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储罐喷淋装置的制作标准
1、GB 89163-96 2、HG 20593-97 3、HG 20601-97
4、GB/T 5782-86 5、GB/T 5782-86 6、GB/T 5783-86
7、GB/T 699-1995 8、GB/T 1804-2000 9、GB/T 5135.13-2006
10、GB/T 13912-2002 11、GB/T 985-1988
❷ 消防喷淋设计规范
消防喷淋系统设计规范有以下要点:
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设备、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并具有出厂合格证明书。
喷头、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主要系统组件经过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对阀门进行外观检查,其零部件应齐全完好,阀瓣和操作机构动作灵活,报警阀逐个进行渗漏试验。
管材、管件经外观检查,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和重皮,螺纹密封面完整无损伤毛刺。镀锌钢管表面不得有镀锌层脱落、锈蚀,法兰密封面完整、光洁,符合规定。
现场检查喷头的型号、规格是否与设计相符,其商标、动作温度、型号、制造厂及生产年月标志齐全,外观无损伤和缺陷,喷头螺纹密封面无伤痕、毛刺、断丝、缺丝。闭式喷头从每批中抽查1%且不少于5只进行密封性能试验,试验压力为3Mpa,试验时间≥3min,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1只不合格须加倍抽查,仍有1只不合格该批喷头不准使用。
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应有商标、型号、规格标志和水流方向永久性标志。报警阀、控制阀和警铃的铃锤应动作和转动灵活。无卡涩、阻滞,阀内清洁无异物。报警阀逐个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为2倍额定工作压力,试验时间5min,无渗漏为合格。
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及水位气压阀门限位等监视及报警装置应有铭牌安全操作指示标志和说明书,传输信号应灵敏可靠,不合格不得使用。
其他材料:电焊条、聚四氯乙烯生料带、厌氧胶填料、铅油、小线、石(粉)笔、金属垫片、型钢、石棉橡胶板、塑料板、螺母、立管卡,经检验符合质量要求。各种非金属密封垫片的质地应柔软、无老化变质分层,表面无损折、皱纹。
❸ 喷淋装置安装要求有哪些
一般安装在来易接触酸、源碱、有机物的房间(我们实验室有机前处理室、无机前处理室、理化前处理室各安装了一台)。安装完成后,周围不能堆积杂物,喷淋装置水流要求能冲开喷淋盖,喷淋装置要求一月一检,检测项目包括周围是否有堆积物、水流能否冲开盖,水流能否清澈,管路是否生锈,等等
❹ 泡沫喷雾系统设计有哪些要求
(1)泡沫喷雾系统可采用下列形式:
1)由压缩氮气驱动储罐内的泡沫预混液经泡沫喷雾喷头喷洒泡沫到防护区。
2)由压力水通过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输送泡沫混合液经泡沫喷雾喷头喷洒泡沫到防护区。
(2)当保护油浸电力变压器时,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面积应按变压器油箱本体水平投影且四周外延1m计算确定。
2)泡沫混合液或泡沫预混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8L/(min·m2)。
3)泡沫混合液或泡沫预混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5min。
4)喷头的设置应使泡沫覆盖变压器油箱顶面,且每个变压器进出线绝缘套管升高座孔口应设置单独的喷头保护。
5)保护绝缘套管升高座孔口喷头的雾化角宜为60,其他喷头的雾化角不应大于90。
6)所用泡沫灭火剂的灭火性能级别应为Ⅰ级,抗烧水平不应低于C级。
(3)当保护非水溶性液体室内场所时,泡沫混合液或预混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6.5L/(min·m2),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0min。系统喷头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面积内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应均匀。
2)泡沫应直接喷洒到保护对象上。
3)喷头周围不应有影响泡沫喷洒的障碍物。
(4)喷头应带过滤器,其工作压力不应小于其额定工作压力,且不宜高于其额定压力0.1MPa。
(5)系统喷头、管道与电气设备带电(裸露)部分的安全净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泡沫喷雾系统应同时具备自动、手动和应急机械手动启动方式。在自动控制状态下,灭火系统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60s。与泡沫喷雾系统联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的有关规定。
(7)系统湿式供液管道应选用不锈钢管;干式供液管道可选用热镀锌钢管。
(8)当动力源采用压缩氮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所需动力源瓶组数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N——所需氮气瓶组数量(只),取自然数;
P1——氮气瓶组储存压力(MPa);
P2——系统储液罐出口压力(MPa);
V1——单个氮气瓶组容积(L);
V2——系统储液罐容积与氮气管路容积之和(L);
k——裕量系数(不小于1.5)。
2)系统储液罐、启动装置、氮气驱动装置应安装在温度高于0℃的专用设备间内。
(9)当系统采用泡沫预混液时,其有效使用期不宜小于3年。
❺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设计有哪些要求
(1)下列场所不宜选用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
1)流淌面积较大,按(4)规定的作用面积不足以保护的甲、乙、丙类液体场所。
2)靠泡沫混合液或水稀释不能有效灭火的水溶性液体场所。
3)净空高度大于9m的场所。
(2)火灾水平方向蔓延较快的场所不宜选用泡沫—水干式系统。
(3)下列场所不宜选用管道充水的泡沫—水湿式系统:
1)初始火灾为液体流淌火灾的甲、乙、丙类液体桶装库、泵房等场所;
2)含有甲、乙、丙类液体敞口容器的场所。
(4)系统的作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的作用面积应为465m2。
2)当防护区面积小于465m2时,可按防护区实际面积确定。
3)当试验值不同于1)、2)的规定时,可采用试验值。
(5)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的供给强度不应小于6.5L/(min·m2)。
(6)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输送的泡沫混合液应在8L/s至最大设计流量范围内达到额定的混合比。
(7)喷头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选用闭式洒水喷头。
2)当喷头设置在屋顶时,其公称动作温度应为121℃~149℃。
3)当喷头设置在保护场所的中间层面时,其公称动作温度应为57℃~79℃;当保护场所的环境温度较高时,其公称动作温度宜高于环境最高温度30℃。
(8)喷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任意四个相邻喷头组成的四边形保护面积内的平均供给强度不应小于设计强度,且不宜大于设计供给强度的1.2倍。
2)喷头周围不应有影响泡沫喷洒的障碍物。
3)每只喷头的保护面积不应大于12m2。
④同一支管上两只相邻喷头的水平间距、两条相邻平行支管的水平间距均不应大于3.6m。
(9)泡沫—水湿式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系统管道充注泡沫预混液时,其管道及管件应耐泡沫预混液腐蚀,且不应影响泡沫预混液的性能。
2)充注泡沫预混液系统的环境温度宜为5~40℃。
3)当系统管道充水时,在8L/s的流量下,自系统启动至喷泡沫的时间不应大于2min。
4)充水系统的环境温度应为4~70℃。
(10)泡沫—水预作用系统与泡沫—水干式系统的管道充水时间不宜大于1min。泡沫—水预作用系统每个报警阀控制喷头数不应超过800只;泡沫—水干式系统每个报警阀控制喷头数不宜超过500只。
❻ 消防喷淋头设置规定
消防喷淋头设置规定见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6,。
消防喷淋头安装间距:
喷淋头安装间距一般为直径3.6米,半径1.8米;
喷淋头最大保护面积为12.5平方;
喷淋头距墙不能小于300mm;
当喷淋头与吊顶距离大于80m,且吊顶内有可燃物时需使用上下喷。
消防喷淋头工作原理:消防喷淋头上的红色液体是一种对热极其敏感的东西。当温度升高,他就迅速膨胀,使装他的玻璃破裂,然后玻璃内的压力传感器就会使消防喷水泵喷水。
(6)喷洒装置的设计要求扩展阅读:
一. 一般规定:
1.喷头溅水盘与吊顶、楼板、屋面板的距离,不宜小于7.5厘米,并不宜大于15厘米,当楼板、屋面板为耐火极限等于或大于0.50小时的非燃烧体时,其距离不宜大于30厘米。
注:吊顶型喷头可不受上述距离的限制。
2.布置在有坡的屋面板、吊顶下面的喷头应垂直于斜面,其间距按水平投影计算。当屋面板坡度大于1:3并且在距屋脊75厘米范围内无喷头时,应有屋脊处增设一排喷头。
3.喷头溅水盘布置在梁侧附近时喷头与梁边的距离,应按不影响喷洒面积的要求确定。
4.在门窗口处设置喷头时,喷头距洞口上表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5厘米;距墙面的距离不宜小于7.5厘米,并不宜大于15厘米。
二. 仓库的喷头布置:
喷头溅水盘与其下方被保护物的垂直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距可燃物品的堆垛,不应小于90厘米;
距难燃物品的堆垛,不应小于45厘米;
三. 在可燃物品或难燃物品堆垛之间应设一排喷头,且堆垛边与喷头的垂线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0厘米。
四. 高架仓库的喷头布置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条和2条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设置在屋面板下的喷头,间距不应大于2米;
货架内应分层布置喷头。分层布置喷头的垂直高度,当储存可燃物品时,不应大于4米;当储存难燃物品时,不应大于6米;
分层板上如有孔洞、缝隙,应在该处喷头上方设置集热板。
五. 室内净空高度超过8米的大空间建筑物,在其顶板或吊顶下可不设喷头。
六. 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其吊顶至楼板或屋面板的净距大于80厘米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当其内有可燃物或装设电缆、电线时,应在闷顶或技术夹层内设置喷头。
七. 在自动扶梯、螺旋梯穿过楼板的部位,应设置喷头或采用水幕分隔。
八. 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构筑物,与其相连的下列部位应布置喷头;
存放、装卸可燃物品的货棚;
运送可燃物品的通廊。
九. 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构筑物内,有下列情况的部位应布置喷头:
宽度大于80厘米的挑廊下面;
宽度大于80厘米的矩形风道或直径大于1米的圆形风道下面。
消防测喷头规范问答:
消防水喷淋中侧喷喷头是否按两个普通喷头计算?
答:不是。任然是按一个计算。
建筑消防喷淋侧喷喷头和下喷喷头如何布置?
答:侧喷可用于轻危险级和中危1级场所,一般用于旅馆客房或小办公室,保护面积看下自动喷水灭火图集,下喷和直立型一样布置,吊顶型喷头可不考虑梁等障碍物的影响多看看规范。
侧装消防喷淋可不可以斜着安装?
答:它的管道可以斜着安装,但侧喷的喷头不能斜着安装,理由是其保护范围受到影响,只能改为下喷。不可以,喷头的安装方式由其型号出厂就已经定好了的,因为它的布水曲线是特定的,侧喷也一样,水平安装的侧喷只能水平安装。
❼ 消防喷淋系统的设计原则
消防喷淋系统的设计原则是根据使用场所的面积以及需要消防的对象而决定喷淋头的数量内和种类的容。 根据场所不同可以选择不同的喷淋头:
1. 下垂型喷淋头
下垂型喷淋头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喷头,下垂安装于供水支管上,洒水的形状为抛物体型,将总水量的80~100%喷向地面。主要用于不需要装饰的场所,如车间、仓库、停车库、厨房等地。
2. 直立型喷淋头
适宜安装在移动物较多、易发生撞击的场所如仓库,还可以暗装在房间吊顶夹层中的屋顶处以保护易燃物较多的吊顶顶硼。
直立型喷淋头直立安装在供水支管上,洒水形状为抛物体型,将总水量的80~100%向下喷洒,同时还有一部分喷向吊顶。
3. 普通型喷淋头
适用于餐厅、商店、仓库、地下车库等场所。普通型洒水喷淋头既可直接安装,又可下垂安装于喷水管网上,将总水量的40%-60%向下喷洒,较大部分喷向吊顶。
4. 边墙型喷淋头
适宜于布管较难的场所,边墙型洒水喷淋头靠墙安装。主要用于办公室、门厅、休息室、走廊客房等建筑物的轻危险部位。
❽ 喷淋浸泡结合式自动处理装置设计要求具有什么优点
净化塔分为废气净化塔和酸雾净化塔。
废气净化塔是根据不同废气配有不同剂,采用湿法处理的方法来净化多种有毒、有害废气的一种装置。它是吸取了泡沫塔、喷淋塔、填料塔等净化技术的精华而设计的,兼有除尘效果。本装置已成功地应用在:陶瓷厂喷雾干燥塔的尾气净化、玻璃窑后的尾气净化、各种蒸发量的燃煤、燃油锅炉的尾气净化、线路板厂喷油车间的废气净化、炼油厂污水循环水池的废气净化及石油生产废气燃烧产生的尾气净化。该装置已完成系列化产品的机械设计和针对不同废气种类、浓度的化学部分的,对含粉尘浓度较大的尾气配有预处理装置。该装置系统阻力极小,较之同类型产品要节省20%以上的动力消耗,对配有引风机向地下烟道排放的废气,本装置有卧式安装的形式,则无须另配动力装置。
酸雾净化塔又叫:酸性气体净化塔、酸雾净化塔、酸雾吸收塔、废气净化塔及玻璃钢酸雾净化塔、它具有适用范围广,净化效率高,设备阻力低,占地面积小的特点,可以生产多种规格和用途的玻璃钢酸雾净化塔产品。 玻璃钢酸雾净化塔是一种改进型产品,它采用清华大学的最新科硎成果,并结合了国内外同类净化塔的优点,由清华大学对我厂生产的净化塔进行重新设计,采用一级鼓泡,两级喷淋,四级吸收,同时对填料层及塔体进行了技术参数上的优化,净化效率可达98%,净化后的酸雾废气大大低于国家排放标准,是当前国内外最理想的高浓度、较高温度酸碱净化设备。
吸收塔是实现吸收操作的设备。按气液相接触形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气体以气泡形态分散在液相中的板式塔、鼓泡吸收塔、搅拌鼓泡吸收塔;第二类是液体以液滴状分散在气相中的喷射器、文氏管、喷雾塔;第三类为液体以膜状运动与气相进行接触的填料吸收塔和降膜吸收塔。塔内气液两相的流动方式可以逆流也可并流。通常采用逆流操作,吸收剂以塔顶加入自上而下流动,与从下向上流动的气体接触,吸收了吸收质的液体从塔底排出,净化后的气体从塔顶排出。
❾ 新消防法关于安装喷淋系统要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3条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上述规范均的规定:仓库要装,如果是不能遇水的物品的话用其它灭火方法,如气体灭火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除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者以及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大于等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大于等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木器厂房;占地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单层、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厂房;高层丙类厂房;飞机发动机试验台的准备部位;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丙类地下厂房;
2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m2的火柴仓库;邮政楼中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空邮袋库;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冷库除外);
3 特等、甲等或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院;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4 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商店;
5 设置有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办公楼等;
6 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或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游泳场所除外);
7 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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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喷淋系统
1、消防喷淋系统是一种消防灭火装置,是应用十分广泛的一种固定消防设施,它具有价格低廉、灭火效率高等特点。根据功能不同可以分为人工控制和自动控制两种形式。系统安装报警装置,可以在发生火灾时自动发出警报,自动控制式的消防喷淋系统还可以自动喷水并且和其他消防设施同步联动工作,因此能有效控制、扑灭初期火灾。
2、分类:人工控制系列,人工控制就是当发生火灾时需要工作人员打开消防泵为主干管道供压力水,喷淋头在水压作用下开始工作。自动控制系列,自动控制消防喷淋系统是一种在发生火灾时,能自动打开喷头喷水灭火并同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的消防灭火设施。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具有自动喷水、自动报警和初期火灾降温等优点,并且可以和其他消防设施同步联动工作,因此能有效控制、扑灭初期火灾。现已广泛应用于建筑消防中。自动消防喷淋系统分为感烟式和感温式两种。
3、应用:人工控制系列一般应用在船舶上,结合船舶的消防系统,在船舶的驾驶室外围和生活区铺设管道安装喷头,一旦船舶本身发生火灾或是为其他失火的船舶灭火时,消防系统工作时喷淋头同时喷淋保护船舶的驾驶室和生活区。自动控制系列因为具有价格低廉、使用方便、安全可靠等特点,已经广泛应用于民用建筑、公共场所、工厂厂房、库房等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