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是什么谁能够说一下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19975.2架空线路的接地电阻5.2.1架空线路杆塔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交回流电气装置答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620—1997表8有避雷线的线路杆塔的工频接地电阻土壤电阻率Ωm≤100>100~500>500~1000>1000~2000>2000接地电阻Ω1015202530注:如土壤电阻率超过2000Ωm,接地电阻很难降低到30Ω时,可采用6~8根总长不超过500m的放射形接地体,或采用连续伸长接地体,接地电阻不受限制。你要计算一下接地电阻值,满足上面的要求即可。你要知道当地土壤电阻率,计算单根的接地极电阻,然后因为接地极并联,用30除以单根接地极电阻就可知道用几根接地体
❷ 需要一份gb50065-201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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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接地网施工有哪些技术规范有人知道吗
接地线的深度要求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条文说明前言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号、建设部(88)建标字25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12月16日以建标〔1992〕911号文批准发布。为方便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组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编制标准、规范条文说明的统一要求,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章、节、条顺序,编制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条文说明》,供有关部门和单位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直接函寄本规范的治理单位: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良乡,邮政编码:102401)。本条文说明仅供国内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本规范时使用。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条简要地阐明了本规范编制的宗旨,是为了保证接地装置的施工和验收质量而制订。第1.0.2条本条明确了规范的适用范围是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接地装置。其他如电子计算机和微波通讯等接地工程应按相应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第1.0.3条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设计施工,不得随意修改设计,必要时需经过设计单位的同意,并按修改后的设计执行。第1.0.4条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凡不符合现行技术标准的器材,均不得使用和安装。第1.0.5条本规范内容是以质量标准和工艺要求为主,有关施工安全问题,尚应遵守现行的安全技术规程。第1.0.6条电气装置接地工程应及时配合建筑施工,从而减少重复劳动,加快工程进度和提高工程质量。第二章电气装置的接地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本条规定了哪些电气装置应接地或接零。第十款至第十四款根据近几年出现的新产品和征求修订意见中要求增加而制订。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根据国标《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和1985年版《苏联电气装置安装法规》规定而修订。第2.1.2条本条规定了哪些电气装置不需要接地或不需要接零,基本与原规定相同。《苏联电气装置安装法规》关于哪些电气装置需要和不需要接地或接零在电压等级上有新的规定,考虑国标《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也正在修订,为同设计规范协调一致,现规定要作相适应的修订。第2.1.3条当直流流经在土壤中的接地体时,由于土壤中发生电解作用,可使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增加,同时又可使接地体及四周地下建筑物和金属管道等发生电腐蚀而造成严重的损坏。第三款根据日本技术标准和原东德接地规范的接地体以及接地线的规定,直流电力回路专用的中性线和直流双线制正极如无绝缘装置,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m。采用外引接地时,外引接地体的中心与配电装置接地网的距离,根据我国水电厂的经验,不宜过大。否则由于引线本身的电阻压降会使外引接地体利用程度大大降低。注:考虑高压直流输电已自成系统,直流电力网将有专用规范,本条只适用于一般直流系统。第2.1.4条本条规定接地线一般不应作其他用途,如电缆架构或电缆钢管不应作电焊机零线,以免损伤电缆金属护层。第二节接地装置的选择第2.2.1条这几种自然接地体均直接埋人地中或水中,能够很好地起到降低接地电阻、均衡电位的作用,且能节约钢材,能提高电气设备运行可靠性。第2.2.2条从60年代起国内外已广泛应用建筑物金属结构及满足热稳
❹ 电气设备接地有何要求
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1、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
2、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3、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4、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5、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6、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电气设备接地属于安全接地,如果是独立设备,应该不大于4Ω,如果是公共接地应不大于1Ω。
1、应当接地的部分
① 电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照明器具、移动式电气设备、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或构架。
② 电气传动装置。
③ 电动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线圈(继电保护另有要求时除外)。
④ 室内外配电装置、控制台等金属构件以及靠近带电部位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⑤ 电缆终端盒外壳、电缆金属外皮和金属支架。
⑥ 安装在配电线路杆塔上的电气设备,如避雷器、保护间隙、熔断器、电容器等金属外壳和钢筋混凝土杆塔等。
2、不需接地的部分
① 在不良导电地面 (木质、沥青等) 的干燥房间内,当交流电压为 380V 及以下和直流额定电压 400V 及以下时,电气设备金属外壳不需接地。但当维护人员因某种原因同时可触及到其他电气设备中已接地的其他物体时,则应当接地。
② 在干燥地方,当交流额定电压为 36V 及以下和直流额定电压为 110V 及以下时,电气设备外壳不需接地,但遇有爆炸性危险的除外。
③ 电压为 220V 及以下的蓄电池室内的金属框架。
④ 如电气设备与机床的机座间能可靠地接地,可只将机床的机座接地。
⑤ 在已接地的金属构架上和配电装置上可以拆下的电器。
接地的作用主要是防止人身遭受电击、设备和线路遭受损坏、预防火灾和防止雷击、防止静电损害和保障电力系统正常运行。
接地是为保证电工设备正常工作和人身安全而采取的一种用电安全措施,通过金属导线与接地装置连接来实现,常用的有保护接地、工作接地、防雷接地、屏蔽接地、防静电接地等。
接地装置将电工设备和其他生产设备上可能产生的漏电流、静电荷以及雷电电流等引入地下,从而避免人身触电和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等事故。
❺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 现已废止,请问现在更新成哪个标准!! 急!!
GB /T 50065-201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❻ 如何看待新修编的《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送审稿
摘要:对该规范送审稿[1]中的有关建筑物电气装置(简称B类电气装置)的接地部分版章节进行了分析、权讨论和论证,认为其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离其它GB/IEC标准相去甚远,建议该规范内容只涉及A类(电力系统自身的)电气装置,而将涉及B类内容的部份归入到《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0x中去,以达到各自内容完整,两全其美的目的。
❼ 电力工程接地装置设计规范什么时间废止
当更新版问世,执行之日,就是GBJ56-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专自行废止时间。GB50065-2011《交属流电气装置接地设计规范》是GBJ56-83的升级版,听说2012.06.01实施。
❽ 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还使用吗
GBJ65-83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已废止,被GB/T50065-201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替代。
❾ 谁有《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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