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桥式起重机上装有那些电气安全装置各起什么作用
桥式起重机上装有那些电气安全装置,各起什么作用:
1、起重量限制器
超载作业是造成桥机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使用超载保护装置可防止事故的发生。
2、限位器
限位器有两类,一类是保护起升机构安全运转的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和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另一类是限制运行机构的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
3、缓冲器
吸收起重小车的运行功能,以减缓冲击。
4、防碰撞装置
现代桥机的运行速度不断提高,常有几台机器同时在同一轨道上运行,为了防止桥机之间的相互碰撞,在桥机上安装了防止碰撞装置。
5、防偏斜装置
由于车轮制造、安装的偏差,传动机构的偏差,常常使桥机运行偏斜,严重时还会出现“啃轨现象”甚至会影响到金属结构和运行机构。
6、其他安全保护装置,1·
在桥架上的电气设备应设防雨罩
2·单主梁桥机设置防倾覆安全钩,保证小车不倾覆,保证维修工作安全。
㈡ 塔式起重机中安全装置有哪些
(1)起升高度极限位置限制器
对于通过改变臂架倾角变幅的起重机,当吊钩装置顶部升至距离臂架下端8OOmm处时,必须能立即停止起升运动。
对于小车变幅的起重机,当吊钩装置顶部升至距离小车架下端500mm处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升运动。
(2)起重力矩限制器和最大起重量限制器
当起重力矩达到其额定值的90%时,起重力矩限制器应能发出音响或红色灯光,以示报警。当起重力矩超过其额定值并达到额定值的108%时,应停止提升方向及向外方向的变幅动作。
如设有起重量和幅度指示器时,数值显示应正确、清晰醒目。其数位误差均不得大于指示值的5%。
当起吊重量超过最大起重量时,最大起重量限制器应发出灯光或音响报警,当吊重超过最大起重量的6%时,应停止提升方向的运动,但允许机构朝向下降方向运动。
(3)幅度限位装置
对臂架变幅的起重机,应装设最小幅度限位器和防止臂架反弹后倾的装置。对小车变幅的越重机,必须装设小车行程开关和终端缓冲装置。
(4)夹轨器和行走限位装置
轨道式塔式起重机必须装设夹轨器。同时应装设行走限位装置。
(5)风速仪
对臂架根部铰点高度超过50m的起重机,必须在顶部装设风速仪。
(6)避雷和防电磁波感应装置
对臂架根部铰点高度超过50m的起重机,应根据实际情况装设避雷装置和采取防电磁披感应措施。
(7)塔式起重机为防止回转超载应装极限力矩联轴器。
㈢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有哪些
1.液压体系中各溢流阀:可抑制回路中的异常高压,以避免液压油泵及马达的损坏,并避免处于过载状况。
2.吊臂变幅安全设备:当意外事端发作,吊臂变幅油缸回路中的高压软管或油管爆裂或堵截时,液压回路中的平衡阀就起效果,锁闭来自油缸下腔的工作油,使吊臂不致下跌,然后保证工作的安全性。
3.吊臂弹性安全设备:当意外事端发作,吊臂弹性油缸回路中的高压软管或油管爆裂或堵截时,液压回路中的平衡阀就起效果,锁闭来自油缸下腔的工作油,使吊会自个缩回,然后保证工作的安全性。
4.高度限位设备:吊钩起升到规则的高度后,碰触限位重锤,打开行程开关,"过绕"指标灯即亮,一起堵截吊钩起升、吊臂伸出、吊臂伏到等动作的操作而保证安全。
5.支腿确定设备:当意外事端发作,通往支腿笔直油缸的高压软管或油管决裂或切开时,液压体系中的双向液压锁能封闭支腿封闭油缸两腔的压力油,使支腿不缩或甩出,然后保证起重工作的安全性。
6.起重量指示器:起重量指示器设置在根本臂的合旁边面,操作者坐在操作室内便能清楚地观察到,能准确地指示出吊臂的仰角及对应工况下起重机答应的额定起重量。
7.起伏限位设备;对臂架变幅的起重机,应装设最小起伏限位器和避免臂架反弹后倾的设备。对小车变幅的越重机,有必要装设小车行程开关和终端缓冲设备。
(3)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有扩展阅读:
塔机分为上回转塔机和下回转塔机两大类。其中前者的承载力要高于后者,在许多的施工现场我们所见到的就是上回转式上顶升加节接高的塔机。
按能否移动又分为:行走式和固定式。固定式塔机塔身固定不转,安装在整块混凝土基础上,或装设在条形或X形混凝土基础上,行走式可分为履带式、汽车式、轮胎式和轨道式四种。
在房屋的施工中一般采用的是固定式的。按其变幅方式可分为水平臂架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两种;按其安装形式可分为自升式、整体快速拆装和拼装式三种。应用最广的是下回转、快速拆装、轨道式塔式起重机和能够一机四用(轨道式、固定式、附着式和内爬式)的自升塔式起重机。
塔吊是建筑工地上最常用的一种起重设备 又名“塔式起重机”,以一节一节的接长(高)(简称“标准节”),用来吊施工用的钢筋、木楞、混凝土、钢管等施工的原材料。塔吊是工地上一种必不可少的设备。
塔吊尖的功能是承受臂架拉绳及平衡臂拉绳传来的上部荷载,并通过回转塔架、转台、承座等的结构部件式直接通过转台传递给塔身结构。自升塔顶有截锥柱式、前倾或后倾截锥柱式、人字架式及斜撑架式。
塔式起重机的动臂形式分水平式和压杆式两种。动臂为水平式时,载重小车沿水平动臂运行变幅,变幅运动平衡,其动臂较长,但动臂自重较大。动臂为压杆式时,变幅机构曳引动臂仰俯变幅,变幅运动不如水平式平稳,但其自重较小。
塔式起重机的起重量随幅度而变化。起重量与幅度的乘积称为载荷力矩,是这种起重机的主要技术参数。通过回转机构和回转支承,塔式起重机的起升高度大,回转和行走的惯性质量大。
故需要有良好的调速性能,特别起升机构要求能轻载快速、重载慢速、安装就位微动。一般除采用电阻调速外,还常采用涡流制动器、调频、变极、可控硅和机电联合等方式调速。
㈣ 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有哪些
起重机安全防护装置及功能
1.超载限制器
它是起重机防止超载的安全保护装置,也称起重量限制器。其安全功能是当起重机的吊载超过额定值时,使起升动作停止,从而避免超载发生事故。超载限制器广泛用于桥式类型起重机和升降机上。有些臂架类型起重机(例如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将超载限制器与力矩限制器配合使用。超载限制器有机械式、电子式多种类型。
(1)机械式:通过杠杆、弹簧、凸轮等的作用带动撞杆,当超载时,撞杆与控制起升动作的开关相作用,切断起升机构的动力源,控制起升机构中止运行。
(2)电子式:由传感器、运算放大器、控制执行器和载荷指示计等部分组成,将显示、控制和报警等安全功能集于一身。当起重机吊载时,承载构件上的传感器产生变形,把载荷重量转化为电信号,经过运算放大,指示出载荷的数值。当载荷超过额定载荷时,切断起升机构的动力源,使起升机构的起升动作不能实现。
2.力矩限制器
力矩限制器是臂架式起重机的综合性安全保护装置。
我们知道,臂架式起重机是以起重力矩来表征载荷状态的。起重力矩值是由起重量、幅度的乘积决定,幅度值是由起重机臂架的臂长和倾角余弦的乘积决定,这样,起重机是否超载,实际上受到了起重量、臂长和臂架倾角等限制,同时还要考虑作业工况等多个参数也有制约作用,控制起来比较复杂。
目前广泛采用的微机控制的力矩限制器可以综合多种情况,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力矩限制器由载荷检测器、臂长检测器、角度检测器、工况选择器和微型计算机构成。当起重机进入工作状态时,将实际工作状态各参数的检测信号输入计算机,经过运算、放大、处理后,与事先存入的额定起重力矩值比较,并同时在显示器上把相应的实际数值显示出来。当实际值达到额定值的90%时,它会发出预警信号,当实际值超过额定载荷时则会发出警报信号,同时起重机停止向危险的方向(起升、伸臂、降臂、回转)继续动作。
3.缓冲器
它是配置在轨道运行式起重机金属结构端部的一种安全装置,具有吸收运行机构碰撞动能、减缓冲击的安全功能。缓冲器安全检查的主要指标是安装是否牢固可靠、元件是否完好和吸收动能的能力大小。
缓冲器的工作原理是,如果单台起重机的大车(或小车)意外冲向轨道行程终点时,缓冲器可以与处于同一水平高度的轨道端部止挡(另外一种安全装置)相互作用;如果在同一跨度轨道上的两台起重机相撞时,与设在两台起重机金属结构相对面的缓冲器发生作用。缓冲器通过自身变形,迅速将碰撞动能转化为弹性势能吸收,从而减轻碰撞力的冲击作用,避免对起重机造成破坏。常见的有橡胶缓冲器、弹簧缓冲器及液压缓冲器。
(1)橡胶缓冲器:利用碰撞时橡胶的弹性变形实现缓冲。由于吸收能量少,一般用在运动速度较低的起重机。
(2)弹簧缓冲器:可将大部分撞击动能迅速转化为弹簧的压缩势能,适于中等运动速度的起重机,应用最广泛。优点是结构简单,对起重机仍有较大的冲击作用。不过,现在通过技术手段改造,其性能已有较大改进。
(3)液压缓冲器:通过油缸活塞挤压油液作功来消耗受到撞击时的动能,适于运动速度更大的起重机。优点是可吸收更大的冲击动能,无反弹作用;缺点是构造复杂,受环境温度对油液性能的影响较大,缓冲器的功能也会随之受到影响。
4.防风防滑安全装置
这是防止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在大风作用下沿轨道发生滑行的安全装置,室外工作的轨道式起重机均应安装。其安全功能是,当起重机遭遇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风力时,起重机不被吹动,防止起重机在轨道端头倾覆。常见防风装置有夹轨器、锚定装置和铁鞋。
(1)夹轨器:它广泛应用于各类露天轨道起重机,其工作原理是利用夹钳夹紧轨道头部的两个侧面,通过结合面的夹紧摩擦力将起重机固定在轨道上,使起重机不能滑移。夹轨器的设计要求是,夹轨器的夹紧力须大于起重机的滑行力,以保证在当地最大风力作用下,起重机保持不动;夹轨钳的闭合应靠装置构件自身重量或弹簧的作用,而不应只靠动力驱动装置的驱动作用,以防止在动力供应中断时,夹轨器不起作用;动力驱动的夹轨动作应滞后于运行机构制动器的动作,以消除起重机制动时可能产生的剧烈颤动。
(2)锚定装置:它借助插销或插板装置、链条或顶杆将起重机与轨道基础相连成一体,用于非工作状态特大风暴时起重机的固定。由于锚定装置只能设在轨道的某个特定位置,起重机要运行到该位置才能锚定,它不适于紧急情况下的即时防风。
(3)铁鞋:它是一种楔形装置,使用时将楔形舌尖插入车轮踏面和轨道顶面之间,铁鞋的斜坡构成对车轮滑动的阻力。
5.极限位置限制器
也称行程限制器,其安全功能是保证工作机构在运动中,当接近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前进的动力源并停止运动,防止行程越位。
极限位置限制器由相互作用的两部分构成,一个是触头(撞块或安全尺),安装在工作机构的运动部分上;一个是行程限位开关,是控制工作机构的运动方向或行程距离的主令电器,固定在极限位置的轨道或起重机的金属结构上,并串在工作机构的控制线路中。当某方向的运动接近极限位置时,触头触碰行程限位开关,切断该运动方向的控制电路,停止该方向的运行,同时接通反方向运动电路,使运行机构只能向安全方向运行。起重机的极限位置限制器有:
(1)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所有类型起重机的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至少应装一套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吊运液体金属和其他危险品起重机的起升机构必须装两套,两套限制器开关动作应有先后,并应尽量采用不同结构型式和控制不同的断路装置。
(2)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其安全功能应保证吊具下降到下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下降的动力源,以保证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不少于设计所规定的安全圈数。塔式或门座起重机的变幅机构、港口门座起重机的起升机构及其他有下限要求的机构应设置下降限位开关。其他起重机的起升机构是否安装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不作为强制性的要求。
(3)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轨道起重机的大车(或小车)运行机构在轨道端头附近都必须设置行程限位开关,一般由限位开关和触发开关的安全尺配套使用。
6.联锁保护
也称为联锁开关或舱门开关,其安全功能是将联锁开关的状态与起重机的某工作机构的运动联系起来,在开关开启状态,对应的被其制约的工作机构不能启动,只有在开关关闭状态,被联锁的工作机构运动才能执行;当机构运动过程中,如果对应的舱门开关被打开,就给出停机指令。联锁保护可防止起重机的某机构在特定条件下运转伤人。需要联锁保护的部位与制约的工作机构如下:
(1)从建筑物登上起重机司机室的门与大车运行机构之间;
(2)由司机室登上桥架主梁的舱口门或通道栏杆门与小车运行机构之间;
(3)司机室设在运动部分时,进入司机室的通道口的门与小车运行机构之间;
这样,可以防止当有人正从建筑物跨入、跨出起重机的瞬间,或在起重机主梁上有人正做设备检修时,由于司机不知晓而操作起重机,使机构运转伤人。
7.零位保护
桥架式起重机的起升、大车运行和小车运行等三个工作机构是由三个操作装置分别控制的,必须设零位保护。其保护作用是只要有一个机构的控制器不在零位,所有机构都不能启动;只有在先将各机构控制器置于零位的情况下,工作机构的电动机才有可能启动,零位保护是用来防止在起重机开始运转时或失电后又恢复供电时,司机在没有思想准备情况下启动总开关,某个或几个机构突然运转造成的意外伤害。
8.紧急开关
所有起重机必须装有在紧急情况下可迅速断开总电源的紧急开关或装置,并设置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
联锁保护、行程限位、零位保护、紧急开关等,常常联合在起重机的控制电路中发挥作用,只要有一个装置处于非正常状态,起重机就不能启动或停止向发生危险的方向运行。
9.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
大跨度的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当两端支腿因前进速度不同步而发生偏斜时,该装置能将偏斜情况指示出来,并使偏斜得到调整。
10.幅度指示器
安装在具有变幅机构的起重机上,能正确指示吊具所在的幅度。
11.水平仪
安装在流动式起重机上,可以检查已打支腿起重机的倾斜度,显示起重机机身的水平状态。
12.防止吊臂后倾装置
安装在挠性变幅机构的臂架起重机上,当变幅机构的变幅行程开关失灵时,能阻止吊臂向后倾。
13.极限力矩限制装置
用于当臂架起重机的臂架旋转阻力矩大于设计规定的力矩时,该装置内的摩擦元件发生滑动,切断动力输入,使旋转运动停止,从而起到保护作用。
14.风级风速报警器
安装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机上。当风力大于6级时能发出报警信号,并能显示瞬时风速风级。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可定为当风力大于7级时发出报警信号。
15.支腿回缩锁定装置
安装在工作时需要打支腿的流动式起重机上,其安全功能是双向锁定支腿,保证起重机在打支腿进行起重作业时,不发生“软腿”回缩现象;当起重机结束起重作业,支腿收回时能可靠地锁定支腿,防止起重机在行驶状态下支腿自行伸出。
16.回转定位装置
用于流动式起重机在道路上行驶时,保证使回转盘上的起重结构保持在固定位置,防止行驶时发生摆动。
17.防倾翻安全钩
安装在主梁一侧落钩的单主梁起重机上,防止小车倾翻。
18.检修吊笼
用于高空中导电滑线的检修。其可靠性不应低于司机室。
19.扫轨板、支承架和轨道端部止挡
扫轨和支承架用来扫除起重机行进方向轨道上的障碍物;轨道端部止挡设置在铺设轨道的尽头端部,与起重机(或运行小车)运动结构上的缓冲器配合作用,防止起重机(或运行小车)脱轨。
20.导电滑线防护板
用于防止人员意外接触带电滑线引发触电事故而设的防护挡板。使用滑线的起重机,对易发生触电的部位都应设该装置:
(1)桥式起重机司机室位于大车滑线端时,通向起重机的梯子和走台与滑线间应设置防护板。
(2)桥式起重机大车沿线端的端梁下,应设置防护板,以防止吊具的钢丝绳与滑线的意外接触。
(3)同跨桥式起重机作多层布置时,下层起重机的滑线应沿全长设置防护板。
21.防护罩
起重机上外露的活动零部件,如开式齿轮、联轴器、传动轴、链轮、链条、传动带、皮带轮等,均应装设防护罩。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其电气设备应装设防雨罩。
22.倒退报警装置
流动式起重机向倒退方向运行时,可发出清晰的报警音响信号和明灭相间的灯光信号,提示机后人员迅速避开。
㈤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节选)
9安全防护装置
9.1总则
安全防护装置是防止起重机械事故的必要措施。包括限制运动行程和工作位置的装置、防起重机超载的装置、防起重机倾翻和滑移的装置、联锁保护装置等。本章列出了典型起重机安全防护装置,起重机安全装置的设置要求见附录A。其他类型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见各分标准。
9.2限制运动行程与工作位置的安全装置
9.2.1起升高度限位器
起升机构均应装设起升高度限位器。用内燃机驱动,中间无电气、液压、气压等传动环节而直接进行机械连接的起升机构,
可以配备灯光或声响报警装置,以替代限位元开关。
当取物装置上升到设计规定的上极限位置时,应能立即切断起升动力源。在此极限位置的上方,还应留有足够的空余高度,以适应上升制动行程的要求。在特殊情况下,如吊运熔融金属,
还应装设防止越程冲顶的第二级起升高度限位器,第二级起升高度限位器应分断更高一级的动力源。
需要时,还应设下降深度限位器;当取物装置下降到设计规定的下极限位置时,应能立即切断下降动力源。
上述运动方向的电源切断后,仍可进行相反方向运动(第二级起升高度限位器除外)。
9.2.2运行行程限位器
起重机和起重小车(悬挂型电动葫芦运行小车除外),应在每个运行方向装设运行行程限位器,在达到设计规定的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前进方向的动力源。在运行速度大于100m/min,或停车定位要求较严的情况下,宜根据需要装设两级运行行程限位器,第一级发出减速信号并按规定要求减速,第二级应能自动断电并停车。
如果在正常作业时起重机和起重小车经常到达运行的极限位置,司机室的最大减速度不应超过2.5m/s2。
9.2.3幅度限位元器
9.2.3.1对动力驱动的动臂变幅的起重机(液压变幅除外),应在臂架俯仰行程的极限位置处设臂架低位置和碰嫌茄高位置的幅度限位元笑察器。
9.2.3.2对采用移动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装设幅度限位元装置以防止可移动的起重小车快速达到其最大幅度或最小幅度处。最大变幅速度超过40m/min的起重机,在小车向外运行且当起重力矩达到额定值的80%时,应自动转换为低于40m/min的低速运行。
9.2.4幅度指示器
具有变幅机构的起重机械,应装设幅度指示器(或臂架仰角指示器)。
9.2.5防止臂架向后者庆倾翻的装置
具有臂架俯仰变幅机构(液压油缸变幅除外)的起重机,
应装设防止臂架后倾装置(例如一个带缓冲的机械式的止挡杆),以保证当变幅机构的行程开关失灵时,能阻止臂架向后倾翻。
9.2.6回转限位元
需要限制回转范围时,回转机构应装设回转角度限位器。
9.2.7回转锁定装置
需要时,流动式起重机及其他回转起重机的回转部分应装设回转锁定装置。
9.2.8支腿回缩锁定装置
工作时利用垂直支腿支承作业的流动式起重机械,垂直支腿伸出定位应由液压系统实现;且应装设支腿回缩锁定装置,使支腿在缩回后,能可靠地锁定。
9.2.9防碰撞装置
当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起重机械或起重小车运行在同一轨道上时,应装设防碰撞装置。在发生碰撞的任何情况下,司机室内的减速度不应超过5m/s2。
9.2.10缓冲器及端部止挡
在轨道上运行的起重机的运行机构、起重小车的运行机构及起重机的变幅机构等均应装设缓冲器或缓冲装置。缓冲器或缓冲装置可以安装在起重机上或轨道端部止挡装置上。
轨道端部止挡装置应牢固可靠,防止起重机脱轨。
有螺杆和齿条等的变幅驱动机构,还应在变幅齿条和变幅螺杆的末端装设端部止挡防脱装置,以防止臂架在低位置发生坠落。
9.2.11偏斜指示器或限制器
跨度大于40m的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应装设偏斜指示器或限制器。当两侧支腿运行不同步而发生偏斜时,能向司机指示出偏斜情况,在达到设计规定值时,还应使运行偏斜得到调整和纠正。
9.2.12水平仪
利用支腿支承或履带支承进行作业的起重机,应装设水平仪,用来检查起重机底座的倾斜程度。
9.3防超载的安全装置
9.3.1起重量限制器
对于动力驱动的1t及以上无倾覆危险的起重机械应装设起重量限制器。对于有倾覆危险的且在一定的幅度变化范围内额定起重量不变化的起重机械也应装设起重量限制器。
需要时,当实际起重量超过95%额定起重量时,起重量限制器宜发出报警信号(机械式除外)。
当实际起重量在100%~ 110%的额定起重量之间时,起重量限制器起作用,此时应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但应允许机构作下降运动。
内燃机驱动的起升和/或非平衡变幅机构,如果中间没有电气、液压或气压等传动环节而直接与机械连接,该起重机械可以配备灯光或声响报警装置来替代起重量限制器。
9.3.2起重力矩限制器
额定起重量随工作幅度变化的起重机,应装设起重力矩限制器。
当实际起重量超过实际幅度所对应的起重量的额定值的95%时,起重力矩限制器宜发出报警信号。
当实际起重量大于实际幅度所对应的额定值但小于110%的额定值时,起重力矩限制器起作用,此时应自动切断不安全方向(上升、幅度增大、臂架外伸或这些动作的组合)的动力源,但应允许机构作安全方向的运动。
内燃机驱动的起升和/或平衡变幅机构,如果中间没有电气、液压或气压等传动环节而直接与机械连接,该起重机械可以配备灯光或声响报警装置来替代起重力矩限制器。
9.3.3极限力矩限制装置
对有自锁作用的回转机构,应设极限力矩限制装置。保证当回转运动受到阻碍时,能由此力矩限制器发生的滑动而起到对超载的保护作用。
9.4抗风防滑和防倾翻装置
9.4.1抗风防滑装置
9.4.2室外工作的轨道式起重机应装设可靠的抗风防滑装置,并应满足规定的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抗风防滑要求。
9.4.3工作状态下的抗风制动装置可采用制动器、轮边制动器、夹轨器、顶轨器、压轨器、别轨器等,其制动与释放动作应考虑与运行机构联锁并应能从控制室内自动进行操作。
9.4.4起重机只装设抗风制动装置而无锚定装置的,抗风制动装置应能承受起重机非工作状态下的风载荷;当工作状态下的抗风制动装置不能满足非工作状态下的抗风防滑要求时,还应装设牵缆式、插销式或其他形式的锚定装置。起重机有锚定装置时,锚定装置应能独立承受起重机非工作状态下的风载荷。
9.4.5非工作状态下的抗风防滑设计,如果只采用制动器、轮边制动器、夹轨器、顶轨器、压轨器、别轨器等抗风制动装置,其制动与释放动作也应考虑与运行机构联锁,并应能从控制室内自动进行操作(手动控制防风装置除外)。
9.4.6锚定装置应确保在下列情况下起重机及其相关部件的安全可靠:
a) 起重机进入非工作状态并且锚定时;
b) 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起重机进行正常作业并实施锚定时;
c) 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且在正常作业,突然遭遇超过工作状态极限风速的风载而实施锚定时。
9.4.7防倾翻安全钩
起重吊钩装在主梁一侧的单主梁起重机、有抗震要求的起重机及其他有类似防止起重小车发生倾翻要求的起重机,应装设防倾翻安全钩。
9.5联锁保护
9.5.1进入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门,和从司机室登上桥架的舱口门,应能联锁保护;当门打开时,应断开由于机构动作可能会对人员造成危险的机构的电源。
9.5.2司机室与进入通道有相对运动时,进入司机室的通道口,应设联锁保护;当通道口的门打开时,应断开由于机构动作可能会对人员造成危险的机构的电源。
9.5.3可在两处或多处操作的起重机,应有联锁保护,以保证只能在一处操作,防止两处或多处同时都能操作。
9.5.4当既可以电动,也可以手动驱动时,相互间的操作转换应能联锁。
9.5.5夹轨器等制动装置和锚定装置应能与运行机构联锁。
9.5.6对小车在可俯仰的悬臂上运行的起重机,悬臂俯仰机构与小车运行机构应能联锁,使俯仰悬臂放平后小车方能运行。
9.6其他安全防护装置
9.6.1风速仪及风速报警器
9.6.1.1对于室外作业的高大起重机应安装风速仪,风速仪应安置在起重机上部迎风处。
9.6.1.2对室外作业的高大起重机应装有显示暂态风速的风速报警器,且当风力大于工作状态的计算风速设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9.6.2轨道清扫器
当物料有可能积存在轨道上成为运行的障碍时,在轨道上行驶的起重机和起重小车,在台车架(或端梁)下面和小车架下面应装设轨道清扫器,其扫轨板底面与轨道顶面之间的间隙一般为5 mm ~10mm。
9.6.3防小车坠落保护
塔式起重机的变幅小车及其他起重机要求防坠落的小车,应设置使小车运行时不脱轨的装置,即使轮轴断裂,小车也不能坠落。
9.6.4检修吊笼或平台
需要经常在高空进行起重机械自身检修作业的起重机,应装设安全可靠的检修吊笼或平台。
9.6.5导电滑触线的安全防护
9.6.5.1桥式起重机司机室位于大车滑触线一侧,在有触电危险的区段,通向起重机的梯子和走台与滑触线间应设置防护板进行隔离。
9.6.5.2桥式起重机大车滑触线侧应设置防护装置,以防止小车在端部极限位置时因吊具或钢丝绳摇摆与滑触线意外接触。
9.6.5.3多层布置桥式起重机时,下层起重机应采用电缆或安全滑触线供电。
9.6.5.4其他使用滑触线的起重机械,对易发生触电的部位应设防护装置。
9.6.6报警装置
必要时,在起重机上应设置蜂鸣器、闪光灯等作业报警装置。流动式起重机倒退运行时,应发出清晰的报警音响并伴有灯光闪烁信号。
9.6.7防护罩
在正常工作或维修时,为防止异物进入或防止其运行对人员可能造成危险的零部件,应设有保护装置。起重机上外露的、有可能伤人的运动零部件,如开式齿轮、联轴器、传动轴、链轮、链条、传动带、皮带轮等,均应装设防护罩/栏。
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机上的电气设备应采取防雨措施。
需要时,当实际起重量超过95%额定起重量时,起重量限制器宜发出报警信号(机械式除外)。
当实际起重量在100%~ 110%的额定起重量之间时,起重量限制器起作用,此时应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但应允许机构作下降运动。
内燃机驱动的起升和/或非平衡变幅机构,如果中间没有电气、液压或气压等传动环节而直接与机械连接,该起重机械可以配备灯光或声响报警装置来替代起重量限制器。
9.3.2起重力矩限制器
额定起重量随工作幅度变化的起重机,应装设起重力矩限制器。
当实际起重量超过实际幅度所对应的起重量的额定值的95%时,起重力矩限制器宜发出报警信号。
当实际起重量大于实际幅度所对应的额定值但小于110%的额定值时,起重力矩限制器起作用,此时应自动切断不安全方向(上升、幅度增大、臂架外伸或这些动作的组合)的动力源,但应允许机构作安全方向的运动。
内燃机驱动的起升和/或平衡变幅机构,如果中间没有电气、液压或气压等传动环节而直接与机械连接,该起重机械可以配备灯光或声响报警装置来替代起重力矩限制器。
9.3.3极限力矩限制装置
对有自锁作用的回转机构,应设极限力矩限制装置。保证当回转运动受到阻碍时,能由此力矩限制器发生的滑动而起到对超载的保护作用。
9.4抗风防滑和防倾翻装置
9.4.1抗风防滑装置
9.4.2室外工作的轨道式起重机应装设可靠的抗风防滑装置,并应满足规定的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抗风防滑要求。
9.4.3工作状态下的抗风制动装置可采用制动器、轮边制动器、夹轨器、顶轨器、压轨器、别轨器等,其制动与释放动作应考虑与运行机构联锁并应能从控制室内自动进行操作。
9.4.4起重机只装设抗风制动装置而无锚定装置的,抗风制动装置应能承受起重机非工作状态下的风载荷;当工作状态下的抗风制动装置不能满足非工作状态下的抗风防滑要求时,还应装设牵缆式、插销式或其他形式的锚定装置。起重机有锚定装置时,锚定装置应能独立承受起重机非工作状态下的风载荷。
9.4.5非工作状态下的抗风防滑设计,如果只采用制动器、轮边制动器、夹轨器、顶轨器、压轨器、别轨器等抗风制动装置,其制动与释放动作也应考虑与运行机构联锁,并应能从控制室内自动进行操作(手动控制防风装置除外)。
9.4.6锚定装置应确保在下列情况下起重机及其相关部件的安全可靠:
a) 起重机进入非工作状态并且锚定时;
b) 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起重机进行正常作业并实施锚定时;
c) 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且在正常作业,突然遭遇超过工作状态极限风速的风载而实施锚定时。
9.4.7防倾翻安全钩
起重吊钩装在主梁一侧的单主梁起重机、有抗震要求的起重机及其他有类似防止起重小车发生倾翻要求的起重机,应装设防倾翻安全钩。
9.5联锁保护
9.5.1进入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门,和从司机室登上桥架的舱口门,应能联锁保护;当门打开时,应断开由于机构动作可能会对人员造成危险的机构的电源。
9.5.2司机室与进入通道有相对运动时,进入司机室的通道口,应设联锁保护;当通道口的门打开时,应断开由于机构动作可能会对人员造成危险的机构的电源。
9.5.3可在两处或多处操作的起重机,应有联锁保护,以保证只能在一处操作,防止两处或多处同时都能操作。
9.5.4当既可以电动,也可以手动驱动时,相互间的操作转换应能联锁。
9.5.5夹轨器等制动装置和锚定装置应能与运行机构联锁。
9.5.6对小车在可俯仰的悬臂上运行的起重机,悬臂俯仰机构与小车运行机构应能联锁,使俯仰悬臂放平后小车方能运行。
9.6其他安全防护装置
9.6.1风速仪及风速报警器
9.6.1.1对于室外作业的高大起重机应安装风速仪,风速仪应安置在起重机上部迎风处。
9.6.1.2对室外作业的高大起重机应装有显示暂态风速的风速报警器,且当风力大于工作状态的计算风速设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9.6.2轨道清扫器
当物料有可能积存在轨道上成为运行的障碍时,在轨道上行驶的起重机和起重小车,在台车架(或端梁)下面和小车架下面应装设轨道清扫器,其扫轨板底面与轨道顶面之间的间隙一般为5 mm ~10mm。
9.6.3防小车坠落保护
塔式起重机的变幅小车及其他起重机要求防坠落的小车,应设置使小车运行时不脱轨的装置,即使轮轴断裂,小车也不能坠落。
9.6.4检修吊笼或平台
需要经常在高空进行起重机械自身检修作业的起重机,应装设安全可靠的检修吊笼或平台。
9.6.5导电滑触线的安全防护
9.6.5.1桥式起重机司机室位于大车滑触线一侧,在有触电危险的区段,通向起重机的梯子和走台与滑触线间应设置防护板进行隔离。
9.6.5.2桥式起重机大车滑触线侧应设置防护装置,以防止小车在端部极限位置时因吊具或钢丝绳摇摆与滑触线意外接触。
9.6.5.3多层布置桥式起重机时,下层起重机应采用电缆或安全滑触线供电。
9.6.5.4其他使用滑触线的起重机械,对易发生触电的部位应设防护装置。
9.6.6报警装置
必要时,在起重机上应设置蜂鸣器、闪光灯等作业报警装置。流动式起重机倒退运行时,应发出清晰的报警音响并伴有灯光闪烁信号。
9.6.7防护罩
在正常工作或维修时,为防止异物进入或防止其运行对人员可能造成危险的零部件,应设有保护装置。起重机上外露的、有可能伤人的运动零部件,如开式齿轮、联轴器、传动轴、链轮、链条、传动带、皮带轮等,均应装设防护罩/栏。
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机上的电气设备应采取防雨措施。
㈥ 桥式起重机有哪些安全装置
各类限位器、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缓冲器、防碰撞装置、夹轨器和锚定装置、防风装置、连锁保护装置、检修吊笼、扫轨板、轨道端部止挡、导电滑线防护板。
㈦ 塔式起重机必备安全装置都有什么
塔式起重机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包括: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裸露的活动零部件的防护罩、电气设备的防雨罩、幅度指示器以及防止吊臂后倾装置、起重限制器、力矩限制器、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联锁保护装置、极限力矩限制装置、夹轨钳/锚定装置/铁鞋、风速风级报警器、登机信号按钮、扫轨板和支承架、轨道端部止档、导电滑线防护板等。其它类型起重机的必备安全装置在《各类起重机需配备的安全防护装置详细》一文中都有详尽的介绍喔。
㈧ 为防止起重机超载应装设什么限制器
㈨ 流动式起重机械安全防护装置有哪些
流动式起重机专项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
支腿锁紧装置
回转锁紧装置
水平仪
铁路起重机专项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
起重机械安全装置比较多,您可以进一步阅读《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等资料。
㈩ 起重机安全保护装置都有那些作用是什么
防止起重机在意外情况下损坏的装置。起重机上除常用的电气保护装置、声音信号和色灯外内,还有多种其他安容全装置。
种类起升限位器,行程限位器,紧急开关和连锁开关,缓冲器和终端止挡,扫轨板和滑线防护板,音响和灯光信号,防护栏杆,接地和接零,防护罩以及防护装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