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生活垃圾处理有什么样的商业机会和商业模式
在城市化进程中,垃圾作为城市代谢的产物曾经是城市发展的负担,世界上许多城市均有过垃圾围城的局面。而如今,垃圾被认为是最具开发潜力的、永不枯竭的“城市矿藏”,是“放错地方的资源”。这既是对垃圾认识的深入和深化,也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垃圾处理行业起步晚,但通过不断的发展,我国垃圾处理产业初具规模,垃圾处理市场容量有了显著增加,市场渗透率迅速提高,进入环卫行业的企业数量也在迅猛增加。我国的垃圾处理市场已经从导入期进入到成长期,并正向成熟期迈进。随着环境问题逐渐被重视,节能、环保成为各国的发展主题,已经开始为垃圾处理提供产业发展的机会。全世界垃圾年均增长速度为8.42%,而中国垃圾增长率达到10%以上。全世界每年产生4.9亿吨垃圾,仅中国每年就产生近1.5亿吨城市垃圾。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累积堆存量已达70亿吨。在如此巨大的垃圾压力下,有理由相信,垃圾处理产业会成为未来国内的明星产业。中国生活垃圾处理现阶段主要是以卫生填埋为主,占处理量的78%左右,而且垃圾分类细分不强,没有形成较有效地循环利用的路线。我国生活垃圾处理处于较初级阶段,从源头到最终的处理有很多需要规范的地方,如分类、循环利用、处理方式等。中国现阶段主要是针对已产生垃圾的处理,对于类似美国控制垃圾产生源头的理念并没有在技术路线中体现,而且处理的方式相对较单一,主要是卫生填埋的方式,由于分类不细化,导致资源的回收利用率非常的低。《2013-2017年中国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2]数据显示,近几年我国生活垃圾处理发展较快,截止2010年,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达到2.51亿吨,而清运量为1.58亿吨,相当于产生量的62.94%,处理量为1.23亿吨,相当于产生量的49%,清运量的77.85%,将近一半的生活垃圾都处于未处理或者简单处理的状态,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根据“十一五”和“十二五”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投资分配图来看,“十一五”更重视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新建和收转运建设,“十二五”对垃圾分类等前端工作都有所涉及,说明国家对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的发展会慢慢的向前端处理倾斜,比如说直接的回收利用、如何减少垃圾的产生量等。
⑵ 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怎样处理
绿色施工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将建筑垃圾增量控制落到实处。为落实各方建筑垃圾减量化责任,《意见》要求施工单位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源头减量措施包括设计深化、施工组织优化、永临结合、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重复利用、施工过程管控等)、分类收集与存放、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也引导各参建主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措施,应用技术力量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其中,围绕《意见》提出的“鼓励以末端处置为导向对建筑垃圾进行细化分类”,《手册》也制定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与存放细则,这也将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以及垃圾分类提供助力。另外,《手册》还从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的编制、源头减量、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等维度进行了部署。
存量治理与增量控制齐头并进,方能够做好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促进绿色建造和建筑业转型升级。在此基础上,建筑垃圾治理体系也应加紧完善:通过在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处置管理全周期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我国建筑垃圾治理能力才能得到整体提升,建筑业也将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出应有贡献。
⑶ 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设计标准和规范有哪些
1、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选址应符合区域性环境规划、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和当地的城市规划。 2、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不应选在城市工农业发展规划区、农业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 名胜区、文物(考古)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矿产资源储备区、军事要地、国家保密地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3、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的标高应位于重现期不小于 50 年一遇的洪水位之上,并建设在长 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的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外。 4、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的选择应避开下列区域:破坏性地震及活动构造区;活动中的坍塌、 滑坡和隆起地带;活动中的断裂带;石灰岩熔洞发育带;废弃矿区的活动塌陷区;活动沙丘 区;海啸及涌浪影响区;湿地;尚未稳定的冲积扇及冲沟地区;泥炭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填埋 场安全的区域。
5、在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考虑生活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 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滋养动物(蚊、蝇、鸟类等)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 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 确定生活垃圾填埋场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地表水域、高速公路、交通主干道(国道或省道)、铁路、飞机场、军事基地等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以及合理的防护距离。
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因此,依据以上条例的规定,首先要看国家在你们村附近的规划以及土地利用类型,如果符合规划以及土地利用类型的话,
垃圾填埋场的主要环境影响就是大气以及渗滤液的影响,大气影响主要就是恶臭以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渗滤液的影响就是垃圾渗滤液对当地的地下水的影响。比较负责任的告诉您,垃圾填埋场建成后,当地的大气环境和地下水肯定会恶化,无论其环保措施多么到位。
最后,垃圾处理现在主要是填埋和焚烧两种方法,填埋方法比较经济、简单,因此大多地方采取填埋。 总的来说,尽量还是不要让垃圾填埋场建在自己家附近,我去过的垃圾填埋场,环保措施齐全,但很难做到位。
⑷ 生活垃圾处理设备有哪些
一般有地埋式垃圾处理设备、垂直式垃圾处理设备、水平式垃圾处理设备、剪刀式垃圾处理设备等几种设备。
⑸ 马上毕业了,要写一篇“生活垃圾焚烧烟气处理系统设计”的论文,要找有关的资料
在校研究生可以帮你的
回答者上Q我
⑹ 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如何处理及处理标准
一、垃圾处理:
可以把城市垃圾细分为四组:
1、材料垃圾组(包括玻璃、磁性或非磁性金属、废纸、橡胶、塑料)
2、有机垃圾组(厨房垃圾、生物垃圾)
3、无机垃圾组(炉灰渣、砖瓦、陶瓷等)
4、有毒有害垃圾组(废旧电池、废荧光灯管、杀虫剂容器、过期药物、医疗废物以及废电视机、电话、电脑等废旧电器的电子垃圾)
二、处理标准:
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处理标准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执行。
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适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本办法的规定适用于从事城市生活垃圾非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单位;但是,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以及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外。
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服务许可证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格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印制。
(6)高层建筑生活垃圾处理装置设计扩展阅读:
垃圾中转站治理规划
1、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统筹安排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
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2、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用地应当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3、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从事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码头、车站、公园、商店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5、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6、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依法向当地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送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8、申请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权属关系证明材料;
(三)丧失使用功能或其使用功能被其他设施替代的证明;
(四)防止环境污染的方案;
(五)拟关闭、闲置或者拆除设施的现状图及拆除方案;
(六)拟新建设施设计图;
(七)因实施城市规划需要闲置、关闭或者拆除的,还应当提供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⑺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需要什么资质的设计院
1、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需要甲级资质的设计院。
2、生活垃圾处理专指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的处理,包括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清扫、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处理的目的是减少垃圾产量,使垃圾的“质”(成分与特性)与“量”更适于后续处理货最终处置的要求。垃圾处理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节约资金、节约土地和居民满意等准则,因地制宜,综合处理,逐级减量。例如为了便于运输和减少费用,常进行压缩处理;为了回收有用物质,常需加以破碎处理和分选处理。如果采用焚烧或土地填埋作最终处置方法,也需对垃圾先作适当的破碎、分选等处理,使处置更为有效。
⑻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有设计单位吗
具有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才能承担工程设计。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中服务范围有“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的设计单位可以承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