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规定的压力管道范围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规定的压力管道范围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零点一兆帕(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二十五毫米的管道。
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并应履行以下职责。
1、应有专职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2、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时,有权拒绝验收;
3、建立技术档案,并到企业所在地的地(市)级或其委托的县级劳动行政部门登记;
4、对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和压力管道检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5、制定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安排附属仪器仪表、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的定期校验和检修工作;
6、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以书面行使报告省级以上(含省级,同下)主管部门和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
7、对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巡线检查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
8、 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事故的发生;
9、按有关规定应负责的其它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四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制造、改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前款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二)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三)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第三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一) 未申办备案手续的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设计压力管道的;
(二) 未申办安全注册手续的制造单位制造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和安全保护装置的;
(三) 未申办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安装单位安装压力管道的;
(四) 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未经监督检验和竣工验收合格而擅自投入运行的;
(五) 未办理压力管道登记的使用单位使用压力管道的;
(六) 未取得压力管道检验资格的单位从事压力管道检验工作的;
(七) 使用单位未按有关规定对压力管道进行定期检验的。
㈡ 压力管道安装需要什么资质
压力管道安装资质等级规定:
1、具有GA1级安装资格的安装单位,即具备GA2级中相应品种压力管道的安装资格;
2、具有GC1级安装资格的安装单位,即具备GC2、GC3级中相应品种压力管道的安装资格;
3、具有GC2级安装资格的安装单位,即具备GC3级中相应品种压力管道的安装资格。
看你是什么类别的压力管道,是什么类别的压力管道就要什么类别的安装许可资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压力管道安装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工作,保障压力管道安装质量,根据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从事《规定》适用范围内压力管道安装的单位,必须具有安装相应类别级别压力管道的资格(以下简称安装资格),按本实施细则取得《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格式见附件一)。
第三条 安装资格类别、级别的划分:
一、长输管道为GA类,级别划分为: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l级:
(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 MPa的管道;
(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流体介质,输送距离(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库、用户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直接距离)≥ 20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300mm的管道;
(3)输送浆体介质,输送距离≥5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150mm的管道。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脚GA2级。
(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PMa的管道;
(2)GAl(2)范围以外的管道;
(3)GAl(3)范围以外的管道。
二、公用瞥道为GB类,级别划分如下:
GBl:燃气管道;
GB2:热力管道。
三、工业管道为GC类,级别划分如下: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
(1)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2)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 GBJl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4.0MPa的管道;
(3)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4.0 MPa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4)输送流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10.0MPa的管道。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2级:
(1)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 GBJl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4.0MPa的管道;
(2)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 4.0MPa且设计温度≥400℃管道;
(3)输送非可燃流体介质、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 10MPa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4)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10MPa且设计温度< 400℃的管道。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GC2级管道划分为GC3级:
(1)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 1.0MPa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2)输送非可燃流体介质、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 4.0MPa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2)实验装置压力管道需要备案嘛扩展阅读: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要对压力管道进行安全管理与监察,就必须有相应的法规,劳动法已为制定压力管道安全监察法规提供了依据。因此,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将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的要求和做法固定下来,形成《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这对贯彻劳动法和规范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资料:网络-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㈢ 压力管道DN50需要报备吗
要递交《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的。
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
《特种设备目录》(2014年第114号)
压力管道: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表压)的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和设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监督管理还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
㈣ 什么标准的压力容器需到技术监督局备案
需备案的压力容器标准是:
1对于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
2、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及氧舱。
压力容器属原国家质检总局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中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属于特种设备目录的特种设备,均需进行登记备案。也就是说参数满足上述两条的压力容器均需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管局)进行登记备案。
(4)实验装置压力管道需要备案嘛扩展阅读: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设备。我国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节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㈤ 压力管道告知与报备的区别
告知是发出通告,一般是提前7天以上发通知通告,这个没有反对权,报备是在公安消防等部门备案,这个不一定通过,需要审批。一般是报备后通告。
㈥ 压力管道需什么资质才能备案
压力管道安装的时候要具有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
GA级为长输(油气)管道、GB级为公用管道(包括城市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
GC级为工业管道GD级为动力管道;
申请压力管道安装资质需要:
为了规范压力管道安装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
资格认可工作,保障压力管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第四章检验单位(质检局下属
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部门);
公司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还需办企业资质等级证:
一般来说,安装压力管道工程还要对其它项目进行安装,如设备、电气、仪表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只是质量监,除了监理工程师资格以外,还应取得(质监部门的)相关的特种设备检验资格。
㈦ 安全生产标准化中需要备案的特种设备有哪些
你好,8大类特种设备范复围内的.
锅炉制、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㈧ 压力管道无损检测需要向质监局办理告知书吗
这样的情况下,必须向当地的质监局办理这些告知通知书,来维护它的一些质量的问题。
㈨ 压力管道要去特检院备案吗
安装单位在压力管道安装前办理告知后要到特检院(所)备案的,以便进行安装监督检验。
㈩ 国外制造商在制造境内使用压力容器前需在质检总局备案吗
国质检检〔2006〕107号《关于调整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中规定:进口成套设备中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也应获得总局签发的制造许可证。因特殊需要,经国家批准进口的旧成套设备中属关键部件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须经当地检验机构安全性能检验合格后,出具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证明,办理检验检疫手续后,准许安装使用并办理使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