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主要有哪几种类型各适用于什么场所
闭式系统包括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等,开式系统包括雨淋系统、水幕系统等。
《自喷规》4.2 系统选型
4.2.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选型应根据设置场所的建筑特征、环境条件和火灾特点等选择相应的开式或闭式系统。露天场所不宜采用闭式系统。
4.2.2 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湿式系统。
4.2.3 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干式系统。
4.2.4 具有下列要求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预作用系统:
1 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误喷的场所;
2 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管道充水的场所;
3 用于替代干式系统的场所。
4.2.5 灭火后必须及时停止喷水的场所,应采用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
4.2.6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雨淋系统:
1 火灾的水平蔓延速度快、闭式洒水喷头的开放不能及时使喷水有效覆盖着火区域的场所;
2 设置场所的净空高度超过本规范第6.1.1条的规定,且必须迅速扑救初期火灾的场所;
3 火灾危险等级为严重危险级Ⅱ级的场所。
4.2.7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宜采用设置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时,系统应为湿式系统,且系统设计基本参数应符合本规范第5.0.5条的规定。
1 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13.5m且最大储物高度不超过12.0m,储物类别为仓库危险级Ⅰ、Ⅱ级或沥青制品、箱装不发泡塑料的仓库及类似场所;
2 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12.0m且最大储物高度不超过10.5m,储物类别为袋装不发泡塑料、箱装发泡塑料和袋装发泡塑料的仓库及类似场所。
4.2.8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宜采用设置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系统设计基本参数应符合本规范第5.0.6条的规定。
1 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12.0m且最大储物高度不超过10.5m,储物类别为仓库危险级Ⅰ、Ⅱ级或箱装不发泡塑料的仓库及类似场所;
2 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7.5m且最大储物高度不超过6.0m,储物类别为袋装不发泡塑料和箱装发泡塑料的仓库及类似场所。
Ⅱ 在什么样的场所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8.3.4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单、多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展览、商店、餐饮和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和手术部;
3.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办公建筑等;
4.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
5.大、中型幼儿园,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老年人建筑;
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7.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设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
Ⅲ 在什么样的场所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般适用于仓库,厂房,学校,车库,酒店,超市,百货大楼,汽车,办公区域以及居民住宅都有可能用到。
以下是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5.1条,规定需要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场所:
大于等于50000 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大于等于5000 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木器厂房;占地面积大于15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单层、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厂房;高层丙类厂房;飞机发动机试验台的准备部位;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丙类地下厂房;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 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m2 的火柴仓库;邮政楼中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空邮袋库;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冷库除外);
特等、甲等或超过1500 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院;超过2000 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 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 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地下商店;
设置有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办公楼等;
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或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 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游泳场所除外);
藏书量超过50 万册的图书馆。
Ⅳ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哪些地方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地方如下:
一、厂房或生产部位(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
1、不小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不小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
2、占地面积大于1500m²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单、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生产的厂房;
3、占地面积大于1500m²的木器厂房;
4、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
5、高层乙、丙类厂房;
6、建筑面积大于500m²的地下或半地下丙类厂房。
二、仓库(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仓库外)
1、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²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
注:单层占地面积不大于2000m²的棉花库房,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m²的火柴仓库;
3、邮政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0m²的空邮袋库;
4、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
5、设计温度高于0℃的高架冷库,设计温度高于0℃且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大于1500m²的非高架冷库;
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²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
7、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m²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其他单层或多层丙类物品仓库。
三、高层民用建筑或场所(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
2、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
3、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
四、单、多层民用建筑或场所(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
1、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²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 的展览、商店、餐饮和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和手术部;
3、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办公建筑等;
4、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
5、大、中型幼儿园,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²的老年人建筑;
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²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7、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设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²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
(4)应加自动喷淋装置的场所扩展阅读:
自动喷水、水喷雾、七氟丙烷、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细水雾、固定水炮灭火系统等及其它自动灭火装置,对于扑救和控制建筑物内的初起火,减少损失、保障人身安全,具有十分明显的作用,在各类建筑内应用广泛。
由于建筑功能及其内部空间用途千差万别,《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难以对各类建筑及其内部的各类场所一一作出规定。设计应按照有关专项标准的要求,或根据不同灭火系统的特点及其适用范围、系统选型和设置场所的相关要求,经技术、经济等多方面比较后确定。
Ⅳ 什么场所必须安装消防喷淋
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除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者以及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宜采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大于等于50000 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大于等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 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占地面积大于1500m² 的木器厂房;占地面积大于1500m²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 的单层、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 子等厂房;高层丙类厂房;飞机发动机试验台的准备部位;建筑面积大于500m²的丙类地下厂房;
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²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每座占地面积 大于600m²的火柴仓库;邮政楼中建筑面积大于500m²的空邮袋库;建筑面积大于500m²的可燃物 品地下仓库;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冷库除外) ;
3、特等、甲等或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院;超过2000 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 3000 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4、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²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 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建筑面积大于500m²的地下商店;
5、设置有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办公楼等;
6、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或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²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游泳场所除外) ;
7、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
11.4.1 下列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及其控制室、记录介质库,特殊贵重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表、仪 器设备室、贵重物品库房,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房间;
2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²的棉、毛、丝、麻、化纤及其织物的库房,占地面积超过500m²或 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m²的卷烟库房;
3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²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制鞋、制衣、玩具等厂房;
4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或总建筑面积大于6000m²的商店、展览建筑、财贸金融建筑、 客运和货运建筑等;
5 、图书、文物珍藏库,每座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重要的档案馆;
6、 地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建筑、邮政楼、电信楼,城市或区域性电力、交通和防灾救灾指挥调度等建筑;
7 、特等、甲等剧院或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其它等级的剧院、电影院,座位数超过2000个的会 堂或礼堂,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8 、老年人建筑、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²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旅馆建筑、疗养院的病房楼、儿童活动场所和大于等于200床位的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手术部等;
9 、建筑面积大于500m²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10 、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11 、净高大于2.6m 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8m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
11.4.2 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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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问219:应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场所都有哪些
根据现行国家技术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有关规定,环境温度在4~70℃范围的以下建筑物和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除不宜用水保护或者灭火者,以及另有专门规定者外,最好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工业建筑
①厂房大于等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大于等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木器厂房;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高层丙类厂房;占地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单层、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厂房;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丙类地下厂房;飞机发动机试验台的准备部位。
②库房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m2的火柴仓库;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邮政楼中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空邮袋库;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冷库除外)。
(2)民用建筑
①特等、甲等或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院;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②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商店。
③设置有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办公建筑等。
④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或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游泳场所除外)。
⑤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
⑥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
⑦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和垃圾道顶部。
⑧高层民用建筑中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室房间,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燃油、燃气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等。
⑨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
注:除住宅外的高层居住建筑,应按对公共建筑的要求,公寓应按对旅馆的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Ⅶ 哪些场所宜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特等、甲等剧场,超过 1500 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 2000 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 3000 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 5000 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 1500㎡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 的展览、商店、餐饮和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和手术部;
3、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 的办公建筑等;
4、藏书量超过 50 万册的图书馆;
5、大、中型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
6、总建筑面积大于 500㎡ 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7、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设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 300㎡ 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7)应加自动喷淋装置的场所扩展阅读
火灾时温度上升,闭式喷头爆破,加速器动作排气,水流指示器动作反馈信号至报警控制器,同时,由于阀后压力下降,干式报警阀组打开,水力警铃报警,压力开关输出起泵信号,启动消防泵组,持续喷水灭火。
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开启雨淋报警阀,配水管道开始排气充水,使系统在闭式喷头动作前转换成湿式系统,并在闭式喷头开启后立即喷水。
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传动管自动控制开启雨淋报警阀和供水泵,向系统管网供水,开式喷头喷水。
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启雨淋报警阀组和供水泵,向系统管网和喷头供水。
Ⅷ 哪些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淋系统,哪些场所应设置简易喷淋系统
主要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这三本指导性规范。
其他有一些如《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等则详细的规定了具体使用性质建筑物的喷淋设置原则。
Ⅸ 设置雨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场所有哪些
雨淋喷水灭火设备是一种开式喷水头组成的灭火设备,用以扑救蔓延速度快的大面积平面火灾。在火灾燃烧猛烈、蔓延快的部位使用。雨淋喷水灭火设备应有足够的供水强度,保证其灭火效果。
下列建筑或部位应设置雨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火柴厂的氯酸钾压碾厂房,建筑面积大于100m2且生产或使用硝化棉、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胶片、硝化纤维的厂房。
(2)乒乓球厂的轧坯、切片、磨球、分球检验部位。
(3)建筑面积大于60m2或储存量大于2t的硝化棉、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胶片、硝化纤维的仓库。
(4)日装瓶数量大于3000瓶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灌瓶间、实瓶库。
(5)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剧场和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的舞台葡萄架下部。
(6)建筑面积不小于400m2的演播室,建筑面积不小于500m2的电影摄影棚。
Ⅹ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场所有哪些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绝大多数建筑内的初起火,应用广泛。
(1)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厂房或生产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不小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不小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
2)占地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单、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生产的厂房。
3)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木器厂房。
4)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
5)高层乙、丙类厂房。
6)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丙类厂房。
(2)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仓库外,下列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
注:单层占地面积不大于2000m2的棉花库房,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m2的火柴仓库。
3)邮政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空邮袋库。
4)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
5)设计温度高于0℃的高架冷库,设计温度高于0℃且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大于1500m2的非高架冷库。
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
7)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其他单层或多层丙类物品仓库。
(3)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高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
2)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
3)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
(4)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单、多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展览、商店、餐饮和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和手术部。
3)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办公建筑等。
4)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
5)大、中型幼儿园,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老年人建筑。
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7)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设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
综上所述,这些建筑或场所具有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可能导致经济损失大、社会影响大或人员伤亡大的特点。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原则是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防护;不同分区,措施可以不同;总体上要能保证整座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特别要考虑所设置的部位或场所在设置灭火系统后应能防止一个防火分区内的火灾蔓延到另一个防火分区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