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谁能告诉我关于液氯储罐设计方面的知识
我不是很懂,就知道的说几句,首先储罐区应设在常年主风向相对于生产区的下方。储罐区与其他厂房应距离大于30米,周围最好敞开,便于通风。球罐虽然用同等材料体积最大,但是要求壁厚是卧式罐的3倍。且罐属于Ⅲ类压力容器,我们厂用16MnR材料。布置时,650m3的球罐虽然大但也不能露天放置啊,必须建结构框架,上加顶棚。我觉得就放成筛子的6点状就行了。若在半封闭或封闭厂房内,应有机械通风设施和事故氯气处理装置。并有事故碱池。再注意储槽温度计、液位计、安全阀选型。不好意思,因为我没有见过球形液氯贮槽,我厂及我见过几个厂子都是卧式椭圆形罐,最大也就150m3,所以只能说这么多了,再说就错啦,呵呵。
『贰』 氯消毒防爆安全要求有哪些急!!
8.1.1本条明确了气体车间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目的主要是为了严格管理,确保安全,因此对工作岗位需要建立的最基本的“四项制度”做了原则规定。由于全国城镇供水厂的供水规模。运行方式,设备、设施繁简的不同,其制度、规程的内容也不相同。因此要根据本厂的实际和特点,加以健全和完善,使岗位明确职责,做到办事有程序,操作有规程,工作有标准。
安全生产制度应包含高压气瓶的入库验收及使用、投加系统定期检修、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等内容。供水厂应根据以上制度,建立各种原始记录表格,由运行人员应做好日常运行记录。
气体投加车间还应建立运行记录、交接班传事记录、维护检修记录、高压钢瓶登记使用等各项原始记录。这些记录是反映岗位工作基本情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日常原始记录的积累、统计和分析,达到合理使用原材料,发现使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排除。当设备、设施发生异常或故障时,也利于分析原因和责任。
8.1.3本条规定了高压钢瓶的使用管理,执行现行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劳锅字(1989)12号〕的规定,其中主要有:
1贯彻执行本规程和有关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规章。2制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当年压力容器数量和变动情况,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5压力容器事故的抢救、报告、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
6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管理。
7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8.1.4规定了氯气的运输应执行《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的有关规定。其主要内容如下:
1钢瓶装卸、搬运时,必须戴好瓶帽、防震圈,严禁撞击。
2充装量为50 Kg的钢瓶装卸时要用橡胶板衬垫,用手推车搬运时,应加以固定。
3充装量为500kg和1000kg的钢瓶装卸时,应使用起重机械,起重量应大于瓶体重量的一倍,并应挂钩牢固。严禁使用叉车装卸。
4起重机械的卷扬机构要采用双制动装置,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正常。
5夜间装卸时,场地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6机动车辆运输时,应遵守当地公安、交通部门规定的行车路线,不得在人口稠密地区和有明火等场地停靠。
7车辆驾驶室前应悬挂规定的危险品标志旗帜。
8不准混装有抵触性质的物品和让无关人员搭车。
9车辆停车时应可靠制动,并留人值班看管。
10高温季节应根据当地公安部门规定的时间运输。
11运输液氯钢瓶的车辆不准从隧道过江。
12车辆运输钢瓶时,瓶口一律朝向车辆行驶方向的右方。
13充装量50Kg的钢瓶应横向装运,堆放高度不得超过两层,充装量500Kg和1000Kg的钢瓶装运,只允许单层放置,并牢固固定,防止滚动。
8.1.6规定了氯气的存储应符合《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的有关规定。其主要内容如下:
1钢瓶禁止露天存放,也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设的棚架存放,必须存储在专用库房内。
2空瓶和充装后的重瓶必须分开放置,严禁混放。
3重瓶存放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4充装量为500kg和1000kg的重瓶,应横向卧放,防止滚动,并留出吊运间距和通道。存放高度不得超过两层。
8.1.7规定了氯气的使用应符合《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的有关规定。其主要内容如下:
1使用、储存氯气的厂房结构,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条件换气,在环境气候条件允许下,可采用半敞开式结构;不能采用自然通风的场所,应采用机械通风,但不宜使用循环风。安装有泄氯吸收装置的车间,应采取封闭式结构,使用机械循环通风。
2加氯车间内外应有明显的有毒、有害安全标识,逃生通道。
3使用氯气的车间(作业场所)空气中氯气的含量最高允许浓度为1mg/m3。
4加氯系统管道必须完好,连接紧密无泄露。
5加氯设备和管道连接处的连接垫料应选用石棉板、石棉橡胶板、氟塑料、浸石墨的石棉绳等,严禁使用橡胶垫。
6加氯设备中,应使用与氯气不发生化学反应的润滑剂。
7液氯汽化器、蒸发器、储罐等必须装有压力表、液面计、温度计等安全装置。
8设备、管道检修时,必须切断物料来源和传动设备电源,然后泄压,放尽物料,进行气体置换后,取样分析气体合格,方可操作。操作时应有专人监护,必须动火时,必须事前办理动火手续。
9充装量为50 Kg的钢瓶,使用时应直立装置,并有防倾倒措施;充装量500 Kg和1000Kg的钢瓶,使用时应卧式放置,并牢固定位。
10使用钢瓶时,必须有称重衡器,并装有膜片压力表、调节阀等装置。操作中应保持内压力大于使用侧压力。
11严禁使用蒸汽、明火直接加热钢瓶,可采用45℃以下的温水加热。
12严禁将油类、棉纱等易燃舞和与氯气易发生反应的物品放置在钢瓶附近。
13钢瓶和反应器之间应设置逆止阀和足够容积的缓冲罐,防止物料倒灌,并定期检查,以防止失效。
14应采用经过退火处理的紫铜管连接钢瓶,紫铜管应经耐压试验合格。
15应有专用钢瓶开启扳手,不得挪作它用。
16开启阀门要缓慢操作,关闭时亦不能用力过猛或强力关闭。
17钢瓶出口端应设置针型阀调节余氯流量,不允许使用钢瓶阀直接调节。
18瓶内液氯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余压。充装量为50kg的钢瓶应保留2kg以上的余氯,充装量为500kg和1000kg的钢瓶应保留5kg以上的余氯。
19作业结束后必须立即关闭阀门。
20空瓶返回生产时厂时,应保证安全,附件齐全。
8.1.8检查氯气有无泄漏可以用氨水观察有无雾态氯化铵生成,检查其它气体可以使用洗衣粉或者肥皂溶液,观察在涂抹处有无气泡产生。
8.1.10 本条规定了氯气泄露吸收装置的维护管理要求,供水厂应做到:
1氯气泄露吸收装置每月必须强制使用手动运行一次,运行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运行过程中不应出现漏液现象。
2氯气泄露吸收装置使用一年后,应对探测器探头膜片进行检测,当灵敏度过低时应更换新的膜片。
3定期检查吸收液位和药液浓度,以防吸收液失效。
8.1.11当发生氯(氨)泄露时,应按照以下要求组织抢救。
1氯气泄露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修,撤离无关人员,抢救中毒者。抢修救护人员必须佩带防护面具。
2抢修中应利用现场机械通风设施和尾气处理装置等,降低氯气污染程度。
3液氯钢瓶泄露时可采取以下应急措施:转动钢瓶,使泄露部位位于氯的气态空间;易熔塞泄露时,应用竹签、木塞做堵漏处理;瓶阀泄露时,拧紧六角螺母;瓶体焊缝泄露时,应用内衬橡胶垫片的铁箍箍紧;凡泄露钢瓶应尽快使用完,还回生产厂;严禁在泄露的钢瓶上喷水;在运输途中钢瓶泄露又无法处理时,应将载氯钢瓶车开到无人的偏僻处,使氯气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4氨气泄露时,应立即组织撤离无关人员,抢救中毒者。抢修救护人员必须佩带防护面具。
5现场处置人员人应迅速查明氨气泄漏事故发生源点、泄漏部位和原因,凡能经切断阀门等处理措施而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抢修中可利用水雾稀释氨气,降低现场氨气浓度。
6如氯(氨)气泄漏量较大,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报告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请求专业处置和救护。
8.1.13 为确保在泄漏事故发生时安全关闭氧气以及臭氧设备,紧急断电开关应安装在氧气以及臭氧车间内任何情况下人员易于接近的地方。
『叁』 水厂加氯间电气设计中有了液氯吸收装置,是否还需要轴流风机作为通风装置。
需要,详见《室外给水排水规范》,其中条文说明中有:“漏氯检测仪的测定回范围为:答1~15mg/m3 。当室内空气含氯量>1mg/m3 时即高限报警值,自动开启氯瓶间、加氯机间及氯吸收间内的通风系统;当室内空气含氯量>5mg/m3 时,发出声光报警,同时关闭氯瓶间、加氯机间及氯吸收间内的通风系统;当室内空气含氯量>10mg/m3 时即高-高限报警值,自动开启漏氯吸收装置。”一般通风装置日常会定时运行。
『肆』 液氯库是按照什么标准建设
根据氯气安全规程规定,氯气的生产、使用和储存等厂房结构,应充分利用自然条件通风及换气,在环境和条件允许下。可采用半敞开形式结构。原苯璜挫二甲酯工段楼层高8.6m,长35m,宽7.6m,共266_。建筑四周通风,并且与二次结晶之间有一块大坪。适合车辆的进出与装、卸,符合改建成液氯钢瓶存储仓库。但要将其改为液氯存储库,必须将原有设备、房中的建筑全部拆除。
应急措施选择:
1、液氯仓库应设围堰、喷淋管等安全处理设施。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可喷雾状水稀释、溶解。围堰可满足收集由此而产生的废水。
2、液氯仓库应设置应急池,并安装碱罐。保证池中的水PH值成碱性。氯气钢瓶一旦泄漏。可将氯气钢瓶用电动葫芦吊入池中进行处置。并利用安装的水泵将应急池中的碱水通过安装的管道喷淋,中和泄漏的氯气气体,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3、安装事故风机,酸雾吸收塔。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开启事故风机,碱水泵。风机的出口与酸雾吸收塔相连,用碱水与酸雾中和,减少氯气气体的污染。
『伍』 液氯是什么
品名
氯气; Chlorine; CAS:7782-50-5
理化性质
黄绿色气体,有窒息性气味。分子式Cl2。分子量.91。相对密度1.47(0℃369.77kPa)。熔点-101℃。沸点-34.5℃。蒸气密度2.49。蒸气压506.62kPa(5atm10.3℃)。溶于水和易溶于碱液。遇水生成次氯酸和盐酸,次氯酸再分解为盐酸新生态氯、氧和氯酸。氯与一氧化碳在高热条件下,可生成光气。本品不燃,但可助燃。在日光下与易燃气体混合时会发生燃烧爆炸。与许多物质反应引起燃烧和爆炸。
消防措施
消防人员必须穿戴防毒面具与全身防护服。需关闭钢瓶阀门,切断气流,以消杀火势,用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并用水喷淋保护去关闭阀门的人员。
储运须知
包装标志:有毒气体。包装方法:钢瓶装。储运条件: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不燃性结构的库房,最好专库专储。远离热源和火源。防止日光直射。液氯是剧毒气体,应经常保持通风。与可燃物、有机物或其他易氧化物质隔离。特别须注意与乙炔、氨、氢气、烃类、乙醚、松节油、金属粉末等隔绝。搬运时要戴好钢瓶的安全帽及防震橡胶圈,避免滚动和撞击,防止容器受损。平时用肥皂水检查阀门有否漏气,库房内有否氯气。
泄漏处理
处理泄漏物必须穿戴防毒面具和手套。发现漏气应立即关闭漏气阀门,如无法修复,应将漏气钢瓶搬出仓库,在空旷地方浸入石灰乳中以防止中毒事故。对残余废气用排风机排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
接触机会
氯多用于食盐电解制得。在冶金、造纸、纺织、制药、橡胶、塑料生产以及制造光气、漂白粉等工序均能接触。在液氯的灌注、运输、贮存过程中,以及因钢瓶口密封不严等原因造成氯气大量逸散时常接触高浓度氯。
侵入途径
主要经呼吸道侵入,损害上呼吸道; 空气中氯浓度较高时也侵入深部呼吸道。
毒理学简介
人吸入LCLo: 500 ppm/5M。
大鼠吸入LC50: 293 ppm/1H。小鼠吸入LC50: 137 ppm/1H。
氯气吸入后,主要作用于气管、支气管、细支气管和肺泡,导致相应的病变,部分氯气又可由呼吸道呼出。人体对氯的嗅阈为0.06mg/m^3; 90mg/m^3,可致剧咳; 120~180mg/m^3, 30~60min可引起中毒性肺炎和肺水肿; 300mg/m^3时,可造成致命损害; 3000mg/m^3时,危及生命; 高达30000mg/m^3时,一般滤过性防毒面具也无保护作用。
中毒机理:氯气吸入后与粘膜和呼吸道的水作用形成氯化氢和新生态氧。氯化氢可使上呼吸道粘膜炎性水肿、充血和坏死; 新生态氧对组织具有强烈的氧化作用,并可形成具细胞原浆毒作用的臭氧。氯浓度过高或接触时间较久,常可致深部呼吸道病变,使细支气管及肺泡受损,发生细支气管炎、肺炎及中毒性肺水肿。由于刺激作用使局部平滑肌痉挛而加剧通气障碍,加重缺氧状态; 高浓度氯吸入后,还可刺激迷走神经引起反射性的心跳停止。
临床表现
急性中毒主要为呼吸系统损害的表现。
a. 起病及病情变化一般均较迅速。
b. 可发生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或肺水肿,表现为咽痛、呛咳、咯少量痰、气急、胸闷或咯粉红色泡沫痰、呼吸困难等症状,肺部可无明显阳性体征或有干、湿性罗音。有时伴有恶心、呕吐等症状。
c. 重症者尚可出现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有进行性呼吸频速和窘迫、心动过速,顽固性低氧血症,用一般氧疗无效。
d. 少数患者有哮喘样发作,出现喘息,肺部有哮喘音。
e. 极高浓度时可引起声门痉挛或水肿、支气管痉挛或反射性呼吸中枢抑制而致迅速窒息死亡。
f. 并发症主要有肺部继发感染、心肌损害及气胸、纵隔气肿等。
g. X线检查:可无异常,或有两侧肺纹理增强、点状或片状边界模糊阴影或云雾状、蝶翼状阴影。
h. 血气分析:病情较重者动脉血氧分压明显降低。
i. 心电图检查:中毒后由于缺氧、肺动脉高压以及植物神经功能障碍等,可导致心肌损害及心律失常。
眼损害:氯可引起急性结膜炎,高浓度氯气或液氯可引起眼灼伤。
皮肤损害:液氯或高浓度氯气可引起皮肤暴露部位急性皮炎或灼伤。
处理
吸入气体者立即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安静及保暖。眼或皮肤接触液氯时立即用清水彻底冲洗。
吸入后有症状者至少观察12小时,对症处理。吸入量较多者应卧床休息,吸氧,给舒喘灵气雾剂、喘乐宁(Ventolin)或5%碳酸氢钠加地塞米松等雾化吸入。
急性中毒时需合理氧疗; 早期、适量、短程应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 维持呼吸道通畅; 防治肺水肿及继发感染,参见<急性刺激性气体中毒性肺水肿的治疗>;
其他对症处理。
眼及皮肤灼伤按酸灼伤处理,参见<化学性眼灼伤的治疗>和<化学性皮肤灼伤的治疗>。
标准
车间空气卫生标准:中国MAC 1 mg/m^3; 美国ACGIH TLV-STEL 2.9 mg/m3 (1 ppm); TLV-TWA 1.5 mg/m3 (0.5 ppm)
中国职业病诊断国家标准:职业性急性氯气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4866-1996。
危规:GB2.3类23002(液化的)。原铁规:剧毒气体,31001。UN NO.1017。IMDG CODE 2028页,2类。副危险6.1 。
氯中毒的一般处理方法
2004/04/20 11:21
氯中毒的一般处理方法
吸入气体者立即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安静及保暖。眼或皮肤接触液氯时立即用清水彻底冲洗。
吸入后有症状者至少观察12小时,对症处理。吸入量较多者应卧床休息,吸氧,给舒喘灵气雾剂、喘乐宁(Ventolin)或5%碳酸氢钠加地塞米松等雾化吸入。
急性中毒时需合理氧疗;早期、适量、短程应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维持呼吸道通畅;防治肺水肿及继发感染。
氯气中毒临床表现
2004/04/20 11:21
氯气中毒临床表现
急性中毒主要为呼吸系统损害的表现。
1. 起病及病情变化一般均较迅速。2. 可发生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或肺水肿,表现为咽痛、呛咳、咯少量痰、气急、胸闷或咯粉红色泡沫痰、呼吸困难等症状,肺部可无明显阳性体征或有干、湿性罗音。有时伴有恶心、呕吐等症状。3. 重症者尚可出现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有进行性呼吸频速和窘迫、心动过速,顽固性低氧血症,用一般氧疗无效。4. 少数患者有哮喘样发作,出现喘息,肺部有哮喘音。5. 极高浓度时可引起声门痉挛或水肿、支气管痉挛或反射性呼吸中枢抑制而致迅速窒息死亡。6. 并发症主要有肺部继发感染、心肌损害及气胸、纵隔气肿等。7. X线检查:可无异常,或有两侧肺纹理增强、点状或片状边界模糊阴影或云雾状、蝶翼状阴影。8. 血气分析:病情较重者动脉血氧分压明显降低。9. 心电图检查:中毒后由于缺氧、肺动脉高压以及植物神经功能障碍等,可导致心肌损害及心律失常。
眼损害:氯可引起急性结膜炎,高浓度氯气或液氯可引起眼灼伤。皮肤损害:液氯或高浓度氯气可引起皮肤暴露部位急性皮炎或灼伤。
氯气侵入途径及危害
主要经呼吸道侵入,损害上呼吸道;空气中氯浓度较高时也侵入深部呼吸道。氯气吸入后,主要作用于气管、支气管、细支气管和肺泡,导致相应的病变,部分氯气又可由呼吸道呼出。人体对氯的嗅阈为0.06mg/m"3;90mg/m"3,可致剧咳; 120~180mg/m"3, 30~60min可引起中毒性肺炎和肺水肿;300mg/m"3时,可造成致命损害;3000mg/m"3时,危及生命;高达30000mg/m"3时,一般滤过性防毒面具也无保护作用。
氯气泄漏的处理方法
处理泄漏物必须穿戴防毒面具和手套。发现漏气应立即关闭漏气阀门,如无法修复,应将漏气钢瓶搬出仓库,在空旷地方浸入石灰乳中以防止中毒事故。对残余废气用排风机排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
氯气储运常识
包装标志:有毒气体。包装方法:钢瓶装。储运条件: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不燃性结构的库房,最好专库专储。远离热源和火源。防止日光直射。液氯是剧毒气体,应经常保持通风。与可燃物、有机物或其他易氧化物质隔离。特别须注意与乙炔、氨、氢气、烃类、乙醚、松节油、金属粉末等隔绝。搬运时要戴好钢瓶的安全帽及防震橡胶圈,避免滚动和撞击,防止容器受损。平时用肥皂水检查阀门有否漏气,库房内有否氯气。
液氯消毒系统
液氯消毒是消毒中最常用的方式之一。氯(Cl2)是一种强氧化剂和广谱杀菌剂,能有效杀死污水中的细菌和病毒,并具有持续消毒作用。氯消毒具有药剂易得,成本较低;工艺简单,技术成熟;操作简单,投量准确;不需要庞大的设备等优点。但氯气有毒,腐蚀性强,运行、管理有一定的危险性。
液氯消毒系统主要是由贮氯钢瓶、加氯机、水射器、电磁阀、加氯管道及加氯间和液氯贮藏室等组成。
5.2.1 氯瓶
(1)一般情况下,宜采用小容量的氯瓶。氯瓶一次使用周期应不大于3个月。
(2)单位时间内每个氯瓶的氯气最大排出量应符合下述规定:
容积为40升的氯瓶:750g/h;500kg的氯瓶:3000g/h。
5.2.2 加氯机
采用液氯消毒时,必须采用真空加氯机,并将投氯管出口淹没在污水中。 氯气向污水中投加是经过加氯机水射器完成,水射器要求自来水有0.2MPa压力,在水射器内形成负压,将氯气吸入并混合,然后将氯水投加至加氯点。
5.2.3 加氯系统管材
(1)输送氯气的管道应使用紫铜管;输送氯溶液的管道宜采用硬聚氯乙烯管,阀门采用塑料隔膜阀。
(2)加氯系统的管路应设耐腐蚀的压力表,水射器的给水管上应设普通压力表。
(3)加氯系统的管道应明装,埋地管道应设在管沟内,管道应有一定的支撑和坡度。
5.2.4 加氯间和液氯贮藏室
使用液氯消毒时应设液氯贮藏室和加氯间。
(1)加氯间
医院污水加氯间位置的选择应根据医院总体规划、排出口位置、环境卫生要求、风向及维护管理和运输等因素来确定。
加氯间主要放置加氯机等除氯瓶以外的加氯设备。加氯间内应有必要的计量、安全及报警等装置。加氯间门向外开,使用防爆灯照明和其他防爆电机电器,设排风扇,换气次数按12次/小时设计。排风扇设在加氯间低处,并考虑室外环境,要远离人员活动场所。加氯间室内电气、管道、地面等应考虑防止氯气腐蚀。
(2) 液氯贮藏室
液氯贮藏室应尽量靠近投加地点。液氯贮藏室必须有吊装设备(使用40kg小瓶可不安装吊装设备)和磅秤。
液氯贮藏室应设可容纳氯瓶的水池,水池应保持一定水位,一旦氯瓶泄漏,应迅速将氯瓶推到水池中。
液氯贮藏室直接通向室外的门要向外开,应设排风设备,通风口设在房间离地400mm处。照明使用防爆灯具,设置安全和氯气报警装置。
5.2.5 适用范围
1、液氯消毒不宜用于人口稠密区内医院及小规模医院的污水消毒。可用于远离人口聚居区的规模较大(>1000床)且管理水平较高的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2、氯消毒由于余氯过高会造成地表水体内水生生物的死亡,因此当医院污水排至地表水体时应采取脱氯措施或慎用氯消毒。
5.2.6 运行管理
1、严禁无加氯机直接向污水中投加氯气。
2、液氯用槽车和钢瓶包装。氯包装量:瓶装充装重量不得大于1.25kg/L,槽车装充装重量不得大于1.20kg/L。
3、在操作间或加氯间进口处应放置方便使用并有明显标志的工具箱、维修工具、药品及防毒面具等。
4、氯瓶放置在磅秤或氯量显示仪上,小瓶应该竖放、大钢瓶则是卧放并固定,不得使其滚动。
5、并联的氯瓶应设置备用瓶,通过自动或手动切换装置更换新氯瓶。
6、氯瓶和加氯机要避开暖气、阳光和明火。为保证正常供氯,氯瓶间的室内温度应保持中温(15℃)。
7、液氯运输、贮存等按GB11984执行
『陆』 漏氯吸收装置的吸收机理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漏氯吸收装置,主要吸收机理有两种:
1、利用碱性溶液吸收氯气,属于中和性,反应式为Cl2+2NaOH=NaClO+NaCl+H2O
从以上反应式可以看出:由于吸收氯气之后的碱液生成盐类结晶无法再生,堵塞吸收塔喷淋管喷头和填料,随着吸收时间的延长,吸收液中氢氧化钠浓度逐渐降低,吸收能力逐渐下降,一次性吸收氯气量有限。
2、利用亚铁盐溶液吸收氯气,属于氧化还原性,反应式为:
吸收(氧化)反应:2Fe2++Cl2=2Fe3+ +2Cl-
再生(还原)反应:2Fe3++Fe=3Fe2+
从以上反应式可以看出:亚铁盐的吸收和再生是同步进行的,一次性可以吸收大量的氯气,远远大于额定的吸收能力(从以上反应式中可以看出原因所在),不需要更换吸收液,也不会产生结晶,但一次性吸收氯气的量也不会无限额的,根据物质不灭定律,吸收的氯气生成三价铁盐(Fe3+)再通过还原反应生成二价铁盐(Fe2+)贮存在再生箱中,再生箱的空间和再生剂是有限的,当装置吸收大量氯气时,只需回收部分吸收液,添加再生剂即可。碱中和型是二十世纪初期对于氯碱工业内氯气泄漏事故而开发的一种传统技术产品,由于吸收氯气之后的吸收液无法再生使用、后续维护量大、使用寿命短等缺点,现逐步被氧化还原型漏氯吸收装置所取代。
『柒』 有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问题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条件
1.基本条件
(1)配备与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相适应的,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2)具有与充装介质类别相适应的充装设备、储存设备、检测手段、场地 (厂房)和安全设施,以及自动采集、保存充装记录的信息化平台;
(3)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适应充装工作需要的事故应急预案,并且能够有效实施;
(4)充装活动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
(5)能够对使用者安全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提供指导和服务。
2.人员
2.1单位负责人(或者站长)
对充装安全负责,了解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以及充装工艺特点和充装安全管理的必备知识。
2.2技术负责人
(1)具有工程师职称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管理经验;
(2)熟悉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
(3)掌握充装介质的专业技术知识与压力容器的一般知识;
(4)熟悉充装工艺过程,掌握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相关要求;
(5)熟悉充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具有组织、协调、处理一般技术问题的能力;
(6)熟悉充装单位事故应急预案。
2.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配备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与安全检查工作,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1)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掌握移动式压力容器介质充装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2)掌握充装介质的基础知识及有关安全知识;
(3)熟悉充装工艺过程,掌握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相关要求;
(4)熟悉充装单位事故应急预案,掌握充装单位一般事故的处理方法,熟悉事故上报程序及要求。
2.4充装人员
配备充装人员不少于4人,并且每班不少于2人。
充装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取得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作业人员资格;
(2)了解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3)掌握充装介质的基本知识,了解移动式压力容器基础知识,掌握各种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量规定;
(4)熟悉充装设备性能及其安全操作方法,掌握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技能;
(5)掌握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一般事故的处理方法。
注1 :采取智能化自动充装的,配备的充装人员数量可以适当减少,但充装人员每班至少1人。
2.5检查人员
配备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且每班至少1人。检查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取得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作业人员资格;
(2)了解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3)掌握充装介质的基本知识与移动式压力容器基础知识;
(4)熟练掌握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前后检查要点与方法,正确使用检查工具。
注2:采取智能化自动充装的,检查人员每班至少1人。
2.6化验人员
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对充装介质有要求的,充装单位应当配备与充装介质相适应的化验人员。化验人员应当能够熟练化验、分析介质组分,经过培训上岗。
2.7人员兼职
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充装人员,同一工作班次中检查人员不得兼任充装人员。
3.充装场所
3.1基本条件
(1)充装单位取得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 (注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2)具有专用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前后安全检查的场地,安全检查场地应当设置在充装站区内,并且有必要的维修、安全设施和应急设备;
(3)具有专用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场地;
(4)充装场地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或者设有足够能力的换气通风装置,以避免形成危险的爆炸性混合物或者毒性气体,出现富氧或者缺氧等环境;根据充装气体的危险特性,还需要增加如充装场地环境温度控制等安全措施;
(5)设置安全出口,周围设置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符合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的有关规定。
注3:(1)新取证和搬迁的充装单位应当具有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证》,换证的充装单位应当具有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证》或者能证明其为合法经营的行政许可文件(《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或者《燃气经营许可证》等 );
(2)按照消防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充装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合格后获得的消防鉴审合格意见书等。
3.2铁路罐车充装场所专项条件
铁路罐车充装场地除满足本文第3.1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专项条件要求:
(1)具有专用铁路装卸线,其设计、建设与运行除符合有关规范及相关标准外,还需要符合国务院铁路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分别设置充装线和行走线,充装栈台应当装设安全扶梯;
(3)易燃、易爆介质充装单位,划定危险区域边界线,危险区域内应当具有防爆措施,非防爆设备不得进入危险区域。
3.3其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场所专项条件
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长管拖车和管束式集装箱充装场地除满足本文第3.1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专项条件要求:
(1)能够满足车辆回转半径和停靠位置的要求;
(2)充装场地除有车辆的正常通道外,还需要至少1条应急通道;
(3)易燃、易爆介质充装场地与介质储存区之间,以及充装场地与机房、泵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和隔断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4.充装设备与工艺装备
4.1基本条件
(1)充装系统应当调试合格;
(2)储罐应当设置防超装 (超压)、超限装置或者其报警装置;
(3)具备复核充装量[介质为高(低)压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液体 ]或者充装压力(介质为压缩气体)的能力与装置;
(4)具有对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进行有效处理的设施;
(5)充装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充装区域,应当具有监视录像系统;
(6)充装系统应当具有紧急切断、紧急停车等应急功能,紧急切断、紧急停车的远控系统,应当设置在有人场所 (如值班室)的安全位置;
(7)易燃、易爆介质有回火可能的管道系统,应当装设防回火装置;
(8)充装易燃、易爆和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以上介质的管路系统的液相管道和气相管道,应当装设紧急切断装置;
(9)充装易燃、易爆介质或者有毒介质,应当在安全泄放装置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导到安全地点妥善处理;
(10)充装有毒介质,应当装设泄漏介质处理装置;液氯充装单位应当配备碱液喷淋装置、液氨充装单位应当配备水喷淋装置等;
(11)充装易燃、易爆介质,应当有符合消防要求的水源和消防设施;
(12)阀门之间的液相封闭管段,应当装设管道安全泄放装置。
4.2专用的充装台(线)和充装装置的配置
(1)装卸用管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技术及安全要求;
(2)装卸用管与移动式压力容器有可靠的连接方式;
(3)具有防止装卸用管拉脱的联锁保护装置或者措施;
(4)所选用装卸用管的材料应当与充装介质相容;
(5)充装冷冻液化气体的装卸用管以及紧固件的材料,应当能够满足低温性能要求,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
(6)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充装系统,应当具有处理充装前置换介质的措施及充装后密闭回收介质的设施,并且符合有关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5.电气、仪器仪表、计量器具
(1)爆炸危险场所电力装置的设计、仪器仪表等的配置,以及施工与验收应当符合GB 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GB 50257—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2)按照有关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配置与充装介质相适应的介质分析检测仪器仪表与设施;
(3)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充装单位,应当在罐区、压缩机 (泵)房、移动式压力容器装卸台等地点,装设气体危险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氧气、可窒息性气体 (如氮气等)充装单位,应当在压缩机(泵)房等室内地点,设置空气中氧含量检测报警装置;报警显示器应当设置在值班室或者仪表室等有值班人员的场所;气体危险浓度监测报警装置、空气中氧含量检测报警装置应当在检定有效期内;
(4)充装工艺管线及其设备应当装设与充装介质相适应的压力表,压力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至3倍,表盘直径不小于100mm,其精度不低于1.6级;
(5)充装介质为高(低)压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液体的应当装设电子衡器 (轨道衡),充装介质为压缩气体的应当装设标准压力表,对完成充装的移动式压力容器进行充装量的复检和计量;
(6)建立仪器仪表、计量器具、设备等台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定,并且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6.安全设施
6.1基本条件
(1)充装单位入口应当设立进入充装单位须知牌,大门、罐区、充装区域和压缩机(泵)房等重要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报警电话号码;
(2)储存、充装场所的周围杜绝一切火源和热源,并且设有明显的禁火标志;
(3)易燃、易爆介质储存及充装区域,严禁携带和使用非防爆设备,以及存在潜在危险的电器和设备;
(4)在通风不良并且有可能发生窒息、中毒等危险场所内的操作或者处理故障、维修等活动,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配置自给式空气呼吸器,并且采取监护措施;
(5)根据充装介质的危害性,应当为作业人员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具和用品;
(6)配置用于事故处置的应急工具、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并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有效可用。
6.2易燃、易爆、有毒及还原性介质充装单位安全设施专项条件
易燃、易爆、有毒及还原性介质充装单位的安全设施除符合本文第6.1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专项条件要求:
(1)介质储存和充装区安装明显可见的风向标或者风向袋;
(2)充装单位内设置紧急切断系统,事故发生时,能够切断或者关闭介质源,并且关闭正在运行可能使事故扩大的设备;
(3)装卸台、储罐、工艺管道和设备等应当装设静电接地设施和静电接地报警器,充装单位入口处应当设置人体静电释放装置,所有设施应当在检测合格有效期内,其相关设计符合GB 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和HG/T 20675—1990《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的规定;所有设施应当在检测合格有效期内;
(4)装卸系统的压缩机、泵等相关设备应当装设出口压力上限联锁停机 (泵)装置,当压缩机或者泵出口压力达到设定的压力上限数值时,能够联锁自动停机 (泵);
(5)生产区的排水系统应当采取防止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流入下水道或者其他以顶盖密封的沟渠中的措施。
7.充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要求
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并且有效实施包括充装要素控制程序、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充装工作记录和见证资料等的充装质量保证体系。
7.1充装要素控制程序
充装单位应当编制并且实施文件和记录控制、设备 (包括充装设备及充装工艺装备)控制、充装介质检测控制、人员管理、充装工作质量控制、信息追踪和质量服务、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等程序。
7.1.1文件和记录控制
7.1.1.1文件控制
文件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受控文件的类别确定,包括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外来文件,以及其他需要控制的文件等;
(2)文件管理,包括编制、审核、批准、标识、发放、修改、回收,保管 (方式、设施等)及其销毁的规定;其中外来文件控制还应当有收集 (购买)、接收等规定;
(3)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的相关部门、人员及场所使用的受控文件为有效版本的规定。
7.1.1.2记录控制
记录控制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记录的填写、确认、收集、归档、保管与保存期限、销毁的规定;
(2)质量保证体系实施部门、人员及场所使用相关受控记录表格有效版本的规定。
7.1.2设备控制
设备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设备及设备上使用的安全附件控制,包括采购、验收、建档、操作、维护、使用环境、检定校准、检修、特种设备自行检查、报废等;
(2)设备档案管理(含装卸用管),包括建立设备台账和档案,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书、使用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校准检定计划,校准检定记录、报告等档案资料;
(3)设备状态控制,包括设备使用状态标识、检定校准标识、法定要求定期检验的设备检验报告等。
7.1.3充装介质检测控制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要求,对所购商品气体、余气和产品气体进行化验分析。
7.1.4人员管理
人员管理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人员培训要求、内容、计划和实施等;
(2)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3)特种设备相关人员持证上岗;
(4)特种设备许可所要求的相关人员的聘用管理。
7.1.5充装工作质量控制
充装工作应当符合《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充装工作质量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充装工作流程;
(2)充装前,应当对移动式压力容器逐台进行检查,未经检查合格的移动式压力容器,不得进行充装作业;
(3)充装过程应当按照充装操作规程进行,充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巡回检查;
(4)充装量(或者充装压力)不得超过核准的最大充装量 (或者充装压力),严禁超装、错装;
(5)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对充装后的移动式压力容器进行检查;
(6)做好充装前后安全检验记录和充装记录。
7.1.6信息追踪和质量服务
信息追踪和质量服务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充装单位应当将与充装有关的信息按照特种设备信息化要求,及时上传至全国移动式压力容器公共服务信息追溯平台,充装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有效;
(2)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过程的安全追溯系统,并且有效实施管理;
(3)充装单位应当按照《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向介质买受方提交充装证明资料。
7.1.7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
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接受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
(2)接受定期检验,包括满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或者校验的要求;
(3)特种设备许可证管理,包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购买、使用和充装具有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规定,充装许可(如名称、地址)发生变更、变化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规定,特种设备许可证管理规定,特种设备许可证换证规定等。
7.2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
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且能够有效实施。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内容 );
(2)安全管理机构(需要设置时)和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3)安全监控和巡视;
(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包括装卸用管);
(5)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和有关记录;
(6)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管理 (包括装卸用管);
(7)隐患排查治理;
(8)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
(9)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承压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气体危险浓度报警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其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定期校验、检修;
(10)计量器具定期检定;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2)充装资料(包括介质成分检测报告单 )管理;
(13)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及定期演练;
(14)用户安全宣传教育与服务;
(15)事故报告和处理;
(16)接受安全监察;
(17)质量信息反馈。
7.3安全操作规程
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且能够有效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移动式压力容器罐内介质分析操作规程;
(2)充装操作规程(包括充装前后检查、复查、充装过程巡检、充装操作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置方法等内容 );
(3)卸载操作规程;
(4)设备(包括泵、压缩机和储罐等 )操作规程;
(5)装卸用软管耐压试验规程 (如委托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本规程可省去);
(6)异常情况处置规程。
7.4工作记录和见证材料
充装单位应当制定以下工作记录和见证材料,并且能够适应工作需要,得到正确使用和保管:
(1)充装介质成分检测报告;
(2)充装前后安全检查记录和充装记录;
(3)超装介质卸载处理记录;
(4)设备(包括泵、压缩机和储罐等 )运行记录;
(5)充装单位安全检查记录;
(6)持证人员培训考核记录;
(7)质量信息反馈记录;
(8)设备(包括泵、压缩机和储罐等 )和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检修、定期检查、检定记录;
(9)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和评价记录。
8.充装工作质量
充装工作应当符合《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严格进行充装前检查、充装过程控制、充装后检查和充装量复检,并且按照其规定进行记录,向介质买受方提交证明资料。
9.其他要求
充装单位的许可条件除满足本文要求外,各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对本文进行细化。
10.换证业绩
充装单位在许可周期内的充装业绩应当覆盖其许可范围,并且每年的年度监督检查结果合格,否则按照首次申请取证或者增项处理。
『捌』 液氯储罐采用双层罐是哪个规范要求的
由于液氯的介质特性,属于深冷容器。需要按照GB/T 18442进行设计,按此规范液氯储罐即为真空、双层储罐。
『玖』 氯气安全规程的一般要求
3.1 凡生产、贮存、运输、使用氯气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 新建、扩建、改建的氯气单位,应遵守国家相关行政许可制度,未经批准不应建设。
3.3 生产、使用、贮存氯气的厂房、库房建(构)筑应符合GB 50016中的有关规定。
3.4 生产、使用、贮存氯气的工业企业选址应依据国家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及卫生等法规、标准和拟建项目特征进行综合分析而确定。
3.5 新建、扩建、改建的氯气生产企业应满足GB 18071中的有关规定。
3.6 氯气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单位相关从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7 氯气生产、使用、贮存、运输车间(部门)负责人(含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工艺过程和设备性能,并具备氯气事故处理能力。
3.8 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等氯气作业场所,都应配备应急抢修器材和防护器材(见表1、表2),并定期维护。
表1 常备抢修器材表
表2 常备防护用品表
3.9 对于半敞开式氯气生产、使用、贮存等厂房结构,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条件换气;不能采用自然通风的场所,应采用机械通风,但不宜使用循环风。对于全封闭式氯气生产、使用、贮存等厂房结构,应配套吸风和事故氯气吸收处理装置。
3.10 生产、使用氯气的车间(作业场所)及贮氯场所应设置氯气泄漏检测报警仪,作业场所和贮氯场所空气中氯气含量最高允许浓度为1 mg/m。
3.11 用氯设备(容器、反应罐、塔器等)设计制造,应符合压力容器有关规定。液氯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应符合压力管道的有关规定:
a)氯气系统管道应完好,连接紧密,无泄漏;
b)用氯设备和氯气管道的法兰垫片应选用耐氯垫片;
c)用氯设备应使用与氯气不发生化学反应的润滑剂;
d)液氯气化器、贮罐等设施设备的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应装有带远传报警的安全装置。
3.12 设备、管道检修时应符合有关安全检修作业规程。
3.13 使用液氯气瓶,应执行气瓶的有关安全规定。
3.14 使用液氯铁路罐车应执行铁路罐车的有关安全规定。
3.15 使用液氯汽车罐车应执行汽车罐车的有关安全规定,使用液氯集装箱罐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16 贮罐按压力容器加强管理,并按有关压力容器安全规程中规定的周期定期检验。
3.17 氯气生产、贮存和使用单位应制定氯气泄漏应急预案,预案的编制应符合AQ/T 9002中的有关内容,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人员培训、演练和适时修订。
『拾』 急求关于液氯车间安全设计的材料!!!!请知道的朋友帮忙!!!
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氯(液化的)
化学品英文名:Liquid chlorine
企业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技术说明书编号:
传真号码:
企业应急咨询电话:0531-88704821
电子邮件地址:
生效日期:2006年9月15日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纯品 混合物
化学品名称:氯
有害物成分 浓度 CAS No.
氯 ≥99.5% 7782-50-5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2.3类 有毒(液化)气体
危险性综述:本品助燃、高毒,具刺激性,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侵入途径:吸人。
健康危害:对眼、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性中毒:轻度者有流泪、咳嗽、咳少量痰、胸闷,出现气管炎和支气管炎的表现;中度中毒发生支气管肺炎或间质性肺水肿,病人除有上述症状加重外,出现呼吸因难、轻度紫绀等;重者发生肺水肿、昏迷和休克,可出现气胸、纵隔肺气肿等并发症。吸入极度高浓度的氯气,可引起迷走神经反射性心跳骤停或喉头痉挛而发生“电击祥”死亡。皮肤接触液氯或高浓度氯气时,暴露部位可有灼伤或急性皮炎。慢性影响:长期低浓度接触,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可引起职业性痤疮及牙齿酸蚀症。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本品助燃,高毒,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险,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就医。
食 入:无资料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本品不会燃烧,但可助燃。一般可燃物大都能在氯气中燃烧,一般易燃气体或蒸气也都能与氯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氯气能与许多化学品如乙炔、松节油、乙醚、氮、燃料气、烃类、氢气、金属粉末等猛烈反应发生爆炸或生成爆炸性物质。它几乎对金属和非金属都有腐蚀作用。
有害燃烧产物:氯化氢。
灭火方法:本品不燃。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切断气源。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
灭火注意事项: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行动:人员迅速撤离污染区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小泄漏时隔离150米,大泄漏时隔离450米。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应急处理,尽可能切断泄漏源,抢救中毒者。抢修、抢救人员必须佩戴空气(氧气)呼吸器,穿全身橡胶防毒衣。
消除方法:抢修中应利用现场机械通风设施和事故氯气处理装置等,降低现场氯气浓度。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钢瓶泄漏液氯时,应转动钢瓶,使泄漏部位位于氯的气态空间;瓶阀泄漏时,拧紧六角螺母;瓶体焊缝泄漏时,临时采用内衬橡胶垫片的铁箍箍紧。如有可能,用管道将泄漏物导至还原剂(酸式硫酸钠或酸式碳酸钠)溶液。如有可能,将漏气钢瓶浸入石灰乳液中。也可以将漏气钢瓶浸入石灰乳液中。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注意事项: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操作岗位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空气(氧气)呼吸器、橡胶手套和全身橡胶防毒衣等。远离火种、热源以及易燃、可燃物,工作场所严禁吸烟。避免与醇类等有机化学品接触。液氯钢瓶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置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禁止露天存放,不推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设的棚架存放,必须储存在专用库内。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皮不宜超过80%。液氯充装量为500kg和1000kg的重瓶,应横向卧放,防止滚动,并留出吊运间距和通道;存放高度不得超过两层;存放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应与易燃物或可燃物、醇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应严格执行剧毒品“五双”管理制度。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最高容许浓度:中国MAC(mg/m3):1
前苏联MAC(mg/m3):1
美国TLV-TWA:OSHA1ppm,3mg/m3〔上限值〕;ACGIH0.5ppm,1.5mg/m3
美国 TLV-STEL: ACGIH 1ppm,2.9mg/m3
监测方法:甲基橙比色法;甲基橙分光光度法。、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提供喷淋洗眼器。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当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口罩)。紧急事故状态抢险、抢修或撤离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穿全身橡胶防毒服。
手 防 护:戴橡胶手套。
其它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进人塔罐、容器和限制性空间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气体采样分析,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并有人监护。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黄绿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液化后为黄绿色透明液体。
PH 值:无意义 熔 点(℃):-101
相对密度(水=1):1.47 沸 点(℃): -34.5
相对密度(空气=1):2.48 饱和蒸气压(kPa):506.62(10.3℃)
燃 烧 热(kJ/mol):无意义 临界温度(℃):144
临界压力(MPa):7.71 辛醇/水分配系数:无资料
闪 点〈℃〉:无意义 引燃温度〈℃〉:无意义
爆炸下限〔%(Ⅴ/Ⅴ)〕:无意义
爆炸上限〔%(Ⅴ/Ⅴ)〕:无意义
最小点火能(mJ):无意义 最大爆炸压力(MPa):无意义
溶 解 性:易溶于水、碱液。
主要用途:液氯一般气化后使用,用途较为广泛.为强氧化剂,用于纺织、造纸工业的漂白,自来水的净化、消毒,也用来抽取农药、洗涤剂、塑料、橡胶、医药等;制造氯化合物、盐酸、聚氯乙烯等。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 定 性:稳定
聚合危害:不聚合
避免接触条件:无资料
禁 忌 物:易燃或可燃物、醇类、乙醚、氢等。
燃烧(分解)产物:氯化氢。
分解产物:无资料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中毒:LC50:850mg/m3,1小时(大鼠吸入)
LD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家兔吸人2~5mg/m3,5小时/天,1~9个月,出现消瘦、上呼吸道炎、肺炎、胸膜炎及肺气肿等。大鼠吸入41~97mg/m3,1~2小时/天,3~4周,引起严重但非致死性的肺气肿与气管病变。
致突变性:细胞遗传学分析:人淋巴细胞20ppm。精子形态学分析:小鼠经口20mg/kg/5天(连续)。
刺 激 性: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态学资料:该物质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对鱼类和动物应给予特别注意。
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非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危险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通常采用以液体烧碱吸收废气制备“次氯酸钠”达到综合利用;极少置的气瓶内废气,可通人石灰乳或液碱进行中和处理。
废弃注意事项:无资料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中国危规编号:23002
UN编号:1017
IMDG页码:2116
包装标志:有毒气体
包装类别:Ⅱ类包装
包装方法: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罐式集装箱、罐式汽车、铁路罐车)。
运输注意事项: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耐压液化气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谁。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备表进行配装。采用气瓶运输时必须戴好瓶上的安全帽。充装量为500kg和1000kg的气瓶装运,只允许单层放置,并牢靠固定防止滚动,瓶口一律朝向车辆行驶方向的右方。严禁与易燃物或可燃物、醇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动部发423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等法规,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本品划为第2.3类有毒气体,《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A57-93)中,本品的液化或压缩品被划为第一类A级无机剧毒品。其他法规《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89),《液氯生产安全技术规定》(HGA005—83);《液氯》(GB5138-85);《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2000)。
第十六部分 其它信息
参考文献:1: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
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
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 16483-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