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筑电气设计必用规范
内容简介编辑
本书主要根据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选取其中强电部分具有典型和应用广泛的条文做系统阐述,收录与其相关的设计示例和参考数据供读者参考。全书共分12章,包括:概论、术语、供配电系统、配变电所、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自备应急电源、低压配电、配电线路布线系统、常用设备电气装置、电气照明、民用建筑物防雷、接地和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等。
图书目录编辑
出版说明
1 概论
1.1 发电厂和电力系统简介
1.2 电路与电路计算公式
1.3 建筑电气设计与电路图绘制
1.4 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与标准图
2 术语
2.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常用术语
2.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常用术语
3 供配电系统
3.1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3.2 电源及供配电系统
3.3 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
3.4 负荷计算
3.5 无功补偿
4 配变电所
4.1 所址选择
4.2 配电变压器选择
4.3 主接线及电器选择
4.4 配变电所形式和布置
4.5 10(6)kV配电装置
4.6 低压配电装置
4.7 电力电容器装置
4.8 对土建专业的要求
4.9 对暖通及给水排水专业的要求
5 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
5.1 继电保护
5.2 电气测量
5.3 二次回路及中央信号装置
5.4 控制方式与操作电源
6 自备应急电源
6.1 自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
6.2 应急电源装置(EPS)
6.3 不间断电源装置(UPS)
7 低压配电
8 配电线路布线系统
9 常用设备电所装置
10 电气照明
11 民用建筑防雷
12 接地和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
参考文献
为保证电气设计质量,需要认真做好设计前期的工作准备,有针对性地提出本专业所需条件,由建设方确认,并提供本专业所需资料及本项目的设计任务书。
设计师将充分熟悉现场条件、建设方提供的设计资料和任务书,以及本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等各相关专业的资料和意图,充分优化本工程的电气专业设计,提供良好的服务,概括如下:
(一) 设计依据完备、可靠;
(二) 设计程序严谨、合理;
(三) 设计内容正确、详实;
(四) 设计深度满足本工程各阶段的需要;
(五) 设计文件规范、工整,符合国家规定与技术标准;
(六) 设计变更原因清楚,责任分明,依据确凿;
二、变、配电系统
(一) 设计原则
本工程为一类高层建筑,供电负荷等级为一级的设备有:所有消防设备(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排烟风机、火灾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阀等);非消防客梯、生活水泵、地下室照明及通风为二级负荷;其他负荷为三级。
(二) 计量方法
采用在变电所低压侧计量的方式。变压器出线处设有总计量装置,按供电局要求对各类负荷进行分项计量。
(三) 功率因数补偿
采用在变电所低压侧集中设置电容柜自动补偿的方式。补偿后的功率因数在高压侧达到0.9以上。
(四) 应急配电系统
当两路市电因故全部停电时,柴油发电机组自动启动,并在15秒内向应急负荷供电。在变电所低压侧设有应急母线段,该母线段由市电或发电机组供电,两者间设有电气和机戒联锁,防止误操作。
(五) 供电控制
较大容量的设备由变电所直接供电,其它用电设备均由各层(区)配电箱供电。世纪星介绍一般设备由就地控制箱自动或手动控制,消防设备由消防控制室控制,并均可就地进行手动控制。
(六) 应急照明电源 (一览建筑文库)
由于本工程为调度大厦,对弱电系统设备及通讯设备供电要求可靠,即通讯是不能中断的,否则在中断电源情况下,难以进行指挥调度,为保证通讯及计算机系统和应急照明系统连续工作,设置UPS系统和EPS系统,保证电源不间断。
(七) 设备安装和线路敷设
设备房和竖井内的动力或照明配电箱明装,其他箱体暗装;竖井内的电缆线路沿桥架明敷,其他线路穿管暗敷或沿金属耐火线槽在走道吊顶内敷设。大楼插座回路设30mA漏电开关以保护人身安全,本楼楼层照明总箱设300mA漏电开关以防火灾。
(八) 低压配电系统
本工程低压配电系统采用树干式与放射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消防等重要负荷供采用双电源供电,并在末端自动切换。
本建筑采用二路高压进线,采用二台变压器,本建筑内有水泵房、冷冻机房等其他重要设备房,采取做法是高压采用单母线分段运行手动联络(自动联络或不联络)。
低压为母线分段运行,联络开关设自投自复、自投不自复、手动转换开关,自投时应自动断开非保证负荷,以保证变压器正常工作。
主进开关与联络开关设电气联锁,任何情况下只能关闭其中的两个开关,并且为避免动力负荷的启动干扰照明负荷,通常一台变压器的低压出线主要供给照明负荷,而另一台变压器的低压出线主要供给动力、空调负荷。
降低电气设备的成本从两个方面考虑解决,第一减少低压柜的出线回路,第二在设计的过程中选择好需要系数、同时系数以及功率因数。
B. 电子秤的国家标准是什么量程,精度有哪些
GB/T 7723-2008 固定式电子衡器。
电子秤的精度等级在显示器的铭牌上可以直接看出来,它的计算方法是看它的检定分度数,检定分度数在100到1000之间为四级秤,1000到10000之间为三级秤,一万到十万之间为二级秤,十万以上就是一级。
本标准是依据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国际建议OIMLR76《非自动衡器》(2006E)对GB/T 7723—2002《固定式电子秤》进行修订的,本标准采用国际建议OIMLR76,旨在提高我国固定式电子衡器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水平,使之与国际同类产品接轨,促进国际贸易及经济技术交流。
本标准代替GB/T 7723—2002《固定式电子秤》。
本标准与GB/T 7723—2002相比较,从章节、技术内容及编写格式上均有较大变动。
——为使本标准的名称与GB/T 14250《衡器术语》协调一致,本标准名称改为《固定式电子衡器》。
——依照国际建议(OIMLR76)进行了修改。
a) 对纯数字模块的试验内容进行了规定;
b) 由于计算机和ADC的进入电子衡器,对软件控制的模块提出了附加要求和测试方法;
c) 对检定标准器的内容,增加了辅助检定装置的内容,对检定用标准砝码的替代方法进行了修改;
d) 对供电电源增加了外接电源或插人式供电电源装置、非可充电供电电源、12V或24V车载电池供电电源的相关内容;
e) 对称重传感器和称重指示器提出了与衡器的兼容性指标要求;
f) 为了防止衡器被非法操作,增加了对衡器的锁定状态和辅助检定装置的要求、不同承载器一载荷传递装置和不同载荷测量装置的选择(或切换)装置的要求。
——根据JJG 1015—2002《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批准通用规范》的规定,将“定型鉴定”改为“型式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要求,在第9章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内容中,增加了“本标准编号”的内容。
——针对目前我国固定式电子衡器(尤其是电子汽车衡)的承载器结构的设计质量,本标准在技术要求中,增加了对衡器结构设计的要求;在测试方法中,增加了测试的方法。.
——根据美国44号手册的规定,对固定式电子衡器(尤其是电子汽车衡)两端的通道,提出结构要求。
——增加了涂层的要求和涂层附着强度的测试方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C. 民用建筑节能有哪些管理规定
根据《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热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的审批、 设计、施工、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和物业管理:
(一)《建筑气候区域标准》划定的严寒和寒冷设置集中采暖的新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及其附属设施;
(二)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旅游旅馆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筑节能的日常工作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建筑节能机构负责。
第四条 国家鼓励建筑节能技术进步, 鼓励引进国外先进的建筑节能技术,禁止引进国外落后的建筑用能技术、材料和设备。
国家鼓励发展下列建筑节能技术(产品):
(一)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
(二)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
(三)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
(四)供热采暖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
(五)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及设备;
(六)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
(七)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
(八)其他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技术。
第五条 新建居住建筑的集中采暖系统应当使用双管系统,推行温度调节和户用热量计量装置,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第六条 新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应当包括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依法审批的机关要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组织节能论证和评估。对不符合节能标准的项目,不得批准建设。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节能要求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委托工程项目的设计。
第八条 设计单位应当依据建设单位的委托以及节能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以下简称节能设计),保证建筑节能设计质量。
(一)严寒和寒冷地区设置集中采暖的新建、扩建的居住建筑设计,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二)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旅游旅馆的热工与空气调节设计,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旅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节能设计标准》。
第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计审查单位,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时,应当审查节能设计的内容,并签署意见。
从事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工作的设计人员,应当接受节能标准与节能技术知识的培训。
第十条 国家和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建筑通用设计或者标准图集。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 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对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项目,在质量监督文件中应当予以注明。
第十三条 供热单位、 房屋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做好建筑物供热系统的节能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节能考核制度。认真记录和上报能源消耗资料,接受对锅炉运行的检测。对超过能源消耗指标或者达不到供暖温度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达标。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建筑节能产品认证和淘汰制度。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其他专项资金中安排的节能资金的监督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未按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委托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 设计单位未按节能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的,应当修改设计。未进行修改的,给予警告,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两年内,累计三项工程未按节能标准和规范设计的,可以责令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对注册执业人员,可以处以停止个人执业一年。
第十八条 对未按节能设计进行施工的, 责令改正;整改所发生的工程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可以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两年内,累计三项工程未按照符合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设计进行施工的,可以责令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第十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达不到节能标准的,责令建设单位改正,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十条 本规定的责令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
第二十一条 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严寒和寒冷地区未设置集中采暖的新建、扩建的居住建筑也应当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来自: 江苏海国节能审计事务有限公司
D. 有没有设计规范要求室内采暖必须安装温控阀
是有一些地方法规要求设计室内采暖必须安装温控阀的,比如:
一、第1条为加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维护供热企业和热用户地合法权益,促进城市集中供热事业地发展,根据《河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10条 凡新建工程室内采暖系统一律采用按户分环进行设计,安装温控阀和热计量表.对原有热用户地采暖系统逐步实施改造.
二、渭建发〔2013〕88号 市住建局关于新建建筑规范安装供热计量装置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建筑设计单位、图纸审核单位、建设单位、供热企业:
节能减排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国策,而供热分户计量是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我市新建建筑普遍存在设计单位能按照分户计量有关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单位未按照规范要求安装热计量装置的问题,为了规范我市新建建筑供热计量专项验收工作,更好地落实供热计量分户计量工作,现就新建建筑供热计量装置规范安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建筑设计单位、图纸审核单位、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供热计量的有关设计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渭南市供热分户计量要求
1、新建建筑应实行单户分环设计,一户一表,实现用热量直接计量,且热量表必须具备远传和集抄功能。热量表必须取得陕西省住建厅的《陕西省采暖分户计量产品备案登记表》、陕西省技术质量监督局的《陕西省重点管理计量器具销售备案证书》、渭南市住建局的入围通知单,并按照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渭南市进行销售和安装。
2、新建建筑必须安装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应达到分室温度调节、分户控制的要求
E. 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总体策略是什么
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
F. 计量撬的计量撬规范和标准
标准号 标准名称
Q/76227017-0.1-2006 《撬装式城镇燃气调压装置》
GB50028-2006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150-1998 《钢制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50251-2003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ANSI B 16.5 《管法兰和管件》
ANSI B 16.34 《钢制法兰和对焊连接阀门》
ANSI/ASME B 1.20.1 《管螺纹通用要求》
ANSI/ASME B 31.8 《输气配气管线系统》
CJJ33-2005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8163-1999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SY/T0510-1998 《钢制对焊管件》
SY0402-2000 《石油天然气站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SH3063-1999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 天然气输差有国家标准吗
有国家标准,即《天然气标准参比条件》。据GB/T19205-2008《天然气标准参比条件》中规定:天然气计量时,使用的压力和温度参比条件分别为101.325Kpa和20°C。而实际计量时,很少在标准状态,若未安装温压补偿,计量结果将与实际值存在偏差。
据气体状态方程计算可知,当实际供气压力相对参比压力每升高1Kpa,燃气企业损失的气量为1%;若温度低于参比温度3°C,损失的气量也为1%。目前燃气公司面对民用户及小时用气量小于25m3的小型商业用户时因考虑成本一般选用不带温压补偿的皮膜表计量。
民用户的供气压力为2Kpa,商业为2-3Kpa,因压力造成的损失就达2%,我国年平均气温按10°C计算,因温度造成的损失就达3%以上,综合温度压力因素,输差损失超过5%。总之,供气温度越低、压力越高,燃气企业输差越大。
(7)计量装置通用设计规范扩展阅读
输差既在一特定的时间段内,流体介质在输送过程中出现的输入贸易计量值与输出贸易计量值的差值。它分为绝对输差和相对输差,通常说,绝对输差是指燃气企业外购燃气量Q购与燃气销售量Q销之差,亦称供销差。
供销差量与购进气量之比称为供销差率(输差率),亦称相对输差,平时所说的输差即相对输差,燃气输差=(Q购-Q销)/Q购×100%。作为从事天然气经营的公司,经营收入主要为天然气购销的价格差。输差是影响输气成本的关键指标,输差管理必然成为天然气行业生产管控的核心内容。
H. 在那能找到国家电网公司优质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 问(50条) 百问百查2009优质服务部分50问
1.问国家电网公司基本价值观中公司使命是什么?
答案:保障更安全、更经济、更清洁、可持续的能源供应,促使发展更加健康、社会更加和谐、生活更加美好。
2. 问国家电网公司“四个服务”宗旨的具体内涵是什么?
答案: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电力客户、服务发电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3.问国家电网公司的核心价值观是什么?
答案:诚信、责任、创新、奉献。
4.问国家电网公司的企业理念是什么?
答案:以人为本、忠诚企业、奉献社会。
5.问国家电网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是什么?
答案:建成电网坚强、资产优良、服务优质、业绩优秀的现代公司。
6.问“转变公司发展方式”的具体内涵是什么?
答案:通过实施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实现公司发展方式转变。
7.问“转变电网发展方式”的具体内涵是什么?
答案:通过建设以特高压电网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国家电网,实现电网发展方式转变。
8.问实施“一特四大”战略的具体内涵是什么?
答案:发展特高压电网,促进大煤电、大水电、大核电、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
9.问国家电网公司“三节约”活动的主题是什么?
答案:节约一分钱,节约一张纸,节约一寸导线。
10.问2009年公司工作会议提出的做好“三电”工作的内涵是什么?
答案:“三电”是指增加售电、争取电价、回收电费。
11.问公司服务理念中“真诚服务”的内涵是什么?
答案:以客户为中心,坚持服务至上,始于客户需求、终于客户满意,积极推进优质服务规范化、常态化和人性化,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和真诚规范的服务,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
12.问优质服务对公司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案:作为关系国家能源安全的公用事业企业,履行“四个服务”的社会责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体现。加强优质服务,能够提升“国家电网”的无形资产价值,能够赢得社会和各级政府的信赖与支持,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实现企业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客观需要。
13.问国家电网公司2009年供电服务工作重点是什么?
答案:深入开展“真诚服务365”活动,健全优质服务工作常态机制,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方式,着力消除服务中的薄弱环节,提升供电服务规范化水平,服务承诺兑现率达到99.99%,不发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供电服务事件。
14.问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是什么?
答案:⑴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和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经国家电网公司核定后,由各省(市、区)电力公司公布承诺指标。⑵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⑶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⑷城乡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⑸非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⑹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限电序位。⑺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⑻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⑼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⑽ 电力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
15.问员工应树立的“四种意识”是什么?
答案:企业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
16.问如何把公司核心价值观落实到优质服务工作中?
答案:严格落实“三个十条”,以优质服务塑造“国家电网”品牌,在为服务对象创造价值的过程中实现公司价值。
17.问供电服务人员应树立什么样的服务形象?
答案:供电服务人员应树立“亲切、敬业、专业、自律”的服务形象。“亲切”指的是应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敬业”指的是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专业”指的是应具有过硬的业务技能,“自律”指的是应做到严于律己,廉洁勤业。
18.问供电服务中员工的行为举止规范要求是什么?
答案:(1)行为举止应做到自然、文雅、端庄、大方。(2)为客户提供服务时,应礼貌、谦和、热情。(3)当客户的要求与政策、法律、法规及本企业制度相悖时,应向客户耐心解释,争取客户理解,做到有理有节。(4)为行动不便的客户提供服务时,应主动给予特别照顾和帮助。(5)与客户交接钱物时,应唱收唱付,轻拿轻放,不抛不丢。
19.问供电营业厅业务办理的时限要求有哪些?
答案:办理居民客户收费业务的时间一般每件不超过5分钟,办理客户用电业务的时间一般每件不超过20分钟。
20.问95598客户服务电话能够为客户提供哪些服务?
答案:向客户公告停电信息,受理客户电力故障报修,接受客户的投诉举报,为客户提供用电信息查询、咨询,受理客户用电业务等。
21.问95598座席接到客户报修电话时应如何处理?
答案:95598座席人员接到客户报修时,应详细询问故障情况。如判断确属供电企业抢修范围内的故障或无法判断故障原因,应详细记录,立即通知抢修部门前去处理。如判断属客户内部故障,可电话引导客户排查故障,也可应客户要求提供抢修服务,但要事先向客户说明该项服务是有偿服务。
22.问在业扩报装中应主要禁止哪些行为?
答案:坚决杜绝“三指定”行为,严禁自立业扩收费项目或擅自调整收费标准,禁止让客户分摊上级电网建设改造费用。
23.问业扩报装中“办事公开”的内容是什么?
答案:在营业场所、客户服务网站或通过宣传资料公布业扩报装的办理程序、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方便客户查询业扩报装工作进程,主动接受客户及社会监督。
24.问业扩报装中“便捷高效”的内容是什么?
答案:以客户为中心,优化业扩报装流程,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做到对内不推诿,对外不搪塞,实现业扩报装流程畅通、信息共享、过程可控、提高时效。
25.问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案:《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规定了编制业扩供电方案的基本原则,明确了用电负荷分类,以及确定供电方式、电能计量方式、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配置的相关技术要求。
26.问对分次收交电费有何规定?
答案:《供电营业规则》第86条规定:对月用电量较大的用户,供电企业可按用户月电费确定每月分若干次收费,并于抄表后结清当月电费。收费次数由供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一般每月不少于三次。
27.问电费违约金如何收取?
答案: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其他用户: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计加收,总额不足1元者按1元收取。
28.问《供电营业规则》中对查获的窃电行为如何计算窃电量?
答案:(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所窃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确定;(2)以其他行为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标定电流值(对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3)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日数至少以一百八十天计算,每日窃电时间:电力客户按12 小时计算;照明客户按6小时计算。
29.问如何正确运用停电措施催收电费?
答案:(1)严格按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的规定实施催缴电费。(2)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停电手续。(3)按规定的时间提前书面通知客户。(4)实施停电时间与通知时间必须保持一致。(5)欠费缴清后按规定及时恢复供电。
30.问客户改变用电类别时有何规定?
答案:客户改变用电类别时,需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1)在同一受电装置内,电力用途发生变化而引起用电电价类别改变时,允许办理改类手续;(2)擅自改变用电类别,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使用起始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时间按三个月计算。
31.问用电检查中专项检查的定义和相关要求是什么?
答案:用电检查中的专项检查是指每年的春季、秋季安全检查以及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专业性检查。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客户受电装置的防雷情况、设备电气试验情况、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等情况。对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客户,每年必须开展春、秋季安全专项检查。
32.问用户功率因数低有什么不利影响?
答案:(1)增加供电线损,使供电成本上升;(2)增加供电线路的电压损失,使供电电压质量下降;(3)降低发、供电设备的有效利用率,电力企业固定成本增加;(4)用户电费支出增加,加大企业的生产成本。
33.问用电方危害供用电安全和扰乱正常供用电秩序的行为有那些?
答案:《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规定,客户不得有下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电、用电秩序的行为:(1)擅自改变用电类别;(2)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3)擅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4)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者擅自启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5)擅自迁移、更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客户受电设备;(6)未经供电企业许可,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
34.问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如何确定的?
答案:《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确定,责任分界点按下列各项确定:(1)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客户端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企业。(2)10千伏及以下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客户厂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为分界点。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属供电企业。(3)35千伏及以上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客户厂界外或客户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属供电企业。(4)采用电缆供电的,本着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分界点由供电企业与客户协商确定。(5)产权属于客户由客户运行维护的线路,以公用线路分支杆或专用线路接引的公用变电站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专用线路第一基电杆属客户。(6)在电气上的具体分界点,由供用双方协商确定。
35.问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的内容是什么?
答案:客户受电工程设计审核与检验、受电装置试验与消缺、保护和自动装置整定与检验、用电安全检查。
36.用电检查人员必须遵守的检查纪律有哪些?
答案:应认真履行用电检查职责,赴用户执行用电检查任务时,应随身携带《用电检查证》,并按《用电检查工作单》规定项目和内容进行检查;应遵守用户的保卫保密规定,不得在检查现场替代用户进行电工作业;必须遵纪守法,依法检查,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以电谋私。
37.问因故需要中止供电有什么要求?
答案: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要停电时,应提前七天通知用户或进行公告;因供电设施临时检修需要停止供电时,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重要用户或进行公告;发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需要停电、限电或者计划停限电时,供电企业应按确定的限电序位进行停电或者限电,但限电序位应事前公告用户。
38.问《供电营业规则》中对用电计量点的设置有何规定?
答案:《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用电计量装置原则上应装在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如产权分界处不适宜装表的,对专线供电的高压客户,可在供电变压器出口装表计量;对公用线路供电的高压客户,可在客户受电装置的低压侧计量。当用电计量装置不安装在产权分界处时,线路与变压器损耗的有功与无功电量均须由产权所有者负担。在计算客户基本电费(按最大需量计收时)、电度电费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将上述损耗电量计算在内。同时,计量装置的装用应执行公司电能计量装置通用设计规范。
39.问新装和改装的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在安装现场需对计量装置进行哪些项目的检查和试验?
答案:(1)检查计量方式的正确性与合理性。(2)检查一次与二次接线的正确性。(3)核对倍率。(4)核对电能表的检验证(单)。(5)在现场实际接线状态下,检查互感器的极性(或接线组别),并测定互感器的实际二次负载及该负载下互感器的误差。(6)测量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的电压降。
I. 配电房设计规范要求
1、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配电室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2、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启。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此门应能双向开启。
3、配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宜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场所。
4、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类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5、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长度大于60m时,宜增加一个出口。当变电所采用双层布置时,位于楼上的配电室应至少设一个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6、控制墙体的裂缝,配电室外墙本身存在大量的窗洞、门洞、脚手架洞、预留管线洞、窗楞洞等薄弱部位,外墙防渗特别注意这些薄弱点。
7、加强墙面排水,常见的做法是对外墙面采取憎水处理措施。例如采用有机硅乳液对外墙面进行处理,使外墙不能被水湿润,以防止由于毛细作用引起的渗漏。
(9)计量装置通用设计规范扩展阅读:
配电房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公司和厂部制定的各类相关电气管理制度和标准,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
2、启停1000千瓦以上(包括1000千瓦)的设备,必须和二厂3万5千伏负责人进行电话联系并得到允许后方可操作,同时做好启停记录。
3、不得随意修改综保、软起、保护器、变频器等仪器仪表的参数,高压柜和变压器综保的定值只能由二厂3万5千伏变电站指派人员(或工段长以上人员在指派人员的授权下)设定、修改、记录且签字确认,并经由装备处批准后档案室备案,其它参数的设置由工段长以上人员批准,主修以上人员修改并做好记录。
4、非电气工作人员禁止随便进入配电室,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须经安监科安全教育后,在生产部或电气工作人员负责人指导下,方可进入,对外单位派来支援和配合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由现场工作负责人介绍现场电气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有关安全措施。
5、带有计量装置的配电柜,其计量装置要满足要求,计量装置的试验、校验应由有资质的电业部门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配电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