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液化烃、液氨等储罐安装时,有哪些消防安全要求
(1)液化烃储罐的承重钢支柱应当覆盖耐火层,其耐火极限不应当低于1.5h。
(2)液化烃储回罐的储存系答数不应当大于0.9,理由与液氨储罐同。
(3)液化烃储罐应当设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以及高液位报警装置或高液位自动联锁切断进料装置。对于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还应当设真空泄放设施和高低温度检测设施,并应当与自动控制系统相连。
(4)液化烃储罐的安全阀出口管应当接至火炬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就地放空,但其排气管口应当高出8m范围内储罐罐顶平台3m以上。
(5)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宜采用有防冻措施的二次脱水系统,储罐根部宜设紧急切断阀。
(6)液化烃储罐开口接管的阀门及管件的管道等级不应当低于2.0MPa,其垫片应当采用缠绕式垫片。阀门压盖的密封填料应当采用难燃材料。
(7)液化烃蒸发器的气相部分,应当设压力表和安全阀。
(8)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应当安装为储罐注水用的管道及阀门。以备当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发生泄漏时向储罐内注水,以抬升储罐内液化烃液面,置破损点于水面之下,减少液化烃的泄漏。
㈡ 液氨储罐防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液氨储存、装卸环节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进一步规范液氨储存、装卸的安全生产行为,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发生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等,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境内从事液氨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等企业的液氨储存、装卸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第三条新建、改建、扩建液氨储存、装卸装置和设施,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范畴的,应严格遵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获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第四条涉及液氨储存、装卸的企业,应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液氨的储存、装卸装置和设施,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设施。
第二章设计管理
第一节场所选址
第六条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的选择,应全面考虑周边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使其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在进行区域规划时,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根据所在企业及相邻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置。
第八条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禁止设置在学校、医院、居民区等人口稠密区附近。液氨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1.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设施;
3.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
4.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
5.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6.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
7.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第九条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充分考虑地震、软地基、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等地质因素以及台风、雷暴、沙暴等气象危害因素,避免建在断层、滑坡、泥石流、地下溶洞、采矿陷落区界内、重要的供水水源卫生保护区、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区等地段和地区。
第十条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位于不受洪水、潮水或者内涝威胁的地带,当不可避免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
第十一条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93-1999)的要求,具体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表2-1(详见附件)的要求。同时必须考虑当地风向等因素,一般应位于城镇、工厂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方向。宜建在地势平坦、通风顺畅的地段。在山区或丘陵地区,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带。
第十二条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具有满足生产、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供电系统。
第十三条罐区内液氨储罐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
第十四条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沿江河岸布置时,宜位于邻近江河的城镇、重要桥梁、大型锚地、船厂等重要建(构)筑物的下游。
第十五条液氨罐区邻近江河、海岸布置时,必须采取防止泄漏和含氨废水流入水域的措施。
第二节总平面布置
第十六条液氨储罐区、装卸区应与辅助生产区及办公区分开布置。
第十七条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在厂区总平面布置中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生产流程、操作要求和使用功能;
2.功能分区内各项设施的布置,应紧凑、合理;功能分区内部和相互之间保持一定的通道和宽度;
3.应结合当地气象条件,使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4.平面布置应考虑防止有害气体泄漏时对周围环境的危害。
5. 厂区内外现有和规划的运输线路、排水系统、周围场地标高等相协调,满足生产、运输、防洪、排水、管线敷设及土石方工程的要求。
第十八条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集中布置在厂区边缘地带,应在工厂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方位。
第十九条液氨储罐区不宜紧靠排洪沟布置。
第二十条罐区与周围消防车道之间,不宜种植绿蓠或茂密的灌木丛。
第三节液氨储罐区的设置
第二十一条液氨储罐的基础、防火堤及有关的码头、管架、管墩等,均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h。
第二十二条液氨储罐的承重支柱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
第二十三条液氨储存场所应设氨气体检测报警仪或可燃气体监测报警仪。
第二十四条液氨储存场所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按重大危险源的要求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五条液氨罐区内,不应布置无关的管道。
第二十六条液氨常温储存应选用球罐或卧罐。
第二十七条液氨储罐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以下要求:
1.卧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一般为1.0倍卧罐直径且不宜大于1.5m;
2.球罐之间的防火间距,有事故排放至火炬或吸收处理装置时,不应小于0.5倍球罐的直径;无事故排放至火炬的措施时,不应小于1.0倍球罐的直径;
3.同一罐组内球罐与卧罐的防火间距,应采用较大值;
4.两排卧罐的间距,不应小于3m;
5.相邻罐组储罐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6m。
第二十八条储罐成组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罐组内的储罐不应超过两排;罐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2.每组全压力式储罐的个数不应多于12个;
3.罐组内全压力式储罐组的总容积大于6000立方米时,罐组内应设隔堤,隔堤内各储罐容积之和不宜大于6000立方米。单罐容积等于或大于5000立方米时,应每一个一隔。
第二十九条液氨储罐的储存系数不应大于0.9,储罐个数不宜少于2个。
第三十条液氨储罐,应设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低温液氨储罐尚应设温度指示仪;根据工艺条件,宜设置上、下限位报警装置;装卸管道应设远程自动切断装置。
第三十一条连接管道根数较多或管径较大的储罐,宜布置在靠近罐区管道进出口处。
第三十二条储罐罐底标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满足泵的吸入要求;
2.满足罐前支管道与主管道连接所需安装尺寸要求
第三十三条确定液氨储罐容量时,日储量计算应为生产装置年开工天数的平均日进料量。
第三十四条液氨储罐应设置防晒、冷却水喷淋降温设施或有良好的绝热保温措施。
第三十五条罐组内宜布置同类火灾危险性的罐,液氨储罐区应与氯、溴、碘、酸类及氧化剂等严格隔离。
第三十六条储罐的排气应经回收或处理。
第三十七条在储罐20m以内,严禁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第四节防火堤
第三十八条液氨储罐区应设置防火堤。防火堤应在满足耐燃烧性、密封性和抗震要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安全、占地、投资、地形、地质及气象等条件,还应考虑到罐组容量及所处位置的重要性、周围环境特点及发生事故的危害程度、施工及生产管理、维修工作量及施工、材料来源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设置,使其达到坚固耐久、经济合理的效果。
第三十九条液氨储罐组或储罐区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0m的不燃烧实体防火堤。防火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火堤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量。低温液氨储罐防火堤内有效容积应为一个最大储罐容积60%。
2.防火堤的设计高度应为1.0~2.2m,防火堤设计高度应比计算高度高出0.2m,隔堤高度应比防火堤低0.2~0.3m。
第四十条防火堤内地面,应有不小于3‰的坡度。其雨水排除及其他管线穿越,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堤内较低处设置集水设施,连接集水设施的雨水排除管道应从地面以下通出,堤外应设有可控制开闭的装置与之连接。开闭装置上应设有能显示其开闭状态的明显标志。
2.进出罐组的各类管线、电缆,不宜在防火堤堤身穿过,应尽量从堤顶跨越或堤基础以下穿过。如不可避免,必须穿过堤身时则应预埋套管,且应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
第四十一条罐组所设防火堤,必须是闭合的。隔堤与防火堤也必须是闭合的。
第四十二条沿无培土的防火堤修建排水沟时,沟壁的外侧与防火堤基础外边缘的间距不应小于0.5m,且沟内应有防渗漏措施。
第四十三条每一罐组防火堤上必须设置两个以上人行踏步或坡道,并设置在不同方位上。
第四十四条球罐罐壁至防火堤和隔堤基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卧式罐罐壁至防火堤基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
第四十五条防火堤及隔堤选型宜采用砖砌防火堤、钢筋混凝土防火堤或浆砌毛石防火堤。防火堤及隔堤应能承受所容纳稀释氨水的静压及温度变化的影响,且不渗漏。防火堤内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地面,并宜坡向四周。
㈢ 液氨是有机物吗
不是的,液氨是无机物,下面是其介绍,希望对您有用,望采纳谢谢
液氨,又称为无水氨,是一种无色液体。氨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应用广泛,为运输及储存便利,通常将气态的氨气通过加压或冷却得到液态氨。液氨在工业上应用广泛,而且具有腐蚀性,且容易挥发,所以其化学事故发生率相当高。
目录
简介液氨
在国防工业中,用于制造火箭、导弹的推进剂。可用作有机化工产品的氨化原料,还可用作冷冻剂。液氨还可用于纺织品的丝光整理。NH3分子中的孤电子对倾向于和别的分子或离子形成配位键,生成各种形式的氨合物。如[Ag(NH3)2]+、[Cu(NH3)4]2+、BF3·NH3等都是以NH3为配位的配合物。液氨是一个很好的溶剂,由于分子的极性和存在氢键,液氨在许多物理性质方面同水非常相似。一些活泼的金属可以从水中置换氢和生成氢氧化物,在液氨中就不那么容易置换氢。但液氨能够溶解金属生成一种蓝色溶液。这种金属液氨溶液能够导电,并缓慢分解放出氢气,有强还原性。例如钠的液氨溶液:金属液氨溶液显蓝色,能导电并有强还原性的原因是因为在溶液中生成“氨合电子”的缘故。例如金属钠溶解在液氨中时失去它的价电子生成正离子:液氨储罐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允许重量充装系数为0.52kg/L。装运液氨的钢瓶和槽车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制订的《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受热,严禁烟火。钢瓶必须有安全帽,瓶外用橡皮圈或草绳包扎,防止激烈撞击和震动。液氨钢瓶应存放于库房或有棚的平台上。露天堆放时,应以帐篷遮盖,防止日光直射。主要靠铁路和公路运输。液氨
1.吸入液氨事故
如果眼睛接触或眼睛有刺激感,应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20分钟以上。如在冲洗时发生眼睑痉挛,应慢慢滴入1~2滴0.4%奥布卡因,继续充分冲洗。如患者戴有隐形眼镜,又容易取下并且不会损伤眼睛的话,应取下隐形眼镜。液氨报警器
氨的回收有吸收法,把来自液氨整理机排出的气体,通过管道输送至回收装置的洗涤塔(吸收塔),把混有空气的氨气在此塔内用水吸收成氨水,此时空气被清洗并排出塔外,然后通过蒸馏塔将氨和水分离,氨被蒸馏吸收制成浓氨水,浓氨水经精馏即成浓氨气,再将浓氨气经压缩机加压和冷凝冷却成液氨,最后输入贮存罐。㈣ 液氨阀门:气动紧急切断阀,液动紧急切断阀/不同原理介绍
液氨阀门:气动紧急切断阀,液动紧急切断阀/不同原理介绍
→液氨专用切断阀是紧急情况能及时切断气体来源的控制阀门,确保人员和储罐安全主要机械部件。气动紧急切断阀,液动紧急切断阀各有各的优点,在不同场合选择应考虑选择那种切断阀比较适合。
气动紧急切断阀有常闭式和常开式,活塞式(气开气关)3种;
1,常闭式:内结构装有低熔点(易熔合金)的塞子,在外界≥80C温度(易熔金)熔化,堵塞气管泄压。切断阀迅速关闭,保护贮罐系统的安全。(可加装手轮手动装置)在断电或者气源不足(或常年使用弹簧失灵),可通过手轮开启切断阀,确保正常工作生产。,
2,常开式:利用气源控制阀门的关闭,以便在管道或储罐上发生意外情况时,工作人员迅速通过控制室触动开关,电磁阀瞬间通电,气源快速通过关闭阀门。(可加装手轮手动装置)在气源关闭阀门后,人工手轮手动关死阀门,防止电磁阀常时间工作发热损坏或者气源不足阀门(或常年使用弹簧失灵)自动开启。
3,活塞式(气开气关):通过气源进入上下气缸推动活塞控制切断阀开启-关闭,配套有附件:防爆电磁阀,空气减压过滤器,也可用于蒸汽管道管路上。
液动紧急切断阀常闭式和手摇油泵配套使用:
液动紧急切断阀采用安全阀的升降结构和止回阀防止介质倒流的原理,内结构装有低熔点(易熔合金)的塞子。通过手摇油泵手柄做往复动作,使压力增高来打开紧急切断阀,介质即可通过,如遇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将手摇油泵的卸压阀打开,油压系统迅速泄压,使切断阀立即关闭,或外界温度升高至80℃以上时,安装在油泵或紧急切断阀的(易熔金)立即熔化,达到自动泄压目的,使切断阀自动迅速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