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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生产装置安全设计问题

发布时间:2022-11-12 15:25:42

❶ 你知道使用乙炔发生器时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吗

乙炔是爆炸性气体,在一定温度和压力下能自行发生爆炸。使用乙炔发生器应注意以下安全问题:宜采用块度25~80mm的电石,不宜采用块度15mm以下的电石和电石粉粒,以防分解太快。

乙炔发生器本体及安全阀、回火防止器(水封安全阀)、安全膜(或卸压孔)应保持完好,不得有泄漏、堵塞。如乙炔发生器内部冻结,只能用热水、蒸汽解冻,而不能用明火或电热器具加热。使用前,应尽量放出乙炔发生器内乙炔与空气的混合物;每班工作结束前,应放出乙炔发生器内的电石灰和污水。

回火防止器只能接用一把焊枪;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应垂直安装;使用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前,应放出其内乙炔与空气的混合物;在冰冻季节,工作完毕后应放出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内的存水:冰冻季节宜采用干式回火防止器。

❷ 乙炔瓶安全措施有哪些规定

使用乙炔瓶的安全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同使用氧气瓶安全措施的(1)~(5)条。
(2)必须用合格的乙炔专用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3)瓶体表面温度不得超过4O℃。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触手能摸瓶壁,如局部温度升高超过40℃(有些烫手),应立即停止使用,在采取水降温并妥善处理后,送充气单位检查。
(4)乙炔瓶存放和使用时只能直立,不能横躺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
乙炔瓶直立靠牢后应静候15分钟左右,才能装上减压器使用。开启乙炔瓶的瓶阀时,不要超过一圈半,一般只开3~4圈。
(5)存放乙炔瓶的室内场所应注意通风换气,防止泄漏的乙炔气滞留。

❸ 乙炔发生器的影响发生因素

①压力和温度。乙炔的自燃点为335℃,容易受热自燃。200-300℃时,乙炔分子开始发生放热的聚合反应。当温度高于500℃时,乙炔会发生爆炸性分解。若该分解在密闭容器中进行,会因温度的升高,压力的增加而发生爆炸。温度和压力脓乙炔的聚合作用和爆炸分解的影响见下图。
②氧化剂。乙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爆炸极限为2.2—81%,自燃点为305℃ ;与氧气混合其爆炸极限为2.8—93%,自燃点为300℃;与氟气混合在日光照射下或加热就会爆炸。乙炔还能与氟、溴等化合,发生燃烧爆炸。
③杂质。乙炔中常含有磷化氢、硫代氢等有害杂质。磷化氢的自燃点较低,45—60℃时就会发生自燃、引爆乙炔与空气混合气体。
④触媒剂。氧化铁、氧化铜、氧化铝等触媒剂,能将乙炔的分子吸附在自己多孔的表面上,使乙炔浓度增加,促进乙炔分子的聚和反应和爆炸分解。
⑤容器容积。容器体积越小,越不易发生爆炸;反之,爆炸危险性也就越大。
此外,由于乙炔的点火能量小(0.019mJ),等金属接触后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等。 电石是碳化钙的俗称,它本身不具有燃爆性质,其燃烧爆炸的危险性主要表现在:
①遇水燃烧爆炸。电石与火接触立即分解,产生乙炔并放出大量热
量,该热量即可引起乙炔着火爆炸。
②电石火花。电石中一般含有硅铁杂质,在碰撞或摩擦时,能产生火花,成为乙炔的引爆源;电石中含有的磷化钙杂质,与水作用生成磷化氢气体,该气体自然点较低,易引起发生器中爆炸性混合物爆炸。
③电石粒度。电石的粒度越小,与水作用的分解速度越快,瞬时释放的热量也就越多,容易造成局部过热而产生危险,见下表。 ①阻火措施。
当火焰的燃烧速度大于乙炔和氧气混合的气流速度时,气焊(割)火焰就会沿焊(割)炬烧向胶管燃烧,发生危险。为此,应安装阻火装置,常用的是回火防止器,防止火焰窜入贮气罐和主罐或防止火焰在管道中蔓延。回火防止器按压力分为低压式(<0.07MPA=和中压式(0.07—0.15MPa)两种;按结构分为开口式和闭合式两种;按阻火介质分为水封式和干式两种。
②泄压措施。泄压是当发生器的压力升高超过一定限值时,或是爆炸而产生压力时,能及时泄放压力,从而防止发生器的破裂。常用的泄压装置有安全阀、泄爆片。
A 安全阀。亦称泄压阀,其作用是保证乙炔发生器的压力超过安全规定的压力(0.215MPa)时能自动开启,泄放部分气体;当压力降至安全范围时又自动关闭,以保证发生器不超压破坏。为保证安全阀的灵敏可靠,应定期作排气试验,以防排气管、阀体等被粘结堵塞。此外,应经常检查安全阀是否有漏气或不停地排气等现象,并应及时检修。
B 泄爆片。用于发生器的泄爆片材料有铝箔片和橡胶片等。相比之下,铝箔片较为理想。泄爆片应具有中够的强度,以承受工作压力(一般在0.15MPa以下):良好的耐热、耐腐蚀性;同时应具有脆性;易于破裂;厚度应尽可能薄。对于容积大于300L的罐体,泄爆面积的选用应通过爆破试验来确定。泄爆片应用规定的材料、规格,不能随意更换。
③监控措施。 监控的作用是为了控制乙炔的压力、水和乙炔的温度及水量等。对于固定式乙炔发生器,必须监控以上所有的参数;对于容量较小的移动式发生器可不必进行温度监控。
A 压力监控。中压乙炔发生器必须装设压力表,以直接显示罐体内部的乙炔压力值。为使压力表保持灵敏准确,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维护和检修。压力表应保持清洁,如表盘玻璃破碎或刻度模糊.则应停止使用。压力表的连接管要定期吹洗,以防堵塞。要经常检查指针转动后是否正常退回零位。压力表必须定期检验,超过有效期限的压力表应停止作用。
B 水位控制。可以采用水位计或水位龙头指示水位。应按水位计的标志或水龙头指示的水位要求,给发生器各罐体加水。水位计的指示刻度应保持清晰易见,水位龙头不应被锈蚀。
C 温度监控。采用酒精温度计测量乙炔气温和发生器电解分解区域水温的温度,禁止使用水银温度计。温度计的玻璃护管应经常擦洗,使温度计的刻度清晰。
④乙炔发生器的布局。
A 移动式发生器禁止安置在锻工、铸工和热处理等热加工车间和正在运行的锅炉房内。
B 固定式发生器应布置在单独的房间,在室外安置时,应有专用棚子。
C 乙炔发生器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高压电源线及其他热源的水平距离应保持在10m以上,不准安放在剧烈震动的工作平台和设备上。
⑤乙炔使用前的准备工作。
A 检查发生器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工作性能是否正常。
B 按规定的装水量灌水。
C 应根据各类发生器要求的定量装电石,不得装得过满。
D 冬季作用发生器如发现结冻,只能用热水或蒸气解冻,严禁用明火或烧红铁烘烤,更不能使用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物体敲击。
⑥乙炔发生器的使用。
A 发生器启动前要检查回火防止器的水位,待一切正常,才可打开送水阀给电石送水。
B 送水后应检查压力表、安全阀及各处接头等处是否正常。
C 起动后若出现压力表读数上升过快,或有气体从安全阀逸出,或压力表指针仍停在零位等现象,应立即停气。待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启动。
⑦工作过程的防爆。
A 在供气使用前应捧放发生器内存留的乙炔与空气混合物。
B 在进行中应随时检查发生器的各个部位,一旦发现漏气、水位不符或安全装置失灵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C 运行过程中清除电石渣的工作,必须在电石安全分解后进行。
D 发生器内水温超过80℃时,应灌注冷水或暂时停止工作,采取冷却措施使之降温。
E 不可随便打开发生器和放水,以防电石过热引起的着火和爆炸。

❹ 你知道使用乙炔发生器时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吗

1)使用乙炔发生器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发生器的构造、作用原理及维护规则。

2)使用移动式乙炔发生器,应该放在空气流动、不会震动,以及距离高温或明火10米以外的地方;而不可放在高压线的下方,夏天应防晒,冬天应防冻。使用固定的乙炔发生器,应装在专门的乙炔站内,站内禁止一切烟火。

3)发生器不能有漏气现象,检査时可涂上肥皂水、观察有无气泡,绝对禁止用火焰作试验。

4)发生器必须装有回火防止器,使用前对回火防止器的水位必须严格检查。供应若干岗位的大型乙炔发生器,还应在每个输气孔管的出口安装岗位式商火防止器。如发生回火现象,一定要把回火防止器中的水补充到规定的水位,才能再使用。5)发生器起动后,必须首先排除其中的空气,然后才能向焊炬或割炬输给乙炔。6)必须定期更换防爆膜,定期检査安全阀。7)严格按照乙炔发生器的安全使用规则操作。

❺ 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之间的安全距离的技术要求

一、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距离的规定(依据)
在生产过程中溶解乙炔气瓶(以下简称乙炔瓶)与氧气瓶广泛地应用于焊接和切割中,又经常同时使用,氧气为助燃气体,乙炔为易燃气体,氧气与乙炔又分别盛装在移动式压力容器中,在使用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乙炔瓶与氧气瓶设置在同一个地点,无安全距离;氧气瓶与油脂接触,乙炔瓶水平滚动后,未竖直静放便投入使用;乙炔瓶表面温度在40℃以上,夏天露天作业无遮盖;氧气、乙炔瓶未按规定留余压等,这些问题,曾导致了一些伤亡事故的发生。因为是溶解乙炔,气瓶里有丙酮,如果倾斜角度在30度以下的话,在阀门打开(使用过程)的时候,有可能导致丙酮流出与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 2.55%~12.8%(体积)。氧气瓶盛装的是高压氧气,存在着物理和化学两方面的不安全因素: 物理因素:氧气被压缩而压力升高后,有与周围常压取得平衡的趋向,当与常压之间的压差愈大,这种趋向也愈大。当很大的压差一旦以极
短的时间在相当大的空间内迅速地达到这种平衡,即形成通常所称的“爆炸”。如果通过较小的孔隙在相对较长时间内达到这种平衡,就形成“喷射”。二者都能造成严重后果。 化学因素。由于氧是助燃物质,一旦遇有可燃物质和引火条件,即可发生猛烈燃烧,甚至出现爆炸性火灾。
1、(81)劳总国字10号《溶解乙炔气瓶安全检查规程》第50条乙炔瓶使用规定“同时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时,应尽量避免放在一起;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小于10米”;未明确描述两瓶之间的距离。
2、GB9448-1999《焊接与切割安全》:在使用时距明火点的距离是大于10米,但氧气、乙炔瓶间的距离我国规定似乎没那么明确。
3、国标GB26164.1-2010,2011-01-14发布,2011-12-01实施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14.4.9条规定:“ 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起来,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
4、《气焊(割)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中第二条写明“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开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
5、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1 - 1999 一、《氧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运输
(1)氧气瓶是运送和贮存高压氧气的容器,其容积为40L,工作压力为15Mpa。按照规定,氧气瓶外表漆成天蓝色,并用黑漆标明“氧气”字样。
(2)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3)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 互相撞,损坏和爆炸。
(4)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
(5)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 保管和使用时应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时必须平稳可靠,不应与其他气瓶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3、氧气瓶使用规定
(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使用氧气时,不得将瓶内氧气全部用完,最少应留0.1Mpa。以便在再装氧气时吹除灰尘和避免混进其他气体。
(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二、乙炔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4、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5、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 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7、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8、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不得高于70%。
10、使用中的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剩余压力应符合安全要求:当环境温度<0℃时,压力应不低于0.05MPa;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应不低于0.3MPa。
11、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12、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向放置时,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14、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厂房相邻建造,相邻的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❻ 乙炔生产工艺流程及有关设备的操作要点和注意事项 有关设备的简介

你好,希望能帮到你:
1 溶解乙炔生产工艺流程
溶解乙炔是将生产的气态乙炔经净化、压缩、充装至装有丙酮的乙炔钢瓶内,使乙炔气体溶解于丙酮中,使用时乙炔气再从丙酮中释放出来。其生产过程:将破碎后的10-200mm电石运至发生间,从高位水箱往发生器加水至溢流开启起动装置,把电石运至加料平台,用纯度≥98%的氮气吹扫加料导筒,下移密封帽加料,然后将密封帽及时复位,电石与水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乙炔气,经洗涤器、水封除渣清除杂质,冷却后进入气柜,再经水环压缩机,汽水分离器、冷却器进入净化塔、中和塔以清除磷化氢、硫化氢等杂质,进入气水分离器、低压干燥器。除去了一定水份的乙炔气进入乙炔压缩机压缩,再经高压油水分离器和高压干燥器,进一步清除乙炔气的油污和水分以确保乙炔气纯度≥98%,在压缩机压力下,乙炔气进入灌充排,分装入两侧各个乙炔气瓶,经静止后方可运输使用 .
2.设备及生产安全注意事项:
溶解乙炔生产充装的工艺过程是:将碳化钙加入水中产生粗乙炔气,经过洗涤冷却、化学净化除去硫、磷等有害杂质,再经压缩和干燥,充装进入溶解乙炔气瓶内。
现结合溶解乙炔生产实际,对乙炔生产过程和溶解乙炔充装过程中易产生的不安全因素和潜在的危险因素进行系统分析,可供乙炔生产单位借鉴参考。
首先从碳化钙投料和乙炔发生过程分析。在乙炔发生器投料时,易发生碳化钙撞击器壁产生火花的现象。若投料系统采用密闭氮封方法,则可消除不安全因素。但若为敞开式或双挤压式投料,则较容易发生加料口燃烧事故。由于各种原因,如反应温度过低等,乙炔发生器排渣口夹带未及水解的碳化钙进入渣水池,在渣水池表面乙炔与空气接触易产生燃爆事故。
在乙炔设备检修过程中,乙炔燃爆潜在危险时刻存在。故在首次投产和停车检修后并在投产前,乙炔设备应先用含氧量小于2%(v/v)的氮气进行置换,使系统内气体中含氧量不大于3%(v/v),否则因氧含量高而存在潜在危险性,就不得投料生产。在乙炔设备检修时,待检修的设备应与乙炔系统隔绝,并用含氧量小于2%的氮气置换其内部乙炔,使乙炔含量不大于0.2%(v/v)。在置换过程中,对置换系统必须有全面了解,确认置换不存在盲区,否则应先作消除处理再进行置换。如乙炔发生器内尚有未分解碳化钙或积聚大量碳化钙污泥时,必须先用大量清水进行密闭清除,再用氮气置换合格,以避免在检修过程中再产生乙炔而发生意外事故。
再从乙炔净化过程分析。根据乙炔净化所使用的净化剂种类,分析其不安全因素。对于浓硫酸法净化工艺,因硫酸吸水发热产生高温,若未采取冷却措施,则存在乙炔燃烧危险。另外,若乙炔气体中夹带碳化钙污泥泡沫杂质,则会与硫酸反应而积聚粘结状化合物,很易堵塞设备和管路,检修难度相对较大,处理时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燃爆事故。对于次氯酸钠法或氯水法净化工艺,若对有效氯浓度控制不当或进气口乙炔温度过高,易引发乙炔氯化反应而产生化学性爆炸。 在乙炔压缩和干燥过程中,负压运行和超压运行均易发生乙炔爆炸。为防止乙炔压缩机超压运行而设置的安全阀泄放系统,应将散放口引至屋顶1.0米以上, 不得将乙炔排放在室内。
否则,当乙炔泄露时,室内存在高浓度乙炔,就极具危险性。乙炔压缩机运行过程中,不得更换压力表、安全阀等附件设施,否则会因引入空气并可能产生绝热压缩而发生乙炔压缩机爆炸事故。采用无热再生分子筛高压乙炔干燥工艺,能消除干燥过程的不安全因素。无水氯化钙干燥工艺的爆炸危险性极大,应予以淘汰。
溶解乙炔充装过程危险性较之低压乙炔系统危险性更大。乙炔危险性主要取决于乙炔充装压力、温度、流速及泄露处置状况。乙炔充装必须有良好的冷却条件,否则因充装温度过高易产生不安全因素。在溶解乙炔充装过程中,随着乙炔压力的不断升高,极易发生局部过热而引起分解爆炸。乙炔流速过快,极易因摩擦产生静电而点燃乙炔。高压乙炔泄露时,处置前必须切断气源,消除危险因素否则易引发爆炸。
3.乙炔发生器简介:
炔发生器 能使水和电石进行化学反应产生一定压力乙炔气体的装置,称为乙炔发生器。 乙炔发生器按压力分类:低压式——压力小于0.007MPa,中压式——压力为0.007MPa——0.13MPa。 乙炔发生器按电石与水接触的方式不同分:沉浮式、排水式、水入电石式和联合式等。

新乡市赛特钢瓶有限公司 QQ779320668

❼ 求乙炔制造流程!细节,注意事项!

.4 干法乙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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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14 17:21
干法乙炔发生是用略多于理论量的水以雾态喷在电石粉上使之水解,产生的电石渣为含水量4%~10%干粉末,粗乙炔含水量为75%,反应温度气相为90~100℃,固相温度为100~110℃,水与电石的比例约为1~1.8,反应热由水汽化带走,经由非接触式换热器传给循环水(没有溶解损失),电石的粒径小于5毫米,水解率大于99.5%,乙炔收率大于98.5%。
2.干法乙炔装置的运行指标
2.1
发生器产量
单台发生器产量为2500标准立方米乙炔/小时。
2.2
电石水解率
排渣机出口处电石渣水解率为99.5%~99.85%。
检测方法:用50毫升电石渣和100毫升水加入200毫升试管中密闭摇匀检测气相中的乙炔含量,并假定水中的乙炔为饱和状态计算所得。
2.3
排渣机出口气相中的乙炔含量
排渣机口的乙炔浓度为0.02%。
2.4 粗乙炔的纯度
粗乙炔的纯度为98.8%~99.5%,硫含量为零,磷含量为0.03~0.05%,与湿法完全相同。
2 .5 清净次氯酸钠消耗量
次钠浓度为0.12%,耗量为7立方米/1000立方米乙炔。
2 .6 粗乙炔的温度
经冷却的粗乙炔温度为45~60℃。换热器选型的依据是粗乙炔温度与湿法相当以便后续处理。
2 .7 发生器压力
发生器压力受与之相连的湿法发生器影响,压力为7~11kPa,若独立使用干法发生器,压力会更为稳定。
2 .8 发生器温度
发生器气相温度为88~90℃,固相温度为95~100℃。量螺旋输送器连续密闭地加入发生器,密封可靠,无需置换,无泄露,安全可靠。
3.2 反应过程安全性
湿法乙炔工艺反应温度为85℃,产物中乙炔/水蒸汽体积比为1:1。干法乙炔工艺反应温度为100-110℃,产物中乙炔/水蒸汽体积比为1:3。两者反应压力基本相同,均为50-100kPa。绝对温度相差不大,由此可知湿法中乙炔分压是干法的2倍。反应物的浓度决定碰撞机会;分子的运动速度决定碰撞的有效性。
下面我们从数理统计的角度来讨论干法工艺的安全性。我们假定在反应过程中气相中乙炔和水蒸气混合均匀,温度、压力均匀。气体分子的速率分布函数符合麦克斯韦速率分布率:下载 (5.1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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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k为波尔兹曼常数,
m为分子的质量
T为气体的绝对温度
乙炔分子的质量:m=26×1.66×10 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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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排渣过程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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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渣过程是连续密闭的,密封压力可调并可靠,排渣机使用等压料封。
3.4 故障状态的安全性
3.4.1 突然停电
当系统突然停电,反应几乎立即停止。无需作任何处理。
3.4.2 设备故障
任何重要设备出现故障,均由程序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遇到最严重的问题就停止加料,反应几乎立即停止。
4.干法乙炔工艺的经济性
4.1经济效益分析说明
以电石法年产10万吨PVC为例,通过比较新工艺(干法乙炔生产工艺)与传统工艺(湿法乙炔生产工艺)在设备投资、运行费用、人工费用、占地面积、乙炔收率、电石渣处理、水处理等几个方面的差异来说明新工艺的经济效益。
4.2 基本建设投资比较(节约865万元)
干法乙炔工艺相对湿法乙炔工艺无需沉降及压滤处理。仅此一项即可节约设备及土建投资865万元(年产10万吨PVC,以2004年价格计算,),减少占地1800平米。具体费用包括:压滤工段厂房120万,沉降池土建450万,渣浆处理土建25万,压滤机170万,设备费用80万其它配套20万。乙炔发生工段的厂房没有差异,设备投资相差无几。
4.3 运行费用比较(节约370万元)
湿法工艺仅压滤一项需要总的装机容量达600kW,电费240万元,工人50名,工资约80万元,设备维护费约50万元。干法乙炔工艺相对湿法乙炔工艺无需渣浆处理,所以降低了人工费用和设备运行费用。
4.4乙炔收率比较(节约825万元)
由于加料是连续的,无需置换,加料时没有乙炔气体排出;排出的电石渣是干的,没有溶解损失。干法工艺比湿法工艺提高收率2.5%,电石水解率高达99.85%,没有生电石排出。按照1.5吨电石/吨PVC、电石价格2300元/吨计算,采用干法工艺的成本要下降82.5元,年产10万吨PVC节约成本825万元。
4.5水消耗比较(排放为零,节水37万吨)
干法工艺所需要的水量只有0.7吨/吨电石,其余全部循环使用。所加入的水为废次氯酸钠。废次钠经一次循环使用后刚好与干法工艺用水量达到平衡,使得乙炔车间达到零排放。而湿法工艺的耗水量为7~9吨/吨电石,全年废水排放达42万吨。
4.6 电石渣处理费用比较(节约810万元)
干法工艺产生的电石渣比湿法工艺经压滤后的滤饼含水量低30%。用湿法工艺每生产1吨PVC产生电石渣1.8吨,含水量1.2吨,每除掉1吨水需要150公斤标准煤,标准煤单价450元/吨,若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生产每吨PVC的电石渣处理费为81元,而干法工艺产生的电石渣用于生产水泥无需干燥,年产10万吨PVC节约成本810万元。
5.干法乙炔工艺的环境影响
5.1 无废水排放
干法乙炔生产装置所需的水为废次氯酸钠,不仅保护了环境,还回收了溶解乙炔。另外,与干法乙炔工艺配套的还有次氯酸钠废水循环利用工艺,实现整个车间无废水排放。
5.2 可实现无粉尘排放
若用电石渣生产水泥,可将其密闭输送至水泥厂。若用于制砖,可适当调整排渣湿度避免杨尘。
5.3 气体污染物排放
只有在排渣机出口处的水蒸气中能检测出0.02%的乙炔气体。
5.4 固体污染物
所排出的电石渣为优良的制作水泥的材料,亦可作其它建筑材料。
6.干法乙炔工艺与湿法工艺对照表
以10万吨PVC/年计算
对比内容
干法乙炔工艺
湿法乙炔工艺
乙炔收率
>98.5%
96%
乙炔纯度
99%
99%
电石渣含水
4%~12%
90%
电石渣处理人工

30人
电石渣处理设备及厂房

投资约1000万元
渣浆处理动力消耗

770kw
污水排放

――――
电石渣用于生产水泥
采用干法水泥直接使用
用回转窑烘干,53元/吨
加料
连续,无乙炔排出
断续,需置换,有乙炔排出
排渣
连续
断续
故障
立即停止反应
反应不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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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乙炔生产工艺流程及有关设备的操作要点和注意事项 有关设备的简介

实验室中常用电石跟水反应制取乙炔。电石中因含有少量钙的硫化物和磷化物,致使生成的乙炔中因混有硫化氢、磷化氢等而呈难闻的气味。在常温下,电石跟水的反应是相当激烈的,可用分液漏斗控制加水量以调节出气速度。也可以用饱和食盐水代替水,这样,可以使反应较平稳。通常,乙炔发生装置用烧瓶(或广口瓶)和插有分液漏斗及直角导气管的双孔塞组成。检查装置的气密性良好后把几块电石放入烧瓶,从分液漏斗滴水(或饱和食盐水)即产生乙炔。如果把电石跟水的反应式写成:
CaC2+H2O→C2H2↑+CaO
是错误的。因为在有水存在的情况下,CaO不可能是钙的最终产物,而Ca(OH)2(CaO水化)是最终产物才是合理的。正确的化学式应是:
CaC2+2H2O→C2H2↑+Ca(OH)2
为了得到较纯净的乙炔,可以把从发生器出来的气体先经CuSO4溶液洗气再收集。乙炔只微溶于水,应排水收集。用电石跟水反应制乙炔不应使用启普发生器,块状电石和水在常温下即能发生反应,表面上似乎符合启普发生器的使用条件,但当关闭启普发生器的活塞时,乙炔气虽能把水压入球形漏斗以使电石跟水脱离接触,但集存在球体内的大量水蒸气(电石跟水反应放热)却仍在缓缓继续跟电石发生反应,就是说,关闭活塞后,乙炔不能完全停止发生。这样,乙炔将缓缓从球形漏斗的上口间断逸出。平时,我们总能闻到电石有难闻的气味,就是因为电石跟空气里的水蒸气反应的结果。如果小量制取乙炔时,也可以用试管配单孔塞作反应容器,但应在试管口内松松塞一团棉花,以阻止泡沫进入导气管。
乙炔在高温下分解为碳和氢,由此可制备乙炔炭黑。一定条件下乙炔聚合生成苯,甲苯,二甲苯,,萘,蒽,苯乙烯,茚等芳烃。通过取代反应和加成反应,可生成一系列极有价值的产品。例如乙炔二聚生成乙烯基乙炔,进而与氯化氢进行加成反应得到氯丁二烯;乙炔直接水合制取乙醛;乙炔与氯化氢进行加成反应而制取氯乙烯;乙炔与乙酸反应制得乙酸乙烯;乙炔与氰化氢反应制取丙烯腈;乙炔与氨反应生成甲基吡啶和2-甲基-5-乙基吡啶;乙炔与甲苯反应生成二甲笨基乙烯,进一步催化剂裂化生成三种甲基苯乙烯的异构体:乙炔与一分子甲醛缩合为丙炔醇,与二分子甲醛缩合为丁炔二醇;乙炔与丙酮进行加成反应可制取甲基炔醇,进而反应生成异戊二烯;乙炔和一氧化碳及其他化合物(如水,醇,硫醇)等反应制取丙烯酸及其衍生物。
也可由天然气热裂或部分氧化制备

❾ 乙炔发生器的安全使用要求

首先应检查发生器的安全装置(回火防止器、安全阀、泄压膜、压力表、水位计和温度计等、、管路、阀门、操纵机构等是否完好、确认正常后才能灌水和加入电石。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符合要求的水封安全器,否则禁止使用。浮简式乙炔发生器应装有橡胶酶膜,在水捅上装刀刃,当浮简爆起时能刺破薄膜,不准用重物压着发生器的气室。乙炔发生器可能发生爆炸的各部位(如发气室、回火防止铝和储气室等)都应当安装膜片厚度为0.15~6.20mm的铝箔泄压膜。铝箔片应刻刀痕或按花,以保证应爆破时可靠破裂。
灌水必须按规定加足水量,水质应好,应是没有油污或其他杂质的洁净水。
装电石应根据各类发生器要求定量投装,不能过满。防止电石分解变成熟石灰,体积增大(增大一倍多)、堵塞进水管、输气管和夹层,使发气空乙炔压力增高。或因电石过热燃烧,引起发气室炸裂或电石槽拔不出来。
电石的粒度必须符合发生器说明书上的规定。移动式发生器使用电石粒度一般应在25~80mm范围内。大型电石入水式乙炔发生器所使用的电石粒度亦应在8~0mm的范围内,2~8mm的电石不应超过30%,不得使用尺寸大于80mm的电石。一般结构的发生器禁止使用粒度小于2mm的电石。
冬季使用发生器时如发生冻结,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使用明火、火焊、或烧红的铁件烘烤,更不准使用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物体敲击。 发生器启动前要检查回火防止器的水位等,持一切正常后,才能打开进水阀结电石送水,或通过操纵杆让电石下降与水接触产生乙炔。这时应检查压力表,各处接头及安全阀门等是否正常。
启动后压力表读数可能上升过快,甚至有气体从安全阀逸出,或者启动后压力表的指示仍静正留在军位。这些都说明发生器运行不正常,必须立即停止发气,待检查并排除故陈后,方可重新启动。
冬季启动时,中压移动式发生器有时启动数分钟后,压力表的指针仍静止不动。可稍观察几分钟后再根据情况判断处理。 在供气使用前应排放发生器内存留的乙炔与空气混合气。在运行期间应随时检查发生器各部位、一旦发现漏气,水位不符合要求或安全装置失灵,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否则不允许使用。检查漏气时应用肥皂水、禁止使用明火。
运行过程中清理电石渣的工作,必须在电石完全分解后进行。水滴式发生器如发现有水从发气室排水门溢出,而压力表静止不动,表明电石已分解完全,可以清理。
发生器内水温超过70℃时,应该灌注冲水,或暂时停止工作,采取冷却措施使温度下降。不得随便打开发生器或放水,防止因电石过热而着火爆炸。
乙炔发生器的水封安全器必须与地面保持垂直。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检查水封安全器,应没有漏气和冻结,然后注入净水、其水位可化至拎制阀中有水缓慢流出或滴出为止。注水和检查水位工作,必须在停止输气时进行。在工作小每班车少须用控制阀检查水仿两次,在每次发生冈火后也应检查一次。如发现水位降低,必须加水补充,但水位不得高于控制阀,以免妨碍乙炔通过水封安全器而破坏焊枪的正常工作。
在停止供给乙炔时,不管焊枪的阀门是否关闭,水封安全器的进气阀门必须关闭。在寒冷天气进行焊接工作时,水封安全器的外壳可用毡子包上,也可使用氯化钠或氯化调水溶液。
低压水封安全器的乙炔导管下端,应比安全管下端为低,以便发生回火时。使爆炸气体经安全管排入大气小,而不致侵入乙炔发生器。
厂内乙炔管道应装没薄膜安全门,安全门应装在安全可靠的地点,以防伤人及引起火灾。管道从阀门应每天检查,保持不漏。
不淮在没有吹净的乙炔管道系统上动火,每次工作完毕,应将软管拆下。
乙炔站发生火灾时、应迅速切断火场的动力电源,关闭各工艺管路及乙炔气瓶上的所有阀门。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发生器停用时应先将电石篮提高脱离水面,或关闭进水阀使电石停止发气。然后再关闭出气管阀门,停止乙炔输出。在开盖取电石篮时,若发现冒出火苗,应立即盖是发生器盖子。使其隔绝空气,并立即提升电石篮离开水面、待冷却降温后才能再开盖子和放水,禁止在盖上盖子后随即放水。使用“水管给水式”乙炔发生器,当分解室的温度降至50℃以下时,才可进行清除工作。清除的石灰浆应送进废料坑。
冬季在作业完毕后,应将发生器备罐体的水利电花边全部排出,冲洗干净,以免冻结。

❿ 化工部、劳动部、公安部关于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利用电石生产瓶装溶解乙炔的厂(站),不适用于生产化工原料气的乙炔厂(站)。生产管道输送乙炔气的厂(站),应参照执行本规定。第三条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除应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消防条例》、《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乙炔站设计规范》、《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有关法规的要求。第二章厂(站)的规划和建设第四条溶解乙炔生产由化工部归口管理,对建厂方针、生产安全管理、技术进步等方面实行行业指导。第五条溶解乙炔的生产发展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化工厅(局)编制,经同级计经委批准,并报化学工业部备案。第六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溶解乙炔厂(站)必须向审批单位及审议单位提交下列文件:
1.可行性研究报告;
2.设计任务书;
3.主要原料、辅助材料和产品的理化安全性能、对储存、运输、包装的技术安全要求;
4.工业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评价;
5.预防与处理灾害性事故的应急措施。
审批单位应会同当地化工、劳动、公安、环保、城市规划等部门进行审议。
未纳入规划或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准建设。第七条设计乙炔厂(站)单位,必须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证书、熟悉溶解乙炔生产技术,经项目所在地省级化工厅(局)核准,方可从事设计工作。
设计单位不得为没有批准建站的单位设计乙炔厂(站)。设计单位要对乙炔厂(站)的设计安全可靠性负责。第八条乙炔厂(站)选用的主要设备和重要配件,必须是经省机械部门鉴定合格批准生产的,制造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制造资格(持有制造许可证)。
设备的制造单位应对所生产的设备安全可靠性负责,不准为没有批准建站的单位提供设备。第九条乙炔厂(站)的初步设计,应由所在地省辖市以上(含省辖市,下同)计经委会同同级化工、劳动、公安、环保、城市规划等部门进行审批,并请省级化工厅(局)参加。第十条乙炔厂(站)的建筑及设备安装,必须由持有施工企业资格等级证书和营业执照的施工单位承担,建筑安装单位要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第十一条乙炔厂(站)建成后,由所在地省辖市以上计经委会同同级化工、劳动、公安、环保、城市规划等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同时省级化工厅(局)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试生产。第十二条乙炔厂(站)经3个月以上的试生产考核,达到工艺装置运行正常、安全设施可靠、三废处理妥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等条件后,由乙炔厂(站)提出申请,所在地省辖市以上计经委组织化工、劳动、公安、环保、城市规划等部门及有关设计、使用等单位进行投产验收和产品质量鉴定。第十三条乙炔厂(站)经验收和鉴定合格后,持有关技术资料和审批文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化工厅(局)申请领取《溶解乙炔生产许可证》,方可正式投入生产。第三章防火与防爆第十四条防火与防爆的基本要求:
1.乙炔厂(站)应对所生产和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严格管理,采取措施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2.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采用先进安全管理办法的消防安全技术。
3.工厂、车间、班组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发动群众,实行综合治理,以达到严格控制和管理各种易燃爆物品及发火源,消除危险因素,将火灾和爆炸危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第十五条乙炔厂(站)应根据场所火灾和爆炸危险性等级划定厂(站)范围内的禁火区,并严格管理。第十六条乙炔厂(站)内设置的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应在设备检修前及每年至少定期检测一次。第十七条乙炔设备、管道及构件等的导除静电接地装置,应在设备检修后及每年至少定期检测一次。第十八条乙炔厂(站)的设备及管道系统除应有惰性气体置换设施外,还应有供灭火用的惰性气体设施,此两种设施可共用。第十九条在乙炔设备、管道上以及在有爆炸危险厂房内动火时,经置换后的乙炔浓度应小于0.2%。第二十条乙炔生产装置、设备及厂房的防雷设施,应在雷雨季节前及每年至少定期检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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