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消防喷淋安装规范
消防喷淋安装规范: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7.1 一般规定
7.1.1 喷头应布置在顶板或吊顶下易于接触到火灾热气流并有利于均匀布水的位置。当喷头附近有障碍物时,应符合本规范7.2节的规定或增设补偿喷水强度的喷头。
7.1.2 直立型、下垂型喷头的布置,包括同一根配水支管上喷头的间距及相邻配水支管的间距,应根据系统的喷水强度、喷头的流量系数和工作压力确定,并不应大于表7.1.2的规定,且不宜小于2.4m。
7.1.3 除吊顶型喷头及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不应大于150mm。
1 当在梁或其他障碍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喷头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同时溅水盘与梁等障碍物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不应大于1OOmm。
2 在梁间布置喷头时,应符合本规范7.2.1条的规定。确有困难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550mm。
梁间布置的喷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距离达到550mm仍不能符合7.2.1条规定时,应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设喷头。
3 密肋梁板下方的喷头,溅水盘与密肋梁板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不应大于1OOmm。
4 净空高度不超过8m的场所中,间距不超过4×4(m)布置的十字梁,可在梁间布置1只喷头,但喷水强度仍应符合表5.0.1的规定。
7.1.4 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应符合表7.1.4的规定:
7.1.5 图书馆、档案馆、商场、仓库中的通道上方宜设有喷头。喷头与被保护对象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3m;喷头溅水盘与保护对象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7.1.5的规定:
7.1.6 货架内置喷头宜与顶板下喷头交错布置,其溅水盘与上方层板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7.1.3条的规定,与其下方货品顶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50mm。
7.1.7 货架内喷头上方的货架层板,应为封闭层板。货架内喷头上方如有孔洞、缝隙,应在喷头的上方设置集热挡水板。集热挡水板应为正方形或圆形金属板,其平面面积不宜小于0.12m2,周围弯边的下沿,宜与喷头的溅水盘平齐。
7.1. 8 净空高度大于800m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内有可燃物时,应设置喷头。
7.1.9 当局部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与相邻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场所连通的走道或连通门窗的外侧,应设喷头。
7.1.10 装设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喷头应布置在顶板下。
7.1.11 顶板或吊顶为斜面时,喷头应垂直于斜面,并应按斜面距离确定喷头间距。
尖屋顶的屋脊处应设一排喷头。喷头溅水盘至屋脊的垂直距离,屋顶坡度≥1/3时,不应大于0.8m;屋顶坡度<1/3时,不应大于0.6m。
7.1. 12 边墙型标准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与间距,应符合表7.1.12的规定:
7.1.13 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配水支管上的喷头间距、喷头与两侧端墙的距离,应按喷头工作压力下能够喷湿对面墙和邻近端墙距溅水盘1.2m高度以下的墙面确定,且保护面积内的喷水强度应符合本规范表5.0.1的规定。
7.1.14 直立式边墙型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1OOmm,且不宜大于150mm,与背墙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并不应大于1OOmm。
水平式边墙型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m,且不应大于300mm。
7.1.15 防火分隔水幕的喷头布置,应保证水幕的宽度不小于6m。采用水幕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3排;采用开式洒水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2排。防护冷却水幕的喷头宜布置成单排。
7.2 喷头与障碍物的距离
7.2.1 直立型、下垂型喷头与梁、通风管道的距离宜符合表7.2.1的规定(见图7.2.1)。
7.2.2 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的溅水盘以下0.45m、其他直立型、下垂型喷头的溅水盘以下0.9m范围内,如有屋架等间断障碍物或管道时,喷头与邻近障碍物的最小水平距离宜符合表7.2.2的规定。
7. 2. 3 当梁、通风管道、成排布置的管道、桥架等障碍物的宽度大于1.2m时,其下方应增设喷头。增设喷头的上方如有缝隙时应设集热板。
7. 2. 4 直立型、下垂型喷头与不到顶隔墙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喷头溅水盘与不到顶隔墙顶面垂直距离的2倍。
7. 2. 5 直立型、下垂型喷头与靠墙障碍物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障碍物横截面边长小于750mm时,喷头与障碍物的距离,应按公式7.2.5确定:
2 障碍物横截面边长等于或大于750mm或a的计算值大于本规范表7.1.2中喷头与端墙距离的规定时,应在靠墙障碍物下增设喷头。
7. 2. 6 边墙型喷头的两侧1m及正前方2m范围内,顶板或吊顶下不应有阻挡喷水的障碍物。
(1)储罐消防泡沫喷淋装置设计规范扩展阅读:
一、消防喷淋系统是一种消防灭火装置,是应用十分广泛的一种固定消防设施,它具有价格低廉、灭火效率高等特点。根据功能不同可以分为人工控制和自动控制两种形式。系统安装报警装置,可以在火灾发生时自动发出警报,自动控制的消防喷淋系统可以自动喷淋并且和其他消防设施联动工作,因此能有效控制、扑灭初期火灾。
二、消防喷淋系统分类
闭式消防喷淋系统
平时屋顶消防水箱装满水,当发生火灾时喷头在温度达到一定温度后(一般是68°C)喷头镀铬融化,管内的水在消防水箱水压的作用下自动喷出,这时湿式报警阀自动打开,阀内的压力开关自动打开,而这个压力开关有根信号线和消防泵连锁,泵就自动启动了。然后喷淋泵把水池的水通过管道提供到管网,整个消防系统开始工作。
开式消防喷淋系统
系统装有烟感探头对烟气进行侦测,当烟气达到一定浓度时,感烟探头报警,经主机确认后反馈到声光报警器动作,发出声音或闪烁灯光警告人们,并联动防排烟风机启动,开始排烟,同时打开雨淋阀的电磁阀,在联动喷淋泵,开式喷头直接喷水。
三、设计原则
消防喷淋系统的设计原则是根据使用场所的面积以及需要消防的对象而决定喷淋头的数量和种类的。
喷淋头数量
一般工厂厂房、娱乐场所每10——20平方米的范围布置一个喷淋头,而库房相对要密集一些,每5——10平方米的范围布置一个喷淋头。
四、种类的选择
根据场所不同可以选择不同的喷淋头:
1. 下垂型喷淋头
下垂型喷淋头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喷头,下垂安装于供水支管上,洒水的形状为抛物体型,将总水量的80~100%喷向地面。主要用于不需要装饰的场所,如车间、仓库、停车库、厨房等地。
2. 直立型喷淋头
适宜安装在移动物较多、易发生撞击的场所如仓库,还可以暗装在房间吊顶夹层中的屋顶处以保护易燃物较多的吊顶顶硼。
直立型喷淋头直立安装在供水支管上,洒水形状为抛物体型,将总水量的80~100%向下喷洒,同时还有一部分喷向吊顶。
3. 普通型喷淋头
适用于餐厅、商店、仓库、地下车库等场所。普通型洒水喷淋头既可直接安装,又可下垂安装于喷水管网上,将总水量的40%-60%向下喷洒,较大部分喷向吊顶。
4. 边墙型喷淋头
适宜于布管较难的场所,边墙型洒水喷淋头靠墙安装。主要用于办公室、门厅、休息室、走廊客房等建筑物的轻危险部位。
五、应用
人工控制系列一般应用在船舶上,结合船舶的消防系统,在船舶的驾驶室外围和生活区铺设管道安装喷头,一旦船舶本身发生火灾或是为其他失火的船舶灭火时,消防系统工作时喷淋头同时喷淋保护船舶的驾驶室和生活区。
自动控制系列因为具有价格低廉、使用方便、安全可靠等特点,已经广泛应用于民用建筑、公共场所、工厂厂房、库房等场所。
参考资料:网络-消防喷淋系统
Ⅱ 消防喷淋设计规范
消防喷淋系统设计规范有以下要点:
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设备、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并具有出厂合格证明书。
喷头、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主要系统组件经过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对阀门进行外观检查,其零部件应齐全完好,阀瓣和操作机构动作灵活,报警阀逐个进行渗漏试验。
管材、管件经外观检查,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和重皮,螺纹密封面完整无损伤毛刺。镀锌钢管表面不得有镀锌层脱落、锈蚀,法兰密封面完整、光洁,符合规定。
现场检查喷头的型号、规格是否与设计相符,其商标、动作温度、型号、制造厂及生产年月标志齐全,外观无损伤和缺陷,喷头螺纹密封面无伤痕、毛刺、断丝、缺丝。闭式喷头从每批中抽查1%且不少于5只进行密封性能试验,试验压力为3Mpa,试验时间≥3min,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1只不合格须加倍抽查,仍有1只不合格该批喷头不准使用。
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应有商标、型号、规格标志和水流方向永久性标志。报警阀、控制阀和警铃的铃锤应动作和转动灵活。无卡涩、阻滞,阀内清洁无异物。报警阀逐个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为2倍额定工作压力,试验时间5min,无渗漏为合格。
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及水位气压阀门限位等监视及报警装置应有铭牌安全操作指示标志和说明书,传输信号应灵敏可靠,不合格不得使用。
其他材料:电焊条、聚四氯乙烯生料带、厌氧胶填料、铅油、小线、石(粉)笔、金属垫片、型钢、石棉橡胶板、塑料板、螺母、立管卡,经检验符合质量要求。各种非金属密封垫片的质地应柔软、无老化变质分层,表面无损折、皱纹。
Ⅲ 二硫化碳储罐用水喷淋系统根据什么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与《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里均提到,罐区应采用固定式水喷雾(水喷淋系统)。
Ⅳ 储罐喷淋装置的制作标准
1、GB 89163-96 2、HG 20593-97 3、HG 20601-97
4、GB/T 5782-86 5、GB/T 5782-86 6、GB/T 5783-86
7、GB/T 699-1995 8、GB/T 1804-2000 9、GB/T 5135.13-2006
10、GB/T 13912-2002 11、GB/T 985-1988
Ⅳ 消防喷淋头设置规定
消防喷淋头设置规定见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6,。
消防喷淋头安装间距:
喷淋头安装间距一般为直径3.6米,半径1.8米;
喷淋头最大保护面积为12.5平方;
喷淋头距墙不能小于300mm;
当喷淋头与吊顶距离大于80m,且吊顶内有可燃物时需使用上下喷。
消防喷淋头工作原理:消防喷淋头上的红色液体是一种对热极其敏感的东西。当温度升高,他就迅速膨胀,使装他的玻璃破裂,然后玻璃内的压力传感器就会使消防喷水泵喷水。
(5)储罐消防泡沫喷淋装置设计规范扩展阅读:
一. 一般规定:
1.喷头溅水盘与吊顶、楼板、屋面板的距离,不宜小于7.5厘米,并不宜大于15厘米,当楼板、屋面板为耐火极限等于或大于0.50小时的非燃烧体时,其距离不宜大于30厘米。
注:吊顶型喷头可不受上述距离的限制。
2.布置在有坡的屋面板、吊顶下面的喷头应垂直于斜面,其间距按水平投影计算。当屋面板坡度大于1:3并且在距屋脊75厘米范围内无喷头时,应有屋脊处增设一排喷头。
3.喷头溅水盘布置在梁侧附近时喷头与梁边的距离,应按不影响喷洒面积的要求确定。
4.在门窗口处设置喷头时,喷头距洞口上表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5厘米;距墙面的距离不宜小于7.5厘米,并不宜大于15厘米。
二. 仓库的喷头布置:
喷头溅水盘与其下方被保护物的垂直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距可燃物品的堆垛,不应小于90厘米;
距难燃物品的堆垛,不应小于45厘米;
三. 在可燃物品或难燃物品堆垛之间应设一排喷头,且堆垛边与喷头的垂线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0厘米。
四. 高架仓库的喷头布置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条和2条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设置在屋面板下的喷头,间距不应大于2米;
货架内应分层布置喷头。分层布置喷头的垂直高度,当储存可燃物品时,不应大于4米;当储存难燃物品时,不应大于6米;
分层板上如有孔洞、缝隙,应在该处喷头上方设置集热板。
五. 室内净空高度超过8米的大空间建筑物,在其顶板或吊顶下可不设喷头。
六. 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其吊顶至楼板或屋面板的净距大于80厘米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当其内有可燃物或装设电缆、电线时,应在闷顶或技术夹层内设置喷头。
七. 在自动扶梯、螺旋梯穿过楼板的部位,应设置喷头或采用水幕分隔。
八. 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构筑物,与其相连的下列部位应布置喷头;
存放、装卸可燃物品的货棚;
运送可燃物品的通廊。
九. 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构筑物内,有下列情况的部位应布置喷头:
宽度大于80厘米的挑廊下面;
宽度大于80厘米的矩形风道或直径大于1米的圆形风道下面。
消防测喷头规范问答:
消防水喷淋中侧喷喷头是否按两个普通喷头计算?
答:不是。任然是按一个计算。
建筑消防喷淋侧喷喷头和下喷喷头如何布置?
答:侧喷可用于轻危险级和中危1级场所,一般用于旅馆客房或小办公室,保护面积看下自动喷水灭火图集,下喷和直立型一样布置,吊顶型喷头可不考虑梁等障碍物的影响多看看规范。
侧装消防喷淋可不可以斜着安装?
答:它的管道可以斜着安装,但侧喷的喷头不能斜着安装,理由是其保护范围受到影响,只能改为下喷。不可以,喷头的安装方式由其型号出厂就已经定好了的,因为它的布水曲线是特定的,侧喷也一样,水平安装的侧喷只能水平安装。
Ⅵ 消防设计规范有哪些
建筑消防类的规范推荐给你!想看哪一本看哪一本。(备注:图片仅为部分),内给你个地址http://www.zzguifan.com/content/search.aspx?isSearch=0&c_key=消防容&c_type=0
Ⅶ 消防中泡沫灭火系统的设置问题
宜选用移动式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泡沫液选用低倍普通蛋白泡沫液
高度小于7米,容量小于200m³的选用移动式,单灌容量大于1000m³的设固定式,其他选用半固定式
非水溶性的液体火灾选用液上式喷射,可以选用蛋白、氟蛋白、成膜氟蛋白、水成膜泡沫液做灭火泡沫液
Ⅷ 消防喷淋头安装高度规范要求
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相关规定。
7.1.6 除吊顶型洒水喷头及吊顶下设置的洒水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和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应为75mm~150mm,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在梁或其他障碍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洒水喷头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同时溅水盘与梁等障碍物底面的垂直距离应为25mm~100mm。
2 当在梁间布置洒水喷头时,洒水喷头与梁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7.2.1条的规定。确有困难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550mm。梁间布置的洒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距离达到550mm仍不能符合本规范第7.2.1条的规定时,应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设洒水喷头。
3 密肋梁板下方的洒水喷头,溅水盘与密肋梁板底面的垂直距离应为25mm~100mm。
4 无吊顶的梁间洒水喷头布置可采用不等距方式,但喷水强度仍应符合本规范表5.0.1、表5.0.2和表5.0.4-1~表5.0.4-5的要求。
7.1.7 除吊顶型洒水喷头及吊顶下设置的洒水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特殊应用喷头和家用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应符合表7.1.7的规定。
7.1.16 防火分隔水幕的喷头布置,应保证水幕的宽度不小于6m。采用水幕喷头时,
Ⅸ 消防喷淋头布置有什么要求
7 喷头布置
7.1 一般规定
7.1.1
喷头应布置在顶板或吊顶下易于接触到火灾热气流并有利于均匀布水的位置。当喷头附近有障碍物时,应符合本规范7.2节的规定或增设补偿喷水强度的喷头。
7.1.2
直立型、下垂型喷头的布置,包括同一根配水支管上喷头的间距及相邻配水支管的间距,应根据系统的喷水强度、喷头的流量系数和工作压力确定,并不应大于表7.1.2的规定,且不宜小于2.4m。
7.1.13
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配水支管上的喷头间距、喷头与两侧端墙的距离,应按喷头工作压力下能够喷湿对面墙和邻近端墙距溅水盘1.2m高度以下的墙面确定,且保护面积内的喷水强度应符合本规范表5.0.1的规定。
7.1.14
直立式边墙型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1OOmm,且不宜大于150mm,与背墙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并不应大于1OOmm。
水平式边墙型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m,且不应大于300mm。
7.1.15
防火分隔水幕的喷头布置,应保证水幕的宽度不小于6m。采用水幕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3排;采用开式洒水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2排。防护冷却水幕的喷头宜布置成单排。
Ⅹ 新消防法关于安装喷淋系统要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3条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上述规范均的规定:仓库要装,如果是不能遇水的物品的话用其它灭火方法,如气体灭火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除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者以及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大于等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大于等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木器厂房;占地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单层、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厂房;高层丙类厂房;飞机发动机试验台的准备部位;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丙类地下厂房;
2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m2的火柴仓库;邮政楼中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空邮袋库;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冷库除外);
3 特等、甲等或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院;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4 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商店;
5 设置有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办公楼等;
6 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或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游泳场所除外);
7 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
。
关于消防喷淋系统
1、消防喷淋系统是一种消防灭火装置,是应用十分广泛的一种固定消防设施,它具有价格低廉、灭火效率高等特点。根据功能不同可以分为人工控制和自动控制两种形式。系统安装报警装置,可以在发生火灾时自动发出警报,自动控制式的消防喷淋系统还可以自动喷水并且和其他消防设施同步联动工作,因此能有效控制、扑灭初期火灾。
2、分类:人工控制系列,人工控制就是当发生火灾时需要工作人员打开消防泵为主干管道供压力水,喷淋头在水压作用下开始工作。自动控制系列,自动控制消防喷淋系统是一种在发生火灾时,能自动打开喷头喷水灭火并同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的消防灭火设施。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具有自动喷水、自动报警和初期火灾降温等优点,并且可以和其他消防设施同步联动工作,因此能有效控制、扑灭初期火灾。现已广泛应用于建筑消防中。自动消防喷淋系统分为感烟式和感温式两种。
3、应用:人工控制系列一般应用在船舶上,结合船舶的消防系统,在船舶的驾驶室外围和生活区铺设管道安装喷头,一旦船舶本身发生火灾或是为其他失火的船舶灭火时,消防系统工作时喷淋头同时喷淋保护船舶的驾驶室和生活区。自动控制系列因为具有价格低廉、使用方便、安全可靠等特点,已经广泛应用于民用建筑、公共场所、工厂厂房、库房等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