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雾霾天气 道路照明设计必须考虑哪些因素
6.1.1城市道路照明宜采用路灯专用变压器供电。6.1.2对城市中的重要道路、交通枢纽及人流集中的广场等区段的照明应采用双电源供电。每个电源均应能承受100%的负荷。6.1.3正常运行情况下,照明灯具端电压应维持在额定电压的90%~105%。6.1.4道路照明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供电网络是设计应符合规划的要求。配电变压器的负荷率不宜大于70%。宜采用地下电缆线路供电,当采用架空线路时,宜采用架空绝缘配电线路;2变压器应选用结线组别为D,yn11的三相配电变压器,并应正确选择变压比和电压分接头;3应采取补偿无功功率措施;4宜使三相负荷平衡。6.1.5配电系统中性线的截面不应小于相线的导线截面,且应满足不平衡电流及谐波电流的要求。6.1.6道路照明配电回路应设保护装置,每个灯具应设有单独保护装置。6.1.7高杆灯或其他安装在高耸构筑物上的照明装置应配置避雷装置,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6.1.8道路照明供电线路的人孔井盖及手孔井盖、照明灯杆的检修门及路灯户外配电箱,均应设置需使用专用工具开启的闭锁防盗装置。6.1.9道路照明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宜采用TN-S系统或TT系统,金属灯杆及构件、灯具外壳、配电及控制箱屏等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进行保护接地,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6.2.1道路照明应根据所在地区的地理位置和季节变化合理确定开关灯时间,并应根据天空亮度变化进行必要修正。宜采用光控和时控相结合的控制方式。6.2.2道路照明采用集中遥控系统时,运动终端宜具有在通信中断的情况下自动开关路灯的控制功能和手动控制功能。6.2.3道路照明开灯时的天然光照度水平宜为30lx,次干路和支路宜为20lx。
⑵ 国家的照明标准是什么
1.国家路灯照明的具体标准是
CJ/T 3076-1998 高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 (单行本完整清晰扫描版).pdf 1211KB
2.隧道5千米以上的道路照明标准是
TBT 2796-1997 铁路隧道固定式照明灯具技术条件.pdf 20KB
TBT 2275-1991 铁路隧道照明设施与供电技术条件.pdf 3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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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找到一些关于照明的标准也可下载来参考:
CJ/T 3076-1998 高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 (单行本完整清晰扫描版).pdf 1211KB
GB/T 7922-2008 照明光源颜色的测量方法 (单行本完整清晰扫描版) 2166KB
YY 0627-2008 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手术无影灯和诊断用照明灯安全专用要求 4033KB
TB-T 2917-1998 铁道客车电气照明技术条件.pdf 693KB
TBT 2796-1997 铁路隧道固定式照明灯具技术条件.pdf 20KB
TBT 2275-1991 铁路隧道照明设施与供电技术条件.pdf 33KB
GB/T 22194-2008 船舶电气设备 设备 电力和照明变压器 566KB
GB 16895.28-2008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714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户外照明装置 448KB
GB/T 5700-2008 照明测量方法(单行本完整清晰扫描版) 6617KB
GB7922-2003 照明光源原色的测量方法.pdf 241KB
GB6846-1986 研究室暗室照明安全时间的方法.pdf 219KB
DB11/T 542-2008 太阳能光伏室外照明装置技术要求 307KB
WH 0201-1994 歌舞厅照明及光污染限定标准 122KB
GY/T 5061-1998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用房照明设计规范 304KB
GA 442-2003 照明消防车 317KB
GA 17.9-2003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信息代码 第9部分 道路照明条件代码 46KB
CYT 3-1999 色评价照明和观察条件 167KB
GB 7000.2-2008 灯具 第2-22部分:特殊要求 应急照明灯具 2431KB
DB 31/T 257-2001 高速公路监控、通信、收费、供电和照明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 1072KB
GB 7000.2-2008 灯具 第2-22部分:特殊要求 应急照明灯具 2371KB
CY/T 3-1999 色评价照明和观察条件 163KB
WH 0201-1994 歌舞厅照明及光污染限定标准 115KB
QB/T 2939-2008 家用及类似电器照明用灯泡(单行本完整清晰扫描版) 354KB
QB/T 2054-2008 局部照明灯泡(单行本完整清晰扫描版) 340KB
JGJ 153-2007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 2229KB
GB 18408-2001 汽车及挂车后牌照板照明装置配光性能 134KB
GB/T 21091-2007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无极荧光灯 性能要求 (单行本完整清晰扫描版) 415KB
GB/T 2900.65-2004 电工术语 照明 4070KB
GB/T 20949-2007 农林轮式拖拉机 照明和灯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1191KB
DL/T 5390-2007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附条文说明)(单行本完整清晰扫描版) 3502KB
GB/T 20949-2007 农林轮式拖拉机 照明和灯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1130KB
QB/T 2939-2008 家用及类似电器照明用灯泡 342KB
QB/T 2054-2008 局部照明灯泡 328KB
DL/T 5390-2007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 3353KB
GBT 2900.65-2004 电工术语 照明.pdf 3802KB
TB/T 494-97 铁路照明照度标准 70KB
SN/T 0727-1997 出口应急照明灯具检验规程 271KB
JTJ 026.1-1999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规范 3537KB
GA/T 488-2004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车载照明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440KB
GA 54-93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 74KB
EJ 1088-1998 核用水下照明装置 1320KB
DLGJ56-95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照明设计技术规定- 3754KB
DL/T 5161.17-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第17部分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148KB
DL/T 5140-2001 水力发电厂照明设计规范 2716KB
GB/T 17263-2002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性能要求 463KB
GB/T 20153-2006新型照明产品的分类与解释 单行本完整清晰扫描版 91KB
GB/T 10485-2007 道路车辆 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环境耐久性 440KB
GB 7000.5-2005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358KB
GB 7000.18-2003 钨丝灯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安全要求 265KB
GB 4785-2007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单行本完整清晰扫描版 3104KB
GB 19044-2003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136KB
GB 19043-2003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115KB
GB 18100-2000 两轮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 517KB
GB 17743-2007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3714KB
GB 14196.1-2002 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钨丝灯安全要求 1042KB
GB 4785-1998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1385KB
GB 5697-1985 人类工效学照明术语 383KB
GB/T 20418-2006土方机械 照明、信号和标志灯以及反射器 972KB
GB 50034-92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607KB
YY 0046-1991 医用伽玛照明机技术参数及测量方法 422KB
SY 6309-1997 钻井井场照明、设备颜色、联络信号安全规范 465KB
SJ 51512/1-97 KAN37型照明按钮开关详细规范 333KB
SJ 20099-92 4灯整体安装双刀双掷和4刀双掷照明按钮开关及指示器组件详细规范 495KB
SJ 20098-92 单刀双掷和双刀双掷瞬动单灯照明按钮开关详细规范 303KB
JGJ/T 119-98 建筑照明术语标准 6078KB
CECS 56:94 室内灯具光分布分类和照明设计参数标准 586KB
CECS 45:92 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751KB
JB/T 9646-1999 控制或照明用小型干式变压器 473KB
JB/T 6750-1993 厂用防爆照明开关 343KB
JB/T 6749-1993 厂用防爆照明配电箱 265KB
JB/T 56171-1999 控制或照明用小型干式变压器 产品质量分等 248KB
HG/T 20586-1996 化工企业照明设计技术规定 1254KB
CJJ 45-91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863KB
CJ/T 3076-1998 高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 837KB
CB/T 3821-2000 船舶通信、照明用铅酸蓄电池 1126KB
CB 1246-94 舰船用照明灯具通用规范 1154KB
CB 1088.3-88 船舶电气设备修理工时定额 动力照明 1842KB
CB 1066.1-87 造船电气设备工时定额 动力照明设备安装 1888KB
GJB 524.32-88 快艇(滑行艇)系泊和航行试验规程 照明系统试验 339KB
GJB 38.47-87 常规动力潜艇系泊、航行试验规程 照明系统 460KB
GB/T 17006.4-2000医用成像部门的评价及例行试验 第2-3部分 暗室安全照明状态稳定性试验 376KB
GB/T 10681-2004 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钨丝灯性能要求 1545KB
GB 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6911KB
GBJ 133-90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897KB
GB/T 3027-1995 船用白炽照明灯技术条件 653KB
GB 5025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531KB
GB 50034-92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1121KB
GB 16844-1997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 452KB
GB 12170-90 船舶通讯、照明用铅酸蓄电池 604KB
GB 9720-88 船用荧光照明灯具 通用技术条件 962KB
GB 7793-1987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104KB
⑶ 国家的照明标准是什么
GB 14196.1-2002 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钨丝灯安全要求
GB 14196.2-2002 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卤钨灯安全要求
GB 16844-1997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
GB 18100-2000 两轮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 18408-2001 汽车及挂车后牌照板照明装置配光性能
GB 19043-2003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044-2003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510.5-2005 灯的控制装置第5部分:普通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GB 19510.6-2005 灯的控制装置第6部分: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GB 19510.7-2005 灯的控制装置第7部分:航空器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GB 19510.8-2005 灯的控制装置第8部分:应急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GB 4785-2007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 7000.18-2003 钨丝灯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安全要求
GB 7000.2-1996 应急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5-2005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GB 7793-1987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GB/T 10485-2007 道路车辆 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 环境耐久性
GB/T 10681-2004 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钨丝灯性能要求
GB/T 13379-1992 视觉工效学原则室内工作系统照明
GB/T 13786-1992 棉花分级室的模拟昼光照明
GB/T 15240-1994 室外照明测量方法
GB/T 16275-1996 地下铁道照明标准
GB/T 17006.4-2000 医用成像部门的评价及例行试验第2-3部分:暗室安全照明状态稳定性试验
GB/T 17263-2002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性能要求
GB/T 17558-1998 照相闪光照明光源光谱分布指数(ISO/SDI)的测定
GB/T 18595-2001 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
GB/T 19119-2003 农用运输车照明与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T 20132-2006 船舶与海上技术 客船低位照明 布置
GB/T 20146-2006 色度学用CIE标准照明体
GB/T 20153-2006 新型照明产品的分类与解释
GB/T 20418-2006 土方机械照明、信号和标志灯以及反射器
GB/T 20949-2007 农林轮式拖拉机 照明和灯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T 21091-2007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无极荧光灯 性能要求
GB/T 2900.65-2004 电工术语照明
GB/T 3027-1995 船用白炽照明灯通用技术条件
GB/T 3978-1994 标准照明体及照明观测条件
GB/T 5697-1985 人类工效学照明术语
GB/T 5700-1985 室内照明测量方法
GB/T 6846-1986 确定暗室照明安全时间的方法
GB/T 7002-1986 投光照明灯具光度测试
GB/T 7771-1987 特殊同色异谱指数的测定改变照明体
GB/T 7922-2003 照明光源颜色的测量方法
GB/T 9468-1988 道路照明灯具光度测试
JB/T 10836-2008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粉尘防爆照明开关
JB/T 6749-1993 厂用防爆照明配电箱
JB/T 6750-1993 厂用防爆照明开关
QB/T 1037-1991 普通照明光源生产能耗定额
QB/T 1552-1992 照明灯具反射器油漆涂层技术条件
QB/T 2054-2008 局部照明灯泡
QB/T 2514-2001 普通照明电光源用玻璃管和玻璃杆
QB/T 2939-2008 家用及类似电器照明用灯泡
QB/T 2940-2008 照明电器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SY 6309-1997(2005) 钻井井场照明、设备颜色、联络信号安全规范
DL/T 5140-2001 水力发电厂照明设计规范
DL/T 5161.17-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第17部分: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DL/T 5390-2007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
⑷ 车间照明要求节能
厂房高度很高,除了采用节能光源外,灯具的效率和配光曲线非常重要。这样的高度配光曲线一般比较深,单组灯具光源光通量总量也会要求比较高。
选好灯具和光源后要根据面积和高度进行照度计算,并考虑维护系数,才能确保达到使用要求。
⑸ 园林景观照明设计有关规范有哪些
GB 50617-2010 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
GB 50582-2010 室外作业场地照明设计标准
JGJT_163-2008_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非正式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
⑹ 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介绍
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是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在2014年出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制的规范。以下是中达咨询小编整理相关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相关内容:
《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基本概况:
《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修改和补充之处,各建筑单位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
中达咨询小编整理了相关《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主要条文内容:
1.总则
1.0.1制订本标准的目的和原则。
1.0.2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3本标准与其他标准和规范的关系。
2.术语
本章编列了本标准引用的术语,共47条,绝大多数术语引自行业标准——《建筑照明术语标准》JGJ/T119-98。
3一般规定
3.1照明方式和照明种类
3.1.1本条规定了确定照明方式的原则。
1为照亮整个场所,除旅馆客房外,均应设一般照明。
2同一场所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时,为节约能源,贯彻照度该高则高和该低则低的原则,应采用分区一般照明。
3对于部分作业面照度要求高,但作业面密度又不大的场所,若只装设一般照明,会大大增加安装功率,因而是不合理的,应采用混合照明方式,即增加局部照明来提高作业面照度,以节约能源,这样做在技术经济方面是合理的。
4在一个工作场所内,如果只设局部照明往往形成亮度分布不均匀,从而影响视觉作业,故不应只设局部照明。
3.1.2本条规定了确定照明种类的原则。
1所有工作场所均应设置在正常情况下使用的室内外照明。
2本条规定了应急照明的种类和设计要求。
1)备用照明是在当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可能会造成爆炸、火灾和人身伤亡等严重事故的场所,或停止工作将造成很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场所而设的继续工作用的照明,或在发生火灾时为了保证消防能正常进行而设置的照明。
2)安全照明是在正常照明发生故障,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状态下的人员安全而设置的照明,如使用圆盘锯等作业场所。
3)疏散照明是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为了避免发生意外事故,而需要对人员进行安全疏散时,在出口和通道设置的指示出口位置及方向的疏散标志灯和照亮疏散通道而设置的照明。
3值班照明是在非工作时间里,为需要值班的车间、商店营业厅、展厅等大面积场所提供的照明。它对照度要求不高,可以利用工作照明中能单独控制的一部分,也可利用应急照明,对其电源没有特殊要求。
4在重要的厂区、库区等有警戒任务的场所,为了防范的需要,应根据警戒范围的要求设置警卫照明。
5在飞机场周围建设的高楼、烟囱、水塔等,对飞机的安全起降可能构成威胁,应按民航部门的规定,装设障碍标志灯。
船舶在夜间航行时航道两侧或中间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障碍物,可能危及航行安全,应按交通部门有关规定,在有关建筑物、构筑物或障碍物上装设障碍标志灯。
3.2照明光源选择
3.2.2在选择光源时,不单是比较光源价格,更应进行全寿命期的综合经济分析比较,因为一些高效、长寿命光源,虽价格较高,但使用数量减少,运行维护费用降低,经济上和技术上可能是合理的。
3.2.3本条是选择光源的一般原则。
1细管径(≤26mm)直管形荧光灯光效高、寿命长、显色性较好,适用于高度较低的房间,如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及仪表、电子等生产场所。
2商店营业厅宜用细管径(≤26mm)直管形荧光灯代替较粗管径(>26mm)荧光灯,以紧凑型荧光灯取代白炽灯,以节约能源。小功率的金属卤化物灯因其光效高、寿命长和显色性好,可用于商店照明。
3高大的工业厂房应采用金属卤化物灯或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具有光效高、寿命长等优点,因而得到普遍应用,而高压钠灯光效更高,寿命更长,价格较低,但其显色性差,可用于辨色要求不高的场所,如锻工车间、炼铁车间、材料库、成品库等。
4和其他高强气体放电灯相比,荧光高压汞灯光效较低,寿命也不长,显色指数也不高,故不宜采用。自镇流荧光高压汞灯光效更低,故不应采用。
5因白炽灯光效低和寿命短,为节约能源,一般情况下,不应采用普通照明白炽灯,如普通白炽灯泡或卤钨灯等;在特殊情况下需采用时,应采用100W及以下的白炽灯。
3.2.4本条规定可使用白炽灯的场所:
1要求瞬时启动和连续调光的场所。除了白炽灯,其他光源要做到瞬时启动和连续调光较困难,成本较高。
2防止电磁干扰要求严格的场所。因为气体放电灯有高次谐波,会产生电磁干扰。
3开关灯频繁的场所。因为气体放电灯开关频繁时会缩短寿命。
4照度要求不高、点燃时间短的场所。因为在这种场所使用白炽灯也不会造成大量电耗。
5对装饰有特殊要求的场所。如使用紧凑型荧光灯不合适时,可以采用白炽灯。
3.2.5应急照明采用白炽灯、卤钨灯、荧光灯,因在正常照明断电时可在几秒内达到标准流明值;对于疏散标志灯还可采用发光二极管(LED)。而采用高强度气体放电灯达不到上述的要求。
3.2.6显色要求高的场所,应采用显色指数高的光源,如采用Ra大于80的三基色稀土荧光灯;显色指数要求低的场所,可采用显色指数较低而光效更高、寿命更长的光源。
3.3照明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
3.3.2本条规定了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最低效率值,以利于节能。这些值是根据我国现有灯具效率制定的。在调查的荧光灯灯具中,带反射器开敞式的灯具效率大于75%的占以84.6%;带透明罩的效率大于65%的占80%;带磨砂棱镜罩的灯具效率大于55%的占86%;带格栅的效率大于60%的占58%。对于高强气体放电灯灯具,带反射器开敞式的效率大于75%的占80%;带透光罩的效率大于60%的占62%。
3.3.3本条为几种照明场所,分别规定了应采用的灯具,其依据是:
1在有蒸汽场所当灯泡点燃时由于温度升高,在灯具内产生正压,而灯泡熄灭后,由于灯具冷却,内部产生负压,将潮气吸人,容易使灯具内积水。因此,规定在潮湿场所应采用相应等级的防水灯具,至少也应采用带防水灯头的开敞式灯具。
2在有腐蚀性气体和蒸汽的场所,因各种介质的危害程度不同,所以对灯具要求不同。若采用密闭式灯具,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若采用带防水灯头的开敞式灯具,各部件应有防腐蚀或防水措施。
3在高温场所,宜采用带散热构造和措施的灯具,或带散热孔的开敞式灯具。
4在有尘埃的场所,应按防尘等级选择适宜的灯具。
5在振动和摆动较大的场所,由于振动对光源寿命影响较大,甚至可能使灯泡自动松脱掉下,既不安全,又增加了维修工作量和费用,因此,在此种场所应采用防振型软性连接的灯具或防振的安装措施,并在灯具上加保护网,以防止灯泡掉下。
6光源可能受到机械损伤或自行脱落,而导致人员伤害和财物损失的,应采用有保护网的灯具。如在生产贵重产品的高大工业厂房等场所。
7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使用的灯具,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等的有关规定。如《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设计规范》。
8在有洁净要求的场所,应安装不易积尘和易于擦拭的洁净灯具,以有利于保持场所的洁净度,并减少维护工作量和费用。
在博物馆展室或陈列柜等场所,对于需防止紫外线作用的彩绘、织品等展品,需采用能隔紫外线的灯具或无紫光源。
3.3.4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表面上的灯具,当灯具发热部件紧贴在安装表面上时,必须采用带有标志的灯具,以免一般灯具的发热导致可燃材料的燃烧。
3.3.5本条说明选择镇流器的原则:
1采用电子镇流器,使灯管在高频条件下工作,可提高灯管光效和降低镇流器的自身功耗,有利于节能,并且发光稳定,消除了频闪和噪声,有利于提高灯管的寿命,目前我国的自镇流荧光灯大部分采用电子镇流器。
2T8直管形荧光灯应配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电感镇流器,不应配用功耗大的传统电感镇流器,以提高能效;T5直管形荧光灯(>14W)应采用电子镇流器,因电感镇流器不能可靠起动T5灯管。
3当采用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时,宜配用节能型电感镇流器,它比普通电感镇流器节能;这类光源的电子镇流器尚不够稳定,暂不宜普遍推广应用,对于功率较小的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可配用电子镇流器,目前市场上有这种产品。在电压偏差大的场所,采用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时,为了节能和保持光输出稳定,延长光源寿命,宜配用恒功率镇流器。
4采用的镇流器应符合该镇流器的国家能效标准的规定。
3.3.6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触发器,一般是与灯具装在一起的,但有时由于安装、维修上的需要或其他原因,也有分开设置的。此时,触发器与灯具的间距越小越好。当两者间距大时,触发器不能保证气体放电灯正常启动,这主要是由于线路加长后,导线间分布电容增大,从而触发脉冲电压衰减而造成的,故触发器与光源的安装距离应符合制造厂家对产品的要求。
3.4照明节能评价
3.4.1目前美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家均采用照明功率密度(LPD)作为建筑照明节能评价指标,其单位为W/㎡,本标准也采用此评价指标。其值应符合第6章的规定。
3.4.2本标准规定了两种照明功率密度值,即现行值和目标值。现行值是根据对国内各类建筑的照明能耗现状调研结果、我国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以及光源、灯具等照明产品的现有水平并参考国内外有关照明节能标准,经综合分析研究后制订的。而目标值则是预测到几年后随着照明科学技术的进步、光源灯具等照明产品性能水平的提高,从而照明能耗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而制订的。目标值比现行值降低约为10%~20%。目标值执行日期由标准主管部门决定。
4照明数量和质量
4.1照度
4.1.1本条规定了常用照度标准值分级,该分级与CIE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008/E--2001的分级大体一致。在主观效果上明显感觉到照度的最小变化,照度差大约为1.5倍。为了适合我国情况,照度分级向低延伸到0.5lx,与原照明设计标准的分级一致。
4.1.2本条规定照度标准值是指维持平均照度值,即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不得低于此数值。它是在照明装置必须进行维护的时刻,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这是为确保工作时视觉安全和视觉功效所需要的照度。
4.1.3~4.1.4本标准修改了原标准的低、中、高的三种照度标准值,只规定一种标准值,与CIE新标准一致,但凡符合这两条所列的条件之一,作业面或参考平面的照度,可按照度标准值分级提高或降低一级。但不论符合几个条件,只能提高或降低一级。
4.1.5作业面邻近周围(指作业面外0.5m范围之内)的照度与作业面的照度有关,若作业面周围照度分布迅速下降,会引起视觉困难和不舒适,为了提供视野内亮度(照度)分布的良好平衡,邻近周围的照度不得低于表4.1.5的数值。此表与CIE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008/E--2001的规定完全一致。
4.1.6为使照明场所的实际照度水平不低于规定的维持平均照度值,照作明设计计算时,应考虑因光源光通量的衰减、灯具和房间表面污染引起的照度降低,为此应计入表4.1.6的维护系数.
因光源光通量衰减的维护系数,按照光源实际使用寿命达到其平均寿命70%时来确定。
2灯具污染的维护系数的取值与灯具擦拭周期有关。美国、俄罗斯等国家规定擦拭周期为l~4次/年,本标准规定了2~3次/年。
3维护系数是根据对50个照明场所的实测结果并综合以上因素而确定的,同时也和原标准规定的维护系数值相同。
4.1.7考虑到照明设计时布灯的需要和光源功率及光通量的变化不是连续的这一实际情况,根据我国国情,规定了设计照度值与照度标准值比较,可有-10%~+10%的偏差。此偏差只适用于装10个灯具以上的照明场所;当小于10个灯具时,允许适当超过此偏差。
4.2照度均匀度
4.2.1作业面应尽可能地均匀照亮,根据现场的重点调研和设计普查,照度均匀度多数在0.7以上,人们感到满意。CIE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008/E--2001中也规定了0.7,因此本标准规定一般照明的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7。参照CIE标准规定,增加了作业面邻近周围的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5的规定。
4.2.2房间内的通道和其他非作业区域的一般照明的照度不宜低于作业区域一般照明照度的1/3的规定是参照原CIE标准29/2号出版物《室内照明指南》(1986)制订的。
4.2.3有电视转播要求的体育场馆的照度均匀度是根据CIE出版物《体育比赛用的彩色电视和摄影系统的照明指南》No.83(1989)制订的。观众席前排的垂直照度一般是指主席台前各排坐席的照度。
4.3眩光限制
4.3.1为限制视野内过高亮度或对比引起的直接眩光,规定了直接型灯具的遮光角,其角度值等同采用CIE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008/E--2001的规定。适用于常时间有人工作的房间或场所内。
4.3.2各类照明场所的统一眩光值(UGR)是参照CIE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008/E--2001的规定制订的。UGR最大允许值应符合第5章的规定,照明场所的统一眩光值根据附录A计算。此计算方法采用CIE117号出版物《室内照明的不舒适眩光》(1995)的公式。
4.3.3室外体育场的眩光采用眩光值(GR)评价,GR最大允许值应符合5.2.11的规定,GR值按附录B计算,此计算方法采用CIE112号出版物《室外体育和区域照明的眩光评价系统)(1994)的公式。’
4.3.4由特定表面产生的反射而引起的眩光,通常称为光幕反射和反射眩光。它将会改变作业面的可见度,往往是有害的,可采取以下的措施来减少光幕反射和反射眩光。
1从灯具和作业面的布置方面考虑,避免将灯具安装在干扰区内,如灯安装在工作位置的正前上方40o以外区域。
2从房间表面装饰方面考虑,采用低光泽度的表面装饰材料。
3从灯具亮度方面考虑,应限制灯具表面亮度不宜过高。
4从周围亮度考虑,应照亮顶棚和墙,以降低亮度对比,但避免出现光斑。
4.3.5本条等同采用CIE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008/E--2001的规定。
4.4光源颜色
4.4.1本条是根据CIE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008/E--2001的规定制订的。光源的颜色外貌是指灯发射的光的表观颜色(灯的色品),即光源的色表,它用光源的相关色温来表示。色表的选择是心理学、美学问题,它取决于照度、室内和家具的颜色、气候环境和应用场所条件等因素。通常在低照度场所宜用暖色表,中等照度用中间色表,高照度用冷色表;另外在温暖气候条件下喜欢冷色表;而在寒冷条件下喜欢暖色表;一般情况,采用中间色表。
4.4.2本条是根据CIE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008/E--2001的规定制订的。该标准的Ra取值为90、80、60、40和20。随着人们对颜色显现质量要求的提高,根据CIE标准的规定,在长期工作或停留的室内照明光源显色指数不宜低于80。但对于工业建筑部分生产场所的照明(安装高度大于6m的直接型灯具)可以例外,Ra可低于80,但最低限度必须能够辨认安全色。常用房间或场所的显色指数的最小允许值在第5章中规定。
4.5反射比
4.5.1本条规定的房间各个表面反射比是完全按照CIE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008/E--2001的规定制订的。制订本规定的目的在于使视野内亮度分布控制在眼睛能适应的水平上,良好平衡的适应亮度可以提高视觉敏锐度、对比灵敏度和眼睛的视功能效率。视野内不同亮度分布也影响视觉舒适度,应当避免由于眼睛不断地适应调节引起视疲劳的过高或过低的亮度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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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建筑物照明设计规范有什么标准
绿色照明是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有益于提高人们生产、工作、学习效率和生活质量,保护身心健康的照明。
2.0.2 视觉作业 visual task
在工作和活动中,对呈现在背景前的细部和目标的观察过程。
2.0.3 光通量 luminous flux
根据辐射对标准光度观察者的作用导出的光度量。对于明视觉有:
(2.0.3)
式中:dΦe( λ)/dλ——辐射通量的光谱分布;
V (λ) ——光谱光(视)效率;Km
K m ——辐射的光谱(视)效能的最大值,单位为流明每瓦特(lm/W )。在单色辐射时,明视觉条件下的m K 值为683lm/W ( λm = 555 nm时)。
该量的符号为Φ,单位为流明(lm),1lm = 1cd·1sr。
2.0.4 发光强度 luminous intensity
发光体在给定方向上的发光强度是该发光体在该方向的立体单元dΩ内传输的光通量dΦ除以该立体角单元所得之商,即单位立体角的光通量,其公式为
(2.0.4)
该量的符号为I ,单位为坎德拉(cd ),1cd = 1lm/ sr 。
2.0.5 亮度 luminance
由公式dΦ/(dA· cosθ·dΩ)定义的量,即单位投影面积上的发光强度,其公式为:
L = dΦ/(dA·cosθ·dΩ) (2.0.5)
式中:dΦ——由给定点的束元传输的并包含给定方向的立方角dΩ内传播的光通量;
dA ——包含给定点的射束截面积;
θ ——射束截面法线与射束方向间的夹角。
该量的符号为L,单位为坎德拉每平方米(cd /m2)。
2.0.6 照度 illuminance
表面上一点的照度是入射在包含该点的面元上的光通量dΦ除以该面元面积dA所得之商,即:
(2.0.6)
该量的符号为E,单位为勒克斯(lx),1lx=1lm/m2。
2.0.7 维持平均照度 maintained average illuminance
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不得低于此数值。它是在照明装置必须进行维护的时刻,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
2.0.8 参考平面 reference surface
测量或规定照度的平面。
2.0.9 作业面 working plane
在其表面进行工作的平面。
2.0.10 亮度对比 luminance contrast
视野中识别对象和背景的亮度差与背景亮度之比,即
(2.0.10)
式中:C ——亮度对比;
ΔL——识别对象亮度与背景亮度之差;
Lb ——背景亮度。
2.0.11 识别对象 recognized objective
识别的物体和细节(如需识别的点、线、伤痕、污点等)。
2.0.12 维护系数 maintenance factor
照明装置在使用一定周期后,在规定表面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与该装置在相同条件下新装时在同一表面上所得到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之比。
2.0.13 一般照明 general lighting
为照亮整个场所而设置的均匀照明。
2.0.14 分区一般照明 localized lighting
对某一特定区域,如进行工作的地点,设计成不同的照度来照亮该区域的一般照明。
2.0.15 局部照明 local lighting
特定视觉工作用的、为照亮某个局部而设置的照明。
2.0.16 混合照明 mixed lighting
由一般照明与局部照明组成的照明。
2.0.17 正常照明normal lighting
在正常情况下使用的室内外照明。
2.0.18 应急照明 emergency lighting
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
2.0.19 疏散照明 escape lighting
作为应急照明的一部分,用于确保疏散通道被有效地辨认而使用的照明。
2.0.20 安全照明 safely lighting
作为应急照明的一部分,用于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照明。
2.0.21 备用照明 stand-by lighting
作为应急照明的一部分,用于确保正常活动正常进行的照明。
2.0.22 值班照明 on-ty lighting
非工作时间,为值班所设置的照明。
2.0.23 警卫照明 security lighting
用于警戒而安装的照明。
2.0.24 障碍照明 obstacle lighting
在可能危及航行安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安装的标志灯。
2.0.25 频闪效应 stroboscopic effect
在以一定频率变化的光照射下,观察到物体运动呈现出不同于其实际运动的现象。
2.0.26 光强分布 distribution of luminous intensity
用曲线或表格表示光源或灯具在空间各方向的发光强度值,也称配光。
2.0.27 光源的发光效能 luminous efficacy of a source
光源发出的光通量除以光源功率所得之商,简称光源的光效。单位为流明每瓦特(lm/W)。
2.0.28 灯具效率 luminarie efficiency
在相同使用条件下,灯具发出的总光通量与灯具内所有光源发出的总光通量之比,也称灯具的光输出比。
2.0.29 照度均匀度 uniformity radio of illuminance
规定表面上的最小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
2.0.30 眩光 glare
由于视野中的亮度分布或亮度范围的不适宜,或存在极端的对比,以致引起不舒适的感觉或降低观察细部或目标的能力的视觉现象。
2.0.31 直接眩光 direct glare
由视野中,特别是在靠近视线方向存在的发光体所产生的眩光。
2.0.32 不舒适眩光 discomfort glare
产生不舒适感觉,但不一定降低视觉对象的可见度的眩光。
⑻ 建筑照明设计中照明控制规定有哪些
2013版建筑照明设计规范规定如下:
7.3 照明控制
7.3.1 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的走廊、楼梯间、门厅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宜按建筑使用条件和天然采光状况采取分区、分组控制措施。
7.3.2 公共场所应采用集中控制,并按需要采取调光或降低照度的控制措施。
7.3.3 旅馆的每间(套)客房应设置节能控制型总开关;楼梯间、走道的照明,除应急疏散照明外,宜采用自动调节照度等节能措施。
7.3.4 住宅建筑共用部位的照明,应采用延时自动熄灭或自动
降低照度等节能措施。当应急疏散照明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时,应
采取消防时强制点亮的措施。
7.3.5 除设置单个灯具的房间外,每个房间照明控制开关不宜少于2 个。
7.3.6 当房间或场所装设两列或多列灯具时,宜按下列方式分组控制:
1 生产场所宜按车间、工段或工序分组;
2 在有可能分隔的场所,宜按每个有可能分隔的场所分组;
3 电化教室、会议厅、多功能厅、报告厅等场所,宜按靠近或远离讲台分组;
4 除上述场所外,所控灯列可与侧窗平行。
7.3.7 有条件的场所,宜采用下列控制方式:
1 可利用天然采光的场所,宜随天然光照度变化自动调节照度;
2 办公室的工作区域,公共建筑的楼梯间、走道等场所,可按使用需求自动开关灯或调光;
3 地下车库宜按使用需求自动调节照度;
4 门厅、大堂、电梯厅等场所,宜采用夜间定时降低照度的自动控制装置。
7.3.8 大型公共建筑宜按使用需求采用适宜的自动(含智能控制)照明控制系统。其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宜具备下列功能:
1 宜具备信息采集功能和多种控制方式,并可设置不同场景的控制模式;
2 当控制照明装置时,宜具备相适应的接口;
3 可实时显示和记录所控照明系统的各种相关信息并可自动生成分析和统计报表;
4 宜具备良好的中文人机交互界面;
5 宜预留与其他系统的联动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