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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生装置检测

发布时间:2021-02-12 05:28:50

1. 对列车消防安全设备的检查与操作有些什么要求



铁路旅客列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旅客列车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减少火灾危害,保障铁路运输生产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铁路消防管理办法》等法律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旅客列车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铁道部统一领导,监管部门依法监督,运输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旅客列车消防安全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的一项重点工作,必须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格考核,确保安全。

第四条旅客列车和备用、库停、站停客车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旅客列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旅客列车消防安全管理由客运、车辆部门负责。

铁路公安机关和安全监察部门应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铁路行包运输、多元经营部门均应依照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第六条客运部门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客运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二)组织客运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三)对客运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四)组织落实客运人员岗位防火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考核。

(五)采取多种方式向旅客宣传防火安全知识。

(六)协助铁路公安机关组织查堵易燃易爆危险品。

(七)组织有关人员对餐车炉灶台面、墙壁、抽油烟机、排烟罩、烟道的表面可见部位油垢进行清理。

(八)负责旅客列车火灾现场旅客的应急疏散紧急施救组织工作。

第七条车辆部门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车辆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二)负责车辆设备检修,确保运用客车达到出库质量标准,消除火灾隐患。

(三)组织开展客车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违章行为和设备故障,保证车辆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作业标准,保证设备状态良好。

(四)对车辆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五)负责消防设备、器材的配备和维护管理。

(六)负责制定车辆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

(七)负责清除餐车排风扇、车顶表面及烟筒口、帽的油垢。

(八)组织落实备用客车的看守措施。

第八条安全监察部门职责

(一)依法对旅客列车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

(二)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第九条铁路公安机关职责

(一)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旅客列车消防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对旅客列车相关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四)制定乘警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内容、标准和程序,督促乘警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职责。

(五)组织查堵易燃易爆危险品。

(六)负责客车火灾事故调查。

第三章消防组织和岗位职责

第十条旅客列车的消防安全工作在列车长的领导下,实行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十一条旅客列车应建立由列车长为组长,乘警长、车辆乘务人员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小组会议,总结安排消防工作。

(二)组织乘务人员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三)建立乘务班组消防安全考核制度,定期考核,督促乘务人员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四)按岗位职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做好对旅客的消防安全宣传,落实易燃易爆危险品查堵措施。

(六)组织乘务班组义务消防队定期演练。

(七)建立旅客列车消防安全台账。

第十二条旅客列车应建立义务消防队,由列车长任队长,乘警长、车辆乘务人员任副队长,下设指挥组、疏散组、灭火组、伤员抢救组、警戒组,根据乘务人员的具体情况,合理分工,明确职责,进行演练。

第十三条旅客列车应建立消防安全台账(配备微机的可建立电子台账),由列车长负责填写和管理。旅客列车消防安全台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复印件或摘抄件)。

(二)列车编组及乘务人员概况。

(三)列车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名单。

(四)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人员分工。

(五)消防安全会议记录。

(六)乘务人员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乘务人员上岗证登记。

(八)餐车油垢清扫记录。

(九)“三乘”联检记录。

(十)消防器材登记。

第十四条列车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领导指挥乘务人员落实旅客列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部署和要求,接受上级消防检查。

(二)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小组会议,总结分析、安排布置消防工作。

(三)检查督促乘务人员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乘务人员做好车底停留期间的看守。

(四)组织乘务人员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五)组织“三乘”联检,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职责分工进行整改,做好记录。

(六)采取多种形式向旅客宣传防火、防爆安全知识,做好查堵易燃易爆危险品工作。

(七)列车发生火灾时,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做好旅客疏散组织和扑救工作。

(八)按规定填写消防安全台账。

第十五条车辆乘务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车辆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保证设备状态良好。

(二)参加“三乘”联检,做好检查、交接,针对设备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运行中按规定巡视检查,发现违章操作及时纠正,发现隐患故障及时处置。

(四)列车发生火灾时,按预案做好应急处置。

第十六条乘警岗位职责

(一)负责列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二)配合列车长做好对乘务人员的消防知识教育和对旅客的防火宣传。

(三)督促乘务人员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制止和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四)参加“三乘”联检,做好记录,督促整改。

(五)负责组织乘务人员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品查堵。

(六)列车发生火灾时,按预案做好应急处置。

第十七条列车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坚守岗位,落实防火措施。

(二)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车辆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告。

(三)掌握常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种类、性质和识别方法,做好查堵工作。

(四)认真巡视,劝阻和制止旅客在车厢内吸烟。

(五)列车发生火灾时,按预案做好应急处置。

第十八条行李员(邮政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交接和监装监卸制度,防止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货物上车,督促装卸人员按规定堆码货物。

(二)按规定巡视,及时发现货物异常情况,妥善处置。

(三)向押运人员宣传防火注意事项,做好身份登记,收缴火种,制止吸烟、动用明火等违章行为。

(四)行李车(邮政车)发生火灾时,及时报告,正确处置。

第十九条餐车人员岗位职责

(一)餐车长负责餐车的防火工作,其他人员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二)出库前认真检查炉灶、电气设备安全状况及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发现隐患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三)按规定清除餐车油垢。

(四)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炉灶。

(五)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安全操作规定,落实值班看守制度。

(六)列车发生火灾时,按预案做好应急处置。

第四章火灾预防

第二十条客车的生产、维修应严格执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保证质量。验收主管部门和运用单位要严格按质量标准验收,达不到标准的不得接收。

第二十一条客车采用的非金属材料必须是不燃、难燃材料,其燃烧性能和产烟毒性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技术标准。

第二十二条客车电气设备、消防设施器材和非金属材料所采用的产品应是经国家有关质量监督主管部门鉴定合格的产品。

第二十三条客车电气绝缘、防雷、电气接地、漏电、过流、过热、防水防潮保护及线路敷设、连接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第二十四条旅客列车出库前应进行全面的车辆设备检查,达到《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不得上线运行。

第二十五条乘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防火职责,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格按标准化作业。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三乘”联检制度。旅客列车始发前,由列车长组织乘警、车辆乘务人员,对用火用电设备及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全面检查,运行中重点检查,终到后彻底检查。检查情况由检查人员分别签字确认,严禁代签、漏签。

第二十七条运行中列车长、乘警、车辆乘务人员每2小时应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并在发电车、邮政车、行李车的巡查记录上签字。

第二十八条对列车始发前检查发现的设备故障,车辆部门应及时处置,消除隐患;对列车运行中发现不能当场处置的,应采取临时措施确保安全,按规定报告并如实记录;危及行车安全的,应立即停车处理。

第二十九条乘务人员必须经过全面的消防安全培训,人人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熟记岗位防火职责和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基本要求,做到严格考核,持证上岗。保洁人员上岗前也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第三十条操作“两炉一灶”和空调、火灾报警器等设备的乘务人员,应经过专门的消防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三十一条车辆电气设备必须保持状态良好,电器元件应安装牢固,接线及插座无松动,按钮开关、指示灯作用良好;严禁乱拉电线和违章安装、更换电气装置、元件;严禁擅自使用电热器具等电器。

第三十二条配电室内禁止存放物品,配电箱、控制箱内及上部不得放置物品,门锁必须良好,人离锁闭;可燃物品不得贴靠电采暖装置。

第三十三条车辆电气绝缘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电气接地等装置应匹配、有效。车辆电气绝缘测试、设备巡检和交接应有记录;严禁用水冲刷地板。

第三十四条餐车配备的电烤箱、微波炉、电磁炉等餐饮炉具使用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岗。

第三十五条发电车乘务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防火制度,确保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状态良好,阀门、管路连接部位紧固,油箱及其他各部位不得有积油和油垢,禁止乱堆乱放物品,棉纱应放在指定容器内。

第三十六条客车取暖和蒸饭锅炉、茶炉应配件齐全、状态良好,落实点火试验和交接制度。使用中,乘务人员应按规定检查水位(压)表、水温表、验水阀、水循环状况,做到不漏水、不超温,严禁缺水、干烧。炉灰应先用水浸灭后再处置,炉室内不准堆放杂物,离人加锁。

第三十七条餐车炉灶、锅炉烟囱防火隔热装置应完好有效,餐车入库应压火。

第三十八条列车运行中,餐车严禁炼油,使用燃煤炉灶油炸食品和过油时,油量不得超过容器容积的三分之一。

第三十九条应定期对餐车炉灶台面、墙壁、抽油烟机、排烟罩、烟道、排风扇、车顶外表面和烟筒口、帽的油垢进行清除,保持清洁,并填写记录。

第四十条循环水泵箱、检查孔、观察孔、煤厢、取暖器防护罩内部应保持清洁无杂物;停用的炉室应彻底清除可燃物,加固锁闭。

第四十一条邮政车、行李车货仓应留有安全通道,宽度不小于0.5m, 不得堵塞端门、边门,货物堆码不得超高。邮政车、行李车严禁使用明火或电炉烧水做饭,未经铁道部车辆主管部门批准严禁擅自增设使用各种电器。

第四十二条乘务室、配电室、餐车储藏室、广播室、检车工具间、宿营车、行李车、邮政车、发电车禁止烟火。

不吸烟车厢应有禁止吸烟标志,乘务人员要对在车厢内吸烟的旅客进行劝阻,提醒旅客不得乱扔烟头火种;吸烟处应有明显标志并配备烟灰盒,地板和壁板应保持完好,无孔洞和缝隙。

第四十三条列车上的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车门。

第四十四条对查获或旅客交出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应由乘警做好登记,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对烟花爆竹、火药等须用水浸湿;对判明不了性质的物品,严禁在车上进行试验。

第四十五条列车应通过图形标志、电子显示、广播宣传等多种方式,向旅客进行禁止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逃生知识和灭火器、紧急破窗锤使用方法等消防安全宣传。

第四十六条客车车底在车站、车辆段、客车技术整备所及其他场所停放或停留时,客运、车辆部门应按规定组织人员看守。铁路运输企业应制定看守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保洁人员不得在车上留宿。

第四十七条客车灭火器配置和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客车车厢(双层客车每层)配备2kg ABC干粉灭火器和2L水型灭火器各2具;灭火器应设置在车厢两端适当位置(每端各2具)。

(二)行李车、邮政车、餐车各配备4具4L水型灭火器,行李车配备35L推车式水型灭火器1具;行李车、邮政车的灭火器应设置在工作间内,餐车的灭火器应设置在餐厅。

(三)发电车配备4L水型灭火器8具,其中机房内6具,工作间2具;冷却间配备25kg推车式ABC干粉(或35L水型)灭火器1具。

(四)客车配备的灭火器应适应环境温度,适于扑救A类(固体)、B类(液体)、C类(气体)和E类(带电)火灾;挂具应采用套筒结构,安装牢固、便于取用,底部离地面一般不超过1400mm。

(五)干粉灭火器维修期限为1年,水型灭火器为3年。灭火器应由专业维修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修,张贴维修标志,并在灭火器筒体上涂打到期时间(XXXX年XX月到期)。

第四十八条做好灭火器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保证处于良好状态。灭火器上不得搭挂物品,严禁挪作他用。

第四十九条空调客车应按有关规定配备紧急破窗锤;餐车厨房应配备2条灭火毯;发电车、行李车、邮政车各配备2具防烟毒面具。

第五十条客车安装的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应定期检测、维修,保持作用良好。

第五十一条定期组织旅客列车消防安全检查。铁路运输企业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主管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客运段、车辆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第五章火灾应急处置

第五十二条铁路运输企业应根据《铁路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旅客列车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车站处置旅客列车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处置能力。

第五十三条旅客列车发生火灾时,事故现场的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应立即向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和公安机关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按规定逐级上报,拨打119报警。铁路运输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应急处置的基本要求是:

(一)立即停车。列车运行中发生火灾威胁行车和旅客人身安全时,应立即停车(停车地点应尽量避开特大桥梁、长大隧道等)。电气化区段并应立即通知牵引供电部门停电。

(二)疏散旅客。列车发生火灾时,乘务人员应迅速向列车长报告,组织起火车厢旅客向邻近车厢或地面安全地带疏散,采取措施稳定旅客情绪,同时要防止发生旅客跳车、趁火打劫等意外事件。

(三)迅速扑救。列车长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指挥义务消防队,携带灭火器赶到起火车厢,确认火情,迅速扑救。

(四)切断火源。停车后,列车需要分隔时,司机、运转车长、车辆乘务员应迅速将起火车辆与列车分离,切断火源,防止蔓延。

(五)设置防护。对甩下的车辆,由车站值班员(在区间由司机、运转车长和车辆乘务员)负责采取防护措施。

(六)报告救援。列车长和乘警应立即向上级机关和行车调度报告事故情况,请求救援。

(七)抢救伤员。在疏散旅客、迅速扑救火灾的同时,如有被火围困或受伤人员应立即抢救。

(八)保护现场。在扑救火灾的同时,乘警应维护好秩序,防止发生混乱,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火灾现场。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九)协助查访。乘务人员应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情况,积极提供线索。

(十)认真取证。乘警应及时开展调查取证,注意发现肇事者并及时控制,妥善保管物证,为现场勘察、认定火灾原因创造有利条件。

第五十四条旅客列车在区间发生火灾,当上级领导和公安消防队未到达时,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由列车长组织指挥。火灾扑灭后,列车长、乘警长、车辆乘务人员要对起火部位进行检查,确认火已完全熄灭,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列车可继续运行。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时,邻近车站应组织人员、消防器材赶赴现场救援。

列车在车站发生火灾或起火列车进站后,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由车站站长组织指挥,立即启动《车站处置旅客列车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公安消防队到达后,火灾扑救工作由公安消防队统一指挥。

第五十五条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预案响应程序,组织力量、调集救援物资装备赶赴现场,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保证事故救援高效、快速、有序进行。铁路公安机关要维护好现场秩序,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铁路运输企业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铁道部备案。

第五十七条动车组列车、进(西)藏旅客列车消防安全管理另行规定。

第五十八条本规定由铁道部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本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铁道部前发《铁路旅客列车消防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发布部门:铁道部发布日期:2010年06月17日实施日期:2010年07月01日(中央法规)

2. 防排烟、安全疏散检测包含哪些内容

这个没有明确抄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中关于排烟口的位置要求,仅有如下内容:
9.4.6
机械排烟系统中的排烟口、排烟阀和排烟防火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烟口或排烟阀应按防烟分区设置。排烟口或排烟阀应与排烟风机连锁,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能自行启动;
2
排烟口或排烟阀平时为关闭时,应设置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
3
排烟口应设置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4
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地下、半地下场所,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和建筑面积大于50m2
的房间外,排烟口可设置在疏散走道;
5
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0m;排烟支管上应设置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6
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3. 为什么客机不为乘客准备空中逃生的装置如降落伞。

客机不为乘客准备空中逃生的装置如降落伞主要有如下10个方面的原因:
1.客机的飞行速度
客机的飞行速度约500KM/小时,这个时速不宜跳伞。
2.客机飞行的高度
客机除去起飞(爬坡)和降落(下行)外,飞行高度约在1万米左右的平流层中。
3.平流层的温度
随高度不同,温度也发生变化。约在零下十几度到几十度之间。如果,在没有保暖措施的情况下,人跳出机舱就会成为“冰棍”。
4.客机的逃生口
客机的逃生口均在飞机侧面,如果从逃生口之间往下跳,由于惯性因素,人可能直接被吸入到螺旋桨中。
备注:飞机有俗称的“黑色十分钟”,即起飞三分钟,降落七分钟。这个时间段,飞机颠簸厉害,高速运作。飞机是最安全的交通工具,也是死亡率最高的交通工具。
5、飞机巡航高度一般是在10000公尺的平流层,这里氧气稀薄,气温很低,人员即使跳伞,也会出现晕厥——这就是为什么飞机在窗户碎了之后要放下氧气面罩的原因。由于气压的原因,飞机里的氧气会迅速外泄;
6、使用降落伞需要经过特殊的训练,一般人很难掌握,一个平民在没有经过特殊训练的情况下根本不会使用;
73、飞行员本可以跳伞,但是为了加大飞行员的责任心,使其全力保障飞行安全,也没有给其配备降落伞。
8、飞机失事通常都是在瞬间发生的,即使每位乘客都拥有降落伞,也来不及完成跳伞的准备工作。
9、现阶段的飞机在设计上,一般只有前后两个舱门。万一发生紧急情况,会因为乘客争先恐后地想抢先跳伞而造成极度混乱,从而影响飞行员的操作,有可能酿成更大的事故。
10、飞机在设计上都力求轻量,不笨重。试想一下400座的飞机需要配备400包以上的降落伞包,要给飞机增加负荷就很多了。还有,降落伞包平时不用的时候存放的地点也是个问题,乘客的座位下头顶上的行李箱都本身空间就小,没有合理的位置放置降落伞包。
综上原因和限制,考量客机是目前最为安全的交通工具,但一旦发生空难也无法避免致死率太高的缺点,所以客机不为乘客准备空中逃生的装置。

4. 需要消防检测报告的器材有哪些

为提高家庭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火安全意识,家庭需配备一些常用的消防器材,同时仔细阅读使用说明,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一.灭火器
手提式灭火器宜选用手提式abc类干粉灭火器,配置在便于取用的地方,用于扑救家庭初起火灾.
二,消防逃生绳,绳梯,高楼缓降器.
三.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是防止火场有毒气体侵入呼吸道的个人防护用品,由防护头罩、过滤装置和面罩组成,可用于火场浓烟环境下的逃生自救。
四,消防感烟探测报警器.
晚上睡着了着火我们怎么知道?被烟呛醒?感觉到温度?被火烧醒?这时候逃生的机会还大不?如果有个东西会叫醒你着火了,又会如何?这就是火灾探测器!
五,灭火毯

5. 消防产品 检验报告的有效期是多少

消防产品检测报告的有效期是三至五年,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的有效期通常为四年,可登陆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对消防产品进行查询,可按消防产品的种类、或消防产品的企业、或型式认可、或3C认证等方式进行查询。

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

1、消防车(灭火消防车专勤消防车举高消防车后援消防车机场消防车消防车附配件)

2、消防水带(有衬里消防水带消防湿水带)

3、火灾报警设备(火灾报警触发器件火灾报警装置消防电器控制设备)

4、喷水灭火设备(洒水喷头报警阀与附件水流指示器消防压力开关)。

(5)逃生装置检测扩展阅读:

消防LPCB认证根据行业相关标准进行严格的测试,所有测试在LPCB英国本部进行,ISO9001和工厂生产控制现场检查有LPCB的专家进行,我们确保线缆产品达到并持续达到LPCB认证要求的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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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测试方法

阀体的打开是靠主机的联动模块输出的24V电压打开的,如果你同时打的阀太多,主机的24V输出回电压答会被拉的太底,电压太底是导致阀体不能打开的跟本原因。
解决方法:1、延时开阀,就是待第一个阀打开后再给第二个阀发命令
2、将打发命令设置为脉冲,不能为持续,持续拉电压

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成及其工作原理是什么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由触发装置、火灾报警装置、联动输出装置以及具有其它辅内助功能装置组成容的。

原理:具有能在火灾初期,将燃烧产生的烟雾、热量、火焰等物理量,通过火灾探测器变成电信号,传输到火灾报警控制器,并同时以声或光的形式通知整个楼层疏散,

控制器记录火灾发生的部位、时间等,使人们能够及时发现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扑灭初期火灾,最大限度的减少因火灾造成的生命和财产的损失,是人们同火灾做斗争的有力工具。

(7)逃生装置检测扩展阅读

常见故障

1、主电源故障。检查输入电源是否完好,熔断丝有无烧断、接触不良等情况。

2、备用电源故障。检查充电装置、电池是否损坏,连线有无断线。

3、探测器回路故障。检查该回路至火灾探测器的接线是否完好,火灾探测器有无被人取下,终端监控器有无损坏。

4、误报火警。应勘察误报的火灾探测器的现场有无蒸汽、油气、粉尘等影响火灾探测器正常工作的环境存在,如有,应设法排除。对于误报频繁而又无其他干扰影响正常工作的火灾探测器,应及时更换。

5、一时无法排除的故障,应立即通知生产厂家、施工或专业维修单位尽快修复,恢复正常工作。

8. 船舶救生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有几家

船舶救生设备是为救助落水人员或当船舶遇险时撤离乘员而在船上设置的专用设备及其附件的总称。
它包括救助艇、救生艇、救生筏、救生浮具、个人救生设备、救生抛绳器、通讯、烟火信号及艇筏的登乘、降落装置。

9.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需要检测那些项目

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早期报警至为重要。现代建筑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它是建筑物的神经系统,感受、接收着发生火灾的信号并及时报警,发出警报。它是一个称职的更夫,给居住、工作在建筑中的人们以极大的安全感。
自动报警系统是现代建筑中最重要的消防设施之一,,根据火灾报警器(探头)的不同,分为烟感、温感、光感、复合等多种形式,适应不同场所。火灾报警信号确定后,将自动或通知值班人员手动启动其他灭火设施和疏散设施,确保建筑和人员安全。

自动喷洒灭火系统
自动喷洒系统是我国当前最常用的自动灭火设施,在公众集聚场所的建筑中设置数量很大,自动喷洒灭火系统对在无人情况下初期火灾的扑救,非常有效,极大的提升及建筑物的安全性能。保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完好有效,意义重大。

防火分区系统
公众集聚场所的防火分区检查是非常重要的,完好有效的防火分区设施将保证火灾发生时,火灾蔓延将得到有效的控制,我们过去在消防安全检查时,往往疏忽了对建筑防火分区设施的检查,教训很多。在检查时不但要注意横向分隔,还要注意纵向防火分隔的措施,

防烟防排烟系统
防烟分区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的作用是,建筑物一旦发生火灾后,能及时将高温、有毒的烟气期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并迅速排出室外。限制火灾蔓延,并为火场逃生通道提供新鲜空气,防止高温、有毒烟气入侵。保证火场逃生人员的安全,作用十分重要。对公众集聚场所建筑来说,尤其重要,所以要经常保养,定期检查,才能保证防烟分区系统和防排烟系统功能的完好有效。

室内消火栓系统
室内消火栓系统是最常见的建筑消防灭火设施,操作简单,灭火有效。但从对公众集聚场所的检查情况来看,情况并不乐观,存在着许多问题,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完好率很低,这样就不能在发生火灾时发挥作用,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注意,在消防监督检查中要作为一个重要内容来检查,使室内消火栓系统充分发挥作用。

手提推车灭火器
手提式灭火器和推车式灭火器是扑救建筑初期火灾最有效的灭火器材,使用方便,容易掌握。是公众集聚场所内配置的最常见的消防器材。他的类型有很多种。分别适用于不同类型的火灾。保证灭火器的有效好用是扑救初期火灾的必备条件。
检查各种灭火器,是我们对公众集聚场所检查时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应当熟练的掌握检查的内容和重点,并熟练的掌握不同场所灭火器的配置计算。

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是比较高级的灭火系统,投资较大。一般都设置在需要局部空间保护的高级场所,公众集聚场所中也有涉及,比如博物馆、大型图书馆、国家级的古建筑等场所。
泡沫自动灭火系统一般配置在试
验室和地铁、飞机库 等特殊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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