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请问燃气报警应该怎么安装
《GB50028-2006 城镇燃气体设计规范》中关于燃气报警器的要求:
第6.5.21条:
门站和储配站:
站内爆炸危险厂房和装置区内应装设燃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第6.6.6条:
单独用户的专用调压装置:
当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2MPa时,可设置在公共建筑的顶层房间内:
房间内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监控仪表及声、光报警装置、该装置应与通风设施和紧急切断阀连锁,并将信号引入该建筑物监控室。
第7.6.10条: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和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系统。
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的报警浓度应取天然气爆炸下限的20%(体积分数)。
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及其报警装置的选用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的规定。
第8.5.2条:
当采用自然气化方式供气,且瓶组气化站配置气瓶的总容积小于1m3时,瓶组间可设置在与建筑物(住宅、重要公共建筑和 高层民用建筑除外)外墙毗连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配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