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的重要性是什么
在电力系统运行中,外界因素(如雷击、鸟害等)、内部因素(绝缘老化、损坏等)及操作等,都可能引起各种故障及不正常运行的状态出现。常见的故障有:单相接地、三相接地、两相接地、相间短路、短路等。
电力系统非正常运行状态有:过负荷、过电压、非全相运行、振荡、次同步谐振、同步发电机短时失磁异步运行等。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是在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和不正常运行情况时,用于快速切除故障,消除不正常状况的重要自动化技术和设备。电力系统发生故障或危及其安全运行的事故时,它们能及时发出报警信号,或直接发出跳闸命令以终止故障或事故。
(1)继电保护的基本任务
①自动迅速、有选择地跳开特定的断路器。
②反映电气元件的不正常运行状态。
(2)电力系统对继电保护的基本要求速动性、选择性、灵敏性、可靠性。
⑵ 继电保护的作用是什么
继电保护的作用是对电力系统中发生的故障或异常情况进行检测,从而发出报警信号,或直接将故障部分隔离、切除。
正常运行时,测量阻抗为负荷阻抗;金属性短路时,测量阻抗转变为线路阻抗,故障后测量阻抗显著减小,而阻抗角增大。
不对称短路时,出现相序分量,如两相及单相接地短路时,出现负序电流和负序电压分量;单相接地时,出现负序和零序电流和电压分量。这些分量在正常运行时是不出现的。
利用短路故障时电气量的变化,便可构成各种原理的继电保护。
此外,除了上述反应工频电气量的保护外,还有反应非工频电气量的保护,如瓦斯保护。
(2)安全自动装置继电保护安全管理扩展阅读
继电保护可按以下4种方式分类。
①按被保护对象分类,有输电线保护和主设备保护(如发电机、变压器、母线、电抗器、电容器等保护)。
②按保护功能分类,有短路故障保护和异常运行保护。前者又可分为主保护、后备保护和辅助保护;后者又可分为过负荷保护、失磁保护、失步保护、低频保护、非全相运行保护等。
③按保护装置进行比较和运算处理的信号量分类,有模拟式保护和数字式保护。
一切机电型、整流型、晶体管型和集成电路型(运算放大器)保护装置,它们直接反映输入信号的连续模拟量,均属模拟式保护;采用微处理机和微型计算机的保护装置,它们反应的是将模拟量经采样和模/数转换后的离散数字量,这是数字式保护。
④按保护动作原理分类,有过电流保护、低电压保护、过电压保护、功率方向保护、距离保护、差动保护、纵联保护、瓦斯保护等。
⑶ 继电保护管理的规程和标准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14285-93 继电保护技术规程GB14285-2006 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通内用技术要求 国网容二十九项反措_继电保护期工程 DLT970-2005大型汽轮发电机非正常和特殊运行及维护导则
⑷ 倒闸操作时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使用原则是什么
倒闸操作时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使用原则是:
(1)设备不允许无保护运行。一切新设备均应按照DL400-91《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的规定,配置足够的保护及自动装置。设备送电前,保护及自动装置应齐全,图纸、整定值应正确,传动良好,压板在规定位置。
(2)倒闸操作中或设备停电后,如无特殊要求,一般不必操作保护或断开压板。但在下列情况要特别注意,必须采取措施:
1)倒闸操作将影响某些保护的工作条件,可能引起误动作,则应提前停用。例如电压互感器停电前,低电压保护应先停用。
2)运行方式的变化将破坏某些保护的工作原理,有可能发生误动时,倒闸操作前也必须将这些保护停用。例如当双回线接在不同母线上,且母联断路器断开运行,线路横联差动保护应停用。
3)操作过程中可能诱发某些联动跳闸装置动作时,应预先停用。例如,发电机无励磁倒备用励磁机,应预先把灭磁开关联锁压板断开,以免恢复励磁合灭磁开关时,引起发电机主断路器及厂用变压器跳闸。
(3)设备虽已停电,如该设备的保护动作(包括校验、传动)后,仍会引起运行设备断路器跳闸时,也应将有关保护停用,压板断开。例如,一台断路器控制两台变压器,应将停电变压器的重瓦斯保护压板断开;发电机停机,应将过电流保护跳其它设备(主变压器、母联及分段断路器)的跳闸压板断开。
⑸ 大电网对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要求
电网对继电保护的基本要求是可靠性、选择性、快速性、灵敏性,即通常所说的“四性”,这些要求之间,有的相辅相成、有的相互制约,需要对不同的使用条件分别进行协调。
(l) 可靠性:是对继电保护最基本的性能要求,它又可分为可信赖性和安全性2个方面。可信赖性要求继电保护在异常或故障情况下,能准确地完成设计所要求的动作;安全性要求继电保护在非设计所要求动作的所有情况下,能够可靠地不动作。
(2) 选择性:是指在对电网影响可能最小的地方,实现断路器的控制操作,以终止故障或电网事故的发展。如对电力设备的继电保护,当电力设备故障时,要求最靠近故障点的断路器动作断开电网的供电电源,即电力设备继电保护的选择性。选择性除了决定于继电保护装置本身的性能外,还要求满足从电源算起,愈靠近故障点,其继电保护装置的故障启动值愈小,动作时间愈短;而对振荡解列装置,则要求当电网失去同步稳定性时,其所动作的断路器断开点,在解列后两侧电网可以各自安全地同步运行,从而终止振荡等。
(3) 快速性:是指继电保护应以允许的可能最快的速度动作于断路器跳闸,以断开故障或终止异常状态的发展。继电保护快速动作可以减轻故障元件的损坏程度,提高线路故障后自动重合闸的成功率,并特别有利于故障后的电力系统同步运行的稳定性。快速切除线路和母线的短路故障,是提高电力系统暂态稳定的最重要手段。
(4) 灵敏性:是指继电保护对设计规定要求动作的故障和异常状态能够可靠动作的能力。故障时进入装置的故障量与给定的装置启动值之比,为继电保护的灵敏系数,它是考核继电保护灵敏性的具体指标,在一般的继电保护设计与运行规程中都有具体的规定要求。
⑹ 变电站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管理的内容和要求是什么
有相应的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来规范,并且南网和国网的规定也不相同。
⑺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做什么工作的啊
继电起吗?继电器作用是低压控制高压的通断.起到隔离电压的作用,就是把高压和低压隔离开来.这样高压部分损坏的话就不会波及到低压部分.
⑻ 什么是继电保护的四项基本原则,谈谈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1、对动作于跳闸的继电保护,在技术上一般应满足四个基本要求:选择性、速动性、灵敏性、可靠性。
(1)可靠性:
指保护该动作时动作,不该动作时不动作,就是既不能误动也不能拒动,确保切除的是故障设备或线路。
(2)灵敏性:
指在设备或线路的被保护范围内发生金属性短路时,保护装置应具有必要的灵敏系数。
保证有故障就切除。
指在规定的保护范围内,对故障情况的反应能力。满足灵敏性要求的保护装置应在区内故障时,不论短路点的位置与短路的类型如何,都能灵敏地正确地反应出来。
通常,灵敏性用灵敏系数来衡量,并表示为K1m。
其中故障参数的最小、最大计算值是根据实际可能的最不利运行方式、故障类型和短路点来计算的。
在《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2016》中,对各类保护的灵敏系数K1m的要求都作了具体规定。
(3)选择性:
指首先由故障设备或线路本身的保护切除故障,当故障设备或线路本身的保护或断路器拒动时,才允许由相邻设备、线路的保护或断路器失灵保护切除故障。避免大面积停电。选择性是指电力系统发生故障时,保护装置仅将故障元件切除,而使非故障元件仍能正常运行,以尽量缩小停电范围。
选择性就是故障点在区内就动作,区外不动作。当主保护未动作时,由近后备或远后备切除故障,使停电面积最小。因远后备保护比较完善(对保护装置DL、二次回路和直流电源等故障所引起的拒绝动作均起后备作用)且实现简单、经济,应优先采用。
(4)速动性:
指保护装置应能尽快地切除短路故障。其目的是提高系统稳定性,减轻故障设备和线路的损坏程度,缩小故障波及范围,提高自动重合闸和备用电源或备用设备自动投入的效果等。
快速切除故障。提高系统稳定性;减少用户在低电压下的动作时间;减少故障元件的损坏程度,避免故障进一步扩大。
2、继电保护的四项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
以上四个基本要求是设计、配置和维护继电保护的依据,又是分析评价继电保护的基础。这四个基本要求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但往往又存在着矛盾。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根据电网的结构和用户的性质,辩证地进行统一。
(1)四性的先后顺序:
可靠性、灵敏性、选择性、速动性。
(2)四性的矛盾性:
① 灵敏性和可靠性是相互矛盾的。
如果要满足灵敏性,保护动作定值就不能定的太高。但是保护定植如果太低,保护可能就不可靠。例如过负荷时,在受到扰动时保护就动作了。
② 选择性和速动性是相互矛盾的。
电流保护一般分为三段式保护,其中三段有个配合的问题,靠保护定植的不同和时间的不同来配合。这样就需要靠时间躲避保护区域交叉的问题,例如一段保护时间200ms,二段一般取500ms,当一段失灵的时候要靠二段来动作,500ms的时间无法满足速动性的要求。
(8)安全自动装置继电保护安全管理扩展阅读:
1、继电保护可按以下四种方式分类:
(1)按被保护对象分类,有输电线保护和主设备保护(如发电机、变压器、母线、电抗器、电容器等保护)。
(2)按保护功能分类,有短路故障保护和异常运行保护。前者又可分为主保护、后备保护和辅助保护;后者又可分为过负荷保护、失磁保护、失步保护、低频保护、非全相运行保护等。
(3)按保护装置进行比较和运算处理的信号量分类,有模拟式保护和数字式保护。一切机电型、整流型、晶体管型和集成电路型(运算放大器)保护装置,它们直接反映输入信号的连续模拟量,均属模拟式保护;采用微处理机和微型计算机的保护装置,它们反应的是将模拟量经采样和模/数转换后的离散数字量,这是数字式保护。
(4)按保护动作原理分类,有过电流保护、低电压保护、过电压保护、功率方向保护、距离保护、差动保护、纵联保护、瓦斯保护等。
2、一般情况而言,整套继电保护装置由测量元件、逻辑环节和执行输出三部分组成。
(1)测量比较部分:
测量比较部分是测量通过被保护的电气元件的物理参量,并与给定的值进行比较,根据比较的结果,给出“是”、“非”性质的一组逻辑信号,从而判断保护装置是否应该启动。
(2)逻辑部分:
逻辑部分使保护装置按一定的逻辑关系判定故障的类型和范围,最后确定是应该使断路器跳闸、发出信号或是否动作及是否延时等,并将对应的指令传给执行输出部分。
(3)执行输出部分:
执行输出部分根据逻辑传过来的指令,最后完成保护装置所承担的任务。如在故障时动作于跳闸,不正常运行时发出信号,而在正常运行时不动作等。
3、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的基本任务是:
(1)自动、迅速、有选择性地将故障元件从电力系统中切除,使故障元件免于继续遭到破坏,保证其他无故障部分迅速恢复正常运行。
(2)反应电气元件的不正常运行状态,并根据运行维护的条件(如有无经常值班人员)而动作于信号,以便值班员及时处理,或由装置自动进行调整,或将那些继续运行就会引起损坏或发展成为事故的电气设备予以切除。此时一般不要求保护迅速动作,而是根据对电力系统及其元件的危害程度规定一定的延时,以免暂短地运行波动造成不必要的动作和干扰而引起的误动。
(3)继电保护装置还可以与电力系统中的其他自动化装置配合,在条件允许时,采取预定措施,缩短事故停电时间,尽快恢复供电,从而提高电力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⑼ 能源部颁发《关于加强电力系统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深化电力工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电力工业发展,加强电网管理,强化电网统一调度,严肃调度纪律,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定。第2条 电力系统规划、设计、基建、运行、科研试验等部门以及接入电网的一切集资、合资、外资部门和地方建设的电厂、企业自备电厂和地方小电网等均应遵守、执行本规定。第二章 电网规划设计和基本建设第3条 各电管局(电力联合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电力局(公司)应按能源部要求组织编报所在的电网发展规划和通讯、调度自动化规划。跨省电网由联合公司负责归口编报。第4条 电网发展规划及通信,调度自动化规划,必须执行部颁发的《电力系统稳定导则》、《电力系统技术导则》和《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及其他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第5条 凡要接入电网运行的各类公用事业,企业自备电源工程均应按有关规定,同步建设相应配套的输变电工程和通信等二次系统设施。第6条 电网发展规划设计,大中型电厂接入电网设计及跨大区(省)电力系统联网线路规划设计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商有关单位,安排,协调有相应设计资格的单位承担。电网调度自动化、通信由各公司调度部门会同设计单位制定。
第7条 新建、扩建的大、中型发电工程都必须同前建设相应配套的输、变电工程和二次系统设施。各电管局,电力局要对所属的基建施工加强领导,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竣工后应按启动验收规程进行认真启动验收。第三章 电力系统调度管理第8条 各电力系统都要贯彻“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要运用行政、技术、经济和法律手段,保证统一调度的顺利实施。任何电网若统一调度不力,出现失控,造成电网事故,首先要追究网局、省局(公司)安全第一责任者的责任。第9条 凡接入电力系统的发电厂(包括各种资金渠道投资电厂、与系统联系紧密的企业自备电厂)及变电站,均应服从统一调度,严格遵守调度纪律,听从调度指挥。第10条 凡未委托电力部门管理的发电厂、变电站及地方小电网要求并入电网运行,必须预先向电力主管部门提出并网申请,签订并网合同(包括调度合同)。不具备并网条件者,电力主管部门应拒绝其并网运行,以防危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第11条 各电力局(公司)的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调度部门关于电网运行情况的分析汇报,按能源部要求对电网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部。
电网发生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局(公司)领导要亲自听取汇报,亲自抓事故分析和组织安全措施落实。第12条 各级调度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调度规程(包括通信、远动、继电保护等)。调度所(局)负责人应定期检查本所(局)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向主管局(公司)领导及上级调度部门汇报。第13条 要进一步加强电网运行方式管理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各级调度部门应认真进行电网运行方式的分析计算,并制定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措施。
电网的年度运行方式报告,省调,网调要分别在前一年的十月、十二月底以前完成,经主管局审批后报部。
要做好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的统计分析。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动作和统计分析报表(或软盘)要按规定要求报部。要抓好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设备的更新完善,抓好快速保护(包括高频、母差保护)的投入率,保证二次回路结线的正确性。第14条 各级领导要重视通信系统和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保证电力指挥和信息传递通道的畅通,为调度人员提供可靠的安全监视手段。
下级调度所、有关厂、站必须按上级调度机构的要求传送实时远动信息。实时信息的内容及数量由调度部门根据需要逐级确定下达。第15条 各级调度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督工作。发生电网事故,各网、省局应按原水电部颁发的《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报部安全环保司和电力调度通信局。电网重大事故发生后要立即以电话上报。对隐瞒事故不报者,要追查责任,严肃处理。第16条 为了保证电能质量,各网局、省局(公司)应根据本网情况制定负荷控制奖惩条例。对严格控制负荷,按计划用电的调度和用电管理部门给予奖励。
严禁提高或降低周波运行,违反上述规定而构成电网周波事故时,不仅要追究调度事故责任,而且要追究有关发电厂和用电管理部门的责任。
⑽ 变电站内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具体分别是指那些装置,两者又有什么区别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我们一般都连着说的,毕竟这两样东西都是配合使用。
继电保护装置故名思义,就是保证变压器、线路、发电机等设备正常运行的保护,作用就设备正常时运行,故障时正确动作。而安全自动装置保护的是整个电网的安全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的设备。
继电保护装置包括保护装置、测控装置等等。保护装置向线路、设备(如变压器)提供主保护和后备保护,如光纤差动保护、距离保护、母差保护等;测控装置是控制断路器、隔离开关动作的装置。
安全自动装置包括稳控装置、低压低周减载装置、振荡解列装置、重合闸、备自投装置等等。随着电网容量越来越大,如果高压线路或超高压、特高压(一般是220kV及以上)线路发生事故跳闸,由于这些线路承担着大量负荷,一旦发生事故会引起电源严重不足而负荷很大,这样就会造成电网电压、频率降低,最终会引发大面积停电甚至电网崩溃,所以加装稳控装置,当这些线路跳闸后,稳控装置会向下级或者下下下级(取决于稳控装置主站安装位置)发出某些线路的跳闸指令,甩掉部分负荷,保护电网稳定运行。稳控装置动作肯定是场非常大的事故。
低压、低周减载装置原理与稳控差不多,最大的区别是低压、低周减载只能控制所在变电站的线路。
振荡解裂装置就是系统发生振荡时动作甩掉部分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