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常用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及有哪些注意事项
使用方法
干粉灭火器最常用的开启方法为压把法。
将灭火器提到距火源适当位置后,先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的干粉松动,然后让喷嘴对准燃烧最猛烈处,拔去保险销,压下压把,灭火剂便会喷出灭火。
开启干粉灭火棒时,左手握住其中部,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右手拔掉保险卡,旋转开启旋钮,打开贮气瓶,滞时1-4秒,干粉便会喷出灭火。
适用范围
干粉灭火器可扑灭一般火灾,还可扑灭油,气等燃烧引起的失火。
干粉灭火器是利用二氧化碳气体或氮气气体作动力,将筒内的干粉喷出灭火的。干粉是一种干燥的、易于流动的微细固体粉末,由能灭火的基料和防潮剂、流动促进剂、结块防止剂等添加剂组成。主要用于扑救石油、有机溶剂等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电气设备的初期火灾。
存放要点
一、干粉灭火系统储存装置宜由干粉储存容器、容器阀、安全泄压装置,驱动气体储瓶、瓶头阀,集流管、减压阀、压力报警及控制装置等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干粉储存容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驱动气体储瓶及其充装系数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规定。
2、干粉储存容器设计压力可取1.6MPa或2.5MPa压力级,其干粉灭火剂的装量系数不应大于0.85,其增压时间不应大于30s。
3、安全泄压装置的动作压力及额定排放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B16668执行。
4、干粉储存容器应满足驱动气体系数、干粉储存量、输出容器阀出口干粉输送速率和压力的要求。
二、驱动气体应选用惰性气体,宜选用氮气;二氧化碳含水率不应大于0.015%(m/m),其它气体不得大于
0.006%(m/m);驱动压力不得大于干粉储存容器的最高工作压力,否则易引发安全事故。
三、干粉灭火系统储存装置的布置应方便检查和维护,并宜避免阳光直射。其环境温度应为―20℃~50℃。
四、干粉灭火系统储存装置宜设在专用的储存装置间内。专用储存装置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靠近防护区,出口应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通道。
2、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宜保持干燥和良好通风,并应设应急照明灯具。
五、当采取防湿、防冻、防火等措施后,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可设置在固定的安全围栏内。
B. 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安装施工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安装施工前应满足以下条件:
1
超细干粉灭火设备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安装图等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应准备齐全;
2
工程设计单位(如设计院)应向工程施工单位(如工程施工公司)进行技术交底;
3
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组件与主要材料准备齐全,且品种、数量、型号、规格符合设计施工要求;
4
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到电源及其它物资条件应满足完整施工要求,能保证连续施工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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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灭火器配置规范有哪些
一、灭火器配置应当按照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置;不过配置的数量亮仿与仓库的危险等级、仓库内消防设施等因素有关。猛数4公斤的ABC干粉灭火器与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灭敬知纤火级别均为2A。以下以放置固体物质仓库举例,供参考:
1、如果属于轻危险级(如钢材仓库等),单具灭火器最小灭火级别为1A,则每A保护100平方米,2500平方米仓库应配置2500/100=25A。可以配置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需要25A/2A=12.5具,即需要配置15具。
2、如果属于中危险级(如棉织物、化纤、纸张等仓库),单具灭火器最小灭火级别为2A,则每A保护75平方米,2500平方米仓库应配置2500/75=33.33A。可以配置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需要33.33/2=16.67具,即需要配置17具。
3、如果属于严重危险级(如化学危险品仓库、60度以上白酒仓库等),单具灭火器最小灭火级别为3A,则每A保护50平方米,2500平方米仓库应配置2500/50=50A。不可以配置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因为不符合最小灭火级别3A的要求。应选3A的5公斤ABC干粉灭火器。需要50A//3A=17具,即需要配置17具5公斤ABC干粉灭火器。
二、如果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及自动灭火系统的三种情况的配置数量分别打9折、7折、5折。
D. 预制灭火系统和管网灭火系统的区别
预制灭火系统和管网灭火系统主要有以下区别:
一、运行机制不同。
1、预制灭火系统较为落后,属于传统的人力火灾消灭系统。它主要依赖人力操作,当发现火灾时,由人力采用灭火器水管等设备扑灭火灾。
2、管网灭火系统较为先进,属于自动运行系统。它首先由火灾探测器会提前发现火灾发生的迹象,然后自动水喷淋设备会在失火区域喷水,将火灾扑灭在萌芽状态,火灾同时会发出报警信号提醒人员疏散。
二、主要采取的灭火材料不同。
1、预制灭火系统由人力操作,灭火工具主要灭火器和消火栓等可以由人力操作的减灾设施。
2、管网灭火系统由系统自动操作,目前主要是自动喷淋管网。
三、两套系统的组成不同。
1、预制灭火系统需要按照消防设计图纸的为自己,和消防要求的数量和质量,将灭火剂、消防栓等装置组装成套,按照图纸要求布放在固定位置,最终形成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灭火系统。
2、管网灭火系统主要由温度探测器、烟雾探测器、自动喷淋系统、报警器和通讯模块四部分组成。
火灾分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质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干草、煤炭、棉、毛、麻、纸张等火灾。
B类火灾:指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塑料等火灾。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火灾。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铝镁合金等火灾。
E类火灾:指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F类火灾:指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E. 灭火器国家标准
为了保证火器的安全使用,应该符合下列相关的标准:
1、干粉储存容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驱动气体储瓶及其充装系数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2、干粉储存容器设计压力可取1.6MPa或2.5MPa压力级,其干粉灭火剂的装量系数不应大于0.85,其增压时间不应大于30s。
3、安全泄压装置的动作压力及额定排放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干粉灭火系统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B16668执行。
4、干粉储存容器应满足驱动气体系数、干粉储存量、输出容器阀出口干粉输送速率和压力的要求。
5、驱动气体应选用惰性气体,宜选用氮气;二氧化碳含水率不应大于0.015%(m/m),其它气体不得大于0.006%(m/m);驱动压力不得大于干粉储存容器的最高工作压力,否则易引发安全事故。
6、干粉灭火器的报废年限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 年;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 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 年;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 年。
7、全新的干粉灭火器有效期一般为五年,重新充气换粉的干粉灭火器有效期一般为一年,干粉灭火器过了有效期就要送到有维修灭火器资质的企业进行充气换粉处理。
8、灭火器的总重量应不大于二十千克,其中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总重量应不大于二十八千克。
9、灭火器筒体外表应采用红色。
10、灭火器上应有发光标志,以便在黑暗中指示灭火器所处的位置。
11、灭火器应有铭牌贴在筒体上或印刷在筒体上,并应包括下列内容:灭火器的名称、型号和灭火剂种类,灭火种类和灭火级别,使用温度范围,驱动气体名称和数量或压力,水压试验压力,制造厂名称或代号,灭火器认证,生产连续序号,生产年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包括一个或多个图形说明和灭火种类代码),再充装说明和日常维护说明。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种类的灭火器内装填的成分不一样,是专为不同的火灾起因而设,使用时必须注意以免产生反效果及引起危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七十一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查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二)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四)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五)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产品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F. 灭火器安装规定
灭火器安装规定
1.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应上锁。
2.灭火器不应设置在不易被发现和黑暗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3.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4.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5.灭火器设置在室外时,亦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6.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7.一个计算单元内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
8.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9.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m2时,应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m2时,增配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
(6)预制干粉灭火器装置的设计要求扩展阅读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
1.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
2.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
3.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
4.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
5. 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
6. 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包括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或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
7. 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8. 被火烧过。
注意:干粉灭火器法定报废期限为10年
G. 球形干粉灭火器的设计要求
装颂局量系数不应埋樱吵大于0.85。《球形干粉灭火器的设计要求》内容得知是装量系数不应大于0.85。干粉灭火剂是用作救灭火灾的弯侍一种灭火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