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
(一)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二)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三)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四)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十四条通过定量风险评价确定的重大危险源的个人和社会风险值,不得超过本规定附件2列示的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
超过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
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十六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并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及时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第十七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以适当方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
第二十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法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地区涉及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涉及剧毒气体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两套以上(含本数)气密型化学防护服;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
第二十一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一)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第二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
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一)辨识、分级记录;
(二)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三)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四)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五)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七)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八)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九)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十)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十一)其他文件、资料。
第二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连同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其中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文件资料只需提供清单),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季度将辖区内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送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半年将辖区内的一级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送至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重大危险源出现本规定第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及时更新档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备案。
第二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安全评估和分级、登记建档工作,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② 什么项目必须有《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 什么项目不是必须的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一、以上所称的新建项目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
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
2、新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的。
二、以上所称的改建项目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
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
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的。
三、以上所称的扩建项目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
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但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
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相同,但生产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不适用于的建设项目有:
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
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
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③ 新建化工装置“三查四定”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工程建筑中的"三查四定"是: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及隐患、查未完工程量,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完成。可是也有对四定的解释是: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定资金
“三查四定”是指工程按设计文件规定内容安装结束,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和监理单位复查合格的基础上,建设单位会同生产准备部门共同组织设计、采购.、施工承包、监理等单位按单元和系统,分专业进行的工程项目清理和检查活动。
“三查”即查设计漏项、查施工质量隐患、查未完工程;
“四定”即对检查出的问题定任务、定负责处理单位和人员、定处理措施、定整改期限。
➢在施工前期主要查的 是设计漏项,以建设单位和设计院为主。
➢在施工中主要查的是质量隐患和缺陷,以监理公司为主进行。
➢在试后期主要查的是未完工程,以建设单位为主进行。
三查工作要细:
各专业按设计要求,对照图纸逐项检查,看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电气、土建等项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工艺是否合理;流程是否畅通;操作是否方便;设备方位是否有误;管道焊接有无漏洞;盲板、法兰、蛰片是否符合要求;阀门走向有无颠倒;避雷、静电装置是否达到要求;阀门开关是否灵活;压力表、温度计安装部位与数量是否达到要求;等等。
三查四定应遵循的原则
➢查设计漏项。除设计人员参加外,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业内专家必须参加。
➢查施工质量隐患。产生于未按规定与标准进行作业的部位,损害了使用功能和安全功能。对此施工人员、质检人员、监理人员都负有责任,但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拿出主导意见。
➢查未完工程。施工单位负主要责任,因此施工单位应及早对照设计,自查缺项。
四定工作要准:
由三查出来的问题,来确定四定的内容。
四定一般由生产准备的技术负责人,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对查出的问题逐项进行论证,凡是影响开工、正常生产、安全生产、清洁生产的项目必须增加或整改,对锦上添花、可上可不上的项目--律不上,.以保证工程进度和工程费用。对于增加或修改的项目,尤其是重大问题(如设备开口、增加或修改控制方案、工艺流程改动、管径1 50mm以上管线的增减等)要进行反复论证,定任务要准确。
三查四定的准备
➢人员准备(包括各个专业技术人员,工程人员,监理人员,操作人员等)
➢资料准备(PID,设计图纸,施工图纸,设备图纸,安装资料,标准文献及厂家资料等)
➢劳动保护用具准备(劳保用品,安全绳,绳梯等)
➢测量及其他工具准备(塞尺,卡尺,皮尺,水平仪等)
➢安全及三查四定内容培训(专业知识的培训,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能力培训)
➢三查四定分工准备(人员分工,区域分工,时间统筹表)
三查四定中的HSE
在三查四定中安全至关重要,因此在- - 些不安全状态下进行必要检查时,我们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1.使用背包来携带文档,以便在爬梯子时保证身体有三点同时与梯子接触。
2.在栏杆外时使用安全绳;如,在爬扶手以外的管道时。
3.不要穿越栏杆(任何临时或永久的)。
4.工作中适当的工具;所有的工作都应使用正确的工具。工艺组在现场有-一个工具箱,这里存放工具,并有备用。.
5.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着装进入现场。
6.在进行任何工作必须有许可证。
7.在没有许可证及外部监护人员的情况下禁止进入任何容器或密闭空间,如塔座和罐。.
④ 新建一个化工厂都需要遵循什么规范
不一定全都是,但可以作为参考: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2、《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1993
3、《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HG20571-95
4、《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12801-91
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87-85
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2000年版)
7、《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0
8、《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 GB14784-93
9、《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GB50316-2000
10、《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
1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95
12、《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92
1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J15-88 97版
1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
1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16、《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5083-85
17、《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 GB8198-1987
18、《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5-1999
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2-2002
2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2002
21、《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1-93
22、《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2-93
2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3-93
24、《安全标志》 GB2894-1994
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2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
2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29、《硫酸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1663-89)
30、《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85-92
⑤ 新建一个化工项目都需要经历哪几个阶段
一、然后在项目之初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俗称可研
可研之后就可以拿去相关部门立项、批地 等 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了包括一书两证
二、拿着可研找安全评价单位进行《建设项目设立评价》
这个需要审查 属于施工前的预热步骤
三、设立完事了就可以做正规设计和《安全专篇》了 或者只做一个《安全专篇》当设计,当然得根据你项目规模决定,有的小项目就只有《安全专篇》
设计需要审查,有了设计就可以继续办理其他手续、并可以施工了,这个过程很漫长,办理的手续也很多。
四、最后项目进入验收阶段,验收的条件首先你的厂子建设完毕了、东西都准备好了、设备都按上了、调试也完事了、仪器都检验了,以上这些都完成了进行试生产,试生产完事后形成文件结果,经研究没问题了,就进行最重要的一步《安全验收评价》还是找安全评价单位进行,安全验收阶段需要的手续比较多、过程比较长、验收评价审查比较严,但是这部完事就没有大事了。
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十九条规定的高危行业有哪些
煤矿企业、非煤矿矿山企业、建设企业、危险品生产、经营、使用、存储企业。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6)第十九条要求新建化工装置必须设计装备扩展阅读: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⑦ 化工等新建项目的规划编制时,应该需要什么样的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具有什么资质
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具有甲级资质,并且资质范围中包括你新建项目内容的。
如果项目较小或规模不大也可降低资质等级。
⑧ 新建化工企业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营业执照,危险品生产许可,危险品销售许可,仓储证等,还有车辆运输许可,场地要达到消防要求。
化工是“化学工艺”、“化学工业”、“化学工程”等的简称。凡运用化学方法改变物质组成、结构或合成新物质的技术,都属于化学生产技术,也就是化学工艺,所得产品被称为化学品或化工产品。
发展趋势: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部分石油和化工产品仍有较大增长空间,民营企业应找好切入点,充分参与到石化产业的发展中来。烯烃、部分有机原料等缺口仍较大的产品、天然气、轻烃等低碳新材料、新型专用种化学品等高端产品,将是“十二五”期间具有较大增长空间的领域。
在石化下游行业,“十二五”期间应发展高端有机原料、合成橡胶、煤制天然气等,加快淘汰传统煤化工落后产能。
“十二五”期间,石油和化学工业规模将继续稳步壮大,总产值年均增长率将达到10%以上。到2015年,全行业总产值增长到16万亿元左右。
目前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尚未完成,城市化处于高速发展期,住房、交通的发展对能源、原材料形成大规模需求,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石油和化学工业仍有较大发展空间。石化、化工是国家支持的重点领域。
具体来看,“十二五”期间石化重点开发渣油沸腾床加氢、悬浮床加氢、灵活焦化、重油催化裂化等技术,符合国Ⅴ标准的清洁燃料技术,催化裂化烟气脱硫脱硝技术,乙烯装置的裂解、分离、深冷、精馏等先进控制和优化技术及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合成树脂、合成橡胶高性能化技术,特种合成纤维生产技术,新型分子筛材料、催化剂载体和制备新技术等。
⑨ 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执行安全设施与生产设施一,一,一
安全生产法里面的三同时指的是在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适用于四川百脉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管理。职安科负责各建设项目“三同时”指公司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是该建设项目“三同时”的主体责任单位,对本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全面负责,项目建设单位应采取足够的措施确保建设项目实现
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公司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例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4.2建设项目在设计初期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履行安全评审手续。
⑩ 石油化工装置详细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12)
行业标准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的去版官网查询权 2011版的
http://www.doc88.com/p-3416140533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