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么是继电保护与自动化
当电力系统中的电力元件(如发电机、线路等)或电力系统本身发生了故障危及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时,能够向运行值班人员及时发出警告信号,或者直接向所控制的断路器发出跳闸命令以终止这些事件发展的一种自动化措施和设备,一般通称为继电保护装置。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主要研究发电机变压器及输电线路继电保护的基本理论与新技术、新方法;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的原理与方法;电磁测量理论与方法。
电力系统自动化及远动技术:主要研究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电厂、变电站和配电网自动化、参数自动控制;电力系统远程监控原理与工程应用;电力系统远动规约及信号传输技术、电力通信网络及网际互联技术;计算机技术及智能控制理论在系统运行、监视和控制中的应用。
火力发电厂的动力装置,主要是锅炉、汽轮机户发电机组,既用锅炉产生的蒸汽催动汽轮机运转,从而带动发电机实现发电。动力专业以锅炉汽轮机为主;检测技术与自动化以检测及调度为主。
电力专业毕业后,就业取向为:发电厂;送变电公司;供电部门;电力建设公司等;电力设计单位;调试所等。
一般认为,学习检测与自控专业较好,进入较好单位的机会较大;学习动力专业(锅炉、汽轮机)搞电厂运行、电厂建设的较多。
当然,上述所言并非绝对,因为各个专业之间都有相通之处;再则毕业后去向也是凭机会和运气的。
❷ 电保护“三误”事故指的是什么
继电保护”三误“是指:误碰、误整定、误接线。
一.防“误碰”
1在有可能造成误碰的地方进行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前向工作组成员事先交待相应的安全措施及危险点。
2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盘(柜)上进行工作时,应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前后以明显的标志隔开(如盘(柜)后用红布帘、红白安全隔离带;盘(柜)前用“在此工作”标志牌等)。
3在保护盘(柜)上或附近进行打眼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设备跳闸的措施(如拆开盘(柜)之间的连接螺栓等),必要时经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同意(主设备主保护停用要经总工程师批准,500kV系统保护要上报上级调度部门批准),将保护暂时停用。未采取上述措施时,严禁在运行的保护盘(柜)上或附近进行打眼等振动较大的工作。
4对于工作中,凡涉及到主系统安全可能造成停机、停炉的保护,应经总工程师批准退出相关保护后,再进行工作。
5在保护屏间的通道上搬运或安放试验设备时,要与运行设备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误碰运行设备造成保护误动作。
6清扫运行设备和二次回路时,要防止振动,防止误碰,要使用绝缘工具。
7工作中严禁工作班成员使用不合格的梯子或不正确使用梯子。
8 检修设备结束后,严禁将工具、零件及杂物遗留在设备中。
9工作组成员从事室外端子箱、电源箱和机械箱内工作后,应随手关闭柜门。
二.防“误整定”
1整定值的管理、计算、审批及调整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分公司、厂内的与继电保护相关规定的有关“继电保护定值管理”的各个条款。
2负责本公司所辖继电保护整定值的计算公司的计算、校核、审核、批准的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则》、《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35~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等规程之规定,确保整定值计算的正确性。
3电气二次专业应每年根据网局下发的系统等值阻抗参数对有关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定值进行一次核算,核算结果报审。
4定值单必须保留必要的备份,以防丢失。备用定值必须与现行定值相一致。
5定值调整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三.防“误接线”
1严格执行厂有关电气管理规定的各项条款。
2厂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其二次线的原理图、安装图、展开图要完整规范、整洁、符合现场实际。二次回路工作时,应带齐相关图纸、说明书等资料,严禁凭记忆工作。
3工作场所应有充足的照明,不足时,应自备行灯或手电。
4需要在二次回路拆线做安全措施的工作,应依据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事先写好拆线的地点、盘号、步骤和注意事项。
5拆开带电线时记录清楚端子号及回路编号,应将带电线做绝缘隔离等措施,应有专人监护。
6拆线中发现所需拆开部分,已经拆开,应查明原因。如需重复拆线的措施,需要拆线的双方(包括仪表工作)都应特别注明。
7恢复时仍必须有专人监护,按正确的顺序逐一进行,恢复操作并打“√”,工作完毕后原拆除而短时间内不能恢复的接线部分,应向专业技术负责人汇报,并有书面记录。
8两个及以上的工作小组的重复拆线部分的安全措施,在恢复前各小组工作负责人应相互联系,由后完成工作的小组负责恢复接线并将恢复情况反馈至其它工作小组。
❸ 变电站内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具体分别是指那些装置,两者又有什么区别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我们一般都连着说的,毕竟这两样东西都是配合使用。
继电保护装置故名思义,就是保证变压器、线路、发电机等设备正常运行的保护,作用就设备正常时运行,故障时正确动作。而安全自动装置保护的是整个电网的安全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的设备。
继电保护装置包括保护装置、测控装置等等。保护装置向线路、设备(如变压器)提供主保护和后备保护,如光纤差动保护、距离保护、母差保护等;测控装置是控制断路器、隔离开关动作的装置。
安全自动装置包括稳控装置、低压低周减载装置、振荡解列装置、重合闸、备自投装置等等。随着电网容量越来越大,如果高压线路或超高压、特高压(一般是220kV及以上)线路发生事故跳闸,由于这些线路承担着大量负荷,一旦发生事故会引起电源严重不足而负荷很大,这样就会造成电网电压、频率降低,最终会引发大面积停电甚至电网崩溃,所以加装稳控装置,当这些线路跳闸后,稳控装置会向下级或者下下下级(取决于稳控装置主站安装位置)发出某些线路的跳闸指令,甩掉部分负荷,保护电网稳定运行。稳控装置动作肯定是场非常大的事故。
低压、低周减载装置原理与稳控差不多,最大的区别是低压、低周减载只能控制所在变电站的线路。
振荡解裂装置就是系统发生振荡时动作甩掉部分负荷。
❹ 在电力系统事故当中什么样的事故定为故障 什么样的定
事故和障碍
?5.1 人身事故
?5.1.1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人身伤亡,为电力生产人身事故:
?5.1.1.1员工从事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造成的人身伤亡,下同)的.
?【释义】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包括工作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而发生的人身伤亡.
?生产性急性中毒系指生产性毒物中毒.食物中毒和职业病不属本规程统计范围.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病导致伤亡,经县以上医院诊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确认系员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电力生产人身事故统计.
?员工“干私活”发生伤亡不作为电力生产伤亡事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作为“干私活”:
?(1)具体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是由上级(包括班组长)安排的;
?(2)具体工作人员的行为不是以个人得利为目的.
?5.1.1.2员工从事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本单位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
?【释义】员工(含司机及乘车员工)从事电力生产有关工作中,发生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且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判定本方负有“同等责任”、“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且造成本单位员工伤亡的,作为电力生产事故.
?电力生产区域内发生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发生挤压、坠落、撞车或倾覆;行驶时人员上下车;发生车辆跑车等造成的本单位员工伤亡事故,本方负有“同等责任”、“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应作为电力生产事故统计上报,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事故类别填“车辆伤害”.
?员工乘坐单位的交通车上下班、参加单位组织的文体活动、外出开会等发生的交通事故,不作为电力生产事故.
?5.1.1.3在电力生产区域内,外单位人员从事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本单位负有责任的人身伤亡的.
?【释义】本单位负有责任,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
?1、资质审查不严,项目承包方不符合要求;
?2、在开工前未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或者没有完整的记录;
?3、对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未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未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未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包括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等);
?4、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协议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资质审查包括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是否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
?危险性生产区域是指容易发生触电、高空坠落、爆炸、爆破、起吊作业、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火灾、烧烫伤等引起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的场所.
?5.1.2 人身事故等级划分
?5.1.2.1特大人身伤亡事故
?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事故.
?5.1.2.2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
?5.1.2.3一般人身伤亡事故
?一次死亡1至2人(包括多人事故时的轻伤和重伤)的事故.
?【释义】按劳动部1993年9月劳办(1993)140号文《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问题解答》第48条规定,如职工负伤后,在30天内死亡的(因医疗事故而死亡的除外,但必须得到医疗事故鉴定部门的确认),均按死亡统计;超过30天后死亡的,不再进行死亡补报和统计;轻伤转为重伤也按此原则补报和统计.
?5.1.2.4 重、轻伤事故
?未发生人员死亡的人身事故.
?【释义】重伤事故的确定按1960年(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文《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规定.轻伤事故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5.2 电网事故和障碍
?5.2.1 特大电网事故
?电网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大面积停电,为特大电网事故.
?5.2.1.1省、自治区电网或南方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下列数值之一的:
?电网负荷 减供负荷
?20000MW及以上 20%
?10000~20000MW以下 30%或4000MW
?5000~10000MW以下 40%或3000MW
?1000~5000MW以下 50%或2000MW
?【释义】电网负荷,是指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的电网在事故发生前的负荷.
?电网减供负荷波及多个省级电网时,其电网负荷按照南方电网事故前全网负荷计算.减供负荷的计算范围与计算电网负荷时的范围相同.
?5.2.1.2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其他大城市减供负荷80%及以上的.
?【释义】大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五十万以上的城市;中等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二十万以上、不满五十万的城市.小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二十万的城市.
?城市的减供负荷,是指市区范围的减供负荷,不包括市管辖的县或者县级市.
?5.2.2重大电网事故
?未构成特大电网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重大电网事故.
?5.2.2.1省、自治区电网或南方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下列数值之一的:
?电网负荷 减供负荷
?20000MW及以上 8%
?10000~20000MW以下 10%或1600MW
?5000~10000MW以下 15%或1000MW
?1000~5000MW以下 20%或750MW
?1000MW以下 40%或200MW
?5.2.2.2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其他大城市减供负荷40%及以上的.
?5.2.2.3 中等城市减供负荷60%及以上的.
?5.2.2.4 小城市减供负荷80%及以上的.
?5.2.3 A类一般电网事故
?未构成特、重大电网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A类一般电网事故.
?5.2.3.1 110kV及以上省级电网或者南方电网非正常解列,并造成全网减供负荷达到下列数值之一的:
?电网负荷 减供负荷
?20000MW及以上 4%
?10000~20000MW以下 5%或800MW
?5000~10000MW以下 8%或500MW
?1000~5000MW以下 10%或400MW
?1000MW以下 20%或100MW
?【释义】电网非正常解列包括自动解列、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解列.
?5.2.3.2变电站220kV及以上任一电压等级母线被迫全部停止运行.(A类一般电网事故)
?【释义】被迫停止运行是指设备未经调度批准而停止运行的状态,或者不能按规定立即投入运行的状态.
?5.2.3.3电网电能质量降低,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
?(1) 装机容量3000MW及以上的电网,频率偏差超出50±0.2赫兹,且延续时间30分钟以上;或者频率偏差超出50±0.5赫兹,且延续时间15分钟以上.
?(2)装机容量不满3000MW的电网,频率偏差超出50±0.5赫兹,且延续时间30分钟以上;或者频率偏差超出50±1赫兹,且延续时间15分钟以上.
?(3)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偏差超出电力调度规定的电压曲线值±5%,且延续时间超过2小时;或者电压偏差超出电力调度规定的电压曲线值±10%,且延续时间超过1小时.
?【释义】电网装机容量是指参加电网统一调度的所有并网发电厂的投产机组总容量.
?当调度使用电压控制范围代替电压曲线时,电压越限(越上限或越下限)的持续时间超过2小时,也适用本条.
?5.2.4 B类一般电网事故
?未构成特、重大电网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B类一般电网事故.
?5.2.4.1 110kV及以上电网失去稳定.(B类一般电网事故)
?【释义】电网失去稳定是指同一电网中,由于大干扰或小干扰,使并列运行的两个或几个电源间失去同步或电网电压失去稳定.电网一旦发生失去稳定的情况,不论是否采用自动措施,也不论是否重新恢复稳定,都适用本条.
?5.2.4.2省间500kV(含香港400kV)及以上电网非正常解列.5.2.4.3 110kV及以上电网非正常解列成三片及以上.
?【释义】每一片电网不论是否造成电网减供负荷,均适用本条.本条中三片不包括装机容量50MW及以下的地方电厂孤立运行的片.
?5.2.4.4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母线、联络线运行的线路、变压器的主保护非计划停运,造成无主保护运行;
?(2)电网输电断面超稳定限额运行时间超过1小时;
?(3)切机、切负荷、振荡解列、低频低压解列、安稳装置等安全自动装置非计划停运时间超过168小时,导致电网安全水平降低;
?(4)地(市)级及以上调度机构调度自动化系统失灵超过1小时、调度通信系统通信中断超过2小时.
?【释义】线路、母线、变压器主保护指能瞬时切除全线路、母线、变压器故障的保护装置.
?非计划停运是指设备处于不可用而又不是计划停运的状态.
?电网安全水平降低既包括电网低于安全运行标准的情况,也包括为满足电网安全运行标准被迫修改发电、输电、供电计划的情况.
?本条调度自动化系统失灵是指自动化主站系统因故障(包括电源故障)使其主要功能不可用,导致调度人员不能利用该系统对电网进行监视和控制.
?本条调度通信系统通信中断是指调度专用的通信系统因故障(包括电源故障)不可用,导致调度机构与其所管辖3个及以上厂站的调度专用通信联系全部中断.
?5.2.4.5 其它经公司或分、子公司认定为B类一般电网事故者.
?5.2.5电网一类障碍
?未构成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电网一类障碍.
?5.2.5.1 110kV及以上电网非正常解列.
?5.2.5.2 220kV及以上电网发生低频振荡持续时间超过3分钟.
?【释义】低频振荡是指电网由于弱阻尼或负阻尼,在小干扰下发生的频率为0.2~2.5Hz范围内的持续振荡现象.
?5.2.5.3变电站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任一段母线被迫停止运行.
?【释义】220kV及以上的“线路变压器组”、直接连接(中间无母线)系统,其主变停电适用本条.
?5.2.5.4 电网电能质量降低,造成下列后果之一:
?(1)频率偏差超出以下数值:
?装机容量在3000MW及以上电网频率偏差超出50±0.2Hz,且延续时间20分钟以上;或偏差超出50±0.5Hz,且延续时间10分钟以上.
?装机容量3000MW以下电网频率偏差超出50±0.5Hz,且延续时间20分钟以上;或偏差超出50±1Hz,且延续时间10分钟以上.
?(2)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偏差超出电网调度规定的电压曲线值±5%,且延续时间超过1 小时;或偏差超出±10%,且延续时间超过30 分钟.
?【释义】当调度使用电压控制范围代替电压曲线时,电压越限(越上限或越下限)的持续时间超过1小时,也适用本条.
?5.2.5.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
?(1)电网输电断面超稳定限额运行时间超过15分钟;
?(2)南方电网、省网实时运行中的备用有功功率小于下列数值,且时间超过1小时:
?电网发电负荷 备用有功功率
?(%为备用占电网发电负荷的比例)
?40000MW及以上 2%或电网内的最大单机出力
?20000~40000MW 3%或电网内的最大单机出力
?10000~20000MW 4%或电网内的最大单机出力
?10000MW以下 5%或电网内的最大单机出力
?【释义】备用有功功率是指接于母线且立即可以带负荷的发电侧旋转备用功率(含能立即启动的水电机组及燃气机组),用以平衡瞬间负荷波动与预计误差.
?(3)切机、切负荷、振荡解列、低频低压解列等安全自动装置非计划停运时间超过72小时,导致电网安全水平降低;
?(4)220kV及以上线路、母线、变压器主保护非计划停运,导致主保护非计划单套运行时间超过36小时;
?(5)地(市)级及以上调度机构调度自动化系统失灵超过30分钟、调度通信系统通信中断超过1小时;
?(6)通信电路非计划停运,造成远方跳闸保护、远方切机(切负荷)装置由双通道改为单通道,时间超过30小时.
?5.2.6 电网二类障碍
?电网二类障碍的规定由公司直属机构或分、子公司自行制定.
?5.3 设备事故和障碍
?5.3.1特大设备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设备事故.
?5.3.1.1生产单位一次事故造成设备、设施、施工机械、运输工具损坏,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达2000万元者.
?【释义】施工机械,是指大型起吊设备、运输设备、挖掘设备、钻探设备、张力牵引设备等.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更换的备品配件、材料、人工和运输所发生的费用.如设备损坏不能再修复,则按同类型设备重置金额计算损失费用.保险公司赔偿费和设备残值不能冲减直接经济损失费用.
?5.3.1.2电力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万元者.
?【释义】直接经济损失计算方法见公安部1998年11月16日发布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GA185-1998).
?电气设备发生电弧起火引燃绝缘(包括绝缘油)、油系统(不包括油罐)、制粉系统损坏起火等,上述情况企业内部定为设备事故.如果失火殃及其他设备、物资、建(构)筑物时,则定为电力生产火灾事故.
?5.3.2重大设备事故
?未构成特大设备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设备事故.
?5.3.2.1装机容量400MW及以上的发电厂,一次事故造成2台及以上机组非计划停运,并造成全厂对外停电.
?【释义】“发电厂”是指地理位置独立的发电厂.
?一次事故使2台及以上机组非计划停运,包括1台机组非计划停运后,由于处理不当使其他机组也相继非计划停止运行.
?全厂对外停电,是指发电厂对外有功负荷降到零.虽电网经发电厂母线转送的负荷没有停止,仍视为全厂对外停电.
?5.3.2.2生产单位一次事故造成设备、设施、施工机械、运输工具损坏,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不满2000万元.
?5.3.2.3电力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0万元.
?5.3.3 A类一般设备事故
?未构成特、重大设备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A类一般设备事故.
?5.3.3.1电网35kV及以上输变电设备被迫停止运行,并造成对用户中断供电.A类一般设备事故
?【释义】对用户中断供电,不论用户当时是否正在用电,均适用于本条.
?对用户中断供电不包括有计划地安排用户停电、限电、调整负荷.
?线路自动重合闸重合成功或线路、母线备自投动作,恢复对用户供电的,不算对用户中断供电.
?5.3.3.2发电厂2台及以上机组非计划停运,并造成全厂对外停电.
?5.3.3.3发电厂升压站110kV及以上任一电压等级母线被迫全部停止运行.
?5.3.3.4发电厂200MW及以上机组被迫停止运行,时间超过24小时.
?5.3.3.5水电厂由于水工设备、水工建筑损坏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水库不能正常蓄水、泄洪或者其他损坏.
?5.3.3.6生产单位一次事故造成设备、设施、施工机械、运输工具损坏,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不满500万元.
?5.3.4 B类一般设备事故
?未构成特、重大设备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B类一般设备事故.
?5.3.4.1 3kV及以上发电设备、6kV及以上输变电设备发生下列恶性电气误操作:
?(1)带负荷误拉(合)隔离刀闸;
?(2)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
?(3)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开关(隔离刀闸).
?5.3.4.2 50MW及以上发电机组、35kV及以上输变电主设备因以下人为原因被迫停止运行.
?(1)一般电气误操作:
?误(漏)拉合开关、误(漏)投或停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包括压板)、误设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
?下达错误调度命令、错误安排运行方式、错误下达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或错误下达其投、停命令;
?(2)人员误动、误碰设备;
?(3)热机误操作:误停机组、误(漏)开(关)阀门(挡板)、误(漏)投(停)辅机等;
?(4)小动物碰触户内设备;
?(5)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人员误(漏)接线;
?(6)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包括热工保护、自动保护)的定值计算、调试错误;
?(7)监控过失:人员未认真监视、控制、调整等.
?【释义】发电、输变电主设备是指:
?(1)锅炉、汽轮机、燃气轮机、水轮机、抽水蓄能水泵水轮机、发电机(包括励磁系统)、抽水蓄能发电电动机、调相机(静止补偿装置)、变频机;主要水工设施和建筑物(包括水坝、闸门、压力水管道、隧道、调压井、蓄水池、水渠等).
?(2)35kV及以上的主变压器、母线、电抗器、开关、输电线路(电缆)、组合电器(GIS)和220kV及以上高压厂用变压器等.
?(3)换流器、换流变压器、交流滤波器、直流滤波器、平波电抗器、开关、接地极、串联补偿设备等.
?5.3.4.3 500kV及以上输变电主设备被迫停止运行,时间超过1小时.
?5.3.4.4直流输电系统单极闭锁,时间超过1小时.
?5.3.4.5直流输电系统双极闭锁.
?5.3.4.6小于200MW发电机组、110kV~220kV输变电主设备被迫停止运行,时间超过24小时.
?5.3.4.7 220kV及以上开关、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以及其它电容性设备爆炸.
?5.3.4.8 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杆塔倒塌.
?5.3.4.9 120MVA及以上变压器绕组绝缘损坏.
?5.3.4.10 110kV及以上输变电主设备有缺陷,经调度同意后停止运行,修复时间超过30天.
?【释义】设备的“修复时间”是指设备从停运开始至设备重新投入运行或转为备用为止的时间.
?使用备品备件在30天内恢复正常运行,也可视为30天内使设备重新投入运行.
?5.3.4.11 50MW及以上发电主设备有缺陷,经调度同意后停止运行,修复时间超过40天.
?5.3.4.12 发电设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
?(1)炉膛爆炸;
?(2)锅炉受热面腐蚀或烧坏,需要更换该部件(水冷壁、省煤器、过热器、再热器、预热器)管子或波纹板达该部件管子或波纹板总重量的5%以上;
?(3)锅炉运行中的压力超过工作安全门动作压力的3%;汽轮机运行中超速达到额定转速的1.12倍以上;水轮机运行中超速达到紧急关导叶或下闸的转速;
?(4)压力容器和承压热力管道爆炸;
?(5)100MW及以上汽轮机大轴弯曲,需要进行直轴处理;
?(6)100MW及以上汽轮机叶片折断或通流部分损坏;
?(7)100MW及以上汽轮机发生水击;
?(8)100MW及以上汽轮发电机组,50MW及以上水轮机组、抽水蓄能水泵水轮机组、燃气轮机和供热发电机组烧损轴瓦;
?(9)100MW及以上发电机绝缘损坏.
?5.3.4.13电力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万元.
?5.3.4.14 其它经公司或分、子公司认定为B类一般设备事故者.
?5.3.5 设备一类障碍
?未构成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设备一类障碍.
?5.3.5.1 变电站10kV母线异常运行或被迫停止运行引起了对用户少送电.
?5.3.5.2 35kV及以上开关、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以及其它电容性设备爆炸.
?5.3.5.3 发电机组、110kV及以上输变电主设备被迫停止运行.
?5.3.5.4 直流输电系统单极闭锁.
?5.3.5.5 换流(逆变)站控制系统、站用电系统异常导致直流输电系统少送电.
?5.3.5.6 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杆塔倒塌.
?5.3.5.7 15MVA及以上变压器绕组绝缘损坏.
?5.3.5.8 220kV及以上线路故障,开关跳闸后经自动重合闸重合成功.
?5.3.5.9 发电、输变电主设备有缺陷,经调度同意后停止运行,但设备停运时间超过168小时.
?5.3.5.10抽水蓄能机组不能按调度规定抽水.
?5.3.5.11 生产单位一次障碍造成设备、设施、施工机械、运输工具损坏,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不满50万元.
?5.3.6设备二类障碍
?设备二类障碍的规定由公司直属机构或分、子公司自行制定.
?6、事故归属和认定
?6.1 不同管理体系下的事故归属
?6.1.1公司系统的公司直属机构或分、子公司直属、全资、控股(包括相对控股)的生产单位发生的人身、电网、设备事故汇总为相应公司和单位的事故.
?6.1.2产权与运行管理相分离的,事故归属依据代管协议确定;代管协议未作明确的,按以下原则确定:
?(1)运行管理单位员工人身事故,为运行管理单位事故.
?(2)电网及设备事故中,运行管理单位有责任的,为运行管理单位事故.
?(3)电网及设备事故中,运行管理单位无责任的,为产权所有单位事故.
?6.1.3公司系统发供电单位管理的多种经营企业以及由该多种经营企业全资、控股或管理的公司,其员工从事电力生产有关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事故为该发供电单位的事故.
?【释义】本条所指多种经营单位,包括具备法人资格或独立核算的单位.
?本条所指发供电单位管理的多种经营企业是指其主要管理人员由该发供电单位任命或在该发供电单位兼任职务.
?6.1.4 任何企业承包公司系统发供电单位的工作中,造成发供电单位的电网、设备事故均为发供电单位的事故.
?6.2涉及几个单位的事故认定
?6.2.1一个发供电单位发生事故时,电网内另一个或几个发供电单位由于本单位的过失造成事故扩大,后一个或几个单位各定为一次事故.管理这些发、供电单位的公司直属机构或分、子公司汇总统计为一次事故.
?6.2.2输电线路发生瞬时故障,由于继电保护或开关等变电设备失灵导致事故发生,定为管辖该变电设备单位的事故;如果输电线路发生永久性故障,无论变电设备是否失灵,均应定为管辖线路单位的事故.
?6.2.3一条线路由两个及以上单位负责维护,该线路故障跳闸构成事故时,如果各单位经过检查均未发现故障点,应各定为一次事故.
?【释义】一条线路由两个及以上单位负责维修,该线路跳闸后,若一方提供了故障录波图(或故障测距仪记录,下同),计算出的故障点在对方,而对方未能提供故障录波图时,双方经现场检查虽未发现故障点,则定为未录波的一方发生事故.
?如一方提供了故障录波图,计算出的故障点在本侧,对方有录波设备而未能提供故障录波图时,则双方各定为一次事故.
?当分析双方的录波图计算的结果有矛盾时,则双方各定为一次事故.
?6.2.4由于电网调度机构员工过失,如下达调度命令错误、运行方式安排不当、保护等定值整定错误、误动、误碰设备、监控过失等,造成发供电设备异常运行并构成事故时,调度机构定为一次事故.如果发供电单位也有过失,亦应定为一次事故.
?6.3同时符合多种事故条件的事故认定.
?6.3.1一起事故既符合电网事故条件,又符合设备事故条件的,按照不同等级的事故,选取等级高的事故;相同等级的事故,选取电网事故的原则认定.
?【释义】一起事故既符合A类一般电网事故又符合A类一般设备事故,选取A类一般电网事故.
?一起事故既符合A类一般设备事故又符合B类一般电网事故或B类一般设备事故,选取A类一般设备事故.
?6.3.2伴有人身事故的电网或设备事故,应分别认定一次人身事故、电网或设备事故.
?6.4由于同一原因引起的多次事故的认定:
?6.4.1一条线路由于同一原因在24小时内发生多次事故时,可认定为一次事故.
?6.4.2同一个供电单位由于自然灾害,如覆冰、风灾、水灾、地震、泥石流、火灾、雷害等原因,发生多条线路、多个变电站跳闸停运时,可认定为一次事故.
?由于同一自然灾害引发同一个公司直属机构或分、子公司所属的几个发供电单位多条线路、多个变电站跳闸、发电设备停运构成事故时,该几个发供电单位各认定一次事故;管理这些发供电单位的公司直属机构或分、子公司汇总统计为一次事故.
?6.4.3发电厂由于燃煤(油)质量差、煤湿等原因,在一个运行班的值班时间内,发生多次灭火停炉、降低出力,可认定为一次事故
❺ 电厂电气的三防三误指的是什么
我只知道电气三防是:防潮湿、防盐雾、防霉菌,继电保护有三误:误碰 、内 误接线 、 误整定,容
三防: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防止恶性误操作事故、防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事故。
三误(调度三误):调度误操作、方式误安排、保护误整定。
❻ 倒闸操作时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使用原则是什么
答
倒闸操作时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使用原则是:
(1)设备不允许无保护运行。一切新设备均应按照DL400-91《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的规定,配置足够的保护及自动装置。设备送电前,保护及自动装置应齐全,图纸、整定值应正确,传动良好,压板在规定位置。
(2)倒闸操作中或设备停电后,如无特殊要求,一般不必操作保护或断开压板。但在下列情况要特别注意,必须采取措施:
1)倒闸操作将影响某些保护的工作条件,可能引起误动作,则应提前停用。例如电压互感器停电前,低电压保护应先停用。
2)运行方式的变化将破坏某些保护的工作原理,有可能发生误动时,倒闸操作前也必须将这些保护停用。例如当双回线接在不同母线上,且母联断路器断开运行,线路横联差动保护应停用。
3)操作过程中可能诱发某些联动跳闸装置动作时,应预先停用。例如,发电机无励磁倒备用励磁机,应预先把灭磁开关联锁压板断开,以免恢复励磁合灭磁开关时,引起发电机主断路器及厂用变压器跳闸。
(3)设备虽已停电,如该设备的保护动作(包括校验、传动)后,仍会引起运行设备断路器跳闸时,也应将有关保护停用,压板断开。例如,一台断路器控制两台变压器,应将停电变压器的重瓦斯保护压板断开;发电机停机,应将过电流保护跳其它设备(主变压器、母联及分段断路器)的跳闸压板断开。
❼ 什么是继电保护的四项基本原则,谈谈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1、对动作于跳闸的继电保护,在技术上一般应满足四个基本要求:选择性、速动性、灵敏性、可靠性。
(1)可靠性:
指保护该动作时动作,不该动作时不动作,就是既不能误动也不能拒动,确保切除的是故障设备或线路。
(2)灵敏性:
指在设备或线路的被保护范围内发生金属性短路时,保护装置应具有必要的灵敏系数。
保证有故障就切除。
指在规定的保护范围内,对故障情况的反应能力。满足灵敏性要求的保护装置应在区内故障时,不论短路点的位置与短路的类型如何,都能灵敏地正确地反应出来。
通常,灵敏性用灵敏系数来衡量,并表示为K1m。
其中故障参数的最小、最大计算值是根据实际可能的最不利运行方式、故障类型和短路点来计算的。
在《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2016》中,对各类保护的灵敏系数K1m的要求都作了具体规定。
(3)选择性:
指首先由故障设备或线路本身的保护切除故障,当故障设备或线路本身的保护或断路器拒动时,才允许由相邻设备、线路的保护或断路器失灵保护切除故障。避免大面积停电。选择性是指电力系统发生故障时,保护装置仅将故障元件切除,而使非故障元件仍能正常运行,以尽量缩小停电范围。
选择性就是故障点在区内就动作,区外不动作。当主保护未动作时,由近后备或远后备切除故障,使停电面积最小。因远后备保护比较完善(对保护装置DL、二次回路和直流电源等故障所引起的拒绝动作均起后备作用)且实现简单、经济,应优先采用。
(4)速动性:
指保护装置应能尽快地切除短路故障。其目的是提高系统稳定性,减轻故障设备和线路的损坏程度,缩小故障波及范围,提高自动重合闸和备用电源或备用设备自动投入的效果等。
快速切除故障。提高系统稳定性;减少用户在低电压下的动作时间;减少故障元件的损坏程度,避免故障进一步扩大。
2、继电保护的四项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
以上四个基本要求是设计、配置和维护继电保护的依据,又是分析评价继电保护的基础。这四个基本要求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但往往又存在着矛盾。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根据电网的结构和用户的性质,辩证地进行统一。
(1)四性的先后顺序:
可靠性、灵敏性、选择性、速动性。
(2)四性的矛盾性:
① 灵敏性和可靠性是相互矛盾的。
如果要满足灵敏性,保护动作定值就不能定的太高。但是保护定植如果太低,保护可能就不可靠。例如过负荷时,在受到扰动时保护就动作了。
② 选择性和速动性是相互矛盾的。
电流保护一般分为三段式保护,其中三段有个配合的问题,靠保护定植的不同和时间的不同来配合。这样就需要靠时间躲避保护区域交叉的问题,例如一段保护时间200ms,二段一般取500ms,当一段失灵的时候要靠二段来动作,500ms的时间无法满足速动性的要求。
(7)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人员的三误指什么扩展阅读:
1、继电保护可按以下四种方式分类:
(1)按被保护对象分类,有输电线保护和主设备保护(如发电机、变压器、母线、电抗器、电容器等保护)。
(2)按保护功能分类,有短路故障保护和异常运行保护。前者又可分为主保护、后备保护和辅助保护;后者又可分为过负荷保护、失磁保护、失步保护、低频保护、非全相运行保护等。
(3)按保护装置进行比较和运算处理的信号量分类,有模拟式保护和数字式保护。一切机电型、整流型、晶体管型和集成电路型(运算放大器)保护装置,它们直接反映输入信号的连续模拟量,均属模拟式保护;采用微处理机和微型计算机的保护装置,它们反应的是将模拟量经采样和模/数转换后的离散数字量,这是数字式保护。
(4)按保护动作原理分类,有过电流保护、低电压保护、过电压保护、功率方向保护、距离保护、差动保护、纵联保护、瓦斯保护等。
2、一般情况而言,整套继电保护装置由测量元件、逻辑环节和执行输出三部分组成。
(1)测量比较部分:
测量比较部分是测量通过被保护的电气元件的物理参量,并与给定的值进行比较,根据比较的结果,给出“是”、“非”性质的一组逻辑信号,从而判断保护装置是否应该启动。
(2)逻辑部分:
逻辑部分使保护装置按一定的逻辑关系判定故障的类型和范围,最后确定是应该使断路器跳闸、发出信号或是否动作及是否延时等,并将对应的指令传给执行输出部分。
(3)执行输出部分:
执行输出部分根据逻辑传过来的指令,最后完成保护装置所承担的任务。如在故障时动作于跳闸,不正常运行时发出信号,而在正常运行时不动作等。
3、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的基本任务是:
(1)自动、迅速、有选择性地将故障元件从电力系统中切除,使故障元件免于继续遭到破坏,保证其他无故障部分迅速恢复正常运行。
(2)反应电气元件的不正常运行状态,并根据运行维护的条件(如有无经常值班人员)而动作于信号,以便值班员及时处理,或由装置自动进行调整,或将那些继续运行就会引起损坏或发展成为事故的电气设备予以切除。此时一般不要求保护迅速动作,而是根据对电力系统及其元件的危害程度规定一定的延时,以免暂短地运行波动造成不必要的动作和干扰而引起的误动。
(3)继电保护装置还可以与电力系统中的其他自动化装置配合,在条件允许时,采取预定措施,缩短事故停电时间,尽快恢复供电,从而提高电力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❽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三道防线的慨念
第一道防线:高速、准确地切除故障元件的继电保护和反应被保护设备运行异常的保护
被我国超高压电网普遍采用的装备
利用被保护元件两端的尽可能简单的信息;
超高压系统主保护动作速度10-25毫秒;
超高压系统主保护动作正确率99.82%;
正在研究、未来可能装备电网的保护
利用被保护元件单端或两端故障暂态信息的继电保护
主保护动作速度2-5毫秒
以尽可能快的速度、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切除故障,减少系统产生的不平衡能量
第二道防线: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的安全自动装置
自动重合闸装置:除减少重合于永久故障时系统不平衡能量外,尽量减少网络拓扑的变化,尽快恢复网络输电能力;
备自投、事故减出力、自动切负荷、抽水改发电等:快速保持稳态发输电能力与用电需求的平衡。
过负荷控制:连锁切机、切负荷,远方切机、切负荷等。保持稳态输电能力与输电需求的平衡。
暂态稳定控制:逻辑式连锁切机、切负荷;利用局部量的稳定性预测与紧急控制装置;基于离线或在线计算的区域性稳定控制系统;用于保持动态输电能力和输电需求的的平衡。
第三道防线:失步解列与频率、电压控制
失步解列:在互联电网失去同步后,在预定的地点解列,以求各子网能独立满足供电需求。
频率控制:通过低周减载、开启备用机组等满足频率要求,
通过高周切机保证频率稳定、机组安全。
电压和无功控制:通过低压减载和增发无功维持电压水平,
防止电压崩溃。
❾ 继电保护三误防治措施
导语:生活中电是不可缺少的元素,而工作中也必须用到电,机器的运作、很多事务的执行,都需要用导电。没有电就没有光明,因此用电我们也要注意安全,正确、规范地使用电。但是在用电的过程中,经常会有故障问题和系统异常的状况,为了防止这些现象出现有哪些需要防范的问题?本文将为您介绍继电保护的“三误”。
一、防止误碰
1.加大继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认真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及《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树立高度的安全责任感。
2.教育全体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对于运行中的设备要特别注意,设备巡视检查要谨慎小心,不允许接触事故按钮。保护屏柜门轻开轻关;在运行保护设备周围打孔洞时,做好安全防振动的措施。
3.不允许一个人到现场进行检修工作。
4.开工前班长要交代安全措施,工作人员要求知道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安全措施以及相邻带电部位。工作小组根据工作任务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想此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做到心中有数。
5.工作负责人开始工作前一定要检查值班人员所做的措施是否合适,工作人员的工作部位是否在地线的保护范围之内。
6.工作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监护职责,确保监护到位。
二、防止误接线
1.杜绝无图纸进行二次接线工作。
2.机组安装时,认真监督基建单位的安装调试,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严格按照规程进行调试查线,确保无故障、无错线移交。
3.二次接线改造时,制定技术方案要严格履行逐级审批手续。对于安全生产部下达的设计方案,如有疑问应及时向安全生产部专工提出异议,待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严格按照图纸接线,严禁凭记忆工作。
4.工作结束后,要进行详细的传动试验,以证明回路接线的正确性,确认接线无误后,设备方可投入运行。
5.机组大小修时,特别是初次大小修的机组,对发变组、励磁以及高低压动力的二次回路要认真检查,首先要保证电气保护专业的回路正确性,然后再与仪控专业核对控制和信号回路。每次检修后都要好做传动试验,确保动作情况及状态显示的正确性。
6.贯彻落实各项继电保护反措计划,对不符合反措要求的回路要及时更改。
7.及时修订变更的二次回路图纸。
三、防止误整定
1.保护定值计算要由经过批准的专职整定计算人员进行。
2.整定计算人员要严格按照《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则》的要求进行整定计算,做到有理有据。
3.定值计算及变更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的定值不允许执行,不能任意在现场修改正在运行设备的定值。
4.定值计算的所用的参数要严格以现场实际为准,不允许以设计图纸的参数直接计算。
5.整定计算要防止凭工作经验进行。
6.定值现场输入时,要有复核人员进行确认,防止压错定值。
7.结合大小修,要进行必要的定值复核,保证定值准确无误。
自从发明了电,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加方便快捷,很多手动的机械可以通过电力进行自动化的操作,让电子技术成为可能。但是使用电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安全,在出现系统异常和不安全现象时要及时发现,遏制事故发生。在用电过程中,尤其是大型工厂,需要注意“三误”,事前预防,减少事故的发生概率。
❿ 继电保护工作时存在哪些风险控制风险的措施有哪些
在运行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运行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被检验保护装置与其他保护装置共用电流互感器绕组的特殊情况工作时的安全措施;行现场工作时,应防止交流和直流回路混线;保护装置整组检验时、用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传动断路器前、带方向性的保护和差动保护新投入运行时、导引电缆及与其直接相连的设备上工作时、运行中的高频通道上进行工作时的安全措施;电子仪表的接地方式;微机保护装置上进工作防止静电感应措施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