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鉴别绿色食品
农产品质量鉴别的程序一般为抽样、检验、等级确定等步骤。鉴别农产品的方法主要有二类,一类是感官鉴别法,一类是理化鉴别法。前者是借助感觉器官进行鉴别的方法,后者是借助各种仪器和试剂进行鉴别的方法。
(1)抽样
抽样也称为拣样、取样等,它是农副产品检验的第一道手续。取样的代表性与检验结果的准确性有密切关系。为了使抽样的样品品质能代表整批产品的品质,必须依据统计学原理,在保证整批产品中任意一个都有被抽取的机会。正确抽样和合理保管样品是获得准确检验结果的前提条件。
抽样时必须注意样品的代表性,并遵守下列几点规定:
外地调入农产品应审查该批农产品所有证件,包括运货单、质量检查证明、商品检验和卫生机关的检验报告单,而后从表及里检验。
发现包装不好而能影响农产品质量时,应将包装打开进行采样分析,包装完好,可打开部分包装,采取样品检验。
小包装农产品,可取其中2~3包作为送检样品,样品应保持包装完整无缺,附说明书和商标。
大量农产品,如积聚成堆或仓储的谷物,应从堆的上、中、下层采样,将各部位所采的样品混合均匀,再用“四分法”将对角两瓣去除,剩余的两瓣再重新混合取样,直到需要的数量为止。在轮船上农产品应按五朵梅花形五点采样,然后按四分法取样,理化检验应将样品磨碎,成粉末过筛,送检样室化验。
新鲜肉的取样根据不同目的和要求而定,有的可以从不同部位采样,混合后代表该头家畜的情况,有的从很多家畜的同一部位采样,混合后来代表某一部位的情况。
水果和蔬菜的理化检验应先去皮和核,只要可食部分。体积小的食物,如豆荚、枣、葡萄、山楂等,将多量样品混合均匀后,用四分法取样,多次操作,直到所需数量(不得少于500克);体积大的农产品,如西红柿、胡萝卜、茄子、西瓜等,应由多个单独样品中取样,以消除样品之间的差异。理化检验取样方法是从每一个样品的对应面各切下一角(纵切),以减少内部之差异。
体积膨松、叶型蔬菜,如油菜、韭菜、小白菜等,应由多个单独样品取样(一筐、一捆),分别抽取一定数量,所取总量应在1000克以上。
有时要确定农产品腐败的程度,亦可采取它的腐败部分、污染部分或可疑部分。
在感官上、性质上极不相同的农产品,一般不要混在一起,需分别包装。
设法保持样品的原有微生物情况和理化指标,在进行检验之前不玷污,不发生变化。
一切采样工具,如采样器、容器、包装纸都应清洁,不应将任何有害物质带入农产品中,供细菌检验用的农产品,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
采样后应迅速进行检验或送往实验室进行分析,尽量避免发生变化。
记录采样单位、地址、日期、时间、样品编号、样品重量和包装,采样的条件和检验目的。(2)感官检验
感官检验是用人的耳、目、口、鼻、手等感觉器官,通过视觉、嗅觉、味觉、听觉、触觉等来检验农产品的质量。这种方法主要应用于检验农产品的外形结构、外观疵点、色泽、硬度、弹性、气味、滋味、声音,以及包装方面的质量。
感官检验对所有农产品质量鉴定都是必要的,这种方法在农产品检验中使用最广泛,占有重要地位,往往可以决定其质量的优劣,如棉、麻、烟、茶、畜产品等农产品的检验,目前均以感官检验为主。感官检验的优点是快捷、简便、易行,不需繁杂的仪器设备,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缺点是检验结果不能用具体数值来表示。它受检验人员的生理条件、工作经验和外界环境的影响较大,有一定的主观因素。
感官检验可分为视觉检验、嗅觉检验、味觉检验、触觉检验和听觉检验,感官检验的五种方法,常常不是孤立地运用,而是综合运用几种方法,全面鉴定农产品。(3)理化检验法
理化检验法是利用各种仪器、设备、器械和化学试剂来鉴定农产品质量的方法。能探明农产品的内部疵点,并能深入地测定农产品的成分、结构和性质。其鉴定结果较感官鉴定客观而精确,可以用具体数值表示。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种新型的鉴定方法与检测方法不断得到广泛应用,理化鉴定方法的种类越来越多,应用范围越来越广,而且在鉴定的准确性、灵敏度和稳定性方面都在不断提高,越来越向着快速、少损(或无损)、自动化的方向发展。但理化检验法一般不如感官检验迅速简便,并且需要一定的仪器、设备和试剂及操作技术。
❷ 什么是绿色食品绿色食品认证机构有哪些
根据农业部有关部门的定义,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绿色食品并非指绿颜色的食品,而是对无污染食品的一种形象描述。绿色象征生命和活力,而食品是维系人类生命的物质基础。为了突出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并能给人们带来旺盛的生命力,因此将其定名为“绿色食品”。
认证机构: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1990年开始筹划并积极开展绿色食品方面的工作,1992年11月正式成立,是组织和指导全国绿色食品开发和管理工作的权威机构,也是绿色食品的认证机构,同时也是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所有者。
全国各类绿色食品管理服务结构是我国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组织依托,目前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全国构建了三个组织管理系统,并形成了高效的网络:一是在全国各地委托了分支管理机构,协助和配合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开展绿色食品宣传、发动、指导、管理、服务工作;二是委托全国各地有省(自治区)级计量认证资格的环境检测机构负责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监测与评价;三是委托区域性的食品质量监测机构负责绿色食品产品质量监测。绿色食品组织网络建设采取委托授权的方式,并使管理系统与监测系统分离,这样不仅保证了绿色食品监督工作的公正性,而且也增加了整个绿色食品开发管理体系的科学性。
❸ 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是干什么的
主要培养学生学习和掌握绿色食品的生产,以及产品的检测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绿色食品生产与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毕业生可到大中型绿色果蔬、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业执法与监管部门,农产品检测与质量认证中心等从事绿色食品质量监控内检、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质量监控、农产品流通环节市场质量监管等工作。
❹ 绿色食品认证的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主要为产品抽样
3.1省绿办应在《文审意见通知单》中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并在计划得到申请人确认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
3.2检查员根据《绿色食品 检查员工作手册》(试行)和《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有关项目进行逐项检查。每位检查员单独填写现场检查表和检查意见。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递交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有关调查资料。
3.3现场检查合格,可以安排产品抽样。凡申请人提供了近一年内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经检查员确认,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的,免产品抽样检测。
3.4 现场检查合格,需要抽样检测的产品安排产品抽样:
3.4.1当时可以抽到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依据《绿色食品产品抽样技术规范》进行产品抽样,并填写《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同时将抽样单抄送中心认证处。特殊产品(如动物性产品等)另行规定。
3.4.2当时无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与申请人当场确定抽样计划,同时将抽样计划抄送中心认证处。
3.4.3申请人将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和检测费寄送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
3.5 现场检查不合格,不安排产品抽样。
❺ 绿色食品道路运输证怎么办理
一、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办理
第二章 标志许可的申请
第五条 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家庭农场等,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和兵团团场等生产单位;
(二)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
(三)具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
(四)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至少稳定运行一年;
(五)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
(六)申请前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
(七)与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或检测机构不存在利益关系。
第六条 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定的范围内,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二)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准则;
(三)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
(四)包装贮运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
第七条 申请人至少在产品收获、屠宰或捕捞前三个月,向所在省级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完成网上在线申报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及《调查表》;
(二)资质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商标注册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质量控制规范;
(四)生产技术规程;
(五)基地图、加工厂平面图、基地清单、农户清单等;
(六)合同、协议,购销发票,生产、加工记录;
(七)含有绿色食品标志的包装标签或设计样张(非预包装食品不必提供);
(八)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 初次申请审查
第八条 省级工作机构应当自收到第七条规定的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发出《绿色食品申请受理通知书》,执行第九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并告知理由。
第九条 省级工作机构应当根据申请产品类别,组织至少两名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查员组成检查组,提前告知申请人并向其发出《绿色食品现场检查通知书》,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在产品及产品原料生产期内,完成现场检查。
第十条 现场检查要求
(一)申请人应当根据现场检查计划做好安排。检查期间,要求主要负责人、绿色食品生产负责人、内检员或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在岗,开放场所设施设备,备好文件记录等资料。
(二)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当收集好相关信息,作好文字、影像、图片等信息记录。
第十一条 现场检查程序
(一)召开首次会议:由检查组长主持,明确检查目的、内容和要求,申请人主要负责人、绿色食品生产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内检员等参加。
(二) 实地检查:检查组应当对申请产品的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包装贮运、环境保护等环节逐一进行实地检查。
(三) 查阅文件、记录:核实申请人全程质量控制能力及有效性,如质量控制规范、生产技术规程、合同、协议、基地图、加工厂平面图、基地清单、记录等。
(四) 随机访问:在查阅资料及实地检查过程中随机访问生产人员、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收集第一手资料。
(五)召开总结会:检查组与申请人沟通现场检查情况并交换现场检查意见。
第十二条 现场检查完成后,检查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工作机构提交《绿色食品现场检查报告》。省级工作机构依据《绿色食品现场检查报告》向申请人发出《绿色食品现场检查意见通知书》,现场检查合格的,执行第十三条;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告知理由并退回申请。
第十三条 产地环境、产品检测和评价
(一)申请人按照《绿色食品现场检查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委托检测机构对产地环境、产品进行检测和评价。
(二)检测机构接受申请人委托后,应当分别依据《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调查、监测与评价规范》(NY/T1054)和《绿色食品 产品抽样准则》(NY/T 896)及时安排现场抽样,并自环境抽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产品抽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出具《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提交省级工作机构和申请人。
(三)申请人如能提供近一年内绿色食品检测机构或国家级、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环境质量监测报告》,且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的,可免做环境检测。
经检查组调查确认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NY/T391)和《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调查、监测与评价规范》(NY/T1054)中免测条件的,省级工作机构可做出免做环境检测的决定。
第十四条 省级工作机构应当自收到《绿色食品现场检查报告》、《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心,同时完成网上报送;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并告知理由。
第十五条 中心应当自收到省级工作机构报送的完备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通过省级工作机构向申请人发出《绿色食品审查意见通知书》。
(一)需要补充材料的,申请人应在《绿色食品审查意见通知书》规定时限内补充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需要现场核查的,由中心委派检查组再次进行检查核实;
(三)审查合格的,中心在二十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绿色食品专家评审会,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第十六条 中心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颁证的决定,并通过省级工作机构通知申请人。同意颁证的,进入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以下简称证书)颁发程序;不同意颁证的,告知理由。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
(一).申办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工商执照或预先核准名称通知书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投资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指定委托书
4.有效期为1年以上(从申报之日算起)的停车场租借合同和停车场地土地使用权或产权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停车场地使用权证明材料应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上或土地规划建设部门提供的合法使用证明材料
5.已购置运输车辆的,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环保标准、技术等级、车轴 数以及车辆外廓尺寸等内容;申请专用运输的,还须提供专用运输专用容器、设施、设备清单;申请大型物件运输的,还须提供超重型车组名称、装载能力及配套附 件清单;已(拟)购车辆为自卸车的,还须提供承运物品情况说明;承诺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6.拟聘用驾驶人员的,应当提交拟聘用承诺书,承诺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已聘用的应提交从业资格证、驾驶证及复印件
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从事专用运输的还需提 交具体运营方案;企业拟购置或已购置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的,还需提交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相关制度
8.企业拟购置或已购置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的,提供配置卫星定位系统的草签协议或服务合同,配备符合交通运输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和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具体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为运输局公布的为准
9.拟增加货物运输经营范围的,还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提供标注有相应申请经营范围的外商投资企业立项批件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审定——告知
(三)、办理时限:10或15个工作日
申办车辆超过8辆(含8辆)的个体工商户和申办车辆超过10辆(含10辆)的其他货运经营者按照15个工作日时限办理;其他情况按照10个工作日时限办理
(四)、收费标准:该事项不收费
❻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绿色食品认证有哪些程序
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4)产品执行标准。
认证申请:
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下载。
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4)产品执行标准。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绿色食品认证
❼ 自动检测装置的介绍
自动检测装置是自动装置的一类。可以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物理量和化学量(如压力、流量、温度、物质的成分等)连续进行检查和测量,并将数值指示或记录下来。
❽ 绿色食品认定怎么办理的呀
绿色食品是指根据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图2),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绿色食品认证是指由权威的第三方机构,对食品按照有关绿色食品的标准进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对符合标准的食品授予绿色食品标志的过程。
目前,绿色食品标准分为两个技术等级,即AA级绿色食品标准和A级绿色食品标准。
AA级绿色食品是指产地的环境符合NY/T391—2000《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生产过程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其他有害于环境和身体健康的物质,按有机生产方式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A级绿色食品是指产地的环境符合NY/T391—2000要求,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生产操作规程要求,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❾ 试述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的基本设施和设备(以流程图表示),以及各项主要设施与设备的功能。希望帮忙下
1、流程图:
2、流程图各部分总体功能:
可以通过科学调控养殖水质环境和营养供给,实现养殖过程的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
3、养殖水循环成套设备的特点:
养殖水循环成套设备是多用于海水养殖和大规模淡水养殖的大型成套设备,因为具有节水、节地、生态环保等特点,
(1)水由静态变为动态,抑制了水体厌氧细菌的繁殖,以及一些好氧藻类的产生,实现水质的卫生、安全,提高养殖效率。
(2)节水、节地、生态环保。
(3)具有固液分离、水体消毒、蛋白质分离、自动增氧等自动化、一体化控制,水活性高、溶氧快,水体始终不变质、不变臭,养殖效率高。
(4)操作简单,该设备有一个智能控制器,用户只需简单开启循环水设备,就能自动运行整套操作流程。
(5)养殖高密度、低风险、水产品质量安全度高。
(6)有助于推动水产养殖技术向高端、精准、节能、高产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