时应安设向落煤窗口方向喷雾的喷嘴;喷雾压力均不得小于1.5MPa
c)在静压供水的水压达不到喷雾要求时,必须设置喷雾泵站,其供水压力及流量必须与液压支架喷雾参数相匹配。泵站应设置两台雾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②、炮采防尘
① 钻眼应采取湿式作业,供水压力为0.2MPa-1.0 MPa,耗水量为5Lmin-6Lmin,使排出的煤粉呈糊状。
② 炮眼内应填塞自封式水炮泥,水炮泥的充水荣容量应为200ML-250ML
③ 放炮时应采用高压喷雾等高效降尘措施,采用高压喷雾降尘措施时,喷雾压力不得小于8.0MPa
④ 在放炮前后宜冲洗煤壁、顶板并浇湿底板和落煤,在出煤过程中,宜边出煤边洒水。
七 掘进防尘
①、机掘作业的防尘
a)掘进机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0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
b)掘进机上喷雾系统的降尘效果达不到本标准(总体要求第2点)的要求时应采用除尘器抽尘净化等高效防尘措施。
c)采用除尘器抽尘净化措施时,应对含尘气流进行有效控制,以阻止截割粉尘向外扩散。工作面所形成的混合式通风应符合MT/T441的规定
②、炮掘作业防尘
a)钻眼应采取湿式作业,供水压力以3.0MPa左右为宜,但应低于风压0.1MPa-0.2MPa,耗水量以2L/min-3L/min为宜,以钻孔流出的污水呈乳状岩浆为准。
b)炮眼内应填塞自封是的水泥炮,水泥炮的装填量应在一节级以上。
c)放炮前应对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道周边进行清洗。
d)放炮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10m-15m地点安装压气喷雾器或高压喷雾降尘系统实行放炮喷雾。雾幕应覆盖全断面并在放炮后连续喷雾5min以上。当采用高压喷雾降尘时,喷雾压力不得小于8.0MPa
e)放炮后,装煤(矸)前必需对距离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道周边和装煤(矸)对洒水。在装煤(矸)过程中,边装边洒水,采用铲斗装煤(矸)机时,装岩机应安装自动或人工控制水阀的喷雾系统,实行装煤(矸)喷雾。
③、通风防尘:掘进巷道排尘风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④、其他防尘措施
a)、距离工作面50m内应设置一道自动通过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b)、距离工作面20m范围内的巷道,每班至少冲洗一次;20m以外的巷道每旬至少应冲洗一次,并清除堆积浮煤
八、锚喷支护的防尘
①、打锚杆眼宜实施湿式钻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后可采用干式钻孔。
②、锚喷支护的防尘:
a)、打锚杆眼宜实施湿式钻孔,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后可采用干式钻孔。
b)、喷射机上料口及排气口应配备捕尘除尘装置。
c)、采用低风压近距离的喷射工艺,其重点是控制一下参数:
输料管长度 小于或等于50m
工作风压 0.12—0.15MPa
喷射距离 0.4-0.8m
d)、距锚喷作业地点下风流方向100m内应设置两道义上的风流净化水幕,且喷射混泥土时工作地点应采用除尘器抽尘净化。
九、转载及运输防尘
① 转载点防尘
a)、转载点落差宜小于或等于0.5 m,如超过0.5m,则必须安装溜槽或导向板。
b)、各转载点应实施喷雾降尘,或采用除尘器除尘。
c)、在装煤点下风测20m内,必须设置一道风流净化水幕。
② 运输防尘
运输巷内应设置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3.粉尘检测
一、煤矿粉尘浓度和游离SiO2含量测定应按GB5748规定的方法进行,粉尘粒度分布测定应按MMT422规定的方法进行。
二、煤矿使用的粉尘检测仪器仪表,必须具有有效的计量检验合格证。
三、井下主要接尘人员应配戴个体粉尘采样器,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四、各矿测尘部门必须根据本矿的生产情况配备足够数量且经培训合格的测尘人员:每个采区至少一人。
五、煤矿井下粉尘测定时间
①、对井下每个测尘点的粉尘浓度每月测定两次。
②、采掘工作面每月应该进行一次全工作班连续粉尘测定。
③、粉尘粒度分布每半年测定一次,采掘工作面有变动时,应及时进行游离SiO2测定。
④、粉尘中游离的SiO2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
⑤、煤矿粉尘浓度测定结果按季度综合上报主管部门。
⑥、采掘工作面回风应安设粉尘浓度传感器进行粉尘浓度连续监测。
六、矿井井上下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
矿井上下作业场所测沉淀的选择和布置应符合表一1的规定。

表1煤矿井上下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要求
类别 生产工艺 测尘点布置
采掘工作面 1.采掘机割煤
2.移架
3.放顶煤
4.风镐落煤、手工落煤及人工攉煤
5.工作面巷道钻孔钻机
6.电煤钻钻眼
7.回柱放顶、移刮板运输机
8.落煤层工作面风镐和手工落煤
9.薄煤层刨煤机落煤
10.刨煤机司机操作刨煤机
11.倒台阶工作面风镐落煤
12.掩护支架工作面风镐落煤
13.工作面多工序同时作业
14.采煤工作面同时作业
15.带式运输机作业
16.工作面回风巷 采煤机回风侧10m—15m
司机工作地点
司机工作地点
司机工作地点
一人作业,在其回风巷3m处,多人作业,在最后一人会风侧3m出
打钻地点回风侧3m—5m处
操作人员回风侧3m—5m处
工作人员工作范围
作业人员回风侧3m—5m处
工作面作业人员回风侧3m—6m处
司机工作地回风侧3m—5m处
作业人员回风侧3m—5m处
作业人员回风侧3m—5m处
回风巷内距工作面端头10m—15m处
放炮后工人已经进入工作面开始作业前在工人作业的地点
转载点回风侧m—10m
距工面端头15m—20m
采掘工作面 1.掘进机作业
2.机械装岩
3.人工装岩
4风钻钻眼
5.电煤钻钻眼
6.钻眼与装岩机同时作业
7.砌碹
8.抽出式通风
9.切割联络眼作业
10.刷帮作业
11.挑顶作业
12.拉底作业
13.工作面放炮作业 机组后4m—5m处的回风侧
司机工作地点
在未安设风筒的巷道一侧,距装岩机4m—5m处的会风流中
在未安设风筒的巷道一侧,距矿车4m—5m处的会风流中
距作业点4m—5m巷道中部
距作业点4m—5m巷道中部
距装岩机回风侧3m—5m巷道中部
在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内
在距作业点回风侧4m—5m处
在距作业点回风侧4m—5m处
在距作业点回风侧4m—5m处
放炮工人在工作面开始作业前的地点
锚喷 ⒈钻眼作业
⒉打锚杆作业
⒊喷浆
⒋搅拌上料
⒌装卸料
⒍带式输送机 工人操作地点回风侧5m—10m处
工人操作地点回风侧5m—10m处
工人操作地点回风侧5m—10m处
工人操作地点回风侧5m—10m处
工人操作地点回风侧5m—10m处
转载地点回风侧5m—10m处

转载点 1. 刮板运输机
2. 带式运输机作业
3. 装煤岩点及翻罐笼
4. 翻罐笼及溜煤口司机进行翻罐笼和放煤作业
5. 人工装卸材料 1. 距两台输送机转载点回风侧5m—10m处
2. 距两台输送机转载点回风侧5m—10m处
3. 尘源回风侧5m—10m处
4. 司机工作地点
5. 作业人员工作地点
井下其他场所 1. 地质刻槽
2. 巷道内维修作业
3. 材料库、配电室、水泵房、机电硐室等处工人作业 1. 作业人员回风侧3m—5m处
2. 作业人员回风侧3m—5m处
3. 作业人员回和活动范围

4.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
一、新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生产矿井每延伸一个水平,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煤尘的爆炸性鉴定由国家授权单位为按MT78规定进行,鉴定结果必须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二、矿井每年应制定综合防治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矿井应每周至少价差一次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三、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掘进巷道同于相连的巷道间,必须用水棚或岩粉棚隔开。
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洗沉淀煤尘,每年应至少一次对主要进风大巷进行刷浆。
四、预防煤尘爆炸
①、井下运输机巷道、转载点附近、翻罐笼附近和装车站附近等地点的沉积煤尘应定期进行清扫,清扫周期有过矿总工制定,并将堆积的煤尘和浮煤清除。
②、对煤尘沉积强度较大的巷道,可采取水冲洗的方法、冲洗的周期应根据煤尘的沉积强度及煤尘的爆炸下限浓度确定,在距离尘源30m的范围内,沉积强度大的地点,应每班或每日冲洗一次;距离尘源较远的或沉积强度较小的巷道,可几天或一天冲洗一次;运输大巷可半月或一月冲洗一次;工作面巷道必须定期清扫或冲洗煤尘,并清除堆积的煤尘,清扫或具体冲洗周期有总工程师决定。
③、巷道内设置了隔爆棚,也应按下列规定撒岩粉:
a)、巷道的所有表面,包括顶、帮、底以及背板后暴露处都应岩粉覆盖;
b)、巷道内的煤尘和岩粉的混合粉尘中不燃物质组分不得低于60%,如果巷道中含有0.5%以上的甲烷,则混合尘中不燃物质组分不得低于90%;
c)、撒布岩粉巷道长度,不得小于300m,如果巷道长度低于300m时,全部巷道都应撒布岩粉;
d)、岩粉撒布周期按下式计算:
e)、岩粉(包括岩粉棚的岩粉)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可燃物的含有度不超过5%;
2.)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不超过10%;
3.)不含有任何有害或有毒的混合物(如磷、砷等);
4.)岩粉的粒度必须全部通过50目筛小于0.3mm),其中70%以上通过200目筛(小于0.075mm),一般采用石灰石岩粉;
f)撒布岩粉的巷道,应遵守下列规定定期进行检查:
1.)在距离采、掘工作面300mm以内的巷道每月取样一次;
2.)每隔300m为一个采样段,每段内设5个采样带,带间距约50m。每个采样带在巷道两帮顶底板周边采样,取样带宽0.2m;
3.)将每个取样带内的全部粉尘分别收集起来,除去大于1mm粒径的粉尘;
4.)化验室应及时将分析结果报告总工程师,如果不燃物组分低于规定,则该巷道应重新撒布岩粉。
五、隔绝煤尘爆炸
①、主要采用被动式隔爆水棚(或岩粉棚)也可采用自动隔爆装置隔绝煤尘爆炸的传播。隔爆棚分为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隔爆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要隔爆棚应在下列巷道设置:
a)、矿井两翼与井筒向联通的主要大巷;
b)、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
c)、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辅助隔爆棚应在下列巷道中设置:
a)、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
b)、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巷掘进巷道;
c)、采取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
②、水棚
a)、水棚包括水槽和水袋,水槽和水袋必须符合MT157的规定,水袋宜作为辅助隔爆水棚。
b)、水棚分为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各自的设置地点见4. 下五、下①、条,按布置方式又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分散式水棚只能作为辅助水棚。
c)、水棚用水量
集中式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水棚不小于400L/m2,辅助水棚不小于200L/m2;分散式水棚的水量按棚区所占巷道的空间体积计算,不小于水棚不小于1.2L/m2
d)、水棚的巷道设置位置:
 水棚应设置在直线巷道内;
 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须保持50m—75m,与风门的距离应大于25m;
 第一排集中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60m—200m,第一排分散式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30m—60m;
 在应设辅助隔爆棚的巷道应设多组水棚,每组距离不大于200m
e)、水棚排间距离与水棚的棚间长度:
 集中式水棚排间距离为1.2m—3.0m,分散式水棚沿巷道分散布置,两个槽(袋)组的间距为10m—30。
 集中式主要水棚的棚间长度不小于30m,集中式辅助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分散式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得小于200m。
f)、水棚的安装方式:
 水棚的安装方式,即可采用掉挂式或上托式,也可采用混合式;
 水袋(棚)安装方式的原则是当受到爆炸冲击力时,水袋中的水容易泼出;
 水袋(棚)的必须之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断面S<10m2时,nB/L×100≥35%;
断面S<12m2时,nB/L×100≥60%;
断面S<12m2时,nB/L×100≥65%;
g)、水棚的管理:
 要经常保持水槽和水袋的完好和规定的水量
 每半个月检查一次。
③ 岩粉棚
a)、岩粉棚分为重型岩粉棚和轻型岩粉棚,重型岩粉棚作为主要岩粉棚,轻型岩粉棚作为辅助岩粉棚。
b)、岩粉棚的岩粉用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岩粉棚为400kg/m2, 辅助岩粉棚为200kg/m2,
c)、岩粉棚及岩粉棚架的结构及其参数:
 岩粉棚的宽度为100mm—150mm;岩粉棚长度:重型棚为350m—500mm,轻型棚为≤350mm
 堆积岩粉的板与两侧支柱(或两帮)之间的间隙不得小于50mm;
 岩粉板面距顶梁(或顶板)之间的距离为250mm—300mm,使堆积岩粉的顶部与顶梁(或顶板)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0mm
 岩粉棚的排间距离:重型棚1.2m--3.0m,轻型棚为1.0m--2.0m;
 岩粉棚与工作面之间的距离,必须保持在60m--300m之间;
 岩粉棚不得用铁丝或铁钉固定;
 岩粉棚上的岩粉,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如果岩粉受到潮湿、变硬则应立即及更换,如果岩粉的量减少,则应立即补充,如果在岩粉表面沉积有煤尘则应将加以清除。
六、在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中,可采用自动隔爆装置,根据选用的自动隔爆装置性能进行布置原装。自动隔爆装置必须符合MT694的规定。

7. 瓦斯抽放管路必须安装自动喷粉抑爆装置吗

没有规定,但是不同的瓦斯抽采管的材质不同,要求也不一样,铁管是肯定不用的;
地面如果用来做瓦斯发电,正压端进入机组段必须有隔爆装置。

8. 求问被动式隔爆棚装置和自动式隔爆棚装置主要区别在哪里

被动式和自动式隔爆棚装置主要区别是动作原理不同。
(1)被动式隔爆棚装置
被动式隔爆棚装置本身没有扩散消焰剂动力,其动作完全依赖于爆炸冲击波的冲击作用将棚掀翻或击碎,同时将棚中的消焰剂扩散成雾状来扑灭火焰。
被动式隔爆棚装置是目前煤矿井下广泛使用的隔爆装置。
(2)自动式隔爆棚装置
自动式隔爆棚装置本身具有喷洒剂的动力,喷洒机构的动作不受爆炸冲击波强弱的制约,它能将消焰剂强行送到火焰焰面上把爆炸火焰扑灭。
自动式隔爆棚装置由于它所具有的优点,将在未来煤矿防爆安全上得到迅速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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