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 什么规范
就规范是《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现在执行新的了《爆炸危险版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
参照《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1 火灾危险性分类
追问
gb50016 3.1里只是说的火灾危险性,而且是有爆炸可能的,gb50058 里划分的是区域,两者不太一样吧
追答
因为现在已经没有火灾危险环境这个定义,所以只以火灾危险性分类作为区分标准。
追问
gb50058-2014前言里明明说:对于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设计执行国家其他专门的设计规范,怎么已经没有火灾危险环境这个定义了?
追答
你一定要认为火灾危险环境和火灾危险性分类,是不一样的,那就再确认一下其它标准,或者问问其他专家。反正我做了4年消防安全管理,没有听说还有火灾危险环境这个说法。
2. 建筑电气施工规范标准有哪些
供配电系统复设计规范;
10kV及以下变制电所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电热设备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5~110KV 变电所设计规范;
35~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共用天线电视系统设计规范;
中、短波广播发射台与电缆载波通信系统的防护间距标准;
架空电力线路、变电所对电视差转台、转播台无线电干扰防护间距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3. 《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最新版是哪版
最新版是:GB 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电力线路及电气装置有何规定呢
新建、扩建、大小修、预试的一、二次变电设备,必须颁布的有关规程和技术标准经过验收合格、手续完备后方能投入运行。
设备的安装或检修,在施工工程中需要中间验收时,变电站负责人应指定专人配合进行,对其隐蔽部分,施工单位应做好记录,中间验收项目,应由变电站负责人与施工检修单位共同商定。
在大小修、预试、继电保护、仪表检验后,由有关修试人员将有关情况记入记录簿中,并注明是否可以投入运行,无疑问后方可办理完工手续。
验收的设备个别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而系统又急须投入运行时,需经主管局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投入运行。
5. 以下文件2015年使用的最新规范,如《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要求最新。
GB 50053-2013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T 50062-2008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回(替代GB50062)
GB 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答防火规范
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 1343-2014 电力金具用闭口销(替代DL/T 764.2-2001,DL/T 764.2-2001替代SDJ26-89)
SL 456-2010 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测量设计规范(替代SDJ9-87)
留个邮箱号吧。
6. 一般厂房电气设计需要什么规范啊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01
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2002
3、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化 GB 50310-2002
4、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39-2003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6-2007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98
拓展资料:
建筑电气设计中,厂房电气设计应注意以下问题:
配电间:门需乙级防火门(双向,弹簧锁),敷设尽量以电缆沟为主,变压器可考虑采用干变(或箱变)低压铜排侧出线,如盘柜较多需双排布置需考虑足够间隔(面对面:2手车+900)
室内电缆敷设:按固定设备的布置情况可考虑延厂房四周设一圈桥架或电缆沟,至设备处采用埋管敷设,重载设备(输送机,水泵,行车等)选用元件及电缆需大一号考虑。
照明:厂房照明以80W防水防尘壁挂等为主(一柱一个),顶棚大灯可考虑400W汞灯,电线以BV-05 2.5/4为主,重要设备可立杆单独照明。
7. 做电气设计需要参考哪些设计规范
做电气设计需要参考的设计规范有:
《10KV及变电所设计规范》、《内35KV~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低容压配电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设计规范》(电气部)、《火灾自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爆炸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建筑照明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照明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8. 建筑电气,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第五节,进行设备采购和施工,
一、电气线路应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环境或远离释放源的地方敷设。
1.当易燃物质比空气重时,电气线路应在较高处敷设或直接埋地;架空敷设时宜采用电缆桥架:电缆沟敷设时沟内应充砂,并宜设置排水措施。
2.当易燃物质比空气轻时,电气线路宜在较低处敷设或电缆沟敷设。
3.电气线路宜在有爆炸危险的建、构筑物的墙外敷设。
二、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电缆或钢管,所穿过的不同区域之间墙或楼板处的孔洞,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三、当电气线路沿输送易燃气体或液体的管道栈桥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沿危险程度较低的管道一侧;
2.当易燃物质比空气重时,在管道上方;比空气轻时,在管道的下方。
四、敷设电气线路时宜避开可能受到机械损伤、振动、腐蚀以及可能受热的地方,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预防措施。
五、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内,低压电力、照明线路用的绝缘导线和电缆的额定电压,必须不低于工作电压,且不应低于500V。
工作中性线的绝缘的额定电压应与相线电压相等,并应在同一护套或管子内敷设。
六、在1区内单相网络中的相线及中性线均应装设短路保护,并使用双极开关同时切断相线及中性线。
七、在1区内应采用铜芯电缆;在2区内宜采用铜芯电缆,当采用铝芯电缆时,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应有可靠的铜-铝过渡接头等措施。
八、选用电缆时应考虑环境腐蚀、鼠类和白蚁危害以及周围环境温度及用电设备进线盒方式等因素。在架空桥架敷设时宜采用阻燃电缆。
九、对3~10kV电缆线路,宜装设零序电流保护:在1区内保护装置宜动作于跳闸:在2区内宜作用于信号。
第2.5.9条本质安全系统的电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本质安全系统电路的导体与其它非本质安全系统电路的导体接触时,应采取适当预防措施。不应使接触点处产生电弧或电流增大、产生静电或电磁感应。
二、连接导线当采用铜导线时,引燃温度为T1~T4组时,其导线截面与最大允许电流应符合表2.5.9的规定。
铜导线截面与最大允许电流(适用于T1~T4组)表2.5.9
爆炸危险环境钢管配线技术要求表2.5.11
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为了防腐蚀,钢管连接的螺纹部分应涂以铅油或磷化膏。
在可能凝结冷凝水的地方,管线上应装设排除冷凝水的密封接头。
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处宜采用挠性连接管。
第2.5.12条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内钢管配线的电气线路必须作好隔离密封,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内,下列各处必须作隔离密封:
1.当电气设备本身的接头部件中无隔离密封时,导体引向电气设备接头部件前的管段处;
2.直径50mm以上钢管距引入的接线箱450mm以内处,以及直径50mm以上钢管每距15mm处;
3.相邻的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之间;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与相邻的其它危险环境或正常环境之间。
进行密封时,密封内部应用纤维作填充层的底层或隔层,以防止密封混合物流出,填充层的有效厚度必须大于钢管的内径。
二、供隔离密封用的连接部件,不应作为导线的连接或分线用。
9.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法律分析: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适用于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爆炸危险环境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及电力装置设计。
法律依据:《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 3.2.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
1 没有释放源且不可能有可燃物质侵入的区域;
2 可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值的10%;
3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的设备附近,或炽热部件的表面温度超过区域内可燃物质引燃温度的设备附近;
4 在生产装置区外,露天或开敞设置的输送可燃物质的架空管道地带,但其阀门处按具体情况确定。
10.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最新版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10千伏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199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2010)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T50062-2008)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2008)
《电气装置安装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
(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7-2010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2010;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2006;
(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
(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2012;
(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
(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06;
(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5-96;
(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96;
(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96); (15)微型数字电子计算机通用技术条件GB9813; GB501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