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安全稳定控制系统检测工作管理办法
安全稳定控制系统(简称稳控系统)验收检验、定期检验及补充检验等的种 类、周期、内容及要求。
电网的安全稳定控制系统是安全自动装置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控制主站、控制子站、切负荷(切机)执行站装置及它们之间的通信网络组成。省网的安全稳定控制系统由中调负责整定和调度管辖。电力通信中心负责安全稳定控制系统的通信通道的运行管理,并应确保通信通道的正确、可靠运行。
安全稳定控制系统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入网管理,各级调度和设计部门应加强对其逻辑功能和防误性能的校核,提高其动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安全自动装置(包括安稳装置)的本体检验由所属运行维护单位负责,检验计划须报经相应调度部门批复后执行;属中调管辖的安稳系统的联合检验由中调负责组织、各运行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安全自动装置应按规定投入运行。
B.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的2.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
2.1.1为保证电力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维持电网频率、电压的正常水平,系统应有足够的静态稳定储备和有功、无功备用容量。备用容量应分配合理,并有必要的调节手段。在正常负荷波动和调整有功、无功潮流时,均不应发生自发振荡。
2.1.2合理的电网结构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在电网的规划设计阶段,应当统筹考虑,合理布局。电网运行方式安排也要注重电网结构的合理性。合理的电网结构应满足如下基本要求:
a) 能够满足各种运行方式下潮流变化的需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并能适应系统发展的要求;
b) 任一元件无故障断开,应能保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且不致使其它元件超过规定的事故过负荷和电压允许偏差的要求;
c) 应有较大的抗扰动能力,并满足本导则中规定的有关各项安全稳定标准;
d) 满足分层和分区原则;
e) 合理控制系统短路电流。
2.1.3在正常运行方式(含计划检修方式,下同)下,系统中任一元件(发电机、线路、变压器、母线)发生单一故障时,不应导致主系统非同步运行,不应发生频率崩溃和电压崩溃。
2.1.4在事故后经调整的运行方式下,电力系统仍应有规定的静态稳定储备,并满足再次发生单一元件故障后的暂态稳定和其它元件不超过规定事故过负荷能力的要求。
2.1.5 电力系统发生稳定破坏时,必须有预定的措施,以防止事故范围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2.1.6低一级电网中的任何元件(包括线路、母线、变压器等)发生各种类型的单一故障均不得影响高一级电压电网的稳定运行。 2.2.1受端系统的建设
2.2.1.1受端系统是指以负荷集中地区为中心,包括区内和邻近电厂在内,用较密集的电力网络将负荷和这些电源联接在一起的电力系统。受端系统通过接受外部及远方电源输入的有功电力和电能,以实现供需平衡。
2.2.1.2受端系统是整个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作为实现合理的电网结构的一个关键环节予以加强,从根本上提高整个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水平。加强受端系统安全稳定水平的要点有:
a.加强受端系统内部最高一级电压的网络联系; b.为加强受端系统的电压支持和运行的灵活性,在受端系统应接有足够容量的电厂;
c.受端系统要有足够的无功补偿容量;
d.枢纽变电所的规模要同受端系统的规模相适应;
e.受端系统发电厂运行方式改变,不应影响正常受电能力。
2.2.2电源接入
2.2.2.1根据发电厂在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规模的发电厂应分别接入相应的电压网络;在经济合理与建设条件可行的前提下,应注意在受端系统内建设一些较大容量的主力电厂,主力电厂宜直接接入最高一级电压电网。
2.2.2.2外部电源宜经相对独立的送电回路接入受端系统,尽量避免电源或送端系统之间的直接联络和送电回路落点过于集中。每一组送电回路的最大输送功率所占受端系统总负荷的比例不宜过大。具体比例可结合受端系统的具体条件来决定。
2.2.3电网分层分区 2.2.3.1应按照电网电压等级和供电区域,合理分层分区。合理分层,将不同规模的发电厂和负荷接到相适应的电压网络上;合理分区,以受端系统为核心,将外部电源连接到受端系统,形成一个供需基本平衡的区域,并经联络线与相邻区域相连。
2.2.3.2随着高一级电压电网的建设,下级电压电网应逐步实现分区运行,相邻分区之间保持互为备用。应避免和消除严重影响电网安全稳定的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磁环网,发电厂不宜装设构成电磁环网的联络变压器。
2.2.3.3 分区电网应尽可能简化,以有效限制短路电流和简化继电保护的配置。
2.2.4电力系统间的互联
2.2.4.1 电力系统采用交流或直流方式互联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2.2.4.2交流联络线的电压等级宜与主网最高一级电压等级相一致。
2.2.4.3互联电网在任一侧失去大电源或发生严重单一故障时,联络线应保持稳定运行,并不应超过事故过负荷能力的规定。
2.2.4.4在联络线因故障断开后,要保持各自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2.2.4.5系统间的交流联络线不宜构成弱联系的大环网,并要考虑其中一回断开时,其余联络线应保持稳定运行并可转送规定的最大电力。
2.2.4.6对交流弱联网方案,应详细研究对电网安全稳定的影响,经技术经济论证合理后,方可采用。 2.3.1 无功功率电源的安排应有规划,并留有适当裕度,以保证系统各中枢点的电压在正常和事故后均能满足规定的要求。
2.3.2电网的无功补偿应以分层分区和就地平衡为原则,并应随负荷(或电压)变化进行调整,避免经长距离线路或多级变压器传送无功功率, 330kV及以上等级线路的充电功率应基本上予以补偿。 2.3.3 发电机或调相机应带自动调节励磁(包括强行励磁)运行,并保持其运行的稳定性。
2.3.4 为保证受端系统发生突然失去一回重载线路或一台大容量机组(包括发电机失磁)等事故时保持电压稳定和正常供电,不致出现电压崩溃,受端系统中应有足够的动态无功备用容量。 2.5.1在规划电网结构时,应实现合理的分层分区原则;运行中的电力系统必须在适当地点设置解列点,并装设自动解列装置。当系统发生稳定破坏时,能够有计划地将系统迅速而合理地解列为供需尽可能平衡(与自动按频率减负荷、过频率切水轮机、低频自起动水轮发电机等措施相配合)而各自保持同步运行的两个或几个部分,防止系统长时间不能拉入同步或造成系统频率和电压崩溃,扩大事故。
2.5.2电力系统必须考虑可能发生的最严重事故情况,并配合解列点的安排,合理安排自动低频减负荷的顺序和所切负荷数值。当整个系统或解列后的局部出现功率缺额时,能够有计划地按频率下降情况自动减去足够数量的负荷,以保证重要用户的不间断供电。发电厂应有可靠的保证厂用电供电的措施,防止因失去厂用电导致全厂停电。 2.5.3在负荷集中地区,应考虑当运行电压降低时,自动或手动切除部分负荷,或有计划解列,以防止发生电压崩溃。 2.6.1电力系统全停的恢复应首先确定停电系统的地区、范围和状况;然后依次确定本区内电源或外部系统帮助恢复供电的可能性;当不可能时,应很快投入系统黑启动方案。
2.6.2制定黑启动方案应根据电网结构的特点,合理划分区域,各区域必须安排一至两台具备黑启动能力机组,并合理分布。
2.6.3系统全停后的恢复方案(包括黑启动方案),应适合本系统的实际情况,以便能快速有序地实现系统的重建和对用户恢复供电。恢复方案中应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恢复步骤和恢复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其保护、通信、远动、开关及安全自动装置均应满足自启动和逐步恢复其它线路和负荷供电的特殊要求。
2.6.4在恢复启动过程中应注意有功、无功功率平衡,防止发生自励磁和电压失控及频率的大幅度波动,必须考虑系统恢复过程中的稳定问题,合理投入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防止保护误动而中断或延误系统恢复。
C.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的技术要求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relay protection of power system)
最早的继电保护装置是熔断器。以后出现了以断路器为核心的电磁式继电保护装置、电子式静态继电保护装置,发展迅速的以远动技术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
继电保护装置必须满足的四个基本要求:
1 选择性:当系统发生故障时,继电保护装置只将故障设备切除,使停电范围尽量缩小,保证无故障部分继续运行。
2 速动性:电力系统发生故障时,要求能快速切除故障以提高电力系统并列运行的稳定性;减少用户在电压降低的异常情况下的运行时间,使电动机不致因电压降低时间过长而处于停止转动状态,并利于电压恢复时电动机的自起动,以加速恢复正常运行的进程;此外,还可避免扩大事故,减轻故障元件的损坏程度。
3 灵敏性:是指保护对其保护范围内的故障或不正常运行状态的反应能力,对于保护范围内故障,不论短路点的位置在哪里,短路类型如何,运行方式怎样变化,保护均应灵敏正确地反应。
4 可靠性:就是在保护范围以内发生属于它应该动作的故障时,不应该由于它本身的缺陷而拒绝动作;而在其它任何不属于它动作的情况下,不应该误动作。
继电保护的基本概念
在电力系统运行中,外界因素(如雷击、鸟害等)、内部因素(绝缘老化,损坏等)及操作等,都可能引起各种故障及不正常运行的状态出现,常见的故障有:单相接地;三相短路;两相短路;两相接地短路;断线等。
电力系统非正常运行状态有:过负荷,过电压,非全相运行,振荡,次同步谐振,同步发电机短时失磁异步运行等。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是在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和不正常运行情况时,用于快速切除故障,消除不正常状况的重要自动化技术和设备。电力系统发生故障或危及其安全运行的事件时,他们能及时发出告警信号,或直接发出跳闸命令以终止事件。
1.继电保护的基本任务
(1)自动迅速,有选择的跳开特定的断路器(2)反映电气元件的不正常运行状态
2.电力系统对继电保护的基本要求
速动性,选择性,灵敏性,可靠性。
D. 《国家电网公司反事故斗争二十五条重点措施》全文
反事故斗争二十五条重点措施(修订版)
(一)认真贯彻《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严格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完善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制度,并结合电网发展和科技进步及时复查、修订、补充。认真做好三个层面的“对照检查”。
领导层:是否熟悉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和制度要求;是否结合实际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和落实;是否亲自研究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重大、全局性问题,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证;是否组织制定本单位的重特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预案;是否有针对性地深入基层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是否掌握职工队伍的思想动态。
管理层:是否掌握安全生产规程规定;是否贯彻落实了上级有关安全监督与管理的各项要求和规定;是否制订、完善了有关规程制度,并组织落实;是否组织开展了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与预控、设备运行分析等工作,对事故隐患清楚,并采取了应对措施;是否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工作;是否落实了各项反事故措施。
执行层:是否熟知自己的安全职责;是否清楚工作任务和分工;是否清楚本职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工作标准;是否具备工作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技能;是否熟知工作中的危险点并采取防范措施;是否保证了作业安全和工作质量。
(二)强化生产现场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到五个“百分之百”,即安规考试百分之百合格,安规要求百分之百执行,操作正确率百分之百实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措施百分之百落实,标准化作业百分之百到位。
(三)建立安全监督与管理体系,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和完善规程规定,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以“三铁”(铁的制度、铁的面孔、铁的处理)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落实有措施。遏制违章,杜绝人员责任事故。对待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责任追究,严格人员处理。
(四)加强电网规划管理,科学规划电网结构和布局,整体考虑电网的安全性,从源头上保证电网安全运行。要采用先进技术标准和规范,选择技术先进、可靠性高的设备规划建设电网,从根本上改善电网的安全状况。重点解决电力设备陈旧,输送通道“瓶颈”、电磁环网、短路容量过大等电网存在的问题。根据电网运行状况,及时调整规划相关导则和设计标准,不断提高电网抵御事故的能力。做好一、二次系统协调规划,提高电网稳定运行水平。
(五)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强化电网调度运行的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切实提高大电网运行稳定分析计算水平和计算结果的准确度。加强负荷预测分析,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严禁超稳定极限和设备超能力运行。电网运行必须留足旋转备用和事故备用容量,做好有功负荷和各级无功平衡,保证系统频率和电压质量。制定电煤供应预警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防止因缺煤和故障停机引发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
(六)认真分析电网主网和中心城市等重点地区电网安全运行和可靠供电存在的问题,全面评估枢纽变电站全停、重要输电线路跳闸可能造成的安全影响,采取措施减小或避免风险。在电网大负荷到来之前,要组织开展电网联合反事故演习和有针对性的单项演习,提高电网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制定和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的电源救援方案,设立科学的“黑启动”方案并定期演练,确保电网应急状态下“黑启动”有效。
(七)加强继电保护和安全稳定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认真核查验算保护整定方案和安全稳定自动装置的控制策略,严格软件版本和定值管理,高峰负荷前要对定值和安控策略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期进行保护装置和安全稳定自动装置的校验传动,严禁超检验周期运行。落实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各项反事故措施,防止误动、拒动事故。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人员“三误”(误动、误碰、误/漏接线)事故。
(八)强化低频率(低电压)减载管理。根据电网发展变化,定期对低频、低压减载方案进行系统实测和校验,保证事故情况下装置正确动作,实际切除容量满足整定方案要求,减小事故影响范围。
(九)加强调度自动化系统和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管理,确保调度自动化信息真实反映电网运行情况,并完整准确、可靠及时地传送至调度中心,发现数据异常及时处理。调度自动化系统应建立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网络安全隔离措施。加强通信设备运行维护和检查,确保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自动化信息所需主、备用通道的畅通、可靠,满足规程要求。
(十)加强对并网发电厂的安全监督。要明确网厂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对发电厂涉网部分的技术要求积极开展监督,在发电厂侧有效落实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各项措施,监督并网发电机组电力系统稳定器(PSS)、各类保护装置按要求可靠投入运行,确保调速系统和励磁系统运行参数满足电网稳定运行要求。
(十一)发生重、特大事故及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不安全事件,公司系统各单位应确保应急处理指挥系统响应迅速、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及时有效、资源调动灵活快捷、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应急援助有力、事故信息报告快速准确、对外信息发布及时得当,全力减少事故造成的社会损失和对用户的影响。
(十二)加强对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检查,严格按规程规定管理蓄电池充电、浮充电装置,定期进行放电试验,杜绝因直流电源系统故障导致事故扩大、变电站全站停电事故。加强接地网维护,必须按规定对接地网定期校验、测试、开挖检查,对热稳定容量不够、焊接质量不合格或锈蚀严重等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接地网及时改造,杜绝发生因接地网不合格导致的事故。
(十三)加大对无功补偿设备的管理力度。必须按照分层、分区配置的原则,保证无功补偿容量满足要求。加强无功补偿设备的维护,保证无功补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依据电网需求,确保无功补偿设备可靠投切,保证电压水平和电能质量,防止发生电压稳定破坏事故。
(十四)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制度,形成群防群治机制。积极征得当地政府的支持,与公安部门配合建立保护电力设施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施工许可制度,对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和施工,要加强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技防措施,加强线路巡视管理,切实发挥企业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作用。
(十五)加强对用电安全的监督检查,督促客户用电安全措施的落实和隐患的整改,防止发生因客户设备原因波及电网的事故。加强需求侧管理,计划停运或变更供电方式时,及时与客户沟通做好应急准备。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督促和引导重点客户、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尽快建立和完善备用保安电源,对特别重要客户,要督促其完善多路电源供电方案和落实非电保安措施。
(十六)加强变电站设备管理,重点防止大型变压器及互感器损坏事故,加强油质监督,定期进行红外成像测温、绕组变形检测等试验,防止绝缘损坏事故发生。加强断路器运行检修维护,确保操作机构灵活可靠,要定期测试开关分合闸时间符合技术要求,保证灭弧元件工作良好。加强防误装置的维护管理,确保各类锁具百分之百灵活可靠。加强设备本体保护的维护管理,定期开展预试和传动。加强直流输电系统换流站的安全管理,对换流站主设备严格运行维护和技术监督,强化对换流站直流控制保护系统、冷却系统、站用电系统、空调通风、调度通信、消防等系统的维护,加强设备隐患排查和整改,防止直流停运事故发生;
(十七)针对电网供电高温大负荷等季节性特点,对重要设备、长期重负载设备以及老旧设备,加强运行监视,制定过载、过温运行的相关技术规定,确保出现过载、过温运行情况下输变电设备的安全。
(十八)切实做好防雷、防汛、防火、防台风、防冰害、防地质灾害等工作,提高电网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重载、大档距、交*跨越导线弧垂和交*跨越距离的检测和线路走廊下危险物的清理。恶劣天气、大负荷、重要保电期要安排特巡。完善防污闪管理体系,定期修改地区污秽标准,严格落实设计和设备采购责任制,落实防鸟害和防环境污染等技术措施。
(十九)加强公司系统发电企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发电厂运行和检修规程规定,采取措施有效预防锅炉超压、超温,汽包满水或烧干,炉膛爆炸,汽轮机超速飞车,大轴弯曲和轴瓦烧损,发电机定子线圈损坏,灰场垮坝等事故发生,切实保证锅炉水位保护、汽轮机和发电机主保护等可靠投入。加强水电厂的安全管理,消除防汛隐患和病坝、险坝,杜绝水电厂漫坝、垮坝和水淹厂房事故。
(二十)建立完善的基建安全保证体系。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管理职责,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增强法律意识,加强承发包工程和招录临时用工的合同管理,重点做好对承包队伍资质、业绩和安全纪录的审查,明确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兼职安监人员,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保证施工人身安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十一)施工企业要按资质承揽工程,杜绝超能力施工。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监督与管理,做好对各类人员的安全监护,严格执行安全和技术交底制度,落实各项施工组织方案。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拆卸、转移、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制定专门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避免因操作和组织不当发生事故。
(二十二)加强对农电企业的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安全管理标准统一、安全技术标准统一、安全工作标准统一,实现安全管理体系一体化。防止农电作业人员和外部人员触电死亡事故,明确农电安全职责,严格遵章守纪,加强作业现场检查力度,杜绝无票作业、违章作业。
(二十三)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强化安全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督与管理能力。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强化对农电员工及临时工的培训力度,提高安全和生产技能。严格岗位资质管理,严禁无证上岗。
(二十四)加强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防范工作。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与生产安全同等重要、同等管理。建立生产信息系统和外部网站的物理隔离。加强对防火墙、入侵检测、漏洞扫描等方面的重点防范,确保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制定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提高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应急处理能力。
(二十五)加强消防和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防火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明确人员责任,落实防火规程规定。严格对电缆和电缆沟道(夹层)、充油设备、蓄电池室、制氢站等部位进行监视和防控。遵守《道路安全交通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各类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加强车辆维修保养,严防车辆带病上路。
E. 大电网对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要求
电网对继电保护的基本要求是可靠性、选择性、快速性、灵敏性,即通常所说的“四性”,这些要求之间,有的相辅相成、有的相互制约,需要对不同的使用条件分别进行协调。
(l) 可靠性:是对继电保护最基本的性能要求,它又可分为可信赖性和安全性2个方面。可信赖性要求继电保护在异常或故障情况下,能准确地完成设计所要求的动作;安全性要求继电保护在非设计所要求动作的所有情况下,能够可靠地不动作。
(2) 选择性:是指在对电网影响可能最小的地方,实现断路器的控制操作,以终止故障或电网事故的发展。如对电力设备的继电保护,当电力设备故障时,要求最靠近故障点的断路器动作断开电网的供电电源,即电力设备继电保护的选择性。选择性除了决定于继电保护装置本身的性能外,还要求满足从电源算起,愈靠近故障点,其继电保护装置的故障启动值愈小,动作时间愈短;而对振荡解列装置,则要求当电网失去同步稳定性时,其所动作的断路器断开点,在解列后两侧电网可以各自安全地同步运行,从而终止振荡等。
(3) 快速性:是指继电保护应以允许的可能最快的速度动作于断路器跳闸,以断开故障或终止异常状态的发展。继电保护快速动作可以减轻故障元件的损坏程度,提高线路故障后自动重合闸的成功率,并特别有利于故障后的电力系统同步运行的稳定性。快速切除线路和母线的短路故障,是提高电力系统暂态稳定的最重要手段。
(4) 灵敏性:是指继电保护对设计规定要求动作的故障和异常状态能够可靠动作的能力。故障时进入装置的故障量与给定的装置启动值之比,为继电保护的灵敏系数,它是考核继电保护灵敏性的具体指标,在一般的继电保护设计与运行规程中都有具体的规定要求。
F. 什么是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
防止电力系统失去稳定性、防止事故扩大、防止电网崩溃、恢复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各种自动装置总称。一般是根据电力系统的电压、频率、负荷大小的变化,如引起电力网的不稳定运行,即通过这些安稳装置切除部分负荷,保证大电网迅速回到正常运行状态。
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就是装在两个同步电网的联络线上,当两网不能保持同步时,执行自动解列的装置。还有自动切机功能,就是当电厂出口发生设备故障,导致输送能力低于电厂实际功率时,切除发电机组。
电力系统正常运行时,原动机供给发电机的功率总是等于发电机送给系统供负荷消耗的功率,当电力系统受到扰动,使上述功率平衡关系受到破坏时,电力系统应能自动地恢复到原来的运行状态,或者凭借控制设备的作用过度到新的功率平衡状态运行。
(6)安全自动装置通道应满足扩展阅读;
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的电力设备和线路,应装设短路故障和异常运行保护装置。电力设备和线路短路故障的保护应有主保护和后备保护,必要时可再增设辅助保护。主保护是满足系统稳定和设备安全要求,能以最快速度有选择地切除被保护设备和线路故障的保护。
后备保护是主保护或断路器拒动时,用以切除故障的保护。后备保护可分为远后备和近后备两种方式。远后备是当主保护或断路器拒动时,由相邻电力设备或线路的保护来实现的后备。近后备是当主保护拒动时,是当断路器拒动时,由断路器失灵保护来实现的后备保护。
辅助保护是为补充主保护和后备保护的性能或当主保护和后备保护退出运行而增设的简单保护。异常运行保护是反应被保护电力设备或线路异常运行状态的保护。
G. 倒闸操作时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使用原则是什么
答
倒闸操作时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使用原则是:
(1)设备不允许无保护运行。一切新设备均应按照DL400-91《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的规定,配置足够的保护及自动装置。设备送电前,保护及自动装置应齐全,图纸、整定值应正确,传动良好,压板在规定位置。
(2)倒闸操作中或设备停电后,如无特殊要求,一般不必操作保护或断开压板。但在下列情况要特别注意,必须采取措施:
1)倒闸操作将影响某些保护的工作条件,可能引起误动作,则应提前停用。例如电压互感器停电前,低电压保护应先停用。
2)运行方式的变化将破坏某些保护的工作原理,有可能发生误动时,倒闸操作前也必须将这些保护停用。例如当双回线接在不同母线上,且母联断路器断开运行,线路横联差动保护应停用。
3)操作过程中可能诱发某些联动跳闸装置动作时,应预先停用。例如,发电机无励磁倒备用励磁机,应预先把灭磁开关联锁压板断开,以免恢复励磁合灭磁开关时,引起发电机主断路器及厂用变压器跳闸。
(3)设备虽已停电,如该设备的保护动作(包括校验、传动)后,仍会引起运行设备断路器跳闸时,也应将有关保护停用,压板断开。例如,一台断路器控制两台变压器,应将停电变压器的重瓦斯保护压板断开;发电机停机,应将过电流保护跳其它设备(主变压器、母联及分段断路器)的跳闸压板断开。
H. 工地上安全通道的规范尺寸是多少
1、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应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道口,两端各长出1m,进深尺寸应符合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范围。坠落半径(R)分别为:当坠落物高度为2~5m时,R为3m;当坠落物高度为5~15m时,R为4m;当坠落物高度为15~30m时,R为5m;当坠落物高度大于30m时,R为6m。
2、场内(外)道路边线与建筑物(或外脚手架)边缘距离分别小于坠落半径的,应搭设安全通道。
3、木工加工场地、钢筋加工场地等上方有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调杆回转范围之内,应搭设双层防护棚。
4、安全防护棚应采用双层保护方式,当采用脚手片时,层间距600mm,铺设方向应互相垂直。
5、各类防护棚应有单独的支撑体系,固定可靠安全。严禁用毛竹搭设,且不得悬挑在外架上。
6、非通道口应设置禁行标志,禁止出入。
(8)安全自动装置通道应满足扩展阅读
安全通道的作用:
根据人员安全疏散路线的设计原则,人员在疏散时,一个阶段比一个阶段安全性高,一步比一步安全。认为较为合适的方法是在疏散楼梯间至室外安全区域之间设置一条安全通道,供紧急情况下人员疏散使用。
在发生火灾时,处于疏散距离过长区域中的人员,可先 进入安全通道,再从安全通道疏散至室外; 从楼上疏散 至首层的人员也能通过安全通道安全地疏散至室外。
安全通道的分类:
1、防火墙安全通道
2、防火卷帘安全通道
3、组合式安全通道
不同安全通道的分割方式:
1、防火墙安全通道分隔方式:安全通道绝大部分采用防火墙分隔, 进入安全通道的门 为甲级防火门。
2、防火卷帘安全通道分隔方式:安全通道绝大部分采用防火卷帘分隔, 卷帘通过“两步 降”或“帘中门”供人员进入安全通道。
3、组合式安全通道分隔方式:根据建筑使用功能的要求,有意识地将防火墙和防火卷帘配合使用。
不同安全通道的优缺点:
1、防火墙安全通道 优点:安全通道内的安全水平高; 管理维护简单。缺点:破坏了建筑的空间完整性; 降低了建筑空间利用率; 给顾客的购物带来不便。
2、防火卷帘安全通道 优点:有利于建筑的空间完整性; 建筑的空间利用率较高。缺点:安全通道内的安全水平与防火卷帘能否正 常工作有直接关系;管理维护复杂。
3、组合式安全通道 优点:合理的设计能提高建筑空间 整体性和利用效率。缺点:安全通道设计过程复杂; 管理维护较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