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防爆等级划分标准
法律分析: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的划分是根据设备使用的类别、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温度组别、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型式来划分的。
法律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条文释义》 第三条 必须按规范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保证设备设施接地,严禁作业场所存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条文释义: 1.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应严禁各类明火和火花产生,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是防止电气火花的可靠措施。必须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和《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规定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2.雷电放电过程中产生的巨大放电电流破坏力极大,也易诱发粉尘爆炸事故。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建构筑物)必须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规定设置防雷系统,并可靠接地。 3.粉料的输送、排出、混合、搅拌、过滤和固体的粉碎、研磨、筛分等,都会产生静电,可能引起粉尘燃烧或爆炸。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应按照GB15577和《防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规定采取防静电接地。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进行跨接。 4.铁质器件之间碰撞、摩擦会产生火花。在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禁止违规使用易发生碰撞火花的铁质作业工具,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尤其对于存在铝、镁、钛、锆等金属粉末的场所,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与锈钢摩擦、撞击,产生火花。
② 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 什么规范
就规范是《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现在执行新的了《爆炸危险版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
参照《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1 火灾危险性分类
追问
gb50016 3.1里只是说的火灾危险性,而且是有爆炸可能的,gb50058 里划分的是区域,两者不太一样吧
追答
因为现在已经没有火灾危险环境这个定义,所以只以火灾危险性分类作为区分标准。
追问
gb50058-2014前言里明明说:对于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设计执行国家其他专门的设计规范,怎么已经没有火灾危险环境这个定义了?
追答
你一定要认为火灾危险环境和火灾危险性分类,是不一样的,那就再确认一下其它标准,或者问问其他专家。反正我做了4年消防安全管理,没有听说还有火灾危险环境这个说法。
③ 车间“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如何定量计算
前提模册条件:易燃物出现的最大挥发量(1h)已经由工艺确定,易燃物挥发成气体换算得体积V1(m2。易燃比空气重:比如甲醇或二甲苯);整个生产车间为1000m2,高度就假定7.5m。按最严酷情况考虑不通大码租风(实际必定会有通风),是不是V1/(1000 X 7.5 — 生产车间内柱子和设备的滚兆体积),只要这个浓度是低于易燃物“爆炸下限值的10%”,则按非爆设计就存在可能性?
④ 能不能在粉尘爆炸环境选择气体防爆型电气设备,这样可以吗
在可燃性粉尘环境可以选择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可燃性粉尘环境(explosive st atmosphere):在大气环境条件下,粉尘或纤维状的可燃性物质与空气的混合物点燃后,燃烧传至全部未燃混合物的环境。
爆炸性气体环境(xplosive gas atmosphere):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或雾状的可燃物质与空气构成的混合物,在该混合物中点燃后,燃烧将传遍整个未燃混合物的环境。
防爆电气设备指在危险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所使用的电气设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2476.1-2000《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中对于多数粉尘爆炸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引用了 GB 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3836. 3-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GB 3836. 4-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的指标。很多规定都是以:用满足××标准的××、除了满足××准的以外应……。这样的形式作出规定,这里的××标准就是上面所说的标准。
一般而言,本安型电气都能满足粉尘防爆的要求;其它类型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其相关指标基本都高于可燃性粉尘环境用防爆型电气设备的要求。所以在核对相关内容,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燃性粉尘环境可以选择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的相关国家标准是 GB 12476.1~1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的相关国家标准是 GB 3836.1~9 和 GB 7957
相关设计规范是 GB 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⑤ 电气危险检测报告根据什么标准执行
要求有很多,不同行业也不一样
1、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GB50053—94《10kV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3、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GB50258-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GB5025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7、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8、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9、GB50254-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10、GB50055-93《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11、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12、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13、GB50257-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4、GB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15、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16、GB50160-9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规范》
17、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18、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9、GB50222-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20、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21、GB、T5171-2002《小功率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22、GB16895.14-2000《对装有桑拿浴加热器场所的电气安全要求》
⑥ 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供电线路应采用什么供电方式
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供电线路应采用单相三线制,三相五线制方式供电。
单相三专线:1根火线1根零线属+1根地线。
三相五线:3根相线1根零线+1根地线。
三相就是有三根线带电 ,单相就是有一跟线带电。三相就是三跟线每一根都是220V电压 单相就是只有一根220V电压。
拓展资料:
三相五线制分为TT接地方式和TN接地方式,其中TN又具体分为TN-S,TN-C,TN-C-S三种方式。
1. TT:第一个字母T表示电源中性点接地,第二个T是设备金属外壳接地,这种方法高压系统普遍采用,低压系统中有大容量用电器时不宜采用。
2. TN-S:字母S代表N与PE分开,设备金属外壳与PE相连,设备中性点与N相连。其优点是PE中没有电流,故设备金属外壳对地电位为零。主要用于数据处理,精密检测,高层建筑的供电系统。
3. TN-C:字母C表示N与PE合并成为PEN,实际上是四线制供电方式。设备中性点和金属外壳都和N相连。由于N正常时流通三相不平衡电流和谐波电流,故设备金属外壳正常对地有一定电压,通常用于一般供电场所。
4. TN-C-S:一部分N与PE分开,是四线半制供电方式。应用于环境较差的场所。
⑦ 建筑电气,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第五节,进行设备采购和施工,
一、电气线路应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环境或远离释放源的地方敷设。
1.当易燃物质比空气重时,电气线路应在较高处敷设或直接埋地;架空敷设时宜采用电缆桥架:电缆沟敷设时沟内应充砂,并宜设置排水措施。
2.当易燃物质比空气轻时,电气线路宜在较低处敷设或电缆沟敷设。
3.电气线路宜在有爆炸危险的建、构筑物的墙外敷设。
二、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电缆或钢管,所穿过的不同区域之间墙或楼板处的孔洞,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三、当电气线路沿输送易燃气体或液体的管道栈桥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沿危险程度较低的管道一侧;
2.当易燃物质比空气重时,在管道上方;比空气轻时,在管道的下方。
四、敷设电气线路时宜避开可能受到机械损伤、振动、腐蚀以及可能受热的地方,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预防措施。
五、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内,低压电力、照明线路用的绝缘导线和电缆的额定电压,必须不低于工作电压,且不应低于500V。
工作中性线的绝缘的额定电压应与相线电压相等,并应在同一护套或管子内敷设。
六、在1区内单相网络中的相线及中性线均应装设短路保护,并使用双极开关同时切断相线及中性线。
七、在1区内应采用铜芯电缆;在2区内宜采用铜芯电缆,当采用铝芯电缆时,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应有可靠的铜-铝过渡接头等措施。
八、选用电缆时应考虑环境腐蚀、鼠类和白蚁危害以及周围环境温度及用电设备进线盒方式等因素。在架空桥架敷设时宜采用阻燃电缆。
九、对3~10kV电缆线路,宜装设零序电流保护:在1区内保护装置宜动作于跳闸:在2区内宜作用于信号。
第2.5.9条本质安全系统的电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本质安全系统电路的导体与其它非本质安全系统电路的导体接触时,应采取适当预防措施。不应使接触点处产生电弧或电流增大、产生静电或电磁感应。
二、连接导线当采用铜导线时,引燃温度为T1~T4组时,其导线截面与最大允许电流应符合表2.5.9的规定。
铜导线截面与最大允许电流(适用于T1~T4组)表2.5.9
爆炸危险环境钢管配线技术要求表2.5.11
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为了防腐蚀,钢管连接的螺纹部分应涂以铅油或磷化膏。
在可能凝结冷凝水的地方,管线上应装设排除冷凝水的密封接头。
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处宜采用挠性连接管。
第2.5.12条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内钢管配线的电气线路必须作好隔离密封,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内,下列各处必须作隔离密封:
1.当电气设备本身的接头部件中无隔离密封时,导体引向电气设备接头部件前的管段处;
2.直径50mm以上钢管距引入的接线箱450mm以内处,以及直径50mm以上钢管每距15mm处;
3.相邻的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之间;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与相邻的其它危险环境或正常环境之间。
进行密封时,密封内部应用纤维作填充层的底层或隔层,以防止密封混合物流出,填充层的有效厚度必须大于钢管的内径。
二、供隔离密封用的连接部件,不应作为导线的连接或分线用。
⑧ 爆炸性气体环境分区的根据是什么有哪几级区域
爆炸性环境的分区是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确定的。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将爆炸性气体环境划分为三级危险区域。
1. 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3.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环境。
⑨ gb50058-92火灾危险部分还有用吗
gb50058-92已经作废,现行版本是2014
GB 50058-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发布日期:2014-01-29
实施日期:颤芦2014-10-01
代替标准:GB 50058-1992
本规范适用于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爆炸危险环境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及电力装置则渣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环境:1矿井井下;2制造、使用或贮存火药、炸药和起爆药、引信及火工品生产等的环境;3利用电能进行生产并与生产T艺过程直接关联的电解、电镀等电力装置区域;4使用强氧化剂以及不用外来点火源就能自行起火的物质的环境;5水、陆、空交通运输工具及海上和陆地油井平台;6以加味天然气作燃料进行采孙洞悄暖、空调、烹饪、洗衣以及类似的管线系统;7医疗室内;8灾难性事故。
⑩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这个设计规范现在还实施吗
至今为止,《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还没有更新的国标出台,GB50058-92仍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