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移动式泡沫灭火装置的工作原理是什么zy19
移动式泡沫灭火装置工作原理
移动式泡沫灭火装置在灭火时其管线式比例混合器的两端的管牙接口与消防水带连接,并连接压力水源,当有不低于0.6MPa压力的水以很高的速度流过比例混合器的喷嘴时,由于射流质点的横向移动的扩散作用,比例混合器的室内形成真空(负压),于是泡沫液储罐内的泡沫液在大气的压力作用下通过吸液管进入混合器,与压力水混合,最终达到一定比例的混合液,经泡沫枪、泡沫产生器喷射泡沫扑灭火灾。
移动式泡沫灭火装置
② 喷淋泡沫灭火系统怎么设计
这个问题是不是有点太大了,能把问题缩小点吗?
喷淋泡沫系统其实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差内不多,但是它有一些容特殊要求:
(1)经过信号阀及水流指示器后要接一个泡沫罐及水泡沫混合装置;
(2)每个分区要设排气阀;
(3)每个分区排气时间有限制,这会影响每个分区的管道长度,具体详见泡沫灭火设计规范;
(4)喷头的设置和普通喷水灭火系统相同。
③ 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有哪些配套
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指火灾发生时,由存放地点移至起火场所的泡沫灭火设备所组成的灭火系统。
此系统主要配套设施包括泡沫消防车、升降式泡沫管架、泡沫钩枪及水带等。
特点是布置灵活,尤其是当固定式或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受到甲、乙、丙类液体贮罐局部爆炸破坏时,可充分发挥其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的作用。
④ 移动式泡沫灭火装置技术参数有哪些zy16
DQP-500型灭火装置
DQP系列灭火装置是煤矿最实用的灭火装置。增设了二次燃烧装备,使其在氧气降低的情况下仍能保持CO在较低水准,采用进口测氧探头使用,不需要换。采用矿用隔爆开关、自动点火等最新装置中,煤,集,团。操作既安全又简便。本产品现可自由伸缩拉长、新改制自动找平减震轮子。整机采用不锈钢材质。它可随时观测到氧含量,同时可调节气体成分,完善了欠水断电自动保护装置。
主要用于煤矿井下扑灭大型火灾,快速惰化火区,控制瓦斯爆炸,减少或杜绝残火复燃,既能阻爆灭火,又能起到隔绝,窒息火灾等最新技术装备,也适用于仓库、隧道、石油、化工、机场、地下商场及有限空间的灭火装置。
DQP-500型灭火装置技术参数
型号:DQP500
气泡量:400-500m3-min
耗油量:21-28kg-min
耗水量zmjt054:50m3
展开总长:9.8m
缩放长度:5.2m
重量:650kg
功率:46.5kw。
⑤ 泡沫灭火系统的按泡沫发泡倍数
据《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专题报告汇编(1989年9月编制)和1992年10月原商业部设计院编制的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资料介绍,低倍数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为5~7L/(min.m2)、混合比为3%~6%、预燃时间60~120s的情况下,灭火时间为3~5min;中倍数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为4~4.4L(min.m2)、混合比为8%、预燃时间60~90s的情况下,灭火时间为1~2min。在供给强度同为4L/(min.m2),时,中倍数蛋白泡沫混合液灭火时间124s;低倍数蛋白泡沫混合液灭火时间为459s;低倍数氟蛋白泡沫混合液灭火时间为270s。
低倍数泡沫是指泡沫混合液吸入空气后,体积膨胀小于20倍的泡沫。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主要用于扑救原油、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丙酮等B类的火灾,适用于炼油厂、化工厂、油田、油库、为铁路油槽车装卸油的鹤管栈桥、码头、飞机库、机场等。一般民用建筑泡沫消防系统等常采用低倍数泡沫消防系统。低倍数泡沫液有普通蛋白泡沫液,氟蛋白泡沫液,水成膜泡沫液(轻水泡沫液),成膜氟蛋白泡沫液及抗溶性泡沫液等几种类型。
由于水溶性可燃液体如乙醇、甲醇、丙酮、醋酸乙脂等的分子极性较强,对一般灭火泡沫有破坏作用,一般泡沫灭火剂无法对其起作用,应采用抗溶性泡沫灭火剂。抗溶性泡沫灭火剂对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有较好的稳定性,可以抵抗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破坏,发挥扑灭火灾的作用。不宜用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扑灭流动着的可燃液体或气体火灾。此外,也不宜与水枪和喷雾系统同时使用。 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规定,地上式固定顶油罐、内浮顶油罐应设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等,当浮顶油罐采用中心软管配置泡沫混合液的方式时,可设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国产中倍数泡沫液是一种氟蛋白泡沫液,泡沫发泡倍数在21~200之间,可应用于局部应用式、移动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50倍以下的中倍数泡沫液适用于地上油罐的液上灭火,50倍以上的适用于流淌火灾的扑救。
发泡倍数在21~200之间的称为中倍数泡沫。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一般用于控制或扑灭易燃、可燃液体、固体表面火灾及固体深位阴燃火灾。其稳定性较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差,在一定程度上会受风的影响,抗复燃能力较低,因此使用时需要增加供给的强度。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能扑救立式钢制贮油罐内火灾。 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由固定的泡沫液消防泵、泡沫液贮罐、比例混合器、泡沫混合液的输送管道及泡沫产生装置等组成,并与给水系统连成一体。当发生火灾时,先启动消防泵、打开相关阀门,系统即可实施灭火。
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喷射方式可采用液上喷射和液下喷射方式。 该系统有一部分设备为固定式,可及时启动,另一部分是不固定的,发生火灾时,进入现场与固定设备组成灭火系统灭火。根据固定安装的设备不同,有两种形式:一种为设有固定的泡沫产生装置,泡沫混合液管道、阀门。当发生火灾时,泡沫混合液由泡沫消防车或机动泵通过水带从预留的接口进入。另一种为设有固定的泡沫消防泵站和相应的管道,灭火时,通过水带将移动的泡沫产生装置(如泡沫枪)与固定的管道相连,组成灭火系统。(由消防车及消防水带与固定的泡沫产生器相连接或由固定的泡沫站及消防水带、泡沫管枪或钩管等组成的泡沫灭火系统)
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适用于具有较强的机动消防设施的甲、乙、丙类液体的贮罐区或单罐容量较大的场所及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区内易发生火灾的局部场所。 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一般由水源(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泡沫消防车或机动消防泵、移动式泡沫产生装置、水带、泡沫枪、比例混合器等组成。当发生火灾时,所有移动设施进入现场通过管道、水带连接组成灭火系统。
该系统具有使用灵活,不受初期燃烧爆炸的影响的优势。但由于是在发生火灾后应用,因此扑救不如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及时,同时由于灭火设备受风力等外界因素影响较大,造成泡沫的损失量大,需要供给的泡沫量和强度都较大。
⑥ 移动式泡沫罐什么
移动式泡沫罐主要用于地下车库、化工品仓库、锅炉房、船舶、加油站、电厂等单位场所,可作为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补充,或单独作为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由泡沫液储罐、负压式比例混合器、手推车轮、PQ泡沫枪、水龙带、泡沫液控制阀等组成。流量4-8(L/S),泡沫储罐容积100L-600L。 移动式泡沫罐在灭火时负压比例混合器两端的快速接头连接消防水带与泡沫枪,并连接消火栓消防水源,当消防水流经过移动式泡沫罐的比例混合器时,比例混合器的室内形成负压,泡沫灭火剂通过吸液管进入比例混合器,与消防水混合,形成一定比例的泡沫混合液。当泡沫混合液流到泡沫枪时,因为泡沫枪的性能会吸入空气,使泡沫混合液发泡。从而达到泡沫灭火的效果。1移动式泡沫罐喷射的泡沫能量大,穿透能力强,能迅速扑灭火灾。
2移动式泡沫罐的混合比例稳定可靠,可提供高质量的泡沫灭火剂。
3在灭火过程中,可根据灭火需求,随时添加泡沫灭火剂。
4移动式泡沫罐机动性能强,其轻便移动灵活的灭火性能覆盖面广,扑灭火灾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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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煤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装置的参数有哪些
(1)系统型式的选择应根据防护区的总体布局、火灾的危害程度、火灾的种类和扑救条件等因素,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2)全淹没系统或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全淹没系统应同时具备自动、手动和应急机械手动启动功能。
2)自动控制的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应同时具备手动和应急机械手动启动功能;手动控制的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尚应具备应急机械手动启动功能。
3)消防控制中心(室)和防护区应设置声光报警装置。
4)消防自动控制设备宜与防护区内门窗的关闭装置、排气口的开启装置,以及生产、照明电源的切断装置等联动。
(3)当系统以集中控制方式保护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时,其中一个防护区发生火灾不应危及到其他防护区;泡沫液和水的储备量应按最大一个防护区的用量确定;手动与应急机械控制装置应有标明其所控制区域的标记。
(4)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应在泡沫淹没深度以上。
2)宜接近保护对象,但其位置应免受爆炸或火焰损坏。
3)应使防护区形成比较均匀的泡沫覆盖层。
4)应便于检查、测试及维修。
5)当泡沫产生器在室外或坑道应用时,应采取防止风对泡沫产生器发泡和和泡沫分布影响的措施。
(5)当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出口设置导泡筒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泡筒的横截面积宜为泡沫产生器出口横截面积的1.05~1.10倍。
2)当导泡筒上设有闭合器件时,其闭合器件不得阻挡泡沫的通过。
(6)固定安装的高倍数泡沫产生器前应设置管道过滤器、压力表和手动阀门。
(7)固定安装的泡沫液桶(罐)和比例混合器不应设置在防护区内。
(8)系统干式水平管道最低点应设置排液阀,且坡向排液阀的管道坡度不宜小于3‰。
(9)系统管道上的控制阀门应设置在防护区以外,自动控制阀门应具有手动启闭功能。
⑧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有哪些要求
(1)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固定式、半固定式或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储罐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应选用液上喷射、液下喷射或半液下喷射系统。
2)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和其他对普通泡沫有破坏作用的甲、乙、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应选用液上喷射系统或半液下喷射系统。
3)外浮顶和内浮顶储罐应选用液上喷射系统。
4)非水溶性液体外浮顶储罐、内浮顶储罐、直径大于18m的固定顶储罐及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不得选用泡沫炮作为主要灭火设施。
5)高度大于7m或直径大于9m的固定顶储罐,不得选用泡沫枪作为主要灭火设施。
(3)储罐区泡沫灭火系统扑救一次火灾的泡沫混合液设计用量,应按罐内用量、该罐辅助泡沫枪用量、管道剩余量三者之和最大的储罐确定。
(4)设置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储罐区,应配置用于扑救液体流散火灾的辅助泡沫枪,泡沫枪的数量及其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表5-17的规定。每支辅助泡沫枪的泡沫混合液流量不应小于240L/min。
【3标§】泡沫枪数量及其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表5-17
(5)当储罐区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混合液流量大于或等于100L/s时,系统的泵、比例混合装置及其管道上的控制阀、干管控制阀宜具备远程控制功能。
(6)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混合液主管道上应留出泡沫混合液流量检测仪器的安装位置;在泡沫混合液管道上应设置试验检测口;在防火堤外侧最不利和最有利水力条件处的管道上,宜设置供检测泡沫产生器工作压力的压力表接口。
(7)储罐区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与消防冷却水系统合用一组消防给水泵时,应有保障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满足设计要求的措施,且不得以火灾时临时调整的方式保障。
(8)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储罐区,宜沿防火堤外均匀布置泡沫消火栓,且泡沫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60m。
(9)储罐区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应具备半固定式系统功能。
(10)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在泡沫消防水泵或泡沫混合液泵启动后,将泡沫混合液或泡沫输送到保护对象的时间不大于5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