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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不需安装机械动力装置但三轮车可以

发布时间:2022-11-03 07:03:26

A. 江苏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2003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市区和县(市)城区的街道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本条例所称的车辆,是指在道路上行驶的下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一)机动车包括各种汽车、电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等;
(二)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助力车、残疾人专用车、人力车、畜力车等。
本条例所称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是指在道路上设置的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和隔离设施。第三条 本条例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各级公安机关是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的主管机关;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的交通、建设、农机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协同公安机关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管理的领导,对支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所属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并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条例,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第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公安机关对于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人员,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执法人员应当礼貌待人,文明执勤,遵守法纪,秉公执法。第二章 车辆与驾驶员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规模、道路状况和社会需要,协调发展公共汽车、电车、小公共汽车、出租客车和摩托车,逐步淘汰高耗能、低效能、污染超标、安全性能差的交通工具。第七条 临时入境的机动车和临时入境的外国人、华侨及香港、澳门、台湾人员,需要在本省行驶和驾驶机动车的,应当按照规定申领临时专用号牌、临时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证,并接受公安机关的管理。第八条 机动车的个体户主和承包人,必须投保有效行驶期内的第三者责任险;从事旅客运输的,还应当投保旅客意外伤害险。第九条 机动车所有权人与行驶证上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一致。严禁个人以单位名义领取机动车牌证,或者单位以个人名义领取机动车牌证。
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必须收缴牌证。第十条 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车必须经过考核,领取专用号牌、行驶证、驾驶证。
非残疾人不准驾驶残疾人专用车。第十一条 拖拉机不准改装、组装或者加大速比。
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安装机械动力装置。第十二条 机动车不准擅自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特种车辆需要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必须经公安机关核准。第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车辆必须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从事营运的还必须携带道路运输证或者城市客运营运证,并将养路费缴讫标志张贴在驾驶室挡风玻璃上。第十四条 持民用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不准驾驶部队号牌的机动车;持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不准驾驶民用号牌的机动车。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管理实行年度计分考核制度。第十六条 公共汽车、电车的车身前后外侧、正门外侧应当喷涂或者装饰线路牌、编号。
城市公共汽车、电车的车身前后不得设置广告,小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的车身不得设置广告。第三章 车辆装载与行驶第十七条 客运汽车装载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人数;
(二)不准装载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
(三)车内载物不准堵塞通道,不准妨碍操作人员操作;
(四)车顶行李架载物,物品捆扎牢固,载质量不准超过出厂核定限度,长度和宽度不准超出行李架。大型客车从行李架底部算起高度不准超过五十厘米,从地面算起高度不准超过四米;小型客车从行李架底部算起高度不准超过三十厘米。第十八条 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大型货运机动车在短途运输时,车厢内可以附载押运或者装卸人员一至五人,但必须车厢栏板牢固,并留有安全乘坐位置。附载的人员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
货运汽车车厢内载人超过六人的,驾驶员必须有二年以上安全驾驶的经历或者具有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并持有车辆管理部门核发的《货车载人通行证》,方准行驶。
货运汽车载物不准遮挡尾部灯光装置。如遮挡车辆号牌的放大号,必须在遮挡物上喷涂明显的号牌放大号。

B. 驾驶员交通安全知识测试

驾驶员交通安全知识测试

驾驶员要经过测试方能正式驾驶!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关于驾驶员交通安全知识测试,欢迎大家阅读!

一、单选题(60道题,每题1分,共6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什么时候起施行?( C )

A、2004.01.01 B、2004.03.01 C、2004.05.01

2.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目的是为了:

A、使车辆按规定的速度行驶 B、圆满完成运输任务

C、保障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和畅通 答案:C

B、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C、沥青公路、水泥公路、砂石公路

答案:B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称的“车辆”是指:

A、机动车 B、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C、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 答案:B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称的“机动车”是指:

A、各种客车、货车、三轮车 B、各种货运汽车、客运汽车、公共汽车

C、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答案:C

5.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

A、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B、有时可以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C、只有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答案:A

6.驾驶车辆,必须遵守:

A、右侧通行的原则 B、左侧通行的原则 C、中间通行的原则 答案:A

7.交通信号包括:

A、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B、绿灯、红灯和黄灯信号

C、直行信号、左转变信号、停止信号 答案:A

8.交通信号灯绿灯亮时:

A、车辆可随意通行 B、准许车辆通行,但直行车辆须注意避让转弯车辆

C、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车辆须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和行人通行

答案:C

9.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______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A、两年 B、十年 C、终生 答案:C

10.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______罚款。

A、一倍 B、二倍 C、三倍 答案:B

11.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

A、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B、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C、二千元以上罚款 答案:B

1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

A、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B、二百元罚款 C、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答案:C

13.交通警察发生左转弯信号时:

A、准许左方的左转弯和直行的车辆通行 B、准许右方的左转弯和直行的车辆通行

C、左右方左转弯车辆和直行车辆都可以通行 答案:A

14.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______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A、不定期 B、三年 C、定期 答案:C

15.遇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或交通标线与交通警察的指挥不一致时:

A、服从信号灯 B、服从交通警察指挥 C、服从交通标志、标线

答案:B

16.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

A、可以不携带驾驶证 B、可以不携带行驶证

C、必须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 答案:C

17.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A、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时速应在20公里以下

B、必须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相符的车辆

C、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答案:B

18.驾驶人应遵守的'是:

A、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驾驶未经过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

B、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渡疲劳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继续驾车

C、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 答案:C

19.机动车因故障需牵引时:

A、可由实习驾驶人操作,但须有正式驾驶人并坐监督指导 B、宽度可大于牵引车

C、须由正式驾驶人操作 答案:C

20.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中:

A、可以吸烟 B、精神疲劳时可少量吸烟 C、不准吸烟答案:C

21.机动车驾驶人:

A、驾驶机动车时可以饮食,但不准吸烟 B、驾驶机动车时不准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C、少量饮酒后可以驾驶机动车 答案:B

22.机动车在掉头、转弯、下陡坡时,最高时速不准超过多少公里:

A、30B、20 C、10 答案:A

23.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或路灯照明不良时,须将近光灯改用远光灯,但是同向行驶的后车:

A、应该将近光灯改用远光灯 B、不准使用远光灯 C、不准使用近光灯

答案:B

24.机动车通过没有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

A、行人应该避让机动车 B、可以不减速且应快速通过

C、必须减速或者停车,避让行人 答案:C

25.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时:

A、不用减速慢行 B、遇放行信号时,须让先被放行的车辆行驶

C、不受交通信号的控制 答案:B

26.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在______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

A、半年内 B、一年内 C、两年内 答案:B

27.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______再进行协商处理。

A、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B、撤离现场 C、保护事故现场答案:B

28.所有机动车必须参加:

A、盗抢险 B、人身保险 C、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答案:C

29.机动车在狭窄的坡路会车时,正确的会车方法是:

A、上坡的一方先行,但是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让下坡车先行

B、下坡的一方让上坡的一方先行

C、上坡的一方让下坡的一方先行

答案:A

30.机动车夜间的没有路灯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上,须距对面来车多少米以外关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

A、50米 B、200米 C、150米 答案:C

31.机动车在夜间行车,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如何正确使用灯光。

A、应当使用近光灯 B、关闭近光灯,改用示廓灯 C、始终使用远光灯

答案:A

32.以下哪项是正确的超车方法:

A、应当在被超车辆的右侧超车

B、超车前,须开左转向灯,确认安全后,从被超车的左侧超越,在同被超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C、在被超车的左右两侧均可超车,而且不用开转向灯 答案:B

33.机动车行驶中,遇到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

A、保持正常行驶 B、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

C、故意不让或加速行驶 答案:B

34.关于机动车的停放正确的是:

A、可以随时随地停放 B、必须在停车场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依次停放

C、可以在车行道或人行道停放 答案:B

35.车辆距离交叉路口、弯路、窄路、陡坡、隧道多少米之内不准停车。

A、10 B、30 C、50 答案:C

36.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情况下,如果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城市道路规定最高时速为:

A、50公里 B、45公里 C、40公里答案:A

37.机动车遇有限定最高时速的限速交通标志和标线时:

A、准予按限速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的时速行驶

B、应按本车型规定的最高时速行驶

C、可以超过限速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的最高时速行驶 答案:A

38.机动车(除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外),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

A、不准超过30公里 B、不准超过20公里 C、不准超过10公里

答案:A

39.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如何行驶:

A、根据行驶速度、天气、路面情况,同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B、与前车保持不小于30米的距离 C、与前车保持不小于50米的距离

答案:A

40.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______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A、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 B、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C、六个月以上

答案:A

41.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如何让行:

A、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B、摩托车让汽车先行

C、大型客车让小客车先行 答案:A

42.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

A、直行车让左转弯车先行 B、左转弯车让右转弯车先行

C、右转弯车让左转弯车先行 答案:C

43.根据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可以分为:

A、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B、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和四级事故

C、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答案:A

44.车辆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

A、加速通过,以防发动机熄火 B、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C、必须有人在前面引路,方可通过 答案:B

45.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

驶证,并处:

A、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B、五百元罚款 C、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答案:C

46.机动车发生故障不能行驶时,除白天应遵守的规定外,夜间还要:

A、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后位灯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B、有传人看守

C、紧靠路边停放 答案:A

47.机动车发生故障不能行驶时:

A、须将车辆移动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B、应尽快修复

C、可在任意地点停车放

答案:A

48.会车中道路一侧有障碍,双方车辆应如何行驶:

A、无障碍一方让对方先行 B、有让路条件一方让对方先行

C、有障碍的一方让对方先行 答案:C

49.机动车超车,被超车示意左转弯、掉头时:

A、先鸣喇叭,然后超车 B、从右边超车 C、不准超车答案:C

50.机动车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

A、加速超过以免碰撞 B、鸣号示意来车减速 C、不准超车答案:C

51.机动车下陡坡时:

A、不准空档或熄火滑行 B、可以空档滑行但不准熄火滑行

C、为节约燃料可以利用空档滑行 答案:A

52.车辆停放时:

A、应当停在停车场或准许停放在车辆的地方 B、应停在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

C、只要不妨碍交通就可以任意停放 答案:A

53.机动车夜间超车时应:

A、变换远近光灯 B、使用近光灯 C、使用远光灯答案:A

54.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______公里。

A、50 B、60 C、70 答案:B

55.从匝道入口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在______上提高车速,并开启转向灯,驶入行车道时,不准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

A、匝道 B、减速车道 C、加速车道 答案:C

56.在高速公路上超车时,下面正确的为:

A、右侧超车 B、左侧超车,可以使用左侧允许的任意车道

C、左侧超车,只允许使用相邻的车道,驶入超车变更车道的机动车在超车后,应立即驶回原车道 答案:C

57.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必须遵守下列哪项规定。

A、可以随意停车,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

B、可以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停车

C、非紧急情况时不准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答案:C

58.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中,机动车因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正确的操作是:

A、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离行车道,停在应急车道内或者右侧路肩进行检修车辆,同时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停车标志,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B、可以停在行车道上进行检修 C、可以停在中央隔离带进行检修 答案:A

59.在高速公路行驶遇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规定时速不一致时:

A、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B、按规定时速行驶

C、听从警察指挥 答案:A

60.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分值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考试的内容是:

A、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与相关知识和道路驾驶

B、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与相关知识和道路驾驶、场地驾驶

C、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与相关知识 答案:C

234.交通事故责任分为:

A、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B、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和同等责任

C、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答案:A

二、判断题(20道题,每题1分,共20分)

1、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对)

3、驾驶车辆时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赶、骑牲畜则不受此原则的约束。(错)

4、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减速、慢行的原则下通行。(错)

5、道路交通标线的中心实线表示禁止车辆跨线超车或压线行驶。(对)

6、在未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道路右边行驶。(错)

7、机动车进、出非机动车道时,最高时速不准超过30公里。(对)

8、机动车在单行路、弯路、窄路、桥梁、陡坡和交通繁华路段倒车时,须查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错)

9、规定安装安全带的车辆,其驾驶人和前排乘车人必须系安全带。(对)

10、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乘车人可以站立,但不准向车外抛撒物品。(错)

11、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五十元以下(含)罚款的,交通民警作出处罚决定后,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收缴。(对)

12、在抢救伤者的紧急情况下,交通警察有权使用单位、个人的交通、通讯工具。(对)

13、视野与车速的关系是车速越快视野越宽。(错)

14、道路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 错)

15、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就可以了。(错 )

16、自行车不准安装机械动力装置,但三轮车可以。(错)

17、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对)

18、在紧急情况,可以用两轮或三轮摩托车运送危险品.(错)

19、某单位为了方便停车,可以自行决定在门口的人行道上施划十个停车位。(错)

20、王某由于妻子突发急病,饮酒后驾驶摩托车送妻子上医院,这种行为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错)

三、简答题

1、冬季驾驶员驾驶车辆应采取哪些安全措施?

2、如何做一名合格的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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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交通管理处罚法

目 录
第一章总 则
第二章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
第三章车辆
第四章车辆驾驶员
第五章车辆装载
第六章车辆行驶
第七章行人和乘车人
第八章道路
第九章处罚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车辆,是指在道路上行驶的下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一)机动车是指各种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
(二)非机动车是指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畜力车、残疾人专用车。
第四条 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五条 机关、军队、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条例。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控告的权利。
第六条 驾驶车辆,赶、骑牲畜,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第七条 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
遇到本条例没有规定的情况,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第八条 本条例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第二章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
第九条 交通信号分为:指挥灯信号、车道灯信号、人行横道灯信号、交通指挥棒信号、手势信号。
第十条 指挥灯信号: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四)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
(五)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右转弯的车辆和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遇有前款(二)、(三)项规定时,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前两款规定亦适用于列队行走和赶、骑牲畜的人员。
第十一条 车道灯信号: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本车道准许车辆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亮时,本车道不准车辆通行。
第十二条 人行横道灯信号: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黄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第十三条 交通指挥棒信号:
(一)直行信号:右手持棒举臂向右平伸,然后向左曲臂放下,准许左右两方直行的车辆通行;各方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二)左转弯信号:右手持棒举臂向前平伸,准许左方的左转弯和直行的车辆通行;左臂同时向右前方摆动时,准许车辆左小转弯;各方右转弯的车辆和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三)停止信号:右手持棒曲臂向上直伸,不准车辆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可以继续通行。
第十四条 手势信号:
(一)直行信号:右臂(左臂)向右(向左)平伸,手掌向前,准许左右两方直行的车辆通行;各方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二)左转弯信号:右臂向前平伸,手掌向前,准许左方的左转弯和直行的车辆通行;左臂同时向右前方摆动时,准许车辆左小转弯;各方右转弯的车辆和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三)停止信号:左臂向上直伸,手掌向前,不准前方车辆通行;右臂同时向左前方摆动时,车辆须靠边停车。
第十五条 车辆、行人必须遵守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规定。
第十六条 车辆和行人遇有灯光信号、交通标志或交通标线与交通警察的指挥不一致时,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第三章车辆
第十七条 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
号牌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并保持清晰。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
第十八条 机动车在没有领取正式号牌、行驶证以前,需要移动或试车时,必须申领移动证、临时号牌或试车号牌,按规定行驶。
第十九条 机动车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自行车和三轮车及残疾人专用车的车闸、车铃、反射器以及畜力车的制动装置,必须保持有效。
自行车、三轮车不准安装机械动力装置。
第二十条 机动车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行驶。
第二十一条 汽车、拖拉机拖带挂车时,只准拖带一辆。挂车的载质量不准超过汽车的载质量。连接装置必须牢固,防护网和挂车的制动器、标杆、标杆灯、制动灯、转向灯、尾灯,必须齐全有效。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的转向器、灯光装置失效时,不准被牵引;发生其他故障需要被牵引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须由正式驾驶员操作,并不准载人或拖带挂车;
(二)宽度不准大于牵引车;
(三)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与牵引车须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四)制动器失效的,须用硬连接牵引装置。
第二十三条 起重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准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的噪声和排放的有害气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四章车辆驾驶员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
(二)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
(三)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四)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五)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六)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七)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八)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九)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十)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须戴安全头盔;
(十一)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
(十二)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十三)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学习驾驶员和教练员,除遵守第二十六条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学习驾驶员和教练员,分别持有车辆管理机关核发的学习驾驶证和教练员证;
(二)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驶,车上不准乘坐与教练无关的人员。
学习驾驶员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教练员应负一部分或全部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实习驾驶员可以按考试车型单独驾驶车辆。但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带挂车的汽车时,须有正式驾驶员并坐,以监督指导。
实习驾驶员不准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和载运危险物品的车辆。
第二十九条 驾驶非机动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醉酒的人不准驾驶;
(二)丧失正常驾驶能力的残疾人不准驾驶(残疾人专用车除外);
(三)未满十六岁的人,不准在道路上赶畜力车;
(四)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第五章车辆装载
第三十条 机动车载物,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
(二)装载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装载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品,须封盖严密;
(三)大型货运汽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四米,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身,后端不准超出车厢二米,超出部分不准触地;
(四)大型货运汽车挂车和大型拖拉机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三米,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厢,后端不准超出车厢一米;
(五)载质量在一千公斤以上的小型货运汽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二点五米,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身,后端不准超出车厢一米;
(六)载质量不满一千公斤的小型货运汽车、小型拖拉机挂车、后三轮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二米,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厢,后端不准超出车厢五十厘米;
(七)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一点五米,宽度左右各不准超出车把十五厘米,长度不准超出车身二十厘米;
(八)载物长度未超出车厢后栏板时,不准将栏板平放或放下;超出时,货物栏板不准遮挡号牌、转向灯、制动灯、尾灯。
第三十一条 非机动车载物,在大、中城市市区或交通流量大的道路上,必须遵守 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一点五米,宽度左右各不准超出车把十五厘米,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轮,后端不准超出车身三十厘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二米,宽度左右各不准超出车身十厘米,长度前后共不准超出车身一米;
(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二点五米,宽度左右各不准超出车身十厘米,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辕,后端不准超出车身一米。
第三十二条 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的物品,其体积超过规定时,须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须悬挂明显标志。
第三十三条 机动车载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人数;
(二)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但大型货运汽车在短途运输时,车厢内可以附载押运或装卸人员一至五人,并须留有安全乘坐位置。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准乘人;
(三)货运汽车挂车、拖拉机挂车、半挂车、平板车、起重车、自动倾卸车、罐车不准载人。但拖拉机挂车和设有安全保险或乘车装置的半挂车、平板车、起重车、自动倾卸车,经车辆管理机关核准,可以附载押运或装卸人员一至五人;
(四)货运汽车车厢内载人超过六人时,车辆和驾驶员须经车辆管理机关核准,方准行驶;
(五)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外,其他任何部位都不准载人;
(六)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第六章车辆行驶
第三十四条 车辆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分道行驶:
(一)在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轻便摩托车在机动车道内靠右边行驶,非机动车、残疾人专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二)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中间行驶,非机动车靠右边行驶;
(三)在划分小型机动车道和大型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小型客车在小型机动车道行驶,其他机动车在大型机动车道行驶;
(四)大型机动车道的车辆,在不妨碍小型机动车道的车辆正常行驶时,可以借道超车;小型机动车道的车辆低速行驶或遇后车超越时,须改在大型机动车道行驶;
(五)在道路上划有超车道的,机动车超车时可以驶入超车道,超车后须驶回原车道。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遇道路宽阔、空闲、视线良好,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原则下,最高时速规定如下:
(一)小型客车在设有中心双实线、中心分隔带、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分隔设施的道路上,城市街道为七十公里,公路为八十公里;在其他道路上,城市街道为六十公里,公路为七十公里。
(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在设有中心双实线、中心分隔带、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分隔设施的道路上,城市街道为六十公里,公路为七十公里;在其他道路上,城市街道为五十公里,公路为六十公里。
(三)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在城市街道为五十公里,公路为六十公里。
(四)铰接式客车、电车、载人的货运汽车、带挂车的汽车、后三轮摩托车在城市街道为四十公里,公路为五十公里。
(五)拖拉机、轻便摩托车为三十公里。
(六)电瓶车、小型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为十五公里。
但是机动车遇有高于或低于上述规定的限速交通标志和路面文字标记时,高于上述规定的,准许按所示时速行驶;低于上述规定的,应按所示时速行驶。
第三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最高时速不准超过二十公里,拖拉机不准超过十五公里:
(一)通过胡同(里巷)、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隧道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风、雨、雪、雾天能见度在三十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喇叭、刮水器发生故障时;
(六)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七)进、出非机动车道时。
第三十七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必须根据行驶速度、天气和路面情况,同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转向灯的使用:
(一)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靠路边停车时,须开右转向灯;
(二)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驶离停车地点或掉头时,须开左转向灯。
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在夜间路灯照明良好或遇阴暗天气视线不清时,须开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夜间没有路灯或路灯照明不良的,须将近光灯改用远光灯,但同向行驶的后车不准使用远光灯;雾天须开防雾灯。
第四十条 机动车在非禁止鸣喇叭的区域和路段使用喇叭时,音量必须控制在一百零五分贝以内,每次按鸣不准超过半秒钟,连续按鸣不准超过三次。不准用喇叭唤人。
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须经公安机关核准,并只准在执行任务时按规定使用。
第四十一条 车辆行经人行横道,遇有交通信号放行行人通过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通过没有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须注意避让来往行人。
第四十二条 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机动车须在距路口一百至三十米的地方减速慢行,转弯的车辆须同时开转向灯,夜间须将远光灯改用近光灯;
(二)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须按行进方向分道行驶;
(三)遇放行信号时,须让先被放行的车辆行驶;
(四)向左转弯时,机动车须紧靠路口中心点小转弯;
(五)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机动车须依次停车等候,非机动车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
(六)遇有行进方向的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准进入路口;
(七)遇有停止信号时,须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第四十三条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依次让行:
(一)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
(二)支、干路不分的,非机动车让机动车先行,非公共汽车、电车让公共汽车、电车先行,同类车让右边没有来车的车先行;
(三)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的车让直行或右转弯的车先行;
(四)进入环形路口的车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
让行车辆须停车或减速辽望,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
第四十四条 车辆通过铁路道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遇有道口栏杆(栏门)关闭、音响器发出报警、红灯亮时或看守人员示意停止行进时,须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距最外股铁轨五米以外;
(二)通过无人看守的道口时,须停车辽望,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
(三)遇有道口信号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红灯亮时,不准通过;白灯亮时,准许通过;红灯和白灯同时熄灭时,按前项规定通过;
(四)载运百吨以上大型设备构件时,须按当地铁路部门指定的道口、时间通过。
第四十五条 车辆行经渡口,必须服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按指定地点依次待渡。机动车上下渡船时,须低速慢行。
第四十六条 车辆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必须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驶中,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时,不准人工直接供油;下陡坡时不准熄火或空档滑行。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行驶中发生故障不能行驶时,须立即报告附近的交通警察,或自行将车移开;制动器、转向器、灯光等发生故障时,须修复后方准行驶。
故障车须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并须在车后身设警告标志或开危险信号灯,夜间还须开示宽灯、尾灯或设明显标志。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会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没有划中心线的道路和窄路、窄桥,须减速靠右通过,并注意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安全。会车有困难时,有让路条件的一方让对方先行;
(二)在有障碍的路段,有障碍的一方让对方先行;
(三)在狭窄的坡路,下坡车让上坡车先行;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让下坡车先行;
(四)夜间在没有路灯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上,须距对面来车一百五十米以外互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准持续使用远光灯。
前款(二)、(三)项的规定,也适用于非机动车。
第五十条 机动车超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超车前,须开左转向灯、鸣喇叭(禁止鸣喇叭的区域、路段除外,夜间改用变换远近光灯),确认安全后,从被超车的左边超越,在同被超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二)被超车示意左转弯、掉头时,不准超车;
(三)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不准超车;
(四)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五)行经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漫水路、漫水桥或遇有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准超车。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中,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必须靠右让路,并开右转向灯,不准故意不让或加速行驶。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或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准掉头。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倒车时,须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和交通繁华路段,不准倒车。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驶入或驶出非机动车道,须注意避让非机动车;非机动车因受阻不能正常行驶时,准许在受阻的路段内驶入机动车道,后面驶来的机动车须减速让行。
第五十五条 警车及其护卫的车队、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灯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必须让行,不准穿插或超越。
遇有交通警察出示停车示意牌时,任何车辆必须停车接受检查。
第五十六条 洒水车、清扫车、道路维修车作业时,在保证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的限制。
执行任务的邮政车辆,凭公安机关核发的通行证,可以不受禁止驶入和各种禁止机动车通行标志的限制。
第五十七条 履带式车辆,需要在铺装路面上横穿或短距离行驶时,须经市政管理部门或公路管理部门同意,并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货运机动车通过桥梁,其总质量超过桥梁的负荷量时,按前款规定办理。
第五十八条 自行车、三轮车的驾驶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辽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二)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三)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下车前须伸手上下摆动示意,不准妨碍后面车辆行驶;
(四)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五)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六)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七)大中城市市区不准骑自行车带人,但对于带学龄前儿童,各地可自行规定;
(八)驾驶三轮车不准并行。
第五十九条 畜力车的驾驶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随车幼畜须拴系;
(二)不准驾车并行;
(三)不准在车上躺卧或离开车辆;
(四)行经繁华路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人行横道、弯路、窄路、窄桥、陡坡、隧道或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准超车,赶二轮畜力车须下车牵引牲畜;
(五)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的道路上行驶时,必须燃灯;
(六)停放时,须拉紧车闸,拴牢牲畜。
第六十条 驾驶人力车,不准并行、滑行、连串或曲线行进。
第六十一条 车辆停放,必须在停车场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依次停放。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机动车停放时,须关闭电路,拉紧手制动器,锁好车门。
第六十二条 车辆在停车场以外的其他地点临时停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右边停留,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妨碍交通时须迅速驶离;
(二)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三)在设有人行道护栏(绿篱)的路段、人行横道、施工地段(施工车辆除外)、障碍物对面,不准停车;
(四)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二十米以内的路段,不准停车;
(五)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三十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准停车;
(六)大型公共汽车、电车除特殊情况外,不准在站点以外的地点停车;
(七)机动车在夜间或遇风、雨、雪、雾天时,须开示宽灯、尾灯。
第七章行人和乘车人
第六十三条 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二)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三)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四)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五)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六)通过铁路道口,须遵守本条例第四十四条(一)(二)(三)项的规定。
第六十四条 列队通行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

D. 驾驶非机动车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1)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应到车辆管理机关注册、办证和砸钢印。

(2)自行车、电版动车、三轮车权的车闸、车铃,必须保持有效;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不准安装机械动力装置。

(3)须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各种规定。

(4)车辆、行人须各行其道,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当需要借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通行时,应当让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辆或人行道内行走的行人优先通行。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中间行驶,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则要靠右边行驶,但不能紧靠右边的行人。

E. 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需要什么证可以驾驶,驾驶年龄多少周岁

 属于非机动车啊。10年5月1号正式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将电动自行车纳入了非机动车的范畴。依据我国1988年出台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自行车、三轮车不准安装机械动力装置,而电动自行车恰恰是自行车加装机械动力的一种交通工具。

F. 施工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自觉服从项目部调度员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和现场道路实际安全行驶。凡各施工单位及项目部各部门自备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办公室统一发放的内部车辆通行证,凭证出入。凡在各施工现场的临时外雇劳务车辆,入场前必须事先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然后到项目部办公室办理车辆出入临时通行证。非施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在门卫登记,留存有效证件,征得门卫同意后,凭项目部内部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离开施工现场时换回原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交通条例》
第十七条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
号牌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并保持清晰。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
第十八条机动车在没有领取正式号牌、行驶证以前,需要移动或试车时,必须申领移动证、临时号牌或试车号牌,按规定行驶。
第十九条机动车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自行车和三轮车及残疾人专用车的车闸、车铃、反射器以及畜力车的制动装置,必须保持有效。
自行车、三轮车不准安装机械动力装置。
第二十条机动车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行驶。

G. 非机动车交通法规处罚规定

非机动车就是指我们常常会看到的自行车、电动车等都是属于非机动车,机动车有着交通法规那么非机动车同样也是要遵守交通法规的。以下就是我整理的非机动车交通法规处罚规定,以供参考。

非机动车交通法规处罚规定
1、骑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必须遵守哪些交通规定?

(1)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应到车辆管理机关注册、办证和砸钢印。

(2)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的车闸、车铃,必须保持有效;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不准安装机械动力装置。

(3)须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各种规定。

(4)车辆、行人须各行其道,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当需要借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通行时,应当让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辆或人行道内行走的行人优先通行。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中间行驶,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则要靠右边行驶,但不能紧靠右边的行人。

(5)醉酒的人不准驾驶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

(6)未满12岁的 儿童 ,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7)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8)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辆的行驶。

(9)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下车前须伸手上下摆动示意,不准妨碍后面车辆行驶。

(10)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11)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12)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13)大中城市市区不准骑自行车带人。

(14)驾驶三轮车不准并行。

(15)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行经人行横道,遇有交通信号允许行人通过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通过没有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必须注意避让往来行人。

(16)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行经渡口时,必须服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按指定地点依次待渡。

(17)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必须停车查明水情,确认安全后,再低速通过。

(18)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行经铁路道口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

2、骑自行车、三轮车通过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必须遵守哪些交通规定?

(1) 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须按行进方向分道行驶。

(2) 遇到放行信号时,须让先被放行的车辆或行人行驶。

(3)向右转弯遇有放行信号时,自行车、三轮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

(4)遇有行进方向的路口交通阻塞时,自行车、三轮车不准进入路口。

(5)遇有停车信号时,须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内;没有停止线的,则应停在路口外。

3、骑自行车、三轮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路口时,必须遵守哪些交通规定?

(1) 支路车要让干路车先行。

(2)支、干路不分的,自行车、三轮车要让机动车先行,同类车让右边没有来的车先行。

(3)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的车要让直行或右转弯的车先行。

(4)进入环形路口的车要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

4、自行车、三轮车应当怎样停放?

(1)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在规定的停车地点依次存放。

(2)不准在人行道和妨碍交通的地点到处乱停、乱放。

(3)自行车、三轮车停放后,必须及时上锁。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机动车作为高速运输工具,对行人、非机动车驾 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一定危险性,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 措施 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从目前各国规定的发展趋势看,有些国家已从过去采用的过错原则、 无过错原则,发展到严格责任原则,即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H. 北京市非机动车车辆管理规定(1997修正)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非机动车的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车辆的管理。
本规定所称非机动车辆,是指上道路行驶的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和大型畜力车等车辆。第三条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监督本规定的实施;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照本规定具体负责非机动车车辆的管理工作。第四条非机动车所有者必须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非机动车登记站(以下简称登记站)办理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以下统称牌证)。无牌证的非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第五条申请办理非机动车牌证,车辆必须经登记站检验合格,并交验车辆来源的合法凭证和单位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
申请办理人力客运三轮车牌证,还须符合市人民政府的其他有关规定。
申请办理残疾人专用车牌证,还须符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规定的驾驶残疾人专用车的条件。
在京的外省市人员需要在本市申请办理非机动车牌证的,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规定办理。第六条非机动车过户、转籍,车辆所有者须持原车牌证、个人身份证明和过户、转籍的合法凭证到登记站办理。
残疾人专用车只可过户给符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规定的驾驶残疾人专用车条件的残疾人。第七条非机动车牌证丢失,车辆所有者须持个人身份证明和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凭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到登记站申请补发牌证,经审核无误后予以补发。第八条上道路行驶的非机动车不符合公安部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规定的安全技术条件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进行处罚。
上道路行驶的自行车、人力三轮车不得安装机械动力装置(含以电瓶为动力的装置,下同);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第九条非机动车生产、维修经营者不得为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安装机械动力装置;违者,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十条在本市销售的非机动车,必须符合公安部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规定的安全技术条件;在本市生产非机动车,定型生产前须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鉴定合格。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责任单位或个人停止生产、销售,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十一条本规定的处罚,由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决定。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执行本规定时,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需要查明情况的,可以暂扣非机动车。第十二条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I. 交管12123取消预约次数超限

12123系统取消不了预约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考试预约已经审核通过,也就是预约成功了,这种情况必须到车管所办理取消考试预约的手续。
还有一种情况是取消考试预约的次数已经用完了,科目二和科目三取消考试预约的次数超过3次以后就不可以取消了。
交通管理的目的在于认识并遵循道路交通流所固有的客观规律,运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和科学的原则、方法、措施,不断地提高交通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以求得延误更少,运行时间更短,通行能力更大,秩序更好和运行费用更低,从而获得最好的社会经济、交通与环境效益,为国民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与出行质量提高的服务。
专业主干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与交通秩序、现代交通智能管理、交通事故查处、车辆与驾驶员管理、汽车原理与构造、交通控制与交通工程、车辆保险基础知识、道路施工安全知识、基层公安机关实习、社会调查、毕业实习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
号牌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并保持清晰。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机动车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自行车和三轮车及残疾人专用车的车闸、车铃、反射器以及畜力车的制动装置,必须保持有效。
自行车、三轮车不准安装机械动力装置。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实习驾驶员可以按考试车型单独驾驶车辆。但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带挂车的汽车时,须有正式驾驶员并坐,以监督指导。
实习驾驶员不准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和载运危险物品的车辆。

J. 环卫工人三轮车属于机动车吗

法律分析:1.机动车中文意思就是“机动车辆”。

2.是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以及部分游乐设施(如电动摄位车、电动滑板车、电动脚踏车等)。

3.可分类为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电动车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机动车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自行车和三轮车及残疾人专用车的车闸、车铃、反射器以及畜力车的制动装置,必须保持有效。

自行车、三轮车不准安装机械动力装置。

第二十条 机动车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行驶。

第二十一条 汽车、拖拉机拖带挂车时,只准拖带一辆。挂车的载质量不准超过汽车的载质量。连接装置必须牢固,防护网和挂车的制动器、标杆、标杆灯、制动灯、转向灯、尾灯,必须齐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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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自行车不需安装机械动力装置但三轮车可以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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