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三类防雷建筑如何做均压环
均压环是高层建筑物为防止击雷而设计的环绕建筑物周边的水平避雷带。在建筑设计中当高度超过滚球半径时(一类30米,二类45米,三类60米),每隔6米设一均压环。在设计上均压环可利用圈梁内两条主筋焊接成闭合圈,此闭合圈必须与所有的引下线连接。要求每隔6米设一均压环,其目的是便于将6米高度内上下两层的金属门、窗与均压环连接。
规范上其实单对三类建筑的均压环并没有具体的要求:
第3.4.10条 高度超过60m的建筑物,其防侧击和等电位的保护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3.3.10条一、二、四款的规定,并应将6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
第3.3.10条 高度趔过45m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物,尚应采取以下防侧击和等电位的保护措施:
一、钢构架和混凝土的钢筋应互相连接。钢筋的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第3.3.5条的要求;
二、应利用钢柱或柱子钢筋作为防雷装置引下线,
三、应将45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
四、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连接。
❷ 建筑安装工程避雷接地系统三类防雷在规范中是否明确多少米以上设均压环,且多少米设一圈
6米一圈,超过60m以上的上部距顶部的20%部分设置均压环,并且对突出物做相对应的防直击雷措施。《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有明确规定,2类防雷接地是45米开始做。1类防雷接地是30米开始做。
根据GB/T 21714.3-2015/IEC62305-3:2010《雷电防护第3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E.6.2.1条,对高于30m的建筑物,在20m及以上每隔20m进行等电位连接”。
(2)防雷装置中均压环的设计扩展阅读
在建筑物上部如果不设置防雷等电位连接,则引下线和金属物或线路之间需要满足间隔距离的要求,否则可能发生火花放电(即闪络)。根据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4.3.8条1款(式4.3.8)和第4.4.7条1款(式4.4.7);
各类防雷建筑物中的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的间隔距离和引下线计算点到等电位连接点之间的距离成正比。因此,有必要在建筑物竖向多设置横向的防雷等电位连接环(即均压环),以降低引下线对金属物或线路发生火花放电的几率。
❸ 建筑中均压环是什么
均压环:改善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环状金具。
防雷均压环是高层建筑物为防止雷电侧击而设计的环绕建筑物周边的水平避雷带,在《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中已把“均压环”更名为“等电位连接环”。
均压环的作用是防侧击雷,适用于电压形式为交流的,可将高压均匀分布在物体周围,保证在环形各部位之间没有电位差,从而达到均压的效果。
在建筑设计中当高度超过滚球半径时(一类30米,二类45米,三类60米),每隔6米设一均压环。在设计上均压环可利用圈梁内两条主筋焊接成闭合圈,此闭合圈必须与所有的引下线连接。要求每隔6米设一均压环,其目的是便于将6米高度内上下两层的金属门、窗与均压环连接。
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中综合第4.2.4第4款及第7款,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从30米以内起每六米设一道;而对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没有作出要求。
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11.3.3条第2款以及11.4.3对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作出要求,分别是超过45米、60米结构圈梁中的钢筋应每三层连成闭合回路,并应同防雷装置引下线连接。
均压环所有引下线、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和金属设备均应连到环上,均压环可利用电气设备的接地干线环路。
在设计上均压环应形成闭合圈,此闭合圈必须与所有的引下线连接。要求每隔一段高度设一均压环
❹ 什么是防雷均压环,防雷均压环设计要求
均压环:意思很明显,主要作用是均压,适用于电 高压试验设备用均压环 压形式为交流的,可将高压均匀分布在物体周围,保证在环形各部位之间没有电位差,从而达到均压的效果。 在建筑设计中: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漆-二0一0中综合第四.二.四第四款及第漆款,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从三0米以起每六米设一道;而对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没有作出要求。 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一陆-二00吧中,一一.三.三条第二款以及一一.四.三地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作出要求,分别是超过四5米、陆0米结构圈梁中的钢筋应每三层连成闭合回路,并应同防雷装置引下线连接。 关于防雷等级,请看规范: JGJ/T一陆-9二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建筑物的防雷分级 一级防雷的建筑物 一.具有特别重要用途的建筑物。如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档案馆、大型博展建筑;特大型、大型铁路旅客站;国际性的航空港、通讯枢纽;国宾馆、大型旅游建筑、国际港口客运站等。 二.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三.高度超过一00m的建筑物。 二级防雷的建筑物 一.重要的或人员密集的大型建筑物。如部、省级办公楼;省级会堂、博展、体育、交通、通讯、广播等建筑;以及大型商店、影剧院等。 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三.9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和高度超过50m~一00m的其他民用建筑物。 四.省级及以上大型计算中心和装有重要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三级防雷的建筑物 一.当年计算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时(见附录D.二),或通过调查确认需要防雷的建筑物。 二.建筑群中最高或位于建筑群边缘高度超过二0m~50m的建筑物。 三.高度为一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在雷电活动较弱地区(年平均雷暴日不超过一5)其高度可为二0m及以上。 四.历史上雷害事故严重地区或雷害事故较多地区的较重要建筑物。 在确定建筑物防雷分级时,除按上述规定外,在雷电活动频繁地区或强雷区可适当提高建筑物的防雷等级
❺ 第三类防雷的均压环如何做
三类防雷60米以上开始做,六十米下是不做的。每三层一道,利用圈梁按照网格规定全部焊接贯通即可。
❻ 避雷扁刚均压环是啥意思
均压环是高层建筑物为防侧击雷而设计的环绕建筑物周边的水平避雷带。在建筑设计中当高度超过滚球半径时(一类30米,二类45米,三类60米),每隔6米设一均压环。在设计上均压环可利用圈梁内两条主筋焊接成闭合圈,此闭合圈必须与所有的引下线连接。要求每隔6米设一均压环,其目的是便于将6米高度内上下两层的金属门、窗与均压环连接。
❼ 建筑三类防雷均压环的做法谢谢!
建筑三类防雷均压环的做法如下:
在设计上均压环可利用圈梁内两条主筋焊接成闭合圈,此闭合圈必须与所有的引下线连接。要求每隔6米设一均压环,其目的是便于将6米高度内上下两层的金属门、窗与均压环连接。
在高层建筑的设计和施工中,除了防止雷电的直击外,还应防止侧向雷击,超过30米高的建筑物,应在30米及其以下每隔三层围绕建筑物外廓的墙内做均压环,并与引下线连接。保证建筑物结构圈梁的各点电位相同,防止出现电位差。
均压环采用不小于Φ8mm的镀锌圆钢,或不小于24mm×4mm的镀锌扁钢。
均压环沿建筑物的四周暗敷设,并与各根引下线相连结。
外檐金属门、窗、栏杆、扶手、玻璃幕、金属外挂板等预埋件的焊接点不应少于两处,与引下线连接。
❽ 30层的住宅楼防雷均压环规范要求
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中综合第4.2.4第4款及第7款,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从30米以内起每六米设一道;而对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没有作出要求。
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11.3.3条第2款以及11.4.3对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作出要求,分别是超过45米、60米结构圈梁中的钢筋应每三层连成闭合回路,并应同防雷装置引下线连接。
(8)防雷装置中均压环的设计扩展阅读:
防雷措施:
一、应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放散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架空避雷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5m×5m或6m×4m。
二、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的管口外的以下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当有管帽时应按表3.2.1确定;当无管帽时,应为管口上方半径5m的半球体。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上述空间之外。
三、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当其排放物达不到爆炸浓度、长期点火燃烧、一排放就点火燃烧时,及发生事故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度的通风管、安全阀,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仅保护到管帽,无管帽时可仅保护到管口。
四、独立避雷针的杆塔、架空避雷线的端部和架空避雷网的各支柱处应至少设一根引下线。对用金属制成或有焊接、绑扎连接钢筋网的杆塔、支柱,宜利用其作为引下线。
五、独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及其接地装置至被保护建筑物及与其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距离。
❾ 什么叫均压环在建筑防雷设计时,对均压环的设计有什么要求
均压环是高层建筑物为防止击雷而设计的环绕建筑物周边的水平避雷带。在建筑设计中当高度超过滚球半径时(一类30米,二类45米,三类60米),每隔6米设一均压环。在设计上均压环可利用圈梁内两条主筋焊接成闭合圈,此闭合圈必须与所有的引下线连接。要求每隔6米设一均压环,其目的是便于将6米高度内上下两层的金属门、窗与均压环连接。
压环是高层建筑物为防侧击雷而设计的环绕建筑物周边的水平避雷带。在建筑设计中当高度超过滚球半径时(一类30米,二类45米,三类60米),每隔6米设一均压环。在设计上均压环可利用圈梁内两条主筋焊接成闭合圈,此闭合圈必须与所有的引下线连接。要求每隔6米设一均压环,其目的是便于将6米高度内上下两层的金属门、窗与均压环连接。