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防雷检测资质
到当地的省气象局办理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证,技术人员资格证及复印件;
(三)财务决算年报表;
(四)企业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完成的主要工程项目、用户证明、年度营业额,以及主要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变化情况;
(五)防雷工程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Ⅱ 防雷检测资质的分类有哪些
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
1)甲级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可从内事《建筑物防雷设计容规范》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的检测。
2)乙级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可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二类、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的检测。
3)丙级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可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二类、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外部防雷装置和小型内部防雷装置的检测。
Ⅲ 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分类有哪些
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
1)甲级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可从事回《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答》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的检测。
2)乙级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可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二类、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的检测。
3)丙级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可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二类、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外部防雷装置和小型内部防雷装置的检测。
Ⅳ 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
第一条为了防御雷电灾害,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防御雷电灾害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雷电灾害防御(以下简称防雷),是指对雷电灾害进行研究、监测、预警预报、防雷知识宣传教育,以及采用防雷装置,避免或者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第三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管理工作。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区)的防雷管理工作,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建设、规划、公安消防、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有关防雷工作。第四条防雷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雷工作的领导,将防雷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并及时组织实施防雷应急预案和农村雷电灾害多发区的防雷措施,提高防雷能力。第六条鼓励开展防雷科学技术和防雷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提高防雷技术水平。对在防雷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七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防雷科普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定期开展公益性防雷知识宣传,增强公民的防雷意识。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应当予以支持、配合。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应当结合实际,做好本单位、本地方群众性的防雷知识宣传教育。第八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防雷技术和雷电监测预警系统的研究和开发,建立并完善雷电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工作规范,组织城乡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评估,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防雷减灾服务能力。
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开展雷电监测,及时向社会发布雷电预警预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雷电预警预报。第九条下列建(构)筑物、场所或者设施必须安装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防雷装置:(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二)重要的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系统、电力、通信、广播电视设施,重要的导航场所和设施;(三)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四)重要储备物资的库储场所;(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前款规定范围以外的场所和设施,根据防雷安全的需要,可以安装防雷装置。第十条必须安装防雷装置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将防雷装置的建设纳入计划,与主体工程或者整体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第十一条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防雷装置检测的企业和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依照国家规定的资质认定权限取得省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证。禁止无资质或者超出资质范围承接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或者防雷装置检测。
防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照国家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防雷装置检测必须执行国家防雷标准和技术规范。第十二条依法必须安装防雷装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防雷设计文件和相关材料报送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依法出具审核意见。
未经设计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变更和修改防雷设计方案,应当重新报审。第十三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受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第十四条防雷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根据施工进度,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进行跟踪检测。防雷检测机构应当对隐蔽工程逐项检测,并对检测报告负责。检测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第十五条依法必须安装的防雷装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申请验收。其中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申请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对其防雷装置同时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投入使用。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受理验收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法完成验收工作,出具验收结论,并建立验收档案。
Ⅳ 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需要什么资质
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DB42/T512—2008)
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检测方法及周期、检测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检测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
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7949.1-2000
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
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第
1
部分:
常规测量
GB 50016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77
氢气站设计规范
GB 50183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51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53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SH 3097
-
2000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及
GB 50057
、
GB 50343
中相关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易燃易爆场所
flammable and explosive place
凡用于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等物质的场
所。
3.2
接闪器
air-termination system
直接截受雷击的避雷针、避雷带(线)、避雷网,以及用作接闪的金属屋面和金属构件等。
3.3
引下线
down-conctor system
连接接闪器和接地装置的金属导体。
3.4
接地装置
earth-termination system
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合。
3.5
接地体
earthing electrode
埋入土壤中或混凝土基础中作散流用的导体。
3.6
希望可以帮到您
Ⅵ 如何办理防雷检测资质
需要提来交以下资料:源
1、单位书面申请报告;
2、单位基本情况;
3、单位事业法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计量认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资质认证申请表;
6、质量管理手册;
7、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8、中级技术职称以上人员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质
资质,汉语词汇。拼音:zī zhì释义:1、禀性;素质2、建筑企业从事建筑投标、施工的资格证明,代表企业在某个建筑领域的等级及可以承揽工程的范围。

Ⅶ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雷电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规范防雷装置检测行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实施对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检测是指对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连接导体等构成的,用以防御雷电灾害的设施或者系统进行检测的活动。第三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管理和认定工作。第四条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
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第五条《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分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统一印制。资质证有效期为5年。第六条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认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信赖保护的原则。第二章资质申请条件第七条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满足防雷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
(三)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并在其从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的人员中,应当有一定数量的与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计算机相关专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四)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安全管理制度。
(五)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能力和良好信誉。
(六)用于防雷装置检测的专用仪器设备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第八条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6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要求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近3年内开展的防雷装置检测项目不少于300个,且未因检测质量问题引发事故;防雷装置检测项目通过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质量考核合格率达90%以上。
(三)具有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见附表1)。
(四)取得乙级资质3年以上。第九条申请乙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3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等工作3年以上,并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要求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具有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见附表1)。第三章资质申请与受理第十条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向法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第十一条满足本办法第七条和第九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防雷装置检测的乙级资质。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见附表2);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正、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人员简表》(见附表3),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和《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
(五)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
(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复印件。第十二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防雷装置检测的甲级资质。申请单位除了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书面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现有资质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近3年已完成防雷装置检测项目表》(见附表4)和气象主管机构质量考核情况;
(三)近3年20个以上防雷装置检测项目的相关资料。
Ⅷ 现在防雷检测资质放开了吗如果有,是哪个省放开了
现在防雷检测资质没有放开。
一、国家正在讨论放开防雷检测资质,但暂时还没有放开。
二、有些地区放开了准入,但在细节和资质上有附加条件,所以实际上还是不能进入。
三、防雷检测资质受理条件:
1、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经当地设区市气象主管机构初审同意且具有事业法人资格的专门机构。
3、具有当地物价部门颁发的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收费许可证。
4、已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计量认证合格证。
5、具有规定数量和技术职称专业的技术人员,具体要求:
a、检测单位负责人应熟悉检测技术和管理业务,有任命证书,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b、必须具有气象、电气或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人员2名以上,中级技术职称人员4名以上和相关的辅助技术人员,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高空作业)》证人员2名。
c、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90%,其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者不低于40%。
d、检测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由省气象学会颁发的《防雷检测资格证》。
e、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检测工作5年以上。
6、具有与检测检验资质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7、具有完善的规章制度。
四、需要材料:
1、单位书面申请报告。
2、单位基本情况。
3、单位事业法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计量认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资质认证申请表。
6、质量管理手册。
7、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8、中级技术职称以上人员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Ⅸ 民营企业从事防雷装置检测需要具备哪些资质
防雷装置检测目前只有地方气象局的防雷检测中心具备资质,并没有放开给民营单位做,所以,很遗憾目前民营企业是不能从事这项工作的。如果是出具单位认证的检测报告也可以,但并不具备效力,如果使用单位能够认可的话倒是能进行,不过一般这都是防雷工程结束以后防雷公司给企业做的后续服务,且需要洽商双方认可同意。
Ⅹ 防雷设备检测资质寻要什么样的人员
你是说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级,《防雷装置检内测资质证》分正容本和副本,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统一印制。资质证有效期为五年,申请甲级资质要求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六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要求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申请乙级资质的要求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一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三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等工作三年以上,并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要求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我们有防雷检测人员证书可挂。需要的话可以私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