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设备的生产、加工、机械设备类的制造、工艺控制及质量控制方案
摘要 设备制造质量控制方案
2. 设备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内容有哪些
设备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内容:
需编制的文件
①编制设备制造过程的监理工作进度报告;
②编制或审核设备制造过程重大进度偏差的调整方案;
③设备交货(或交工)后,编制设备制造过程监理总结报告。
2.审核工作
①审核设备制造单位的全厂生产计划、合同设备的生产计划及调整后的生产计划;
②审核制造单位的原材料和外购零部件的采购计划;
③审核制造单位的设计文件、生产技术方案、质量手册、工艺规程及作业文件等;
④审核制造单位的生产设备和设施状况,一线生产及安装人员能力(如技术操作证书、 技术操作考核情况等)及数量安排;
⑤审核设备制造单位提交的生产进度报表及完成任务的统计分析资料;
⑥审核并签发设备价款的支付证书;
⑦审核设备制造单位的现场服务计划能否满足现场安装调试的要求。
3.控制协调工作
①检查到货情况。随时检查原材料、外购零部件、元器件等的到货入库情况(包括到货时间、数量及质量等)。
②检查关键控制点。按照文件见证点和停工待检点,严格检查图纸、工艺及操作规程(规范)的执行情况,检查零部件加工及设备安装进度是否符合生产计划的要求。
③处理质量问题。发现制造、安装缺陷后,要求制造单位不得擅自处理,通过组织技术论证,要求制造单位提交质量分析报告,明确对缺陷产品的处理方案及整改保证措施,处理缺陷对交货进度的影响。
④监控生产设备。监控制造单位的关键生产制造装备(如大型的加工中心、铸造设备、锻压设备、自动焊机等)、关键检验设备(如无损探伤设备等)运行状况及生产任务安排,故 障的处理是否能保证设备制造进度的需要。
⑤处理进度偏差。做好设备制造过程进度记录,将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发现是否出现进度偏差,对偏差影响设备工程进度进行预测,修改或调整设备制造进度计划以保证设备工程的总工期。
⑥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生产(或现场)协调会。协调设备工程业主、设计单位、安装单位以及设备供应制造单位的关系,及时和公平合理地处理设备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索赔或争端。
⑦参与各类检验、试验、验收等。做好设备制造过程中检验、验收、包装、装车、托运等 关键环节的见证、签证、记录、归档等有关设备监理进度管理工作。更加监理资料上中国监理论坛。
3. 技术复核有哪些
技术复合记录
1、建筑物龙门板的轴线尺寸和标高,龙门板标高测定容许偏差一般为±5mm,轴线测定至龙门板上的投影点容许偏差一般为±5mm。
2、基础灰线(基槽上口开挖线)
3、桩基的定位
设置控制网、定控制点。
4、模板的轴线、断面尺寸和标高。
评定抽查点数为构件数量的10%;
技术复核要对所有构件进行复核。
5、钢筋砼预制构件安装时,各类构件的型号、安装位置、搁置长度与标高。
主要复合各类构件的型号是否正确,是否按设计位置安放构件,搁置长度是否符合要求,构件安装后的标高是否正确。
6、砖砌体的轴线尺寸和皮数杆。
7、屋架、楼梯、钢结构的大样图。
8、主要管道、沟的标高和坡度。
9、设备基础的位置与标高。
4. 生产管理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生产管理的任务有:通过生产组织工作,按照企业目标的要求,设置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算、物质技术条件和环境条件允许的生产系统;通过生产计划工作,制定生产系统优化运行的方案;通过生产控制工作,及时有效地调节企业生产过程内外的各种关系,使生产系统的运行符合既定生产计划的要求,实现预期生产的品种、质量、产量、出产期限和生产成本的目标。生产管理的目的就在于,做到投入少 、产出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而采用生产管理软件的目的,则是提高企业成产管理的效率,有效管理生产过程的信息,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5. 化工车间(装置)工艺设计的程序及设计内容有哪些
工艺设计内容主要有:生产方法的选择,生产工艺流程设计,工艺计算回,设备选型,车间布置设计以答及管道布置设计,向非工艺专业提供设计条件,设计文件以及概算的编制等。
常用程序有:Aspen、ChemCAD、Pro II等。
6. 新装置中交,作为车间技术人员需要做哪些工作,核查那些资料
楼主题目与内容令人费解,上面是技术人员、下面是操作工。作为技术人员要做:⒈收集装置设计图纸、基础资料;⒉对照图纸查找设计缺陷,查找施工中存在的问题;⒊编写培训教材、开工方案、操作规程、事故预案、培训题库;⒋组织对操作人员培训和考核、人员分工;⒌与仪表维护人员配合做好DCS、PLC以及紧急停车系统组态。等等工作。作为操作人员应当:⒈积极配合车间技术人员工作,把车间技术工作做好;⒉做好自身培训,力保开工顺利进行,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
7. 车间里的设备工程师主要是做些什么工作
设备工程师统管机电设备,除了那些专业设备是对口的供应厂家维保以外,其他常见的都是在保修期内由采购的供应商,安装商承保。车间里的工程师主要是监视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隐患,报告故障,防止意外,保证生产。
8. 生产技术准备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生产技术准备工作是指企业在新产品或改进的老产品投入生产前所进行的一系列生产技术上的准备工作。因企业类别不同,其内容也不可能完全相同,以机械工业企业为例,生产技术准备工作一般包括产品设计准备、工艺准备、产品试制和鉴定定型等其他准备工作。
1、产品设计准备:产品设计准备是生产技术准备工作的首要环节。其程序是:在制定技术任务书的基础上进行产品的试验研究、技术设计、工作图设计和整套设计文件的编制;
2、工艺准备:为设计的产品提供制造方法和工艺装备。它是生产技术准备工作的主要环节。在大批量生产的企业中,工艺准备工作量约占全部生产技术准备工作量的60%以上。工艺准备也是设备选择、人员培训和调整劳动组织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的依据。工艺准备的主要内容有4个方面。(1)产品设计的工艺性审查和分析;(2)拟定工艺方案;(3)编制工艺文件;(4)工艺装备设计和制造。
3、产品试制、鉴定和定型:通过样机和小批产品的试制和鉴定来验证产品设计、工艺方法和技术设施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产品的鉴定原则除要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外,应检查其是否符合国家和国际标准,是否符合用户的需要和生产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
4、其他准备工作:机械工业企业的生产技术准备还包括针对企业新老产品交替所应做的生产技术准备工作、拟开发项目投产前的设备调整和检修工作(包括还需设计和制造的专用设备)、根据计划产量所需的各种材料、元器件的合同签订等准备,以及由于新产品的投产和工艺改革可能引起的劳动组织的调整和对操作者的技术培训等。
9. 新版GMP的独立复核怎么解释
新版GMP“第一百一十六条:配制的每一物料及其重量或体积应当由他人独立进行复核,并有复核记录” ,与欧盟 GMP规定完全相同。
“独立复核”在这里应该指有一个独立的操作步骤,具体如何复核,在GMP中未提供明确要求。
我个人是从两种情况下来理解的:①有称量室,在称量时复核;②无单独称量室,配液前称量,复核。
第一种情况要在使用前(投料时)再次复核,复核形式可采用复核包装完整性和标有领用数量的标签内容,也可以同时增加计量方面的复核(投料时再次称量和量取)。第二种情况就没有其他说法了。称量复核记录设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保证有可追踪性。
称量是起始工序,也是关键工序,重要的是要求复核人必须在现场,对环境、仪器状态、称量操作和记录过程进行观察或检查,确认无错误即完成复核。
据许多同行讲,在国家局举办的培训班(本人从未参加过国家级培训)上,有多个老师针对第一百一十六条讲过:“称量复核是由其它有称量操作资格的人在原位或其它区域独立进行复核称量,再称一次。可以同一房间用同一秤来称”。简言之,“称量复核就是复称,即称两次”。
本人着实难以认同这样的观点,即使真是出自官方的要求,并不是培训老师的个人观点。
称量是否准确主要取决于称量器具的精度和人员规范的称量操作方式这两个方面。称量复核只能核实称量人员的称量操作行为是否规范和正确,并不能解决称量准确度的问题。
称量准确度取决于称量器具前期的校准正确,如果称量器具本身精度不够,校验不准,即使经过两个人重复进行二次的规范称量操作,表面上看两次称量重现了同一个数值,但结果照样是错误的。
我个人认为:在确保称量器具精确的前题下,称量人进行称量操作的同时,第二人在场确认所称物料正确(没有误称其他物料),同时监督称量人是否按称量操作方法规范地进行了称量,这足以认为是进行了复核。
对称量是否正确的判别应掌握以下原则:
因为任何量器,都有一个精度值,若量器精度是0.01,那么最后一位的数值是估值,就算是同一个量器,同一个量值,两个人的估计都会有误差的。比如有的人估计21.03,有的人是21.05,这个是没有对错的,都可认为经复核,称量是准确的。只有当误差到了它的上一位准确值时,才可判定为称量有问题。
对物料的称量,转移,还是能少尽量少。这既费体力,也会造成粉尘飞扬、液料挥发,增加了物料损失、污染或被污染的机会。
如果“称量复核就是复称,即称两次”确实是国家局的要求,请问:第二个称量时,是将第一次称量过的物料倒回原包装中,重复再操作一次呢?还是找另外一个容器存放呢?如果倒回去,污染了原来桶里面的物料怎么办?这一来一往的几次折腾,物料不会损失吗?如果遇到容易氧化、吸潮、降解的物料,经这么长时间的几次折腾,物料质量不会受影响?
认为第二个人再重复称量一遍才算是称量复核,这既不能完全解决称量准确性的问题,也太形式主义。是件不一定对减少差错有帮助,却肯定增加了物料污染风险的傻事。
在新版的GMP实施指南,原料药部分(P165~166)“D. 关键操作和第二人复核”中有这样的描述:
关键操作是指对质量有较大影响,实施后就无法返回的操作。公司应当以关键工艺参数为基础,来确定需要复核的关键操作。复核可以通过不同方式来实现,不一定非要第二人现场复核。
关键的称量,量取或分装操作,这些过程应经第二人现场复核或遵照类似的控制手段。如果没有类似控制手段,需要第二人现场复核,而不单单是事后针对记录复核。第二人复核的内容包括对操作的复核和记录的复核,操作的复核比如复核物料是否正确,投料是否准确,计算是否正确,其他的操作是否正确,记录的复核包括记录是否准确、完整。
这基本是引用了Q7中的内容,也从另一倾面反拨了“称量复核就是复称,即称两次”的观点。
从新版GMP“第二章 质量管理”的“第二节 质量保证”中“第八条(六)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可以看出:复核,是质量保证工作中,保证质量的手段方法之一。而“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好”永远都是质量工作追求的目标。质量保证并不是每项工作都要重复核实,并不是在没有把握一次性做好、有风险时,就通过增加重复操作来复核、增加人手和工作量来解决的。复核的目的,就是为了减少差错,只要是能达到减少差错的做法,都应该被认可,并且要尽可能采用既符合法规又尽量简便、安全的方法,这才是关键。
若“称量复核就是复称,即称两次”真是SFDA的官方要求,那就真得应验了“生命在于运动,GMP在于折腾”这句笑谈了。
————摘自http://www.chinapat.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872
10. 请问,消防部门建审技术复核人员的职责是什么~具体点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网上办事元素表
一级元素 二级元素 元素说明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权力编号 JS010700GA-XK-0001
办理部门 区(县)级以上公安消防机构
办理地点 区(县)级以上公安消防机构
交通到达
承诺时限 20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收费金额
收费依据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8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公布 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第一款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第十条第二款 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未经核准的,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变更。
服务指南 一般工程在十个工作日内,国家、省级重点建设工程以及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在二十个工作日内,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建筑工程可延长至三十个工作日。
第十条第一款: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 办理总时限:一般工程十个工作日,国家、省级重点工程以及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需组织专家论证的,可以延长至三十个工作日。 一、受理 条件:建设单位应当将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以及用途变更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图纸,并填写相应的《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和申请报告送交南京市公安消防局。 标准: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南京市公安消防局防火处窗口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及时受理,给予申办人受理单,将申报材料转防火处领导审批,转给各职能科室。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即时将需要补齐的材料、要求告知申办人。 时限:当日完成 二、勘察现场和审图 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防火处建筑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勘察现场,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进行审核,提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审核意见,拟写《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报防火处处长复核。若为不同意,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中应写明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具体条款。 时限:一般工程三个工作日,国家、省级重点工程以及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十三个工作日,需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二十三个工作日。 三、技术复核 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防火处处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对审核人员拟写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进行技术复核,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批。 时限:一个工作日 四、审批 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局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经防火处处长复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进行审批。 时限:两个工作日 五、打印和校对 本岗位责任人:防火处建筑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负责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打印并 校对,准确无误后送窗口。 时限:两个工作日 六、领取批文 条件:建设单位的人员持申办受理单到受理窗口领取批文。 本岗位责任人:防火处窗口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发给前来领取的建设单位的人员。 时限:一个工作日 七、监督措施 1、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的消防设计、建筑工程通过审核,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对应当依法审核的消防设计、建筑工程,故意拖延,不予审核的,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建立投诉制度,投诉电话86634131-26368。 八、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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