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加工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一般要求有哪些?
答:(1)安全防护装置应结构简单、布局合理,不得有锐利的边缘和突缘;
(2)安全防护装置应具有足够的可靠性,在规定的寿命期限内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耐腐蚀性、抗疲劳性,以确保安全;
(3)安全防护装置应与设备运转联锁,保证安全防护装置未起作用之前,设备不能运转;
(4)安全防护罩、屏、栏的材料,及至运转部件的距离,按GB8196、GB8197执行;
(5)光电式、感应式等安全防护装置应设置自身出现故障的报警装置。
安全警示和安全距离、螺旋传动等都应该加设防护装置和防护隔离网,并有安全操作规程、齿轮传动、皮带轮,加以防护、链轮机械设备外露的旋转和传动部位如、联轴节:旋转传动轴
安全要求不会作废,只会加强。
重型机械加工设备分为热加工和冷加工,你问的可能是冷加工方面的,大致有镗铣床主轴直径160mm以上;5m以上的龙门铣、刨床;3.4m以上的立车;1.6m以上的卧车、磨床;9m以上的深孔钻镗床;等等,简单的说工件在30吨以上的机加工设备可列为重型机械加工设备。
《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三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对目录的制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目录,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予以淘汰。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1、防坠安全器
2、上下限位
3、极限限位
4、缓冲弹簧
5、上下行门限位开关
6、单行门限位开关
7、顶门限位开关
8、围栏门锁
9、单行门锁
10、上下行门锁
通用设计要求
4.1 结构设计要求
4.1.1 机床的外形布局应确保具有足够的稳定性。使用机床时,不应存在意外翻倒、跌落或移动的危险。由于机床的原因不能确保足够稳定时,应采取固定措施。
4.1.2 应通过将维护、润滑和调整点设置在危险区外面,最大程度地减少进入危险区的需要。
4.1.3 除某些必须位于危险区的,如急停装置或示教盒等,手动控制装置应配置于危险区区域之外。
4.1.4 可接触的外露部分不应有可能导致人员伤害的锐边、尖角和开口。不可消除的,低于1.8米的设备尖锐易磕碰部分要加软防护。
4.1.5 易坠落的部件要有防坠落保护装置。
4.1.6 作业环境导致容易滑倒的作业地点,地面或脚踏板应采取防滑倒措施。
4.1.7 脚踏操作件应采取防护措施,以防止误操作。
4.1.8 机床的限位装置应尽量安装到无振动、不受影响的合适位置上,动作应可靠。
4.1.9 出现危害将造成不可承受影响的结构,应考虑设计双重保护。
4.1.10 运动中有可能松脱的零件、部件应设置防松装置。
4.2 控制设计要求
4.2.1 自动生产线、输送线等安全隐患不容易监控的设备,应采用安全继电器、安全PLC等专用安全器件进行安全防护设计。
4.2.2 除主电柜上主电源以外的区域电源必须使用钥匙电源开关锁,且带有挂牌后防止送电的连锁机构。
4.2.3 被保护装置触发功能引起停机后,机器的工作循环应该只有通过主控制柜启动方能再启动,而不应在危险消失后自动启动或在危险源附近就地启动。
4.2.4 所有具有相反动作不允许同时执行的,应具备互锁控制,逻辑上不允许同时发生动作。
4.2.5 不同的结构动作一旦同时发生,将造成设备或人员伤害的,应具备互锁控制,逻辑上不允许同时发生。
4.2.6 不同的结构动作必须遵循固定顺序,一旦紊乱将造成设备或人员伤害的,应具备连锁控制,逻辑上不允许紊乱发生。
4.2.7 所有涉及安全的连锁、互锁控制点,应保留硬件触点连锁、互锁控制,而不应只使用软件实现。
4.2.8 出现过载、欠电压、欠电流、过压力、欠压力、过流量等情况,将导致设备或人身安全隐患的结构,应利用敏感元件进行检测,并在接近危害时进行工作保护。
4.2.9 保护系统动作时,应具备可以同步启动的声光报警装置,提示作业人员采取措施。
4.2.10 安全保护电路引发的停止和报警应通过复位操作才能恢复。
4.2.11 220VAC电源的零线必须取自电力系统火线和中性线,或隔离变压器副边,不应利用有接零保护的机床外壳做零线。
4.2.12 设备停电、停气等能源供应中断时,应不发生任何可以预测的危险动作。如设备下沉、滑行、动作紊乱等,必要时应采取保护性设计,防止危险发生。
4.2.13 恢复供电、供气等动能供应时时,设备不能产生自行起动等非操作才发生的动作。
4.3 其它
4.3.1 设备必须考虑可预见的误用、误操作造成的危险,并设计防护措施。
4.3.2 安全装置设计采用的零部件、材料必须充分考虑其可靠性和寿命不低于设备主结构的可靠性和寿命,以保证其在设备寿命周期内一直有效。
4.3.3 电气控制系统元件必须考虑防火、防爆、防潮等特殊环境的要求,并按相关国家法规进行设计和制造。
4.3.4 有焊接、切削飞溅的场所 *** 电缆要求使用防飞溅、阻燃铜芯软电缆。
4.3.5所有用做临时电源的插座,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应有护手安全装置,传动部位防护罩。
1.起升限位开关:重锤式限位、旋转限位,防止起升行程过极限。 2.起重量限制器或者电子秤,防止起吊重物过载。 3.行程限位开关:单限位、双限位(带有预减速限位),防止大、小车运行超过行程。 4.防撞装置:激光检测防撞,通过激光反射检测距离、缓冲器,吸收碰撞动能。 5.电气连锁开关:门开关、登机请求开关。 6.超速开关:检测起升电机转速,电机失速时起作用。 7.特殊起升机构有速度反馈、安全制动器(如行星减速器的铸造起重机)。安全制动器直接抱死卷筒。 8.钢结构防护设计:栏杆、防护罩等。必要处设置检修平台。 9.钢丝绳防脱槽装置。 10.特殊用途起重机设置防热辐射板、防火焰板、绝缘防酸等保护装置。 11.司机室讯响警告设备。
㈡ 塔式起重机必备安全装置都有什么
塔式起重机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包括: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裸露的活动零部件的防护罩、电气设备的防雨罩、幅度指示器以及防止吊臂后倾装置、起重限制器、力矩限制器、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联锁保护装置、极限力矩限制装置、夹轨钳/锚定装置/铁鞋、风速风级报警器、登机信号按钮、扫轨板和支承架、轨道端部止档、导电滑线防护板等。其它类型起重机的必备安全装置在《各类起重机需配备的安全防护装置详细》一文中都有详尽的介绍喔。
㈢ 塔式起重机上必备的安全装置有哪些
(1)起升高度极限位置限制器
对于通过改变臂架倾角变幅的起重机,当吊钩装置顶部升至距离臂架下端8OOmm处时,必须能立即停止起升运动。
对于小车变幅的起重机,当吊钩装置顶部升至距离小车架下端500mm处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升运动。
(2)起重力矩限制器和最大起重量限制器
当起重力矩达到其额定值的90%时,起重力矩限制器应能发出音响或红色灯光,以示报警。当起重力矩超过其额定值并达到额定值的108%时,应停止提升方向及向外方向的变幅动作。
如设有起重量和幅度指示器时,数值显示应正确、清晰醒目。其数位误差均不得大于指示值的5%。
当起吊重量超过最大起重量时,最大起重量限制器应发出灯光或音响报警,当吊重超过最大起重量的6%时,应停止提升方向的运动,但允许机构朝向下降方向运动。
(3)幅度限位装置
对臂架变幅的起重机,应装设最小幅度限位器和防止臂架反弹后倾的装置。对小车变幅的越重机,必须装设小车行程开关和终端缓冲装置。
(4)夹轨器和行走限位装置
轨道式塔式起重机必须装设夹轨器。同时应装设行走限位装置。
(5)风速仪
对臂架根部铰点高度超过50m的起重机,必须在顶部装设风速仪。
(6)避雷和防电磁波感应装置
对臂架根部铰点高度超过50m的起重机,应根据实际情况装设避雷装置和采取防电磁披感应措施。
(7)塔式起重机为防止回转超载应装极限力矩联轴器
(8)防脱绳装置 防止钢丝绳脱离工作位置
(9)小车防断绳装置 防止变幅绳断裂小车自由滑动
(10)小车防断轴装置 防止小车走轮断轴后坠落
(11)各部位制动器 即是工作装置 亦是 安全装置
㈣ 吊钩防脱装置的制作方法是什么
吊钩防钢丝绳脱钩装置是吊钩保险,即防止起吊钢丝绳由于角度过大或挂钩不妥时,造成起吊钢丝绳脱钩,吊物坠落事故的装置。
吊钩防钢丝绳脱钩装置限制绳索滑出,用于各种起重吊钩。
钢丝绳防脱槽装置是主要用以防止钢丝绳在传动过程中,脱离滑轮槽而造成钢丝绳。
单钩制造:
使用方便,但受力情况不好,大多用在起重量为80吨以下的工作场合;起重量大时常采用受力对称的双钩。
叠片式吊钩由数片切割成形的钢板铆接而成,个别板材出现裂纹时整个吊钩不会破坏,安全性较好,但自重较大,大多用在大起重量或吊运钢水盛桶的起重机上。吊钩在作业过程中常受冲击,须采用韧性好的优质碳素钢制造。
吊钩分类极广,一般包括:卸扣、吊环、圆环、梨形环、长吊环、组合吊环、S钩、鼻吊钩、美式吊钩 羊角吊钩、眼形滑钩、带保险卡吊环螺钉、链条卸扣、具有独特、新颖、质优、安全的特点,适用于工厂、矿山、石油、化工及船舶码头等。确保安全,质量安全系数,静载荷达到3倍。起重量从5吨~150吨。
㈤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有哪些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
(1)起重力矩限制器 塔吊在吊装物体时,吊装半径和吊物重量的乘积是一个不变的定数。根据这个原理制作了起重力矩限制器,主要作用是防止超载的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仅对塔机臂架的纵向垂直平面内的超载力矩起防护作用,不能防护斜吊、风载、轨道的倾斜或陷落等引起的倾翻事故。
(2)起重量限制器 起重量限制器的作用是保护起吊物品的重量不超过塔机的允许的最大起重量,是用以防止塔机的吊物重量超过最大额定荷载,避免发生机械损坏事故。
(3)起升高度限位器 起升高度限位器是用来限制吊钩接触到起重臂头部或载重小车之前,或是下降到最低点(地面或地面以下若干米)以前,使起升自动断电并停止工作,防止因起重钩起升过度而碰坏起重臂的装置。
(4)幅度限位器 用来限制起重臂在俯仰时不超过极限位置的装置。当起重的俯仰到一定限度之前发出警报,当达到限定位置时,则自动切断电源。
(5)行程限位器 ①小车行程限位器:设于小车变幅式起重臂的头部和根部,用来切断小车牵引的电路,防止小车越位。②大车行程限位器:用来防止起重机脱轨。
(6)夹轨钳 用来夹紧钢轨,防止起重机在大风情况下被风力吹动而行走造成塔机出轨倾翻事故的装置。
(7)风速仪 自动记录风速,当超过六级风速以上时自动报警。
(8)钢丝绳防脱槽装置 主要用以防止钢丝绳在传动过程中,脱离滑轮槽而造成钢丝绳
(9)吊钩保险 防止起吊钢丝绳由于角度过大或挂钩不妥时,造成起吊钢丝绳脱钩,吊物坠落事故的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