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污染控制装置是按照每辆车进行处罚吗
是的 按照最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办法 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条例安装污染控制装置的 由环保部门给予处罚,并且是每发现一次处罚一次
『贰』 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超标排放处罚依据
法律分析: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叁』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是什么
挖掘机、吊车、压路机等等这些在施工中广泛使用的工程机械其实是巨大的污染源,一台工程机械的尾气排放,相当于50—80辆国五排放标准的小汽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用于非道路上的,自驱动或者具有双重功能,或者不能自驱动但被设计成能从一个地方移动或者被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机械。包括工业钻探设备、工程机械(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挖掘机、叉车等)、农业机械(大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林业机械、渔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雪犁设备、机场地勤设备、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水泵等。目前使用广泛,污染排放总量大。
『肆』 非道路移动发动机排放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分别是怎么做的
是我国第一个非道路源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 不是,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这个是2008年发布的。
『伍』 陕西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标准价格文件
摘要 陕西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责令其整改并处五千元罚款。
『陆』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该怎么治
挖掘机、吊车、压路机……这些在施工中广泛使用的工程机械其实是巨大的污染源,一台工程机械的尾气排放,相当于50—80辆国五排放标准的小汽车。
京市正在开展“263”专项行动,其中今年的大气污染减排工作任务中,就有一项是对这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专项整治。
现状:使用广泛,污染排放总量大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用于非道路上的,自驱动或者具有双重功能,或者不能自驱动但被设计成能从一个地方移动或者被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机械。包括工业钻探设备、工程机械(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挖掘机、叉车等)、农业机械(大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林业机械、渔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雪犁设备、机场地勤设备、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水泵等。
笔者昨天走访了部分在建工地,发现工程机械的使用非常广泛,特别是在道路施工和土方桩基施工中,挖掘机、推土机等大型设备非常常见。巨大的轰鸣声中,浓浓的柴油味在现场弥漫,很多机械的尾气排口冒着浓浓黑烟。
“这些机械达到什么排放标准?”在走访的各个工地,对于笔者的提问,没有一位工作人员可以回答。“在哪里加油?加的什么油?”对此,一位操作人员说,这些工程机械从来都不会去加油站加油,一般都是供货商送到工地上。
“加油站的油很贵,这些机械吃油非常厉害,为了节省开支都是用的重油。”一位从事工程施工的业内人士说,这些机械使用的都是柴油,重油是柴油的一种,清洁度比市面上加油站的油差很多,都是从一些外地的炼油厂运来的。
工程机械使用重油已经是业内“公认”的做法。据了解,在京市面上销售的柴油已经达到国五标准,至于重油,市机动车排污监管中心的一位执法人员介绍说,他曾在多个工地抽查过重油,“可能连国三标准都达不到,杂质很多,使用这种劣质油品,污染排放之重可想而知。”
难管:执法没有强制标准,分属不同行业
非道路移动机械究竟有没有排放标准?在市机动车排污监管中心,笔者看到了一份国家质检总局于2015年发布的行业标准,提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标准应达到国三排放,但在现实中,达到这一标准的少之又少。
相关机构几年前曾对苏省的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过一次粗略统计,京区域内正在使用的约2100台,达到国三排放标准的仅为10%。
非国三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到底有多重?答案是一台国一排放的机械尾气排放相当于50—80辆国五排放的小汽车。
虽然对这类机械的治污已被纳入年度环保工作任务,但在环保部门看来,难度很大。
首先,非道路移动机械并不需要像机动车一样登记上牌,因此,我市目前到底有多少非道路移动机械,并没有准确数据。
其次,执法没有强制标准。相对于车辆淘汰标准中可以将黄标车和国一排放汽车逐步淘汰,对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淘汰标准从未有过。
第三,管理部门众多。非道路移动机械由于分属不同行业,因此管理部门也各不相同。用于工地施工的属于住建部门,用于道路施工的属于交通部门,用于农业生产的属于农业部门等等,缺乏统一监管。
对策:建立准入制度,划定使用区域
对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防治,环保部门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
首先要做的是搞清楚我市到底有多少这类机械?产生的污染排放总量为多少?环保部门建议,尽快由各个部门统计所属行业的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数量及排放标准。
第二,尽快建立准入制度,统一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1条和52条,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生产企业应当对新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放检验,检验合格方可销售。环保部门认为,今年我市应该确定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准入制度,进入南京市范围内的这类机械都要进行登记,尾气检测低于国三标准的需加装环保装置以达标排放。
第三,划定使用区域和时段。根据《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区域。我市环保部门的初步工作计划为:12月底前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区域,建议内环为限制行驶区域,7:00—20:00禁止国三排放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
『柒』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国三实施有什么影响
影响:
挖掘机、吊车、压路机……这些在施工中广泛使用的工程机械其实是巨大的污染源,一台工程机械的尾气排放,相当于50—80辆国五排放标准的小汽车。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用于非道路上的,自驱动或者具有双重功能,或者不能自驱动但被设计成能从一个地方移动或者被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机械。
包括工业钻探设备、工程机械(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挖掘机、叉车等)、农业机械(大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林业机械、渔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雪犁设备、机场地勤设备、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水泵等。
目前使用广泛,污染排放总量大。
(7)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处理装置扩展阅读:
国三的意义:
提高质量
提高空气质量,进一步抑制汽车尾气排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更高标准的节能减排政策将逐步在全国实施。
实施“国三标准”,一是可大幅度削减单车的污染物排放,其排放污染物总量比达到“国二标准”的车辆减少40%左右;二是加装了车载排放诊断系统,因此单车排放更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更小。
技术升级
技术升级。国三标准的实施将全面考验国内车企的应变能力和技术储备,对国内车企是一个巨大的冲击。
就目前来看,能够达到国三排放标准的主要有三种发动机,一种是电控高压共轨发动机,一种是电控单体泵发动机,一种是电控EGR发动机。摩托车在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同比小幅增长。
一、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同比呈不同程度增长。
二、多数骨干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保持增长。
三、应收账款同比增长,产成品存货同比下降。
执行时间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最大总质量>3500Kg的柴油车、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开始实施“国三标准”,这里不包括汽油车;从2008年7月1日起,所有最大总质量≤3500Kg的汽车,开始实施“国三标准”。
为了使机动车生产和销售企业有一定的适应期以应对新标准,规定了按“国二标准”生产的机动车有一年的过渡期进行销售和注册登记,从2008年1月1日和2008年7月1日起,相应车辆凡达不到“国三标准”的一律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
根据国家环保部规定,2008年7月1日起,将对国家发改委车型公告核定的最大总质量≤3500kg的车辆,开始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
如果已经购买了“国二标准”的机动车,必须在7月1日前办理新车上牌手续,否则7月1日后在本市就无法办理包括沪C号牌在内的所有新车的上牌手续。新标准实施后,对现有在用车的使用没有任何限制和影响。
『捌』 排放量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有哪些防控措施亮点
由于非道路移动机械不需要登记上牌,对其排放治理存在较大难点,《办法》为此提出实施备案登记制。要求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在购买之日起30日内,其所有人应到所在区(市)县的对应行业主管部门报送技术资料、排气污染相关信息。现有机械同样要走这一程序,未备案登记或与备案不符的,将被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市环保主管部门对备案车辆发放排放标识,并要求所有人张贴在机械显著位置,这意味着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都将有“身份证”。
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备案登记,或在禁止区内作业的,或者擅自拆除、闲置、更改、租借、破坏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子标签、电子围栏、排气监控等监管设备的,使用人(单位)也均将受到每台次最高2万元的罚款。
环境保护,刻不容缓。
『玖』 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净化废催化剂的主要成分
无铅汽油中取代四乙基铅的新型防爆剂主要有:芳香烃类、甲基叔丁基醚(MTBE)、三乙基丁醚、三戊基甲醚、羰基锰(MMT)、醇类等,其中以MTBE用量最大。
废气中含有 150~200种不同的化合物,其主要有害成分为:未燃烧或燃烧不完全的CH、NOx、CO、CO2、SO2、H2S以及微量的醛、酚、过氧化物、有机酸和含铅、磷汽油所形成的铅、磷污染等。其中对人危害最大的有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铅的化合物及颗粒物。有害气体扩散到空气中造成空气污染。
汽车尾气的颗粒物中含有强致癌物苯并(a)芘,在一般情况下,1克颗粒物含有约70微克苯并(a)芘,每燃烧1千克汽油可产生30毫克苯并(a)芘。当空气中的苯并(a)芘浓度达到0.012微克/立方米时,居民中得肺癌的人数就会明显增加。
『拾』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怎么规定的
法律分析:采取财政、税收、政府采购、通行便利等措施,推动新能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新能源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机动车通行便利的具体规定,由市交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制定。本市鼓励用于保障城市运行的车辆、大型场站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新能源,采取措施逐步淘汰高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防治。
第三条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坚持源头防范、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区域协同、共同防治的原则。本省统筹油、路、车治理。推进油气质量升级,加强燃料及附属品管理,实施油气回收治理;推进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建设,优化道路设置和运输结构;建立健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监管机制,推广新能源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用。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能力。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商务、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发展改革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商务、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展改革等部门,依托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立包含基础数据、定期排放检验、监督抽测、超标处罚、维修治理等信息在内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信息系统,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实时更新。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纳入日常宣传教育;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等单位开展相关公益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