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装置知识 > 安全泄放装置检测标准

安全泄放装置检测标准

发布时间:2023-02-27 10:15:22

A. 电气设备安全性能检测有哪些标准

符合《GB4706》电器安全标准测试要求,可测试项目:耐压、绝缘、接地、泄漏、低压启动、功率。
(1)耐电压测试Dielectrics Withstanding Voltage
输出电压: 0-5kV/AC ±3%
电流测量范围: 0-40mA/AC ±3%
电流报警范围: 0-40mA内任意值 ±3%
电弧侦测范围: 1-10级
电压缓升时间: 1-99s连续可调
测试时间: 1-99s连续可调
输出频率: 50Hz/60Hz二档
驱动方式: 程控线性功放
(2)绝缘电阻测试Insulation resistance test
测试电压: 500V/DC和1000V DC 二档 ±5%
测量范围: 0-200MΩ 自动量程 转换 ±3%
报警范围: 0-200MΩ内任意值
测试时间: 1-99s连续可调
(3)接地电阻测试Earth continuity test
测量电流:10-25A/AC 恒流 ±3%
测量范围:0-200 mΩ( >10A ) ±3%
0-500 mΩ( ≤10A ) ±3%
自动量程转换
报警范围: 0-500 mΩ内任意值
输出电压: ≤6V
测试时间: 1-99s连续可调
输出频率: 50/60Hz 二档
驱动方式: 程控线性功放 【下面的(4)(5)(6)与上面并排设计】
(4)泄漏电流测试Leakage Current test
电流测量范围: 0-20mA自动量程转换 ±3%
电流报警范围: 0-20mA内任意值
相位切换: 自动
电压测量范围: 0-300V ±3%
输出电压: 0-250V连续可调
测试时间: 1-99s连续可调
输出容量: 1/2/3/5kVA 多种规格
(5)启动测试Start-up test
测量电流范围: 0-20A ±1%
电流报警上下限: 0-20A内任意值
测量电压范围: 0-300V ±1%
输出电压: 0-250V
连续可调测试时间:1-99s连续可调
(6)功率测试Power test
功率测量范围: 0-6000W ±1%
功率报警上下限: 0-6000W内任意值
电压测量范围: 0-300V ±1%
输出电压: 0-250V
连续可调测试时间:1-99s
连续可调输出容量:1/2/3/5kVA 多种规格

B. 压力容器上是不是必须安装安全阀依据是什么

1、是不是必须安装安全阀? 没必要,我在现场检验时经常遇到这样内的问题。 2、依容据是什么? 依据是《容规》: 第141条 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在用压力容器,应根据设计要求装设安全泄放装置(安全阀划爆破片装置)。压力源来自压力容器外部,且得到可靠控制时,安全泄放装置可以不直接安装在压力容器上。 因此压力容器上不一定非要装安全阀。现场时只要连接系统上有安全阀我们就认为合格。《容规》是压力容器基本规则,其他规定与《容规》的规定有冲突时,以《容规》为主。但是这只适应于《容规》范围内的压力容器。超高压等规程外的容器不算。

搜索
压力容器培训操作证
个人报考压力容器证
考压力容器证操作证
压力容器操作证好考吗
考压力容器证多少钱
如何解列弹簧式安全阀

C. 安全泄放装置类型应根据什么

应根据所泄放的是气体、固体还是液体决定装置类型。

按其使用性能或用途可以分为以下四大类型:

1、连锁装置指为了防止操作失误而设的控制机构,如联锁开关、联动阀等。

2、报警装置闸阀运行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致使其处于危险状态时,能自动发出音响或其他明显报警讯号的仪器,如压力报警器、温度监测仪等。

3、计量装置指能自动显示设备运行中与安全有关的工艺参数的器具,如压力表、水位计、温度计等。

4、泄压装置设备超压时能自动排放压力的装置,如安全阀、爆破片水力控制阀锅炉、压力容器应根据其结构、大小和用途分别装设相应的安全装置。

下列可能发生超压的独立压力系统或工况应设置安全泄放装置:

1、容积式泵和压缩机的出口管道;冷却水或回流中断,或再沸器输入热量过多而引起超压的蒸馏塔顶的气相管道;不凝气体积聚产生超压的设备和管道系统;导热油炉出口管道中,切断阀或调节阀的上游管道。

2、两端切断阀关闭,受环境温度、阳光辐射或伴热影响而产生热膨胀或汽化的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管道系统;冷却或搅拌失效、有催化作用的杂质进入、反应抑制剂中断,导致放热反应失控的反应器或其出口处切断阀上游的管道系统。

3、蒸汽发生器等产汽设备或其出口管道;低沸点液体(液化气等)容器或其出口管道;管程可能破裂的热交换器低压侧或其出口管道;低沸点液体进入装有高温液体的容器。

D. 简单式压力容器推荐使用年限是多久,根据什么标准界定

一般设计使用年限8至10年,由设计制造单位确定。

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简单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所称的简单压力容器是指结构简单、危险性小的压力容器。
第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简单压力容器:
(一)容器由筒体和平封头、凸形封头(不包括球冠形封头),或者由两个凸形封头组成;
(二)筒体、封头和接管等主要受压元件的材料为碳素钢、奥氏体不锈钢
(三)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1.6 MPa;
(四)容积小于或者等于1000L;
(五)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并且小于或者等于1000MPa·L;
(六)介质为空气、氮气和医用蒸馏水蒸发而成的水蒸气;
(七)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20℃,最高工作温度小于或者等于150℃;
(八)非直接火焰的焊接容器。
第四条 本规程也适用与简单压力容器相连接的以下连接件:
(一)与外部管道或者装置用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专用连接件或者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
(二)简单压力容器开孔部分的承压盖及其紧固件;
(三)非受压元件与简单压力容器本体连接的焊接接头;
(四)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帽)、压力表、水位计、测温仪表等安全附件。
第五条 本规程不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
(一)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海上设施和船舶使用的压力容器;
(二)机器上非独立的承压部件(如压缩机缸体等);
(三)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四)灭火器;
(五)快开门式压力容器;
(六)移动式压力容器。
第六条 简单压力容器的材料、设计、制造、检验检测和使用管理应当满足本规程的要求。
第七条 申请简单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制造单位其产品应当先进行型式试验,并且合格。
第八条 进出口简单压力容器的监督管理应当满足《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研制和开发简单压力容器产品,其技术要求与本规程规定不一致时,制造单位应当在试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结论性报告,并且约请有检验检测资格的第三方对其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将所做试验的依据、条件、结果和第三方的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方可进行制造和销售。
第十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三章 设计
第十四条从事简单压力容器设计的单位应当具备A1级、A2级、C级、D1级或者D2级中的任一项压力容器设计资格。
第十五条简单压力容器的设计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设计图样;
(二)设计计算书,至少包括容积计算、强度计算、推荐使用寿命、安全泄放量计算、安全阀排量或者爆破片泄放面积计算等内容;
(三)设计说明书,至少包括设计参数的选择依据、材料的选用、附件的选择、主要生产工艺要求、检验要求等内容;
(四)使用说明书,至少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工作温度、容积、指定的用途、安装要求、推荐使用寿命、安全维护要点等内容。
第十六条简单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上至少注明以下内容:
(一) 依据的规范、标准名称;
(二) 简单压力容器名称;
(三) 主要受压元件材料牌号及材料要求;
(四) 设计条件,包括设计温度、设计压力、最高工作压力、推荐使用寿命、介质、腐蚀裕量等;
(五) 主要特性参数,包括容积、总重等;
(六) 焊接方法和要求;
(七) 防腐蚀要求(必要时);
(八)耐压试验要求,包括试验压力、介质等;
(九) 射线检测或者爆破试验要求;
(十) 安全附件的规格和订购的特殊要求;
(十一) 铭牌样式(见附件)和位置;
(十二) 运输包装和安装的要求(必要时);
(十三) 其他特殊要求。
第十七条 简单压力容器对接焊接接头应当采用全熔透焊接接头。
第十八条 简单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的壁厚应当采用试验方法或者计算方法确定。
壳体成形后的实际壁厚,奥氏体不锈钢制简单压力容器应当不小于1mm,碳素钢制简单压力容器应当不小于2mm。
第十九条 用试验方法确定主要受压元件壁厚时,在室温下的爆破压力不应当小于5倍的设计压力,且周向永久变形率不应当大于1%。
第二十条 用计算方法确定主要受压元件壁厚时,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设计压力不得低于最高工作压力,装有安全泄放装置的简单压力容器,其设计压力不得低于安全阀的开启压力或者爆破片的爆破压力;
(二)许用的总体薄膜应力小于或者等于0.6Rp0.2(Rp0.2为材料在室温下屈服强度规定值的下限)或者0.3Rm(Rm为材料在室温下抗拉强度规定值的下限);
(三)如果容器的筒体带有1条或多条非自动焊的纵向焊接接头,计算厚度应当增加15%。

第六章 使用管理
第四十三条 使用单位负责简单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管理。符合本规程适用范围的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推荐使用寿命内的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进行定期检验。
第四十四条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设备安全管理档案,对简单压力容器进行定期保养、检查并且记录存档,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第四十五条 达到推荐使用寿命的简单压力容器应当报废,如需继续使用的,使用单位应当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进行定期检验。
第四十六条 简单压力容器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且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理。不得隐瞒、拖延不报或者谎报。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符合本规程适用范围的简单压力容器,如果数量较少,可以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制造,按本规程进行使用管理。
第四十八条 符合本规程的有关定义和范围,但材料为铝或者铝合金的简单压力容器,应当按照JB/T4734-2002《铝制压力容器》和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制造,按本规程进行使用管理。
第四十九条 本规程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规程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

还有问题可继续问
TSG R0003-2007《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要全文,给地址发给你

E. 安全附件制造许可资源条件要求是什么

安全附件生产单位许可条件(基本条件)
1.人员
1.1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制造单位应当根据产品制造过程与质量控制的需要,配备并且任命质量保证工程师,以及设计、工艺、材料、理化检验、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装配、检验与试验、设备管理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化工机械、流体机械、机械制造、金属材料等相关专业知识,熟悉产品生产质量控制过程; A 级制造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和相关工作经历;其他制造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应当具有工程师职称和相关工作经历;
(2)设计、工艺、材料、检验与试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
(3)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与产品无损检测项目相适应的Ⅱ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
1.2技术负责人
需要配备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负责人应当由具有化工机械、流体机械、机械制造、金属材料等相关专业知识的工程师担任;熟悉产品的技术特点与生产过程,能够处理产品技术问题,负责产品安全技术指标的实现。
1.3焊工
产品有焊接要求的,从事产品承压部分或者非承压部分与承压部分连接部位的焊接、阀门密封面堆焊的焊工,应当持有焊接作业人员资格证,持证项目满足制造要求。
注:钎焊操作人员应当具备2年以上实际钎焊操作工作经验。
1.4其他人员
制造单位应当按照产品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检测人员以及相应的作业人员。
2.工作场所
制造单位厂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m2,具有与产品制造相适应的库房、材料存放场地和机加工、焊接、装配、压力试验、功能性能试验及检验等分区工作场地,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专用的材料与零部件保管场地或者专用材料库房及货架,原材料应分区(待验、合格、不合格 )分批摆放,并且有效隔离,满足材料防护要求;
(2)具有存放和加工不锈钢的专用场地和存放其他材料零部件与半成品的场地,应当有防止磕碰、划痕等措施;
(3)具有铸锻件加工前表面处理的专门场地;
(4)具有气体切割下料区域,焊接工作及热处理区域,其他特殊化学、加热、冷却处理区域,并且应当与机加工区域有效隔离;
(5)具有机加工区域,能保证加工及工件合理存放流转;高精度机加工设备区域应当保持洁净;
(6)具有装配和各种零部件存放区域,有明确流程标记与标识;
(7)具有耐压 (压力)试验、性能试验区域,并且应当与其他工作区域有效安全隔离,有安全防护措施;
(8)具有满足产品检验检测、理化检验要求的区域和理化分析试验室;
(9)制造禁油、禁脂类产品时,应当有专门防止污染的生产制造区域、车间和库房。
3.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制造单位应当根据需要,配置相应的生产设备,如下料、机械加工、焊接、成型、热处理、表面处理等设备。其中热处理设备应当配有自动记录温度曲线的测温仪表。制造单位应当根据产品制造需要,配置相应的工艺装备,如胎模具、焊接辅助设备等。
产品有焊接要求的,制造单位应当有焊接材料烘干和保温设备。制造单位应当具有在产品上做许可标志和产品标准所规定标志的专用设备及工(器)具。
4.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
制造单位应当根据产品材料验收、工序间检验、出厂检验的需要,配置与其相应的检测仪器装置,包括理化检验仪器、无损检测仪器、耐压试验装置、测温仪、几何尺寸检测仪器等。
计量器具的品种、数量、精度等应当与产品检验项目的需求相适应,并且在检定、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产品标准要求的试验项目包括耐压 (压力)试验及气密性试验的,制造单位应当配置与其相适应的耐压 (压力)试验及气密试验专用装置。装置所能达到的最高试验压力以及气密性试验配备的气源应当与产品试验要求相适应。进行耐压 (压力)试验的系统试验装置上应当装设不少于2只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精度等级的压力表。
无损检测或者理化检验等外委时,受委托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其人员、检测仪器应当满足相应专项条件的要求。
5.法规、标准与技术资料
5.1法规和标准
制造单位应当持有与产品制造相关且为有效版本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产品标准的采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采用企业标准(包括自行制定的或者由国外标准转化的企业标准)时,制造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申明及比照表。
5.2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应当满足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完整的设计文件,如产品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产品说明书。采用外来设计文件制造的,应当有对外来设计文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确认。
5.3工艺文件
制造单位应当根据产品制造需要,编制工艺流转卡、检验卡、焊接工艺规程等工艺文件和质量计划;关键工序应当有明确的制造工艺、作业指导书和检验工艺。
6.制造基本要求
安全附件产品制造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对材料和零部件有出入库验收程序和检验记录;
(2)机加工(组装)前对材料及关键零部件有确认材质 (质量)的检验工艺,确保材质(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3)机加工应当按照设计与工艺文件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
(4)承压部件或者非承压部件与承压部件连接部位的焊接、密封面堆焊,需要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有相应的焊接工艺和作业指导书;
(5)需要进行热处理时,有热处理工艺和相应的检验工艺;
(6)装配过程有装配工艺和作业指导书;
(7)产品有洁净要求的,制定专门工艺,确保达到设计要求;
(8)性能检验和出厂检验,制定检验工艺和作业指导书,采用专用检验装置时,需对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后方可操作。
7.试制造
试制造样品参数应当满足申请产品级别所对应的产品范围。具体要求见相应的专项条件要求。
8.换证业绩
换证单位在持证期间应当有相应持证级别的产品制造业绩,否则按照首次申请取证或者增项的要求准备试制造样品。换证产品业绩数量为提供用户的产品数量,不包括取证时的试制造样品。具体要求见相应的专项条件要求。

F. GB150关于安全阀泄放装置的泄放压力包括设计压力和超压限度两部分怎样理解

设计压力是压力范围的一个等级,不确定到具体压力值,整定压力的取值标准中有规定。设计压力可以参考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超压限度应该是安全阀的超压泄放压力

G. 什么情况下应设置安全泄放装置

试验和气密性试验相应地取1.25倍、1.15倍和1.00倍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值,并在图样和铭牌中注明。2.当容器上安装一个泄放装置时,泄放装置的动作压力应不大于设计压力,且该空间的超压限度应不大于设计压力的10%或20kPa中的较大值。 3.当容器上安装多个泄放装置时,其中一个泄放装置的动作压力应不大于设计压力,其他泄放装置的动作压力可提高,但不得超压设计的4%。该空间的超压限度应不大于设计压力的12%或30kPa中的较大值。 4.当容器有可能遇到火灾或接近不能预料的外来热源而可能酿成危险时,应安装辅助的泄放装置,应使容器内超压限度不超过设计压力的16%。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看成是一个容器,只需在危险的空间(容器或管道上)设置一个泄放装置。但在计算泄放装置的泄放量时,应把容器间的连接管道包括在内。与压力源相连接的、本身不产生压力的压力容器,该容器的设计压力达到了压力源的设计压力时。专注于解决中央空调自控和供热采暖自控方案;诸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相同或稍有差异,容器间采用足够大的管道连接,且中间无阀门隔断时. 6.同一台压力容器,由于有几种工况而具有两个以上设计压力时,该容器泄放装置的动作压力应能适用于各种工况下的设计压力。 7.容器内的压力若有可能小于大气压力,而该容器不能承受此负压条件时,应装设防负压的泄放装置。 8.换热器等压力容器,若高温介质有可能泄漏到低温介质而产生蒸汽时,应在低温空间设置泄放装置。 9.一般可任选一种类型的泄放装置,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必须采用爆破片装置。 压力快速增长;对密封有更高要求;容器内物料会导致安全阀失效;安全阀不能适用的其他情况。

H. 气体灭火系统维护管理中月度、季度和年度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分别有哪些

系统周期性检查是指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已经投入使用的气体灭火系统的组件、零部件等按照规定检查周期进行的检查、测试。
(一)月检查项目
1.检查项目及其检查周期
下列项目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1)对灭火剂储存容器、选择阀、液流单向阀、高压软管、集流管、启动装置、管网与喷嘴、压力信号器、安全泄压阀及检漏报警装置等系统全部组成部件进行外观检查。系统的所有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层应完好,铭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
2)气体灭火系统组件的安装位置不得有其他物件阻挡或妨碍其正常工作。
3)驱动控制盘面板上的指示灯应正常,各开关位置应正确,各连线应无松动现象。
4)火灾探测器表面应保持清洁,应无任何会干扰或影响火灾探测器探测性能的擦伤、油渍及
油漆。
5)气体灭火系统储存容器内的压力、气动型驱动装置的气动源的压力均不得小于设计压力
的90%。
2.检查维护要求
1)对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存装置的液位计进行检查,灭火剂损失10%时应及时补充。
2)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管网灭火系统及IG541灭火系统等的检查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全部系统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涂层应完好,铭牌和保护对象标志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
②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储存容器内的压力,不得小于设计储存压力的90%。
③预制灭火系统的设备状态和运行状况应正常。
(二)季度检查项目
1)可燃物的种类、分布情况,防护区的开口情况,应符合设计规定。
2)储存装置间的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架、吊架的固定,应无松动。
3)连接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必要时,送法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或更换。
4)各喷嘴孔口应无堵塞。
5)对高压二氧化碳储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储存量的90%。
6)灭火剂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时,应按相关规范规定的管道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方法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
(三)年度检查要求
1)撤下1个区启动装置的启动线,进行电控部分的联动试验,应启动正常。
2)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喷气试验。通过报警联动,检验气体灭火控制盘功能,并进行自动启动方式模拟喷气试验,检查比例为20%(最少一个分区)。
3)对高压二氧化碳、三氟甲烷储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储存量
的90%。
4)进行预制气溶胶灭火装置、自动干粉灭火装置的有效期限检查。
5)进行泄漏报警装置报警定量功能试验,检查钢瓶的比例为100%。
6)进行主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切换为备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的模拟切换操作试验,检查比例为20%(最少一个分区)。
7)在灭火剂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时,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

I. 压力容器安全装置设置原则和选用要求是什么

应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8章的要求:
8.2 安全附件装设要求
(1)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应当根据设计要求装设安全泄放装置(安全阀或者爆破片装置)。压力源来自压力容器外部,且得到可靠控制时,安全泄放装置可以不直接安装在压力容器上。
(2)采用爆破片装置与安全阀装置组合结构时,应当符合GB 150的有关规定,凡串联在组合结构中的爆破片在动作时不允许产生碎片。
(3)对易爆介质或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者中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应当在安全阀或者爆破片的排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并且进行妥善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大气。
(4)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低于压力源压力时,在通向压力容器进口的管道上应当装设减压阀。如因介质条件减压阀无法保证可靠工作时,可用调节阀代替减压阀,在减压阀或者调节阀的低压侧,应当装设安全阀和压力表。
8.3 安全阀、爆破片
8.3.1 安全阀、爆破片的排放能力
1)安全阀、爆破片的排放能力,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压力容器的安全泄放量。排放能力和安全泄放量按GB 150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对于充装处于饱和状态或者过热状态的气液混合介质的压力容器,设计爆破片装置应当计算泄放口径,确保不产生空间爆炸。
1) 爆破片的爆破压力允许差值应符合GB 567-1999《爆破片和爆破片装置》规定。
2) 安全阀、爆破片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安全阀的泄漏(密封)试验压力应当大于管道系统的最大工作压力,爆破片装置的最小标定爆破压力应当大于1.05倍的管道系统最大工作压力。所选用安全阀或者爆破片装置的额定泄放面积应当大于安全泄放量计算得到的最小泄放面积。
4) 爆破片的爆破压力允差按GB 567-1999《爆破片和爆破片装置》表1规定,或者按照设计技术的要求。爆破片的检查、抽样及其爆破试验应当符合GB 567第4.1、4.2条的要求。
5)盛装可燃、有毒介质的压力容器,应当在安全阀或者爆破片装置的排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集中地点,进行妥善安全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大气。
6)爆破片装置产品上应当标有永久性标志,永久性标志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造单位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标志;
(二)爆破片的批次编号、型号、型式、规格(泄放口公称直径)、材质、适用介质、爆破温度、标定爆破压力或者设计爆破压力、泄放侧方向;
(三)夹持器型号、规格、材质,以及流动方向;
(四)检验合格标志、监检标志;
(五)制造日期。

7)爆破片产品必须附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一般包括产品名称、编号、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等。质量证明书除包括产品合格证的内容外,一般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材料化学成分;
(二)材料以及焊接接头力学性能;
(三)热处理状态;
(四)无损检测结果;
(五)耐压试验结果(适用于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或者合同有规定的);
(六)型式试验结果;
(七)产品标准或者合同规定的其他检验项目;
(八)外协的半成品或者成品的质量证明。
爆破片装置产品上应当标志下列内容:
(一)永久性标志的内容;
(二)制造依据的标准;
(三)制造范围和爆破压力允差;
(四)检验报告(包括爆破试验报告);
(五)其他特殊要求。
①爆破片装置单独使用时,爆破片装置的入口管需要设置全通径的切断阀,以便更换爆破片用,切断阀在全开启状态锁定或者铅封;
②爆破片装置与安全阀串联使用时,在爆破片与安全阀之间设置压力表或者压力开关,以及放空阀、过流阀或者报警指示器;
③安装爆破片时,采用扭矩扳手,按制造单位安装说明中的安装扭矩数据表,按对角线均匀紧固螺栓;
④未经制造单位同意,不得在爆破片两侧加装垫片、保护膜或者涂层。
8)安全阀安装时,应当满足《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的规定,
9)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检修,应执行定期检验制度。安全保护装置的定期检验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
10)进行安全阀在线检测和压力调整时,使用单位的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到场确认。检测和调整合格的安全阀应当加铅封。检测和调整装置用压力表的量程应当为整定压力的1.5~3.0倍,精度应当不低于1.0级,而且压力表前不得装阻尼器。在检测和调整时,应当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阅读全文

与安全泄放装置检测标准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原油电脱盐实验室装置 浏览:980
手机号换了qq设备锁怎么解除绑定 浏览:85
铸造牙怎么样 浏览:639
人工挖孔桩需要做哪些设备 浏览:333
轴承切开有什么用 浏览:476
机械硬盘换固态硬盘系统如何 浏览:122
大型电动机轴承用什么润滑油 浏览:854
燃气阀门上拉开气 浏览:333
电动工具群 浏览:644
净化水的实验装置步骤 浏览:739
什么是X光片仪器 浏览:839
尼尔机械纪元全球版多少钱 浏览:894
电阻五金件 浏览:753
东莞都胜五金制品 浏览:202
高低温湿热实验室装置 浏览:966
天王机械表经常停是什么原因 浏览:404
非标自动化设备哪个行业好 浏览:491
一键启动怎么点开仪表 浏览:85
etk1机械键盘怎么调亮度 浏览:362
管家工具箱没有定位 浏览: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