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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设计的主要内容

发布时间:2022-02-26 15:46:23

Ⅰ 最新的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是什么,有什么内容

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由国家机械工业局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原规范中相应的条文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 824号现批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57-2010,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3.0.3、3.0.4、4.1.1、4.1.2、4.2.1(2、3)、4.2.3(1、2)、4.2.4(8)、4.3.3、4.3.5(6)、4.3.8(4、5)、4.4.3、4.5.8、6.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2000年版)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0一0年十一月三日

修订版本

编辑标准状态:已作废主编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11年10月1日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版社:中国建设出版社出版时间:2008年8月1日开本:32开页数:189页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9]30号文的要求,由我部负责主编,具体由我部设计研究院对原规范修订编制而成。在修订编制本规范过程中,修订组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并广泛向全国有关单位和个人征求意见和函审。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五章和六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建筑物的防雷分类、建筑物的防雷措施、防雷装置、接闪器的选择和布置等。在本规范施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院,以便以后修订时参考。机械工业部1994年3月第一章 总 则第1.0.1条 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第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第1.0.3 条 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第1.0.4 条 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第二章 防雷分类第2.0.1条 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第2.0.2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第2.0.3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七、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九、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注:预计雷击次数应按本规范附录一计算。第2.0.4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二、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3。三、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四、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五、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六、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第三章 措施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3.1.1条 各类防雷建筑物应采取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防雷电感应的措施。第3.1.2条 装有防雷装置的建筑物,在防雷装置与其它设施和建筑物内人员无法隔离的情况下,应采取等电位连接。第二节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3.2.1条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放散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架空避雷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5m×5m或6m×4m。二、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的管口外的以下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当有管帽时应按表3.2.1确定;当无管帽时,应为管口上方半径5m的半球体。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上述空间之外。有管帽的管口外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空间隔表3.2.1三、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当其排放物达不到爆炸浓度、长期点火燃烧、一排放就点火燃烧时,及发生事故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度的通风管、安全阀,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仅保护到管帽,无管帽时可仅保护到管口。四、独立避雷针的杆塔、架空避雷线的端部和架空避雷网的各支柱处应至少设一根引下线。对用金属制成或有焊接、绑扎连接钢筋网的杆塔、支柱,宜利用其作为引下线。五、独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及其接地装置至被保护建筑物及与其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距离(图3.2.1),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得小于3m:1、地上部分:当hx<5Ri时,Sa1≥0.4(Ri+0.1hx) (3.2.1-1)当hx≥5Ri时,Sa1≥0.1(Ri+hx) (3.2.1-2)2、地下部分: Se≥0.4Ri (3.2.1-3)式中 Sa1—空气中距离(m);Se1—地中距离(m);Ri—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支柱处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Ω);Hx—被保护物或计算点的高度(m)。六、架空避雷线至屋面和各种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距离(图3.2.1),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应小于3m:1.当(h+l/2)<5Ri时,Sa2≥0.2Ri+0.03(h+l/2) (3.2.1-4)2.当(h+l/2)≥5Ri时Sa2≥0.05Ri+0.06(h+l/2) (3.2.1-5)式中 Sa2 — 避雷线(网)至被保护物的空气中距离(m);h — 避雷线(网)的支柱高度(m);l — 避雷线的水平长度(m)。七、架空避雷网至屋面和各种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应小于3m:当(h+l1)<5Ri时,Sa2≥1/n〔0.4Ri+0.06(h+l1)〕 ( 3.2.1-6)当(h+l1)≥5Ri时,Sa2≥1/n〔0.1Ri+0.12(h+l1)〕 (3.2.1-7)式中 l1—从避雷网中间最低点沿导体至支柱的距离(m);n—从避雷网中间最低点沿导体至距离最短支柱并有同一距离l1的个数。八、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应有独立的接地装置,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在土壤电阻率高的地区,可适当增大冲击接地电阻。第3.2.2条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电感应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钢屋架、钢窗等较大金属物和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等金属物,均应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金属屋面周边每隔18~24m应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现场浇制的或由预制构件组成的钢筋混凝土屋面,其钢筋宜绑扎或焊接成闭合回路,并应每隔18~24m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二、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交叉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处亦应跨接。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Ω时,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对有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的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三、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与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的接地装置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五款的要求。屋内接地干线与防雷电感应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两处。第3.2.3条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止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低压线路宜全线采用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入户端应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当全线采用电缆有困难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杆和铁横担的架空线,并应使用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其埋地长度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应小于15m: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尚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二、架空金属管造,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距离建筑物100m内的管道,应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Ω,并宜利用金属支架或钢筋混凝土支架的焊接、绑扎钢筋网作为引下线,其钢筋混凝土基础宜作为接地装置。埋地或地沟内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亦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第3.2.4条 当建筑物太高或其它原因难以装设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避雷网时,可将避雷针或网格不大于5m×5m或6m×4m的避雷网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直接装在建筑物上,避雷网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所有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互相连接。二、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12m。三、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二、三款的要求。四、建筑物应装设均压环,环间垂直距离不应大于12m,所有引下线、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和金属设备均应连到环上。均压环可利用电气设备的接地干线环路。五、防直击雷的接地装置应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并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及所有进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相连,此接地装置可兼作防雷电感应之用。六、防直击雷的环形接地体尚宜按以下方法敷设:七、当建筑物高于30m时,尚应采取以下防侧击的措施:1. 从30m起每隔不大于6m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引下线相连;2. 3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八、在电源引入的总配电箱处宜装设过电压保护器。第3.2.5条 当树木高于建筑物且不在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内时,树木与建筑物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5m。第三节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第五节 其它防雷措施
第四章 装置
第二节 引下线
第三节 接地装置第五章 接闪器第一节 接闪器选择第5.1.1条 接闪器应由下列的一种或多种组成:
第二节 接闪器布置

Ⅱ 消防常识中防雷措施包括了哪些内容

消防常识中防雷措施包括了:
1) 总体原则各类防雷建筑物均应采取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人的措施。装有防雷装置的建筑物,在防雷装置与其他设施和建筑物内人员无法隔离的情况下,应采取等电位联结。建筑物防雷设计主要包括六个要素:接闪功能、分流影响、屏蔽作用、均衡电位、接地效果和合理布线等。现代建筑内电子设备较多,应通过采取等电位联结、屏蔽、合理选择过电压保护器、合理布线和良好的接地等方法来减少建筑物内的雷电流和产生的电磁效应、防止反击及接触电压、跨步电压等二次雷害和雷电电磁脉冲所造成的危害。
2) 防直击雷的措施在建筑物易遭受雷击的部位装设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为提高可靠性和安全性,便于雷电流的流散及减少流经引下线的雷电流,所有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相互连接。对于突出屋面的排放无爆炸危险气体的风管、烟囱等物体,当其为金属体时可不装接闪器,但应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若其为非金属物体且在屋面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之外,则应装设接闪器,并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3) 防雷电感应的措施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等主要金属物(不包括混凝土构件内的钢筋),应就近接至防直击雷接地装置或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上,可不另设接地装置。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当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间距不应大于30m;交叉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处应跨接。建筑物内防雷电感应的接地干线与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2处。
4) 防雷电波侵人的措施当低压线路全长采用电缆埋地引人或电缆敷设在架空金属线槽内引入时,在入户端应将电缆金属外皮和金属线槽接地。当低压线路采用架空线转换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人时,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绝缘子铁脚、金具、电缆金属外皮、钢管等均应连接在一起接地。架空和直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或独自接地。各种情况下,接地电阻均应符合相应的要求。
5) 等电位和防侧击的措施从首层起,每三层框架圈梁的底 部钢筋与人工引下线或作为防雷引下线的柱内钢筋连接一次。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也应每三层与圈梁钢筋连接一次。对于高度超过 45m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和高度超过60m的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应考虑防侧击,当然不要另加接闪器,而是利用建筑物本身的钢构架、钢筋和其他金属物,将上述高度以上的钢构架和混凝土的钢筋互相连接,并应利用钢柱或柱内钢筋作防雷引下线。
上述高度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和表面装饰物等较大的金属物应与防雷装置连接,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也应与防雷装置连接。

Ⅲ 什么是防雷装置

一、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解释是:外部和内部雷电防护装置的统称。A、
外部防雷装置: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主要用以防直击雷的防护装置B、
内部防雷装置:由等电位连接系统、共用接地系统、屏蔽系统、合理布线系统、浪涌保护器等组成,主要用于减小和防止雷电流在需防空间内所产生的电磁效应。二、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解释是: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的总合。常用的防雷装置有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避雷带及避雷器。一套完整的防雷装置包括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
1、
避雷线。它主要是在线路可能受到直接落雷危害时,可以限制沿线路侵入的雷电冲击波幅值及陡度。
2、
避雷针。利用尖端放电原理,避免设置处所遭受直接雷击。
3、
避雷网和避雷带。主要用来保护高大建筑物和构筑物免遭雷击。
4、
避雷器。主要用来保护电力设备,防止沿线路侵入的雷电冲击波对电气设备的破坏,把侵入的雷电波限制在避雷器残压值范围内,使处所和电力设备免受过电压的危害。
(接地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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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什么是防雷接地防雷接地装置包括哪几部分

减小建筑物内部的雷电流及其电磁效应,如采用电磁屏蔽、等电位连接和装设电涌保护器(SPD)等措施,防止雷击电磁脉冲可能造成的危害。

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SPD)及其他连接导体。

防雷分类

1)第一类:制造、储存火工品等,因火花引起爆炸,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具有0区或20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

2)第二类:国家重点文物单位;国家级建筑及大型建筑;国家特级及甲级大型体育馆;制造、储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具有1区或21爆炸危险场所,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具有2区或22区爆炸危险场所;具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制封闭气罐。

3)第三类:除开一、二类为第三类。

(4)防雷装置设计的主要内容扩展阅读

防雷施工

1、均压环

均压环是高层建筑物为防侧击雷而设计的环绕建筑物周边的水平避雷带。在建筑设计中当高度超过滚球半径时(一类30米,二类45米,三类60米),每隔6米 设一均压环。在设计上均压环可利用圈梁内两条主筋焊接成闭合圈,此闭合圈必须与所有的引下线连接。

2、避雷针

避雷针的设置规律一般是:最高点与突出点,如屋脊、檐角、平屋面女儿墙角。

Ⅳ 防雷器的设计原理

针对现在市场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防雷器,质量参差不齐,有一些甚至闻所未问(如:不用接地的避雷器,到现在为止,都弄不明白它的工作原理),因此,通过介绍避雷器的工作原理及组成,对客户甄别真假、优劣,有所帮助。
防雷器元件从响应特性看,有软硬两种。属于硬响应特性的放电元件有火花间隙(基于斩弧技术的角型火花隙和同轴放电火花隙)和气体放电管,属于软响应特性的放电元件有金属氧化物压敏电阻和瞬态抑制二极管。这些元件的区别在于放电能力、响应特性和残压,避雷器就是利用它们不同的优缺点,扬长避短,组合成各种避雷器,保护电路。 1、放电间隙:原理是两个如牛角现状的电极,距离很短,用绝缘材料分开,当两个电极间的电场强度达到击穿强度时,电极之间形成电流通路。当雷电波来到的时候首先在间隙处击穿,使间隙的空气电离,形成短路,雷电流通过间隙流入大地,而此时间隙两端的电压很低,从而达到保护线路的目的。电场强度低于击穿间隙时,放电间隙型避雷器又恢复绝缘状态。常用于高压线路的避雷防护中。在低压系统,常用于电源的前级保护。
火花间隙(Arc chopping)型避雷器产品的优劣,在于制成电极的材料、间隙距离及绝缘材料。
优点:具有很强放电能力、通流量大,10/350μs脉冲波形能够疏导50KA的脉冲电流,用于8/20μs脉冲电流,可以大于100KA,很高的绝缘电阻以及很小的寄生电容,漏电流小。对正常工作的设备不会带来任何有害影响。
缺点:残压高(2.5~3.5KV),反应时间长(≦100ns),动作电压精度较低,有工频续流,因此在保护电路中应串联一个熔断器,使得工频续流迅速被切断。
注:由于两只放电管分别装在一个回路的两根导线上,有时会不同时放电,使两导线之间出现电位差,为了使两根导线上的放电管能接近统一时间放电,减少两线之间的电位差,又研制了三级放电管。可以看作是由两只二级放电管合并在一起构成的。三级放电管中间的一级作为公共地线,另两级分别接在回路的两条导线上。
2、气体放电管(Gas discharge tube,GDT):是一种陶瓷或玻璃封装,管内再充以一定压力的惰性气体(如氩气),开关型的保护元件,有二电极和三电极两种结构。当电场强度达到击穿惰性气体强度时,就引起间隙放电,从而限制极间的电压。8/20μs脉冲电流能够疏导10KA。放电电压不稳定,当电压大于12V、电流电压100mA时,会产生后续电流。通常用于测量、控制、调节技术电路和电子数据处理传输电路中。 金属氧化物压敏电阻(Metal oxide varistor,MOV)
以氧化锌为主要成分的金属氧化物半导体非线性电阻,当加在电阻两端的电压小于压敏电压时,压敏电阻呈高阻状态,如果并联在电路上,该阀片呈断路状态;当加在压敏电阻两端的电压大于压敏电压时,压敏电阻就会击穿,呈现低阻值,甚至接近短路状态。压敏电阻这种被击穿状态是可以恢复的,当高于压敏电压的电压被撤销以后,它又恢复高阻状态。当电力线被雷击时,雷电波的高电压使压敏电阻击穿,雷电流通过压敏电阻流入大地,使电力线上的类电压被钳制在安全范围内。
氧化锌压敏电阻避雷器,现在市场上流通很多,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末才大批生产,被认为目前最新型、技术最先进,会做专题详细介绍。现在中国的输电线路的避雷器,都采用氧化锌避雷器。
优点:开关电压范围宽:6V~1.5KV,反应速度快(25ns),残压低(可以达到终端设备的安全工作电压),通流量大(2KA/cm2),无续流,寿命长。
缺点:容易老化,动作几次后,漏电流会增大,从而导致压敏电阻过热,最终导致老化失效。
电容较大,许多情况下不在高频、超高频系统中使用。该电容又与导线电容构成一个低通。该低通会造成信号的严重衰减。但在频率低于30KHZ时,这种衰减可以忽略。 瞬态抑制式二极管(Transient voltage suppressor,TVS):
1、二极放电管:有两种形式:一是齐纳型(为单向雪崩击穿),二是双向的硅压敏电阻。性能类似开关二极管等。在规定的反向电压作用下,两端电压大于门限电压时,其工作阻抗能立即降至很低的水平以允许大电流通过,并将两端电压钳制在很低的水平,从而有效地保护末端电子产品中的精密元件避免损坏。双向TVS可在正反两个方向吸收瞬时大脉动功率,并把电压钳制在预定水平。适用于交流电路。
优点:动作时间极快,达到皮秒级。限制电压低,击穿电压低,应用于各种电子领域。
缺点:电流负荷量小,电容相当高,一般在20pF以下,现在的陶瓷放电管能够做到3~5pF。
电子信息系统所需的浪涌保护系统一般采用两级或三级组成。采用气体放电管、压敏电阻和抑制二极管,并利用各种浪涌抑制器的特点,实现可靠保护。气体放电管一般放在线路输入端作为一级浪涌保护器件,承受大的浪涌电流,属于泄流型器件。二级保护器件采用压敏电阻,可在极短时间内(ns)将浪涌电压限制在较低的水平。对于高度灵敏的电子电路,可采用抑制二极管作为三级保护。在更短的时间内将浪涌电压限制在末端电子设备的绝缘水平以内。如图,当雷电等浪涌到来时,抑制二极管首先导通,把瞬间过电压精确地控制在一定的水平,如果浪涌电流较大,则压敏电阻启动并泄放一定的浪涌电流,这时压敏电阻两端的电压会有所升高,直至推动前级气体放电管放电,把大电流泄放到地。当三种器件在线路中的距离较远时,导通顺序会从气体放电管开始,依次导通。
避雷器的工作,是从反应时间最快、设备的最末端开始的,然后逐级往前端启动的。
,单纯用气体放电管保护后端的设备会出现下列问题:导通时间过长,残压过大,有可能超过后端设备的耐压水平。放电后,会产生工频续流。为避免上述问题,采用另外一种电路(图三)。为了解决产生工频续流的问题,同时也避免压敏电阻因漏电流过大而发热自爆或老化,我们在气体放电管上串联一个压敏电阻,这样就可避免产生工频续流,又可以防止压敏电阻因漏电流而自爆、老化。但新的问题又产生了,这样避雷器的动作时间为气体放电管的导通时间和压敏电阻导通时间的总和。假设气体放电管的导通时间为100ns,压敏电阻的导通时间为25ns,则它们总的反应时间为125ns。为了减小反应时间,在电路中并入一个压敏电阻,这样可使总的反应时间为25ns。
:当过电压出现时,抑制二极管作为动作最快的元件首先动作,线路设计为,在抑制二极管可能毁坏之前,放电电流即随着幅值的上升转换到前置的放电路径上,即充气式放电路上。
Us+△u≥Ug
Us:抑制二极管上的电压
△u:去耦感应线圈上的电压
Ug:气体放电管的动作电压
如果放电电流小于该值,则充气放电管不动作。采用这种线路不仅可以在低保护水平的条件下利用放电器动作迅速的优点,同时还可以达到很高的放电电容。这样就可以消除抑制二极管过载一级熔断器在出现电源续流时频繁切断电路的缺点。
频率较高的线路也可以采用欧姆式电阻作为去耦元件,与低电容桥接线路共同使用。
2、三极放电管:在两根的导线上,安装两个二极放电管,会出现电位差,因此就有三极放电管,多了一极做公共接地,可以减少时间差(0.15~0.2μs),由此产生的横向雷电压幅值。
市场上普通电源避雷器器件一般采用压敏电阻,用于一级、二级和三级电源。这种组合方式在距离大于5米时,导通时间从第一级开始逐级向后导通。
若第一级采用气体放电管,二级和三级采用压敏电阻,则必须满足第一级与第二级满足大于十米的距离,第二级与第三级满足大于5米的距离,这样才能保证前一级先动作。否则可能导致第一级不动作的现象,而二级和三级避雷器又没有那么大的通流量,导致避雷器无法切实保护设备。这点在工程设计中一定要引起注意。

Ⅵ 防雷检测主要都检测什么

1、检测防雷装置的有效性,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等的连通性。

2、接地系统的有效接地电阻,要求≤10Ω。

3、电源防雷系统的对地绝缘阻抗是否在允许值,接地系统是否牢靠,瞬时钳压数值是否有变化等。

4、信息系统信号防雷系统,对于连接的电阻是否属于参数允许值,瞬时钳压数值是否有变化,对地绝缘电阻的正常值等。

一般的防雷检测基本是有这些方面的,还要根据属地的地方性要求,毕竟高雷暴地区的要求会高一些。

(6)防雷装置设计的主要内容扩展阅读:

进行防雷装置现场检测前的准备工作称为事前检查。在进行防雷装置检测前应对所使用的检测仪器、仪表和测量工具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如下。

(1)仪器仪表鉴定或校准

检查仪器、仪表鉴定证书、校准证书是否在有效期的范围内,一般要求每台检测仪器、仪表要纳入计量的检测,检测单位可委托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检定单位进行常规的计量检测,检测合格的,由检定单位核发给每台仪器、仪表一张计量认证合格证。

(2)检査仪器仪表电池

检査仪器、仪表所使用的电池是否在正常值范围,如果电池的电压不足,则应立即更换新的电池如遇到在检测中仪器、仪表的电池电力不足时,建议随身携带一组与仪器、仪表相配套的备用电池。

(3)检查检测设备外观及其附属设备

检査检测用测试线绝缘层是否有破损,如果有破损则应更换或采用绝缘胶带对破损的部位进行处理,避免让裸露的金属线在检测过程中碰到带电物体或接地体产生危及人身安全或影响检测数据情况出现如果发现检测线某处断开,可用万用电表的电阻挡寻找检测线断开位置并做处理,以免影响检测工作。

Ⅶ 杆塔加装防雷装置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在土壤电阻率ρ≤100ω.m的潮湿地区,可利用铁塔和钢筋混凝土杆的自然接地回,接地电阻低于10ω。发电厂答,变电站进线段应另设雷电保护接地装置。在居民区,当自然接地电阻符合要求时,可不另设人工接地装置;在土壤电阻率100ω.m<ρ≤500ω.m的地区,除利用铁塔和钢筋混凝土杆的自然接地,还应增设人工接地装置,接地极埋设深度不宜小于0.6m,接地电阻低于15ω;在土壤电阻率500ω.m<ρ≤2000ω.m地区,可采用水平敷设的接地装置,接地极埋设深度不宜小于0.5m。500ω.m<ρ≤1000ω.m的地区,接地电阻不超过20ω;1000ω.m<ρ≤2000ω.m的地区,接地电阻不超过25ω;在土壤电阻率ρ>2000ω.m的地区,接地极埋设深度不宜小于0.3m,接地电阻不超过30ω;若接地电阻很难降到30ω时,可采用6~8根总长度不超过500m的放射形接地极或连续伸长接地极。
具体参考《gb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dl/t
621》

Ⅷ 设计防雷装置的的要求

1 要有一个引子,能够把雷电吸引到其上。
2必须有一个引子连接的导电装置把雷电引向大地
如果你是用的是大功率用电器最好使用三相插座

Ⅸ 设计防雷装置,考虑到6个方面

被保护建筑物的1、年预计雷击次数2、建筑物的使用性质3、防直击雷措施4、侧击雷措施5、接地、6、等电位、7防雷电侵入措施。

Ⅹ 什么情况下需要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中国气象局第21号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第四条 下列建(构)筑物、场所和专设施属的防雷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
(二)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及设施;
(三)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等社会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以及各类电子信息系统;
(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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