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山东省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标准
一、总体目标
通过推进化工企业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工作,切实提高化工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确保我省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重氮化、加氢反应等15种危险工艺化工生产装置全部装备和完善自动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化工装置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三、实施步骤
(一)评价确认。各化工企业按照国家安监总局《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要求,聘请甲级安全评价机构对照本企业采用的危险化工工艺及其特点,专项安全评价自动控制情况,并将评价报告上报省安全监管局。
(二)制定改造方案。经评价,未达到自动控制要求的,要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和改造方案。改造方案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会同企业有关专业人员研究制订,并报省安全监管局备案。各市(地)安监局要检查指导辖区内企业自动化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三)方案实施。安装改造工程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安装单位承担。实施改造企业在安装改造前后要有完善的停、开车方案,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停、开车安全。安装改造完成后,要由安全评价机构对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停车装置验收评价,并建立档案,确保装置运行灵敏、可靠,确保人员及设备安全。
(四)改造确认。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工作完成后,企业要及时将验收评价报告报省安全监管局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我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特别是一些高危险工艺化工企业没有配置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工艺装置本质安全水平较低,化工生产过程大多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一旦出现异常且控制不当,极易引发恶性事故。实施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是规范安全生产管理、降低安全风险、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也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有效途径。各地市要切实加强对自动化改造工作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力推进,认真实施,切实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装改造进度。
(二)强化管理,狠抓落实,确保进度。各市(地)要针对这项工作时间紧、专业性强、改造任务重的情况,加强各实施阶段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改造企业工作进展和存在困难,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各企业要科学分析各自装置特点,按照安全可靠、经济适用原则,充分吸收设计、评价等单位技术人员和化工专家意见,积极稳妥的实施改造。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装改造工作过程中停产和复工环节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并严格落实化工装置开、停车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保证装置改造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三)强化监管,严格许可,把住安全准入关。要将是否安装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系统作为换(发)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必要条件,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实施改造的企业,要在安装改造工程验收后,编制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系统安装报告书报当地安监部门。新、改、扩建项目,涉及化工装置属于安装改造范围的,必须同时设计、安装和使用相应的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未经设立安全审查或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必须提出或设计相应的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系统,否则,不予通过安全审查。已经试生产的,必须在试生产结束前配置相应的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确因时间紧、工作量大等原因无法完成的,要作出安装改造的时限承诺(最长不超过6个月),并认真实施,否则不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要采用危险度评价法,分析工艺装置的安全风险,提出是否安装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系统的措施建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生产企业现状安全评价报告,要对是否按规定要求安装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作出评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要根据工艺装置的安全风险分析、风险级别和措施建议,充分考虑和设计重要参数的测量、控制、报警、自动联锁保护及紧急停车等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设施和措施。
❷ 公司规定自动控制全系统安全联锁装置进行有效性测试间隔时间不超过多少天
摘要 公司规定自动控制全系统安全联锁装置进行有效性测试间隔时间不超过多少天
❸ 什么是联锁控制
联锁控制的作用是什么
联锁触点的功能是什么
自锁;就是当启动按钮按下接触器线圈吸合,手放开按钮接触器线圈还是吸合状态,就叫自锁。
互锁:两个设备的运行条件,互相制约属于互锁。比如说A停,B才能运转,B停,A才能运转或A运转,B必须停;B运转,A必须停。
联锁:将两套锁定装置控制电路交叉连接,即一个打开另一个锁定,或者是只有在一个打开时另一个才能打开,这都叫联锁。
在自动化控制中,联锁和互锁起到的作用都是防止电气短路,防止运行中的设备超出设定范围和动作按设定顺序完成。
向左转|向右转
图1、电动机控制,没有自锁,只能点动运行。
向左转|向右转
图2,电动机控制,加了自锁,实现了连续运行。
向左转|向右转
什么叫联锁怎样构成联锁作用是什么(是电气的,不是机械联锁)
联锁,顾名思义,联动和锁定.
将两套锁定装置控制电路交叉连接,即:一个打开另一个锁定,或者是只有在一个打开时另一个才能打开,这都叫联锁.
在自动化控制中,继电器联锁起到的作用是防止电气短路,防止运行中的设备超出设定范围和动作按设定顺序完成.
在配电柜上是防止操作人员误操作,或者误入带电区域触电.
什么是联锁压力开关,它的作用原理是什么
联锁系统包括开车系统和停车系统。开车系统是指开车前及开车过程中条件限制,如压缩机油路系统不正常不能启动主机,加热炉的燃料气压力不正常不具备复位条件等。这些实质上是锁住系统或叫做防止故障发生系统,是开车条件。而停车系统是在故障发生时,利用联锁保护系统使某些设备停车,或使某些设备,阀门动作(开闭)。联锁停车系统其重要性,紧迫性远比开车系统大得多。 联锁系统实质上是一种自动操纵系统,联锁内容一般可分为四个方面: 1、由于工艺系统某参数越限(联锁值)而引起的联锁动作,简称“工艺参数联锁”。如加热炉停车系统。
2、转设备本身或机组之间的联锁,称为“机组联锁”。如催化烟机停车系统。 3、程序联锁。能按一定的程序或时间次序对工艺设备进行控制操作。如PSA装置换热器的切换。
4、用机组的启动联锁,即单机的开停车。
什么叫联锁控制
准确来说,用其他接触器常闭辅助触头或常闭按钮串联在本接触器线圈上方的链接方式称为联锁控制;通俗点讲,a阀门随b阀门的变化而变化(闭合或断开两种状态)能帮到大家的话点个赞,谢谢🙏
“连锁控制”是什么
是指将被控制对象通过简单的逻辑关系联系起来,使这些被控制对象相互牵连并且形成连锁反应,从而实现一种自动保护的控制方式。这种现象常用于开关控制的场合。
什么叫联锁控制、联锁控制的作用是什么,就介绍到这里啦!感谢大家的阅读!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❹ 什么是安全联锁装置
安全联锁装置(safety interlock):在危险排除之前能阻止接触危险区,或者一旦接触时能自动排除危险状态的一种装置(根据GB4943-2001中1.2.7.6条定义)。
安全联锁装置应包含两个概念:一、为了安全性;二、必须与设备、机械等控制装置联动。
安全联锁装置在工业安全领域应用非常广泛,工厂中暴露着大量的危险源:旋转的轮子、运动的杠杆等等,如果没有任何的附加防护设置,工人直接接触这类危险源,可能会导致工业事故;为了避免这类事故的发生,可以选择添加额外的防护装置,如:用防护罩将运动的、旋转的部位与工人隔离。这种措施可以有效的减少事故发生,但仍不能避免,因为仍有防护装置仍有可能被拆除或打开, 为了防止这样的情况,在防护罩上添加一种与设备的开关相连的装置,这个装置有以下两个作用:一、使防护罩在打开或拆除的情况下,设备无法启动;二、在设备运行中,防护罩一旦被打开,设备就会直接停止。
安全联锁装置的发展并不局限于防护罩之类的防护装置,而是向更加广义的概念发展,但不管如何发展,其中至少包含两个概念:一、为了安全性;二、必须与设备、机械等控制装置联动。
根本上来讲:安全联锁装置只不过是工业安全领域控制危险源的一种技术措施
❺ 自动化控制系统有哪些
自动控制系统已被广泛应用于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
在工业方面,对于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等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物理量,包括温度、流量、压力、厚度、张力、速度、位置、频率、相位等,都有相应的控制系统。在此基础上通过采用数字计算机还建立起了控制性能更好和自动化程度更高的数字控制系统,以及具有控制与管理双重功能的过程控制系统。在农业方面的应用包括水位自动控制系统、农业机械的自动操作系统等。
在军事技术方面,自动控制的应用实例有各种类型的伺服系统、火力控制系统、制导与控制系统等。在航天、航空和航海方面,除了各种形式的控制系统外,应用的领域还包括导航系统、遥控系统和各种仿真器。
此外,在办公室自动化、图书管理 、交通 管 理乃至日常家务方面,自动控制技术也都有着实际的应用。随着控制理论和控制技术的发展,自动控制系统的应用领域还在不断扩大,几乎涉及生物、医学、生态、经济、社会等所有领域。
❻ 关于征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经验做法及意见建议
(一)加强源头监管,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一是加强源头监管,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要求,以最严格的安全条款为依据进行设计。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2010)的要求,在装置初步设计阶段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消除设计缺陷,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二是开展自动化控制改造专项检查“回头看”。督促企业对所有化工生产装置、设施开展自动化控制改造,大型和高度危险化工装置要安装紧急停车系统,认真查找现有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系统存在的缺陷和隐患,提升自动化水平。三是在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企业积极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每个设区市至少有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现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工艺装置自动化、1家企业实现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自动化、1家企业实现间歇式化工生产机械化、自动化、1家企业实现固体产品包装机械化,树立为示范企业。四是进一步推动在役装置设计诊断工作。督促在役装置未经正规设计的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快在役装置设计诊断,彻底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已经完成的,要进行“回头看”;未能按期完成的,责令停产,限期整改;逾期仍未完成的,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五是严格审查把关。所有新建化工生产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否则一律不予审批。现有企业化工生产装置到期未完成自动化控制改造的,一律不予延期安全生产许可,一律停产实施改造。
(二)认真开展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核查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聘请安全评价机构,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以下简称《可接受风险标准》)计算确定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对全省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进行核查。经核查,需要搬迁的要制定搬迁方案限期搬迁,需要转产的要限期转产,在限期内不能完成整改的,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三)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认真吸取“8·12”天津港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一是加强组织,落实责任。成立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推动全省专项整治工作,督促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各项要求。二是认真自查,及时整改。各市、县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按照两个《方案》要求,认真制定自查表,组织工艺、设备、安全等有关人员开展自查工作,并及时整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不能及时完成整改的,要坚决做到“措施、责任、资金、预案、时限”五落实。三是深入检查,严格执法。各市、县安全监管部门也要按照两个《方案》要求,制定检查表,进一步明确检查重点,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和非法违法行为要“零容忍”,严管重罚。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的企业,更要严厉处罚,并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向社会曝光。四是认真督查,定期通报。对各阶段各地各部门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月通报,彰先策后。对于整治工作推诿扯皮、开展不力的地区和部门,将采取“约谈主要领导”、“向省政府作出检查”等措施,以推动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五是认真总结,深化提升。各地要对安全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按要求及时上报总结报告。
(四)大力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一是要按照《河北省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方案》(冀安委办〔2015〕42号)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大检查“回头看”。二是要突出“回头看”检查重点。要聘请专家,以液位、温度、压力监测等仪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及液位报警、自动联锁装置设置运行情况,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和火灾自动检测报警系统运行情况为检查重点,深入查找隐患问题。三是要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各地要及时督促相关企业按照专家意见进行整改,对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责令停产限期整改,拒不执行有关指令的,要严厉处罚,并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五)扎实开展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督促企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完善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管理机制,实行安全风险等级管理。督促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制定日常排查、季节性排查、专业性排查等检查表,确定隐患排查频次、明确隐患排查内容,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三是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检查组人员构成。组织生产、技术、设备等部门人员,认真确定本企业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治理存在的隐患,深入分析隐患产生原因,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自身技术力量不足的小型企业要聘请相关行业专家,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诊断式检查。各级监管部门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是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组织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并及时通过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向相关部门上报。
(六)加大试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一是按照省局《关于印发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冀安监管三〔2015〕156号)要求,对正在进行试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安全大检查“回头看”。二是新建项目要严格进行试生产方案论证,确保按设计施工完毕、具备开车条件方可试生产。三是试生产期间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及时暂停生产,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四是对试生产到期未进行验收的,要责令停止试生产,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对工艺、设备有缺陷,达不到设计能力的,要责令停产改造,待改造完成后,再次进行试生产方案论证,通过后方可进行试生产。
(七)推动安全标准化提质升级,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一是组织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安监部门要抽调业务骨干和专家混合编组,进行交叉检查,对辖区内已达标生产企业进行“回头看”,特别是对规定的否决项进行核查。二是要把自动化改造作为企业标准化建设重要内容。省局要组织专家,对已完成自动化控制改造企业进行抽查,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较多、进展缓慢的设区市、省直管县,在全省通报批评。三是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作为标准化考核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建设中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考核内容,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四是监督达标企业按照标准化体系运行,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在生产企业全面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的基础上,继续推动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提质升级,2016年二级标准化的目标是:50%“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达到二级标准化或比上年增加30%。
(八)全面完成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做好全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三〔2015〕130号)要求,进一步明确重点、细化标准。各地要按照诚信等级管理要求,做好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生产企业发生死亡事故的直接纳入D类管理,D类企业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既要严格执法,又要强化服务,帮助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力争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的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工作。
(九)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监管。一是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发证工作。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和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细则》(冀安监管三〔2013〕148号)的许可范围、许可要求、许可程序,对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依法严格把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发证工作。2016年7月31日后,应取得而未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继续使用相关危险化学品进行生产的化工企业,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并严厉处罚。二是对列入发证范围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活动,2016年底前全部达到标准化三级,未达标的,不得延期安全使用许可证。
(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技能。一是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准入和管理。加大培训、考核力度,提高其思想认识,提升安全管理能力,使其能力符合履行岗位职责的要求。二是严把许可条件,逐步提升企业从业人员素质。督促企业招录配备具有相应学历要求、专业素质的从业人员,加强对现有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企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三是督促企业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督促企业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或委托安全培训机构,编制规范的安全教育培训教材,针对岗位工作环境、危险因素以及可能产生的职业伤害,尤其是异常工况的处置、应急救援等方面,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真正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十一)突出重点行业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一是加大对重点企业监督检查频次。对涉及液氨、液氯等有毒及易燃易爆物质的企业、和涉及硝化棉、硝化工艺的企业开展重点检查,聘请专家,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二是要严厉处罚。对反复查出同样问题的企业,依法给予上限处罚,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并通报警示警告。三是加大对事故企业的监管力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四个必须”:凡是发生重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次较大事故的危化品企业,必须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凡是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必须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责令停产整顿,并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给予上限处罚;凡是违反《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等法律法规必须给予经济处罚;凡是发生一次较大事故的必须列入“黑名单”管理。
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十二)进一步引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序退出。督促有关市县政府和企业进一步认清形势,加大退出力度。严格安全监管,不断提升安全准入门槛,提高安全标准并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其生存成本,压缩其生存空间,坚决执行“十个一律”:凡是“三库”与生产能力不匹配的一律不予延期换证,“四防”设施不达标的一律不予延期换证,内外部安全距离不足的一律不予延期换证;发现“三超一改”的一律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现转包分包的一律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律不再新建扩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律不再搬迁重建生产企业,一律依法关闭无力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只要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包括爆炸受伤)的一律无条件退出,在停工期内偷开偷产的,一经核实,一律无条件退出,确保总量只减不增。
(十三)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一是严肃查处 “三超一改”及转包分包、一证多厂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一律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是继续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库四防”建设和改造提升,确保“三库”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确保“四防”设施完好有效。三是实行春节、“两会”和高温季节停工停产措施,待全国两会或高温季节结束,经专家验收合格方可复工生产。四是严格执行 “先培训后上岗”和“先验收后开工”的规定,凡企业涉药操作工未经培训合格和“三库”、“四防”及工(库)房视频监控未经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得开工生产。
(十四)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一是严格控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数量和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的数量,逐步减少常年零售网点数量。二是认真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加强零售点安全管理,坚决取缔关闭“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取缔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的零售点。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力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对违反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点“三严禁”的,一律暂扣其许可证。
❼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三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运输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实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按照危险性确定风险等级,进行公告警示,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负责。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危险化学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第二章生产、储存和使用安全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布局规划,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化工园区(集中区),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有关危险化学品行业布局规划。
建设项目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负责。第九条除加油站、加气站以及为其他行业企业配套项目或者港区建设项目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布局规划,在化工园区(集中区)内设立。
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不在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的,应当按照产业布局政策逐步迁入化工园区(集中区)。第十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存在列入国家重点监督管理名录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以及重大危险源的,应当根据工艺安全要求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紧急停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对国家规定的大型和中型化工装置还应当设置安全仪表系统。
涉及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料的浓缩、精制、干燥、结晶、溶剂回收、废液处理等蒸馏(蒸发)过程的设备设施,应当采取相应的自动化控制、泄压泄爆、尾气处置等安全措施。第十一条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应当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工业化生产,不得在生产装置上进行新工艺的中试和工业化试验。
国内首次采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可靠性论证。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的分管生产或者技术的负责人,应当按照规定具备相应的化工专业及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主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检维修和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前应当制定检维修作业方案,经风险评估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对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分析、隔绝置换、安全措施、技术交底等应当作出书面记录。聘请外来人员作业的,应当查验作业单位和人员的相关资质、资格,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对作业全程实施安全监督。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对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应当执行风险辨识、票证审批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确定专人进行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控制作业现场人数,不得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相互禁忌的作业。
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对检维修和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❽ 工业用自动化控制仪器仪表主要指哪些呀
工业自动化仪表主要包括变送、转换、计算、显示、给定、调节、辅助、执行等8类仪表以及工业计算机。其中:
仪表包括:
1、变送类仪表:它将各种被测参数(自动调节系统中的被调参数)变换为统一标准信号,供指示、记录或调节之用。变送单元主要有压力变送器、差压变送器、流量变送器、温度变送器、温差变送器、液位变送器等。
2、转换类仪表:它将各种检测仪表或其他系列仪表的输出信号转换为标准信号。转换单元包括直流毫伏转换器、频率转换器、阻抗转换器和气电转换器等。
3、计算类仪表:对几个标准的信号进行加、减、乘、除、开方、平方等运算,适用于多参数综合调节,根据温度、压力对流量信号进行校正计算,如加减器可对4个统一信号进行加减运算。
4、显示类仪表:指示、记录和累积计算被测参数,供操作人员操作、监视调节系统之用。
5、给定类仪表:分为比值给定器和报警给定器,分别用于比值调节系统和声光报警。
6、调节类仪表:比较被调量信号与给定信号,按一定调节规律(如比例、积分和微分等)计算偏差值,然后输出一个调节信号给执行器,实现系统的自动调节。
7、辅助类仪表:在调节系统中起配合作用,使调节系统的组成更为灵活。其中,信号选择器可在两个或三个信号中选出最大或最小的信号作为输出;信号限幅器用来限制信号的变化幅度不超过某一生产工艺的极限要求,当输入信号变化幅度超过限幅范围时,其输出信号就保持在限幅值上;安全栅分为检测端和操作端两种安全栅,其作用是可靠地进行电路隔离,防止偶然从电源侧窜入的高电压混入信号电路,同时通过电流和电压双重限制能量电路,把进入危险现场的电流和电压限制在安全值以下,使电路可能产生的电火花也限制在爆炸气体的点火能量以下。
8、执行类仪表:将调节单元送来的信号转换成机械位移,操纵阀门等执行元件,以实现自动调节。
各类仪表的功能往往可以组合或拆分。例如一台比值调节器,可以包括显示、给定、调节等多种类型的仪表功能。
工业计算机包括:
1、分布式控制系统DCS(Distributed Control System),也称之为集散控制系统。
2、安全联锁系统 ESD、SIS
3、可编程控制器 PLC
4、现场总线系统。
一般来说,在采用工业计算机的情况下,除变送类和执行类以外的其它仪表功能,都可以被计算机取代。
另外有大量不仅仅属于工业自动化仪表设备的传感器,如温度传感器、位移传感器等等。和大量工业在线分析仪器,如在线分析仪、火灾报警仪等等。只要在工业自动化中可以用到,习惯上也作为工业自动化仪表对待。
❾ ESD安全联锁控制系统的介绍
ESD紧急停车系统按照安全独立原则要求,独立于DCS集散控制系统,其安全级别高于DCS。在正常情况下,ESD系统是处于静态的,不需要人为干预。作为安全保护系统,凌驾于生产过程控制之上,实时在线监测装置的安全性。只有当生产装置出现紧急情况时,不需要经过DCS系统,而直接由ESD发出保护联锁信号,对现场设备进行安全保护,避免危险扩散造成巨大损失。

❿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加速多少种危险工艺生产装置自动化和控制技术改造
一、总体目标
通过推进化工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工作,切实提高化工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化工本质安全水平,确保我省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重氮化、加氢反应等15种危险工艺化工生产装置全部装备和完善自动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化工装置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三、实施步骤
(一)评价确认。各化工按照国家安监总局《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的控制方案》要求,聘请甲级安全评价对照本采用的危险化工工艺及其特点,专项安全评价自动控制情况,并将评价报告上报省安全监管局。
(二)制定改造方案。经评价,未达到自动控制要求的,要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和改造方案。改造方案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会同有关专业人员研究制订,并报省安全监管局备案。各市(地)安监局要检查指导辖区内自动化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三)方案实施。安装改造工程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安装单位承担。实施改造在安装改造前后要有完善的停、开车方案,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停、开车安全。安装改造完成后,要由安全评价对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停车装置验收评价,并建立档案,确保装置运行灵敏、可靠,确保人员及设备安全。
(四)改造确认。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将验收评价报告报省安全监管局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我省化工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特别是一些高危险工艺化工没有配置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工艺装置本质安全水平较低,化工生产过程大多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一旦出现异常且控制不当,极易引发恶性事故。实施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是规范安全生产管理、降低安全风险、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也是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有效途径。各地市要切实加强对自动化改造工作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力推进,认真实施,切实督促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装改造进度。
(二)强化管理,狠抓落实,确保进度。各市(地)要针对这项工作时间紧、专业性强、改造任务重的情况,加强各实施阶段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改造工作进展和存在困难,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各要科学分析各自装置特点,按照安全可靠、经济适用原则,充分吸收设计、评价等单位技术人员和化工专家意见,积极稳妥的实施改造。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装改造工作过程中停产和复工环节安全监管,督促建立并严格落实化工装置开、停车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保证装置改造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三)强化监管,严格许可,把住安全准入关。要将是否安装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系统作为换(发)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必要条件,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实施改造的,要在安装改造工程验收后,编制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系统安装报告书报当地安监部门。新、改、扩建项目,涉及化工装置属于安装改造范围的,必须同时设计、安装和使用相应的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未经设立安全审查或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必须提出或设计相应的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系统,否则,不予通过安全审查。已经试生产的,必须在试生产结束前配置相应的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确因时间紧、工作量大等原因无法完成的,要作出安装改造的时限承诺(最长不超过6个月),并认真实施,否则不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要采用危险度评价法,分析工艺装置的安全风险,提出是否安装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系统的措施建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生产现状安全评价报告,要对是否按规定要求安装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作出评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要根据工艺装置的安全风险分析、风险级别和措施建议,充分考虑和设计重要参数的测量、控制、报警、自动联锁保护及紧急停车等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设施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