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问117:古建筑物如何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
凡属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或者有条件的古建筑,应建立全方位消防监控系统。在不破坏建筑的原有结构、不影响其使用功能以及满足建筑装饰效果的前提下,均须采用先进的消防技术措施,设置火灾自动报警与自动灭火系统,推广安装细水雾灭火系统。
(1)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指能自动探测火灾、自动通报火灾、启动、控制有关消防设施的各种设备所构成的系统。此系统由触发器件、火灾报警装置、火灾警报装置以及具有其他辅助功能的装置组成。它主要有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以及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三种基本形式。古建筑(群)应按照消防安全保护的实际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安装施工以及竣工验收均应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应尽量不影响古建筑外观和风格。
大空间古建筑,可以选择红外线感烟探测器、缆式线型定温探测器和火焰探测器;佛像体上和壁挂、经书以及文物较密集的部位,可采用缆式线型定温探测器;对于人员住房、库房等其他建筑,可采用感烟探测器和火焰探测器的组合;收藏陈列珍贵文物的古建筑,宜选择抽气式早期火灾探测器或线型光纤感温探测器;重要古建筑的重点防火区域及重点部位,宜设置火焰图像探测器,火焰图像探测器宜和安防图像监控系统相结合,对建筑实施24小时全方位监控。
(2)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灭火系统,也就是能自动探测火灾并能自动输送、喷射灭火剂扑救火灾的灭火装置。该系统一般由火灾探测、动力能源、操作控制、灭火剂储存及输送喷射、安全及指示仪表五部分设备组成。按照使用的灭火剂种类可分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蒸汽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卤代烷灭火系统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按适当的间距与高度装置一定数量喷头的供水灭火系统,主要由喷头、阀门、报警控制装置和管道、附件等组成。它按其组成部件及工作原理的不同,可以划分成若干种基本类型。目前已在应用的系统主要有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雨淋系统、预作用系统、水喷雾系统和水幕系统等。
重要的木结构与砖木结构的古建筑内,宜设置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寒冷地区需防冻或者防误喷的古建筑,宜采用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建筑物周围容易蔓延火灾的场合,宜设置固定或者移动式水幕。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喷头等构件的选型以及安装位置等应经过科学论证,不应影响和破坏古建筑的结构形式和外观风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天然水源时,应经过过滤处理,避免杂质堵塞喷头。
对性质重要、不宜用水扑救的古建筑,比如收藏陈列珍贵文物的古建筑,可结合实际情况,设置固定或半固定干粉、气体灭火系统或者悬挂式自动干粉灭火装置、二氧化碳自动灭火装置以及七氟丙烷自动灭火装置等。
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与自动灭火系统的古建筑,应设置消防控制中心,对整个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实行集中控制与管理,并应加强其日常维护及检测,时刻保证设备良好的运转及其功能的充分发挥。
(3)安装细水雾灭火系统。因为古建筑火灾保护的特殊性,采用消火栓及水喷淋设备等系统,使用中存在许多不足。比如,灭火后,产生大量的水渍,容易使古建筑中的文物遭到破坏;这些设备使用的水量大,要求有足够的储备水,而通常古建筑地处偏远,没有大量储备水源的条件;这些消防设施的管道较粗,安装的体积比较大,影响文物的整体景观等。
因此,在有效灭火的前提下,又能符合古建筑保护的要求,缺水地区和珍宝库、藏经楼等重要场所,应设置细水雾、超细水雾灭火系统。由于细水雾灭火系统具有如下优点。
①灭火效能高,反应时间短。不仅其冷却性好,抑制性强,有一定的穿透性,可以避免火灾复燃,而且它的用水量仅是水喷淋系统的10%,很适用于古建筑保护。
②使用安全,应用范围广。不会对环境及保护对象造成危害,既可独立保护建筑物的某一部分,又可以作为全淹没系统,保护整个空间。可用于水源匮乏的地区及部分严禁用水的场所。
③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管道管径比较小,工程造价低,安装、维护方便;其隐蔽性强,能很好地维护文物的整体景观。
② 消防工程师:哪些场所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定,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制鞋、制衣、玩具、电子等类似用途的厂房。
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棉、毛、丝、麻、化纤及其制品的仓库,占地面积大于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卷烟仓库。
3、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展览、财贸金融、客运和货运等类似用途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4.图书或文物的珍藏库,每座藏书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重要的档案馆。
4、地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建筑、邮政建筑、电信建筑,城市或区域性电力、交通和防灾等指挥调度建筑。
5、特等、甲等剧场,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其他等级的剧场或电影院,座位数超过2000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6、大、中型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等场所,老年人建筑,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疗养院的病房楼、旅馆建筑和其他儿童活动场所,不少于200床位的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和手术部等。
7、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8、净高大于2.6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8m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
9、电子信息系统的主机房及其控制室、记录介质库,特殊贵重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表、仪器设备室、贵重物品库房。
10、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的可燃物品库房和建筑面积大于500㎡的营业厅。
11、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12、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 1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3、建筑高度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
14、建筑高度不大于54m的高层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设置需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5、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 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2)应设置应急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装置扩展阅读
一、家庭逃生十法
1、要了解和熟悉环境。当你走进商场、宾馆、酒楼、歌舞厅等公共场所时,要留心太平门、安全出口、灭火器的位置,以便在发生意外时及时疏散和灭火。
2、、要迅速撤离。一旦听到火灾警报或意识到自己被火围困时,要立即想法撤离逃生。
3、要从通道疏散。如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室外疏散楼梯等。也可考虑利用窗户、阳台、屋顶、避雷线、落水管等脱险。
4、是利用标志引导脱险。在公共场所的墙上、顶棚上、门上、转弯处都设置“太平门”、“紧急出口”、“安全通道”、“火警电话”和逃生方向箭头等标志,被困人员按标志指示方向顺序逃生,可解“燃眉之急”。
5、要利用绳索滑行。用结实的绳子或将窗帘、床单被褥等撕成条,拧成绳,用水沾湿后将其拴在牢固的暖气管道、窗框、床架上,被困人员逐个顺绳索滑到下一楼层或地面。
6、要保护呼吸系统。逃生时可用毛巾或餐巾布、口罩、衣服等将口鼻捂严,否则会有中毒和被热空气灼伤呼吸系统软组织窒息致死的危险。
7、要借助器材。通常使用的有缓降器、救生袋、网、气垫、软梯、滑竿、滑台、导向绳、救生舷梯等。
8、、为低层跳离,适用于二层楼。跳前先向地面扔一些棉被、枕头、床垫、大衣等柔软的物品,以便“软着陆”,然后用手扒住窗户,身体下垂,自然下滑,以缩短跳落高度,快速从火灾逃生。
9、为暂时避难。火灾很大,在无路逃生的情况下,可利用卫生间等暂时避难。避难时要用水喷淋迎火门窗,把房间内一切可燃物淋湿,延长时间。在暂时避难期间,要主动与外界联系,以便尽早获救。
10、要提倡利人利己。遇到不顾他人死活的行为和前拥后挤现象,要坚决制止。只有有序地迅速疏散逃生,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
二、常见火灾预防
为了有效的预防公共场所发生火灾事故,除对人们加强防火常识教育外,还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公共场合防火措施
(1)在公共场所使用电热设备时,要远离可燃物。如使用的红外线取暖器等,因它表面的温度很高,若靠近易燃物质,很容易引起火灾。
(2)使用的照明灯具要与可燃物质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否则,照明灯具若紧贴在木板或其它可燃物上其危险性也时很大的。因为灯泡的表面温度很高。
(3)人们使用电熨斗熨烫服装,或使用电吹风修整发型时,用完后,应及时将电源切断,并放置在不燃的基座上,灯余热散尽后,再收存起来。不要用完后,立即装入纸箱内,那样其余热会引着其它可燃物品,而发生火灾。
(4)在公共场所人们维修电器设备使用的电烙铁,用完后,也应先拔掉电源插头,然后放在不燃的基座上或放在水泥地上,千万不要放在地板上和书桌上,以防温度过高而引起地板和书桌等可燃物起火。
(5)住在宾馆和饭店内的客人,尽可能不要使用点热杯和电褥子等电热用具。如确因身体所需,可先请 示服务人员,经同意后,方能使用,并注意看管。电褥子的连续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 4个小时。
(6)在收听收看完收音机、电视机节目后,要及时关闭电源,当人们离开房间时,要将电源插头拔掉。
(7)在参加公共场所活动时,尽可能不要吸烟。假若要是吸烟的话,烟头或火柴杆一定不要随便乱扔。要放在烟灰缸或痰盂内。否则扔掉的烟头或火柴杆因风吹、脚踢等弄到床下,柜台里,遇可燃物质,就会引起火灾。
(8)住在宾馆、饭店的客人,一定要吸取哈尔滨天鹅饭店的火灾教训,不要躺在床上吸烟,特别是酒后卧床吸烟。以防入睡后烟头掉在被褥上引起火灾。年纪大的老人和病人卧床吸烟时,应友有人照看。
(9)剧场、俱乐部因剧目需要演员吸烟时,要有专门人管理,以防将烟头扔到幕布或布景上引起火灾。
(10)当参加公共场所活动时,要禁止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因为易燃易爆物品,一旦遇到明火,即可起火爆炸。如剧场、俱乐部演出时,使用的发令枪纸、鞭炮、烟火等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人监护,并远离可燃物 。
2、电气火灾预防
(1)新安装的线路设备装好后要经过检验合格,才可通电,临时线路要严格控制,专人负责管理,用后拆除。
(2)采用合格的线路、插座等器材和用电设备。
(3)线路和设备要由专业电工安装,一定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3、生活火灾预防
(1)不乱扔烟头。
(2)不躺在床上吸烟。
(3)不在蚊帐内点蜡烛看书。
(4)不焚烧杂物。
(5)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不使用电炉、热的快、电热杯、电饭锅等电热设备。
(7)不擅自使用煤炉、煤油炉、液化器灶具、酒精炉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如个别同学在实验室顺手带回实验用酒精,藏匿在床铺下,这些易燃液体,燃点低,极易发生火灾,如有滴漏,一个烟头就可引起火或爆炸。
(8)要人走灯关。嗅到电线胶皮糊味,要及时报告,采取措施。
(9)台灯不要靠近枕头和被褥。
③ 建筑防火有效途径
建筑防火的有效途径,就是以预防为主。从建筑设计开始就应采取防火措施。
一、耐火等级和材料选择
建筑的耐火能力取决于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构件的耐火极限主要是指构件从受火的作用起,到被破坏(如失去支承能力等)为止的这段时间(按小时计)。建筑物应根据其耐火等级来选定构件材料和构造方式。如一级耐火等级的承重墙、柱须为耐火极限3小时的非燃烧体(如用砖或混凝土作成180毫米厚的墙或300×300毫米的柱),梁须为耐火极限2小时的非燃烧体,其钢筋保护层须厚30毫米以上。设计时须保证主体结构的耐火稳定性,以赢得足够的疏散时间,并使建筑物在火灾过后易于修复。隔墙和吊顶等应具有必要的耐火性能,内部装修和家具陈设应力求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如采用经过防火处理的吊顶材料和地毯、窗帘等,以减少火灾发生和控制火势蔓延。
二、防火间距和防火分区
1、建筑物防火间距:为防止火势通过辐射热等方式蔓延,建筑物之间应保持一定间距。建筑耐火等级越低越易遭受火灾的蔓延,其防火间距应加大。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6米,它们同三、四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的防火距离分别为7米和9米。高层建筑因火灾时疏散困难,云梯车需要较大工作半径,所以高层主体同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13米,同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15和18米。厂房内易燃物较多,防火间距应加大,如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之间或它们和民用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三、四级耐火等级厂房和其他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12和14米。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或库房,应远离建筑物。
2、防火分区:建筑中为阻止烟火蔓延必须进行防火分区,即采用防火墙等把建筑划为若干区域。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长度超过150米要设防火墙,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为2500米2;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上述指标分别为100米、1200米2和60米、600米2。一、二级防火等级的高层建筑防火分区面积限制在1000米2或1500米2内,地下室则控制在500米2内。防火墙应为耐火极限3小时的非燃烧体,上面如有洞口应装设甲级防火门窗,各种管道均不宜穿过防火墙。不能设防火墙的可设防火卷帘,用水幕保护。
三、安全疏散和通风排烟
为减少火灾伤亡,建筑设计要考虑安全疏散。公共建筑的安全出口一般不能少于两个,影剧院、体育馆等观众密集的场所,要经过计算设置更多的出口。楼层的安全出口为楼梯,开敞的楼梯间易导致烟火蔓延,妨碍疏散,封闭的楼梯间能阻挡烟气,利于疏散。防烟楼梯间因设有前室,更有利于疏散。高层建筑须设封闭的或防烟的楼梯间,楼梯间应布置成有两个疏散方向。超高层建筑应增设暂时安全区或避难层,还可设屋顶直升飞机场,从空中疏散。疏散通路上应设紧急照明、疏散方向指示灯和安全出口灯。
建筑物火灾时产生大量浓烟,不仅妨碍疏散还会使人中毒甚至死亡。楼梯井、电梯井和管道井具有“烟囱效应”,起排烟作用,地下建筑的烟则很难排出。因此,高层或地下建筑的走道、楼梯间及消防电梯前室等,应按情况安排自然排烟或机械排烟设施。
四、报警系统和灭火装置
一般建筑起火后约10~15分钟开始蔓延,可通过电话等人工报警和使用消火栓灭火。在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以及起火危险性大的厂房、库房内,还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装置。前者的探测器有感温、感烟和感光等多种类型;后者主要为自动喷水设备,不宜用水灭火的部位可采用二氧化碳、干粉或卤化烷等自动灭火设备。设有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装置的建筑应设消防控制中心,对报警、疏散、灭火、排烟及防火门窗、消防电梯、紧急照明等进行控制和指挥。
④ 什么情况下应设消防控制室设与不设的判断原则
应设消防控制室的情况:
1、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装置的建筑,应设消防控制室。
2、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设施的建筑,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设消防控制室的判断原则:
1、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4)应设置应急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装置扩展阅读:
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布置要求:
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5、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间有明显的间隔。
⑤ 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哪些设备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消防控制室单独设置时)
(5)应设置应急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装置扩展阅读
设置要求
1、土建
单独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采取防水淹措施),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
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
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构成及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控制与显示功能以及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相关信息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的规定。
2、暖通
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3、给排水
排水必须有良好的专门排水管道。
报警系统
一般建筑起火后约10~15分钟开始蔓延,可通过电话等人工报警和使用消火栓灭火。在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以及起火危险性大的厂房、库房内,还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装置。前者的探测器有感温、感烟和感光等多种类型;
后者主要为自动喷水设备,不宜用水灭火的部位可采用二氧化碳、干粉或卤化烷等自动灭火设备。设有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装置的建筑应设消防控制中心,对报警、疏散、灭火、排烟及防火门窗、消防电梯、紧急照明等进行控制和指挥。
⑥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规定有哪些
1)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①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制鞋、制衣、玩具、电子等类似用途的厂房。
②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棉、毛、丝、麻、化纤及其制品的仓库,占地面积大于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卷烟仓库。
③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展览、财贸金融、客运和货运等类似用途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④图书或文物的珍藏库,每座藏书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重要的档案馆。
⑤地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建筑、邮政建筑、电信建筑,城市或区域性电力、交通和防灾等指挥调度建筑。
⑥特等、甲等剧场,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其他等级的剧场或电影院,座位数超过2000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⑦大、中型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等场所,老年人建筑,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疗养院的病房楼、旅馆建筑和其他儿童活动场所,不少于200床位的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和手术部等。
⑧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⑨净高大于2.6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8m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
⑩电子信息系统的主机房及其控制室、记录介质库,特殊贵重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表、仪器设备室、贵重物品库房。
[11]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m2的可燃物品库房和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营业厅。
[12]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13]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
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高度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
建筑高度不大于54m的高层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设置需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
3)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⑦ 1300平米的篮球馆需要什么消防设施
(1)在市政消火栓超出150m半径保护以外或消防用水量超过15L/s及室内设有800个座位的体育馆和附设的停车场,应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具体要求按消防给水的有关规定执行。
(2)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观众厅的吊顶上部、贵宾室、器材间、运动员休息室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设备和自动报警装置。
(3)变、配电设备室互为一体的场所,应设置自动报警(感烟、感温)和自动灭火(卤代烷或二氧化碳)装置。
(4)设置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的体育馆(场),应设有消防控制室,并有维护设施的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定期检查,测试保养,确保正常状态使用。消肪控制室应具有以下功能:
①接受火灾报警,发出火灾的声、光信号、事故广播和安全疏散指个等。
②控制消防水泵、固定灭火装置、通风空调系统、机械防烟排烟设施等。
③显示电源,或附设闭路电视监测人流活动、电梯运行等情况。
⑧ 哪些场所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定,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制鞋、制衣、玩具、电子等类似用途的厂房;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棉、毛、丝、麻、化纤及其制品的仓库,占地面积大于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卷烟仓库;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展览、财贸金融、客运和货运等类似用途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4.图书或文物的珍藏库,每座藏书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重要的档案馆;
地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建筑、邮政建筑、电信建筑,城市或区域性电力、交通和防灾等指挥调度建筑;
特等、甲等剧场,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其他等级的剧场或电影院,座位数超过2000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大、中型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等场所,老年人建筑,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疗养院的病房楼、旅馆建筑和其他儿童活动场所,不少于200床位的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和手术部等;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净高大于2.6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8m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
电子信息系统的主机房及其控制室、记录介质库,特殊贵重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表、仪器设备室、贵重物品库房;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的可燃物品库房和建筑面积大于500㎡的营业厅;
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 1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高度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建筑高度不大于54m的高层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设置需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 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⑨ 哪些场所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定,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制鞋、制衣、玩具、电子等类似用途的厂房;
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棉、毛、丝、麻、化纤及其制品的仓库,占地面积大于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卷烟仓库;
3.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展览、财贸金融、客运和货运等类似用途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4.图书或文物的珍藏库,每座藏书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重要的档案馆;
5.地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建筑、邮政建筑、电信建筑,城市或区域性电力、交通和防灾等指挥调度建筑;
6.特等、甲等剧场,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其他等级的剧场或电影院,座位数超过2000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7.大、中型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等场所,老年人建筑,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疗养院的病房楼、旅馆建筑和其他儿童活动场所,不少于200床位的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和手术部等; 8.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9.净高大于2.6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8m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
10.电子信息系统的主机房及其控制室、记录介质库,特殊贵重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表、仪器设备室、贵重物品库房;
11.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的可燃物品库房和建筑面积大于500㎡的营业厅;
12.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13.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 1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5.建筑高度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建筑高度不大于54m的高层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设置需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 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同时废止。
规范在修订过程中,遵循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深刻吸取近年来我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总结国内外建筑防火设计实践经验和消防科技成果,深入调研工程建设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规范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认真研究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开展了大量课题研究、技术研讨和必要的试验,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生产、建设、消防监督、研究和教学等单位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⑩ 哪些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制鞋、制衣、玩具、电子等类似用途的厂房。
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棉、毛、丝、麻、化纤及其制品的仓库,占地面积大于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卷烟仓库。
3)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展览、财贸金融、客运和货运等类似用途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4)图书或文物的珍藏库,每座藏书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重要的档案馆。
5)地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建筑、邮政建筑、电信建筑,城市或区域性电力、交通和防灾等指挥调度建筑。
6)特等、甲等剧场,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其他等级的剧场或电影院,座位数超过2000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7)大、中型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等场所,老年人建筑,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疗养院的病房楼、旅馆建筑和其他儿童活动场所,不少于200床位的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和手术部等。
8)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9)净高大于2.6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8m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
10)电子信息系统的主机房及其控制室、记录介质库,特殊贵重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表、仪器设备室、贵重物品库房。
11)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m2的可燃物品库房和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营业厅。
12)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13)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
(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高度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
建筑高度不大于54m的高层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设置需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冷门尖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
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