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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库设计规范设置人体静电装置

发布时间:2022-09-20 17:31:53

㈠ 静电接地线的测量方法

一、静电接地的检测,应在被检测对象不带电的条件下进行。被测对象包括设备中的接地系统、非金属材料、防静电产品等。
二、设备接地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的金属零部件之间、设备与专用接地极之间的接触电阻、跨接电阻,可用普通万用表测量;2、设备接地极电阻,包括接地级与土壤的接触电阻,以及土壤的流散电阻,可用ZC系列接地摇表测量。接地板与电流电极间距应为40m,电压电极与电流电极间距应为20m。3、设备中的非金属器件(如用于接地的非金属零件、绝缘法兰等)的电阻测量规定如下当电阻小于1MΩ时,可用普通万用表或高阻计测量;当电阻大于或等于1MΩ时,可用500V以上高阻计或兆欧表测量。
三、非金属材料导电性能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板材、薄膜等的体积电阻率和表面电阻率a.当体积电阻率大于或等于106Ω·m时,按《固体电工绝缘电阻、体积电阻系数和表面电阻系数试验方法》GB1410-78规定测量,测量仪表可用ZC36、ZC43等高阻计。试样尺寸:方形100×100(mm)或圆形φ100mm。b.当体积电阻率小于106Ω·m时,按《导电和抗静电橡胶电阻率(系数)的测定方法GB2439-81规定测量,其中静电计和电流表输入阻抗大于1012Ω。试样尺寸:长70~150mm,宽10~150mm。
2、纤维泄漏电阻,按《纤维泄漏电阻测试方法》FJ551-85进行测量,其中试样量为2±0.1g。测试仪器则采用RC充放电原理的纤维泄漏电阻测试仪。3、轻质石油产品电导率,按《轻质石油产品电导率测定法》GB6539-86进行测量。品油大于1L,测量仪器为油品电导率测试仪。
四、防静电产品导电性能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静电鞋、导静电鞋电阻,按《防静电胶底鞋、导电胶底鞋电阻值测量方法》GB4386-84进行测量。当R≥1.5×105Ω时,测量电压取500±25V;当R<1.5×105Ω时,测量电压取100±5V,测试电功率不大于3W。2、地板、地毯等铺地物电阻,用2个φ60±2mm(重量2±0.2kg,黄铜镀铬)专用电极测量,测量电极距离为1m,非柔性地面可在电极下垫导电海绵(直径φ60mm、厚5~6mm,体积电阻率0.1~1Ω·m)。测量仪器可采用绝缘电阻测试仪,直流开路电压500V,短路电流5mA。

㈡ 油库环保管理

一般规定

第一条 石油库系指油田、炼化、销售企业的收发和储存原油、液化烃、液化石油气、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和重油等的仓库或设施。

第二条 石油库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应符合GB 50183《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炼化企业石油库符合C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应符合GB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 石油库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四条 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工程师(安全岗位),班 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第五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班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等,定期检查、考核;

3.对重点防火部位,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每季度组织一次演练;

4.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5.按《安全台账管理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档案,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6.负责与毗邻单位组成治安、消防联防组织,制定联防公约,加强联系,定期活动。

第六条 安全工程师(安全岗位)主要职责

1.负责安全技术工作,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参与制定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

3.负责安排、检查班组安全活动;

4.负责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制止“三违”作业;

5.负责用火申请,落实用火安全措施;

6.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7.按事故管理规定参与调查,应急救灾和善后处理。

第七条 班组兼职安全员主要职责

1.班组兼职安全员由班(组)长或副班(组)长兼任,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

3.负责班组的岗位安全教育,制止违章行为;

4.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及灭火器材。

第八条 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事故管理分别执行《安全教育管理规定》、《安全检查规定》、《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和《事故管理规定》。

第九条 石油库应在大门明显处设置外来人员入库安全须知及门卫管理制度,内容为:

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入库;

2.禁止一切人员因私事入库、住库;

3.临时施工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入库应佩戴临时出入证;

4.外来人员因公人库应办理入库手续,并由库内有关人员陪同;

5.凡携带物品出入库人员,应履行检查、登记;

6.罐区、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

第十条 石油库职工应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遵守《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第十一条 入库车辆管理

1.入库机动车辆应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灭火器材;

2.铁路机车入库,应符合安全规定,应加挂隔离车,不得顶车溜放作业,并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3.各种外来机动车辆装卸油后,不准在库内停放和修理。除本库消防车外的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罐区;

4.油罐汽车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罐车的静电接地拖带应保持有效长度,符合接地要求。

第十二条 巡回检查

1.严格执行岗位巡检制度,逐步实现智能巡检、打卡巡检,并纳入计算机监控系统;

2.巡检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并有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担任;

3.应制定责任明确的巡检规定,具体内容包括:人员、巡检线路、时间要求和巡检内容;

4.认真填好巡检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达到《职工听力保护规定》的要求。

第十三条 劳动保护

1.劳动保护应执行《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

2.清扫车、船的甲、乙类油品余油时,严禁进入车、船内作业。清罐作业按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3.石油库焊工、电工等工种作业时,应佩戴专用的劳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石油库锅炉烟囱应有消烟除尘装置,烟尘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产生噪音的设备或场所应采取隔音或消音措施,噪声不大于国家标准。

第三章 防火防爆

第十四条 石油库防火、防爆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第十五条 罐区、装卸作业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发电间等重点部位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GB 2894《安全标志》和CB 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要求。

第十六条 库内用火应严格执行《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 储存、收发甲、乙、丙A类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的储罐区、泵房、装卸作业等作业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报警器,其设置数量应符合SH 3063《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的要求,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标定。

第十八条 靠山修建的石油库、覆土隐蔽库应在库区周围修筑防火沟、防火墙或防火带,防止山火侵袭。每年秋季应对防火墙内的枯枝落叶、荒草等进行一次清除。

第十九条 防火堤容积符合要求,并应承受所容纳油品的静压力且不渗漏,堤内不得种植作物或树木,不得有超过0.15m高的草坪;防火堤与消防道路之间不得种植树木,覆土罐顶部附件周围5m内不得有枯草。液化烃罐区防火堤内严禁绿化,应铺设水泥地坪。

第二十条 甲、乙类油品泵房应加强通风,间歇作业的室内油蒸气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的4%;连续作业8小时以上的,应低于爆炸下限的1%。半地下式油泵房应设机械通风并定期排气。吸人口应接至半地下泵房地面不大于0.2m处,排出口应高于油泵房屋顶1.5m、管口应装阻火器。付油亭下部设有阀室或泵房的,应做到敞口通风,不得设置围墙。



第四章 设备管理

第二十一条 石油库应根据“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定目标”的管理,确保设备的完好,实现安全运行。

第二十二条 完善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包括建造竣工资料、检验报告、技术参数、修理记录等;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巡检记录和定期检修计划等。

第二十三条 检测设备应满足检测环境的防火、防爆要求,经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级以上石油库和有条件的石油库应配置测厚仪、试压泵、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等检测设备。

第二十四条 储罐及附件

1.新建或改建储罐应符合国家规范、规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2.储存甲、乙A类油品的地上油罐,应采用浮顶或内浮顶油罐。新建浮顶罐应采用二次密封装置;

3.油罐应按规范要求,安装高低液位报警、高高液位报警和自动切断联锁装置;

4.按规定进行储罐检查和钢板测厚,在用储罐应视其腐蚀严重情况增加检测次数;

5.罐体无严重变形,无渗漏。罐体铅锤的允许偏差不大于设计高度的1%(最大限度不超过9cm)。罐内壁平整、无毛刺、底板及第一圈板50cm高度应进行防腐处理。罐外表无大面积锈蚀、起皮现象,漆层完好;

6.储罐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阻火器、量油口等齐全有效;储罐阻火器应为波纹板式阻火器。通风管、加热盘管不堵不漏;升降管灵活,排污阀畅通,扶梯牢固,静电消除、接地装置有效;储罐进、出口阀门和人孔无渗漏,各部件螺栓齐全、紧固;浮盘、浮梯运行正常、无卡阻,浮盘、浮仓无渗漏;浮盘无积油、排水管畅通。

7.液化烃类储罐脱水应采用二次脱水装置,储罐根部阀不能常开,脱水系统应有拌热线;

8.储罐进出物料时,现场阀门开关的状态在控制室应有明显的标记或显示,避免误操作,并有防止误操作的检测、安全自保等措施,防止物料超高、外溢;

9.储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时,应到现场检查确认,采取措施,严禁随意消除报警。

第二十五条 液化石油气球罐

1.球罐的选材应有明确的技术要求。采用低合金高强钢应标明腐蚀介质的适用浓度,工艺上应严格执行腐蚀介质的控制浓度,不得超浓度使用;

2.球罐底部接管的第一道阀门、法兰、垫片的压力等级应比球罐提高一个压力等级,垫片应选用带有金属保护圈的缠绕垫片,法兰应选用对焊法兰;

3.球罐应设两个安全阀,每个都能满足事故状态下最大释放量的要求:安全阀应设手动切断阀,切断阀口径与安全阀一致,并保持全开状态,加设铅封;

4.球罐应设高低液位报警和带连锁的高高液位报警;

5.球罐底部出人口管道应设紧急切断阀,人口紧急切断阀应与球罐高高液位报警联锁;

6.安全阀释放和气相放空的液化气应引至安全地点排放;

7.球罐切水应遵循安全可靠、操作简便的原则,减少过多的设施和阀门。宜在紧急切断阀后安装切水阀。

第二十六条 泵

1.严格执行泵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严禁带故障运行;

2.加强泵的曰常维护与保养,做好泵运行记录;

3.新安装的泵和经过大修的泵,应进行试运转,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泵及管组应标明输送液体品名、流向,泵房内应有工艺流程图;

5.泵联轴器应安装便于开启的防护罩。

第二十七条 管道

1.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管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2.使用中的管道应结合储罐清洗进行强度试验,压力管道检测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3.加强管道的曰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清除杂草杂物,排除管沟内积水;

4.穿越道路、铁路、防火堤等的管道应有套管保护;

5.管道应有工艺流程图、管网图,埋地管道除应有工艺流程图外,还应有埋地敷设走向图,图中管道走向、位置、埋设深度应准确无误;

6.管道应按规定进行防腐处理,埋地管道时间五年以上,每年应在低洼、潮湿处开挖检查一次;

7.管道穿过防火堤处应严密填实。罐区雨水排水阀应设置在堤外,并处于常闭状态。阀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

8.石油库内输油管道管沟在进入油泵房、灌油间和油罐组防火堤处,应设隔断墙。石油库内输油管线管沟应全部用砂填实。

第二十八条 锅炉等压力容器的安装、使用和维修,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电气装置

第二十九条 设置与管理

1.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元器件及线路应符合该区域的防爆等级要求;设置在火灾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保护要求;设置在一般用电区域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长期安全运行要求;

2.禁止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油罐区、桶装油品区、收发油作业区、油泵房等危险区域的上空。通往上述区域的线路,应采用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钢管配线;

3.电缆穿越道路应穿管保护,埋地电缆地面应设电缆桩标志。通往趸船的线路应采用软质电缆,并留有足够的水位变化余量;

4.架空线路的电杆杆基或线路的中心线与危险区域边沿的最小水平间距应大于1.5倍杆高;

5.在危险区域内使用临时性电气装置(包括移动式电气装置)应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

第三十条 运行管理

1.石油库应有完整的电力电缆分布情况和变配电、发电设施、输电线路等电器设备记录;

2,变、配电所宜建立电工值班制度,且每班不得少于两人;当不设专职值班电工时,应进行定期巡视(每周至少巡视两次);

3,自备发电机每周至少起动一次,每次运转时间不应少于15min;

4.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高压电缆、高压器具及继电保护装置应按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进行预防性试验。低压电缆每年应测量一次绝缘电阻并做绝缘分析。油浸式电缆应检查终端头的渗漏情况并及时处理;

5,高压配电装置的操作应按规定填写操作票,由一人监护,另一人按操作票规定的程序执行,禁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

6.线路、设备突然停电后,应立即分断其电源开关并查明原因,禁止强行试送电。

第三十一条 检修管理

1、对架空线路应定期进行巡检,并注意沿线环境情况,遇异常气候时应作特殊巡检;

2.线路停电检修前,应填写停电通知单,停电线路的开关上应悬挂警示标志牌。对高压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须按电业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

3.当在被检修的停电设备附近有其他带电设备或裸露的带电体时,应保持足够的电气间距或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屏障保护措施;

4.在爆炸危险区内,禁止对设备、线路进行带电维护、检修作业;在非爆炸危险区内,因工作需要,应进行带电检修时,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第三十二条 防雷、防静电

1.石油库防雷、防静电的设施、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石油库应绘制防雷、防静电装置平面布置图,建立台账;

3.石油库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每年进行两次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接地线应做可拆装连接;

4.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当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设共用接地装置时,按最小值考虑,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5.铁路装卸油设施钢轨、输油管道、鹤管、钢栈桥等应按规范作等电位跨接并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6.压力储罐不设避雷针(线),罐区不宜装设消雷器;

7.严禁使用塑料桶或绝缘材料制做的容器灌装或输送甲、乙类油品;

8.不准使用两种不同导电性能的材质制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工具进行作业。使用金属材质时应与罐体跨接,操作时不得猛拉快提;

9.在爆炸危险场所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10.不准在爆炸危险场所用化纤织物拖擦工具、设备和地面;

11.严禁用压缩空气吹扫甲、乙类油品管道和储罐,严禁使用汽油、苯类等易燃溶剂对设备、器具吹扫和清洗;

12.油罐、罐车等容器内和可燃性液体的表面,不允许存在不接地的导电性漂浮物;油轮装油时,不准将导体放人油舱内。

13.储存甲、乙、丙A类油品储罐的上罐扶梯人口处、泵房的门外和装卸作业操作平台扶梯人口处等应设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装置。

第六章 消防管理

第三十三条 石油库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消防达标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职消防与义务消防相结合的原则,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第三十四条 消防组织

1.石油库应没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工作,并指定防火责任人;

2.石油库按有关规定成立专职消防队或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业务培训、消防演练。

第三十五条 消防设施配置

1.消防设施、装备、器材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各作业场所和辅助生产作业区域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露天设置的手提式灭火器应安放在挂钩、托架或专用箱内,并应防雨、防尘、防潮。各类灭火器应标识明显、取用方便,并按期检验、充气、换药,不合格的灭火器应及时报废、更新;

3.石油库应安装专用火灾报警装置(电话、电铃、警报器等),爆炸危险区域的报警装置应采用防爆型,保证及时、准确报警;

4.按有关规范配置消防车。消防车辆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接到火灾报警后,5分钟内到达火场;

5.通信、灭火、防护、训练器材和检测仪器等,应满足防火灭火的需要。

第三十六条 制定灭火作战方案、应急预案,绘制消防流程及水源分布图、消防器材配置图等。

第三十七条 供水系统

1,消防水池内不得有水草、杂物,寒冷地区应有防冻措施;

2.系统启动后,冷却水到达指定喷淋罐冷却时间应不大于5min;

3.地下供水管道应常年充水,主干线阀门保持常开,管道每半年冲洗一次;

4.定期巡检消火栓,每季度作一次消火栓出水试验。距消火栓1.5m范围内无障碍,地下式消火栓标志明显,井内无积水、杂物;

5.消防泵应每天盘车,每周应试运转一次,系统设备运转时间不少于15min;

6.泵房内阀门标识明显,启闭灵活;

7.消防水带应盘卷整齐,存放在干燥的专用箱内,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8.固定冷却系统每季应对喷嘴进行一次检查,清除锈渣,防止喷嘴堵塞。储罐冷却水主管应在下部设置排渣口。

第三十八条 泡沫灭火系统

1.系统启动后,泡沫混合液到控制区内所有油罐泡沫产生器喷出时间应不大于5min;

2.泡沫液应储存在0—40℃的室内,每年抽检一次泡沫质量;

3.空气泡沫比例混合器每年进行一次校验;

4.泡沫产生器应保持附件齐全,滤网清洁,无堵塞、腐蚀现象,隔封玻璃完好有效;

5.各种泡沫喷射装备应经常擦拭,加润滑油,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6.泡沫管道应加强防腐,每次使用后均应用清水冲洗干净,清除锈渣;泡沫支管控制阀应定期润滑,每周启闭一次。

第三十九条 消防系统主要组件涂色

1.消防水泵、给水管道涂红色;

2.泡沫泵、泡沫管道、泡沫液储罐、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产生器涂黄色;

3.当管道较多,与工艺管道涂色有矛盾时,也可涂相应的色带或色环。

第七章 装卸作业

第四十条 装卸作业是指石油库码头、铁路、公路的油品收发作业。

第四十一条 装卸作业设施建设、设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第四十二条 装卸准备

1.应编写装卸作业指导书,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2.铁路槽车入库后,应及时安放铁鞋,防止溜车;

3.认真核对车船号、油品品名、牌号和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检查车船技术状况和铅封情况。及时采样、化验、计量,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三条 装卸作业

1.遇有强雷雨天气时,应暂停收、发、输转作业;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严守岗位,防止跑油、溢油、混油等事故;

3.容器内应避免出现细长的导电性突出物和避免物料高速剥离,铁路槽车卸油结束时,禁止打开鹤管透气阀向鹤管内进气;

4.铁路槽车卸油,轻质油品应静置15min以上,粘质油品应静置20min以上;汽车罐车卸油,应静置15minl22:;油轮和舶船装、卸油,应静置lOmin以上,若油舱容积大于5000m3应静置30min以上;

5.铁路槽车装、卸油完成,均应静置2min以上,才能提起鹤管;汽车罐车装油作业前后,插入和提起鹤管均应静置2min以上,鹤管应轻提轻放;

6.油罐汽车接地线的连接,应在油罐开盖以前进行,接地线的拆除应在装卸完毕,封闭罐盖以后进行;

7.油轮在装卸作业前,应先将船体与陆地上接地端进行接地。使用软管或输油臂输送油品前,应做电气连续性检查。遵循先搭接线后接管,作业后先拆管后拆搭接线的原则;

8.铁路罐车、汽车罐车、油轮、油罐等储存容器,装卸前和装卸后均应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进行检尺、测温、取样、拆除接地线等作业;

9.汽车罐车装卸应有防静电防溢油的联锁措施。静电接地线应接在罐车的专用接地端子板上,严禁接在装卸油口处;

10.严禁喷溅式装卸油作业。装车鹤位应插到距罐底部不大于0.2m处。 装车初速度不宜大于1m/s,装车速度不应大于4.5m/s;

11.储罐储液不得超过安全高度,应有防止超装的措施;接触或连接,并可靠接地;

13.装卸作业现场应设置监护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制止“三违”作业。

㈢ 怎么做才能让塑料管道防静电

在塑料原料中添加防静电剂即可让管道达到防静电的目地,不过防静电剂有很多种,不同材质的塑料,添加的防静电剂略有区别,添加量多少也有一点区别。

㈣ 普通化工企业防雷设计有哪些规范

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12月1日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21号
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92由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应条文的规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七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517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二年八月十日

第8.2.1条 工艺装置内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分类及防雷措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8.2.2条 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当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可不设避雷针保护,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第8.2.3条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钢罐,必须设防雷接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避雷针、线的保护范围,应包括整个储罐;

二、装有阻火器的甲B、乙类可燃液体地上固定顶罐,当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可不设避雷针、线;当顶板厚度小于4mm时,应装设避雷针、线;

三、丙类液体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必须设防感应雷接地;

四、浮顶罐(含内浮顶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应将浮顶与罐体用两根截面不小于25mm2的软铜线作电气连接;

五、压力储罐不设避雷针、线,但应作接地。

第8.2.4条 可燃液体储罐的温度、液位等测量装置,应采用铠装电缆或钢管配线,电缆外皮或配线钢管与罐体应作电气连接。

第8.2.5条 防雷接地装置的电阻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静电接地

第8.3.1条 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第8.3.2条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固体的管道在下列部位,应设静电接地设施:

一、进出装置或设施处;

二、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

三、管道泵及其过滤器、缓冲器等。

第8.3.3条 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栈台和码头的管道、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的金属构件和铁路钢轨等(作阴极保护者除外),均应作电气连接并接地。

第8.3.4条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
第8.3.5条 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宜小于100Ω。

第8.3.6条 除第一类防雷系统的独立避雷针装置的接地体外,其他用途的接地体,均可用于静电接地。

第8.3.7条 本规范未作规定者,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㈤ 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要求甲乙和丙类液体的什么应设置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甲乙丙液体储罐应设置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

㈥ 静电控制对象有哪些

又是这样的格式……
1.对象看你需要设置哪些设备……一般有:灭火设施(消防泵、喷淋等)、防排烟设施、防火卷帘门、防火门、水幕、电梯、送风、广播等及非消防电源的断电控制。
2.按照国标《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4)》中的规定:4.2.27 入侵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4.2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入侵探测器盲区边缘与防护目标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
3.多分支单点接地:也就是第3种接地方式。接地方法:将每个设备的接地端子单独接到接地装置上。接地方法和第2种接地的区别在于:设备具有单独的接地体(或者变通一下:直接接到离接地体最近的接地装置上(或者接地源处),每个设备在电气接地回路上的距离是比较远的(例如超过50米))。这有效的避免了设备之间的相互电磁干扰。但这种接地方式费时、费力而且单独接地源不一定好取。
综合接地:此种说法比较少见,参考共用接地:GB-《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将各部分防雷装置、建筑物金属构件、低压配电保护线(pe)等电位连接带、设备保护地、屏蔽体接地、防静电接地及接地装置等连接在一起的接地系统。
阻值应根据不同的设计规范正确设置:参考以下标准GB -94( 版)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98《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98《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石油库设计规范》GB-93《电子计算机机设计规范》GB/T-《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4.离线式电子巡更系统
保安值班人员开始巡更时,必须沿着设定的巡视路线,在规定时间范围内顺序达到每一巡更点,以信息采集器去触碰巡更点处的信息钮。如果途中发生意外情况时,及时与保安中控值班室。
组成离线式电子巡更系统,除需一台PC电脑及Windows操作系统外,还应包括信息采集器、信息钮和数据发送器三种装置。
离线式电子巡更系统通过巡更人员手持的信息采集器(相当于读卡器)将信息钮中的数据存入信息采集器的存贮单元中 ,回到值班室把信息采集器插入数据发送器后通过串行口与计算机连通,从而通过软件读出其中的巡更记录。
在线式电子巡更系统
在线式电子巡更系统可以与前述系统合用一套装置,因为在某个巡更点的巡查可以视为一个已知的。
在线式电子巡更系统可以由防侵入系统中的警报控制主机编程确定巡更路线,每条路线上有数量不等的巡更点,巡更点可以是门锁或读卡机,视作为一个防区,巡更人员在走到巡更点处,通过按钮、、开锁等手段,将以无声表示该防区巡更,从而将巡更人员到达每个巡更点时间、巡更点动作等信息记录到系统中,从而在控制室,通过查阅巡更记录就可以对巡更质量进行考核,这样对于是否进行了巡更、是否偷懒绕过或减少巡更点、增大巡更间隔时间等行为均有考核的凭证,也可以此记录来判别发案大概时间。倘若巡更管理系统与闭路电视系统综合在一起,更能检查是否巡更到位以确保安全。监控中心也可以通过对讲系统或内部通信方式与巡更人员沟通和查询。
5.
1、 同轴电缆
同轴电缆具有价格较便宜、铺设较方便的优点(相对于光纤而言),所以,一般在小范围的监控系统中,由于传输距离很近,使用同轴电缆直接传送监控图象对图象质量的损伤不大,能满足实际要求。
但是,根据对同轴电缆自身特性的,当在同轴电缆内传输时其受到的衰减与传输距离和本身的频率有关。一般来讲,频率越高,衰减越大。视频的带宽很大,达到6MHz,并且,图象的色彩部分被调制在频率高端,这样,视频在同轴电缆内传输时不仅整体幅度受到衰减,而且各频率分量衰减量相差很大,特别是色彩部分衰减最大。所以,同轴电缆只适合于近距离传输图象,当传输距离达到 米左右时,图象质量将会明显下降,特别是色彩变得暗淡,有失真感。

在工程实际中,为了延长传输距离,要使用同轴放大器。同轴放大器对视频具有一定的放大,并且还能通过均衡调整对不同频率成分分别进行不同大小的补偿,以使接收端输出的视频失真尽量小。但是,同轴放大器并不能无限制级联,一般在一个点到点系统中同轴放大器最多只能级联2到3个,否则无法保证视频传输质量,并且调整起来也很困难。因此,在监控系统中使用同轴电缆时,为了保证有较好的图象质量,一般将传输距离范围限制在四、五百米左右。
另外,同轴电缆在监控系统中传输图象还存在着一些缺点:
1)同轴电缆本身受气候变化影响大,图象质量受到一定影响;

2)同轴电缆较粗,在密集监控应用时布线不太方便;
3)同轴电缆一般只能传视频,如果系统中需要同时传输控制数据、音频等时,则需要另外布线;
4)同轴电缆抗干扰能力有限,无法应用于强干扰环境;
5)同轴放大器还存在着调整困难的缺点。
2、双绞线双绞线的使用由来已久,传输使用的就是双绞线,在很多工业控制系统中和干扰较大的场所以及远距离传输中都使用了双绞线,我们今天广泛使用的局域网也是使用双绞线对。双绞线之所以使用如此广泛,是因为它具有抗干扰能力强、传输距离远、布线容易、价格低廉等许多优点。由于双绞线对也存在着较大的衰减,所以传输距离远时,的频率不能太高,而高速比如以太网则只能限制在m 以内。对于视频而言,带宽达到6MHz,如果直接xianlan在双绞线内传输,也会衰减很大,所以视频在双绞线上要实现远距离传输,必须进行放大和补偿,双绞线视频传输设备就是完成这种功能。加上一对双绞线视频收发设备后,可以将图象传输到1 至2km。双绞线和双绞线视频传输设备价格都很便宜,不但没有增加系统造价,反而在距离增加时其造价与同轴电缆相比下降了许多。
所以,监控系统中用双绞线进行传输具有明显的优势:1)传输距离远、传输质量高。由于在双绞线收发器中采用了先进的处理技术,极好地补偿了双绞线对视频幅度的衰减以及不同频率间的衰减差,保持了原始图象的亮度和色彩以及实时性,在传输距离达到1km 或更远时,图象基本无失真。如果采用中继方式,传输距离会更远。
2)布线方便、线缆利用率高。一对普通线就可以用来传送视频。另外,楼宇大厦内广泛铺设的5 类非屏蔽双绞线中任取一对就可以传送一路视频,无须另外布线,即使是重新布线,5 类缆也比同轴缆容易。此外,一根5 类缆内有4 对双绞线,如果使用一对线传送视频,另外的几对线还可以用来传输音频、控制、供电电源或其它,提高了线缆利用率,同时避免了各种单独布线带来的麻烦,减少了工程造价。
3)抗干扰能力强。双绞线能有效抑制共模干扰,即使在强干扰环境下,双绞线也能传送极好的图象。而且,使用一根缆内的几对双绞线分别传送不同的,相互之间不会发生干扰。
4)可靠性高、使用方便。利用双绞线传输视频,在前端要接入专用发射机,在控制中心要接入专用接收机。这种双绞线传输设备价格便宜,使用起来也很简单,无需专业知识,也无太多的操作,一次安装,稳定工作。
5)价格便宜,取材方便。由于使用的是目前广泛使用的普通5类非屏蔽电缆或普通线,购容易,而且价格也很便宜,给工程应用带来极大的方便。

㈦ 卸油为什么必须先接防静电接地报警器

静电接地报警器是油罐车装卸场合防静电的标准规范化产品,不仅能将液体转运过程中产生的静电导入大地,还能够全程自动检测接地状况。当接地不良或断开时,声音报警,以确保生产作业安全。

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一》:
第10.3.2条规定:加油加气站的汽油罐车和液化石油气罐车卸车场地,应设罐车卸车时用的防雷电接地装置,并宜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
第10.3.4条规定: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欧姆。
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
第14.3.11条规定:油品装卸场所用于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宜采用能检测接地状况的防静电接地仪器。
第14.3.15条规定: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欧姆。

㈧ 中国石油化工防雷防静电检修有哪些规范

  1. 做好检测前的准备工作,了解被测单位的生产流程和产品性能,根据有关防雷规范,确定防雷类别。根据被测对象的特点制定防雷检测的方案。


  2. 防雷及防静电接地检测中需注意的要点

    2.1防直击雷装置检测

    2.1.1化工企业建筑物上防雷装置及建筑物内部设施防雷装置的检测应按照《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检测;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其电力设备防雷装置应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检测。在这些检测工作中,要特别注意检测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汽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的防雷保护情况。此时需区别放散管等有无管帽情况,当有管帽时保护范围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表3.2.1确定;若无管帽,接闪器与排放管的间距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第3.2.1条规定,若条件允许,最好设置在距排放管5米以外,其保护范围如图1所示。在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检测中,还要注意检测防雷装置地网的独立性及与周围金属物的间距等的设置情况。

2.1.2除一些常规的建筑物防直击雷装置外,化工企业中更多的是一些户外化工装置的防 雷设施的检测。规范明确规定,露天布置生产工艺装置,当金属罐(管)壁厚度_>4mm时,可 不设单独的接闪器,但应有可靠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两接地点间距不宜大于30米。 事实上,需要防雷的大部分金属罐(管)壁厚都超过4mm,按规范要求只做防雷接地就可以 了。但在实际检测工作中需注意,有些工艺装置顶部有许多自控装置,如电子自控阀、电子 流量计、电子温度传感器等等,这些装置所处的位置存在雷击风险,应注意检查其是否处于 直击雷保护区内,有无防雷措施。
2.1.3化工企业内的储罐环境中往往存在大量的腐蚀物质,新建时防雷防静电装置都能按 规范要求做好,但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后,极易造成储罐接地线(带)等防雷装置受腐蚀而失效 甚至断开,对这类场所的检测,1要注重连接截面的有效性和完整性,2要注意维保、重置后 的复位连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1.4化工企业中各类生产厂房(除第一类防雷建筑以外)、户外装置,所有金属设备、框架、管道、电缆金属保护层(铠装、钢管、槽板等)和放空管等,均应连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专用引下线、混凝土柱子内的钢筋,亦应在最高层顶和地面附近分别引出接到接地线(网)。
2.1.5新建的户外工艺装置都能按规范设置防雷防静电装置,但化工企业由其特殊性,往往会根据生产工艺要求不断的技改会增设许多生产设备,如放散管、排风管、安全阀、呼吸阀、放料口、取样口、排污口等等。对于炉区,塔区,非金属外壳的静设备区,高大、耸立(坐地)的生产设备,机器设备区的大型压缩机、成群布置的机、泵等转动设备,罐区,可燃气(液)体装卸站、粉、粒料桶仓,框架、管架和管线以及不能作为接闪器的金属设备:冷却塔、烟囱和火炬,户外高处易遭受直击雷的灯具和电器等等,均应检测是否按相关防雷规范实施,接地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2.2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装置检测
2.2.1可燃气(液)体储罐、工艺管线的温度、液位等测量装置的信号线,应检查其是否用铠装
电缆或钢管屏蔽,电缆外皮和钢管是否与罐体可靠连接并接地。
2.2.2电力和自动控制、通信线缆,应检查其是否用铠装电缆或钢管屏蔽,电缆外皮和钢管是否接地,有无安装电涌保护器;电力和自动控制、通信线缆应分开敷设并设隔离屏蔽。
2.2.3电缆桥架是否采用金属材料,在进出建筑物处、转弯处有无设置接地装置。
2.2.4化工企业各类架空管道较多,要分清管道的使用性质(是否属于易燃易爆环境),分别对
待。对易燃和可燃气(液)体管道的法兰、阀门的连接处检测,首先应检查是否要用金属线跨接,其次检查金属跨接线是否完好,最后是测试过渡电阻。规范规定:过渡电阻值应卯.03Q。但由于金属管道能构成多个电气回路,在实际检测中测得的过渡电阻往往是多个回路的并联电阻,而不仅仅是跨接处的过渡电阻。笔者认为,多个回路代表有多个雷电流泄放通道,只要并联电阻值如.03fl,也能起到快速泄放雷电流的作用,其他回路也充当了跨接线的作用,同样能起到跨接两端电阻so.03Q的作用,使跨接两端基本处于等电位状态,消除跨接处的雷电火花。


2.3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
2.3.1对金属罐、设备、管道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同样应当重视连接过渡电阻以及接地连接的可靠和完整性;
2.3.2对易燃和可燃气(液)体管道的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应重点检查下列部位是否有防静电接地:a进出装置或设施处:b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c管道分岔处及长距离无分岔管道每隔一定距离;d管道泵及其过滤器、缓冲器等。
2.3.3对生产区域检查时,要查看静态和动态设备(包括管道)是否共用接地,检查静电导除装
置的金属接地连接网络;金属配管中间的非金属导体管段, 除需做特殊防静电处理外, 两端的金属管应分别与接地干线相连,或用截面不小于6mm2的铜芯软绞线跨接后接地;非金属导体管段上的所有金属件接地是否设置并可靠,如图2所示;但金属管段已作阴极保护处理的可不设防静电接地。

2.3.4应检查易燃物品装卸场地有无设置供车、船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检测其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
2.3.5应检查易燃工作场所的入口处有无设置消除人体静电装置,并检查或检测其是否符合相应技术规范要求。


2.4接地电阻的测试
2.4.1在定期检测时,应注意检查接地及连接材料的腐蚀程度,比较接地电阻阻值是否存在异常,查验连接部位的坚固状况。
2.4.2除第一类防雷建(构)筑物应用独立接地装置外,其余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
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gQ,如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与上述系统共用接地,该接地电阻应s1Q。
2.4.3若是独立布设的防雷接地装置,一、二类建(构)筑物要求其冲击接地电阻<lOf2,电气保
护接地电阻gQ。值得注意的是户外化工装置防雷接地电阻因装置内化学产品爆炸危险性不同或行业要求不同而有所不同,如:《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规定,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fl;而《氢气站设计规范》规定,氢气罐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Q;《石油库设计规范》及《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旌工规范》规定,钢油罐、液化石油气罐及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等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Q;等等。
2.4.4在防静电接地电阻的检测中,需注意其接地电阻因环境爆炸危险程度不同或行业要求不同而有所差异,应仔细查阅有关行业规范。如:氢气站要求其接地电阻510Q;《石油库设计规范》及《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规定,地上或管沟敷设的输油(气)管道防静电接地装置宜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合用,其接地电阻s30Q,其它(专设)防静电接地电阻s100Q;《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每组专设的防静电接地电阻宜<100Q。
2.4.5化工企业内地下金属管道比较多,测试接地电阻时要寻找合适的布设辅助接地极的地方,尽量远离地下金属管网。各测试点测试时应按要求进行三次测量,取平均值为测试数据。


——源自《化工企业防雷及防静电接地检测工作探析》

㈨ SYR-03智能防爆人体静电释放器执行什么标准参照哪的标准

SYR-03智能防爆人体静电释放器执行GB12158-2006《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内》。第容14.3.13条规定:由于人们穿着人造织物衣服极为普遍,人造织物极易产生静电,往往积聚在人体上。为防静电可能产生的火花,需对进入轻油泵房、轻油罐顶上、轻油作业区的操作平台,以及爆炸危险区域等处的扶梯上或入口处设置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此消除静电装置是指用金属管做成的扶手,在进入这些场所之前人体应抚摸此扶手以消除人体静电。

㈩ 化工厂哪些地方需要设置静电释放球 哪个规范或者文件有规定,必须设置。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20571-2014,,4.2.10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工作场所,应配置个人防静电防护用品。重点防火、防爆作业区的人口处,应设计人体导除静电装置。
GB50074-2014石油库设计规范
14.3.14 下列甲、乙和丙A类液体作业场所应设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1 泵房的门外;
2 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
3 装卸作业区内操作平台的扶梯入口处;
4 码头上下船的出入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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